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洪宪宫闱艳史演义) 第五编 改元后之宫闱艳史 侍从女官之轶闻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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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洪宪宫闱艳史演义)》 第五编 改元后之宫闱艳史 侍从女官之轶闻六则 天忏生

安女士既充侍从女长事见第四编中,凡选择各女官之事,其全权悉由安操之。

袁氏初意,拟以百二十人为额,嗣因不敷支配,又加增八十名。

然应征入宫之侪辈,人类既不齐全,品流亦复杂。

其中有曾为女学生者,有系良家妇女者。

凡此尚属正当之人物,其最足骇人听闻者,则为京津某娼寮之落魄妓女,与夫某髦儿戏馆之蹩脚坤角,亦得滥竿充数,斯亦奇矣。

先是安女士招选女官时,设有规定之章程,厘分八条:一须身家清白及品谊纯正按此实表面上官样话,不过藉此为遮掩耳之计。

二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

三略具姿色,而又体质健全,无其他暗疾。

四未出室及未受聘之闺女。

五或孀妇而未经生育。

六无烟酒赌博诸嗜好。

七三年后即开放出宫,其有愿留者听便。

八三年期满后,由女官长奏请皇上,择尤予以优奖。

女界闻此消息,皆争先恐后群来报名,以俟检验。

安女士更改有极严酷之条例。

凡欲应选者,于报名时,预缴银币十元。

设不合格,此款不得退还。

如合格受选,每人随时缴银一百元,谓之入宫费。

即以是项所得而论,约在三万元左右。

女官长月俸四百元,以外又有公费百元。

各女官有一二三四等阶级,月俸由六十元至二百元。

安女士悉按照八五成发给。

其余一五成则入己之囊橐。

各女官之衣服妆饰暨餐食诸费,皆由女官长经承之。

所需若干,每届月杪,开具细账及领结,向庶务处支取,约计每人每月所需总数在四千元之谱。

安女士浮报必在半倍以上,其侵蚀又为数人赀。

闻女士任事未及一月,曾畀夫二万金,使之回籍置办财产云。

安女士管束各女官之规则,就表面观之,极端严肃。

日则挨次分派在宫中行步,以备传呼伺应之用。

夜间十二时后,安女士即督率各女官入室就寝,寝室系蟹行式筑就,东西相对衡宇相望,门首设有铁栅栏以障之。

由安女士手订号次。

如某某居第几号,某某居第几号,列牌注册。

欲呼某某名字,可按图索骥,一望而知也。

第一号室,逼近铁栅栏,为安女士所居。

自司筅钥。

众入则锁,众出始启。

他人不得阑人,其防范可谓极严矣。

实则诸端弊窦,正不暇偻指焉。

女宫中有金翠鸿者,津门侯家垦之流妓也,年刚花信,姿首动人。

因受某当道公子之蹂躏,遂遁之京师。

适值安女士招选女官,乃运动而得斯职。

自入宫承值,巧遇侍从武官某甲。

某甲,与翠鸿固旧好也。

每於无人处私语。

一日,为安女士所见。

召翠鸿而责之,且欲逐之去。

翠鸿惧甚,愿以三个月俸金为寿,要之勿泄此事。

安女士颔之,于是任其唯所欲为矣。

每当就寝后,翠鸿必潜出与某甲潜续旧取,出入悉安女士开放。

如是者率以为常。

及久,娠矣。

阴与某甲商,恐他日临蓐,事必发觉,设为宫中所知难免生命危险。

某甲曰:"汝不妨径实告女官长。 要之为汝设一妥善之策。"

翠鸿踌躇曰:"彼脱拒而斥之,奈何?"某甲曰:"无虑。 彼果拒汝,汝即以此数语答之曰:女官长既纵之于前,胡为不成之于后,吾将自行投首,愿领相当惩罚,恐女官长亦有连带之关系。 如是,彼即为汝设法矣。"

翠鸿如其言。

安女士果为所动,且曰:"俟汝临分娩时,汝抱伪病,吾当予汝假出宫娩后,再人可也,"翠鸿心始稍慰。

未几,翠鸿以剧劳故堕胎。

安女士命其移榻别室休养,更为之延医调治。

事极秘密,同侪无有知之者。

安女士私宅,住居前门外东茶食胡同薛家湾某号。

自入宫充侍从女官长,其子女数人皆随父以居。

盖女士固有夫也。

夫张姓,景福名,亦前清官僚。

光复后,遂赋闲曹。

以稍有储蓄故,不虞贫窭,顾夫妇爱情颇挚,不耐久别。

女士执役宫中,其夫尝赍函至,嘱其得暇,旋家一行,谓儿女辈思母甚切,实则欲其返一亲芳泽也。

女士固亦伉俪情深,每届所夫有书来,彼即藉故出。

间有竟夜不归者。

顾女官长职务甚重,何能时去时来。

于是思得一策,要求洪妃为景福谋宫中庶务司核帐员一席。

洪妃与女士夙称沆瀣,竟如所请。

由是,夫妇遂得常聚首矣。

据个中人云:宫庭屋宇极多,女士偕其夫屡假人迹罕至之室为幽会地点。

是虽为无根据之语,然亦未始无因也。

嗟乎!

女官长既如此,则其他更可知矣。

当招选女官时,袁曾面谕安女士,凡应征妇女,须具有文字上普通智识,始可合格。

其目不识丁者,不与焉。

然设是鹄以求一时殊难当选,不得已,惟降格相从。

闻女官二目人中,除三数之蹩脚女学生外,其程度极高者,不过略识之无而已。

袁于宫中开设高初两等女校,命各女官一律入校肄业。

每日授课,分上午下午两次。

每次时间,仅两句钟。

例如甲班上课则乙班在宫中给役。

乙班上课,则甲班亦如之。

以安女士为校长。

凡诸教员,亦由彼酌量延聘。

先是厘订课程及考察勤惰之规则,极端严厉。

如肄业者进步迅速,或无过失,月考时择优加增俸资。

否则,即记大过。

至三大过,即取消其女官资格,立行斥逐。

不料安女士对于若辈,以爱憎为进退。

苟有与之感情稍厚,彼必置诸最优等之列。

一经加薪,则受者或分润其所得,或馈赠以厚礼以报酬之。

如其不然,则任意压抑。

甚有因是而遭其屏弃者。

教员等明知彼颠倒黑白,然仰女士之鼻息,弗敢与之争执,亦惟听之已耳。

以故各女官多抱不平允之怨讟,而安女士亦置若罔闻。

凡此犹其弊端之小焉者也。

校址在宫中极偏僻之地,素为人迹所罕到。

女宫中浮躁分子,每届退休时,悉假该处为集会之场所。

高谈阔论,谑浪笑傲,靡所不至。

甚有从事豪赌,呼庐喝雉,声达户外,一掷或百金数十金不等。

赢者无论矣,负者除所有金钱告罄外,又称货以决最后之胜利。

然孤注一掷,刹那间又不翼而飞矣。

坐是之故,愈累愈深。

有因负逋累累,而执债权者,日日追呼,相与诟谇,时有所闻,而安女士从不过问也。

诸嫔妃与安女士沆瀣一气,复从而盖藏之。

畴敢举此种种怪现状,而白诸袁乎?事为于后所知,召安女士严词诘责。

安女土始申赌禁,众仍阳奉阴违,潜以赌窟移置寝室中。

归寝时,必打扑克及圈的温以消遣。

安女士亦有时入局,真咄咄怪事也。

袁氏第十妃忆秦楼者,本妓女出身。

皮簧戏曲,是其专长。

尤喜听谭鑫培、梅兰芳、刘鸿声等。

当袁为民国总统时,忆秦楼每挟侍婢三五,乘摩托车至各戏馆观剧。

迨册封为妃后,以体制尊严,遂深居简出。

然其心实未尝一日忘此调也。

偶与安女士谈及,辄引以为憾。

安女士乘间献媚曰:"贵妃苟欲往梨园者,吾当执鞭从其后,盖妃与吾有同好也。"

忆秦楼曰:"设为万岁爷所知,当立受谴责。"

安女士笑曰:"妃子宁不能易装而出耶?"忆秦楼称其计之善。

越日,同乐园敦请梅兰芳演黛玉葬花新剧,曾预登告白于各报章。

安女士往告忆秦楼,约偕往。

乃为之饰女官装束出宫,他人果不之知也。

是日,园中观客甚众,拥挤几无隙地,致安女士与忆秦楼无处容足。

园主知为女官长也按当时女官长有规定服制,故一望而知。

,亟与他客商,并让一特别包厢,肃之入,始有坐地。

未几,梅伶登场演剧,色艺双绝,唱做俱佳。

座客无不喝彩。

忆秦楼潜谓安女士曰:"兰芳伎俩与年俱增,较当日又有进步,吾将厚赏之。"

乃出纸币数百元,令按目给梅伶。

梅伶趋前叩谢,观客亦为之注目焉。

先是忆秦楼偕安女士来也,众人不甚经意。

及见忆秦楼给予厚赏,视线咸集于其身。

意区区一女官,未必有如是挥霍。

因相与惊讶不止。

座有某部员者,畴昔曾於万牲园中一睹忆秦楼娇面。

友人告以乃袁之姬妾。

是以某甲心志之。

顾其目光锐厉,一见即印人脑筋。

今兹复窥其庐山真面目,始悟其改装易服,潜来观剧者,盖为掩人耳目计也。

因遍告观客,谓彼为当今皇帝之宠妃。

而园主及各艺员闻是消息,咸齐集长跽叩安,状至严肃。

忆秦楼知为人觑破机关,未便久延,亟与众勉慰数语即去。

更有好事者,遥尾其踪踵追之。

明日,京师各报章悉登载此项新闻。

里巷妇孺,啧喷以此事供谈助。

袁阅报纸,深为诧异。

顾尚不知变服微行者为谁报章所载第含混其词,谓为袁氏宠妃,至其姓氏,以探未得实,故从略。

,亟召女官长严诘之因各报载明其宠妃与女官长偕行,是以知之。

安女士知不能讳,具以实告。

袁怒,痛斥忆秦楼,并拟取消安女士现职,另易他人。

嗣经诸妃力为缓颊,乃罢。

袁即严申禁令。

以后凡在宫中执役女官,无故不准自由外出。

犯者,严惩不贷。

众咸痛诋安女士不置。

安女士谢过不遑,且忿而自挝云。

沈畹兰,女官之一分子也。

年事约二十,姿首高出侪辈。

即与袁氏至美之妃较,亦不相上下,可谓女官中之翘楚。

当入宫时,袁见其颜色可人,曾指定其为已侍从,以供驱使。

沈进退应对,事事能称袁旨,袁甚乐之。

相传沈为天津女子师范学校卒业生,乃当世大名著鼎鼎女高等顾问沈女士之女侄,彼应征入宫,盖沈女士为之介绍。

为人极机警,有智谋,粗通翰墨,且长于钩稽术。

袁使其司己之出纳焉。

初,宫中未设置女官时,是项责任,本为洪妃经承。

袁用途极广,每月竟达十余万及二三十万不等。

凡管理此事者,侵蚀中饱,可得百分之一二。

以故洪妃储蓄,为数不赀。

兹为沈攫取是席,顿失一绝大利源,心滋不悦。

然又弗敢显然反对。

遂思设计中伤之。

一日,财部赍送袁氏年金及公费至按袁此时,虽改元,尚未正式即位,所有年金仍照总统例支取。

,袁命沈女官验收后,置之铁椟中。

未几,沈女官室内之失窃钞票两万余元之巨案发生矣。

其最足供人研究者,则为失窃后,而铁椟仍封固完好,决无丝毫形迹。

且椟中存储之钞票,约十数万元,彼行窃者,又何以不悉数携之俱去。

则此中疑团,诚有令人索解弗得。

然论责之所在,当然唯沈女官是问。

而沈女官当此际,目瞪口呆,如失知觉。

拟以一死藉明已之心迹。

袁于斯时,召集侍从武官,暨京师警察总监,严饬内外加意侦察,不过获盗缉赃之目的不止。

凡宫中给役人员,均在嫌疑之列。

扰攘数日,迄无征兆。

袁焦急万状,谓失款两万余元其事甚小,然后此之隐患,所关甚大,即令限三日内破获。

日安时洪妃乘间进言曰:"陛下毋躁,兹事就妾之眼光观察,则蛛丝马迹约略可寻。 惟细心人可以窥之于微也。"

袁叩其说,洪妃曰:"无他,盖监守自盗耳。 陛下苟不信吾言,盍使人于沈女官寝室一搜之。"

袁曰:"吾固疑之然默察彼人之平昔举动,尚非敢于为此者。 兹闻汝言,不为无见。 今若此,汝即率众往彼室检查可乎?"洪妃曰:"妾弗为也。 夫所谓监守自盗之语,本出自妾口,妾奉命往搜,设有所得,安知彼不疑妾故遗赃物以贻害己乎?乞陛下另易他人去。"

袁聆其言颇有至理,乃使侍从武官率卫士数人执行,果于其箱箧内抄出钞票三千元。

而封纸上赫然有财政部戳记。

立呈诸袁前。

洪妃冰语曰:"妾言何如?"袁见事有佐证,大怒,喝令执沈女官至。

少时侍从返报,谓彼已自缢矣。

袁以其畏法自尽,令殓而舁往郊外埋葬,且嘉奖洪妃有料事之先见。

且曰:"是项重任,毕竟不能予外人也。"

乃仍以是职畀之。

洪妃由是又大权独揽矣。

厥后,洪妃为细故,忽鞭挞一嫔女,更逐之出。

嫔女濒行,泣而告人,谓前日失窃钞票之案,实洪妃为之,欲藉以杀沈女官而报复夙怨也。

当沈女官接替管理袁之出纳时,洪妃即仿照室门及铁椟上之匙钼形式,另行配置各一具,适袁有大宗款项至,彼俟沈女官妇寝按沈女官寝处,不在治事室中。

,潜入治事室,出钥发扃,窃钞票若干,复键其椟而去。

翌晨,瞷沈入治事室,使嫔女携三千纸币塞其箱箧中。

以为他日诬陷沈之地步。

盖沈之箱箧,为洪妃所赠,其筅钥亦有两具也。

以故洪妃竟得遂其杀人之计。

沈之自缢,非惧祸生不测,实恨其无故遭兹冤抑耳。

今者嫔女怨洪妃待已不情,遂将个中真相,矢口直陈。

而黑幕因之揭开矣。

吾尝谓幸而袁氏帝制未成,设果如愿以偿,则将来宫闱隐患,实不在清室之下,或有较彼而尤甚者。

何则?观于袁氏在日,如洪妃忆秦楼诸人,其欺诈朦蔽已如此,更何论其身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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