周礼注疏 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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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注疏》 卷三十八 郑玄、贾公彦

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

出接宾曰摈,入赞礼曰相。

以诏者,以礼告王。

○相,息亮反,此职内经注除"相为摈"、"相朝"、"相授"、"相亲"、"相随"、"相待"、"相为国客"、"相聘"、"相礼"皆同。

[疏]"司仪"至"之节"○释曰:此经总与下诸侯文为目。

言"九仪",是大行人九仪,命者五,爵者四,是仪容、辞令、揖让之节,并见下文也。

○注"出接"至"告王"○释曰:云"出接宾曰摈"者,即下文交摈而在门外是也。

云"入赞礼曰相"者,下文及庙推上相入是也。

云"诏者,以礼告王"者,即下云"诏王仪"是也。

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

合诸侯,谓有事而会也。

为坛于国外,以命事。

宫谓壝土以为墙处,所谓为坛壝宫也。

天子春帅诸侯拜日於东郊,则为坛於国东。

夏礼日於南郊,则为坛於国南。

秋礼山川丘陵於西郊,则为坛於国西。

冬礼月四渎於北郊,则为坛於国北。

既拜礼而还,加方明於坛上而祀焉,所以教尊尊也。

《觐礼》曰"诸侯觐於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是也。

王巡守殷国而同,则其为宫亦如此与?郑司农云:"三成,三重也。 《尔雅》曰:‘丘一成为敦丘,再成为陶丘,三成为昆仑丘。 ’谓三重。"

○壝,惟癸反,刘欲鬼反。

与,音余。

下"尺与"同。

重,直龙反。

下"三重"、"重耳"同敦,音顿,沉又都门反。

陶,徒刀反。

仑,力门反。

[疏]"将合"至"一门"○释曰:云"将合诸侯"者,合,会也,谓时见曰会。

云"则令为坛三成"者,谓封人为坛三成。

○注"合诸"至"三重"○释曰:云"有事而会也"者,《春秋左氏传》文,但春秋时有事会,不协而盟,是霸者法。

引之者,时虽不同,为有事而行会礼则同,故引以为证。

云"为坛于国外,以命事"者,宫方三百步,明在国外也。

言命事,则上《大行人》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禁即九伐,是其事也。

云"宫谓壝土以为墙处,所谓为坛壝宫也"者,所谓掌舍但掘地为堑,壝土为堳埒,当墙处,故云墙处也。

云"天子春帅诸侯",自此已下至"国北",皆《觐礼》文。

其为坛之语,郑加之耳。

云"既拜礼而还,加方明於坛上而祀焉,所以教尊尊也"者,言教尊尊者,天子亲自拜日礼月之等,是尊尊之法,教诸侯已下尊敬在上者也。

引《觐礼》者,是见为坛大小尺寸之法,据时会诸侯为坛之法。

云"王巡守殷国"者,谓巡守就方岳为坛,殷国就王国左右为坛,皆如时会。

云"如此与"者,约同之,故云与以疑之。

先郑引《尔雅》者,见三成者三重,重高一尺。

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旂而立。

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

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

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

诸子门东,北面东上。

诸男门西,北面东上。

王揖之者,定其位也。

庶姓,无亲者也。

土揖,推手小下之也。

异姓,昏姻也。

时揖,平推手也。

《卫将军文子》曰:"独居思仁,公善言义,其闻《诗》也,‘一曰三复,白圭之玷’,是南宫縚之行也。 夫子信其仁,以为异姓。"

谓妻之也。

天揖,推手小举之。

○复,音服,或芳服反。

玷,丁簟反,沈都念反。

縚,吐刀反。

行,下孟反。

[疏]"诏王"至"同姓"○释曰:诏,告也。

谓诸侯各就位立,王在坛亦立,司仪乃告王降坛,南向见诸侯,乃揖之。

"王揖庶姓"已下,先疏后亲为次。

按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争长",云:"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是先同姓,今此先庶姓、后同姓者,此经直据揖之仪容,从下至高,不据盟之先后也。

○注"谓王"至"举之"○释曰:云"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旂而立"者,按《觐礼》云:"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 明者,木也。 方四尺,设六色,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设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 上介各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尚左,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 四传摈。 天子乘龙,载大旂,象日月升龙降龙,出,拜日於东门之外,反,祀方明。"

注引《朝事仪》曰:"天子冕而执镇圭,尺有二寸,缫藉尺有二寸,搢大圭,乘大路,建大常十有二旒,樊缨十有二就,贰车十有二乘,帅诸侯而朝日於东郊,所以教尊尊也。 退而朝诸侯。"

由此二者言之,已祀方明,乃以会同之礼见诸侯也。

若然,《觐礼》上介奉君之旂置于宫,尚左,及公侯伯子男就其旂而立,并四传摈者,并陈设其位,其立当在祀方明后,是以彼下文乃始云拜日之礼,反祀方明之事。

故彼置旂于宫之下,注云:"置于宫者,建之,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

是其未即立也。

此郑注依次第而言,故云"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旂而立"也。

云"诸公中阶之前"至"诸男门西,北面东上",皆《明堂位》周公朝诸侯之礼,《觐礼》注亦引之,证五等诸侯立位处所也,皆以近王为上。

云"王揖之者,定其位也"者,此约《燕礼》云:"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立,公降阶揖之,卿得揖,东厢西面,大夫得揖,中庭少进北面,其位乃定。"

此王揖,亦得揖乃定。

有少别者,彼诸侯揖臣,臣皆北面,得揖就位,此五等立已在位,王揖之,逡巡而已,位乃定,是其别也。

凡揖皆推手,至於撎即引手,为异也。

《卫将军文子》者,此《大戴礼》文。

引之,证有异姓之事也。

按《大戴礼》云,卫将军文子问子贡曰:"盖受教者七十有余人,闻之孰为贤?"子贡对之,历陈诸子行,遂陈南宫縚之行。

此乃子贡之辞,而云"卫将军文子曰"者,此实子贡辞,篇名《卫将军文子》,故引篇名耳。

及其摈之,各以其礼,公於上等,侯伯於中等,子男於下等。

谓执玉而前见於王也,摈之各以其礼者,谓摈公者五人,侯伯四人,子男三人也。

上等、中等、下等者,谓所奠玉处也。

坛三成,深四尺,则一等一尺也。

坛十有二寻,方九十六尺,则堂上二丈四尺,每等丈二尺与?诸侯各於其等奠玉,降拜,升成拜,明臣礼也。

既,乃升堂,授王玉。

○见,贤遍反。

[疏]"及其"至"下等"○释曰:此即上四传摈之时也。

四传摈,彼注云:"公也,侯也,伯也,各一位;子男侠门而俱东上,亦一位。"

是子男共为位,故共一摈也。

○注"谓执"至"王玉"○释曰:下云将币,据三享,故知此文摈之据执玉见王也。

云"摈之各以其礼者,谓摈公者五人,侯伯四人,子男三人也"者,《大行人》云,公摈者,五人已下,此云摈之各以其礼,是据摈为数,不据余礼也。

云"上等、中等、下等者,谓所奠玉处也"者,上云"为坛三成,此言三等,明据三等坛奠玉处而言也。 云“坛三成"者,据上文。

云"深四尺"者,《觐礼》文。

云"则一等一尺"已下,郑君以意解之,无正文。

一等为一尺,发地一尺,上有三成,为三尺,总四尺也。

郑注《觐礼》云"从上向下为深",故云深四尺。

云"坛十有二寻"者,《觐礼》文。

云"方九十六尺"者,寻八尺,计之所得九十六尺。

云"则堂上二丈四尺,每等丈二尺与"者,并郑以意解之,故云"与"以疑之。

上二丈四尺为堂,王立之处,并祀方明之所。

云"诸侯各於其等奠玉,降拜,升成拜,明臣礼也"者,公奠玉於上等,降拜於中等。

侯伯奠玉於中等,降拜於下等。

子男奠玉於下等,降拜於地。

及升成拜,皆於奠玉之处。

必知有降拜升成拜者,亦约《燕礼》,臣得君酬酒,皆降拜,君使小臣辞之,乃升成拜,明此王礼亦然。

言成拜者,乡於下拜之时,王使人辞,下拜之不成,故於升乃更成前拜,故云成拜。

是敬上之礼,故云明臣礼也。

云"既,乃升堂,授王玉"者,礼法,礼敌并授、礼不敌者讶受。

此行臣礼,则诸侯皆北面授之於堂上也。

王既受玉,约《聘礼》亦当侧授宰玉。

此坛上无坫,不得取《明堂位》"崇坫亢圭"为义也。

其将币亦如之,其礼亦如之。

将币,享也。

礼谓以郁鬯祼之也。

皆於其等之上。

[疏]"其将"至"如之"○释曰:云"将币"者,即将币三享,一也。

但彼《大行人》据在庙,此据在坛。

云"亦如之"者,璧以帛,琮以锦,如前公於上等之类。

云"其礼亦如之"者,即《大行人》上公再祼而酢,亦如公於上等之类也。

王燕,则诸侯毛。

谓以须发坐也。

朝事尊尊上爵,燕则亲亲上齿。

郑司农云:"谓老者在上也。 老者二毛,故曰毛。"

○侯毛,毛谓须发也,刘本作耄,音毛。

[疏]注"谓以须发坐也"至"老者二毛故曰毛"○释曰:此燕则公三燕,侯伯再燕,子男一选`云"朝事尊尊上爵"者,依爵尊卑为先后。

云"燕则亲亲上齿"者,此乃不问爵之尊卑,取以年齿为先后也。

凡诸公相为宾,谓相朝也。

[疏]注"谓相朝也"○释曰:云"相朝",则是两公自相朝,故下经云诸侯、诸伯、诸子、诸男相为宾客,以礼相待,并是两诸侯相朝之事也。

主国五积,三问,皆三辞拜受,皆旅摈。

再劳,三辞,三揖,登,拜受,拜送。

宾所停止则积,间阔则问,行道则劳。

其礼皆使卿大夫致之,从来至去,数如此也。

三辞,辞其以礼来於外也。

积问不言登,受之於庭也。

郑司农云:"旅读为‘旅於太山’之旅,谓九人传辞,相授於上下竟,问宾从末上行,介还受,上传之。"

玄谓旅读为鸿胪之胪,胪陈之也。

宾之介九人,使者七人,皆陈摈位,不传辞也。

宾之上介出请,使者则前对,位皆当其末摈焉。

三揖,谓庭中时也,拜送,送使者。

○旅,如字,又音胪,力於反。

传,直专反,下除《春秋传》,皆同。

末上,时掌反,下上传、上车同。

[疏]注"宾所"至"使者"○释曰:云"宾所停止则积"者,谓《遗人》云"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积"是也。

云"间阔则问"者,上注"问,问不恙也"。

云"行道则劳"者,谓劳苦之。

云"皆使卿大夫致之"者,按《聘礼》,遣卿行劳礼。

臣来尚遣卿劳,明君来遣卿劳可知。

此再劳,一劳在境,一劳在远郊,皆使卿。

其近郊劳,当主君亲为之也。

其积问,当使大夫,故下句云"致飧如致积之礼",注云:"俱使大夫,礼同也。"

知致飧使大夫者,见《聘礼》宰夫朝服设飧。

宰夫即大夫。

问亦小礼,明亦使大夫也。

云"从来至去数如此也"者,五积、三问、再劳,来去皆有此数,故云数如此也。

先郑云"旅读为‘旅於大山’之旅,谓九人传辞,相授於上下竟,问宾从末上行,介还受,上传之"者,此先郑以为旅摈与交摈同之。

后郑不从者,此臣礼云"旅摈",下文云"主君郊劳,交摈三辞",明其别。

旅直陈摈介,不传辞,交则一往一来传辞也。

云"玄谓旅读为鸿胪之胪,胪陈之也"者,按《尔雅·释诂》云:"尸、旅,陈也。"

《释言》云:"豫、胪,叙也。"

注云:"皆陈叙也。"

后郑不从旅大山之旅,从胪者,欲取叙义也。

云"宾之介九人"者,自从公介九人之礼。

云"使者七人"者,自从降二等之礼。

云"皆陈摈位,不传辞也。 宾之上介出请,使者则前对,位皆当其末摈焉"者,此皆约《聘礼》,主君大门内迎聘宾之位也。

云"三揖,谓庭中时也"者,如《聘礼》,入门揖,当曲揖,当碑揖是也。

主君郊劳,交摈,三辞,车逆,拜辱,三揖三辞,拜受,车送,三还,再拜。

主君郊劳,备三劳而亲之也。

郑司农云:"交摈三辞,谓摈主之摈者俱三辞也。 车逆,主人以车迎宾於馆也。 拜辱,宾拜谢辱也。"

玄谓交摈者,各陈九介,使传辞也。

车迎拜辱者,宾以主君亲来,乘车出舍门而迎之,若欲远就之然。

见之则下拜,迎谢其自屈辱来也。

至去又出车,若欲远送然。

主君三还辞之,乃再拜送之也。

车送迎之节,各以其等,则诸公九十步,立当车轵也。

三辞重者,先辞辞其以礼来於外,后辞辞升堂。

[疏]"主君"至"再拜"○释曰:此当近郊劳,交宾三辞者,主君至郊,郊有馆舍,宾在内。

主君至馆大门外,主君北面而陈此九介,去门九十步,东面。

宾在大门内,於门外之东,亦陈九介,西面。

不陈五摈者,非主君,从宾礼故也。

"三辞"者,宾一辞,主君以礼来於外,"车迎拜辱"者,传辞既讫,丘乘车出大门迎主君,至主君处下车,拜主君屈辱,自至郊也。

"三揖"者,入门乃当曲、当碑为三揖。

"三辞"者,辞请升堂,拜受,宾再拜,乃受币,主君亦当拜送,不言,省文也。

"车送"者,丘乘车出门就主君,若欲远送之。

"三还"者,主君宾送已,三还辞之。

"再拜"者,宾见主君辞,遂再拜送主君也。

○注"主君"至"升堂"○释曰:云"备三劳而亲之也"者,《大行人》有"三问三劳"之文也。

主君身自劳,是亲之也。

先郑云"车逆,主人以车迎宾於馆也。 拜辱,宾拜谢辱也。"

后郑不从者,此直是备三劳,既来至国,何有辄迎於馆乎?玄谓"各陈九介"者,以其在道,俱不为主,故无五摈之事,故各陈九介也。

云"立当车轵也"者,宾主俱立当轵,《大行人》文。

云"后辞辞升堂"者,按《乡饮酒礼》"主人取爵降洗,宾降,主人坐奠爵于阶前,辞"。

注云:"事同曰让,事异曰辞。"

礼,升堂是事同,不云让而云辞者,此宾主敌者,主人之意欲有受於庭之心,故从事异曰辞。

是以下诸公之臣等升堂皆云让,依事同曰让,非敌。

故《聘义》云:"三让而后传命,三让而后入庙门",并事异,不云辞者,欲取致尊让之意,变文耳。

又彼《记》文,非正经,故不为例也。

致馆亦如之。

馆,舍也。

使大夫授之,君又以礼亲致焉。

[疏]注"馆舍"至"致焉"○释曰:郑知使大夫授舍者,见《聘礼》云"大夫帅至馆,卿致之",以此知先遣大夫授馆也。

此大夫亦应是卿。

云"亦如之"者,上主君郊劳,此亲致馆,明亦如之也。

云凡致者,皆有币以致之,致之,使若己有然也。

致飧如致积之礼。

俱使大夫,礼同也。

飧,食也。

小礼曰飧,大礼曰饔饩。

○致飧,素尊反,下同。

[疏]注"俱使"至"饔饩"○释曰:上公飧五牢,宾始至之礼,欲致馆后即言之。

云"如致积之礼"者,积在道已致,故云如之,以其俱小礼,不使卿,故云"俱使大夫,礼同也"。

云"飧,食也"者,以其有刍薪米禾食之类,故云食也。

云"小礼曰飧"者,《聘礼》,使宰夫设飧,礼物又少,故曰小。

云"大礼曰饔饩"者,以其有腥有牵,刍薪米禾又多,故曰大。

是以《聘礼记》云"聘日致饔",注云"急归大礼",又以下文致饔饩亦在将币后即致之也。

及将币,交摈,三辞,车逆,拜辱,宾车进,答拜,三揖三让,每门止一相,及庙,唯上相入。

宾三揖三让,登,再拜,授币,宾拜送币。

每事如初,宾亦如之。

及出,车送,三请三进,再拜,宾三还三辞,告辟。

郑司农云:"交摈,摈者交也。 宾车进答拜,宾上车进,主人乃答其拜也。 及出车送三请,主人三请留宾也。 三进,进随宾也。 宾三还三辞告辟,宾三还辞谢,言已辟去也。"

玄谓既三辞,主君则乘车出大门而迎宾,见之而下拜其辱,宾车乃前下答拜也。

三揖者,相去九十步,揖之使前也。

至而三让,让入门也。

相谓主君摈者及宾之介也。

谓之相者,於外传辞耳,入门当以礼诏侑也。

介绍而传命者,君子於其所尊,不敢质,敬之至也。

每门止一相,弥相亲也。

君入门,介拂闑,大夫中枨与闑之间,士介拂枨,此为介雁行相随也。

止之者,绝行在后耳。

宾三揖三让,让升也。

登再拜授币,授当为受,主人拜至且受玉也。

每事如初,谓享及有言也。

宾当为傧,谓以郁鬯礼宾也。

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

《礼器》曰:"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

谓此朝礼毕傧宾也。

三请三进,请宾就车也。

主君每一请,车一进,欲远送之也。

三还三辞者,主君一请,宾亦一还一辞。

○授币,音受。

宾拜,音摈,下宾使者同。

辟,音避,刘薄历反,注同,下客辟、三辟、趋辟放此。

已辟,音避。

侑,音又。

闑,鱼列反。

枨,直庚反。

行,户刚反。

[疏]"及将"至"告辟"○释曰:及,至也。

至将币,谓宾初至馆,后日行朝礼之时。

故云至将币。

币即圭璋也。

云"交摈,三辞,车逆,拜辱,宾车进,答拜"者,此并在主君入门外,宾去门九十步而陈九介,主君在大门外之东陈五摈。

上摈入受命,出请事,传辞与承摈,承摈传与末摈,末摈传与末介,末介传与承介,承介传与上介,上介传与宾,宾又传与上介,上介传与承介,承介传与末介,末介传与末摈,末摈传与承摈,承摈传与上摈,上摈入告君。

如是者三,谓之交摈三辞。

诸交摈者,例皆如此也。

车逆拜辱者,传辞既讫,主君乘车出大门,至宾所下车,拜宾屈辱来此也。

宾车进答拜者,宾初升车进就主君,主君下,宾亦下车答主君拜也。

"三揖"者,主君遥揖宾使前,北面三让,入大门也。

云"每门止一相"者,既入门,回面东至祖庙之时,祖庙西仍有二庙。

以其诸侯五庙始,祖庙在中,两厢各有一庙,各别院为之,则有二门,门傍皆有南北隔墙,隔墙皆通门,故得有每门。

若不然,从大门内即至祖庙之门,何得有每门,而云门止一相乎?故为此解也。

云"上相入"者,相入,即上摈上介,须诏礼,故须入。

云"三揖"者,亦谓入门揖、当曲揖、当碑揖也。

云"三让,登"者,至阶,主君让宾,宾让主君,如是者三,主君先升。

云"再拜,授币"者,授当为受。

宾主俱升,主人在阼阶上北面拜,乃就两楹间南面,宾亦就主君,宾授玉,主君受之,故云再拜受币也。

云"宾拜送币"者,宾既受,乃退向西阶上,北面拜送币,乃降也。

○注"郑司"至"一辞"○释曰:先郑云"宾车进答拜,宾上车进,主人乃答其拜也",后郑不从者,车送拜辱,已是主人,今云车进答,当是客,何得主人再度拜,故不从也。

云"及出,车送三请,主人三请,留宾也",后郑亦不从者,行朝享礼宾讫,送宾出,礼既有限,何因更有留宾之事,故不从也。

云"介绍而传命"者,此《聘义》文。

按彼介绍而传命,谓聘者旅摈法。

引证此交摈者,但绍继也,谓介相继而陈,则交摈旅摈皆得为绍,故此交摈亦得绍介而传命也。

按彼注,质谓正自相当,宾主不敢正自相当,故须摈介通情也。

云"君入门,介拂闑,大夫中桭与闑之间,士介拂枨"者,《玉藻》文。

君入门不言所拂者,朝君入由闑西亦拂闑,不言之者,君特行,不与介连类,故不言也。

介拂闑者,上介随君后,与大夫士介自为雁行於后也。

云"止之者,绝行在后耳"者,知不全入而为绝行在后者,以《聘礼》介皆入庙门门西,北面西上,故知此君介,亦入门门西北面西上可知,故云绝行在后,后亦入庙也。

云"登再拜授币,授当为受"者,欲见登再拜受玉者,主君止得为受,不得为授之义故也。

云"拜至且受玉也"者,拜中舍此二事故也。

云"每事如初,谓享及有言也"者,按《聘礼》享夫人下云"若有言,束帛如享礼"是也。

云"上於下曰礼,敌者曰摈"者,《大行人》云"王礼再祼而酢"之属,是上於下曰礼。

此诸侯云摈,是敌者曰摈也。

云"《礼器》曰: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引之者,证摈亦用郁鬯也。

云"主君一请,宾亦一还一辞"者,则主君三请三进,其宾三还三辞,一一相将,但别言之耳。

致饔饩、还圭、飨食、致赠、郊送,皆如将币之仪。

此六礼者,惟飨食速宾耳。

其余主君亲往。

亲往者,宾为主人,主人为宾。

君如有故,不亲飨食,则使大夫以酬币侑币致之。

郑司农云:"还圭,归其玉也。 故公子重耳受飧反璧。"

玄谓聘以圭璋,礼也;享以璧琮,财也。

已聘而还圭璋,轻财而重礼。

赠,送以财,既赠又送至于郊。

○还,音环,又音旋。

食,音嗣,凡"飨食"皆同。

[疏]注"此六"至"于郊"○释曰:知"飨食速宾"者,按《公食大夫礼》,君亲食之,君不亲食,则以侑币致之。

《聘礼》云:"公於宾,一食再飨,上介一食一飨,若不亲食,致之以侑币,致飨以酬币。"

以此知二者皆速宾也。

云"其余主君亲往。 亲往者,宾为主人,主人为宾"者,见《聘礼》云"君使卿归饔饩",又云"宾迎于小门外",又云"大夫东面致命,君使卿还玉于馆,宾迎于外门外,不拜,帅大夫以入"。

郑君以此二者知宾为主人,主人为宾,致聘郊送亦然可知也。

《聘礼》乃君於臣,此两君敌,明主君亲为之矣。

先郑云公子重耳事,见僖公二十三年,公子重耳反国,"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祼。 浴,薄而观之。 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 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 反其国,必得志於诸侯。 得志於诸侯而诛无礼者,曹其首也。 子盍蚤自贰焉。 ’乃馈盘飧,置璧焉。 公子受飧反璧"。

是其事。

引之者,证还圭之事。

但彼反璧者,义取不贪宝,意非还圭。

故后郑不从也。

"玄谓聘以圭璋,礼也"者,《聘义》云"以圭璋聘,重礼也",谓行聘礼也。

云"享以璧琮,财也"者,贡财货时,用璧琮以致之,故云财也。

云"已聘而还圭璋,轻财而重礼"者,还圭璋是重礼,璧琮不还,是轻财也。

云"赠,送以财"者,《聘礼》"宾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赠如觌币"。

注云:"言如觌币,见为反报。"

是赠并送至于郊。

宾之拜礼:拜饔饩,拜飨食。

郑司农云:"宾之拜礼者,因言宾所当拜者之礼也。 所当拜者,拜饔饩、拜飨食。"

玄谓宾将去,就朝拜谢此三礼。

三礼,礼之重者也。

宾既拜,主君乃至馆赠之,去又送之于郊。

[疏]注"郑司"至"于郊"○释曰:先郑所说是,后郑增成其义。

按《聘礼》,饔饩燕羞俶献之明日,宾皆拜於朝,将去,又三拜乘禽于朝。

彼臣,故尽拜谢。

此宾之拜礼在致赠郊送之下,则不及燕羞、俶献、乘禽,以其君,略小惠。

将去,惟拜其大礼也。

按《聘礼》,宾三拜乘禽於朝,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赠。

若然,此致赠郊送在拜礼后,今设文在前者,欲取如将币之仪,故进文在前,其赠送合在后也。

云"宾既拜,主君乃至馆赠之,去又送之于郊"者,郑以赠送之文在前,拜礼在后,恐疑颠到,故此解之,是其次也。

宾继主君,皆如主国之礼。

郑司农云:"宾继主君,复主人之礼费也,故曰皆如主国之礼。"

玄谓继主君者,傧主君也。

傧之者,主君郊劳、致馆、饔饩、还圭、赠、郊送之时也。

如其礼者,谓玉帛皮马也。

有馔陈之积者,不如也。

若飨食主君及燕,亦速焉。

○费,芳味反。

[疏]注"郑司"至"速焉"○释曰:先郑云"继主君,复主人之礼费也",后郑不从者,主人礼费既多,非宾所能复。

"玄谓继主君者,傧主君也"者,按《聘礼》,君遗卿劳及致馆等皆傧。

傧者,报也。

上注云敌者曰傧,故此报主君为傧。

云"傧之者,主君郊劳、致馆、饔饩、还圭、赠、郊送之时也。 如其礼者,谓玉帛乘马也"者,按《聘礼》云"宾至于近郊,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劳",又云"宾用束帛傧劳者","君使卿韦弁归饔饩",又云"大夫奉束帛",又云"宾降,受老币,出迎大夫",注云"出迎,欲傧之","庭实设马乘,宾降堂,受老束锦。 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宾致币",是皆有傧法。

彼两臣有傧,此两公有傧可知也。

若然,彼《聘礼》致馆无傧者,彼君使卿致馆,不以币,故亦无傧,明此两君致时有币,合亦傧之也。

彼《聘礼》宾不见有飨食速主君者,臣於君,虽他国,亦不敢速君。

故《礼记》云"大夫飨君非礼"是也。

此两君即得,其燕食等,皆得速主君也。

主君有故,不能亲以侑币酬币致之,亦无傧。

郑彼注云:"以己本宜往。"

还玉于馆及还享,虽无束帛文,亦当傧之矣。

诸侯、诸伯、诸子、诸男之相为宾也各以其礼,相待也如诸公之仪。

宾主相待之仪与诸公同也,饔饩飨食之礼则有降杀。

○杀,色界反,下"丰杀"、"则杀"及后"杀礼"皆同。

[疏]注"宾主"至"降杀"○释曰:五等诸侯,以命数分为三等,其圭璋、饔饩、飧积、步数、傧介,皆降杀,备於《大行人》、《掌客》。

其进退揖让之仪,一与公同,故云"如诸公之仪"。

诸公之臣相为国客,谓相聘也。

[疏]"诸公"至"国客"○释曰:谓上诸公之臣相聘往来为国客相待相送之仪,此法皆备於下文也。

则三积,皆三辞拜受。

受者,受之於庭也。

侯伯之臣不致积。

[疏]"则三"至"拜受"○释曰:此谓在道之礼,於路馆致之,亦有束帛致之,云"三辞拜受"者,辞不受,三辞后受之,故云三辞拜受也。

知"受之於庭"者,上诸公即云"登",登谓登堂,此不云登,故知受於庭也。

知"侯伯之臣不致积"者,按《聘礼》以五介,又张旃,是侯伯之卿聘使者。

经不云积,明侯伯之臣不致积可知。

但不以束帛行礼致之,岂於道全无积乎,明有也。

及大夫郊劳,旅摈,三辞,拜辱,三让,登,听命,下拜,登受。

摈使者如初之仪。

及退,拜送。

登听命,宾登堂也。

宾当为摈。

劳用束帛,摈用束锦。

侯伯之臣,受劳於庭。

[疏]"及大"至"拜送"○释曰:按诸礼,此亦近郊劳也。

旅摈不传辞,宾使各陈七介而已。

云"三辞拜辱"者,宾从馆内出於大门,拜使者辱命来於外。

云"三让"者,让升堂。

云"登,听命"者,宾登堂听使者传主君之命也。

云"下拜登受"者,宾听命讫,下堂拜命讫,登堂受币也。

云"宾使者如初之仪"者,谓使传命讫,礼毕出门,宾以束帛宾使者,如初行劳时之仪。

前宾受币,今使者受币,受币虽异,威仪则同,敬主君使者也。

知"劳用束帛,傧用束锦"者,约《聘礼》郊劳知之。

知"侯伯之臣受劳於庭"者,亦按《聘礼》宾是侯伯之臣,云"受於舍门内",是不登堂也。

致馆如初之仪。

如郊劳也,不傧耳。

侯伯之臣致馆于庭。

不言致飧者,君於聘大夫不致飧也。

《聘礼》曰:"飧不致,宾不拜。"

[疏]注"如郊"至"不拜"○释曰:按《聘礼》,宾至,使大夫帅至馆,卿致馆。

此公之臣亦当然。

上云"郊劳",此云"如初",如初郊劳也。

郑知不傧者,《聘礼》致馆无束帛,宾亦无傧,知此亦然也。

云"侯伯之臣致馆于庭"者,亦按聘礼知之。

云"君於聘大夫不致飧"也,引《聘礼》"飧不致,宾不拜"者,按《聘礼》致馆之下即云"宰夫设飧",即此致馆。

下不云致飧,故云君於聘大夫不致飧。

如是,五等之臣皆无致飧也。

及将币,旅摈,三辞,拜逆,客辟,三揖,每门止一相,及庙,唯君相入,三让,客登,拜,客三辟,授币,下,出,每事如初之仪。

客辟,逡巡不答拜也。

惟君相入客臣也。

相不入矣。

拜,主君拜客至也。

客三辟,三退负序也。

每事,享及有言。

○逡,七旬反。

[疏]"及将"至"之仪"○释曰:及,至也,谓宾在馆至将币。

将币亦谓圭璋也。

云"旅傧,三辞"者,亦谓於主君大门外,主君陈五傧,客陈七介,不传辞,故云旅摈也。

云三辞者,前郊劳三辞,辞其以礼来於外。

此三辞,辞其主君以大客礼当已。

云"拜逆,客辟"者,谓三辞讫,主君遣上摈纳宾,宾入大门,主君在大门内,南面拜,拜宾奉君命屈辱来见己。

客辟不受拜者,使者奉君命来,不敢当拜,故逡巡辟君拜也。

云"三揖"者,亦揖之使前。

云"每门止一相"者,谓弥相亲也。

云"及庙,惟君相入"者,与前诸公少异。

彼是两君,故云惟上相入,则两君摈介各有。

此上相亦不入,故据君而言也。

云"三让,客登"者,按《聘义》云:"三让而后入庙门,三揖而后至阶。"

此不言者,文不具。

客登者,主君与客俱登,据客而言,故云客登也。

云"拜,客三辟"者,主君与客俱登讫,主君於阼阶上北面拜,拜宾喜至此堂,并拜受币。

云客三辟者,三退负序,不敢当君拜。

云"授币"者,授玉与主君也。

○注"客辟"至"有言"○释曰:云"客辟,逡巡不答拜也"者,释上"拜逆,客辟"也。

云"客三辟,三退负序也"者,按《聘礼》云"宾三退负序",注云:"三退,三逡巡也。 不言辟者,以执圭将进授之。"

此亦执圭将授,言辟者,《仪礼》是委曲行事,故云执圭将进,不得云辟,此《周礼》事未见,据大总而言,故云辟无嫌。

"三退负序",《聘礼》文。

云"每事,享及有言"者,亦约《聘礼》知之。

及礼、私面、私献,皆再拜稽首,君答拜。

礼,以醴礼客。

私面,私觌也,既觌则或有私献者。

郑司农说私面以《春秋传》曰:"楚公子弃疾见郑伯,以其乘马私面。"

[疏]注"礼以"至"私面"○释曰:此三者皆於聘日行之,故并言之。

云"君答拜"者,虽是异国之臣,当空首拜也。

知"礼,以醴礼客"者,按《聘礼》,礼客用醴齐,异於君郁鬯也。

云"私面,私觌也"者,按《聘礼》"宾奉束锦请觌",又云"问卿讫,宾面,如觌币",注云:"面亦见也,其谓之面,威仪质也。"

彼不见有私献,又於君谓之觌,於卿谓之面。

觌面别,此云私面、私觌为一者,以彼文两见,则私觌据君,私面据卿。

此文不见有私觌,直言私面,岂不见君直见臣也。

明此私面主於君,故以私面为私觌也。

彼无私献,非常,故彼《记》云"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故此注云"既觌则或有私献者"也。

云《春秋》者,按《左氏》昭六年,"楚公子弃疾如晋,过郑,见郑伯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 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 见子产以马四匹。 见子大叔以马二匹"。

称面者,以其面亦觌也。

且过郑非正聘,故以面言之。

出,及中门之外,问君,客再拜对,君拜,客辟而对;君问大夫,客对;君劳客,客再拜稽首,君答拜,客趋辟。

中门之外,即大门之内也。

问君曰:"君不恙乎?"对曰:"使臣之来,寡君命臣于庭。"

问大夫曰:"二三子不恙乎?"对曰:"寡君命使臣于庭,二三子皆在。"

劳客曰:"道路悠远,客甚劳。"

劳介则曰:"二三子甚劳。"

问君,客再拜对者,为敬慎也。

○客甚劳,如字,下"甚劳"、"劳辱"同。

[疏]注"中门"至"慎也"○释曰:宾来,主为以君命行聘享,是以先行聘享讫,乃始行私相慰问之事。

是以《聘礼》注云"乡以公礼将事,无由问也"。

云"中门之外,即大门之内也"者,《聘礼》云:"及大门内,公问君。"

故指彼云,即大门内也。

按《聘礼》云:"及大门内,公问君,宾对,公再拜",注云:"宾至始入门之位,北面,将揖而出,众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於此可以问君居处何如,序殷勤也。 时承摈绍摈,亦於门东,北面东上,上摈往来传君命,南面。"

云"问君曰"已下,未知郑君所出何文,或云是孔子聘问之辞,亦未得其实也。

《尔雅》云:"羔,忧也。"

致饔饩如劳之礼,飨食还圭如将币之仪。

飨食,亦谓君不亲,而使大夫以币致之。

[疏]"致饔"至"之仪"○释曰:云"致饔饩如劳之礼"者,同使卿,威仪进止,皆如上郊劳之礼。

还以本圭,故云如也。

○注"飨食"至"致之"○释曰:知"飨食"是"君不亲"者,以其与还圭共文,同是致之,故知君不亲,使大夫致之也。

致飨及还玉,宾主皆是大夫。

其将币,主君与使臣行礼。

"如将币"者,盖不尽如之,所如者,如旅摈、主人皮弁、宾皮弁袭将币同,自余则别。

是以《聘礼》"君使卿皮弁,还玉于馆,宾皮弁袭,迎于外门外,不拜。 帅大夫以入,大夫升自西阶,钩楹,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自左,南面受圭,退,负右房而立"。

是与将币别之事也。

君馆客,客辟,介受命,遂送,客从,拜辱于朝。

君馆客者,客将去,就省之,尽殷勤也。

遂送,君拜以送客。

○客从,本亦作从同才用反。

[疏]"君馆"至"于朝"○释曰:按《聘礼》云:"公馆宾,宾辟",注云:"言辟者,君在庙门,敬也。"

又云"上介听命",注云:"听命於庙门中,西面。 如相拜然也。"

然则此中行事亦尔。

郑知君拜送者,见《聘礼》云"聘享,夫人之聘享,问大夫,送宾,公皆再拜",是其有拜。

此云"客从,拜辱于朝"者,《聘礼》曰:"公退,宾从,请命于朝,公辞,宾退"是也。

明日,客拜礼赐,遂行,如入之积。

礼赐,谓乘禽,君之加惠也。

如入之积,则三积从来至去。

○乘,绳证反,下乘皮同。

[疏]注"礼赐"至"至去"○释曰:按《聘礼》云"馆宾",下云"宾三拜乘禽於朝",以此知礼赐是乘禽也。

云"遂行,如入之积",郑云"如入之积,则三积从来至去"者,入与出各三积,故得以后如前。

以此而言,诸侯言出入五积、四积、三积之类,入出各五、各四、各三者也。

凡诸伯子男之臣,以其国之爵相为客而相礼,其仪亦如之。

爵,卿也,大夫也,士也。

[疏]注"爵卿"至"士也"○释曰:诸侯之臣言"爵相为客而相礼"者,不离三等,卿、大夫、士。

郑注《掌客》云:"爵,卿也,则飧二牢,饔饩五牢。 大夫也,则飧大牢,饔饩三牢。 士也,则飧少牢,饔饩大牢也。 此降小礼,丰大礼也。 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用已。"

以此三等相礼也。

云"其仪亦如之"者,亦以三等相差,七十步七介,五十步五介,三十步三介,小聘使大夫,又降杀也。

凡四方之宾客礼仪、辞命、饩牢、赐献,以二等从其爵而上下之。

上下犹丰杀也。

○上,时掌反。

[疏]"凡四"至"下之"○释曰:上经云"爵",郑以卿大夫士三等解之。

此经云"二等",即与《大行人》云"诸侯之卿,各下其君二等,大夫士亦如之",大夫下卿,士下大夫,降杀以两解之同也。

云"从其爵者,以二等降杀,从三等而为之。 云“上下犹丰杀也"者,爵尊者礼丰,爵卑者礼杀,以二等为丰杀也。

凡宾客,送逆同礼。

谓郊劳、郊送之属。

[疏]注"谓郊"至"之属"○释曰:经云"送逆",故知郊劳、郊送也。

郊劳是逆,郊送是送,尊卑不同,此二者一也。

凡诸侯之交,各称其邦而为之币,以其币为之礼。

币,享币也。

於大国则丰,於小国则杀。

主国礼之,如其丰杀,谓贿用束纺,礼用玉帛、乘皮及赠之属。

○称,尺证反。

纺,芳往反。

[疏]"凡诸"至"之礼"○释曰:此一经,惟论享币多少及主国报礼轻重之事。

言"交"者,两国一往一来谓之交。

言"各称其邦而为之币"者,据朝聘所赍享币,大国多,小国少。

云"以其币为之礼"者,据主国贿客,还依来者多少而报之。

○注"币享"至"之属"○释曰:郑知币是享币者,以其经云"称其邦",复云币,明币是享币,不得据圭璋璧琮也。

知是"贿用束纺,礼用玉帛、乘皮及赠之属"者,据《聘礼》"还玉"之下云"宾裼迎,大夫贿,用束纺",注云:"所以遗聘君,可以为衣服。"

又云"礼,玉束帛乘皮",注云:"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

又云"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赠,如觌币"。

《记》云"贿,在聘为贿",是其丰杀多少者也。

凡行人之仪,不朝不夕,不正其主面,亦不背客。

谓摈相传辞时也。

不正东乡,不正西乡,常视宾主之前却,得两乡之而已。

○朝,如字,又直遥反。

背,音佩。

乡,许亮反,下同。

[疏]注"谓摈"至"而已"○释曰:此经论司仪为摈相之法。

朝谓日出时,为正乡东。

夕谓日入时,为正乡西。

云"不正其主面,则亦不背客",故郑云"常视宾主之前却,得两乡之而已",言此者,正谓司仪随机旋转,不常厥处者也。

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

凡其使也,必以旌节。

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

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者也。

美,福庆也。

恶,丧荒也。

此事之小者无礼,行夫主使之。

道有难,谓遭疾病他故,不以时至也。

必达,王命不可废也。

其大者有礼,大小行人使之。

有故则介传命,不嫌不达。

○传,张恋反,注同。

遽,其庶反。

使,色吏反,注及下同。

难,乃旦反,注同。

传,直宣反。

《象胥职》同。

[疏]"行夫"至"必达"○释曰:"行夫"者,以身自行於外。

言媺恶无礼者,无摈介而单行,谓之无礼也。

云"必以旌节"者,道路用旌节故也。

云"虽道有难而不时"者,无难者,即依程至,只由有难,故不时。

云"必达"者,虽不时,必达於所往之处也。

○注"传遽"至"不达"○释曰:云"美,福庆也"者,谓诸侯国有生男及嫁娶等。

云"恶,丧荒也"者,谓民有死丧及年谷不孰,若诸侯薨之等大事,即使卿大夫,若《春秋》王使荣叔、宰咺之等,有礼不使行夫也。

云"他故"者,谓贼寇及水旱之等。

云"必达,王命不可废也"者,以其行夫下士三十二人,以人数多,纵有难,必达也。

云"其大者有礼,大小行人使之"者,按《大行人》,虽不云身使之事,其间问及王之所以抚诸侯之等,或身自行。

《小行人》云"使適四方"是身行之事也。

居於其国,则掌行人之劳辱事焉,使则介之。

使谓大小行人也。

故书曰"夷使"。

郑司农云:"夷使,使於四夷,则行夫主为之介。"

玄谓夷,发声。

○焉,刘音夷。

[疏]注"使谓"至"发声"○释曰:先郑以"夷使,使於四夷"。

后郑不从,以为"夷,发声"者,以经云"居则掌行人之劳辱事",是行人所使即云介,明还与行人为介,文势不容与行人别行,直四夷使,自使象胥,何得使行夫也?故不从之也。

环人掌送逆邦国之通宾客,以路节达诸四方。

通宾客以常事往来者也。

路节,旌节也。

四方,圻上。

[疏]"环人"至"四方"○释曰:此环人与《夏官》"环"字虽同,义则异。

彼环人主致师,此环人主环绕宾客,使不失脱,是其异也。

○注"通宾"至"圻上"○释曰:云"通宾客以常事往来者也"者,谓朝觐会同者也。

云"路节,旌节也"者,以其道路用旌节,故知路节旌节也。

云"四方,圻上"者,至畿,即入诸侯国,诸侯国自有通之者也。

舍则授馆,令聚柝,有任器,则令环之。

令,令野庐氏也。

郑司农云:"四方人有任器者,则环人主令殉环守之。"

○殉,徐音循,或辞俊反。

[疏]"舍则"至"环之"○释曰:馆则道土庐宿市所馆舍。

"任器",谓宾客任用之器。

○注"令令"至"守之"○释曰:"令,令野庐氏也"者,其职云"若有宾客,则令守涂地之人聚柝之",故知令野庐也。

凡门关无几,送逆及疆。

郑司农云:"门关不得苛留环人也。"

玄谓环人送逆之,则宾客出入不见几。

○疆,居良反。

苛,音何,又呼何反。

[疏]注"郑司"至"见几"○释曰:先郑云"门关不得苛留环人也"者,以环人乃是执节之人,事不畏门关苛留,故后郑以为环人送逆之,则门关不得苛留宾客。

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

谓蕃国之臣来覜聘者。

○闽,亡巾反,又音文。

貉,亡百反。

使,所吏反。

[疏]注"谓蕃"至"聘者"○释曰:蕃国之君世壹见,其臣得有覜聘者,彼虽无聘使法,有国事来,小行人受其币,听其辞,以中国覜聘况之耳,其实无覜聘也。

若以时入宾,则协其礼,与其辞,言传之。

以时入宾,谓其君以世一见来朝为宾者。

○见,贤遍反。

[疏]"若以"至"传之"○释曰:云"协其礼"者,夷狄之君,以不能行中国礼,及其行朝觐,亦当以礼和合之,使得其所也。

云"与其辞,言传之"者,但夷狄之君,亦是中国卿大夫,有罪使任於彼,计应言辞可知。

今言协其辞、言传之者,谓若外之众,须译语者也。

凡其出入送逆之礼节币帛辞令,而宾相之。

从来至去皆为摈,而口侑其礼仪。

○宾,音傧,下同。

相,息亮反,下同。

[疏]"凡其"至"相之"○释曰:夷狄无玉帛,来向中国,而云币帛者,谓王有赐与之者也。

凡国之大丧,诏相国客之礼仪而正其位。

客,谓诸侯使臣来吊者。

[疏]注"客谓"至"吊者"○释曰:大丧言"凡",则非王丧。

若王丧,诸侯皆来,何得有使臣来、诸侯绝无来者?则大丧,王后世子也。

或大丧王丧,不言诸侯者,余官掌之,此象胥直掌臣也。

又象胥本主夷狄之使,亦兼掌中国之使,故下有大事诸侯之等也。

凡军旅会同,受国客币而宾礼之。

谓诸侯以王有军旅之事,使臣奉币来问。

[疏]注"谓诸"至"来问"○释曰:言"诸侯以王有军旅之事,使臣奉币帛来问"者,正谓礼动不虚,以为相见之礼,以币致其君命,非谓别有币也。

凡作事,王之大事诸侯,次事卿,次事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

作,使也。

郑司农云:"王之大事诸侯,使诸侯执大事也。 次事卿,使卿执其次事也。 次事使大夫,次事使上士,下事使庶子。"

[疏]"凡作"至"庶子"○释曰:直言上士,不言中士、下士者,总以王之三等之士皆曰上士,与《王制》所云"元士"同也。

云"庶子"者,谓若《宫伯》所云"士庶子"之等,直云庶子,兼適子在其中也。

掌客掌四方宾客之牢礼、饩献、饮食之等数与其政治。

政治,邦新杀礼之属。

○治,直吏反,注同。

[疏]注"政治"至"之属"○释曰:此经与下文为总目,其事并在下文。

云"政治,邦新杀礼之属"者,下文云"新国则杀礼",杀礼类多,故云之属以通之。

王合诸侯而飨礼,则具十有二牢,庶具百物备,诸侯长十有再献。

飨诸侯而用王礼之数者,以公侯伯子男尽在,是兼飨之,莫敌用也。

诸侯长,九命作伯者也。

献,公侯以下,如其命数。

○长,丁丈反,注同。

敌,丁历反。

[疏]注"飨诸"至"命数"○释曰:云"王礼之数"者,则十二牢,是故哀七年,吴来征百牢,鲁使子服景伯对曰:"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

上公以九为节,则十二者是王礼之数也。

云"以公侯伯子男尽在,是兼飨之"者,以经云合则时会殷同,是尽在,於是兼飨,故用十二牢也。

云"莫敌用也"者,若单飨一国,即有宾主之敌,则单用大牢。

今兼飨诸侯,无一一相敌,故云莫敌用也。

若《曲礼》云"大飨不问卜",郑云:"莫適卜也。"

彼亦非一帝,总飨五帝,莫適卜也。

云"诸侯长,九命作伯者也"者,《大宗伯》云"九命作伯",注云:"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

云"献公侯以下,如其命数"者,《大行人》云"上公飨礼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是也。

王巡守、殷国,则国君膳以牲犊,令百官百牲皆具。

从者,三公视上公之礼,卿卫侯伯之礼,大夫视子男之礼,士视诸侯之卿礼,庶子壹视其大夫之礼。

国君者,王所过之国君也。

犊,茧栗之犊也。

以膳天子,贵诚也。

牲孕,天子不食也,祭帝不用也。

凡宾客则皆角尺。

令者,掌客令主国也。

百牲皆具,言无有不具备。

○从者,才用反,下注"从宾"同。

茧,古典反。

[疏]"王巡"至"之礼"○释曰:王巡守则殷同,殷同则殷国也。

王巡守至於四岳之下,当方诸侯,或所在经过,或至方岳之下。

若殷国,或在王城,出畿外,在诸侯之国,所在之处,皆设礼待王,故巡守、殷国并言也。

云"则国君膳以牲犊"者,膳,亦谓殷膳时也。

云"令百官百牲皆具"者,此文与下为目,百官即三公已下是也。

云"三公"者,明上公已下及侯伯子男礼,备於《大行人》及《掌客》。

诸侯之卿及诸侯大夫礼,亦备於《聘礼》及《公食大夫》也。

○注"国君"至"具备"○释曰:云"国君者,王所过之国君也"者,郑偏举一边而言,所在亦须共待。

云"犊,茧栗之犊也"者,《王制》云:"天地之牢,角茧栗。"

《郊特牲》云:"天子適诸侯,诸侯膳用犊。"

谓殷膳时特与祭天之牲同用犊,则天子茧栗可知也。

云"以膳天子,贵诚也,牲孕,不食也。 祭帝不用也"者,皆《郊特牲》文。

言此者,见天子牲与天同贵诚悫,故用茧栗也。

云"凡宾客则皆角尺"者,亦《王制》文。

云"令者,掌客令主国也"者,以其掌客掌诸侯已下牢礼,故知掌客令也。

凡诸侯之礼:上公五积,皆视飧牵,三问皆脩,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

飧五牢,食四十,簠十,豆四十,鉶四十有二,壶四十,鼎簋十有二,牲三十有六,皆陈。

饔饩九牢,其死牢如飧之陈,牵四牢,米百有二十筥,醯醢百有二十瓮,车皆陈。

车米视生牢,牢十车,车乘有五籔,车禾视死牢,牢十车,车三秅,刍薪倍禾,皆陈。

乘禽日九十双,殷膳大牢,以及归,三飨、三食、三燕,若弗酌则以币致之。

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唯上介有禽献。

夫人致礼,八壶、八豆、八笾,膳大牢,致飨大牢,食大牢。

卿皆见,以羔,膳大牢。

侯伯四积,皆视飧牵,再问皆脩。

飧四牢,食三十有二,簠八,豆三十有二,鉶二十有八,壶三十有二,鼎簋十有二,腥二十有七,皆陈。

饔饩七牢,其死牢如飧之陈,牵三牢,米百筥,醯醢百瓮,皆陈。

米三十车,禾四十车,刍薪倍禾,皆陈。

乘禽日七十双,殷膳大牢,再飨、再食、再燕。

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礼,唯上介有禽献。

夫人致礼,八壶、八豆、八笾,膳大牢,致饔大牢。

卿皆见,以羔,膳特牛。

子男三积,皆视飧牵,壹问以脩。

飧三牢,食二十有四,簠六,豆二十有四,鉶十有八,壶二十有四,鼎簋十有二,牲十有八,皆陈。

饔饩五牢,其死牢如飧之陈,牵二牢,米八十筥,醯醢八十瓮,皆陈。

米二十车,禾三十车,刍薪倍禾,皆陈。

乘禽日五十双,壹飨、壹食、壹燕。

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礼,唯上介有禽献。

夫人致礼,六壶,六豆,六笾,膳视致飨。

亲见卿皆膳特牛。

积皆视飧牵,谓所共如飧,而牵牲以往,不杀也。

不杀则无鉶鼎。

簠簋之实,其米实于筐,豆实实于瓮。

其设,筐陈于楹内,瓮陈于楹外,牢陈于门西。

车米禾刍薪,陈于门外。

壶之有无未闻。

三问皆脩,脩,脯也。

上公三问皆脩,下句云"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君用脩而臣有牢,非礼也。

盖著脱字失处且误耳。

飧,客始至,致小礼也。

公侯伯子男飧飧皆餁一,牢其余牢则腥。

食者,其庶羞美可食者也。

其设,盖陈于楹外东西,不过四列。

簠,稻梁器也。

公十簠,堂上六,西夹东夹各二也。

侯伯八簠,堂上四,西夹东夹各二。

子男六簠,堂上二,西夹东夹各二。

豆,菹醢器也。

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夹东夹各十二。

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

西夹东夹各十。

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六。

《礼器》曰:"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以《聘礼》差之,则堂上之数与此同。

鉶,羹器也。

公鉶四十二,侯伯二十八,子男十八,非衰差也。

二十八,书或为"二十四",亦非也。

其於衰,公又当三十,於言又为无施。

礼之大数,鉶少於豆,推其衰,公鉶四十二,宜为三十八,盖近之矣。

则公鉶堂上十八,西夹东夹各十。

侯伯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八。

子男堂上十,西夹东夹各四。

壶,酒器也,其设於堂夹,如豆之数。

鼎,牲器也。

簋,黍稷器也。

鼎十有二者,餁一牢,正鼎九与陪鼎三,皆设于西阶前。

簋十二者,堂上八,西夹东夹各二。

合言鼎簋者,牲与黍稷俱食之主也。

牲当为腥,声之误也。

腥谓腥鼎也。

於侯伯云"腥二十有七",其故腥字也。

诸侯礼盛,腥鼎有鲜鱼、鲜腊,每牢皆九为列,设于阼阶前。

公腥鼎三十六,腥四牢也。

侯伯腥鼎二十七,腥三牢也。

子男腥鼎十八,腥二牢也。

皆陈,陈列也。

飧门内之实,备于是矣。

亦有车米禾刍薪。

公飧五牢,米二十车,禾三十车。

侯伯四牢,米禾皆二十车。

子男三牢,米十车,禾二十车。

刍薪皆倍其禾。

饔饩,既相见致大礼也。

大者,既兼飧积,有生,有腥,有孰,余又多也。

死牢如飧之陈,亦餁一牢在西,余腥在东也。

牵,生牢也。

陈于门西,如积也。

米横陈于中庭,十为列,每筥半斛。

公侯伯子男黍粱稻皆二行,公稷六行,侯伯稷四行,子男二行。

醯醢夹碑从陈,亦十为列,醯在碑东,醢在碑西。

皆陈於门内者,於公门内之陈也。

言车者,衍字耳。

车米,载米之车也。

《聘馈否曰:"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每车秉有五籔,则二十四斛也。

禾,稾实并刈者也。

《聘礼》曰:"四秉曰筥,十筥曰稯,十稯曰秅。"

每车三秅,则三十也。

稯犹束也。

米禾之秉筥,字同数异。

禾之秉,手把耳。

筥读为栋梠之梠,谓一穧也。

皆陈,横陈门外者也。

米在门东,禾在门西。

刍薪虽取数于禾,薪从米,刍从禾也。

乘禽,乘行群处之禽,谓雉雁之属,於礼以双为数。

殷,中也。

中又致膳,示念宾也。

若则酌,谓君有故,不亲飨食燕也。

不飨则以酬币致之,不食则以侑币致之。

凡介、行人、宰、史,众臣从宾者也。

行人主礼,宰主具,史主书,皆有飧饔饩,尊其君以及臣也。

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数陈,爵卿也,则飧二牢,饔饩五牢。

大夫也,则飧大牢,饔饩三牢。

士也,则飧少牢,饔饩大牢也。

此降小礼,丰大礼也。

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而已。

夫人致礼,助君养宾也。

笾豆陈于户东,壶陈于东序。

凡夫人之礼,皆使下大夫致之。

於子男云膳视致飨,言夫人致膳於小国君,以致飨之礼,则是不复飨也。

飨有壶酒,卿皆见者,见于宾也。

既见之,又膳之,亦所以助君养宾也。

卿见又膳,此《聘礼》卿大夫劳宾、饩宾之类与?於子男云"亲见卿皆膳特牛",见读如"卿皆见"之见,言卿於小国之君,有不故造馆见者,故造馆见者乃致膳。

郑司农说牵云:牲可牵行者也,故《春秋传》曰"饩牵竭矣"。

秅读为"秅秭麻荅"之秅。

○鉶,音刑。

牲三十,牲音星,下"牲十有八"、"受牲礼"同。

筥,姜吕反。

瓮,乌弄反。

薮,素口反,刘色缕反。

秅,丁故反,或宅加反。

乘,绳证反,下及注同。

食,音嗣,下"食大牢"、"再食"、"壹食"、注"不食"同。

见,贤遍反,注"下除相见"、"见读"皆同。

餁,而甚反。

夹,古洽反,刘古协反,下同。

衰,初危反,下同。

差,初隹反,又初宜反。

陪鼎,音裴。

行,户刚反,下文"六行"、"四行"、"二行"皆同。

从,子容反。

稾,古老反。

并,必政反,又必盈反。

曰緫,本又作緵,子工反,李又音揔。

把,必马反。

梠,音吕。

穧,才计反。

参,初林反。

差,初宜反。

复,扶又反。

劳,老报反。

造,七报反。

秭,徐音姊,刘祖礼反。

[疏]注"积皆"至"之秅"○释曰:云"凡诸侯之礼"者,此一句与下为总目也。

此一经并是诸侯自相朝,主国待宾之礼。

若然,天子掌客不见天子待诸侯之礼,而见诸侯自相待者,天子掌客自掌天子礼,则诸侯相待之礼无由得见。

今以天子之官,辄见诸侯自相待,以外包内,天子待诸侯,亦同诸侯自相待可知。

是以见诸侯相待之法也。

云"上公五积,皆视飧牵"者,公国自相朝,是上公待上公之礼,有五积,皆视飧,一积视一飧,飧五牢,五积则二十五牢。

言牵者,数虽视飧,飧则杀,积全不杀,并生致之,故云牵。

"侯伯四积",皆视飧牵,飧四牢,一积视一飧,则一积四牢,总十六牢,亦牵不杀。

"子男三积",积亦视飧,飧三牢,一积三牢,三积九牢,亦牵之不杀也。

必牵之不杀者,以其在道分置豫往,故不杀之,容至自杀也。

既云"视飧",飧则有刍薪米禾之等,故郑解积皆依飧解之也。

云"不杀则无鉶鼎"者,鉶鼎即陪鼎是也。

但杀乃有鉶鼎,不杀则无鉶鼎可知,侯伯子男皆然。

郑云"簠簋之实"已下,皆约《公食大夫》"亲食则有簠簋之实"已下,皆餁在俎。

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则生往。

今积既不杀,与《公食》生致同,故郑皆约《公食大夫》解之也。

云"其设筐陈于楹内"者,彼云:"簋实实于筐,陈于楹内两楹间,二以并,南陈。"

云"瓮陈於楹外"者,彼云:"豆实实于瓮,陈于楹外,二以并,北陈。"

云"牢陈於门西"者,彼云:"牛羊豕陈于门内西方,东上。"

是郑皆依《公食大夫》之文也。

云"车米禾刍薪陈于门外"者,此约《聘礼》致饔饩之文。

彼云"米三十车,设于门东,为三列,东陈。 禾三十车,设于门西,西陈。 薪刍倍禾"。

注云:"薪从米,刍从禾。"

是其事也。

侯伯子男积之簠豆米禾薪刍等,陈列亦与此同也。

云"壶之有无未闻"者,以其酒不可生致,故云未闻。

云"三问皆脩,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者,郑云"三问皆脩,脩,脯也",对文,脩是锻脩,加姜桂捶之者。

脯,干肉薄者。

散文,脩脯一也。

云"上公三问皆脩,下句云‘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君用脩而臣有牢,非礼也"者,言非礼者,君尊用脩,臣卑用牢,故云非礼。

云"盖著脱字失处",按下文,"凡介、行人、宰、史",皆在飨食燕下,此特在上。

有人见下文脱此语,错差著於此,更有人於下著讫,此剩不去,故云盖著脱字失处也。

云"且误耳"者,下文皆云"凡介",此云"群介",故云且误耳。

云"飧,客始至,致小礼也"者,按聘宾,"大夫帅至馆,卿致馆",即云"宰夫朝服设飧",是其客始至之礼。

言小礼者,对瓮饩为大礼也。

云"公侯伯子男飧皆餁一牢,其余牢则腥"者,郑言此者,下惟言腥,不言餁此有鉶及鼎,皆为餁一牢而言,以是经虽不言餁,须言餁之矣。

云"其余牢则腥",腥之数,备於下也。

云"食者,其庶羞美可食者也。 其设,盖陈于楹外东西,不过四列"者,前所陈,皆约《公食大夫》致食之礼。

今按《公食》,"若不亲食,庶羞陈于碑内"者,设飧之时,堂上皆有正馔,无容庶羞之处,楹外既空,不须向碑内及堂下,故疑在楹外陈之,十以为列,故四列也。

《公食》陈于碑内者,由饔陈于楹外,故在下也。

必知为四列,见《公食》云"庶羞东西不过四列",故知也。

云"簠,稻粱器也"者,见《公食大夫》簠盛稻粱。

云"公十簠,堂上六,西夹东夹各二也。 侯伯八簠,堂上四,西夹东夹各二。 子男六簠,堂上二,西夹东夹各二",郑知此者,见《聘礼》致饔饩,堂上二簠,东西各二簠。

今此公十,侯伯八,子男六,礼之道列,堂上之数与东西夹之数,堂上不多则等,郑遂以意裁之,五等东西夹各二,以外置於堂上,故云公六、侯伯四、子男二也。

《聘礼》设飧,郑约致饔饩,今亦约致饔饩也。

但《聘礼》设飧云西夹六,无东夹之馔者,盖降於君礼故也。

云"豆,菹醢器也"者,见《公食大夫》及《特牲》、《少牢》,豆皆以豆盛菹醢,故知也。

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至"各六",郑以堂上豆数,取《聘礼》致饔饩於上大夫八豆,下大夫六豆,并是堂上豆数。

又取《礼器》"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谓侯伯子男同,则亦是堂上豆数可知。

以此主公言四十,酌十六在堂上,余二十四豆分之於东西夹。

此侯伯言三十二,亦以十二为堂上豆数,余二十,分於东西夹,各十。

此子男云二十四,以十二为堂上豆数,其余十二分为东西夹,各六。

其堂上豆数,既约《聘礼》为《礼器》,东西多少,郑以意差之可知,故云"以《聘礼》差之,则堂上豆数与此同"也。

云"鉶,羹器也"者,鉶,器名,鉶器所以盛膷臐膮三等之羹,故为鉶羹。

云"公鉶四十二,侯伯二十八,子男十八,非衰差也"者,衰差之余,上下节级似,若九,若七,若五,校一节是衰差。

今公四十二,侯伯二十八,子男十八,公於侯伯子男大县绝,故云非衰差也。

云"二十八,书或为‘二十四’,亦非也"者,侯伯若二十四,为比公四十二,侯十八,又以二十四比子男十八,校六,亦非其类,故云亦非也。

云"其余衰,公又当三十,於言又为无施"者,为三十,亦非衰法,以其无所倚就,故云无所施也。

云"礼之大数,鉶少於豆"者,案侯伯豆三十二,鉶二十八,子男豆二十四,鉶十八,是鉶少豆多。

《公食大夫》豆六鉶四,是其鉶少於豆也。

云"推其衰,公鉶四十二,宜为三十八,盖近之矣"者,子男十八,侯伯二十八,公三十八,以十为降杀,是其衰也。

言"盖"者,无正文,故疑而云盖也。

云"公鉶堂上十八,西夹东夹各十,侯伯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八,子男堂上十,西夹东夹各四",知如此差者,亦约《聘礼》致饔饩,兼以意准量而言。

云"壶,酒器也"者,《司尊彝》有两壶尊,《春秋传》云"尊以鲁壶",皆以壶为酒尊也,此所设亦约《聘礼》,但彼堂上八壶,东西夹各六壶,此壶与豆数同四十,故云"其设於堂夹如豆之数"也。

云"鼎,牲器"者,谓享牲体之器。

云"簋,黍稷器也"者,"鼎十有二者,餁一牢,正鼎九与陪鼎三,皆设于西阶前"者,其陪鼎三,设于内廉。

云"簋十二者,堂上八,西夹东夹各二"知设如此者,约《聘礼》而知之也。

牢鼎九者,谓牛、羊、豕、鱼、腊、肤与肠胃、鲜鱼、鲜腊,陪鼎三者,膷、臐、膮也。

云"合言鼎簋者,牲与黍稷俱食之主也"者,黍稷与众馔为主,牲与羞物为主,是俱得为食之主也。

此五等诸侯同簋十二。

按《聘礼》致饔饩,堂上八簋,东西夹各六簋,总二十簋。

彼臣多此君少者,礼有损之而益故也。

云"牲当为腥,声之误也。 腥谓腥鼎也。 於侯伯云‘腥二十有七’,其故腥字也"者,子男亦云牲十八,是亦当为腥,声之误也。

云"诸侯礼盛,腥鼎有鲜鱼、鲜腊,每牢皆九为列,设於阼阶前"者,此皆约《聘礼》设飧而言。

案彼"餁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东,鼎七"。

致饔饩云"腥二牢,鼎二七,无鲜鱼、鲜腊,设於阼阶前,西面陈,如餁鼎,二列"。

此云三十六,故知有鲜鱼、鲜腊也。

云"飧门内之实,备於是矣"者,郑言此者,欲见门内既备,乃有车米之等也,是以云"亦有车米禾刍薪"也。

云"公飧五牢,米二十车,禾三十车"已下,皆约饔饩死牢而言,以其饔饩云死牢如飧之陈,上公五牢死,侯伯四牢死,子男三牢死,皆如飧之陈,明此米禾数如此。

云"刍薪皆倍其禾"者,亦约饔饩礼也。

若然,按《聘礼》,米禾皆二十车者,彼大夫礼,丰小礼,六夫饔三牢,故米禾皆无之,米禾各二十车也。

云"饔饩,既相见致大礼也"者,知既相见所致者,按《聘礼记》云"聘日致饔",郑云"急归大礼",是既相见致大礼也。

云"大者,既兼飧积,有生,有腥,有孰,余又多也"者,假令上公饔饩九牢,五牢死,四牢牵。

上公五积,皆视飧牵,则是一积五牢。

言兼飧,死五牢与飧同。

言兼积者,则兼不尽,止兼四耳,言兼积者,以其牵与积同,故云兼之也。

侯伯子男皆兼积不尽。

言余又多者,谓米禾刍薪醯醢刍米之属。

云"死牢如飧之陈者。 亦餁一牢在西,余腥在东也"者,约《聘礼》知之也。

云"牵,生牢也。 陈于门西,如积"者,亦横陈于门西而东上。

云"米横陈于中庭,十为列,每筥半斛",知然者,前飧之陈及积之陈,皆约《聘礼》致饔饩法。

今於此文积在前已说,故以此饔饩向前知之,故云"如积"也。

云如积,则亦如《聘礼》饔饩也。

今此自米已下,还约《聘礼》致饔饩法。

云"公侯伯子男黍粱稻皆二行,公稷六行,侯伯稷四行,子男稷二行"者,彼云"米百筥,筥半斛,设于中庭,十以为列,北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

此以增稷,余不增,故知公稷六行。

子男米八筥,黍粱稻各二行,更得二即足,故知稷二行。

云"醯醢夹碑从陈,亦十为列,醯在碑东,醢在碑西铡边,彼注云:“夹碑,在庭之中央也。 醯在东,醯谷,阳也。 醢肉,阴也。"

言夹碑,故知从陈。

然侯伯醯醢百瓮,米百筥,上介筥及瓮加上宾,上斤四人,米百筥,此刍多于子男,与侯伯等者,上公醯醢百二十瓮,与王举百二十瓮同,故《郑志》云此公乃二王后,如是王之上公,与侯伯俱用百瓮,子男八十瓮,其筥米皆同瓮数。

此是尊卑之差。

至於《聘礼》,乃是臣法,自为一礼,不相与,亦是损之而益。

云"於公门内之陈也。 言车,衍字耳"者,言车,载米之车,不合在醯醢下言之。

又按"侯伯子男醯醢"下皆无"车"字,故知衍字也。

云"车米,载米之车也。 《聘礼》曰: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车,每车秉有五籔,则二十四斛也。 禾稾实并刈者也"者,《聘礼记》文。

云"筥读为栋梠之梠,谓一穧也"者,世有栋梠之言,故读从之,亦曰一穧。

穧,即《诗》云"此有不敛穧",穧即铺也。

云"皆横陈门外者也。 米在门东,禾在门西"者,皆约《聘礼》致饔饩法。

云"刍薪虽取数於禾"已下,郑以义言也。

云"乘禽,乘行群处之禽,谓雉雁之属"者,此禽谓两足而羽者,不兼四足而毛,故云雉雁。

以其兼有鹅鹜之等,故云之属。

是以《大宗伯》"以禽作六挚",有雉、雁、鸡、鹜之等也。

云"於礼以双为数"者,即此九十、五十,及士中日则二双,皆以双为数是也。

云"殷,中也,中又致膳,示念宾也"者,此为牢礼之外,见宾中间未至,恐宾虑主人有倦,更致此爵,所以示念宾之意无倦也。

云"若弗酌,谓君有故,不亲飨食燕也,不飨则以酬币致之,不食则以侑币致之"者,此皆约《聘礼》文,不言致燕者,飨食在庙在寝,礼惟言致飨食者,以合在庙严凝之事,不亲,即须致之。

燕礼亵,不亲酌盖不致也。

云"凡介、行人",郑云"行人主礼,宰主具,史主书"者,按《王制》云"大史典礼,执简记",《大史职》亦云"执其礼事",与此史主书行人主礼违者,大史在国,则专主书。

故《曲礼》云"史载笔,士载言"。

此云史,止谓大史之属官,以其有爵等,故知也。

云行人主礼者,主宾客之礼,大行人之类,是掌宾礼也。

按《聘礼》云:"史读书,宰执书,告备具于君。"

又掌馔具,故《公食大夫》云"宰夫具馔于房",是掌具也。

云"爵卿也,则飧二牢,饔饩五牢"已下,皆约《聘礼》宾之卿、上介之大夫、士介四人,归饔饩降杀而言也。

云"此降小礼,丰大礼也"者,小礼谓飧,飧则去君远矣,并乘禽之等,皆是小礼也。

大礼谓饔饩,卿五牢,子男、卿与君等,是丰大礼也。

云"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而已"者,依命,公侯伯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并有大国孤一人四命。

是从孤已下,通一命不命有五等。

若以此命数五等为之,则参差难可等级,略於臣用爵而已,爵则有三等,易为等级也。

言略於臣用爵,则若不依爵而用命,即诸侯爵五等,命惟三等,《大行人》、《掌客》皆依命是也。

云"夫人致礼,助君养宾也。 笾豆陈于户东,壶陈于东序"至"下大夫致之",知义然者,见《聘礼》致饔饩下大夫韦弁,归礼,堂上笾豆设於户东,东上亦以并,东陈。

注"设於户东,辟馔位","壶设于东序,北上,南陈,醙黍清皆两壶",约此故知之也。

若然,不使卿者,按《内宰》云"致后之宾客之礼",注:"谓之诸侯朝觐及女宾之宾客。"

亦内宰,是下大夫。

王后尚使下大夫,况诸侯夫人乎?故知使下大夫也。

云"於子男云膳视致飨,言夫人致膳於小国君,以致飨之礼,则是不复飨也。 飨有壶酒"者,公侯伯夫人致礼,则云八壶、八豆、八笾,与膳大牢、致飨大牢三者各别。

于子男夫人,则云"视膳致飨",郑云"飨有壶酒",则致膳无酒矣,故云飨有酒。

若然,子男夫人於诸侯惟有二礼矣。

《聘礼》夫人於聘大夫,直有笾豆壶,又不致飨,是其差也。

云"卿皆见者,见于宾也。 既见之,又膳之,亦所以助君养宾也"者,言"亦"者,亦大夫也。

云"卿既见又膳,此《聘礼》大夫劳宾饩宾之类与"者,按《聘礼》:"聘与,宾即馆,卿大夫劳宾,宾不见,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注云:"不言卿,卿为大夫同执雁,下见於国君。 《周礼》凡诸侯之卿见,朝君皆执羔。 劳上介亦如之。"

又云:"饩宾大牢,米八筐,上介亦如之。"

此朝君有膳无劳饩,聘客有劳饩无膳,明此事相当,故云劳宾饩宾之类与。

约同之,故云"与"以疑之。

云"於子男云‘亲见卿皆膳特牛’,见读如‘卿皆见’之见"者,上公侯伯直云"卿皆见以羔",於子男即云"亲见卿",作文有异。

此言亲见卿,似朝君亲自夹见卿,有此嫌,故读从上文"卿皆见"以兼之,明此见亦是见朝君。

三卿之内,有见者不见者,若故造馆见,则致膳。

若不故造馆见,则不致膳。

是以郑云"言卿於小国之君,有不故造馆见者,故造馆见者乃致膳"也。

先郑说牵云:"牲可牵行者也,故《春秋传》曰‘饩牵竭矣’"者,按僖三十二年《左氏传》云:"杞子自郑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 ’秦师将至郑,郑人知之,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於弊邑,惟是脯资饩牵竭矣。 ’"注"饩,死牢。 牵,生牢",引之,证牵亦生牢未杀者也。

云"秅读为‘秅秭麻荅’之秅者,时有秅秭麻荅之言,故读从之。 秅是束之总名,如《诗》云“万亿及秭",秭亦数之总号。

荅是铺名。

刈麻者,数把共为一铺。

言此者,见秅为束之总号之意也。

凡诸侯之卿、大夫、士为国客,则如其介之礼以待之。

言其特来为问,待之礼,如其为介时也。

然则《聘礼》所以礼宾,是亦礼介。

[疏]注"言其"至"礼介"○释曰:前文云"凡介行人宰史",是从君之法。

今言此者,见不从君而特来聘问者,亦有三等之爵,爵卿也,爵大夫也,爵士也。

若大聘曰聘,卿为宾,大夫为上介,士为众介,小聘曰问,大夫为宾,介皆士也,故历言卿大夫也。

云"待之礼如其为介之时"者,则前注爵卿已下是也。

云"然则聘礼凡所以礼宾,是亦礼介"者,此即《聘礼》致饔饩之时,宾与上介、众介,皆别行於馆者是也。

凡礼宾客,国新杀礼,凶荒杀礼,札丧杀礼,祸烖杀礼,在野在外杀礼。

皆为国省用爱费也。

国新,新建国也。

凶荒,无年也。

祸烖,新有兵寇水火也。

○为,于伪反,下同。

费,芳味反。

[疏]注"皆为"至"火也"○释曰:云"国新,新建国也"者,谓若"刑新国用轻典",郑云"新辟地立君之国",故云新建国也。

云"凶荒,无年也"者,此则《曲礼》云"岁凶,年谷不登"者也。

云"祸灾"者,兵寇来侵为祸,水火来害为灾也。

云"在野在外杀礼"者,以其野外忽遽,礼物不可卒备,故亦杀之。

凡宾客死,致礼以丧用。

死则主人为之具而殡矣。

丧用者,馈奠之物。

[疏]注"死则"至"之物"○释曰:若诸侯之君出行,则以三年之戒以椑从,死时除棺之外,主人皆借之。

若臣从者死,棺物皆共之。

云"死则主人为之具而殡矣"者,此乃在馆权殡,还日以柩行。

知者,时宾死,以柩造朝是也。

云"丧用者,馈奠之物"者,小敛特豚一鼎,大敛时特豚三鼎之类是也。

宾客有丧,惟刍稍之受。

不受飨食,飨食加也。

丧谓父母死也。

客则又有君焉。

刍,给牛马。

稍,人禀也。

其正礼飧饔饩,主人致之则受。

○稍,所教反,旧疏诏反。

[疏]注"不受"至"则受"○释曰:上文宾客身死。

此文据为宾客聘至彼国后,有丧来告者。

云"惟刍稍之受"者,君行师从,卿行旅从,须得资给,故受刍稍也。

云"不受飨食,飨食加也"者,二者并速宾於庙饮食之事,故自为而不受之。

《聘礼》亦云:"聘君若薨于后,入境则遂,受礼。"

注云:"受飨饩也。"

"不受飨食。"

云"丧谓父母死也"者,据正宾而言。

若诸侯,正应母死,而有父者,或始封之君,旧为卿大夫,容有父,或父有废疾不立,己受位於祖,亦云有父也。

云"客则又有君焉"者,谓介已下,非直有父母,又有君丧,以其俱三年,故《聘礼》"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

云"刍,给牛马"者,从行之牛马。

云"稍,人禀也"者,师从旅从须给稍,即月禀是也。

"飧饔饩,主人致之,则受"者,以正礼,故受之,若飨食加,主人致之,亦不受也。

遭主国之丧,不受飨食,受牲礼。

"牲"亦当为"腥",声之误也。

有丧,不忍煎烹,正礼飧饔饩常熟者,腥致之也。

○煎,子然反,刘子贱反。

亨,普庚反,刘普孟反。

[疏]注"牲亦"至"之也"○释曰:"牲亦当为腥"者,亦上文"公与子男腥三十有六"当为"腥"是也。

主人有丧,不忍煎烹,腥致之也。

按《聘礼》"聘遭丧,入境则遂也",注云:"遭丧,主国君薨也。"

"主人毕归礼",注云:"宾所饮食,不可废也,礼,谓饔饩飨食。"

"宾惟饔饩之受",注云:"受正,不受加。"

飨食虽主人归宾,宾不受其加。

若飨,主人致之,亦应受,以其正受腥礼。

掌讶掌邦国之等籍,以待宾客。

等九仪之差数。

[疏]注"等九仪之差数"○释曰:"九仪之差数",即《大行人》命者五,爵者四,以九、以七、以五为差数是也。

若将有国宾客至,则戒官脩委积,与士逆宾于疆,为前驱而入。

官谓牛人、羊人、舍人、委人之属。

士,讶士也。

既戒,乃出迎宾。

[疏]注"官谓"至"迎宾"○释曰:云"国宾客至"者,谓五等诸侯及其臣来朝聘。

至,谓入畿内。

至庐宿市,当共待之。

以委积有牛羊豕、米禾刍薪之等,故知戒官者谓牛人已下也。

舍人掌给米禀,委人掌刍薪之委布於道,遗人道上十里有庐,卢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积之等是也。

及宿,则令聚柝。

令,令野卢氏。

○庐,力於反。

[疏]注"令令野庐氏"○释曰:知"令野庐氏",其职云"有宾客,令其地之民聚柝之",故知也。

及委,则致积。

以王命致于宾。

[疏]注"以王命致于宾"○释曰:凡致礼于宾,无非王命,故知以王命。

至于国,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

次,如今官府门外更衣处。

待事于客,通其所求索。

○索,色白反。

[疏]注"次如"至"求索"○释曰:宾客至,王使卿致馆。

掌讶既为宾客前驱,入馆,掌讶次止于舍门外,待事于客。

于"次如今官府门外更衣处",举汉法以况之,即今门外亦然。

及将币,为前驱。

道之以如朝。

○道,音导,下文注"道之"、"道宾"、"道王"同。

[疏]注"道之以如朝"○释曰:"将币",谓至行朝聘之日。

"道之以如朝",谓至大门外之朝也。

至于朝,诏其位,入复。

及退亦如之。

郑司农云:"诏其位,告客以其位次也。 入复,客入则掌讶出复其故位也。 客退,复入迎,为之前驱至于馆也。"

玄谓入复者,入告王以客至也。

退亦如之,如其为前驱。

○退复,扶又反。

为之,于伪反,亦如字。

[疏]注"郑司"至"前驱"○释曰:解诸侯外朝之法,有二称解之,或解取闵公传,季友将生,"间于两社,为公室辅"。

注云:"两社,周社、毫社。"

此二社在大门内,内门外,既云两社为公室辅,则外朝所在也。

或解以为《聘礼》,聘宾在外卒,以柩造朝,柩不可入公门,造朝,朝在大门外可知,是其两解不同。

验此文云"于朝"者,即是大门外陈摈介之处,言朝,即外朝,在大门外,於义可矣。

云"诏其位"者,谓告皋门外立位。

云"入复"者,复,白也。

白王宾已至位。

云"及退亦如之"者,宾客行朝聘讫,出还馆,谓之退,亦如前与之道至馆。

先郑以入复为掌讶诏客,自复己之故位。

后郑不从,以入复为入白王,於义为允也。

凡宾客之治,令讶,讶治之。

宾客之治,谓欲正其贡赋理国事也。

以告讶,讶为如朝而理之。

○治,直吏反,注下同。

为,于伪反,下注为同。

[疏]注"宾客"至"理之"○释曰:但诸侯之理,其事众多。

郑以贡赋为主,兼再理国事以该之。

凡从者出,则使人道之。

从者,凡介以下也。

人,其属胥徒也。

使道宾客之从者,营护之。

○从,才用反,注同。

[疏]注"从者,"至"护之"○释曰:"从者,凡介以下也"者,上《掌客》凡介、行人、宰、史从宾客来者,皆是从者也。

知人是"其属胥徒也"者,讶士即下士,下士使人,明使在下胥徒之等,故知胥徒也。

云"营护之"者,使不得侵陵从者也。

及归,送亦如之。

如之者,送至於竟,如其前驱、聚柝、待事之属。

○竟,音境。

[疏]"及归送亦如之"○释曰:来时讶为之道,今归又为之道,及聚柝待事皆如前,故云"亦如之"

凡宾客,诸侯有卿讶,卿有大夫讶,大夫有士讶,士皆有讶。

此谓朝觐聘问之日,王所使迎宾客于馆之讶。

[疏]注"此谓"至"之讶"○释曰:此讶,是诸侯朝觐、卿大夫士聘问之日,讶之入至朝聘之时。

按《聘礼记》云:"卿讶,卿,大夫讶;大夫,士讶;士皆有讶。 宾即馆,讶将公命。"

注云:"使已迎待之命。"

"又见之以其挚",注云:"讶将舍於馆之外,宜相亲也。"

聘问之日亦使之讶者,但天子有掌讶之官,即馆之讶余事皆掌主之,惟朝觐聘问之日使卿大夫讶。

诸侯兼官,故大夫士为讶,宾即馆时即为之讶,与此掌讶不同也。

凡讶者,宾客至而往,诏相其事而掌其治令。

○相,息亮反。

掌交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其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王之好恶,辟行之。

节以为行信,币以见诸侯也。

咸,皆也。

辟读如"辟忌"之辟。

使皆知王之所好者而行之,知王所恶者辟而不为。

○好,呼报反,注下皆同。

恶,乌路反,注同。

辟,音辟,注同。

[疏]"掌交"至"行之"○释曰:按《序官》,掌交,中土八人,今言"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之"者,天下九州,千六百余国,使皆周遍,必无遍理,今言之者,盖是国有不和洽者,遍使知之也。

使和诸侯之好,有欲相与脩好者,则为和合之。

[疏]注"有欲"至"合之"○释曰:下有结其交好为朝聘,则此好谓使为昏姻之好也。

是以郑云"有欲脩好者则为和合之"。

达万民之说。

说,所喜也。

达者,达之于王若其国君。

○说,音说,注同。

[疏]注"说所"至"国君"○释曰:掌交既巡民间,见民有喜说之事,王与国君未知,掌交通达于王及国君也。

掌邦国之通事而结其交好。

通事,谓朝觐聘问也。

[疏]注"通事"至"问也"○释曰:言邦国通事,是两国交通之事,惟有君臣朝觐聘问之事,结使交好,故以朝觐聘问解,则《易》云"先王建万国亲诸侯"也。

以谕九税之利,九礼之亲,九牧之维,九禁之难,九戎之威。

谕,告晓也。

九税,所税民九职也。

九礼,九仪之礼。

九牧,九州之牧。

九禁,九法之禁。

九戎,九伐之戎。

○难,乃旦反。

[疏]注"谕告"至"之戎"○释曰:云"九税,所税民九职也"者,《太宰》云"以九职任万民",既任之,使之营种,因即税之。

三农生九谷,税九谷。

园圃毓草木,税草木。

九税,唯臣妾聚敛蔬材者无税。

故言九税耳。

今掌交还以此九税之法告晓,使之任之、税之。

故云九税,所税民九职也。

云"九礼,九仪之礼"者,以其大行人、小行人、掌讶皆掌九仪之礼,以其专据诸侯国,不得以《大宗伯》九仪解此也。

言之亲,则朝聘是也。

云"九牧之维"者,《大司马》九法"建牧立监,以维邦国",故云维。

"九禁之难"言大司马设九法,使邦国有所畏难。

云"九戎之威"者,大司马设九伐,有所威刑,故言难、言威也。

掌察。

阙。

掌货贿。

阙。

朝大夫掌都家之国治。

都家,王子弟、公卿及大夫之采地也。

主其国治者,平理其来文书於朝者。

○治,直吏反,注下同。

[疏]"朝大"至"国治"○释曰:都家同言国者,虽有百里、五十里、二十五里不同,皆谓之国,此则《王制》云"畿内九十三国"者也。

云"国治"者,都家有文书来者,平理之也。

○注"都家"至"朝者"○释曰:王子弟亦以亲疏分置於三处食采地。

公卿大夫者,公百里任疆地,卿五十里任县地,大夫五十里任稍地。

日朝以听国事故,以告其君长。

国事故,天子之事当施於都家者也。

告其君长,使知而行之也。

君,谓其国君。

长,其卿大夫也。

○长,丁文反,注同。

[疏]注"国事"至"夫也"○释曰:云"日朝"者,朝大夫日日在朝,以听受国事故,天子之事,以告采地之君长也。

云"君,谓其国君。 长,其卿大夫也"者,总而言之,皆曰国君。

别而言之,惟三公及王子弟得称国君,卿大夫总称长。

是以《司裘》国君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共麋侯,是其别称也。

国有政令,则令其朝大夫。

使以告其都家之吏。

[疏]注"使以"至"之吏"○释曰:上文据天子国事,遣朝大夫告君长,此经据天子政令,告朝大夫之事。

凡都家之治於国者,必因其朝大夫,然后听之,唯大事弗因。

谓以小事文书来者,朝大夫先平理之,乃以告有司也。

大事者,非朝大夫所能平理。

[疏]"凡都"至"弗因"○释曰:此经据都家有事,上诸王府之事。

凡都家之治有不及者,则诛其朝大夫。

不及,谓有稽殿之。

○殿,都练反。

[疏]注"不及"至"殿之"○释曰:都家治有不及,稽殿。

"诛朝大夫"者,以其朝大夫专主都家,责其不能催促故也。

在军旅,则诛其有司。

有司,都司马、家司马。

[疏]注"有司"至"司马"○释曰:言此者,见军旅不干朝大夫之事。

"都司马",王家之司马,王臣为之者。

"家司马",卿大夫使家臣自置其司马者也。

诸言阙者,皆是因秦燔灭其籍,汉兴购求不得也。

都则。

阙。

都士。

阙。

家士。

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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