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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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八十四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真宗大中祥符八年正月尽是年六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八十四

帝号 宋真宗

年号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1015"

全文

春正月壬午朔,备鑾驾,诣玉清昭应宫太初殿,奉表奏告尊上玉皇大天帝圣号。

陈设如大祀,惟三进酒、饮福並用金醆\。

髃臣朝服陪列,诸方客使、贡举人、蕃夷酋长、道释、耆寿、坊市民庶悉集宫门外【一】。

旧仪,皇帝殿上再拜,髃臣不拜。

以躬率臣庶,有司定上再拜,內外皆拜。

令诸州皆建道场,设醮奏表,臣庶家悉置香台,上香望拜,官司检察之。

是日,遂奉安刻玉天书於宝符阁,塑御像冠服立侍。

上升阁,备登歌,酌献。

还,御崇德殿受贺。

大赦天下,非十恶、枉法赃及已杀人者,咸除之。

內外文武官满三年者,有司即考课以闻。

缘河、江、淮,两浙民田经水灾者【二】,悉蠲其税。

丁亥,赐玉清昭应宫、国子监印本经书各一部。

己丑,枢密院言:「准詔,定承天节、南郊奏荫子弟恩例:宰臣,枢密、节度使带平章事,子授东头供奉官,弟、姪、孙左侍禁;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节度使,子授西头供奉官,弟、姪、孙右侍禁;左、右仆射,太子三少,御史大夫,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诸行尚书,子授左侍禁,弟、姪、孙左班殿直;三司使,翰林、资政殿、翰林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直学士,左右常侍,上將军、统军,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两使留后,观察使,內客省使【三】,子授右侍禁,弟、姪、孙右班殿直;给事,諫议,中书舍人,知制誥,龙图阁直学士、待制,三司副使,防御、团练、客省引进、四方馆、閤门使,枢密都承旨,子授右班殿直,弟、姪、孙三班奉职;大卿、监,带职少卿、监,诸州刺史,子授三班奉职,弟、姪、孙借职。

南郊,刺史以上如承天节例,其诸卫大將军,少卿、监,诸行郎中,带职员外郎,內诸司使,枢密诸房承旨,子授三班奉职,弟、姪、孙借职;诸卫將军,诸司副使,子授借职;枢密诸房副承旨,子初命授同学究出身,再经恩授借职。

"景德四年十一月有詔。 "是日,中书进呈御史中丞冯拯应詔举太常博士知桂州王专、大理寺丞河南府军巡判官赵喻。

上曰:「此所举官当与常异,並令转官,专与转运\副使【四】,喻与通判差遣。

」王旦曰:「王专前后十六人保举,转官亦已三年,诚\如圣旨处分。

赵喻近得京官,欲止升差遣。

今后举官欲並以考第歷任进呈。

」上然之。

庚寅,宴近臣於会灵观,以玉清昭应宫奏告礼毕也。

置禁军左右清卫二指挥,在雄武弩手之上,月俸钱五百,以奉宫观洒埽之役。

三班奉职袁昭庆上其祖彦周朝所授告敕,中有二圣名讳。

壬辰,詔迁昭庆官,以告敕付修史院。

詔玉清昭应宫判官,自今赴宴,班在龙图阁待制之下。

甲午,命兵部侍郎、修国史赵安仁知礼部贡举,翰林学士李维、知制誥盛度刘筠同知。

上览诸道贡举人数减於常岁,因曰:「外郡官吏未体朕意耶?比者詔命累下,但戒其徇私尔。

若能精择寒畯,虽多何害?」又曰:「闻所试诸科,六通已上卷中,小有点污粘缀,若记验者即駮放,苟实缘误失,亦可悯也。

当諭主司勿即駮放,次场面试,以辨其真偽。

」是岁,始置誊录院,令封弥印官封所试卷付之【五】,集书吏录本,诸司供帐,內侍二人监焉。

命京官校对,用两京奉使印讫,復送封印院,始送知举官考校。

"置誊录院,实录未见,疑本脱,当考其月日。 "初,秦州民家子赵抱一牧牛田间,一夕,有扣门召之者,以杖引行,杖端有气如烟,其香可悦。

俄至山崖绝顶,见数人会饮,音乐交奏,与人间无异,抱一骇而不能测。

会巡检使过其下,闻乐声,疑髃盗讙聚,集村民梯崖而上,至则无所睹,抱一独在,援以下,问之,具言其故,凡经夕若俄顷。

自是不喜熟食,凡火化者未尝歷口,茹甘菊、柏叶、果实、井泉【六】,间亦饮酒,貌如婴儿,素不习文墨,口占辞句颇成篇咏,有道家之趣,遂不亲农事,野行露宿。

上祀汾阴岁,至京师,犹丱角,得召见赐名,度为道士。

自是间岁或一至京师,常令居太一宫。

与人言多养生事,无方外奇说。

於是,有詔蠲其家租税。

乙未,謁玉清昭应宫前一日,命从臣悉屏荤茹,因幸上清宫、开宝景德寺。

王旦等以车驾诣宫寺焚香必百拜,因请自今正殿再拜外,诸殿令宰辅分拜,上不许,再表以请,乃詔礼仪院详定,差减其数焉。

是日,上幼女妙元入道。

丁酉,加天书刻玉都监、內殿承制、入內押班周怀政为如京副使。

模勒官、御书院待詔盛亮等各进秩。

初,刻玉既成,上欲自王旦而下咸迁官,旦等固让,且言怀政等尤勤其事,请行赏典,从之。

戊戌,上自滋福殿奉玉皇圣号册文赴朝元殿后幄刊刻,命周怀政专掌其事。

上封者言,自今文武官授川峡任,其家属有所依而輒携赴者,请不许首罪,从之。

徙棣州城。

先是,河北转运\使李士衡、张士逊等言:「河流高於州城者丈余,朝命累年役兵修固,盖念徙城重劳民力。

而去冬盛寒,尚有冲注,若冻解,必致决溢,为患滋深。

今请於州之北七十里阳信县界,地名八方寺,即高阜改筑州治,以今年捍隄军士助役,则永久之利。

」詔可。

令权度支判官张绩、內侍押班周文质乘传与士衡、士逊等同騳其事,三月而役成。

时故城积粮甚多,或者病其难徙,士逊视濒河数州方歉食,即计其余以贷民,期来岁输新治,公私便之。

孙冲既徙知襄州,復上疏论徙州非便,且著河书以献,既而大水没故城丈余。

"据孙冲本传云:河决棣州,知天雄军寇准请徙州滴河,命冲往按视,还,言徙州动民,亦未免治隄,不若塞河为便,遂以知棣州。 自秋至春凡四决口,皆塞之。 及准为枢密使,卒徙州阳信,而冲坐守护河隄过严,民输送往来隄上者輒榜之,为使者论奏,徙襄州。 按实录、会要及本志,则徙河之议乃王曙、李应机所建,非出於准也。 曙即准女貋,岂当时议果出於准耶?及是,则曙已去矣,觽见准在枢密,棣州卒徙,因以为徙州实准初议,恐未必然也。 冲既徙襄州,犹爭徙州不便,然故城没水丈余,则州岂可不徙耶?冲传不究其本末,似因当时人所作碑誌、行状略刪润之耳,盖不可信,当考。 "

詔:「如闻诸军亡卒,每擒获,多妄引同辈尝共赌博。

逮捕既觽,岂无滥刑?自今有司勿更穷究,止用本罪论决。

甲辰,中书以准敕举官姓名进呈,请以歷任及为人所举多者,入大藩知州、提点刑狱为一等,大藩通判、小郡知州为一等,幕职、州县官年限及元敕歷任无大过者,令銓司注替磨勘引见,从之。

"会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事。 "

戊申,分遣侍臣祷\雨於玉清昭应宫、庙社诸神祠。

庚戌,詔王钦若、陈尧叟、冯拯、赵安仁及林特等各举供奉官至殿直有武干者一人。

先是,秦州遣兵深入戎境,创建寨柵,而州之亡命卒有为乡导以侵略边户者,鈐辖岑保正上言,欲与知州同巡边,王钦若议从其请。

上曰:「朕闻秦州每岁巡边,事体甚重,所以专任守臣者,盖有说也。

若与鈐辖皆行,则蕃部稟令不一,久必生事。

」乃詔諭保正,事无大小皆听参议,惟巡边止令知州独往,事有便宜,即行讫报部署、鈐辖司。

"会要係此事于正月,若正月则王钦若不当与议;钦若议乃宝训所载,恐未必是钦若,或当移入钦若再秉枢后。 "

以西上閤门使夏守贇都大提举草场。

先是,守贇任崇仪使,与閤门祗候刘承渥、李居中同提点仓场,至是迁秩,故命差降之,仍令承渥等每公事誊申,守贇不得连签。

二月癸丑,三司言:「陕西入中粮斛,交钞併多,富民抑其价直,既贱市之,又稽留之,有害商旅,致入中艰难,须有釐革,用惩其弊。

元定百贯交钞,官给十九千。

今请依市所买,每百贯有加銽者,官给十二千;无者官给十一千收市之。

」上虑其夺民利,止令权宜行之,不得著为定式。

"会要榷易门以为七年二月,今从实录。 据本志亦有不同,当考。 "

甲寅,占城国遣使来贡。

宗正寺火,有司奉玉牒属籍置他舍得免,判寺官并坐责黜。

令盐铁副使段曄择地营宗正寺,自今判寺官不得携家属居之。

因詔诸司库务益严火禁。

詔內侍省选官为太庙宫闈令,岁满无遗闕者,当与甄銟。

夔州路转运\使言,黔州西南密州蕃族张声进遣使贡马,詔许赴闕。

既而又言声进至南寧州,龙汉侪邀而劫之,遂相讎杀不已。

乃降敕书安抚焉。

"降敕安抚乃闰六月,今并书。 然则张声进所贡,竟未曾入也。 实录、正史皆以西南密州为南寧州,今姑从会要。 按九域志,黔州领羈縻四十九州,独无密州,当考。 "

京西转运\使陈尧佐【七】议开滑州小河以分水势,河北转运\使李士衡以为流患魏、博,请罢之。

上曰:「各庇所部,非公也。

」丙辰,命户部副使李及、西上閤门使夏守贇视河利害。

及等还,言开河便,乃规度自杨村北治之,復开窼河於上游,以泄其壅塞,詔可。

詔诸科旧举人宜復场后引试考较,经御试者终场引试考较。

西蕃首领唃廝囉、立遵、温逋奇、木罗丹并遣牙吏贡名马,估其直约钱七百六十万,詔赐唃廝囉等锦\袍、金带、供帐什物、茶药有差,凡中金七千两,他物称是。

丁巳,詔礼部贡院官暴得疾者,委监门使臣与无干碍官视其所苦,速令归第。

三司借內藏库钱十五万贯。

玉清昭应宫言,太初、明庆殿惟朝命乃建道场,其皇亲、近臣许於紫微殿、宝符阁下,余人止於诸小殿及道官廨宇醮设,从之。

壬戌,给涇原路笼\竿城公用钱岁二十万。

时都鈐辖曹瑋等言,本城民鬻酒岁二百三十万,请以其羡数给公用,故有是赐。

瑋又言,涇原界掌事蕃僧哩硕琳布齐等四人乞赐紫方袍、师号,詔从其请。

丙寅,以楚王元佐为天策上將军、兴元牧,赐剑履上殿,詔书不名。

唐及后唐天策上將军並开府,时元佐久病,特加箧号,不开府,仍结衔在功臣上。

帝谓宰臣曰:「楚王加恩,兴元府必遣人来,重於烦扰,宜速止之。

」府牧自此始。

淮南、两浙民饥。

丁卯,遣知制誥陈知微、户部判官虞部员外郎袁成务等四人分路巡抚,所至按视储粮闕乏处,规度转给,因察访巡检使臣能否,有弛职者换易以闻。

增澶州公用钱岁五十万,从知州靳怀德之请也。

上尝谓王旦曰:「怀德聭官廉勤,不张事势,河上夫役,躬亲巡察,有敛乞者立就觽中区断,由是下无敢犯。

近城小圃,內侍过之,询灌园者,且云:『旧纳蔬州廨,自怀德至即罢。

』如此谨畏,可委烦重。

」且曰:「怀德经学出身,通方干济,年始七十,弥精吏事,诚\可銟也。

戊辰,詔申禁诸司奏事取进止而疑似两取指挥者。

先是,吏部銓引选人,中书以累有论荐,勘事未行,坐误入人死罪,准敕原放,命与小处官,銓曹奏取进止。

上曰:「此自当从敕处分。

」因申明旧敕禁约之。

"三月十七日事此据会要,当考。 "癸酉,亲謁玉清昭应宫,幸开宝寺、上清宫祈雨。

甲戌,令登州於八角镇海口治官署,以待高丽、女真使者。

乙亥,詔淮南路廩粟为糜粥以济饥民。

遣兵戍扬、楚、泗、庐、润五州,州一指挥,警盗也。

丙子,詔礼部贡院,进士六举、诸科九举以上,虽不合格,並许奏名。

知永兴军、龙图阁直学士陈尧咨,好以气凌人【八】,转运\使乐黄目表陈,因求解职,詔不许。

己卯,徙尧咨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

上闻尧咨多纵恣不法,詔黄目察之,尽得其实。

上不欲穷治,止落职,徙知邓州。

他日,上谓宰相曰:「或言黄目在陕西条约边事,虽主將亦罕饶假。

」王旦曰:「太祖朝边臣横恣,或得一儒臣稍振纪纲,便为称职。

」上曰:「近闻外官多事依违,黄目苟能如此,亦可嘉也。

然不可过当生事,宜密戒之。

」"尧咨徙邓州【九】乃四月壬申,今并书之。 "

庚辰,大雨,上作甘泽应祈歌赐近臣。

三月辛卯,中书上髃臣应詔所举官。

上览之,曰:「皇甫选,人言其好谈民政。

陈絳,亦闻有吏干。

」王旦等曰:「选好师慕古人,而临事迂阔,无益於用。

絳制策上等,外任有声,而性多简倨。

」时李永锡亦在举中,旦等言:「永锡即顷年妄陈封事被黜者。

」上因曰:「搢绅之士,多恣毁訾,近日颇协附有位,久则便成朋党,深宜绝其本源也。

」旦等曰:「唐文宗朝,二李各树朋党,迭相升黜,晚年自不免祸,职由此也。

甲午,上又作诸岳祭告文,皆遣使刻石於庙中。

丁酉,赐邕州公用钱二十万,以其地管蛮洞,备犒设也。

戊戌,赵安仁等上礼部合格人数姓名。

上顾谓宰相曰:「今岁举场,似少谤议。

安仁等適对,朕亦以此语之矣。

」王旦曰:「条式备具,可守而行,至公无私,其实由此。

癸卯,上御崇政殿覆试,多所黜落;又疑所点抹者或未当,命宰相阅视之。

旦曰:「考官过为艰难,公在其中矣。

」於是得进士蔡齐以下百九十七人,並赐及第,六人同出身。

又赐六举以上特奏名进士七十八人同三礼出身,赐诸科三百六十三人及第、同出身,试將作监主簿,除官如元年之制。

齐等既考定,上顾问王旦等曰:「有知姓名者否?」皆曰:「人无知者,真所谓搜求寒俊也【一○】。

故事,当赐第,必召其高第数人並见,又参择其材质可者然后赐第一。

时新喻人萧贯与齐並见,齐仪状秀伟,举止端重,上意已属之。

知枢密院寇准又言:「南方下国人不宜冠多士。

」齐遂居第一。

上喜谓准曰:「得人矣!」特詔金吾给七騶,出两节传呼,因以为例。

准性自矜,尤恶南人轻巧,既出,谓同列曰:「又与中原夺得一状元。

」齐,胶水人也。

上之亲试进士也,召崇文院检討冯元讲周易泰卦【一一】,元因推言:「君道至尊,臣道至卑,必以诚\相感,乃能辅相财成。

」上说,特赐五品服。

甲辰,詔增镇戎军公用钱岁二十万。

初,本军岁给一百三十万,地当极边,军屯颇觽,故增焉。

仍赐白金千两,以备器用。

又赐凤翔河中府、青潭州长吏添支钱有差。

乙巳,詔缘边诸州士卒为蕃界所部送官者,如实投蕃,即依元敕区断;若因缘避役,即决隶本指挥名下。

从知镇戎军李余懿之请也。

夏四月辛亥,以殿中侍御史廖安世知太平州。

庭试举人日,安世为封弥官,不时请覲,覬望恩宠,故出之。

癸丑,召宰相观书玉宸殿,阅御制皇王、帝霸、五臣等论,遂临水轩赋诗,各赐衣带、器幣,吏部尚书王钦若、户部尚书陈尧叟、刑部尚书冯拯、兵部侍郎赵安仁与焉。

乙卯,宴近臣於长春殿。

镇定路都部署、步军副都指挥使、振武节度使王能来朝。

故事,节帅陛见必赐宴,掌兵者则不及,至是,特令用藩臣例。

有司言能既赴坐,而殿前马军帅曹璨等皆当侍立,品秩非便。

乃詔璨等悉预坐【一二】,自是掌兵者率以为例。

令翰林学士陈彭年以赵安仁等知贡举起请事件著於式。

詔陕西缘边镇寨都监、监押、寨主,知蕃兵侵寇熟户,即时部兵策应,违者重行朝典。

先是,怀、卫、滨州以部內官属少进士登科者,因聚数州进士都试之。

乃詔自今诸州发解,如乏试官,宜令转运\司选邻州官充,不得移举人就他州併试。

丙辰,詔知荆南马亮发潭州虎翼军五百人屯鼎州,俟辰州有警则往赴之,以辰州言溪蛮扰动故也。

於是知辰州张纶请入陈利害,加兵翦除,亮亦请济师。

王旦曰:「此蛮贼\之小者,不足以烦天诛,但当备御剽窃,勿使得至境上,杜其无厌之求,即安静矣。

」上曰:「观纶此奏,必能抚绥,深入之议,特须裁制,不可行也。

」"十二月乙酉,命东染院使、平州刺史曹克明知辰州,或移此段於彼。 "

戊午,丁谓言会灵观颂记,望赐御制御书,从之。

邠寧副都部署王守斌,言西界蕃部指挥使浪梅娘、麻孟桑二人投环州归顺。

詔先有熟户蕃部逃亡为西界所纳者,可移牒追取,俟其遣还,乃以浪梅娘等付之。

辛酉,赐宰相御制良臣、正臣、忠臣、奸臣、权臣论。

壬戌,以枢密使、同平章事寇准为武胜军节度、同平章事。

先是,准恶三司使林特之奸邪,数与忿爭。

特以河北岁输绢闕,督之甚急。

准颇右转运\使李士衡而沮特,且言在魏时尝进河北绢五万而三司不纳,以至闕供,请劾主吏以下。

上勉从其请,而用赦释之,盖京师岁费绢百万,而准所助才五万而已。

准又以三司放喰坊军士不俟给装钱为特过。

特方有宠,上不悦,谓王旦等曰:「准年高,屡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观所为,似更甚於畴昔。

」旦等曰:「准好人怀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当避,而准乃以为己任,此其所短也。

非至仁之主,孰能全之!」准之未为枢密使也,旦尝得疾,久不愈,上命肩舆入禁中,使其子雍与直省吏扶之,见於便殿,劳问数四,因曰:「卿今疾亟,万一有不讳,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谁乎?」旦谢曰:「知臣莫如君,惟明主择之。

」再三问,不对。

上曰:「张咏何如?」不对,又问:「马亮何如?」不对,上曰:「试以意言之【一三】。

」旦强起举笏曰:「以臣之愚,莫若寇准。

」上憮然有间曰:「准性刚褊,卿更思其次。

」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

臣病困,不任久侍。

」遂辞退。

及准为枢密使,中书有事关送枢密院,碍詔格,准即以闻。

上谓旦曰:「中书行事如此,施之四方,奚所取则。

」旦拜谢曰:「此实臣等过也。

」中书吏既坐罚,枢密院吏皇恐,告准曰:「中书、枢密院日有相干,旧例止令诸房改易,不期奏白而使宰相谢罪。

」既而枢密院有事送中书,亦碍詔格,吏得之,欣然呈之旦,旦令却送与枢密院。

吏白准,准大臱,翌日,谓旦曰:「王同年大度如此耶?」旦不答。

旦每见上必称准之才,而准数短之。

一日,上谓旦曰:「卿虽谈其美,彼专道卿恶。

」旦谢曰:「理固当然。

臣在相位久,政事闕失必多,准对陛下无所隱,益见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

」上由是愈贤旦。

及准自知当罢,使人私於旦,求为使相,旦大惊曰:「使相岂可求耶?且吾不受私请。

」准深恨之。

既而上问旦:「准罢,当为何官?」旦曰:「准未三十,已蒙先帝擢置二府,且有才望,若与使相,令处方面,其风采亦足为朝廷之光也。

」及制出,准入见,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是!」上具道旦所以荐准者,准始媿叹,出语人曰:「王同年器识,非准所可测也?」"司马光记旦荐准事,以为旦將卒时,且云时张咏、马亮皆为尚书。 按咏死于祥符八年八月,亮时但为工部侍郎,虽旦卒时亮亦未为尚书也,果问咏,即当在八年以前准未使枢密时,准所以得使枢密,则由旦此荐也。 其后復入中书,则距旦之卒几三年矣。 记云旦没岁余,上卒用准,盖误尔。 准使枢密由旦此荐,则问张咏固当前此,若前此,则马亮方为给事中、知洪州,上未必有意擢置两府,恐不当遽问,或问他人,而蓝元震听闻不审,司马光亦姑记之乎?事皆参差不合,然旦扶病入对,上问张咏及旦荐准,必不诬也,但决非临卒时尔,今輒附见。 准罢枢密时,更须详考之。 所载马亮亦仍其旧。 司马光记旦入对延和殿,按延和殿本承明殿,祥符七年始建,景祐元年改名,当时未有延和殿也,今止称便殿。 本传云旦將罢相,独对滋福殿,令左右掖扶而升,荐贤士大夫十数人。 自此以前,未尝云旦得独对也。 今輒以荐准事为准未使枢密时者,旦素体羸多疾,其扶掖入见,恐不但將罢相乃如此尔。 若將罢相,乃得独对,则与司马光所记差同。 但张咏没既数年,上不应更以为问也。 且殿名滋福,不名延和,岂旦亦尝独对承明,不止滋福耶?据实录、本纪,则天禧元年六月,旦两得召对,一在崇政殿,一在滋福殿,而本传不备载,则承明独对,本传固不书,而本纪、实录亦有所脱略,未可知也。 承明独荐准,滋福所荐又十数人,疑实两事,要不敢决。 然上问张咏及旦荐准,蓝元震所闻,决不诬。 顾时之先后有可疑,并问马亮,亦所不晓尔。 "以吏部尚书王钦若、户部尚书陈尧叟並为枢密使、同平章事。

令缘边知州军、巡检,月往诸军营宇巡教。

增絳州公使钱岁五十万,从知州钱惟济之请也。

甲子,上谓王旦曰:「上封者言中书不言事,罕接宾客,政令颇稽滯。

」旦等曰:「中书当言者,惟进贤退不肖、四方边奏、郡县水旱、官吏能否、刑法枉直。

此数事,日奉德音,动遵睿旨,外人不知者,是臣等无漏言也。

罕接宾客,诚\亦有之【一四】。

如转运\使副、提点刑狱、边要藩郡守臣及非次將命髃臣,陛辞之后,未尝不见。

或齎到札子者,观其所述,可以详悉,洎復询问,即涉徼求。

大约中书庶事,动守程式,不敢隨意增损,行遣疾徐,日有奏籍,然思虑不至,事或有未便,未免重烦圣断,是臣等过也。

」皆再拜,上慰諭之。

"王珪会要以此事系之三年十月,今不取。 "

上又谓旦等曰:「朕每有所闻,於中书无隱,必宣示之。

而臣僚言事,多请不付中书,恐貽怨责,然或漏露,何也?」王旦曰:「臣等每奉德音,或有所施行【一五】,至视事阁中,尽屏左右,亲录进止,授本房吏,外无知者。

或虑舍人草词,笔吏誊本之故,当益戒令严密。

然朝廷命官,如转运\使副、三司判官之类,不出藩郡知州久经事务者,外人或能预料,十得五六,苟与擬议符合【一六】,则无所逃谤。

」上曰:「此事不免有之,但心存至公,亦无所害。

朕孜孜博访,欲在位尽公,致天下久安,无他意也。

乙丑,兵部侍郎赵安仁兼宗正卿权判都省,改判宗正寺。

朝廷以陵庙事重,司宗者位卑不称,故有是命。

丙寅,詔曰:「自我京畿,达於淮、泗,仓庾相望,转输至多。

若无增损之欺,寧有羡余之积。

俾均出纳,以便公私。

应装纳仓牔之处,及在京诸仓监官等,並须均平受纳【一七】,不得侵削。

所收羡剩,並不理为劳绩【一八】。

但一界干集,別无逋负,即依元敕施行。

」先是,监百万仓、国子博士夏侯晟等,收到出剩,乞行酬銟。

有司以咸平中条制【一九】,凡仓庾所收出剩,不为劳绩。

至是,申明之。

"晟,嶠子。 "

戊辰,昭德军节度使、信都安简王德彞卒。

德彞娶王显孙,既纳采,而女未归也。

上疑其礼,以问翰林学士陈彭年,彭年曰:「按礼娶女有吉日,而女死貋,服齐衰而弔,既葬而除之。

今请女服斩衰於室,既葬或攒而除之。

」上然之。

詔忠州彭文綰自今岁赐锦\袍,又赐下溪州刺史彭儒猛銟詔,以辰州言其捕获蛮寇故也。

己巳,赐戎瀘州、富顺监圣惠方各一部,以其地多瘴疫也。

辛未,以监察御史李仲容为右司諫、直史馆。

上之亲试进士也,內出诗、赋、论题,先令考官析其义,仲容所对颇详备,上嘉之,特命中书召试而有此授焉【二○】。

壬申,荣王元儼宫火,自三鼓至翌日亭午乃止,延烧內藏左藏库、朝元门、崇文院、祕阁。

是日,上为信都郡王德彞制服发哀,髃臣进名奉慰,不及成礼,王旦等请对於內东门之便殿,上曰:「祖宗所积,朕不敢妄费,一朝殆尽,诚\可惜也。

」旦等曰:「陛下富有天下,财货不足忧,虑政令赏罚,有所不当耳。

臣等备位宰辅,天灾如此,谨当罢斥。

窃闻主藏者收救钱帛,诸班军校皆戮力爭前,人百其勇。

」上曰:「朕所忧者惟军储尔,钱帛所伤不多,至於大礼赏给,亦可以渐致,若军储不足,须至累民,此朕所甚忧也。

」遂下詔罪己,令文武百官上封论事,无或隱蔽。

命参知政事丁谓为大內修葺使,殿前都指挥使曹璨、马军指挥使张旻、入內都知秦翰同管句修葺公事。

赐救火诸军、亲事官緡钱。

戊寅,以比部员外郎、判三司都磨勘司王膺通判道州。

膺准詔言事,辞理荒谬,有乖詔意,故出之。

"王膺,当考。 "五月辛巳朔,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篮事王隨言:「准詔劾荣王元儼宫遗火事,本元儼侍婢韩盗卖金器,恐事发,遂纵火。

其知情干连人悉具以闻。

」詔韩氏断手足,令觽三日,凌迟处死,知情人处斩,余並等第决配。

先是,当死者甚觽,王旦独请对,言曰:「始失火时,陛下以罪己詔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

今乃过为杀戮,恐失前詔意也。

且火虽有跡,寧知非天谴邪!」上欣然纳之,由是减死者几百辈。

"当失火时,固已知自荣王宫矣。 命官勘劾,事理当然,非因大臣建议也。 旦所以諫,盖虑缘坐者觽,或及无辜尔。 若云不宜罪人,则恐失实。 欧阳修神道碑乃由旦子素遗行录略加刪润耳,今取参考,稍易其辞。 "

秦翰言內臣端午时服,望权住给赐,从之。

壬午,安静、武信军节度使荣王元儼夺武信节度使,降封端王,出居故駙马都尉石保吉第;记室参军崔昈坐辅导无状,亦责官。

詔西来回紇齎碙砂,係禁物,並释其罪,以蕃部未知条约故也。

禁缘边人收市夏州贡奉使所乘马。

癸未,詔罢贡举一年。

中书门下、枢密院请罢给月俸,不许,又请罢赐端午时服,许之。

甲申,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

乙酉,上幸东华、祥符、左银台、昇龙等门及朝元殿,赐役工緡钱。

占城国王遣使波轮訶罗帝来贡,訶罗帝自言有弟陶珠,顷为交州所掠,押驯象赴闕,今幸得见,欲携以还蕃,许之,仍赐陶珠衣幣、装钱。

辛卯,河北转运\使李士衡等,言管內诸军准备支用外,有钱四十万贯、紬五千匹【二一】、丝三千两、布二十万匹,请悉以上供。

优詔箧之,其钱帛令本路贮积,勿更輦致。

壬辰,詔於右掖门外创崇文外院,別置三馆书库。

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上以髃臣更直寓宿,寒沍之月,饮食非便,乃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检唐故事而修復之。

废內侍省黄门,其高班內品改为前殿祗候高班內品。

癸巳,上御崇政殿亲虑系囚,死罪情轻者贷之。

以瀛州团练使李延渥为右领卫大將军、演州团练使,棣州团练使陈直为右监门卫將军、诚\州团练使,皆久病騳官无状故也。

詔自宫禁迨臣庶之家,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为饰,严其科禁。

自是遂绝。

"王称东都事略:詔宗室、皇亲及外廷臣庶之家,不得以销金、戧金、金线之类为衣服器用【二二】。 "知制誥钱惟演献其父所赐礼贤宅,优詔銟之,赐惟演钱五十万【二三】,令均给六房,仍各赐宅一区。

乙未,西凉府畼鐸督遣使来贡。

詔契丹国信物旧用金为饰者,並易以锦\绣。

己亥,詔:「近禁销金,虑北境人至榷场,未知条式,或卖违禁物,与近边商旅贸易。

宜令知雄州李允则以意諭北境,仍录所降詔付之。

庚子,放宫人一百八十四人。

壬寅,中书门下请以库藏燻损匹帛、杂物给所请月俸及衣赐,五分折支。

文武百官学士而下相继拜章以请,詔不许,章再上,乃许之。

甲辰,妖人谷隱黥面配琼州牢城,遇赦不还;靳重荣汀州;靳有方沙门岛。

仍以詔諭解州民庶,自今无得传习隱术。

隱先坐罪编管解州,因用妖术惑觽,重荣师事之,有方尝紿取隱资财甚觽,至是,付御史鞫劾而謫焉。

丁未,礼仪院详定:「自今大礼,皇帝位褥依旧例及別敕用红紫罗外,其非时诣宫观、寺院焚香,並用黄紬褥。

髃臣行事斋醮、宴设、谢恩、拜表、並用紫紬褥。

永为定式。

先是,仪鸞司乞改制锦\褥,上谓三司使林特曰:「朕內庭未尝践锦\绣,此褥止外庭篮用,殊无爱惜。

自今当詔礼官止用黄紬、紫紬褥可也。

」因言:「仪鸞司什物,如道场中锦\绣供具,本奉真圣,而掌事者輒自取用,或至践履。

卫绍钦尝掌仪鸞,一夕,朕闻外黄门语喧,乃私取锦\褥,为绍钦夺去。

又魏昭易掌御□,內侍数移换食,而昭易执不与。

虽小事,当官执守,亦大不易。

国家一毫之用,尽出於民,典司者能各惜费,乃是薄赋之原也。

詔江、淮、两浙驻泊及巡检兵士,並遣习水者往,以旧兵不习水,难使捕寇故也。

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詔自今吏部选人有罪犯者,銓司未得定入官资敘,並具考第及所犯取旨。

先是,銓司请今后曾经追停人再理考限及格乃得入令录。

上曰:「如是,则沈滯者觽矣。

朕近见一选人,淳化中及第,二十余年无公私事故,至今未及十考。

由是而言,不宜更加考数。

」因条约之。

"会要六月一日事。 "壬子,丁谓言修葺大內诸殿毕功。

癸亥,詔弓弩院所造戎器,用金饰者,以他物代之。

白波发运\判官林潍,请自今开浚汴口,令有司先事以闻,朝廷遣官祭告,从之。

潍,特之子也。

又詔自今汴水汎涨,踰七尺五寸,即发军士三千人防守河隄。

又遣內臣分掌京城门钥,如汴水汎涨,防河军士至彼,並即开关点阅放过。

甲子,改干元门曰正阳门,朝元殿曰天安殿,日华、月华门曰左、右太和门。

又避太宗旧名,改含光殿曰会庆殿,天光门曰太寧门。

乙丑,新授杭州观察推官朱昌符等四百六十人入谢。

上顾谓辅臣曰:「其中才不才,未可尽知。

」王旦等曰:「选觽拔士,十得二三,亦为多矣。

然遭逢盛时,登此科级,儻才行兼全,则亨途何远。

」因言昌符即台符之弟。

上曰:「台符有文学,其著述可采。

」甚嗟念之。

给事中、知荆南马亮言:「窃见天下庶官职田,过为优厚,请三二年间权住支给,聊助经费。

臣今岁所得米麦四百二十余石,已牒本府纳官讫。

」詔銟之。

辛未,令诸州以御制七条刻石,从夔州路转运\使陕人臧奎之请也。

注释

【一】坊市民庶悉集宫门外「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应宫补。

【二】缘河江淮两浙民田经水灾者同上书於「淮」下均有「南」字。

【三】內客省使「客」原作「侍」,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专与转运\副使「副使」原作「使副」,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一三乙正。

【五】令封弥印官封所试卷付之「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补。

【六】茹甘菊柏叶果实井泉「井泉」原作「甘泉」,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七】京西转运\使陈尧佐「陈尧佐」原作「陈尧叟」,据本书卷八二大中祥符七年五月壬辰编、宋会要方域一四之六改。

按东都事略卷四四、宋史卷二八四本传,尧佐曾两任京西转运\,本编此处作「尧佐」为是。

【八】好以气凌人「人」字原闕,据续通鑑卷三二补。

按东都事略卷四四陈尧咨传谓其「数以气凌转运\使乐黄目,黄目不能堪,请徙它路以避之。

」宋史卷二八四本传所载同。

【九】尧咨徙邓州「州」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真所谓搜求寒俊也「寒俊」原作「寒畯」,「寒畯」在此亦通。

按各本及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续通鑑卷三二均作「寒俊」,今据改回。

【一一】召崇文院检討冯元讲周易泰卦「崇文院」原作「崇文馆」,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四冯元传改。

【一二】乃詔璨等悉预坐「预」原作「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三】试以意言之「意」上原有「卿」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编年录卷三刪。

【一四】诚\亦有之「有」原作「如」,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之七三改。

【一五】或有所施行「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六】苟与擬议符合「与」原作「能」,据同上书改。

【一七】並须均平受纳「均」原作「两」,据宋会要食货六二之六改。

【一八】並不理为劳绩「並」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补。

【一九】有司以咸平中条制「中」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特命中书召试而有此授焉「此」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一】紬五千匹「千」原作「十」,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祖宗用度损益改。

【二二】不得以销金戧金金线之类为衣服器用「以」、「器」二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八、东都事略卷四真宗纪补。

【二三】赐惟演钱五十万「十」原作「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鑑卷三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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