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谭随录 卷一 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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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谭随录》 卷一 倩霞 闲斋氏

汀镇右营游击李锦,为予言:耿精忠封闽时,骄奢淫佚。

有林青者,年二十,为耿府护卫。

独承眷爱,不啻子侄,以故得出入藩邸不禁,虽耿之爱妃宠妾,皆得见之。

合府呼为小林。

值七夕,耿与诸妃夜宴,见林侍侧,戏问曰:"汝娶室乎?"对曰:"尚未。"

耿笑曰:"吾贵为藩王,日与诸姬极床第之乐,视双星之一年一会,代为寡欢。 今汝少年稚齿,正当行乐及时,乃游泳似鳏,其何能耐?吾侍女如云,容汝自择一人,以为佳偶。"

林跪曰:"承恩命,但得倩霞为妻,平生愿足矣。"

耿笑顾诸姬曰:"谁谓小蛮子选色不精哉!倩霞方龆龀,即从吾于沈阳,学作内家妆。 迄今又十年,年十九矣。 吾非不欲纳之,特以吾子欲之故也。 今吾子殁矣,诸子过稚,吾又将老,诚不可老夫女妻,蹈枯肠之咎。 若以归此子,洵属佳偶。 虽然,谈何易也!吾思得一法,翌日当令窥窗自选,视其福厚薄耳。"

遂尽欢而罢。

次日,耿命以红锦为步幛,长数寻,周布于广厅,每相去尺余,穿一穴如碗大。

共选艳女三十人,各出一掌于穴外,而全身悉隐幛中。

使内监导林入,嘱曰:"此三十人中,有倩霞在,汝自识之,择定即书名于其裳,吾将亲验焉。"

林受命,往复审视,莫不纤纤如玉,实难分辨。

方踟蹰间,猛忆倩霞左手无名指有爪长二寸许,盍执以为证?于是还阅至十六掌,果符所见,亟取笔书名,回白于耿。

耿验之,果倩霞也。

愕然曰:"岂有是哉!"呼倩霞出其手,反复视之,见指爪,乃大笑曰:"弊窦在此矣!汝姑退,明日更有良法,必使尽善无弊而后可。"

林怏怏而出。

归寓祷诸大士。

是夜梦一女奴,持白绢一片,赠林,上有花纹,作川字形,林拜受而寤。

不解何意,辗转不能复寐,披衣待晓。

晨起,方盥漱,即有传王命召林者。

急衣冠趋府,耿已坐斋中。

谕曰:"步幛复设,汝可复去接天婚矣。"

一监导而入。

及厅内,锦帐布置如故,但每一穴出一白足。

林骇然欲避,监挽之曰:"王以手有弊,故示以脚耳。 依旧五指一掌,特无二寸爪甲。 汝其细认之。"

林不得已,乃依次阅视,但见踦春妍,趾拇玉润者,不一而足。

卒见一足,洁白细腻,异于他足,且隐隐有川字纹在趾间,宛然梦中所见于缯上者。

恍然悟,即书名焉。

白耿验之,倩霞也。

大惊叹曰:"天缘也。"

遂以倩霞妻之,更赐千金为妆奁之费。

林青得倩霞,出于意表。

深感耿恩德,欲图厚报,每形诸颜色,征诸话言。

倩霞说之曰:"王之有恩于君,固矣。 然王之行事,类此者甚多,未可谓以国士遇君也。 且君以弱冠补黑衣,一年之间,得至护卫。 诚以王为冰山之靠也。 而王淫虐已极,及身必致奇祸。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不如去此他适,庶几为全身远害之道。"

林曰:"一官萦绊,去将安之?"倩霞曰:"君意未决耳,意果决,莫虑无栖止处。 儿有姨在京师,盍往投之?"林亦知耿将为逆,无计遐举,闻倩霞言殊喜,急打迭细软,市两骏马,与霞乘夜北遁。

依托姨家,入籍宛平,出资贩茶,遂为富室。

霞固开元人。

耿为总兵时,尝统兵过宁远,路见霞牧豕于田畔,一老妪坐户下缉苎麻。

霞时才九岁,虽乱头粗服,脂粉不施,而眉目如画。

耿问老妪,云是孙女。

耿出白金十两欲取之,妪不从。

耿大怒,掠之以归。

及长,修短得衷,纤秾合度,玉肌花貌,艳丽殊常。

耿屡欲纳之,而袁姬不容,故迟至十九,忽归林。

倩霞在耿府十年,府中事无巨细,悉能言之。

其姨及诸女眷,逐日于绣窗茶榻间听其追术,以广新闻。

略记数则,比诸媚猪艾豭之条,为逆藩秽史。

倩霞言:耿内宠甚多,自妻以下,曳罗绮如夫人者二十余人。

唯袁姬齿稚色妖,宠冠诸妾,而淫妒性成,耿爱而惮之。

袁冶容诲淫,闽中夏热,袁晚浴后,着蝉纱雾毂,肌体隐约可见。

耿少子,别姬所出,最佻达,为见惯之司空,遂蒸焉。

每交接,不避婢媵,丑声外扬,不知者,惟耿与其妻耳。

藩下有卢大眼者,质直而能事,耿倚之为左右手。

一日,侍耿闲话,适少子趋过于前,衣服华异,腰间杂佩甚多。

耿顾而乐之,谓卢曰:"诚翩翩一美少年也!使宰河阳,当为万花主人。 此间风俗不美,当防闲其出,勿近娈童。"

卢曰:"佩玉蕊兮,王无所系之。"

耿曰:"何谓也?"卢对曰:"昔日臣猎于野,鞲鹰嗾犬,不遗狡兔,而一矢外地,有介鹿而不之顾也,岂臣见其小而不见其大哉?亦以神之有注有不注耳。 王见世子不服饰,而不叹其妖,是犹臣之见兔而不见鹿也,所失不亦多乎?夫冠者所以壮其首,服者所以章其身。 故冠以触邪也,冠蝉以洁操也;衣豹示服猛也,袭貂昭美德也;志道则佩环也,修德则佩琨也;玦以决疑,以解纷也。 所以见其佩而知其能也。 今世子衣服炫异,是谓不衷;修饰容仪,是谓阶厉。 臣恐秽德之彰,在萧墙之内,不在寝门之外也。"

耿大怒,选事杖杀之。

藩府多梨园子弟,皆极一时之选。

有贴旦名珍儿者,尤姣媚。

耿少子与结断袖之契。

耿入觐,辄出宿其家。

袁姬廉知其事,大恨曰:"儇薄子!敢如此妄作耶!"亟率侍女十数人,联灯列炬,潜出府后门,掩其不备。

王子大惊,肘行以逆之,叩头求免,珍儿伏地战栗,不敢仰视。

袁叱令举首,烛之美甚,遽慰之曰:"汝无恐,吾非噬人者。"

竟与偕归,亦留其乱。

是夜袁即脱阴而死。

死后府中有鬼怪为厉,往往形现,俨然一白猴。

耿闻之,泣曰:"吾固知其为巴山老猿所化也。"

以珍儿殉之,怪乃绝。

又耿每盛怒时,往往剥人皮,岁以十数。

侍女玉笙者误碎玉斝,耿怒,命剥其皮。

甫缚之,已惊仆而死。

舁出,将瘗郊外,中路复苏。

舁者匿为义女,嫁于庠生李某。

李及第,授山东一县令,玉笙今为孺人矣。

又,王子喜为夜游。

时有刘参将者,新任城守营,立法严肃。

代鼛击柝,终宵戒严。

适夜巡,王子微服过所欢,为刘所执,问何事夜行,叱令通名。

王子不以实告,刘怒,即街头褫衣笞二十,血肉狼藉,卧月余始瘥。

此事无知者,惟我等侍婢知之最审耳。

耿平居喜食鸡翠,每下箸,非数百不餍。

袁姬犹嗜榛栗及熊白,耿为百方致之。

庖人胹之失饪,往往获死。

侍女灵芝,忽被狐祟,喜近男子。

耿怒,亟选藩下少年二十人,命次第裸呈以淫之。

阅人已遍,而灵芝不惫。

耿笑曰:"丘壑可盈,是不可厌也。"

旋释之。

又自言在府时,独耿妻钟爱至,共寝床。

耿妻好佛,罕与耿相见,故得始终自保,不然,亦难免于服役诸婢,同罹祸患污辱矣。

第于众目之前,白足听选,终觉抱惭于一生耳。

女伴闻之,遂相传说。

耿死,林携倩霞仍归福清,子孙繁盛,至今不绝。

兰岩曰:热闹场中,抽身远避,士君子之所难也。

倩霞以一女,见逆藩凶暴,遂知祸不旋踵,劝林勇退,何其识之精,行之决哉!吁!巾帼也,胜大丈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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