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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觐礼》第十。
○郑《目录》云:"觐,见也,诸侯秋见天子之礼。 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 朝宗礼备,觐遇礼省,是以享献不见焉。 三时礼亡,唯此存。 尔觐礼於五礼属宾。 《大戴》第十六,《小戴》十七,《别录》第十。"
○释曰:郑云"春见曰朝"等,《大宗伯》文。
云"朝宗礼备,觐遇礼省"者,按《曲礼下》云:"天子当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 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
郑注:"诸侯春见曰朝,受挚於朝,受享於庙,生气,文也。 秋见曰觐,一受之於庙,杀气,质也。 朝者,位於内朝而序进;觐者,位於庙门外而序入。 王南面立於,宁而受焉。 夏宗依春,冬遇依秋,春秋时齐侯唁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易略也。 觐礼今存,朝、宗、遇礼今亡。"
据此彼而言,是朝宗礼备,觐遇礼省可知。
郑又云"是以享献不见焉"
者,享谓朝觐而行三享,献谓二享后行私觌,私觌后即有私献,献其珍异之物。
故《聘礼记》云:"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
注云:"时有珍异之物,或宾奉之,所以自序尊敬也。 犹以君命致之。"
臣聘犹有私献,况诸侯朝觐,有私献可知。
是以《周礼。
大宰职》云:"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献。"
注云:
"币,诸侯享币。 玉献,献国珍异,亦执玉以致之。"
大朝觐会同既有私献者,四时常朝有私献可知。
案下文有享,亦当有献,而云享,献不见者,案《周礼。
大行人》云:上公冕服九章,介九人,宾主之九十步,庙中将币三享。
侯伯子男亦云。
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
彼据春夏朝宗而言,不见秋冬者,以四时相对,朝宗礼备,故见之。
觐遇礼省,故略而不言。
此下文见享者,不对春夏,故言之。
郑云是以享献不见者,据《周礼。
大行人》而说也。
必知郑据《大行人》者,以其引《周礼》四时朝见,即云"是以享献不见",明郑据《周礼。
大行人》而言也。
有人解享字上读,以献不见为义者,苟就此文有享无献,不辞之甚也。
觐礼。
至于郊,王使人皮弁用璧劳。
侯氏亦皮弁迎于帷门之外,再拜。
"郊,谓近郊,去王城五十里。 《小行人职》曰:"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 则郊劳者,大行人也。 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也。 璧无束帛者,天子之玉尊也。 不言诸侯,言侯氏者,明国殊舍异,礼不凡之也。 郊舍狭寡,为帷宫以受劳。 《掌舍职》曰:"为帷宫,设旌门。" "
[疏]"觐礼"至"再拜"。
○注"郊谓"至"旌门"。
○释曰:自此尽"乃出",论侯氏至近郊,天子使使者劳侯氏之事。
云"郊,谓近郊"者,案《聘礼》云至於近郊,君使卿劳。
故知此郊者亦近郊也。
知"近郊去王城五十里"者,成周与王城相去五十里,而《君陈序》云"分正东郊成周",郑云:"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是近郊五十里也。"
引《小行人职》者,约近郊劳是大行人,以其尊者宜逸,小行人既劳于畿,明近郊使大行人也。
案《大行人》上公三劳,侯伯再劳,子男一劳。
此虽不辨劳数,案《小行人》云"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不辨尊卑,则五等同有畿劳。
其子男唯有此一劳而已,侯伯又加远郊劳,上公又加近郊劳,则此云近郊,据上公而言。
若然,《聘礼》使臣聘,而云近郊劳者,臣礼异於君礼。
君礼宜先远,臣礼宜先近故也。
若然,《书传略说》云"天子之子十八曰孟侯"者,於四方诸侯来朝,迎於郊。
《孝经》注亦云天子使世子郊迎者,皆异代法,非周礼也。
案《玉人职》云:"案十有二寸,枣栗十有二列,诸侯纯九,大夫纯五,夫人以劳诸侯。"
注云:夫人谓王后。
劳诸侯皆九劳,大夫皆五。
此文不见者,以其《聘礼》於聘客,主国夫人尚有劳,以二竹簋方,明后亦有。
略言王劳,不言后,文不具也。
云"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者,《司服》云"视朝则皮弁",故知在朝服皮弁,至入庙乃裨冕也。
云"璧无束帛者,天子之玉尊"者,此对诸侯玉卑,故《聘礼》云"束帛加璧",是诸侯臣所执。
《小行人》合六币云"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是诸侯所执。
以致享皆有束帛配之,诸侯玉卑故也。
此乃行劳所用,以享礼况之耳。
云"不言诸侯,言侯氏者,明国殊舍异,礼不凡之也"者,言诸侯则凡之总称,言侯氏则指一身,不凡之也。
而所劳之处,或非一国,舍处不同,故不总言诸侯而云侯氏也。
云"郊舍狭寡,为帷宫以受劳"者,《周礼》十里有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市有馆,郊关之所各自有舍。
或来者多,馆舍狭寡,故不在馆舍,以帷为宫,以受劳礼也。
云"《掌舍职》曰:为帷宫,设旌门"者,谓为帷宫,则设旌旗以表四门。
彼天子所舍,平地之事,引之者,证诸侯行亦有帷宫,设旌为门之事也。
案《聘礼》使卿劳,宾受於门内。
司仪,诸侯之臣相为国客,亦是受劳於馆,不为帷宫者,彼臣礼,卿行旅从徒众少,故在馆。
此诸侯礼,君行师从徒众多,故於帷宫。
襄二十八年《左氏传》云:"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
注云:
"至敌国郊,除地封土为坛,以受郊劳。"
又:"外仆言曰:先大夫相先君四国,未尝不为坛,今子草舍,无乃不可乎?子产曰:大小,则为坛,小大,苟舍而已,焉用坛。"
彼亦是诸侯相朝,当为坛,以帷为宫受劳之事也。
使者不答拜,遂执玉,三揖。
至于阶,使者不让,先升。
侯氏升听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
"不答拜者,为人使不当其礼也。 不让先升,奉王命尊也。 升者,升坛。 使者东面致命,侯氏东阶上西面听之。 "
[疏]"使者"至"受玉"。
○注"不答"至"听之"。
○释曰:云"升者,外坛"者,以帷宫无堂可升,故知升者升坛也。
云"使者东面致命,侯氏东阶上西面听之"者,知面位如此者,并约下文就馆赐侯氏车服而知也。
使者左还而立,侯氏还璧,使者受。
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
"左还,还南面,示将去也。 立者,见侯氏将有事於己,俟之也。 还玉,重礼。 "[疏]"使者"至"乃出"。
○注"左还"至"重礼"。
○释曰:直云"使者左还",不云拜送玉者,凡奉命使,皆不拜送。
若卿归饔饩,不拜送币,亦斯类也。
若身自致者,乃拜送,下文傧使者及聘礼私觌、私面皆拜送币是也。
云"左还,还南面,示将去也"者,以其东面致命而左还,明左还者,南面也,未降而南面,示将去故也。
云"立者,见侯氏将有事於己,俟之"者,经云"而立",即云"侯氏还璧",故知立者见侯氏将有还玉之事,於已故俟之不降。
云"还玉,重礼"者,案《聘义》圭璋还之,璧琮加束帛报之,所以轻财重礼。
彼以璧琮不还,则为轻财者,以其璧琮加束帛,故为轻财不还。
此以天子之璧不加束帛,尊之,与圭璋同,故亦还之,为重礼也。
侯氏乃止使者,使者乃入。
侯氏与之让升。
侯氏先升,授几。
侯氏拜送几,使者设几,答拜。
"侯氏先升,宾礼统焉。 几者,安宾,所以崇优厚也。 上介出止使者,则己布席也。 "
[疏]"侯氏"至"答拜"。
○注"侯氏"至"席也"。
○释曰:自此尽"遂从之",论侯氏傧使者遂从入朝之事。
云"侯氏先升,宾礼统焉"者,行宾礼是宾客之礼,是以宾在馆为主人,主人先升,使者为宾,宾后升,故云礼统焉,谓宾统有此堂也。
云"几者,安宾,所以崇优厚"者,按《大宰》云"赞玉几",注云:"立而设几,优尊也。"
此使者亦不坐而设几,故云所以优厚也。
《聘礼》卿劳受傧不设几者,诸侯之卿卑,故不与此同也。
云"上介出止使者,则己布席"
者,经不云上介出止使者,郑云上介出止使者,案至馆皆不敢当,皆使上介出请事。
又见此经云"使者乃入",始云"侯氏与之让升",是侯氏不出,故知使上介止使者也。
云"则己布席"者,以其素不云布席,而云设几,几不可设於地,明有席,席之所设,唯在此时。
案《聘礼》受聘云"几筵既设",是几筵相将,故云上介出止使者,则己布席也。
侯氏用束帛、乘马傧使者,使者再拜受。
侯氏再拜送币。
"傧使者,所以致尊敬也。 拜者各於其阶。 "
[疏]"侯氏"至"送币"。
○注"傧使"至"其阶"。
○释曰:云"傧使者,所以致尊敬也"者,案《聘礼》使卿用束帛劳宾,宾不还束帛,宾傧卿以束锦。
此使者以玉劳侯氏,侯氏还玉,仍亦傧使者,是致尊敬天子之使故也。
知"拜各於其阶"者,此宾与使行敌礼,若《乡饮酒》、《乡射》宾主拜各於其阶也。
使者降,以左骖出。
侯氏送于门外,再拜。
侯氏遂从之。
"马曰骖。 左骖,设在西者。 其余三马,侯氏之士遂以出授使者之从者于外。 从之者,遂随使者以至朝。 "
[疏]"使者"至"从之"。
○注"马"至"至朝"。
○释曰:知"左骖,设在西"者,陈四马与人,以西为上,案《聘礼》礼宾时,宾执左马以出,此亦以左骖出,故知左骖设在西也。
又知"其余三马,侯氏之士遂以出授使者之从者于外"者,亦案《聘礼》礼宾执左马以出,记云:"主人之庭实,则主人遂以出,宾之士讶受之。"
此侯氏在馆如主人,明三马亦侯氏之士以出授使者从者可知。
云"从之者遂随使者以至朝"者,亦如《聘礼》云下大夫劳宾使者,"遂以宾入,至於朝",其义同,故知义然也。
天子赐舍。
"以其新至,道路劳苦,未受其礼,且使即安也。 赐舍犹致馆也,所使者司空与?小行人为承摈。 今文赐皆作锡。 "
[疏]"天子赐舍"。
○注"以其"至"作锡"。
○释曰:自此尽"乘马",论赐侯氏舍馆,侯氏傧使之事。
云"赐舍,犹致馆"者,犹《聘礼》宾至於朝,君使卿致馆,此不言致馆,言赐舍者,天子尊极,故言赐舍也。
云"所使者司空与"者,《聘礼》使卿致馆,此亦宜使卿。
知是司空,非卿者,《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六卿,无致馆之事。
司空主营城郭宫室,馆亦宫室之事,故知所使者,司空也。
但司空亡,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
知"小行人为承傧"
者,案《聘礼》致馆,宾主人各摈介,故知此亦陈摈介。
必知使小行人为承摈者,案《小行人》云:"及郊劳,视馆,将币,为承而摈。"
是其义也。
曰:"伯父,女顺命于王所,赐伯父舍。"
"此使者致馆辞。 "
[疏]"曰伯"至"父舍"。
○注"此使者致馆辞"。
○释曰:此及下经皆云"伯父"者,案下文谓同姓大国,举同姓大国,则同姓小国及异姓之国礼不殊也。
侯氏再拜稽首,"受馆。 "傧之束帛、乘马。
"王使人以命致馆,无礼,犹傧之者,尊王使也。 侯氏受馆於外,既则傧使者於内。 "
[疏]"傧之束帛乘马"。
○注"王使"至"於内"。
○释曰:云"王使人以命致馆,无礼,犹傧之者,尊王使也"者,决《聘礼》卿无礼致馆,宾无束帛傧卿,此王使亦无礼致馆,其宾犹傧使者,用束帛、乘马,故云尊王使也。
云"侯氏受馆於外"者,案《聘礼》"大夫帅至馆,卿致馆",而云宾迎再拜,卿退,宾送再拜,则《聘礼》致馆不在外。
此不见大夫帅至馆,即云天子赐舍,是侯氏受舍于外可知,与《聘礼》异也。
知"既则傧使者於内"者,以其既受馆,则为己所有,明傧使者在内可知也。
天子使大夫戒,曰:"某日,伯父帅乃初事。"
"大夫者,卿为讶者也。 《掌讶职》曰:"凡讶者,宾客至而往,诏相其事。" 戒犹告也。 其为告,使顺循其事也。 初犹故也。 古文帅作率。 "
[疏]"天子"至"初事"。
○注"大夫"至"作率"。
○释曰:自此尽"再拜稽首",论天子使大夫戒侯氏期日使行觐礼之事。
知大夫是卿为讶者,以其《周礼。
秋官。
掌讶职》云"诸侯有卿讶",故知大夫即卿为讶者。
云"其为告,使顺循其事也。 初犹故"者,以其四时朝觐,自是寻常,故使恒循故事之常也。
侯氏再拜稽首。
"受觐日也。 "
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
同姓西面北上,异姓东面北上。
"言诸侯者,明来朝者众矣。 顾其入觐,不得并耳。 受舍於朝,受次於文王庙门之外。 《聘礼记》曰:"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于君之次。" 则是次也。 言舍者,尊舍也,天子使掌次为之。 诸侯上介先朝受焉此觐也,言朝者,觐、遇之礼虽简,其来之心,犹若朝也。 分别同姓异姓受之,将有先后也。 《春秋传》曰:"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 则周礼先同姓。 "
[疏]"诸侯"至"北上"。
○注"言诸"至"同姓"。
○释曰:此一经论前朝一日,诸侯各遣上介受次於朝之事。
云"言诸侯者,明来朝者众矣"者,上注云"言侯氏者,明国殊舍异,礼不凡之";於此言诸侯凡之者,以其诸国同时遣上介,故言来朝者众矣。
若其行礼,自有前后,故郑云"顾其入觐不得并耳"。
云"受舍於朝,受次于文王庙门之外"者,以其春夏受贽於朝,无迎法,受享於庙,有迎礼。
秋冬受贽、受享皆在庙,并无迎法。
是以大门外无位,既受觐於庙,故在大门外受次。
知在文王庙门外者,案《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既拚以俟。"
则诸侯待朝聘之宾,皆在大祖之庙。
以其诸侯者无二祧,迁主所藏,皆在始祖之庙,故以始祖为祧。
案天子待觐、遇亦当在祧,《祭法》云天子七庙有二祧,又案《周礼。
守祧职》云:"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
郑注:"迁主所藏曰祧。"
穆之迁主藏於文王庙,昭之迁主藏於武王庙。
今不在武王庙而在文王庙者,父尊而子卑,故知在文王庙也。
若然,先公木主藏於后稷庙,受觐、遇不在后稷庙者,后稷生非王,故不宜在焉。
云"言舍者,尊舍也"者,此宾以帷为次,非屋舍,尊天子之次,故以屋舍言之,是尊舍也。
若天子春夏受享,诸侯相朝聘迎宾客者,皆有外次,即《聘礼记》"宗人授次"是也。
有外次於大门外者,则无庙门外之内次。
天子觐、遇在庙者,有庙门外之内次,无大门外之外次,此文是也。
云"天子使掌次为之"者,案《周礼。
掌次》云"掌王次舍之法,以待张事",故知使掌次为之。
诸侯兼官,无掌次,使馆人为之,故《聘礼》云:"馆人布幕于寝门外。"
郑注云"馆人掌次舍帷幕者"是也。
云"诸侯上介先朝受焉"者,知使上介者,案下文诸侯觐於天子,为官方三百步,上介皆奉其君之置于宫,明知此亦使上介也。
云"其来之心,犹若朝也"者,案《周礼。
大宗伯》云春曰朝,秋曰觐,郑注云:"朝之言朝也,欲其来之早。 觐之言勤,欲其勤王事。"
各举一边而言,其实早来、勤王通有也。
故郑云"其来之心犹若朝,故变觐言朝也"。
云"分别同姓异姓受之,将有先后"者,案此经同姓西面,异姓东面,案下《曲礼》云:"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
彼此皆是觐礼,彼诸侯皆北面,不辨同姓异姓,与此不同者,此谓庙门外为位时,彼谓入见天子时,故郑注云觐者位於庙门外而序人,入谓北面见天子时。
引《春秋》者,案隐十一年《经》书:"滕侯、薛侯来朝。"
《左传》曰"争长。 薛侯曰:我先封。 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 君若辱贶寡人,则原以滕君为请。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也。
若然,彼服注云:"争长,先登授玉。"
此位在门外,引之者,以其在先即先登,外内同,故引以为证。
侯氏裨冕,释币于祢。
"将觐,质明时也。 裨冕者,衣裨衣而冠冕也。 裨之为言埤也。 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余为裨,以事尊卑服之,而诸侯亦服焉。 上公衮无升龙,侯伯,子男毳,孤,卿大夫玄。 此差,司服所掌也。 祢,谓行主迁主矣而云祢,亲之也。 释币者,告将觐也。 其释币,如聘大夫将受命释币于祢之礼。 既则祝藏其币,归乃埋之於祧西阶之东。 今文冕皆作纟免。 "[疏]"侯氏"至"于祢"。
○注"将觐"至"为纟免"。
○释曰:此经明诸侯之在馆内,将觐於王,先释币告於行主之礼。
知"将觐质明时"者,案《聘礼》宾厥明释币于祢,故知此亦质明时也。
云"裨之言埤"者,读从《诗》"政事一埤益我",取裨陪之义。
云"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余为埤"者,天子吉服有九,而言六服者,据六冕而言,以大裘为上,无埤义,衮冕以下,皆为裨,故云其余为裨。
云"以事尊卑服之"者,即《司服》所云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祀先王则衮冕"以下,至"群小祀则玄冕",举天子而言,故云以事尊卑服之。
云"而诸侯亦服焉"者,亦据《司服》而言,诸侯唯不得有大裘,上公则衮冕以下,故郑云"此差司服所掌也"。
云"上公衮无升龙"者,案《白虎通》引《礼记》曰,天子乘龙,载大,象日月升龙。
传曰:天子升龙,诸侯降龙。
以此言之,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则天子升降俱有,诸侯直有降龙而已。
若然,彼升龙文承大旗之下,知不施於旌旗而据衣服者,案《司常》云"交龙为",又云"诸侯建",注云:"诸侯画交龙,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复。"
则旌旗升降俱有。
而《白虎通》云"诸侯降龙"者,据衣服而言。
案《玉藻》诸侯玄冕以祭,不得服衮冕以下,是以郑注《司服》云"诸侯自於其家则降"。
若然,诸侯自家祭降,鲁与二王之后,皆不得用衮冕、冕、毳冕,则此及孤卿大夫冕、玄冕者,是入君庙及入天子之庙,故服也。
今云诸侯告祢用裨冕者,将入天子之庙,故服以告祢,谓若《曾子问》云"诸侯裨冕以朝",郑注云为"将庙受",亦斯之类也。
云"祢,谓行主迁主矣"者,案《礼记。
曾子问》云:"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
彼虽据天子,其诸侯行亦然,以其皆有迁庙木主。
若然,大夫无木主,《聘礼》宾释币于祢者,大夫虽无木主,以币帛主其神,亦为行主也。
而云"祢,亲之"者,以其在外,唯有迁主可事,故不言迁主,而云祢也。
云"其释币,如聘大夫将受命释币于祢之礼"者,案《聘礼》将行,释币于祢,此祢无文,故约与之同。
乃受命,即出行,故云将受命释币于祢,皆是告将行,无祭祀。
知"既则祝藏其币归乃埋之於祧西阶之东"者,此无正文,案《聘礼》祝告,祝"又入取币,降,卷币,实于,埋于西阶东",此亦与彼同。
云祧者,诸侯迁主藏於始祖之庙,诸侯既以始祖之庙为祧,迁主归还入祧庙,故知此币埋於祧西阶之东也。
乘墨车,载龙、弧,乃朝以瑞玉,有缫。
"墨车,大夫制也。 乘之者,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也。 交龙为,诸侯之所建。 弧,所以张纟参之弓也,弓衣曰。 瑞玉,谓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璧、男蒲璧。 缫,所以藉玉,以韦衣木,广袤各如其玉之大小,以朱白苍为六色。 今文玉为圭,缫或为ロ。 "[疏]"乘墨"至"有缫"。
○注"墨车"至"为ロ"。
○释曰:自此尽"乃出",论诸侯发馆至天子庙门之外,以次行觐礼之事。
云"墨车,大夫制也"者,案《周礼。
巾车职》云:"孤墨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
故知乘车大夫制也。
必言墨车大夫制者,对玉路、金路、象路之等,天子诸侯之制也。
云"乘之者,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者,《巾车》云同姓金路,异姓象路,四卫革路。
并得与天子同,据在本国所乘,下记云"偏驾不入王门",偏驾金路、象路等是也。
既不入王门,舍於客馆,乘此墨车以朝也。
云"交龙为诸侯之所建"者,《司常职》文也。
云"弧,所以张纟参之弓也"
者,《尔雅》说旌旗正幅为纟参,故以此弧弓张纟参之两幅,故云张纟参之弓也。
云"弓衣曰"者,案《月令》云:"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授以弓矢,于高之前。"
言带以弓,是弓衣可知。
云"瑞玉,谓公桓圭"
之等,皆《大宗伯》、《典瑞职》文。
云"缫,所以藉玉",至为六色,其义疏已见於《聘礼》记。
天子设斧依於户牖之,左右几。
"依,如今纟弟素屏风也。 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 斧谓之黼。 几,玉几也。 左右者,优至尊也。 其席莞席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 "
[疏]"天子"至"右几"。
○注"依如"至"黼纯"。
○释曰:云"依,如今纟弟素屏风也"者,案《尔雅》"牖户之谓之",以屏风为斧文,置於依地。
孔安国《顾命传》云",屏风,画为斧文,置户牖"是也。
言纟弟素者,纟弟,赤也,素,白也。
汉时屏风以纟弟素为之,象古者白黑斧文,故郑以汉法为况。
云"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者,案《周礼。
缋人》云:"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
此白黑斧以比方绣次为之,故云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
云"斧谓之黼"者,据绣次言之,白与黑谓之黼,即为此黼字也。
据文体形质言之,刃白而銎黑,则为此斧字,故二字不同也。
云"几,玉几也"者,案《周礼。
司几筵》云"左右玉几",故知此几是玉几也。
注:"左右有几,优至尊也。"
亦与此同。
又案《大宰》云"赞玉几",郑注云:"玉几,王所依也。 立而设几,优尊者。"
但几唯须其一,又几坐时所以冯依,今左右及立而设之,皆是优至尊也。
两注相兼乃具。
云"其席莞席"以下,亦《司几筵》文。
案彼云"大朝觐,大飨射。 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席纷纯"等,郑注云纷纯者,"纷如绶,有文而狭。 缫席者,削蒲弱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矣。 画纯者,谓画云气。 次席者,桃枝{艹席}有次列成文",此次席即《顾命》所谓"篾席"也。
篾谓竹青,据竹而言。
次谓次列,据文体而说。
是以《顾命》云:"牖南向,敷重篾席。"
孔传云:"桃枝竹。"
义与郑同。
天子衮冕,负斧依。
"衮衣者,裨之上也。 缋之,绣之为九章。 其龙,天子有升龙,有降龙。 衣此衣而冠冕,南乡而立,以俟诸侯见。 "[疏]"天子衮冕负斧依"。
○注"衮衣"至"侯见"。
○释曰:云"负斧依"
者,负谓背之南面也。
云"衮衣者,裨之上也"者,但裨衣者,自衮冕至玄冕,五者皆裨衣,故云裨之上也。
上文云裨衣者,总五等诸侯,指其衣有三等,不得定其衣号,故言总裨衣。
此据天子一身,故指其衣体言衮冕。
云"缋之,绣之为九章"者,衣缋而裳绣,衣在上为阳,阳主轻浮,故对方为缋次。
裳在下为阴,阴主沈深,故刺之为绣次。
是以《尚书》衣言作缋,裳言纟失绣,为九章首,郑注《司服》云:冕服九章,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尊其神明也。
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以为绣。
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
云"南乡而立"者,此文及《司几筵》虽不云立,案下《曲礼》云"天子当宁而立",又云"当而立",在朝、在庙皆云立,故知此南面而立,以俟诸侯之见也。
啬夫承命,告于天子。
"啬夫,盖司空之属也。 为末摈,承命於侯氏。 下介传而上,上摈以告于天子。 天子见公,摈者五人;见侯伯,摈者四人;见子男,摈者三人。 皆宗伯为上摈。 《春秋传》曰:"啬夫驰。" "
[疏]"啬夫"至"天子"。
○注"啬夫"至"夫驰"。
○释曰:云"啬夫,盖司空之属也"者,无正文,知司空属者,案五官之内,无啬夫之名,故知是司空之属。
但《司空职》亡,故言"盖"以疑之。
云"末摈,承命於侯氏。 下介传而上,上摈以告于天子"者,案《周礼。
司仪职》两诸侯相朝,皆为交摈。
则此诸侯见天子,交摈可知。
此所陈摈介,当在庙之外,门东陈摈,从北乡南;门西陈介,从南乡北,各自为上下,此经先云"啬夫承命,告于天子",则命先从侯氏出。
下文天子得命,呼之而入命,又从天子下至侯氏即令入,故下注云:"君乃许入。"
若然,此觐遇之礼略,唯有此一辞而已,无三辞之事。
《司仪》云"交摈三辞"者,据诸侯自相见於大门外法,其天子春夏受享於庙,见於大门外,亦可交摈三辞矣。
云"天子见公,摈者五人"以下,并《大行人》文。
云"皆宗伯为上摈"者,案《大宗伯职》云"朝觐会同,则为上相",郑注云:"相诏王礼也。 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
若四时常朝,则小行人为承摈,故《小行人职》云:"将币,为承而摈。"
此文啬夫为末摈,若子男三摈,此则足矣。
若侯伯四摈,别增一士。
若上公五摈,更别增二士。
若时会殷同,则肆师为承摈。
故《肆师职》云"大朝觐佐摈",郑注云:"为承摈。"
是其义也。
引《春秋传》者,案《左氏传》昭十七年,"夏六月朔,日有食之",叔孙昭子救日食,引《夏书》云:"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
郑引者,欲见啬夫是卑官,得为末摈之意也。
天子曰:"非他,伯父实来,予一人嘉之。 伯父其入,予一人将受之。"
"言非他者,亲之辞。 嘉之者,美之辞也。 上摈又传此而下至啬夫,侯氏之下介受之,传而上,上介以告其君,君乃许入。 今文实作,嘉作贺。 "
[疏]"天子"至"受之"。
○注"言非"至"作贺"。
○释曰:此经直云"伯父其入",不云迎之,《礼记。
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故无迎法。
若然,案《夏官。
齐仆》云"掌驭金路以宾,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其法仪各以其等为车送逆之节"者,觐遇虽无迎法,至於飨,即与春夏同,故连言之。
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
"入门而右,执臣道不敢由宾客位也。 卑者见尊,奠挚而不授。 "
[疏]"侯氏"至"稽首"。
○注"入门"至"不授"。
○释曰:云"卑者见尊,奠挚而不授"者,案《士昏礼》云婿执雁,升奠雁,又云"若不亲迎,则妇入三月然后婿见",主人出门,婿入门,"奠挚再拜出",郑注云:"奠挚者,婿有子道,不敢授也。"
又《士相见》凡臣见於君,奠挚再拜,与此奠圭皆是卑者不敢授而奠之。
摈者谒。
"谒犹告也。 上摈告以天子前辞,欲亲受之,如宾客也。 其辞所易者,曰"伯父其升"。 "
[疏]"摈者谒"。
○注"谒犹"至"其升"。
○释曰:云"其辞所易者,曰伯父其升"者,此又不见谒告之辞。
郑注云"上摈告以天子前辞"者,谓摈者谒以上辞云:"天子曰:非他,伯父实来,予一人嘉之,伯父其入,予一人将受之。"
是摈者於门外传王辞,告之使入。
此摈者谒告,还用彼辞,所改易者,唯改入字为升,故云伯父其升也。
以其唤使升堂,亲受之也。
侯氏坐取圭,升致命。
王受之玉。
侯氏降,阶东北面再拜稽首。
摈者延之曰:
"升。"
升成拜,乃出。
"摈者请之。 侯氏坐取圭,则遂左,降拜稽首送玉也。 从后诏礼曰延。 延,进也。 "
[疏]"侯氏"至"乃出"。
○注"摈者"至"进也"。
○释曰:云"侯氏坐取圭,则遂左,降"者,以经侯氏得摈者之告,坐取圭即言升致命,无出门之文,明知遂向门左,从左堂涂升自西阶致命也。
云"从后诏礼曰延。 延,进也"者,以其宾升堂,摈者不升,若《特牲》、《少牢》祝延尸,使升,尸升,祝从升。
与此文同,皆是从后诏礼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