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谭随录 卷三 护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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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谭随录》 卷三 护军女 闲斋氏

某护军女,有殊色,十九未嫁。

邻家一少年,甫二十,亦为护军,素以丰姿自诩。

窥女,艳之,时乘间以言色相挑,女辄引避。

偶值其父从军征南,母亦归宁,唯女在室,及一老妪。

少年侦知之,故拍板壁,借用烟具,女不应。

少年以刀挖板一孔如钱大,以目就之,向女笑曰:"借一烟袋,何便靳惜?"女见之,勃然怒,寻即色定,冁然曰:"素不相识,那便以物相假?"少年得其应答,惊喜欲狂,挑之曰:"子勿作态,今既能钻穴相窥,莫谓不能逾墙相搂也。"

女曰:"既此一孔,已足盘桓,何必涉险。"

话间眄睐其目,愈增妩媚。

少年心动,伸一指入孔,女遽握之。

少年心大动,谓其可诱,乃低语以睻之曰:"我有一物,子识之乎?"女曰:"是何希罕物?"少年曰:"子姑视之。"

亟解盉出势,纳入孔中。

女即捉之,佯为摩弄,潜扳鬓钗横贯之,脱颖而出。

少年僵立痛甚,号叫声嘶。

女出房扃其户,置若罔闻。

少年有妹,闻之往瞰,骇极,奔告其母。

母趋至,百计不能救,乃过女家,长跪求免。

女曰:"待娘回,当释汝儿。"

母大窘,奔其母家求之。

母与其弟偕归,女见母大哭,觅死;慰藉再四方止。

舅启户,见少年势,怒且笑曰:"此亦足以小创而大惩矣!"骂而拔钗,少年昏绝仆地。

扛之入室,医治月余方愈,遂徙去。

闲斋曰:

此固一大快事,然不足为训也。

夫女子不能正色闲邪,故作媚态以导淫,是罔人也。

焉有处子守礼,罔人而可为也?昔山左李氏,因逆旅主人拖其臂,则断臂以自洁。

女虽自贞,而纤手已污,终属杂霸,岂曰行权。

兰岩曰:

少年男女,一壁之隔,其窥探情动,亦所必有。

乃遗女归宁,其母亦失于检点,致令出此丑态。

乃舅乃母,不闻一惩其女之摩弄非理,而但笑少年之足创,其家教亦概可知矣。

轻薄至死,夫谁惜此少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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