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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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十三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十三

帝号 宋真宗

年号 咸平五年"壬寅,1002" 全文

冬十月癸亥朔,詔并汾二州、大通监得替幕职、州县官,自今免其守选。

丙寅,西凉府六谷首领潘囉支遣使上言:「李继迁送铁箭诱臣部族,已戮一人,縶一人,以听朝旨。

」詔褒之,听自裁处。

丁卯,以卢多逊子□为襄州司士参军。

□,雍之弟。

雍既卒,乃復录□。

及□考满,詔仍给其俸。

"□考满给俸在三年二月,今并书。 "

己巳,遣使齎药赐镇戎军將士,以其地潟卤早寒,人饮水多疾故也。

盐铁使王嗣宗言:「自今三司奏事,有可纪者,请令判使一人撰录送史馆。

」上曰:「三司务繁,若日有著撰,必妨公务,可令逐季录送。

乙亥,参知政事王钦若言:「司封员外郎高如晦,顷知蔡州,逃主户二千五百九家,失国赋五万三千余贯。

荐士有十否之繆,在官无三异之称。

罔知省循,冒进词状,且曰『陛下止见臣面,不见臣心,不能恤臣,故令摈斥』,狂躁之甚,乃敢若兹。

臣请以审官院考课文籍并如晦所进状付有司施行。

」詔下御史狱案其罪,如晦坐削两任,贬沂州別驾。

"高如晦事当考。 "

丙子,詔诸州亡命卒捕获决讫者,经二十日乃命赴投。

知莱州齐化基献白鹰,詔还之。

"化基,不详邑里,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以赃败。 "

戊寅,詔河东转运\司:河西戎人归附者徙內地,给以闲田。

遂州观察支使陆文伟言,诸州大辟案上,委本判官录问,或有初官未详法理,虑其枉滥,非朝廷重惜民命之意也。

乃詔自今並须长吏、通判、幕职官同录问详断。

先是,上於龙图阁藏太宗御书。

己卯,召近臣观之。

上手执目录以示近臣,谓曰:「先帝圣文神笔,朕集缀既久,至於题记时事,片幅半纸,及书在屏扇或微损者,悉加装褙,已三千七百五十卷矣。

辛巳,涇原部署縶內属蕃部之谋\叛者九十一人赴闕,请诛之。

上曰:「戎心反覆,盖其常尔。

国家方推恩信以示招怀,貰之可矣。

」乃命分配诸州,给闲田处之,并赐粮种。

癸未,洛苑使李继和言镇戎军控扼边要,望择防御、团练使騳之。

上曰:「屡有人言缘边州军,宜如往制,止除牧守。

朕熟思之,但得其人,斯可也。

前代兵权民政,悉付方伯,其利害亦见矣。

初,左领军卫將军薛惟吉不能齐其家,妻柴氏无子,惟吉有子安上安民【一】,素与柴氏不睰。

柴既寡,尽蓄其祖父金帛,计直三万緡,并书籍纶告,以谋\改適。

右仆射张齐贤定娶之,自京兆遣牙吏约车来迎,行有日矣。

安上诣开封府诉其事,府以闻。

上不欲寘于理,命有司即讯柴氏。

柴置对与安上状繆异,上不得已,下其事於御史狱。

柴因击登闻鼓,讼兵部侍郎、平章事向敏中贱贸惟吉故第,又尝求娶己不许,以是教安上诬告母,且阴庇之。

上以问向敏中,向敏中言实以钱五百万贸安上居第,近丧妻,不復议姻,未尝求婚於柴也。

上亦不復问。

柴又伐鼓,讼益急,遂並其状下御史狱鞫之,乃齐贤子太子中舍宗诲教柴为词,遂验问柴之臧获,发取瘞藏,得金贝仅二万计。

安上兄弟素不肖,先是尝爭竞财货,遂有詔不许其贸易父祖貲产,而向敏中乃违詔贸其居第,令安上日出息钱二千。

御史狱索要契验,向敏中所署字非一体。

盐铁使王嗣宗素忌向敏中,因对,言向敏中议娶故駙马都尉王承衍女弟,密约已定而未纳采。

上询於王氏,得其实,因面责向敏中以不直。

丁亥,向敏中罢为户部侍郎。

张齐贤责授太常卿,分司西京。

宗诲削一任,贬海州別驾。

柴用荫赎铜八斤。

安上坐违詔贸居第,笞之,以所得瘞藏金贝赎还其居第,仍令台府常纠察焉。

既而上谓吕蒙正等曰:「向敏中所负如此,腾於清议,不可不加黜免。

朝廷进退宰辅,亦非细事,卿等更思持正守道,以辅朕躬。

」先是,翰林院学士宋白尝就向敏中假白金十鋌,向敏中靳不与。

於是,白草向敏中制书,极力詆之,有云「对朕食言,为臣自昧」,向敏中读制泣下。

詔天下有窃买祠部牒冒为僧者,限一月於所在陈首,释其罪;违者论如律,少壮者隶军籍。

先是,麟府部署曹璨请遣別將王万海"万海,未详。 "屯丰州,与王承美同主戎事。

上曰:「丰州远僻,不足为边州捍蔽,故命承美自庇其部族,朝廷因授团练之任,俾之防遏,受俸同蕃官例。

今若復委万海,又须挽运\芻粮,非惟外分兵力,久益劳民,不可许也。

」於是,丰州言修城工毕,又请葺护水城。

上曰:「若再兴版筑,劳民亦甚矣。

不若量镘戍兵,扞部族之耕种,如寇至,即归部署司,併力拒战,足以张军势而免劳內地民力也。

」三司小吏贾用,自北面部署司主案代还,上封言:「部署兵籍机事,皆亲吏掌之。

及主帅受代,即携文簿以去,使后来者无所检案,因致漏泄。

」庚寅,詔西北面部署司自今择从行使臣主兵马机宜事,勿復委亲吏。

侍御史知杂事田锡言:

伏睹內殿起居近罢转对,封章迭送,今已踰年,"復令百官转对在三月十一日壬午。 此云罢已踰年,当考,或罢字误也。 景德三年四月乙未,又令髃臣转对,岂咸平五年尝罢转对,而史失不记乎?"班行之中【二】,颇有窃议。

盖为上章应詔,並无旌酬,失仪被弹,即有责罢。

虽左右巡使,见失仪不敢不弹,在辅相大臣,知此事不合不奏。

国家比开言路,將导化源,既欲求其讜言,又不舍其小过,虽弭是非之论,宁符虚佇之怀?况芻蕘之词,尚有可採,岂簪缨之列,略无所长。

盖未尝銟一嘉谋\,亦未曾降一优詔。

今郊禋俯近,庆赐將行,可令中书检寻转对,分其优劣,奏其姓名,或降銟諭敕书,或与转改官秩,所贵知陛下鉴其用意,感陛下赏其尽忠,表明君好諫之心,彰至仁待下之意。

臣又睹近敕戒励大臣,谓其不守廉隅,多置资产。

禄厚而不知耻者尚应慊恨,官崇而能自省者岂不忧惭?斯乃陛下示之以止足之训词,责之以贪饕之显过。

然敕文尚有漏略,事意未得精详。

盖文武班官僚不该戒励,似王者命令有失均平,更须颁行詔书,篃下分明条贯。

在京则已行止绝,外郡则未有指挥。

况近畿闤闠之间,悉大臣资产之地,好利忘义,未知云何擅富兼贫,一至於此。

可以检郡县税籍,自然见公卿户名,其务殖货财,不知纪极。

以贪化下,安得风俗□和,忘国忧家,岂令官吏廉洁!今敕命施行之后,兼文武豪富之家,可於敕书更布新令,食厚禄者不得与民爭利,居崇官者不得在处回图。

此乃申明旧章,备载前史,可师古制,以戒贪夫。

臣又闻有劳绩稍殊,未与区別,有刑禁久滯,未与辩明。

今略举一二言之:有如都官郎中李韶【三】差在广济河,令催輦运\。

访闻自前界分,每年般得八万余石。

今来李韶界分,一年般得四十五万石,未见酬銟,却归东京。

又闻屯卫上將军王汉忠颇知儒书【四】,甚知方略,轻财重义,临事有谋\。

未尝交结中官,亦不曲奉同列。

昨赴京闕,似失圣恩,遽令归班,又差典郡。

闻於舆论,疑其被谗。

今已云亡,孰不嗟惜?臣今闻奏,贵陛下细知,虑侯伯之中,有素秉忠良,不事权贵,介然公直,因致谗言。

况临事有谋\者求之实难,轻财重义者尤不可得。

良將之体,汉忠得之,未諭此时,弃而不用。

今若有似王汉忠辈,望陛下选择用之,注意求之,推诚\待之,必有英杰,可副指呼。

又闻齐州制勘公事,颇甚淹延。

著作佐郎张检、国子博士张瓘,並是制勘使臣,欲望宣令对扬,问其事意。

或法寺受人请嘱,固称奏案未圆【五】,或上司有人主张,使令诣闕披诉。

张检等必一一闻奏,望陛下亦一一审详。

又访闻密院、中书,政出吏胥之手【六】。

吏胥行遣【七】,只检旧例,无旧例则不行。

枢相商议,別无远谋\,无远谋\则多失【八】。

失於边计者,去年失清远军,今年失灵州。

失於邦计者,不知府库有无,不知仓廩虚实。

戎夷深入,则请大驾亲往,將帅无功,则取圣慈裁断【九】。

所以仓廩盈虚,过不在枢密院,边防动静,事不属中书。

因此相承,寖以成例。

圣恩若且任用,则不失享富贵,圣旨若令罢免,则不过归班行。

昔汉之三公,若罢免则放之归农,若诛戮则赐其自尽。

其任用既重,则黜责非轻。

操国柄者,所以不敢不尽心,持兵权者,所以不敢不尽节。

今则不然,臣下得优逸,而君上但焦劳。

劳逸失於尊卑,实为倒置也。

故阴阳不顺,水旱不调,法令滋章,盗贼\多起,尚率京城父老与百辟千官,五度上章,请加尊号。

赖圣君英睿,以为天不可欺,御札丁宁,示志不可夺,必断来表,深愜髃情。

由是见宰相以甘言佞上求圣知,以国计军机非己任,盖自来任重责轻之所致也。

今之所急者,国家帑藏无余财【一○】,仓廩无积粟,但急备边之用,不思经国之谋\。

地愈荒而黎民愈贫,事弥繁而资货弥少,官吏自救过不暇,国家欲求治实难。

若加以水旱之灾,乘以戎夷之患,不知在庙堂者用何智略,总军兵者作何筹谋\。

臣不晓机务,但以稽古闻於达聪,望陛下详臣所言,听臣所奏。

赏丝二柄,不必一一问中书,通变万机,不必一一由密院。

然后所切者辨认谗谤,察访忠良,速究危乱之已萌【一一】,早觉衰微之有渐也。

"锡自注云:咸平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按锡称近敕大臣不守廉隅,多置资产,盖指宰相向敏中也。 敏中罢相在十月丁亥,不应在九月便有此奏,当是九月字误,今移付十月末。 "

十一月壬辰朔,詔麟州给復一年。

癸巳,命度支员外郎李士衡、內殿崇班閤门祗候李溥诣陕西诸州增酒榷之课。

时士衡言:「陕西榷酤,尚多遗利。

今西鄙屯戍至广,经费实繁,望遣使经度其事,可济边用而不扰民。

」故有是命。

由是岁增钱二十五万焉。

"本志云万余緡,今从李溥传。 "

甲午,六谷首领潘囉支遣使来贡马五千匹,詔厚给其直,別赐綵百疋、茶百斤,仍宴犒其部族【一二】。

雄州言侦得契丹调兵,將谋\入寇。

上曰:「北敌知郊祀有日,张此虚声,以耸边境耳。

」辅臣言:「北面虽有兵备,而押阵使臣犹在輦下,宜令进发。

」詔使臣有在河北、河东及近京诸州者可就遣之。

乙未,民有自眉州来贡奉者,上念其遐远,詔禁止之。

辛丑,享太庙。

前一日,微雨,至是开霽。

壬寅,合祭天地於圜丘。

大赦。

诸路欠咸平四年已前残税、河北河东欠五年贷粮并天下逋负,昇州广德军率分钱、洪筠州临江军酒麴脚钱、婺州竹园虚收孳生竹四十亿六千一百五十一万,悉除之。

申严销金衣物之禁。

初议南郊,三司使王嗣宗等以郊祀经费繁重,请止行謁庙之礼而推庆赐。

宰相吕蒙正曰:「前代停郊謁庙,盖因灾沴。

今无故罢祀,典礼无据。

」上曰:「不惟典礼无据,郊坛一日之费,所省几何,殊非寅恭事天之意也。

」因詔三司非禋祀所须,並可减省。

於是省应奉杂物十万六千,功九万九千。

左藏库监官郭守素言:「淮南昇、润州紬绢价高【一三】,望不给冬服,镘充郊祀赏给,可获数倍之利。

」上曰:「朝廷方覃大庆,岂復规小利也?」罢之。

郊祀礼毕,有司请用是月丁亥或辛亥大宴。

时许国长公主在殯,上曰:「主以丙午启攒,此二日柩方在途,未葬之前,朕情所不安。

」咸曰:「王者礼绝儙。

」上曰:「礼能行之,即为例矣。

」因詔用乙巳大宴,就未启攒前也。

丙午,大雪。

上谓宰相吕蒙正等曰:「昨郊祀之际,重阴变晴,今兹成礼,又获嘉雪。

朕以薄德,託於人上,守祖宗基业,日谨一日,不遑寧居【一四】。

至於奉天事神,未尝不夙夜祗戒,惟恐未臻治道。

而灵貺荐至,盖天意敷佑蒸黎,亦卿等调燮之力,丰年可期矣。

太常少卿卢之翰在广州无廉称,上以职方员外郎、直史馆凌策熟南海风俗,戊申,赐策金紫,命往代之翰,徙之翰知永州。

"之翰传云:与转运\使凌策不睰,策发其阴事。 按策传此时在朝廷,不在南海也。 策固尝为转运\使,盖前此矣。 "

己酉,以皇子元祐为左卫上將军,封信国公。

宰相执旧典,请加王爵,上不许。

庚戌,左仆射、平章事吕蒙正加司空、门下侍郎、平章事。

李沆加右仆射。

髃臣咸以序加恩。

"十二月丁丑,宋白等丝俸。 "

楚王元佐为右羽林卫上將军,"案宋史本纪,是日,楚王元佐为右羽林军上將军,雍王元份守太傅,笃王元杰守太保,曹国公元儼同平章事。 此编所载,似有脱文。 "议者云:「唐德宗朝,六军置统军,秩从二品,左右羽林、龙武、神武是也。

十六卫置上將军,与统军同,左右卫、驍卫、武卫、威卫、领军、金吾、监门、千牛卫是也。

今楚王当为统军,而以上將军命之,且王前为左金吾上將军,按仪制,金吾在统军上將军之上,是则王乃降秩,非迁秩也,有司失於討阅矣。

壬子,詔陕西振武军士,逃亡捕获,曾为盗及情理蠹害罪至徒者,所在处斩讫奏,杖罪部送闕下首身如旧法。

振武兵皆取自乡民,俸钱惟五百,而他物给半。

及其逃亡,则依禁军罪至死。

上以其禄廩颇殊,而条禁太重,故有是命。

癸丑,以职方员外郎、分司西京乐史直史馆。

史年七十余,於是,奉镘司表入贺。

上召见,嘉其筋力不衰,且篤学,好著书,故授以旧职,悉取所著书藏秘府。

史与其子黄目俱直史馆,时人荣之。

乙卯,以內侍高品张仁恭为內侍省內侍殿直。

仁恭从晋国长公主积岁,颇勤干。

主为言求迁秩,上以仁恭迁殿头高品,而给事主第,其名非便,故特置此职命之,仍给殿头高品俸料。

己未,令近京诸州募强壮愿充军者给衣服、装钱送闕下。

庚申,河阳节度判官清池张知白上疏曰:

臣闻创王业期於无穷者,必政事为基。

是以王业盛者,其政事必经久可取,远大可法,然后速见治平之运\。

窃以古今之言事者,鲜不以防边为急务,故多举西北二隅攻守之事,以献方略,由是奇兵之谋\,纷然竞兴。

夫五行之中,金为兵,以五事配之,则金为义,兵之为用,实不可去也。

乃知言弭兵者,罪莫大焉;穷兵者,亦罪莫大焉【一五】。

夫史籍所载,京师为阳,而诸夏为阴,盖取诸內外之义也。

夫阳主生物【一六】,阴主杀物,故知四夷扰边,不足异也,在制之有道尔。

又和乐为阳,愁苦为阴,王者必先內和人心,而后制四夷,此崇阳抑阴之义也。

臣伏见去春大雪,今夏暴雨,稽洪范之书,则系乎咎恶之文。

伏惟陛下自即大位,日谨一日,而復温厚恭肃,祗畏勤俭,討论方册,思广治道。

圣德无缺,则咎恶何从而起,岂非政令之间有不便於天时者乎?今夫春者,发生之月也,可生而不可杀也。

国家每岁春夏將交之时,禁止採捕,是仁及鸟兽,而不闻禁决死罪。

夫人者,万物之灵,岂不重於鸟兽?今建寅之月,三元之始,孟夏乃是正阳之月,於卦为干。

况正律所载,有「秋分已前不决死罪」之制,月令当春,则曰「无肆掠」,谓不可以阴政犯阳,又曰「宜行仁而不可以举义事」,及夏则曰「挺重囚,出轻系」,並无决死刑之文。

唐朝悉依此制。

若罪在十恶,尤为巨蠹者,则决不待时。

自唐氏失驭,政事多隳。

今刑统內惟存「晋天福七年敕:立春、立夏两日不决死罪」,盖以天福之间,方为战国,天下生灵,犯罪戾、抵淫刑者,不可胜纪,杀戮之刑,仅无虚日,故不可全避春夏盛德之月,止取其两日以代两季。

今天下每岁所决,大辟至鲜。

一岁之中,凡有二十四气,各主十五日。

臣以为天下列郡,每岁所决死罪,虽不可禁,春夏两季,亦可於立春立夏气至之时【一七】,各禁十五日,以应一孟之节,全发生之阳气。

若罪在十恶,决不待时者,亦可改斩为绞,以免流血之刑。

自余杂犯死罪【一八】,若有已断具狱,可取半月外行决。

其边防屯兵之地,以军法从事者,不在此限。

又按礼经:季夏中气之后十五日不可兴土功,为土將用事,气欲静也。

请詔天下每岁起季夏中气后至立秋节半月內,非边陲防警,捍敌浚城,及完治隄防,以御水害,余並不得起创土功,其整葺隳颓者【一九】,不在此限。

臣又闻周礼六官,其一曰秋官,主刑。

又月令孟秋中气之后,则命有司缮囹圄,具桎梏,断薄刑,决小罪,秋分则申严百刑【二○】,斩杀必当,无镘有罪,无或枉挠。

此並顺上天,行肃杀之令也。

命使决狱,多不拘於此时,或在三春,或当九夏,虽勤恤庶狱,虑有滯镘,其如未顺四时之令也。

欲望自今除盛夏仍旧降詔恤刑外【二一】,每岁自孟秋中气后、秋分前,遴选周行,分道决狱。

如此,则顺天行刑,万务必乂。

而又四方之风谣,因之得以知,列郡之纲条,因之得以振。

且一岁之中,必顺令决狱,与其行之於別季,不若行之於此辰。

臣又闻先王垂训,重德教而轻刑丝,所以见王道之盛也。

今法令之文,大为时所推尚,自中及外,由刑法而进者甚觽,虽有循良之吏,亦改节而务刑名也。

然则刑法者治世之具,而不可独任【二二】,必参之以德教,然后可以言善治矣。

夫德教之大,莫若孝悌,若舍此而欲使民从化,是犹释利璙而求济於无涯之津也。

故宜旌劝孝悌,以厚风俗。

臣伏见朝廷明有詔命,优恤孤穷无告之民,令异其姓名,別为一簿,每遇有科徭赋敛,则令去重就轻,蠲劳为逸,斯则苏疲羸疗疾瘵之一术也。

其如官吏鲜能奉行成制,乡县之內,因而別致惨舒。

若令佐尽得其人,则孤穷无告之民,皆得上簿;不得其人,则委之吏人,责自乡胥,徇私任情,移易贫富,嗷嗷之民,孰敢吐一言以伸诉,散为流离,委弃沟壑。

是故將欲兴礼义,在舒民心,將欲舒民心,先在均贫富,欲均贫富,先在正簿书。

然养民之道,郡疏而县亲,故知百里之长,不可不精採择,盖列郡之牧,数至少,而睿鉴可以周知,邑宰之任,官至卑,而朝廷难以篃察。

夫亲民之官,廉而不明者,则失於驭下;明而不廉者,则失於徇私。

必待廉明兼备,中和在躬者,然后可用。

是故备其位者则多,中乎选者弥少。

邦国至大也,庶官至觽也,有人而置诸散地,未可知也。

当其位而不能使尽其心,亦未可知也。

臣是以夙夜为国家思求人之术,宜歷选周行,有经公举者掇而用之,使先騳大邑,试其政事,儙年之间,较其成绩。

苟能正其簿书,均其户籍,而孤穷之民得庇者为上,然后酬之以不次之恩。

臣又闻圣人居守文之运\者,將欲清化源,在乎正儒术。

古之学者,简而有限,其道粹而有益。

今之学者,其书无涯,其道非一,是故学弥多,性弥乱。

至於经史子集,其帙殆万。

在於前者,悉谓之古法,在於编者,悉谓之古书。

殊不知法有可法不可法也,书有可传不可传也,若尽使知之,则可谓劳而少功,博而寡要,当年不能究其学,累世不能穷其业。

今进士之科,大为时所进用,其选也殊,其待也厚。

进士之学者,经史子集也。

有司之取者,诗赋策论也。

故就试者惧其题之不晓,词之不明,惟恐其学之不博,记之不广。

是故五常、六艺之意,不遑探討,其所习泛滥而无著,非徒不得专一,又使害生其中,何为其然!且髃书之中,真偽相半,乱圣人之微言者既多,背大道之宗旨者非一。

若使习而成功,得不糅淳粹之性,荡中正之气。

其为吏也,安能分挈治柄,使教令不黷哉!中庸曰「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是知为儒不可不重其所习。

董仲舒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

今夫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

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此仲舒讥汉之失,引春秋大一统之说,言诸经统於天子,不得自专;亦犹百家之说,不得与圣教並进,惧乎乱皇王之大道也。

今之世,望汉之世,其章句之学弥盛,而异端之书又滋多乎数倍矣,安可不定其成制哉。

况夫儒者之术,不以广记隱奥为博学,不以善攻奇巧为能文。

若使明行制令,大立程式,每至命题考试,不必使出於典籍之外,参以正史。

至于诸子之书,必须辅於经、合於道者取之,过此並斥而不用。

然后先策论,后诗赋,责治道之大体,舍声病之小疵。

如此,则使夫进士之流,知其所习之书简而有限,知其所学之文正而有要,不施禁防,而非圣之书,自委弃於世矣,不加赏典,而化成之文,自兴行於世矣【二三】。

上览而嘉之,召知白赴闕,试舍人院,除左正言。

"此疏当刪修,正传又太略,今姑存之。 "

十二月壬戌朔,石隰副都部署耿斌等言:「准詔,徙河西投降杂户隶石州平夷等县,给以闲田,今州界绝无旷土。

」上曰:「此辈凡二万余户,虽署以职,然未有养生之计,虑其失所,宜令转运\司籍部下逋民田给之。

乙丑,赐侍禁刘守素白金百两。

守素,继元之子,以贫求外任。

上曰:「朕知其贫,已尝赐与。

然广南、西川、江南诸国偽主亲属,率多窘乏。

此僣侈之后,不知稼穡艰难,靡费无度之所致也。

己巳,知寧化军刘永锡制手砲以献,且言戎寇攻逼城垒,唯此可以抗拒,詔缘边造以充用。

"刘永锡,未见。 "

西凉府及咩逋族各遣使来贡,上曰:「灵州河外贺兰山侧有大凉、小凉,部族甚盛,旧与贼\迁修好,朕虑其合势为患,近累得边奏,知与贼\迁有隙,迭相攻掠。

今西凉、咩逋使来,可召问其委曲,因其归,俾齎詔抚諭,令助討迁贼\,俟立功,则重赏之。

壬申,遣使分诣黄、汴河视守冻军士,其冬衣未给者就制与之。

开封府言诸司狱空无系囚,詔銟之。

先是,公主、郡县主以下诸外亲命妇之入內者,因诞节郊祀,许奏戚属恩泽,初无定制。

於是,有求补閤门祗候者,上以宣赞之职,非恩泽可授,乙亥,詔自今敘迁者至殿直止。

"实录于明年十一月甲寅重出此詔,今不取。 "丁丑,以宰臣吕蒙正、李沆並兼门下侍郎。

旧制,三师、三公、左右仆射平章事並兼两省侍郎。

先是,学士宋白、梁周翰草二相加恩制书,遗忘旧制【二四】。

既而上问白等,白等不能对,第请改正,不復降制,止帖麻用印,重写告身。

白等各丝一月俸。

涇原部署陈兴等言,若贼\觽奔突,则请并东山、陇山等七堡兵入镇戎军,合力以拒贼\。

詔许之,仍令远其斥堠,其七堡芻粟、军器、防城什物等无得多蓄。

壬午,赐京城老人祝道嵒爵一级。

道嵒百十九岁,率其徒百五十四人上尊号,上嘆其寿考,故銟之,余赐时服、茶帛。

广南转运\司言:「新州刘鋹日,因运\茶岁久积弃,以其价数十万分配部民郭怀智等百余丁输之,遂以为常。

民贫力所不逮,请均赋诸县。

」詔悉除之。

先是,麟州界首领勒厥麻等三族千五百帐,以浊轮寨失守,相率越河內属,遂分处边境。

既而帅臣屡言勒厥麻常往来贼\中,恐復叛去,乃命徙置宪州楼烦县,遣使赐金帛慰抚,俟贼\宁謐即放还。

"浊轮寨失守,史不曾载其月日,当考。 "

上以龙图阁及后苑所藏书籍尚多舛误,欲重加讎对,甲申,詔流內銓於常选人內择歷任无过、知书者十五人以闻,命吏部侍郎陈恕、知制誥杨亿试之,於是得馆陶尉大名刘筠等七人,给本官俸料,大官供膳,就崇文院校之,踰年而毕,並授大理评事,秘阁校理。

丙戌,令审官院考校京朝官,令任及五年已上、无赃私罪者以名闻,当迁其秩。

诸路转运\使副,令中书进擬。

是日,上谓宰臣曰:「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市於陕西,颇为烦扰。

近年北面榷场贸易颇多,尚虑失於豢牧。

」吕蒙正言洛阳南境有广成川,地旷远而水草美,可为牧地,即遣使视之。

"会要乃咸平五年十二月事,或移见他处,则当削彼存此。 熙寧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始罢买榷场羊。 "

是岁,契丹稍侵掠边境,所在击走之,卒不深入,於十一月甲寅,北面诸州奏敌骑悉散去。

上曰:「吾固知其虚声也。

」辅臣曰:「陛下顷者不令趣遣押阵使臣,圣断诚\得之。

」"实录於十一月甲寅书北面诸州奏契丹遁去事,无首尾,今削去,特著此事於岁末。 "

詔:「自来臣僚奏异姓亲及门客,或除簿尉、赐出身,自今並罢之,止许奏同姓亲。

如当除簿、尉者,授试寺、监主簿,已有官者不得求迁。

"会要称五年,无其月。 "侍御史知杂事田锡言:"锡奏议无月日,因改五年附此。 "「窃睹唐宪宗即位,改元元和,四年冬十月,御宣政楼册皇太子。

又按李絳论事集,元和三年,翰林学士李絳等上言:『古先哲王以天下为大器,知一人不可以独理,四海不可以无本,故立太子以副己【二五】,设百司以分职,然后人心大定,宗社永宁。

有国家者,不易之道也。

陛下嗣膺大宝,四年於兹矣,而储闈未建,典册不行,是开窥覦之端,乖重谨之义,非所以承宗庙、重社稷也。

』宪宗依所请下制,敕所司择日备礼册命。

今陛下自纂承大位,改元以来,五年於兹矣,储闈未建,典册不行,岂不虑窥覦之端,岂不思重谨之义!宜速以宗社永宁为大本,人心预定为远图也。

注释

【一】惟吉有子安上安民「安民」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一七、宋史全文卷五上、本编下文「安上兄弟素不肖」句义补。

【二】班行之中「班」上原有「在」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刪。

【三】有如都官郎中李韶「有」原作「其」,据同上书改。

【四】又闻屯卫上將军王汉忠颇知儒书「知」原作「读」,据同上书改。

【五】固称奏案未圆「固」原作「因」,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六】政出吏胥之手「之手」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鑑卷二三补。

【七】吏胥行遣「吏胥」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八】无远谋\则多失「无」上原衍「別」字,据同上书刪。

【九】则取圣慈裁断「取」原作「请」,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六、宋史全文卷五上改。

【一○】国家帑藏无余财「财」原作「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鑑卷二三改。

【一一】速究危乱之已萌「萌」原作「明」,据同上书改。

【一二】仍宴犒其部族「宴」原作「晏」,据阁本改。

【一三】淮南昇润州紬绢价高「紬」原作「细」,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四】不遑寧居原作「遑事寧居」,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五】亦罪莫大焉按宋本、宋撮要本於此句下有:「夫戎狄者,亦天地之一气耳。

其性贪暴,恶生好杀,与中国绝异。

是以【史籍所载】……」二十六字,阁本无之,疑为清人所刪节。

【一六】夫阳主生物「夫」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七】亦可於立春立夏气至之时「於」原作「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八】自余杂犯死罪「自」原作「其」,据同上书改。

【一九】其整葺隳颓者「整」原作「止」,据同上书改。

【二○】秋分则申严百刑「秋分」原作「秋风」,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鑑卷二三改。

【二一】欲望自今除盛夏仍旧降詔恤刑外「除」原作「际」,「外」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补。

【二二】而不可独任「可」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三】自兴行於世矣「行」原作「盛」,据同上书改。

【二四】遗忘旧制「忘」原作「亡」,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上改。

【二五】故立太子以副己「故」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咸平集卷一上真宗乞早建储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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