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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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 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纪昀

董文恪公为少司空时,云昔在富阳村居,有村叟坐邻家,闻读书声,曰贵人也,请相见。

谛观再四,又问八字干支,沈思良久,曰:君命相皆一品,当某年得知县,某年署大县,某年实授,某年迁通判,某年迁知府,某年由知府迁布政,某年迁巡抚,某年迁总督,善自爱,他日知吾言不谬也。

后不再见此叟,其言亦不验。

然细较生平,则所谓知县,乃由拔贡得户部七品官也;所谓调署大县,乃庶吉士也;所谓实授,乃编修也;所谓通判,乃中允也;所谓知府,乃侍读学士也;所谓布政使,乃内阁学士也;所谓巡抚,乃工部侍郎也。

品秩皆符,其年亦皆符,特内外异途耳。

是其言验而不验,不验而验,惟未知总督如何。

后公以其年拜礼部尚书,品秩仍符,按推算干支,或奇验,或全不验,或半验半不验。

余尝于闻见最确者,反复深思,八字贵贱贫富,特大略如是,其间乘除盈缩,略有异同。

无锡邹小山先生夫人与安州陈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并同。

小山先生官礼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贵州布政使,均二品也,论爵,布政不及侍郎之尊;论禄,则侍郎不及布政之厚,互相补矣。

二夫人并寿考。

陈夫人早寡,然晚岁康强安乐;邹夫人白首齐眉,然晚岁丧子,家计亦薄,又相补矣。

此或疑地有南北,时有初正也。

余第六侄与奴子刘云鹏,生时只隔一墙,两窗相对,两儿并落蓐啼,非惟时同刻同,乃至分秒亦同。

侄至十六岁而夭,奴子今尚在,岂非此命所赋之禄,只有此数:侄生长富贵,消耗先尽;奴子生长贫贱,消耗无多,禄尚未尽耶?盈虚消息,理固如斯,俟知命者更详之。

*****

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官镇番守备,云有李太学妻,恒虐其妾,怒辄褫下衣鞭之,殆无虚日。

里有老媪能入冥,所谓走无常者是也,规其妻曰:娘子与是妾有夙冤,然应偿二百鞭耳,今妒心炽盛,鞭之殆过十余倍,又负彼债矣。

且良妇受刑,虽官法不褫衣,娘子必使裸露以示辱,事太快意,则干鬼神之忌。

娘子与我厚,窃见冥籍,不敢不相闻。

妻哂曰:死媪谩语,欲我禳解取钱耶?会经略莫落,遘王辅臣之变,乱党蜂起,李殁于兵,妾为副将韩公所得,喜其明慧,宠专房,韩公无正室,家政遂操于妾。

妻为贼所掠,贼破被俘,分赏将士,恰归韩公。

妾蓄以为婢,使跪于堂而语之曰:尔能受我指挥,每日晨起,先跪妆台前自褫下衣,伏地受五鞭,然后供役,则贷尔命。

否则尔为贼党妻,杀之无禁,当寸寸脔尔,饲犬豕。

妻惮死失志,叩首愿遵教。

然妾不欲其遽死,鞭不甚毒,俾知痛楚而已,年余乃以他疾死,计其鞭数适相当。

此妇真顽钝无耻哉。

亦鬼神所忌,阴夺其魄也。

此事韩公不自讳,且举以明果报。

故人知其详。

韩公又言,此犹显易其位也。

明季尝游襄邓间,与术士张鸳湖同舍,鸳湖稔知居停主人妻虐妾太甚,积不平,私语曰:道家有借形法,几修炼未成,气血已衰,不能还丹者,则借一壮盛之躯,乘其睡与之互易。

吾尝受此法,姑试之。

次日,其家忽闻妻在妾房语,妾在妻房语。

比出户,则作妻语者妾,作妾语者妻也。

妾得妻身,但默坐;妻得妾身,殊不甘。

纷纭争执,亲族不能判。

鸣之官,官怒为妖妄,笞其夫,逐出,皆无可如何。

然据形而论,妻实是妾。

不在其位,威不能行,竟分宅各居而终。

此事尤奇也。

*****

相传有位塾师,夏夜月明,率门人纳凉河间献王祠外田塍上,因共讲三百篇拟题,音琅琅如钟鼓,又令小儿诵孝经,诵已复讲。

忽举首见祠门双古柏下,隐隐有人,试近之,形状颇异,知为神鬼。

然私念此献王祠前,决无妖魅。

前问姓名,曰:毛苌、贯长卿、颜芝因谒王至此。

塾师大喜,再拜请授经义。

毛贯并曰:君所讲话已闻,都非我辈所解,无从奉答。

塾师又拜曰:诗义深微,难授下愚。

请颜先生一讲孝经可乎?颜回面向内曰:君小儿所诵,漏落颠倒,全非我所传本,我亦无可著语处。

俄闻传王教曰:门外似有人醉语,聒耳已久,可驱之去。

余谓此与爱堂先生所言学究遇冥吏事,皆博雅之士,造戏语以诟俗儒也。

然亦空穴来风,桐乳来巢乎?

*****

先姚安公性严峻,门无杂宾。

一日与一褴褛人对语,呼余兄弟与为礼,曰:此宋曼殊曾孙,不相闻久矣,今乃见之。

明季兵乱,汝曾祖年十一,流离戈马间,赖宋曼殊得存也。

乃为委曲谋生计,因戒余兄弟曰:义所当报,不必谈因果,然因果实亦不爽。

昔某公受人再生恩,富贵后,视其子孙零替,漠如陌路。

后病困,方服药,恍惚见其人手授二札,皆未封。

视之,则当年乞救书也,覆杯于地,曰:吾死晚矣。

是夕卒。

*****

宋按察蒙泉言,某公在明为谏官,尝扶乩问寿数,仙判某年某月某日当死,计期不远,恒悒悒,届期乃无恙。

后入本朝,至九列。

适同僚家抚乩,前仙又降,某公叩以所判无验,又判曰:君不死我奈何?某公俯仰沉思,忽命驾去,盖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

*****

沈椒园先生为鳌峰书院山长时,见示高邑赵忠毅公旧砚,额有东方未明之砚六字,背有铭曰:"残月荧荧,太白耿耿,鸡三号,更五点,此时拜疏击大奄,事成策汝功,不成同汝贬"。

盖劾魏忠贤时用此砚草疏也。

末有小字一行题门人王铎书。

此行遗未镌,而黑痕深入石骨,干则不见。

取水濯之,则五字炳然。

相传初令王铎书此铭,未及镌而难作,后在戍所乃镌之,语工勿镌此一行。

然阅一百余年,涤之不去,其事颇可。

或曰:忠毅嫉恶严。

渔洋山人笔记称铎人品日下,书品亦日下。

然则忠毅先有所见矣,削其名,摈之也。

涤之不去,欲著其尝为忠毅所摈也。

天地鬼神,恒于一事偶露其巧,使人知警,是或然欤。

*****

干隆庚午,官库失玉器,勘诸苑户,苑户常明对簿时,忽作童子声曰:玉器非所窃,人则真所杀,我即所杀之魂也。

问官大骇,移送刑部。

姚安公时为江苏司郎中,与余公文仪等同鞫之,魂曰:,我名二格,年十四,家在海淀,父曰李星望,前岁上元,常明引我观灯归,夜深人寂,常明戏调我,我方力拒,且言归当诉诸父,常明遂以衣带勒我死,埋河岸下。

父疑常明匿我,控诸巡城,送刑部,以事无左证,议别缉真凶。

我魂恒随常明行,但相去四五尺,即觉炽如烈焰,不得近,后热稍减,渐近至二三尺,又渐近至尺许,昨乃都不觉热,始得附之。

又言初讯时,魂亦随之刑部,指其门乃广西司。

按所言月日,果检得旧案。

问其尸,云在河岸第几柳树旁,掘之亦得,尚未坏。

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

以事虽幻杳,而证验皆真,且讯问时呼常明名,则忽似梦醒,作常明语。

呼二格名,则忽似昏醉,作二格语。

互辩数四始款伏。

又父子絮语家事,一一分明,狱无可疑,乃以实状上闻。

论如律。

命下之日,魂喜甚,本卖糕为活,忽高唱卖糕一声,父泣曰:久不闻此,宛然生时声也。

问儿当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

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

*****

南皮张副使受长,官河南开归道,夜阅一谳牍,沉吟自语曰:自刭死者,刀痕当入重而出轻,今入轻出重,何也?忽闻背后太息曰:公尚解事。

回顾无一人,喟然曰:甚哉,治狱可畏也。

此幸不误,安保他日不误耶?逐移疾而归。

*****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讳荣祉,官山西陵川令。

有一旧玉马,质理不甚白洁,而血浸斑斑,斫紫檀为座承之。

恒置几上,其前足本为双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

高公大骇,阁署传视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

一馆宾曰:凡物岁久则为妖。

得人精气多,亦能为妖,此理易明,无足怪也。

众议碎之,犹豫未决。

次日仍屈还故形。

高公曰:是真有知矣。

投炽炉中,似微有呦呦声。

后无他异,然高氏自此渐式微。

高宜人云:此马锻三日,裂为两段,尚及见其半身。

又武清王庆垞曹氏厅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脉络如金丝,花叶葳蕤。

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

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

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为妖,何瑞之有!曹氏亦式微。

*****

先外祖母言,曹化淳死,其家以前明玉带殉,越数年墓前恒见一白蛇。

后墓为水啮,棺坏朽。

改葬之日,他珍物俱在,视玉带则亡矣。

蛇身节节有纹,尚似带形,岂其悍鸷之魄,托玉而化欤?*****外祖张雪峰先生,性高洁,书室中几砚精严,图史整肃,恒鐍其户,必亲至乃开。

院中花木翳如,莓苔绿缛,僮婢非奉使令,亦不敢轻踏一步。

舅氏健亭公,年十一二时,乘外祖他出,私往院中树下纳凉。

闻室内似有人行,疑外祖已先归,屏息从窗隙窥之,见竹椅上坐一女子,靓妆如画,椅对面一大镜,高可五尺,镜中之影,乃是一狐。

惧弗敢动,窃窥所为,女子忽自见其影,急起绕镜四周呵之。

镜昏如雾,良久归坐,镜上呵迹亦渐消。

再视其影,则亦一好女子矣。

恐为所见,蹑足而归。

后私语先姚安公。

姚安公尝为诸孙讲大学修身章,举是事曰:明镜空空,故物无遁影。

然一为妖气所翳,尚失真形,况私情偏倚,先有所障者乎?又曰:非惟私情为障,即公心亦为障,正人君子,为小人乘其机而反激之,其固执决裂,有转致颠倒是非者。

昔包孝肃之吏,阳为弄权之状,而应杖之囚,反不予杖,是亦妖气之翳镜也。

故正心诚意,必先格物致知。

*****

有卖花老妇言,京师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

有丽妇夜逾短垣与邻家少年狎,惧事泄,初诡托姓名,欢昵渐洽,度不相弃,乃自冒为圃中狐女。

少年悦其色,亦不疑拒。

久之,忽妇家屋上,掷瓦骂曰:我居圃中久,小儿女戏抛砖石,惊动邻里或有之,实无冶荡蛊惑事。

汝奈何污我?事乃泄。

异哉,狐媚恒托于人,此妇乃托于狐。

人善媚者比之狐,此狐乃贞于人。

*****有游士以书画自给,在京师纳一妾,甚爱之。

或遇宴会,必袖果饵以贻妾,亦甚相得。

无何病革,语妾曰:吾无家,汝无归;吾无亲属,汝无依;吾以笔墨为活,吾死汝琵琶别抱,势也,亦理也。

吾无遗债累汝,汝亦无父母兄弟掣肘,得行己志,可勿受锱铢聘金,但与约岁时许汝祭我墓,则吾无恨矣。

妾泣受教,纳之者亦如约,又甚爱之。

然妾恒郁郁忆旧恩,夜必梦故夫同枕席,睡中或妮妮呓语。

夫觉之,密延术士镇以符箓,梦语止而病渐作,驯至绵惙。

临殁,以额叩枕曰:故人情重,实不能忘,君所深知,妾亦不讳。

昨夜又见梦曰:久被驱遣,今得再来,汝病如是,何不同归?已诺之矣。

能邀格外之惠,还妾尸于彼墓,当生生世世,结草衔环。

不情之请,惟君图之。

语讫奄然。

夫亦豪士,慨然曰:魂已往矣,留此遗蜕何为?杨越公能合乐昌之镜,吾不能合之泉下乎!竟如所请。

此雍正甲寅乙卯间事。

余时年十一二,闻人述之,而忘其姓名。

余谓再嫁,负故夫也;嫁而有二心,负后夫也,此妇进退无据焉。

何子山先生亦曰:忆而死,何如殉而死乎?何励庵先生则曰:春秋责备贤者,未可以士大夫之义,律儿女子,哀其遇可也,悯其志可也。

*****

屠者许方尝担酒二罂夜行,倦息大树下。

月明如昼,远闻呜呜声,一鬼自丛墓中出,形状可怖。

乃避入树后,持担以自卫。

鬼至罂前,跃舞大喜,遽开饮。

尽一罂,尚欲开其第二罂,缄甫半启,已颓然倒矣。

许恨甚,且视之似无他技,突举担击之,如中虚空,因连与痛击,渐纵驰委地,化浓烟一聚。

恐其变幻,更捶百余,其烟平铺地面,渐散渐开,痕如淡墨,如轻谷,渐愈散愈薄,以至于无。

盖已澌灭矣。

余谓鬼,人之余气也。

气以渐而消,故左传称新鬼大,故鬼小。

世有见鬼者,而不闻见羲轩以上鬼,消已尽也。

酒散气者也,故医家行血发汗、开郁驱寒之药,皆治以酒。

此鬼以仅存之气,而散以满罂之酒,盛阳鼓荡,蒸铄微阴,其消尽也固宜。

是澌灭于醉,非澌灭于棰也。

闻是事时,有戒酒者曰:鬼善幻,以酒之故,至卧而受捶;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为人所困,沉湎者念哉。

有耽酒者曰:鬼虽无形而有知,犹未免乎喜怒哀乐之心,今冥然醉卧,消归乌有,反其真矣。

酒中之趣,莫深于是。

佛氏以涅癅为极乐,营营者恶乎知之。

庄子所谓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欤。

*****

献县田家,牛产麟,骇而击杀。

知县刘征廉收葬之,刊碑曰:见麟郊。

刘固良吏,此举何陋也。

麟本仁兽,实非牛种。

犊之麟而角,雷雨时蛟龙所感耳。

*****

董文恪公未第时,馆于空宅,云常见怪异。

公不信,夜篝灯以待,三更后,阴风飒然,庭户自启,有似人非人数辈,杂癆拥入。

见公大骇曰:此屋有鬼,皆狼狈奔出。

公持梃逐之,又相呼曰:鬼追至,可急走。

争逾墙去。

公恒言及,自笑曰:不识何以呼我为鬼?故城贾汉恒,时从公受经,因举太平广记载野叉欲啖哥舒翰妾尸,翰方眠侧,野叉相语曰:贵人在此,奈何?翰自念呼我为贵人,击之当无害。

遂起击之,野叉逃散。

鬼贵音近,或鬼呼先生为贵人,先生听未审也?公笑曰:其然。

*****庚午秋,买得埤雅一部,中折迭绿笺一片,上有诗曰:愁烟低幂朱扉双,酸风微戛玉女窗,青磷隐隐出古壁,土花蚀断黄金癇。

草根露下阴虫急,夜深悄映芙蓉立,湿萤一点过空塘,幽光照见残红泣。

末题靓云仙子降坛诗,张凝敬录。

盖扶乩者所书。

余谓此鬼诗,非仙子诗也。

*****

沧州张铉耳先生,梦中作一绝句曰:江上秋潮拍岸生,孤舟夜泊近三更,朱楼十二垂杨遍,何处吹箫伴月明。

自跋云:梦如非想,如何成诗;梦如是想,平生未到江南,何以落想至此?莫明其故,姑录存之。

桐城姚别峰,初不相识,新自江南来,晤于李锐巅家,所刻近作,乃有此诗。

问其年月,则在余梦后岁余。

开箧出旧稿示之,共相骇异。

世间真有不可解事,宋儒事事言理,此理从何处推求耶?又海阳李漱六名承芳,余丁卯同年也。

余听事挂渊明采菊图,是蓝田叔画。

董曲江曰:一何神似李漱六,余审视信然。

后漱六公车入都,乞此画去,云平生所作小照,都不及此。

此事亦不可解。

*****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

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

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

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

屠者买去,如癈羊豕。

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

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

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

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

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

后传三世乃绝。

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

青县农家少妇,性轻佻,随其夫操作,形影不离。

互相对嬉笑,不避忌人,或夏夜并宿瓜圃中。

皆薄其冶荡,然对他人,则面如寒铁。

或私挑之,必峻拒。

后遇劫盗,身受七刃,犹诟詈,卒不污而死。

又皆惊其贞烈,老儒刘君琢曰:此所谓质美而未学也,惟笃于夫妇,故矢死不二;惟不知礼法,故情欲之感,介于仪容,燕昵之私,形于动静。

辛彤甫先生曰:程子有言,凡避嫌者,皆中不足。

此妇中无他肠,故坦然径行不自疑。

此其所以能守死也。

彼好立崖岸者,吾见之矣。

先姚安公曰:刘君正论,辛君有激之言也。

后其夫夜守豆田,独宿团焦中,忽见妇来,燕婉如平日,曰:冥官以我贞烈,判来生中乙榜,官县令,我念君不欲往,乞辞官禄为游魂,长得随君,冥官哀我,许之矣。

夫为感泣,誓不他偶。

自是昼隐夜来,几二十载。

儿童或亦窥见之。

此康熙末年事,姚安公能举其姓名居址,今忘矣。

*****

献县老儒韩生,性刚正,动必遵礼,一乡推祭酒。

一日得寒疾,恍惚间,一鬼立前曰:城隍神唤。

韩念数尽当死,拒亦无益,乃随去。

至一官署,神检籍曰:以姓同,误矣。

杖其鬼二十,使送还。

韩意不平,上请曰:人命至重,神奈何遣愦愦之鬼,致有误拘。

倘不检出,不竟枉死耶?聪明正直之谓何!神笑曰:谓汝倔强,今果然。

夫天行不能无岁差,况鬼神乎?误而即觉,是谓聪明;觉而不回护,是谓正直,汝何足以知之。

念汝言行无玷,姑贷汝。

后勿如是躁妄也。

霍然而苏。

韩章美云。

*****

先祖有小奴,名大月,年十三四,尝随村人罩鱼河中,得一大鱼,长几二尺。

方手举以示众,鱼忽拨刺掉尾,击中左颊,仆水中。

众怪其不起,试扶之,则血缕浮出。

有破碗在泥中,锋癉如刃,刺其太阳穴矣。

先是其母梦是奴为人执缚俎上,屠割如羊豕,似尚有余恨,醒而恶之,恒戒以毋与人斗,不虞乃为鱼所击。

佛氏所谓夙生中负彼命耶。

*****刘少宗伯青垣言,有中表涉元稹会真之嫌者,女有孕,为母所觉,饰言夜恒有巨人来,压体甚重,而色黝黑。

母曰:是必土偶为妖也。

授以彩丝,于来时阴系其足,女窃付所欢,系关帝祠周将军足上。

母物色得之,挞其足几断。

后复密会,忽见周将军击其腰,男女并僵卧不能起。

皆曰:污蔑神明之报也。

夫专其利而移祸于人,其术巧矣,巧者造物之所忌。

机械万端,反而自及,天道也。

神恶其险癊,非恶其污蔑也。

*****

扬州罗两峰,目能视鬼,曰:凡有人处皆有鬼。

其横亡厉鬼,多年沉滞者,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则为害;其憧憧往来之鬼,午前阳盛,多在墙阴,午后阴盛,则四散游行,可穿壁而过,不由门户。

遇人则避路,畏阳气也,是随处有之,不为害。

又曰:鬼所聚集,恒在人烟密簇处,僻地旷野,所见殊稀。

喜围绕厨灶,似欲近食气。

又喜入溷厕,则莫明其故。

或取人迹罕到耶?所画有鬼趣图,颇疑其以意造作,中有一鬼,首大于身几十倍,尤似幻妄。

然闻先姚安公言,瑶泾陈公,尝夏夜挂窗卧。

窗广一丈,忽一巨面窥窗,阔与窗等,不知其身在何处,急掣剑刺其左目,应手而没。

对窗一老仆亦见,云从窗下地中涌出,掘地丈余,无所睹而止。

是果有此种鬼矣。

茫茫昧昧,吾乌乎质之。

*****

奴子刘四,壬辰夏乞假归省,自御牛车载其妇。

距家三四十里,夜将半,牛忽不行,妇车中惊呼曰:有一鬼,首大如瓮,在牛前。

刘四谛视,则一短黑妇人,首戴一破鸡笼,舞且呼曰:来来。

惧而回车,则又跃在牛前呼来来,如是四面旋绕,遂至鸡鸣。

忽立而笑曰:夜凉无事,借汝夫妇消遣耳。

偶相戏,我去后慎勿詈我,詈则我复来。

鸡笼是前村某家物,附汝还之。

语讫,以鸡笼掷车上去。

天曙抵家,夫妇并昏昏如醉,妇不久病死,刘四亦流落无人状。

鬼盖乘其衰气也。

*****

景城有刘武周墓,献县志亦载。

按武周山后马邑人,墓不应在是。

疑为隋刘炫墓。

炫景城人,一统志载其墓在献县东八十里。

景城距城八十七里,约略当是也。

旧有狐居之,时或戏嬲醉人。

里有陈双,酒徒也。

闻之愤曰:妖兽敢尔!诣墓所,且数且詈。

时耘者满野,皆见其父怒坐墓侧,双跳踉叫号,竟前呵曰:尔何醉至此,乃詈尔父?双凝视,果父也。

大怖叩首,父径趋归。

双随而哀乞,追及于村外,方伏地陈说,忽妇媪环绕,哗笑曰:陈双何故跪拜其妻?双仰视,又果妻也,愕而痴立,妻亦径趋归。

双惘惘至家,则父与妻实未尝出,方知皆狐幻化戏之也。

惭不出户者数日,闻者无不绝倒。

余谓双不詈狐,何至遭狐之戏,双有自取之道焉;狐不嬲人,何至遭双之詈,狐亦有自取之道焉。

颠倒纠缠,皆缘一念之妄起。

故佛言一切众生,慎勿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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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桂,乌鲁木齐流人子也,言尝牧马山中,一马忽逸去,蹑踪往觅,隔岭闻嘶声甚厉。

寻声至一幽谷,见数物,似人似兽,周身鳞癋如古松,发蓬蓬如羽葆,目睛突出,色纯白,如嵌二鸡卵,共按马生啮其肉。

牧人多携铳自防,桂故顽劣,因升树放铳,物悉入深林去。

马已半躯被啖矣。

后不再见,迄不知为何物也。

*****

芮庶子铁崖,宅中一楼,有狐居其上。

恒鐍之。

狐或夜于厨下治馔,斋中宴客,家人习见亦不讶。

凡盗贼火烛,皆能代主人呵护,相安已久。

后鬻宅于李学士廉衣,廉衣素不信妖妄,自往启视,则楼上三楹,洁无纤尘。

中央一片如席大,藉以木板,整齐如几榻,余无所睹。

时方修筑,因并毁其楼,使无可据,亦无他异。

迢甫落成,突然烈焰四起,顷刻无寸椽。

而邻屋苫草,无一茎被癎。

皆曰狐所为。

刘少宗伯青垣曰:此宅自当是日焚耳。

如数不当焚,狐安敢纵火。

余谓妖魅能一一守科律,则天无雷霆之诛矣。

王法禁杀人,不敢杀者多,杀人抵罪者亦时有。

是固未可知也。

*****

王少司寇兰泉言,梦午塘提学江南时,署后有高阜,恒夜见光怪,云有一雉一蛇居其上,皆岁久,能为魅。

午塘少年盛气,集锸畚平之。

众犹豫不举手,午塘方怒督,忽风飘片席蒙其首,急撤去,又一片蒙之,皆署中凉蓬上物也。

午塘觉其异,乃辍役,今尚岿然存。

*****

老仆魏哲闻其父言,顺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其姓名。

与妻先后卒。

越三四年,其妾亦卒。

适其家佣工人,夜行避雨,宿东岳祠廊下,若梦非梦,见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随焉。

有神衣冠类城隍,磬折对岳神语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

岳神怫然曰:二人畏死忍耻,尚可贷。

某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挥之出。

某生及妻妾亦随出。

悸不敢语,天曙归告家人,皆不能解。

有旧仆泣曰:异哉,竟以此事被录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缘受恩深重,誓不敢言。

今已隔两朝,始敢追述。

两主母皆实非妇人也。

前明天启中,魏忠贤杀裕妃,其位下宫女内监,皆密捕送东厂,死甚惨。

有二内监,一曰福来,一曰双桂,亡命逃匿。

缘与主人曾相识,主人方商于京师,夜投焉。

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窥。

主人语二人曰:君等声音笑貌,在男女之间,与常人稍异,一出必见获;若改女装,则物色不及。

然两无夫之妇,寄宿人家,形迹可疑,亦必败。

二君身已净,本无异妇人,肯屈意为我妻妾,则万无一失矣。

二人进退无计,沉思良久,并曲从。

遂为办女饰,钳其耳,渐可受珥。

并市软骨药,阴为缠足,越数月,居然两好妇矣。

乃车载还家,诡言在京所娶。

二人久在宫禁,并白皙温雅,无一毫男子状。

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无觉者。

但讶其不事女红,为恃宠骄惰耳。

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后亦甘心偕老。

然实巧言诱胁,非哀其穷,宜司命之见谴也。

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

干隆己卯,余典山西乡试,有两卷皆中式矣。

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时,同考官万泉吕令癏,误收其卷于衣箱,竟觅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时,阴风灭烛者三四,易他卷乃已。

揭榜后拆视弥封,失卷者范学敷,灭烛者李腾蛟也。

颇疑二生有阴谴。

然庚辰乡试,二生皆中试。

范仍四十八名,李于辛丑成进士。

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得。

彼营营者何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应有,虽不求亦得也。

*****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戍会试,与雄县汤孝廉同号舍。

汤夜半忽见披发女鬼,搴帘手裂其卷,如蛱蝶乱飞。

汤素刚正,亦不恐怖,坐而问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则实无害人事,汝胡为来者?鬼愕眙却立曰:君非四十七号耶?曰:吾四十九号。

盖有二空舍,鬼除之未数也。

谛视良久,作礼谢罪而去。

斯须间,四十七号喧呼某甲中恶矣。

此鬼殊愦愦,汤君可谓无妄之灾。

幸其心无愧怍,故仓卒间敢与诘辨,仅裂一卷耳。

否亦殆哉。

*****顾员外德懋,自言为东岳冥官,余弗深信也。

然其言则有理,曩在裘文达公家,尝谓余曰:冥司重贞妇,而亦有差等。

或以儿女之爱,或以田宅之丰,有所系恋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欲之萌,而能以礼义自克者,次也;心如枯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计者,斯为上矣。

如是者千百不得一,得一则鬼神为起敬。

一日喧传节妇至,冥王改容,冥官皆振衣伫迓,见一老妇儡然来,其行步步渐高,如蹑阶级。

比到,则竟从殿脊上过,莫知所适,冥王怃然曰:此已生天,不在吾鬼录中矣。

又曰:贤臣亦三等,畏法度者为下,爱名节者为次,乃心王室,但知国计民生,不知祸福毁誉者为上。

又曰:冥司恶躁竞,谓种种恶业,从此而生,故多困踬之,使得不偿失。

人心愈巧,则鬼神之机亦愈巧。

然不甚重隐逸,谓天地生才,原期于世事有补,人人为巢许,则至今洪水横流,并挂瓢饮犊之地,亦不可得矣。

又曰:阴律如春秋责备贤者,而与人为善。

君子偏执害事,亦录以为过;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报。

世人未明此义,故多疑因果或爽耳。

*****

内阁学士永公讳宁,婴疾,颇委顿。

延医诊视,未遽愈,改延一医,索前医所用药帖,弗得。

公以为小婢误置他处,责使搜索,云不得且笞汝。

方倚枕憩息,恍惚有人跪灯下曰:公勿笞婢,此药帖小人所藏。

小人即公为臬司时平反得生之囚也。

问藏叶帖何意,曰:医家同类皆相忌,务改前医之方,以见所长。

公所服药不误,特初试一剂,力尚未至耳。

使后医见方,必相反以立异,则公殆矣。

所以小人阴窃之。

公方昏闷,亦未思及其为鬼。

稍顷始悟,悚然汗下,乃称前方已失,不复记忆,请后医别疏方。

视所用药,则仍前医方也。

因连进数剂,病霍然如失。

公镇乌鲁木齐日,亲为余言之,曰:此鬼可谓谙悉世情矣。

*****

族叔癐庵言,肃宁有塾师,讲程朱之学。

一日有游僧乞食于塾外,木鱼琅琅,自辰逮午不肯息。

塾师厌之,自出叱使去,且曰:尔本异端,愚民或受尔惑耳,此地皆圣贤之徒,尔何必作妄想!僧作礼曰:佛之流而募衣食,犹儒之流而求富贵也。

同一失其本来,先生何必定相苦?塾师怒,自击以夏楚。

僧振衣起曰:太恶作剧。

遗布囊于地而去。

意必复来,暮竟不至。

扪之,所贮皆散钱,诸弟子欲探取。

塾师曰:俟其久而不来再为计。

然须数明,庶不争。

甫启囊,则群蜂坌涌,螫师弟面目尽肿,号呼扑救。

邻里咸惊问,僧忽排闼入曰:圣贤乃谋匿人财耶?提囊径行。

临出,合掌向塾师曰:异端偶触忤圣贤,幸见恕。

观者粲然。

或曰幻术也,或曰塾师好辟佛,见僧辄诋。

僧故置蜂于囊以戏之。

癐庵曰:此事余目击。

如先置多蜂于囊,必有蠕动之状,见于囊外。

尔时殊未睹也。

云幻术者为差近。

*****

朱青雷言,有避仇窜匿深山者,时月白风清,见一鬼徙倚白杨下,伏不敢起。

鬼忽见之曰:君何不出?栗而答曰:吾畏君。

鬼曰:至可畏者莫若人,鬼何畏焉?使君颠沛至此者,人耶鬼耶?一矣而隐。

余谓此青雷有激之寓言也。

*****

都察院库中有巨蟒,时或夜出。

余官总宪时,凡两见。

其蟠迹著尘处,约广二寸余,计其身当横径五寸。

壁无罅,门亦无罅,窗棱阔不及二寸,不识何以出入。

大抵物久则能化形,狐魅能自窗隙往来,其本形亦非窗隙所容也。

堂吏云其出应休咎,殊无验。

神其说耳。

*****

幽明异路,人所能治者,鬼神不必更治之,示不渎也;幽明一理,人所不及治者,鬼神或亦代治之,示不测也。

戈太仆仙舟言,有奴子尝醉寝城隍神案上,神拘去笞二十,两股青痕斑斑,太仆目见之。

*****杜生村,距余家十八里,有贪富室之贿,鬻其养媳为妾者,其媳虽未成婚,然与夫聚已数年,义不再适。

度事不可止,乃密约同逃。

翁姑觉而追之,二人夜抵余村土神祠,无可栖止,相抱泣。

忽祠内语曰:追者且至,可匿神案下。

俄庙祝踉跄醉归,横卧门外。

翁姑追至,问踪迹,庙祝呓语应曰:是小男女二人耶?年约若干,衣履若何,向某路去矣。

翁姑急循所指路往,二人因得免。

乞食至媳之父母家,父母欲讼官,乃得不鬻。

尔时祠中无一人。

庙祝曰:吾初不知是事,亦不记作是语,盖皆土神之灵也。

*****干隆庚子,京师杨梅竹斜街,火所毁殆百楹。

有破屋岿然独存。

四面颓垣,齐如界画,乃寡媳守病姑不去也。

此所谓孝弟之至,通于神明。

*****

于氏,肃宁旧族也。

魏忠贤窃柄时,视王侯将相如土苴,顾以生长肃宁,耳濡目染,望于氏如王谢。

为侄求婚,非得于氏女不可。

适于氏少子赴乡试,乃置酒强邀至家,面与议。

于生念:许之则祸在后日;不许则祸在目前,猝不能决,言父在难自专。

忠贤曰:此易耳。

君速作礼,我能即致太翁也。

是夕,于翁梦其亡父,督课如平日,命以二题:一为孔子曰诺,一为归洁其身而已矣。

方构思,忽叩门惊醒,得子书,恍然顿悟。

因复书许姻,而附言病颇棘,促子速归。

肃宁去京四百余里,比信返,天甫微明,演剧犹未散。

于生匆匆束装,途中官吏迎候者已供帐相属。

抵家后,父子俱称疾不出。

是岁为天启甲子。

越三载而忠贤败,竟免于难。

事定后,于翁坐小车,遍游郊外曰:吾三载杜门,仅博得此日看花饮酒。

岌乎危哉!于生濒行时,忠贤授以小像,曰:先使新妇识我面。

于氏于余家为表戚,余儿时尚见此轴。

貌修伟而秀削,面白,色隐赤,两颧微露,颊微狭,目光如醉,卧蚕以上,赭石薄晕,如微肿,衣绯红,座旁几上,露列金印九。

*****

杜林镇土神祠道士,梦土神语曰:此地繁剧,吾失于呵护,至疫鬼误入孝子节妇家,损伤童稚,今镌秩去矣。

新神性严重,汝善事之,恐不似我姑容也。

谓春梦无凭,殊不介意。

越数日,醉卧神座旁,得寒疾几殆。

*****

景州戈太守桐园,官朔平时,有幕客夜中睡醒,明月满窗,见一女子在几侧座,大怖,呼家奴。

女子摇手曰:吾居此久矣,君不见耳。

今偶避不及,何惊骇乃尔。

幕客呼益急,女子哂曰:果欲祸君,奴岂能救?拂衣遽起,如微风之振窗纸,穿棂而逝。

*****

颖州吴明经跃鸣言,其乡老儒林生,端人也。

尝读书神庙中,庙故宏阔,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卒不相闻问。

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来叙寒温。

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谈,甚有理致。

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圣贤之为善,皆无所为而为者也。

有所为而为,其事虽合,无理其心已,纯乎人欲矣。

故佛氏福田之说,君子弗道也。

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

然用以律己则可,用以律人则不可;用以律君子犹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则断不可。

圣人之立教,欲人为善而已。

其不能为者,则诱掖以成之;不肯为者,则驱策以迫之,于是乎刑赏生焉。

能因慕赏而为善,圣人但与其善,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能因畏刑而为善,圣人亦与其善,必不责其为避刑而然也。

苟以刑赏使之循天理,而又责慕赏畏刑之为人欲,是不激劝于刑赏,谓之不善;激劝于刑赏,又谓之不善,人且无所措手足矣。

况慕赏避刑,既谓之人欲,而又激劝以刑赏,人且谓圣人实以人欲导民矣。

有是理欤?盖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圣人之刑赏,为中人以下设教;佛氏之因果,亦为中人以下说法。

儒释之宗虽殊,至其教人为善,则意归一辙。

先生执董子谋利计功之说,以驳佛氏之因果,将以圣人之刑赏而驳之乎?先生徒见缁流诱人布施,谓之行善,谓之得福;见愚民持斋烧香,谓之行善,谓可得福。

不如是者,谓之不行善,必获罪,遂谓佛氏因果,适以惑众,而不知佛氏所谓善恶,与儒无异。

所谓善恶之报,亦与儒无异也。

林生意不谓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倾,天已将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动,乃庙中一泥塑判官。

*****

族祖雷阳公言,昔有遇冥吏者,问命皆前定,然乎?曰:然。

然特穷通寿夭之数,若唐小说所称预知食料,乃术士射覆法耳。

如人人琐记此等事,虽大地为架,不能庋此簿籍矣。

问定数可移乎?曰:可。

大善则移,大恶则移。

问孰定之孰移之,曰:其人自定自移,鬼神无权也。

问果报何有验有不验,曰:人世善恶论一生,祸福亦论一生,冥司则善恶兼前生,祸福兼后生,故若或爽也。

问果报何以不同?曰:此皆各因其本命。

以人事譬之,同一迁官,尚书迁一级则宰相,典史迁一级不过主簿耳。

同一镌秩,有加级者抵,无加级则竟镌矣。

故事同而报或异也。

问何不使人先知?曰:势不可也。

先知之则人事息,诸葛武侯为多事,唐六臣为知命矣。

问何以又使人偶知?曰:不偶示之,则恃无鬼神而人心肆,暖昧难知之处,将无不为矣。

先姚安公尝述之曰:此或雷阳所论,托诸冥吏也,然揆之以理,谅亦不过如斯。

*****

先姚安公有仆,貌谨厚而最有心计。

一日,乘主人急需,饰词邀勒,得赢数十金。

其妇亦悻悻自好,若不可犯,而阴有外遇,久欲与所欢逃,苦无资斧,既得此金,即盗之同遁。

越十余日捕获,夫妇之奸乃并败。

余兄弟甚快之。

姚安公曰:此事何巧相牵引,一至于斯!殆有鬼神颠倒其间也。

夫鬼神之颠倒,岂徒博人一快哉?凡以示戒云尔。

故遇此种事,当生警惕心,不可生欢喜心。

甲与乙为友,甲居下口,乙居泊镇,相距三十里。

乙妻以事过甲家,甲醉以酒而留之宿。

乙心知之,不能言也,反致谢焉;甲妻渡河覆舟,随急流至乙门前,为人所拯,乙识而扶归,亦醉以酒而留之宿。

甲心知之不能言也,亦反致谢焉。

其邻媪阴知之,合掌诵佛曰:有是哉,吾知惧矣。

其子方佐人诬讼,急自往呼之归,汝曹如此媪可也。

*****

四川毛公振癑任河间同知时,言其乡人有薄暮山行者,避雨入一废祠,已先有一人坐檐下,谛视乃其亡叔。

惊骇欲避,其叔急止之曰:因有事告汝,故此相待,不祸汝,汝勿怖。

我殁之后,汝叔母失汝祖母欢,恒非理见捶挞。

汝叔母虽顺受不辞,然心怀怨毒,于无人处窃诅詈。

吾在阴曹为伍伯,见土神牒报者数矣。

凭汝寄语,戒其悛改。

如不知悔,恐不免魂堕泥犁也。

语讫而灭。

乡人归,告其叔母,虽坚讳无有,然悚然变色,如不自容。

知鬼语非诬矣。

*****

毛公又言,有人夜行,遇一人状似里胥,锁絷一囚,坐树下。

因并坐暂息。

囚啜泣不已,里胥鞭之,此人意不忍,从旁劝止。

里胥曰:此桀黠之魁,生平所播弄倾轧者,不啻数百。

冥司判七世受豕身,吾押之往生也。

吾何悯焉。

此人悚然而起,二鬼亦一时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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