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 晏 子 春 秋 集 释 卷 第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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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 晏 子 春 秋 集 释 卷 第 四 吴则虞

內篇问下第四

景公问何修则夫先王之游晏子对以省耕实第一景公出游,问于晏子曰〔一〕:「吾欲观于转附、朝舞〔二〕,遵海而南〔三〕,至于琅琊〔四〕,寡人何修,则夫先王之游〔五〕?」晏子再拜曰〔六〕:「善哉!君之问也。

闻天子之诸侯为巡狩,〔七〕诸侯之天子为述职。

故春省耕而补不足者谓之游〔八〕,秋省实而助不给者谓之豫〔九〕。

夏谚曰〔一十〕:「吾君不游〔一一〕,我曷以休〔一二〕?吾君不豫,我曷以助〔一三〕?一游一豫〔一四〕,为诸侯度。

」今君之游不然,师行而粮食〔一五〕,贫苦不补〔一六〕,劳者不息。

夫从南歷时而不反谓之流,从下而不反谓之连〔一七〕,从兽而不归谓之荒,从乐而不归谓之亡〔一八〕。

古者圣王无流连之游〔一九〕,荒亡之行〔二十〕。

」公曰:「善。

」命吏计公掌之粟〔二一〕,藉长幼贫氓之数。

吏所委发廩出粟,以予贫民者三千鍾〔二二〕,公所身见癃老者七十人〔二三〕,振赡之,然后归也〔二四〕。

〔一〕孙星衍云:「管子戒篇作「桓公將东游,问于管仲」。

」◎苏舆云:「管子载「桓公將东游」云云,管仲之对,亦略有同晏子处。

孟子述之宣王,以为景公事,自系属实,则不得援管子例此。

疑桓公先將为此游,景公欲傚之,而晏子亦遂本管仲之意以对耳。

〔二〕孙星衍云:「管子作「我游犹轴转斛」,尹知章注:「言我之游,必有所济,犹轴之转载斛石。

」孟子作「转附朝」,赵岐注:「转附、朝,皆山名也。

」星衍谓:当从管子。

赵岐以为山名,盖因下琅邪推知之,齐实无此山也。

犹轴转斛,盖欲如轴艫转载斛石,是时齐海运\,故景公欲浮舟而南。

观孟子「从流下」「从流上」,益信。

」◎刘师培校补云:「寰宇记二十引作「吾欲游转附朝舞,循海而南」,册府元龟二百四十二亦引作「游」。

〔三〕孙星衍云:「「遵」,一本作「尊」。

」◎王念孙云:「案治要载此文本作「吾欲循海而南,至于琅邪,」续汉书郡国志注亦云「齐景公曰吾循海而南」。

今本「吾欲」下有「观于转附朝舞」六字,「循海」作「尊海」,皆后人以孟子改之。

」◎则虞案:子汇本、杨本、凌本「遵」作「尊」。

〔四〕孙星衍云:「「至」,孟子作「放」,「琅」一本作「瑯」,非。

「琊」当从孟子作「邪」,赵岐注:「齐东境上邑也。

」」◎则虞案:治要作「耶」。

〔五〕孙星衍云:「「则」,孟子作「比」。

」◎苏舆云:「治要「则」上有「以」字,「游」下有「也」字。

」◎刘师培补释云:「案「修」当作「循」"如贾子新书过秦「循行」,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修」,春秋繁露楚庄王篇「弗修规矩」,「修」为「循」之误,是也"。

「循则」者,与「效法」之义同,「寡人何循则夫先王之游」,九字为句,犹言「于先王之游,何所遵从效则」也。

孟子梁惠王篇作「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修」亦「循」字之误,「吾何循」者,犹言「吾何遵依」也。

惟彼析「循」与「比」为二语,此则「循则」联文。

〔六〕则虞案:治要无「再拜」以下九字。

〔七〕孙星衍云:「「之」,孟子作「適」,尔雅释詁:「適,之,往也。

」」◎刘师培校补云:「治要及元龟引「闻」作「婴闻之」,当据补。

通典礼十五引晏子对景公,亦作「適诸侯曰巡狩」,盖本孟子。

」◎则虞案:指海本作「婴闻之」。

〔八〕孙星衍云:「管子作「春出厚农事之不本者谓之游」。

〔九〕孙星衍云:「「实」,孟子作「敛」,管子作「秋出补人之不足者谓之夕」。

〔一十〕王念孙云:「案治要本作「夏语曰」,今本「语」作「谚」,亦后人以孟子改之。

」◎则虞案:指海本改作「夏语」。

〔一一〕孙星衍云:「「君」,孟子作「王」。

〔一二〕孙星衍云:「我曷」,孟子作「吾何」。

」〔一三〕刘师培校补云:「文选东京赋注引「君」並作「王」"易序卦疏载郑注引孟子「王」並作「君」",「我」並作「吾」,元龟「曷」並作「何」。

〔一四〕则虞案:治要「一」並作「壹」。

〔一五〕洪颐烜云:「「量食」者,量限其食也。

今本作「粮」,后人据孟子改。

」◎黄以周曰:「「粮」,元刻作「量」。

」◎苏舆云:「治要作「师行而贫苦不补」,无「粮食」二字。

」◎刘师培校补云:「元龟作「粮食」,管子戒篇作「夫师行而粮食其民者谓之亡」,字亦作「粮」。

」◎则虞案:绵眇阁本、吴勉学本作「粮」。

〔一六〕孙星衍云:「「苦」当为「者」,孟子作「饥者弗食」。

」◎刘师培校补云:「「补」疑「餔」假"吕氏春秋介立篇「见而下壶餐而餔之」,汉书高纪「吕后因餔之」,「餔」与「食」同",以食食人曰餔,即孟子之「食」也。

元龟「苦」作「者」,义较长。

〔一七〕王念孙云:「治要「从下」下亦有「歷时」二字。

案「南」字义不可通,乃「高」字之误,「高」与「下」正相对。

孟子作「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赵注:「浮水而下,乐而忘反谓之流;连者引也,使人徒引舟船上行而忘反以为乐,故谓之连」。 据孟子及赵注,则此文当云「从高歷时而不反谓之连,从下而不反谓之流」。 今以从高为流,从下为连,与孟子相反,未知孰是。 "上,亦高也"见说文"。

治要正作「从高」。

」◎刘师培校补云:「元龟「南」作「而」,「下」作「不」,均係讹字。

惟下句亦有「歷时」二字,与治要同,此挩。

」◎则虞案:指海本改作「高歷」,「从下」二字下又添「歷时」二字。

〔一八〕孙星衍云:「管子作「夫师行而粮食其民者谓之亡,从乐而不反者谓之荒」。

孟子作「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

」◎苏舆云:「治要作「忘归」。

」◎则虞案:元龟同治要。

〔一九〕孙星衍云:「管子作「先王有游夕之乐」。

孟子「游」亦作「乐」。

〔二十〕苏舆云:「治要句上有「无」字。

」◎则虞案:元龟同。

〔二一〕王引之云:「「掌」字义不可通,当为「稟」字之误。

「稟」,古「廩」字也,下文「发廩出粟」,是其证。

隶书「掌」或作「●」,与「稟」字略相似,故诸书「稟」字或误为「掌」,说见管子轻重甲篇「一掌」下。

」◎苏舆云:「治要作「令吏出粟以与贫者三千鍾」,无「公掌」云云十六字。

」◎则虞案:指海本改作「公稟」。

〔二二〕王念孙云:「案「民」字后人所加,「贫者」与「癃老者」对文,则不当有「民」字明矣。

治要无「民」字。

」◎则虞案:元刻作「贫氓」,吴怀保本作「贫民」,指海本刪「民」字。

〔二三〕孙星衍云:「一本无「老」字。

说文:「癃,罢病也」。

」◎苏舆云:「治要无「癃」字。

」刘师培校补云:「黄本「身」作「自」,元龟作「身见名老者十七人」。

〔二四〕苏舆云:「治要无「振赡之」三字,无「也」字。

景公问桓公何以致霸晏子对以下贤以身第二景公问于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善饮酒穷乐〔一〕,食味方丈〔二〕,好色无別〔三〕,辟若此,何以能率诸侯以朝天子乎?」晏子对曰:「昔吾先君桓公,变俗以政,下贤以身。

管仲,君之贼\者也〔四〕,知其能足以安国济功〔五〕,故迎之于鲁郊,自御,礼之于庙。

异日,君过于康庄〔六〕,闻宁戚歌,止车而听之,则贤人之风也〔七〕,举以为大田。

先君见贤不留,使能不怠,是以內政则民怀之〔八〕,征伐则诸侯畏之〔九〕。

今君闻先君之过,而不能明其大节〔一十〕,桓公之霸也,君奚疑焉?」

〔一〕则虞案:「善」字恐衍。

〔二〕则虞案:孟子尽心「食前方丈」,赵注:「极五味之饌,食列於前方一丈。

」〔三〕孙星衍云:「读如「僻」。

」◎刘师培校补云:「公羊庄二十年传,何休解詁云:「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疏云:「晏子春秋文。

案彼齐景公问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又此解为七人者,彼此其有误矣。

」据彼疏,似「淫女公子」九字即此句以下挩文;所引「而得」六字,或係约引此下之文也。

」◎则虞案:「好色无別」句,即言桓公內宠之盛也;「辟」字从下句读,「辟」通「僻」,「僻若此」,犹言僻德若是也。

〔四〕王念孙云:「案「贼\」,害也。

管仲射桓公中鉤,故曰「君之贼\」。

「贼\」下不当有「者」字,僖三十三年左传「管敬仲,桓之贼\也」,亦无「者」字。

下篇「又焉可逮桓公之后者乎」,亦衍「者」字。

上文「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后乎」,无「者」字,治要亦无。

」◎则虞案:指海本刪「者」字。

〔五〕孙星衍云:「尔雅释言:「济,成也。

」」

〔六〕孙星衍云:「尔雅释宫:「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

」」

〔七〕孙星衍云:「「风」读如「讽」。

」◎俞樾云:「案「风」者,声也。

风之所至必有声,故文六年左传曰「树之风声」,因而古人即谓声为风。

管子宙合篇「君失音则风律必流」,「风律」,即「声律」也。

轻重己篇「吹壎篪之风」,犹言「壎篪之声」也。

淮南原道篇「结激楚之遗风」,高注曰「遗风犹遗声」,得其义矣。

此云「贤人之风」,犹「贤人之声」也。

孙云「读如讽」,非。

」则虞案:北堂书钞一百四十一卷引「宁戚欲于齐桓公,困穷饭牛於郭门之外,望见桓公,乃击辕而歌,桓公悯而异之,命后车载之」,恐即此处之文,与今本异。

〔八〕则虞案:「內」下疑脱「安其」二字,此与第八章「百姓內安其政」义同。

〔九〕孙星衍云:「「怠」、「怀」、「畏」为韵。

」〔一十〕刘师培云:「黄本无「其」字。

景公问欲逮桓公之后晏子对以任非其人第三〔一〕景公问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从车三百乘,九合诸侯〔二〕,一匡天下。

今吾从车千乘,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后乎?」晏子对曰:「桓公从车三百乘,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者,左有鲍叔,右有仲父。

〔三〕今君左为倡,右为优,谗人在前,諛人在后,又焉可逮桓公之后者乎〔四〕?」

〔一〕则虞案:元本无「问」字,顾校增。

〔二〕孙星衍云:「尔雅释詁:「会,合也。

」管子幼官篇有九会诸侯之令。

」〔三〕孙星衍云:「「下」、「父」为韵。

〔四〕孙星衍云:「「优」、「后」为韵。

」◎苏舆云:「治要「桓公」上有「先君」二字,无「者」字,「者」字乃衍文,说见前。

景公问廉政而长久晏子对以其行水也第四景公问晏子曰〔一〕:「廉政而长久〔二〕,其行何也〔三〕?」晏子对曰:「其行水也。

美哉水乎清清〔四〕,其浊无不雩途〔五〕,其清无不洒除〔六〕,是以长久也。

」公曰:「廉政而遫亡〔七〕,其行何也?」对曰:「其行石也。

坚哉石乎落落,视之则坚,循之则坚,內外皆坚,无以为久,是以遫亡也。

」〔一〕则虞案:文选运\命论注引有「曰」字,当据补。

〔二〕王念孙云:「案「政」与「正」同。

文选运\命论注引作「廉正」"史记循吏传:「坚直廉正」"。

」◎俞樾云:「案「廉」字义不可通,疑当作「秉」,说文秝部:「兼,持二禾;秉,持一禾。

」「秉」与「兼」形相似,「秉」误为「兼」,又误为「廉」耳。

尔雅释詁曰:「秉,执也。

」「秉政」,犹言「执政」,景公问晏子人臣执政而能长久,其所行何若,「秉」误为「廉」,则义不可通矣。

下文曰「廉政而遫亡,其行何也」,误同。

」◎苏舆云:「王说是。

晏子下以水石为喻,正晰廉政之人性有不同处;水以柔为性,犹之人有廉政之质,而出之以和平,故智能驭物,而物乐为驭,所谓柔弱处上也。

石以刚为性,犹之人有廉政之质,而復以坚彊行之,故隨在忤物,所谓彊自取柱也。

此长久遫亡之分,论人性也。

俞以为「秉政」,失之。

」◎则虞案:艺文类聚八、白帖六、御览五十九引皆作「景公问廉政」。

〔三〕孙星衍云:「艺文类聚、白帖作「何如」。

」〔四〕于鬯云:「「清清」为叠字形容之辞,非水色清浊之清也。

故下文「其浊」「其清」並举,否则既曰清,不得復言其浊矣。

下文云:「石乎落落。

」「清清」之形容水貌,犹「落落」之形容石貌也,盖近之。

」◎则虞案:选注夺一「清」字。

〔五〕则虞案:子汇本、杨本「无不」互倒,指海本误作「云途」。

〔六〕则虞案:艺文类聚八、白帖六引作「其浊无不涂,其清无不洒」。

文选运\命论注引作「其浊无不寀涂,其清无不洒除」。

御览五十九引作「其浊无不涂,其清无不扫」。

涂者,孙星衍云:「说文:「汙涂也。

」「雩途」即「汙涂」,谓涂塈。

「洒」,洗渫也。

「途」「除」为韵。

」洪颐烜云:「匡谬正俗古文「采」字多作「寀」,礼记学记「水无当於五色,五色弗得不章」,故曰「无不采涂」。

〔七〕孙星衍云:「说文「速」籀文从「欶」。

景公问为臣之道晏子对以九节第五〔一〕景公问晏子曰:「请问为臣之道〔二〕。

」晏子对曰〔三〕:「见善必通,不私其利,庆善而不有其名〔四〕;称身居位,不为苟进;称事授禄〔五〕,不为苟得;体贵侧贱〔六〕不逆其伦,君贤不肖,不乱其序;肥利之地,不为私邑〔七〕,贤质之士,不为私臣〔八〕;君用其所言,民得其所利〔九〕,而不伐其功。

此臣之道也〔一十〕。

〔一〕则虞案:杨本缺此章。

〔二〕则虞案:治要此章属问上,无「为」「之」字。

〔三〕则虞案:治要无「晏子」二字。

〔四〕王念孙云:「案「庆」字于义无取,「庆」本作「荐」,「不有其名」,谓不以荐善自居也。

隶书「荐」字或作「●」,形与「庆」相似而误"说见管子君臣篇"。

治要正作「荐善」。

」◎则虞案:指海本已改作「荐」。

〔五〕苏舆云:「治要「授」作「受」,拾补亦作「受」,旁注:「「授」字。

」禄由君授,与臣无涉,作「受」是。

」◎则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受」。

〔六〕则虞案:「侧」同「厕」,列也。

「体贵侧贱」,谓分序尊卑。

〔七〕苏舆云:「肥,饶裕也"本易遯释文"。

利宜奉公,故饶利之地,不以自私。

〔八〕则虞案:治要无「体贵侧贱」至「不为私臣」等句。

〔九〕苏舆云:「治要「民」作「人」」◎则虞案:亦无二「所」字。

〔一十〕则虞案:治要无「之」字。

景公问贤不肖可学乎晏子对以勉彊为上第六〔一〕

景公问晏子曰:「人性有贤不肖,可学乎?」晏子对曰:「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二〕。

」之者其人也〔三〕。

故诸侯並立,善而不怠者为长〔四〕;列士並学,终善者为师〔五〕。

」〔一〕则虞案:目录「勉彊」作「彊勉」,杨本缺此章。

〔二〕孙星衍云:「小雅车舝之诗。

〔三〕孙星衍云:「未详。

「之」或言「往」。

」◎卢文弨云:「下「止」字衍。

案今诗作「景行行止」,而古来所引每作「行之」王伯,厚诗攷引史记孔子世家作「行之」,今史记改作「行止」矣。

礼记表记释文又云「行止」,诗作「行之」,又互异也。

此书必本作「行之」,后人以今诗「止」字注其旁,遂误入正文耳。

」◎王念孙云:「案卢说是矣,而未尽也。

此文本作「诗云「高山仰之,景行行之」"郑笺孔疏皆作「仰之」「行之」,释文作「仰止」,云或作「仰之」。 唐石经依释文",「乡者其人也」,「乡」读「南乡」「北乡」之「乡」,「乡者」,谓乡道而行者也。

表记引此诗而申言之曰:「乡道而行,中道而废,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数之不足也。

俛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

」即此所云「乡者其人也」。

故下文云:「列士並学,终善者为师。

」乡道不已,斯谓之终善者矣。

淮南说山篇曰:「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乡者其人也。

」语即本于晏子。

"史记亦曰:「诗有之:「高山仰之,景行行之。 」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 」三王世家载武帝制又曰:「高山仰之,景行向之。 朕甚慕焉。 」列女传贤明传曰:「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言当常向为其善也。 」"若今本晏子,则两「之」字仅存其一,又脱去「乡」字矣。

」◎于鬯云:「「之」「止」二字,古本通用。

即读「止」为「之」,亦无不可,要以为误字,从简捷耳。

惟卢以下「止」字为衍,王依之而又据淮南子说山训於「者」字上补一「乡」字,云此文本作「诗云「高山仰之,景行行之」,乡者其人也」,则殆不然。

此文但两「止」字作「之」,更无衍字,亦无脱字。

「之」者,即复举「仰之」「行之」两「之」字而言也。

「之者,其人也」,以「其人」释两「之」者,若谓诗之意曰高山仰其人,景行行其人耳,文自晓白。

故下文云:「诸侯並立,善而不怠者为长;列士並学,终善者为师。

」诸侯为长,必为眾诸侯仰之行之,列士为师,亦必为眾列士仰之行之,所谓「其人」也。

若作「乡者其人」,义转不憭。

盖说山训当有误,以晏子之文正彼转可;不合取彼正此也。

孙星衍音义云「之」或言「往」,「往」即「乡」义,亦不可解。

」◎刘师培补释云:「案「行止」之「止」,不必改为「之」,而「之者其人」之「之」,亦不必改为「乡」。

尔雅云:「之,往也。

」"释詁"诗硕鼠"「谁之永号」"桑柔"「既之阴女」"诸篇,郑笺均训「之」为「往」。

又小尔雅云:「之,適也。

」"广詁"法言五百篇「则载而恶乎之」,「之」字亦当训「往」,「往」、「乡」二字取义相同。

「之者其人」,犹言「往者其人」也。

「之」即乡道之义,与论语子罕篇「进,吾往也」义同,不必易「之」为「乡」也。

〔四〕孙星衍云:「读如令长。

」◎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衍「长」字,绵眇阁本不衍。

〔五〕苏时学云:「此语亦见諫上第十六,盖古语。

景公问富民安眾晏子对以节欲中听第七〔一〕景公问晏子曰:「富民安眾难乎?」晏子对曰〔二〕:「易。

节欲则民富,中听则民安〔三〕,行此两者而已矣。

〔一〕则虞案:治要引此在问下篇。

〔二〕则虞案:治要无「晏子」二字

〔三〕孙星衍云:「中听,听狱得中也。

景公问国如何则谓安晏子对以內安政外归义第八景公问晏子曰:「国如何则可谓安矣?」晏子对曰:「下无讳言,官无怨治〔一〕;通人不华〔二〕,穷民不怨;喜乐无羡赏,忿怒无羡刑;上有礼于士,下有恩于民;地博不兼小,兵彊不劫弱;百姓內安其政,外归其义:可谓安矣〔三〕。

」〔一〕文廷式云:「此文疑当作「官无讳言,下无怨治」。

老子曰「国多忌讳而民弥贫」,「讳言」自当指在官者言之。

又下文晏子对吴王曰「民无怨治」,「怨治」自当属在下者言之。

传者误易耳"杂篇有「民无讳言」语,对君上好善言之,盖臣民通称也"。

」◎刘师培补释云:「「怨」亦读为「宛」字,与「蕴」同。

犹言「无郁积不通之治」也。

下文「穷民无怨」,犹言「穷民无所郁结」也。

下节「民无怨治」「民多怨治」亦然,两「民」字疑当作「官」。

本书「蕴」多作「怨」,如諫上篇「外无怨治」,王已读为「蕴」,杂下「怨利生孽」,左传昭十年作「蕴」,均其证也。

〔二〕刘师培补释云:「黄本「通」作「道」,上方校语云:「或作「通」。

」」〔三〕陶鸿庆云:「「外归其义」上当有「诸侯」二字,本书以「诸侯」「百姓」对文者多矣。

「百姓內安其政」,承上「上有礼於士,下有恩於民」而言;「诸侯外归其义」,承上「地博不兼小,兵彊不劫弱」而言。

问上第五章云:「於是卑辞重幣,而诸侯附;轻罪省功,而百姓亲。

」义与此同。

景公问诸侯孰危晏子对以莒其先亡第九景公问晏子曰:「当今之时,诸侯孰危?」晏子对曰:「莒其先亡乎〔一〕!」公曰:「何故〔二〕?」对曰:「地侵于齐,货竭于晋〔三〕,是以亡也。

〔一〕则虞案:说苑无「先」字。

〔二〕则虞案:说苑权谋\篇「何」作「奚」。

〔三〕苏舆云:「「竭」旧刻作「謁」,盖形近而误。

拾补作「竭」,旁注「謁」,云:「从说苑权谋\篇改。

」浙局本从卢校改「竭」,今从之"音义亦作「竭」,云一本作「謁」"。

」◎则虞案:「晋」上元刻本、活字本空两格,黄本、吴勉学本「竭」亦作「謁」。

晏子使吴吴王问可处可去晏子对以视国治乱第十〔一〕晏子聘于吴,吴王曰:「子大夫以君命辱在敝邑之地〔二〕,施貺寡人〔三〕,寡人受貺矣,愿有私问焉。

」晏子巡遁而对曰〔四〕:「婴,北方之贱臣也,得奉君命,以趋于末朝〔五〕,恐辞令不审,讥于下吏,惧不知所以对者。

」吴王曰:「寡人闻夫子久矣,今乃得见,愿终其问。

」晏子避席对曰:「敬受命矣。

」吴王曰:「国如何则可处,如何则可去也?」晏子对曰:「婴闻之,亲疏得处其伦,大臣得尽其忠,民无怨治,国无虐刑,则可处矣。

是以君子怀不逆之君〔六〕,居治国之位。

亲疏不得居其伦,大臣不得尽其忠,民多怨治,国有虐刑,则可去矣。

是以君子不怀暴君之禄,不处乱国之位。

」〔一〕则虞案:杨本缺此章。

〔二〕刘师培补释云:「「之地」二字衍文也。

「地」为「施」之误字,后人併存之,因于「地」上增「之」字,实则左传诸书,凡称「弊邑」,无有复言「之地」二字者,下晏子聘鲁节「辱临敝邑」亦无「之地」二字。

」◎则虞案:元明本「敝」皆作「弊」。

〔三〕孙星衍云:「诗传:「貺,赐也。

」当为「况」。

」〔四〕孙星衍云:「说文:「巡,视行貌;遁,迁也。

」汉书平当传赞「逡遁有耻」,师古曰:「「遁」与「循」同。

」刊谬正俗曰:「贾谊过秦论「九国之师,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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