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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掌王马之政。
政谓差择养乘之数也。
《月令》曰"班马政"。
[疏]注"政谓"至"马政"○释曰:此经与下为目,下亦有邦国及家,而云"王马"者,以尊为主。
郑云"政谓差择养乘之数也"者,经辨六马,是差择也。
下云"凡颁良而养乘",是养乘也。
引《月令》者,谓季秋之令。
彼注云:"马政谓齐其色,度其力,使同乘。"
引此职"凡军事,物马而班之",皆是马政,故引为证也。
辨六马之属:种马一物,戎马一物,齐马一物,道马一物,田马一物,驽马一物。
种谓上善似母者。
以次差之,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
[疏]注"种谓"至"之役"○释曰:六者皆有毛物不同,故皆以物言之也。
此六者,先善后恶,次第而言也。
种马"上善似母"者,以其言种,故知似母。
但种类亦有似父,而言似母者,以母为主也。
知种马驾玉路已下,差次如此者,以其言戎、道、田,以事为名,则知戎马驾戎路,道马驾道车,田马驾田路。
以此五者,种马最在上,驾玉路可知。
驽马最在下,五路之外,给役可知。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
乘马一师四圉。
三乘为皂,皂一趣马。
三皂为系,系一驭夫。
六系为厩,厩一仆夫。
六厩成校,校有左右。
驽马三良马之数,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
良,善也。
善马,五路之马。
郑司农云:"四疋为乘。 养马为圉,故《春秋传》曰‘马有圉,牛有牧’。"
玄谓二耦为乘。
师、趣马、驭夫、仆夫,帅之名也。
趣马下士,驭夫中士,则仆夫上士也。
自乘至厩,其数三百一十六匹。
《易》"《干》为马",此应《干》之筴也。
至校变为言成者,明六马为一厩,而王马小备也。
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
驽马三之,则为千二百九十六匹。
五良一驽,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然后王马大备。
《诗》云"騋牝三千",此谓王马之大数与?丽,耦也。
驽马自圉至驭夫,凡马千二十四匹,与三良马之数不相应,"八"皆宜为"六",字之误也。
师十二匹,趣马七十二匹,则驭夫四百三十二匹矣,然后而三之。
既三之,无仆夫者,不驾於五路,卑之也。
○乘,绳证反,注及下注"乘匹"同。
圉,鱼吕反。
皂,才早反。
趣,仓走反,刘、沈清须反,下同。
系,音计,本亦作毄。
厩,九又反。
应,应对之应。
筴,初革反。
騋,音来。
牝,频忍反,刘又扶忍反。
数与,音余,下礼与皆同。
[疏]"凡颁"至"驭夫"○释曰:言"颁良马",对下别言驽马,养马有多少不同,故别言良马也。
言养乘之者已下,皆四四为耦,是因养马乘习之。
○注"良善"至"之也"○释曰:云"善马,五路之马"者,据上文而言之也。
"《春秋传》曰"者,昭七年,楚芋尹无宇执人於王宫,言"马有圉,牛有牧",引之,证养马为圉也。
玄谓"师、趣马、驭夫、仆夫,帅之名也"者,皆以寡领众,故知主帅之名也。
云"趣马下士,驭夫中士,则仆夫上士也",《序官》有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人,驭夫中士,二十人无,仆夫士数之文。
以此文官尊者管卑者,驭夫既中士,明仆夫上士可知。
云"自乘至厩,其数三百一十六匹。 《易》‘《干》为马’,此应《干》之筴也"者,按《易》,天一生水北方,地二生火南方,天三生木东方,地四生金西方,天五生土中央,是谓阳无匹,阴无耦。
又地六成水北方,天七成火南方,地八成木东方,天九成金西方,地十成土中央,是谓阳有匹,阴有耦。
龟取生数一、二、三、四、五,蓍取成数六、七、八、九、十。
若然,东方、南方,生长之方,故七为少阳,八为少阴。
西方、北方,成熟之方,故九为老阳,六为老阴。
不取十者,中央配四方故也。
是以《易》之六爻,卦画七八,爻称九六。
七八九六既配四方,故九六皆以四乘之。
《干》之六爻,以四乘九,四九三十六,六爻故二百二十六,是为《干》之筴也。
云"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者,经云"六厩成校",据一厢言之,王马小备。
下云校有左右,则十二厩为十二闲,若据一厢,一厩为二百一十六匹。
据两厢,倍之,故四百三十二匹。
种别四百三十二匹,五种计之,自然总合二千一百六十匹。
又盖驽马三良马之数,三个四百三十二,则得千二百九十六匹。
五良一驽,总计自然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
对前小备,故云然后王马大备也。
《诗》云"騋牝三千",此卫文公灭而复兴,徙而能盛,计诸侯止合六闲马,其三千是王马之数。
虽非礼制,国人美之,故郑云王马之大数。
言大数者,不言四百五十六故也。
言"与"者,约同王马之数,故言与以疑之也。
云"驽马自圉至驭夫,凡马千二十四匹,与三良之数不相应"者,依经"八"计之,得此千二十四匹。
其三良马有千二百九十六匹,故言不相当。
若作六计,得千二百九十六匹,与三良马数合,故破从六也。
按此经,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
按《序官》云:"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十人",即此。
以云皂一趣马,合自师至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并之六十,正充此良马之驭夫。
又不见驽之驭夫者,或脱也。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
邦国六闲,马四种。
家四闲,马二种。
降杀之差,每厩为一闲。
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则皆分为三焉。
○杀,所界反。
[疏]注"降杀"至"三焉"○释曰:天子十二闲六种,义已在上。
云"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皆分为三焉"者,以驽马三良之数上下同,故为此解。
赵商问:"《校人职》,天子有十二闲,六种,为三千四百五十六匹。 邦国六闲,马四种,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 家四闲,马二种,千七百二十八匹。 商按:天子之卿,采地食小都,大夫食县,不审所由当能共此马数。 故《礼记》家富不过百乘,谓其多也。 《司马法》论之,甸方八里,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 今大夫采地四甸,一甸税又给王,其余三甸,才有马十二匹,今又就《校人》之职相校,甚异何?"答曰:"邦国六闲四种,其数適当千二百九十六匹。 家有四闲二种,又当八百六十四匹。 今子以何术计之乎?此马皆君之所制为,非谓民赋。 畿内百里之国者居四都,五十里之国居四县,二十五里之国居四甸,而引天子卿食小都,大夫食县,欲何以难?又《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 ’此为民出军赋,无与於天子国马之故。 事条未理,而多纷纭。"
赵商云"邦国二千五百九十二匹"者,谓三良,一良四百三十二匹,三良千二百九十六匹。
驽三,其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故合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
家四闲,马二种,为千七百二十八匹,谓良马一种四百三十二匹,驽马一种三良马,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并之千七百二十八匹,王合於数。
郑不从者,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厩,故一种马有四百三十二匹。
诸侯及大夫直一厢,不分为左右,则良马惟有三厩,三良居三厩,其数六百四十八匹。
驽马亦三,其一种其数亦六百四十八匹,并之千二百九十六匹。
家有二种,一良一驽,良居一厩,二百一十六匹,驽马三之,为六百四十八匹,并之为八百六十四匹。
故郑氏云子以何术计之。
凡马,特居四之一。
欲其乘之性相似也。
物同气则心一。
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
[疏]注"欲其"至"一牡"○释曰:云"欲其乘之性相似也"者,是使三牝各产其一,通牡为四,共驾一车,取同气一心之义。
春祭马祖,执驹。
马祖,天驷也。
《孝经》说曰:"房为龙马。"
郑司农云:"执驹无令近母,犹攻驹也。 二岁曰驹,三岁曰駣。"
玄谓执犹拘也。
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
○令,力呈反,下"令皆"同。
近,附近之近。
駣,徐音肇,刘音道,李汤尧反,沈徒刀反。
为,于伪反,下"为蹄啮"同。
[疏]注"马祖"至"伤之"○释曰:马与人异,无先祖可寻,而言祭祖者,则天驷也,故取《孝经说》"房为龙马",是马之祖。
春时通淫,求马蕃息,故祭马祖。
先郑云"二岁曰驹,三岁曰駣",《尔雅》文。
云"玄谓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者,《论语》孔子云"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马亦如此,故引之而言也。
按《月令》,仲夏"絷腾驹",注云:"为其牝气有余,相蹄啮。"
彼壮气有余,相蹄啮,絷之。
不为驹弱者,絷有二种,此谓二岁者,彼据马之大者,故不同也。
夏祭先牧,颁马,攻特。
先牧,始养马者,其人未闻。
夏通淫之后,攻其特,为其蹄啮,不可乘用。
郑司农云:"攻特谓騬之。"
○蹄,大计反,又音啼,后同。
騬,音缯,又音绳。
[疏]注"先牧"至"騬之"○释曰:知"先牧"是养马者,以其言先牧,是放牧者之先,知是始养马者。
祭之者,夏草茂,求肥充。
云"攻特"者,夏通淫后,攻其特,为其相蹄啮,不可乘用故也。
秋祭马社,臧仆。
马社,始乘马者。
《世本·作》曰:"相上作乘马。"
郑司农云:"臧仆,谓简练驭者,令皆善也。"
玄谓仆,驭五路之仆。
○臧,子郎反。
相,息亮反。
[疏]注"马社"至"之仆"○释曰:"秋祭马社"者,秋时马肥盛,可乘用,故祭始乘马者。
秋而臧仆者,亦秋时万物成,教之使善。
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
马步,神为灾害马者。
献马,见成马於王也。
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
讲犹简习。
○见,贤遍反,下同。
从,才用反。
[疏]注"马步"至"简习"○释曰:马神称步,谓若玄宾之步、人鬼之步之类。
"步"与"酺"字异,音义同。
云"献马,见成马於王也"者,以秋时万物成,亦献成马於王也。
云"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驭夫》文也。
云"讲犹简习"者,亦谓秋时物成,讲之使成也。
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毛马,齐其色也。
颁,授当乘之。
○毛,如字,刘莫报反。
[疏]注"毛马"至"乘之"○释曰:此三者,皆须马从王。
故知毛马而颁之为齐其色者。
按《毛诗传》云:"宗庙齐豪,尚纯也。 戎事齐力,尚强也。 田猎齐足,尚疾也。"
《尔雅》亦云。
虽据宗庙,至於田猎、军旅,既尚疾尚力,亦尚色也。
故下云"凡军事,物马而颁之",是尚力也。
《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又云"四铁孔阜",秦襄公以田,是齐色不专据宗庙。
饰币马,执扑而从之。
郑司农云:"校人主饰之也。 币马,以马遗人,当币处者也。 《聘礼》曰:‘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 ’《士丧礼下篇》曰:‘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六辔,圉人夹牵之,驭者执策立于马后。 ’"○扑,普卜反,刘方沟反。
遗,惟季反。
[疏]注"郑司"至"马后"○释曰:先郑云以马当币处者,见经云"饰币马",马可饰,币非可饰之物。
又见下文"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注云"使者所用私觌",则知此直以马遗人,无币。
且王家遗人无廷实,故《觐礼》劳侯氏用璧,无庭实也。
引《聘礼》者,按《聘礼》,此谓宾入境展币时,布幕讫,皮则陈於幕上,马则於幕南,北面,奠币於其前,引之者,证彼则有币有马。
引《士丧礼下篇》者,据将葬朝庙时陈设之事,马为拟乘车所驾,故荐之。
"缨三就"者,谓马鞅三成舒之。
"入门北面"者,陈之於庙庭也。
言"交辔"者,士两马,二人牵之。
引之者,证马有饰之事也。
凡宾客,受其币马。
宾客之币马,来朝聘而享王者。
[疏]注"宾客"至"王者"○释曰:言宾客来朝享王者,《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者是也。
使客来聘享王者,《玉人职》瑑、圭、璋、璧、琮以覜聘者也。
大丧,饰遣车之马。
及葬,埋之。
言埋之,则是马涂车之刍灵。
○埋,亡皆反,本又作貍。
[疏]注"言埋"至"刍灵"○释曰:言"遣车",则《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牲体乘别,大牢,苞九个,入圹,藏之於椁内瞷外"者。
云"涂车之刍灵"者,按《檀弓》,孔子云"涂车刍灵,自古有之",谓"为俑者不仁",俑,谓偶人所作,孔子善古而非周,则古者以泥涂为车,刍灵谓以刍草为人马神灵,至周涂车仍存,但刻木为人马,替古者刍灵。
今郑云涂车之刍灵,则是仍用刍灵,与《檀弓》违者,至周实用俑者,但郑举古之刍灵况周耳,非谓周家仍用刍灵也。
田猎,则帅驱逆之车。
帅犹将也。
[疏]"田猎"至"之车"○释曰:驱逆之车,田仆设之,但校人主车马,帅领田仆而已。
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
四海,犹四方也。
王巡守,过大山川,则有杀驹以祈沈礼与?《玉人职》有宗祝以黄金勺前马之礼。
○沈,直金反,刘直荫反。
[疏]"凡将"至"黄驹"○释曰:谓王行所过山川,设祭礼之然后去,则杀黄驹以祭之,山川地神,土色黄,故用黄驹也。
○注"四海"至"之礼"○释曰:云"四海,犹四方也"者,王巡狩,惟至方岳,不至四海夷狄,故以四海为四方。
云"有杀驹以祈沈礼与"者,《尔雅》云:"祭山曰庪县,祭川曰浮沈。"
今郑云"以祈沈"者,总解过山川二事。
言"与"者,《尔雅》据正祭,此则行过之,约与彼同,故云与以疑之也。
引《玉人职》者,按彼有大璋、中璋、边璋,过大山川用大璋,过中山川用中璋,过小山川用边璋。
下云黄金勺,青金外朱中,此三璋之勺也。
云"黄金勺"者,即彼三璋之勺也。
云"前马之礼"者,以黄金勺酌酒礼山川,在马牲前之礼,引之者,证过山川设礼用马牲之事也。
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
使者所用私觌。
○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使者所用私觌"○释曰:言"国之",谓王使之。
下聘问诸侯王行礼后,乃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
诸侯之臣与君同行,不得私觌。
若特聘则有之,则聘礼私觌是也。
若然,上文饰币马,是以马遗人法,非聘,故无私觌。
前宾客来朝聘不言私觌者,诸侯之臣於天子不敢行私觌故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
物马,齐其力。
[疏]注"物马齐其力"○释曰:上朝会言"毛马",郑云"齐其色"。
此军事言"物马",郑云"齐其力"。
物即是色,而云齐力,当与上文互以见义,欲见皆有力有色也。
等驭夫之禄,驭夫,於趣马、仆夫为中举,中见上下。
[疏]"等驭夫之禄"○释曰:掌养马者,有趣马、驭夫、仆夫三者,皆须等其禄,独云驭夫,故郑云举中见上下。
宫中之稍食。
师圉府史以下也。
郑司农云:"稍食曰廪。"
[疏]注"师圉府史以下"○释曰:上云驭夫之等,言士已上讫,故知此是师圉府史以下,中仍有胥徒之等也。
趣马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
赞,佐也。
佐正者,谓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
简,差也。
节犹量也。
差择王马以为六等。
[疏]注"赞佐"至"六等"○释曰:郑云"佐正者,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者,以其校人是养马官之长,校人既有此诸事,而云佐正,明佐此二者可知。
云差择王马六等,即上种、戎、齐、道、田、驽是也。
掌驾说之颁,用马之第次。
○说,始锐反。
[疏]注"用马之第次"○释曰:凡用马当均劳逸,故驾说须依次第,即颁是第次之序,故知是用马之第次也。
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
居谓牧庌所处。
治谓执驹攻特之属。
○治,直吏反,注同。
庌,音雅,后同。
[疏]注"居谓"至"之属"○释曰:云"辨四时之居治"者,谓二月已前,八月已后在厩,二月已后,八月已前在牧,故云四时也。
云"牧庌"者,放牧之处皆有庌厂以荫马也。
以趣马下士,属驭夫中士,故云听驭夫。
知治是"执驹攻特"者,以是校人之事,趣马当佐之,明是此二事也。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
乘谓驱步以发其疾,知所疾处乃治之。
相,助也。
○相,息亮反,注同。
[疏]"巫马"至"校人"○释曰:巫知马祟,医知马疾,疾则以药治之,祟则辨而祈之,二者相须,故巫助医也。
云"受财"者,谓共祈具及药直。
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
布泉也。
郑司农云:"贾谓其众官小吏贾二人。 粥,卖也。"
○贾,音嫁,注同,又音古。
粥,音育。
牧师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
颁马授圉者所牧处。
[疏]注"颁马"至"牧处"○释曰:圉人,掌养马者,故《圉人职》云"掌养马刍牧之事"。
言"厉禁"者,谓可牧马之处,亦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人辄牧牛马也。
孟春焚牧,焚牧地以除陈,生新草也。
[疏]注"焚牧"至"草也"○释曰:孟春,谓夏之孟春,建寅之月,草物将出之时,牧烧焚地,除陈草生新草也。
中春通淫,中春,阴阳交、万物生之时,可以合马之牝牡也。
《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秦时书也。
秦地寒凉,万物后动。
○中,音仲,注同。
累,力追反,刘音类。
[疏]注"中春"至"后动"○释曰:按《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於牧",彼注云:"此月可以合牛马,系在厩者。 其牝欲游,则就牧而合之。"
若然,彼不系在厩,亦二月通淫,则与此经合矣。
今此注以为"《月令》秦时书,秦地寒凉,万物后动",与彼注不同者,郑君两解,故彼此不同也。
掌其政令。
凡田事,赞焚莱。
焚莱者,山泽之虞。
[疏]"凡田事赞焚莱"○释曰:焚莱自是山泽之虞,当二月焚莱除陈生新之时,则此官赞山泽之虞也。
廋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圉马。
九者皆有政教焉。
阜,盛壮也。
《诗》云"四牡孔阜"。
杜子春云:"佚当为逸。"
郑司农云:"马三岁曰駣,二岁曰驹。 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谓聒马耳,毋令善惊也。"
玄谓逸者,用之不使甚劳,安其血气也。
教駣,始乘习之也。
攻驹,制其蹄啮者。
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
散马耳,以竹括押其耳,头动摇则括中物,后遂串习,不复惊。
○佚,音逸。
散,素但反,注同。
聒,古活反。
毋,音无。
令,力呈反,下"使令"同。
押,音甲。
中物,丁仲反。
复,扶又反。
[疏]注"九者"至"复惊"○释曰:云"掌十有二闲之政"者,此文与下九者为目,故郑云"九者皆有政教焉"。
引《诗》者,证阜为盛义也。
子春以"佚"为"逸",后郑从之,增成其义。
先郑"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取音同也。
谓"聒马无令善惊",后郑亦增成其义,后郑云"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以其通闲言之也。
若然,上云夏祭先牧者,直是先养马者,非制闲之人。
正校人员选。
校人谓师圉也。
正员选者,选择可备员者平之。
[疏]注"校人"至"平之"○释曰:知校人是师圉者,凡言"正"者,以尊正卑。
自趣马已上并上官,非廋人所正,故知所正者师圉。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騋,六尺以上为马。
大小异名。
《尔雅》曰:"騋,牡骊牡玄,驹褭骖。"
郑司农说以《月令》曰"驾苍龙"。
○上,时掌反,下同。
牡,茂后反。
骊,力知反。
牡骊,绝句。
牝,频忍反,绝句。
褭,奴了反,刘音绕,郭璞音同,刘义异郑。
[疏]注"大小"至"苍龙"○释曰:引《尔雅》所释,作《诗》"騋牝三千",但诗直音牝不言牡,《尔雅》之意,以诗人美卫文公直牝有三千,其实兼有牡,故云騋中所有牝则骊色,牡则玄色,兼有驹褭骖。
引之者,证騋是马色。
先郑引《月令》者,谓春之三月,天子听朔及祀帝,皆驾苍龙,顺时色。
引之,以证龙是马也。
圉师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庌马,冬献马。
射则充椹质,茨墙则翦阖。
蓐,马兹也。
马既出而除之。
新衅焉,神之也。
《春秋传》曰:"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
故字"庌"为"讶",郑司农云:"当为庌。"
玄谓庌,庑也。
庑所以庇马者也。
充犹居也。
茨,盖也。
阖,苫也。
椹质、剪阖,圉人所习也。
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言鈇椹之椹。
椹质,所射者习射处。
○蓐,音辱。
茨,在私反。
阖,户腊反。
讶,五嫁反。
庑,亡甫反。
庇,必二反又音祕。
苫,伤占反。
鈇,方符反。
射,食亦反。
[疏]注"蓐马"至"射处"○释曰:圉师,即《校人》云"良马乘一师四圉"者也。
云"夏庌马"者,即《趣马》"辨四时之居"是也。
云"冬献马"者,即《校人》冬献马,尊卑连事相成者也。
《春秋传》者,左氏庄二十九年"新延厩,书不时"。
延厩当於马时,故云"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谓春分秋分时。
今之孟春新延厩,故云不时也。
云"圉人所习也"者,莝,取椹斩莝,则苫盖之类也,皆圉人所习之事。
子春云"椹质所射者习射处"者,按《司弓矢》云:"泽则共椹质之弓矢。"
此云射则充椹质,皆谓释宫中试弓习武时所充也。
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
役者,圉师使令焉。
[疏]注"役者"至"令焉"○释曰:乘马一师四圉,四圉人受圉师之所使令焉。
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
宾客之马,王所以赐之者。
《诗》云:"虽无予之,路车乘马。"
丧纪之马,启后所荐马。
[疏]注"宾客"至"荐马"○释曰:虽同牵马入陈,宾客与丧纪所陈有异。
何者?若据宾客,则在馆,天子使人就馆而陈之。
若丧纪,则谓将葬朝庙时,《既夕礼》荐马缨三就者是也。
天子朝庙,亦当在祖庙中,陈设明器之时,亦遣人荐马及缨,入庙陈之。
此马谓拟驾乘车,吉器最先者也。
廞马亦如之。
廞马,遣车之马。
人捧之,亦牵而入陈。
○捧,众家并扶恭反。
[疏]注"廞马"至"入陈"○释曰:此遣车则天子九乘战所苞遣奠以入圹,皆人捧之。
云"亦牵而入陈"者,亦於祖庙陈此明器也。
但遣车及马,各使人别捧,故上注云"行则解脱之"是也。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
天下之图,如今司空舆地图也。
郑司农云:"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貉狄。"
玄谓闽,蛮之别也。
《国语》曰:"闽,羋蛮矣。"
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
财用,泉谷货贿也。
利,金锡竹箭之属。
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
《尔雅》曰:"九夷、八蛮、六戎、五狄,谓之四海。"
○闽,亡巾反,又音文,又亡千反,《汉书音义》服虔音近蛮,应劭音近文,郑氏音旻。
貉,孟白反。
畜,许六反,下同。
羋蛮,亡氏反,刘音如羊鸣近米,李云:"今《周礼》本或无此字,《国语》则有。"
[疏]"职方"至"利害"○释曰:此文与下为目。
云"辨其邦国",据畿外诸侯。
"都鄙",据畿内采地。
先邦国,尊诸侯也。
云"四夷"者,据四方之夷总目诸方,以九貉当东夷之处。
○注"天下"至"四海"○释曰:《大司徒》云"掌建邦之土地之图",注云:"地之图若今司空郡国舆地图。"
此注不言郡国者,彼直掌九州。
不言夷狄,九州之内有邦国,故以郡国言之。
此职方兼主夷狄,夷狄中,汉时不置郡国,惟置校尉掌之,故此注亦不言郡国也。
先郑云"东方曰夷"者,以经云四夷,即为东夷也。
然夷之数皆言九,於此独言四,不得即以为始此。
不先言九夷者,以其已有四夷之名为目,不可重言九夷,故先从南数之也。
又云"北方曰貉狄"者,先郑既以四夷为东方夷,即以貉狄总属北方也。
"玄谓闽,蛮之别也,《国语》曰‘闽,芊蛮矣’"者,按《郑语》史伯曰"蛮,芊蛮矣",注云:"谓上言叔熊避难於濮蛮,随其俗如蛮人也,故曰蛮。"
彼不作闽者,彼盖后人转写者误。
郑玄以闽为正。
叔熊居濮如蛮,后子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也。
按经,闽虽与蛮七八别数,本其是一,俱属南方也。
云"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者,《郑志》赵商问:"《职方氏》‘掌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数’,注云:‘周之所服国数。 ’《礼记·明堂位》曰:‘周公六年制礼作乐,朝诸侯於明堂,有朝位服事之国数,夷九、蛮八、戎六、狄五。 ’礼之事异,未达其数。"
郑答:"《职方氏》四夷,四方夷狄也。 九貉即九夷,在东方。 八蛮在南方,闽其别也。 戎狄之数,或六或五,两文异。 《尔雅》惟有其数耳,皆无别国之名。 校不甚明,故不定。"
若然,《尔雅》之数与《明堂》同,皆数耳,无别国之名。
校其错可知。
今五六者,正是数耳,其事郑不甚明之,未知何者是,故不定。
一礼两礼俱从者,是以不著其错误。
按《诗序》云"蓼萧泽及四海",注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
复与《尔雅》及《礼》皆不同者,蓼萧,或后人转写者误,当以《尔雅》与《礼》为正也。
云"财用,泉谷货贿也"者,财用为泉谷货财,疏已备九赋者也。
云"利,金锡竹箭之属"者,按下经其利有金锡竹箭之属是也。
云"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者,宣三年,楚子问鼎之轻重,王孙满对云"夏之方有德,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是也。
引《尔雅》者,见数与此不同之意也。
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
贯,事也。
[疏]"乃辨"至"贯利"○释曰:职方主九州之事,故须分别九州之国。
贯,事也,使同其事利,不失其所也。
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锡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
镇,名山安地德者也。
会稽在山阴。
大泽曰薮。
具区、五湖在吴南,浸,可以为陂灌溉者。
锡,镴也。
箭,篠也。
鸟兽,孔雀、鸾、、犀、象之属。
故书"箭"为"晋",杜子春曰:"晋当为箭,书亦或为箭。"
○会,古外反。
薮,素口反。
区,起俱反。
浸,子鸩反,本又作{穴浸}。
陂,彼宜反。
溉,古爱反。
镴,音腊。
篠,素了反。
,音交。
,音精。
[疏]"东南"至"宜稻"○释曰:自此已下陈九州之事,总为三道陈之。
先从南方起,盖取尊其阳方。
周改《禹贡》,以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分冀州地以为幽、并,东南曰扬州,次正南曰荆州,周之西南不置州,统属雍州,即次河南曰豫州,为一道也。
次正东曰青州,次河东曰兖州,次正西曰雍州,为二道。
又次东北曰幽州,次河内曰冀州,次正北曰并州,为三道。
若《禹贡》治水则为二道。
又先从下起,与此异也。
然既以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其二道,则以冀、兖、青、徐为一道,扬、荆、豫、梁、雍为二道。
云"其山镇曰会稽"者,九州皆有镇,所以安地德。
一州之内,其山川泽薮至多,选取最大者而言,故郑云曰其大者也。
○注"镇名"至"为箭"○释曰:云"会稽在山阴",自此以下所说山川之等,一则目验而知,二则依《地理志》而说,又所晓处所,皆举郡县而言。
云"会稽在山阴",山阴,郡名。
按《夏本纪》,太史公或言禹会诸侯於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
会稽者,会计也。
《皇览》曰:"禹冢在山阴会稽山,本苗山县南七里。 越传曰,禹到越,望苗山,会诸侯,爵有德,封有功者,更名苗山曰会稽山,因疾死,葬棺,冢圹深七尺,高三尺,土阶三寸三,周方亩。 《吕氏春秋》云:“禹葬会稽,不烦徒。"
《墨子》曰:"禹葬会稽,衣裘三领,桐棺三寸。"
《地理志》云:"山上有禹井。"
《禹传》云:"一有群鸟游田焉。"
是说会稽之事也。
云"大泽曰薮"者,按《泽虞职》"大泽大薮",注"水锺曰泽,水希曰薮",则泽薮别矣。
今此云大泽曰薮为一物解之者,但泽薮相因,亦为一物,故云大泽曰薮也。
云"具区、五湖在吴南"者,吴者会稽郡属县名,依《地理志》,南江自吴南,震泽在西。
通而言之,亦得在吴南,具区即震泽,一也。
云"浸可以为陂灌溉"者,谓灌溉稻田者也。
云箭筱也,箭一名筱,故《禹贡》云筱簜,是一物二名也。
云"鸟兽,孔雀、鸾、"者,解鸟也。
云"犀象"者,解兽也。
验时见有此鸟兽,故据言焉。
按《禹贡》云九江,今在庐江、寻阳南,皆东合为大江。
扬州所以得有三江者,江至寻阳南合为一,东行至扬州入彭蠡,复分为三道而入海,故得有三江也。
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其泽薮曰云瞢,其川江汉,其浸颍湛,其利丹银齿革,其民一男二女,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
衡山在湘南。
云瞢在华容。
颖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
湛,未闻。
齿,象齿也。
革,犀兕革也。
杜子春云:"湛读当为人名湛之湛,湛或为淮。"
○瞢,亡贡反,刘亡凤反,李一音亡雄反。
湛,直减反,刘又音沈,李唐感反。
[疏]"正南"至"宜稻"○释曰:"其川江汉"者,扬州云三江,不言汉,此荆州直言江,不言三,兼云汉者,此州江未分为三,故直云江,此州有汉水过焉,故江汉并言也。
上文扬州云"其利金锡竹箭",不云丹银齿革,按《禹贡》荆扬二州俱云贡金三品,则二州通有金锡也。
其民一男二女,多於扬州,其畜谷与扬州同。
○注"衡山"至"为淮"○释曰:云"云瞢在华容"者,按《禹贡》荆州"云士梦作乂",得为泽者,按彼注云:"其中有平土丘,水去可为作畎亩之治。"
则此据有水之处亦得为泽也。
云"颍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者,郑据《地理志》,故知合在豫州。
又昭元年,王使刘定公劳赵孟于颍,亦在豫州,故破之。
云"湛,未闻地理志者,据《地理志》无文,未知何处也。 云“齿,象齿也"者,对则齿牙别,通而言之,牙亦得为齿,故《诗·颂》云"元龟象齿地理志,是牙齿通也。 云“革,犀兕革也"者,以其利则可贡,所贡之革,惟用为甲,故函人有犀兕。
《春秋》云"犀兕尚多"。
子春云"湛读当为人名湛之湛",俗读也;"湛或为淮"不从也。
河南曰豫州,其山镇曰华山,其泽薮曰圃田,其川荧雒,其浸波溠,其利林漆丝枲,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其谷宜五种。
华山,在华阴。
圃田,在中牟。
荥,兖水也,出东垣,入于河,泆为荥,荥在荥阳。
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
《春秋传》曰:"楚子除道梁溠,营军临随",则溠宜属荆州,在此非也。
林,竹木也。
六扰,马、牛、羊、豕、犬、鸡。
五种,黍、稷、菽、麦、稻。
○华,如字,刘胡化反。
圃,布古反。
荧,户扃反。
溠,音诈,《左传》音同,李庄加反,《字林》同,刘昨虽反,云与音大不同,故今从高贵公。
枲,思似反。
扰,而小反,徐刘音饶。
中牟,上如字,下莫侯反,李中音仲,牟又无不反。
泆,音逸。
播,音波,下同。
都,张鱼反,本或作猪。
[疏]注"华山"至"麦稻"○释曰:云"荥,兖水也"者,按《禹贡》"济出王屋,始出兖,东流为济,南渡河,泆为荧",《春秋》"战於荧浴斌是也。 云“出东垣"者,《地理志》文也。
云"波读为播"者,按《禹贡》有播水,无波,故引《禹贡》为证也。
《春秋》者,《左氏》庄四年传文。
云"林,竹木也"者,《地官》山林别官,故郑注云:"竹木生平地曰林。"
今许州见平地多林木,故云林竹木也。
云"六扰,马、牛、羊、豕、犬、鸡"者,此与《尔雅》六畜及《周礼》六牲一也。
必知五种是黍、稷、菽、麦、稻者,此州东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与雍州接,雍州有黍稷,故知有此四种。
但此九州不言麻与菽及菰,郑必知取菽者,盖以当时目验而知,故添为五种也。
正东曰青州,其山镇曰沂山,其泽薮曰望诸,其川淮泗,其浸沂沭,其利蒲鱼,其民二男二女,其畜宜鸡狗,其谷宜稻麦。
沂山,沂水所出也,在盖。
望诸,明都也,在雎阳。
沭,出东莞。
二男二女,数等,似误也,盖当与兖州同二男三女。
郑司农云:"淮或为雎,沭或为洙。"
○沂,鱼祈反。
泗,音四。
沭,音述,李一音余戍反。
明都,《禹贡》作孟猪,今依《书》读。
雎,音绥。
莞,音管,刘音灌。
洙,音殊。
[疏]注"沂山"至"为洙"○释曰:郑知"沂山沂水所出"者,沂水出沂山,水乃取名於山,故知沂水出焉。
云"在盖"者,盖亦县名,按《禹贡》云"海、岱及淮惟徐州",又云"淮沂其乂",注云:"淮、沂,二水名。 《地里志》沂水出今大山盖县。"
不在青州者,周公以《禹贡》徐州地为青故也。
云"望诸,明都也"者,按《禹贡》云:"道柯泽,被明都。"
彼《禹贡》无望诸,故从明都。
按《春秋》,宋薮泽有孟诸,明都即宋之孟诸者也。
经有淮泗,不言者,以上来有江及此淮并下文河,郑皆不言所在者,以四渎之名人皆知之,故略而不言也。
按《禹贡》,淮出桐柏,泗水在鲁国,出济阴乘氏东,又至零陵入淮,行千二百一十里。
沭出东莞,属琅琊,南至下邳入泗。
云"二男二女数等,似误也"者,若本有此数等,当言一男一女,明不作二男二女,青州西北与兖州相接,宜与兖州同二男三女也。
河东曰兖州,其山镇曰岱山,其泽薮曰大野,其川河、泲,其浸庐、维,其利蒲、鱼,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其谷宜四种。
岱山在博,大野在巨野。
"庐维"当为"雷雍",字之误也。
《禹贡》曰:"雷夏既泽,雍沮会同。"
雷夏在城阳。
四种,黍、稷、稻、麦。
○野,如字,刘音与。
泲,子礼反。
庐维,上音雷,下於恭反。
钜,音巨。
沮,七余反。
[疏]注"岱山"至"稻麦"○释曰:博与钜野皆郡县之名,破卢维为雷雍,《地理志》、《禹贡》无卢维,又字类雷雍,故破从之,引《禹贡》为证也。
知"四种黍、稷、稻、麦"者,以其东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与冀州相接,冀州有黍稷,故知也。
正西曰雍州,其山镇曰岳山,其泽薮曰弦蒲,其川泾汭,其浸渭洛,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其畜宜牛马,其谷宜黍稷。
岳,吴岳也,及弦蒲在汧。
泾出泾阳,汭在豳地。
《诗·大雅·公刘》曰“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