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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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八十八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绍圣四年五月辛未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八十八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绍圣四年"丁丑,1997"

全文

五月辛未,中书舍人蹇序辰言:「吏房送到□居厚除权户部尚书词头,詔令臣命词行下。

按居厚顷於元丰间被知先帝,自朝散郎除天章阁待制,充京东路都转运\使,先帝亲为褒詔,称居厚『將命一道,不辱使指,无黷乎上,不扰乎下,不諠乎闻。

於二三年间,坐致财用数百万计,前日县官窘迫,一朝变为□舒。

求之內外主财之臣,政绩著验,顾未有出其右者』,至於迁官赐服数次。

及司马光用事,务快宿憾,改更废黜先朝政事、人物,故刘挚等附会,首论居厚。

而言多无实,不待服罪,责为散官。

考其所坐,悉缘公事,本无赃私、废弃显状,一被谴斥,首尾十年,至绍圣亲政,始復收用。

察其元犯,已与除落,今自户部侍郎除权尚书,计其资歷,无甚超越,而议者尚以前事为言。

臣若苟隨流俗,心怀顾避,既虑给事中封駮,又恐諫官、御史奏论,相与协心,终不命词,反致先帝初则失人,次则失言,以矫诬在天之威灵,而助成司马光、刘挚等之素志,则是臣怀利朋奸,没身无以塞责。

是以闻命审思,即草词讫。

盖以其心非附朝廷以为同,非反同列以为异,非交私居厚以为朋党,而区区之忠所深虑者,累先帝知人之明,违今日绍述之志也。

望降臣此章,与居厚除命行下,明示好恶,以风四方。

则非独於臣幸甚!」詔榜示朝堂:「朕以眇躬,获承先构【一】,永惟休烈盛美,欲以昭示万世。

而顷遭髃奸,同逞宿憾,兴讹造訕,力肆詆排,政事人材,废毁殆尽!夙夜悼惧,靡敢遑寧。

思与卿士大夫共承厥志,庶几德业传信无穷。

念今在廷之臣,鲜知事君之义,崇乡原以为善士,造虚誉以进无能。

以交私合党相先,以奉法守公为讳。

材智胜任,则闒茸共嫉;趣向至正,则颇侧深仇。

端亮劲挺有特立之操者,不见容於觽人;媕阿回遹持两可之说者,必得名於流俗。

沉溺忘返,险薄可嗟!乃阴怀私恩,显废公议。

以奸臣所斥逐为当罪,所变更为得宜;以先帝所建立为不然,所褒擢为非当。

借誉余党,幸復甄收,务令旧章,未能淳一。

扇为是非不定之论,欲开善否更用之端。

浸长小人之道於难知之中,以疑天下之听於未孚之际。

幸时事之中变,庶人情之翕从。

每怀及兹,良用慨嘆!朕察言观事,灼见邪心,欲正典刑,当申儆诫。

继自今日,尔其自新,式惩厥愆,毕趋於正。

示以好恶,非曰苟然,其或怙终,必罚无赦。

咨尔在位,尚克钦承。

元祐初,章惇爭论役法札子,有云:「役法可以缓改,非如京东铁马、福建茶盐,不改一日则有一日之害也。

」及蔡卞与序辰谋\共作詔榜,虑惇不从,乃持惇元祐札子以胁之曰:「若谓居厚京东所行非是,则先帝褒詔亦非是矣。

」惇噤不能语。

於是从序辰所请降詔榜云。

"今实录元祐元年二月章惇论役法札子亦无此「不改一日则有一日害」等语。 盖崇寧史臣阴为惇讳,绍兴史臣不能检討增益之也。 "

詔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沈銖不当以无根缴奏□居厚,特罚铜二十斤【二】。

銖再论「居厚顷使京东,坐聚敛罢,不可以长地官。

」即改命蹇序辰,仍令銖分析。

序辰既草制,銖因被罚。

"壬戌除居厚,銖缴词头,甲子再缴,戊辰改付序辰,辛未罚金。 旧录云:□居厚除户部尚书,銖以居厚领使京东,坐聚敛罢,不可以长地官。 詔銖具实状,不能对,罚金。 新传因之。 居厚实状有何难对,政坐以元祐为讳耳。 史臣媕阿莫辨,可嘆也。 "

翌日,枢密院奏事,曾布曰:「窃闻沈銖近以缴□居厚词得罪。

」上曰:「止罚金。

」布曰:「又闻有敕榜。

」上曰:「止降詔。

」布曰:「居厚初除待制,叶祖洽亦尝缴奏,陛下听之。

今沈銖既罚金,又降詔榜告,以□居厚、蹇序辰为君子,以沈銖为小人,恐人情不服。

」上曰:「不曾指名。

」布曰:「闻三省行遣,先坐沈銖缴状词,次用蹇序辰章疏降詔,如此亦指名也。

古人以逆人主指为逆鳞,以谓攖之者死。

然挺特自守之士,以义理自守,议论之际,虽死不避。

儻欲使觽论以小人为善人,君子为小人,虽日杀人,亦不可夺,况出榜乎?臣以谓詔榜无益於事,兼如此乃是欺罔圣听。

」上曰:「序辰因何却与居厚一般?」布未及答,林希进曰:「此已行之命,无可论者,曾布所陈极当,望陛下知察耳。

」上唯阿而已。

"布录在壬申,今附此日。 "

后数日,"布录在丙子。 "布又言:「臣前日论居厚事,喋喋烦圣听,然圣问以为序辰何以与居厚一般?臣仓卒未及对。

陛下知居厚事状否?元丰中,先帝欲按阅河北保甲,患用度不足,居厚即献绢三十二万。

及措置糴便陕西边事,居厚皆有所献。

此时先帝不得不悦,财利之臣,能举职如此,不得不銟。

然京东岁有羡余一二百万,非取之於民,何所从出?前日之京东,今日之京东,与居厚在彼时,宜无以异,不知居厚何术独能致此羡余?居厚之所经营,如民间禁补修旧铁器,一一要从官买,其他掊敛细碎,大约类此。

」上曰:「事皆虚,当时不曾根勘,但人言如此耳。

」布曰:「居厚京东之事,人人共知,恐不虚。

如铁器事,尝为优人所玩,安可谓无?兼章惇元丰末章疏,曾论居厚云:『京东之人恨不食其肉。

』此语莫不虚否?然居厚不足论,掊敛之事,害及一路而已。

若序辰者,则害天下。

其为害盖百倍於居厚,何止一般?何以言之,序辰凡所议论,不復顾义理,若三省所悦,虽凶慝小人,必多方主张庇护,害政之大,无大於此。

今但言流俗之人党助元祐奸党,冀其復用。

臣固尝开陈,以为君子小人皆不当有此意。

诚\令与三省异论之人皆是小人,缘小人用心,惟利是视,岂可舍今日权要大臣不肯附丽,却一向党附海外编管安置之人,冀其復用,以求官职,希进用,其术无乃太簄乎?小人怀利,必不应顛倒如此。

但知义理自守之士,不肯为三省变易天下公议,雷同欺罔尔。

兼居厚昨除待制,叶祖洽亦尝缴词,陛下伸祖洽之言,罢居厚之命,中外鼓舞称诵。

今日沈銖所缴,乃与祖洽无异,而銖独罚金,又出敕榜,此臣所不晓。

又如吕嘉问欲除卿,陛下以为不可;欲除侍郎,陛下以为不可;过都门欲一见,陛下亦以为不可。

今忽除待制,莫不骇闻。

缘权侍郎四年方即真,又一年乃得待制,今比之侍郎,乃更速五年矣。

臣固疑近日政事,更非前日之比也。

亦尝自陈,凡所欲言,隱忍者十有八九,而其所陈已喋喋不胜其多,臣犹自厌,况陛下乎?」上曰:「大臣所见,岂可不言,言之何害!」布曰:「臣每蒙陛下开纳如此,益不敢循默,然愿陛下更赐采纳。

臣自初秉政,即尝奏陈,以谓先帝听用王安石,近世罕比,然当时大臣异论者不一,终不斥逐者,盖恐上下之人与安石为一,则人主於民事有所不得闻矣。

此何可忽也?」上曰:「冯京辈皆是。

」布曰:「非独京辈,先帝曾諭臣:『王珪虽不言,亦未必不腹誹也。

』今三省无一人敢与惇、卞异论者,许將辈见差除号令有不当,但郁悒而已。

如序辰辈多端劫持惊恐在位之人,使不敢与三省违戾。

只如有文字云:『元祐大臣,非其死党,不得为执政。

』许將见此一语,为之破胆。

」上曰:「不记得有此文字。

」布曰:「序辰但於文字中,以一两句微词惊恐许將辈,非公然排击许將,宜其陛下不记也。

今上下人情如此,愿陛下以先帝御安石之术为意。

」上又问「林希用心如何?」布曰:「臣累曾言希有学问识见,若不为利害所怵,於义理不患不晓。

今致身至此,实不肯附丽人,议论极向正。

」上曰:「於卿处则然,未知他处何如尔?」布曰:「或不至此。

」布又问上:「近日论议者莫亦以臣为党助元祐之人否?」上曰:「岂有此理!卿何可加以此。

」布曰:「臣固自知於元祐之人无一毫干涉,然见其变乱是非如此,臣亦不敢自保。

」上笑曰:「无之,岂得有此!」"布录在丙子,今附此【三】。 许將时为中书侍郎。 陈瓘尊尧集理财总论曰:按安石初为从官,即倡理财之说,及至参知政事,故行其所言。 今考日录第一,安石於未执政前,七对神考,並无一言及於理财。 至於执政供职之第一日,即偽书对上之言曰:『人主当以成礼义廉耻之俗为急,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 孟子耻言利,曰:『亦有仁义而已矣。 』然其卒曰:『未有义而后其君者。 』人人不敢后其君,此乃人主大利也。 』鸣呼!安石著书首撰此语,却思孟子之说,其於前日所行,不可谓之无悔也。 年运\而往,虽悔可追,悔而不改,济以欺偽,作为诬书,阴授蔡卞。 卞,绍圣用事之初,专述熙寧,及哲宗既怒常立,然后骤述元丰,始与序辰谋\作盖抹之事矣。 事之本末,臣请□而论之:「臣闻绍圣三年,尚书右丞蔡卞引选人常立为假通直郎、崇政殿说书。 又力荐之,赐对之明日,復请躐除侍从官。 哲宗问卞曰:『立詆神考而卿荐之,何也?』又顾丞相惇曰:『卿不见其语乎?』惇谢不知,因请其语。 哲宗怒曰:『语在常秩行状,其语云:「自安石罢相以来,民在涂炭。 」又云:「自秩与安石去位,而识者知政事必败。 」其諂厚安石而詆薄神考如此,卞荐之何也?』即命中使史院取秩行状,哲宗亲指『涂炭』『必败』四字以示宰执,惇等皆顿首谢罪,请贬立监寿州酒。 给事中叶祖洽駮曰:『立詆毁先烈,謫轻近地。 』乃改立永州监酒,而撰常秩行状者赵飻特勒停。 初,太学博士林自用卞之意,倡其言於太学曰:『神考知荆公不尽,尚不及滕文公之知孟子也。 』士大夫固骇其言矣。 自哲宗既怒常立,卞始惶骇改意。 而林自『滕文公』之说,亦自此不敢言於觽,卞於是与序辰等始用盖抹之术矣。 」又论曰:日录载安石之言曰:「人君为天地万物主,须是盖抹得事过,乃能济天下。 」绍圣中,蔡卞用盖抹之术,在既窜常立之后,安排之序,的然可指。 臣请稽其本末而论之:「熙寧九年,邓綰落御史中丞,安石亦相继罢去,退居鍾山,著此訕书以授蔡卞,卞当元祐之时,增光润色。 九年笔削,恩怨分明,回互妨嫌,以睰觽好,照顾本末,以全私美。 书行於绍圣之始,嫁祸与造书之人,惇等醉迷,例遭嫁卖,不知宗庙之遭詆诬也。 天实使之荐常立,哲宗皇帝灼见奸偽,窜悖臣於远方。 卞惟偽跡寖彰,於是屈己改图,而用盖抹之术矣。 盖卞之初意,讥薄神考元丰之政,专务绍述安石熙寧之事。 至是知其不可,则与蹇序辰同谋\以神考褒劝□居厚手詔榜於朝堂。 其跡则善述熙寧,深讚元丰,其心开脱安石,詆诬宗庙。 夫詔褒居厚,乃神考驾驭监司之意尔。 元祐初,章惇爭论役法札子云:『役法可以缓改,非如京东铁马、福建茶盐,不改一日则有一日之害也。 』及卞、序辰共作敕榜之时,先以章惇元祐札子胁持宰相,曰:『昔以「居厚京东盐马之事,不改一日则有一日之害」,是以理财之詔为非也。 』惇计无所出,噤不能语。 於是亦以敕榜为是矣。 且安石初欲理财,自谓合於经术,谓司马光之徒皆不晓孟子义利之说,岂以理财为不美哉?及退而著书,则於初作参知政事第一日,便造安石奏上之言曰:『孟子耻言利,若宣著为利之说,则恐坏风俗。 』又造安石奏上之言曰:『陛下但好理财者,则汲汲而用,至於讲道,则不以为急。 』又曰:『以理财为先,则人將机巧趋利。 』又曰:『若以理财为先务,又召致无行义之人,则恐天下观听不足。 』盖安石舍觽自用,造法於得君之初,追悔著书於十年之后,归过宗庙,图盖已愆,是可忍也,復何议哉!又其归过之言曰:『臣尝劝陛下不须多张法。 』又论榷铁则曰:『官自鼓铸则必与汉同弊。 』此所以讥元丰之政也。 卞及序辰谋\取神考驾驭监司之詔榜於朝堂,岂为一□居厚而已哉!欲实安石詆讥之语而杜塞天下爱君之言耳!夫有舒有惨,天道所以变通;一弛一张,文武所以相济。 神考圣训曰:『什一而税足矣。 』又曰:『今税敛已重。 』此则理财之正论,圣主之本心也。 至於詔銟居厚,则所以銟有劳之臣耳,孰敢以为非乎?卞等揭视一詔,便谓安石所讳理财之事,可以移过於宗庙。 而日录诬偽之言,可以取信於天下后世。 盖卞等所谓盖抹者如此。 」』 御史蔡蹈言:「臣伏睹圣旨指挥,以权中书舍人沈銖缴还新除户部尚书□居厚词头,令具析闻奏者。 臣窃以中书舍人之职,专掌书命,朝廷除授未允公议,则王命之出不可不审。 况有义当论列,若论失其实而上罔朝廷,即銖被罪黜可也,不当更令具析,待之以不信,而使在廷之臣以此为戒,它日无敢言者。 且居厚之为京东都转运\使,牟利殃民,觽所备闻。 近者朝廷初復居厚待制矣,是时尝有缴还词头者,朝廷为罢其命,不闻有令具析闻奏之旨。 今居厚超迁踰等,又非待制之比,而銖之所论,公议翕然,不可不察也。 臣愚欲望圣慈追寢令銖具析指挥,庶存近侍论思事体。 又言:「伏见圣旨指挥,以权中书舍人沈銖缴还新除权户部尚书□居厚词头,令具析闻奏。 既又罚铜二十斤放,并今月十九日尚书省降到敕一道,臣僚上言辨雪□居厚事,令本台榜朝堂者。 臣谨按,居厚奉使京东,征利苛急,惟务羡余,以赴功赏,而创置铁冶等非义取民,一方愁怨,声动朝野。 在元丰末年,左右大臣已尝论奏其恶而责守庐州矣,其大臣及同时被遇先帝之人,莫非公心以救正朝廷法度,以此见居厚非本无过者。 若谓悉皆缘公,本无赃法,则人臣奉使一方,不能致朝廷之德意下究,而万口嗷嗷,不胜其怨,其为失职,何必赃私?设或弃瑕甄录,出自宸聪,则臣下所不敢知。 其如中书舍人当行职事,其所见缴还词头未为过也。 而敕旨勒令具析事状,既而罚金以加其罪,亦已太甚,宜乎觽所骇闻也。 盖居厚事状,天下共知,若谓论者厚诬,是欺天下也。 天下之不可欺,以有公议存焉。 公议不恤,虽圣训谆谆,申儆具寮,恐无补也。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今朝廷清明,陛下仁孝,习先朝故事,固已纯一,庶人无知,且犹无所议,况士大夫乎?天下既无异议,而止缘中书舍人缴还词头,便为异议如此,则一切不问,无缴还者,谓之其志同,可乎?臣愚伏望圣慈更加省察沈銖缴还□居厚词头实协公议,特赐原宥,庶使在廷之臣不以言为戒矣。 天下幸甚!」 河东路经略司言:「內殿崇班王安静昨出界討击青鱼河贼\,所部杀获最多。 昨与折克行子姪一例,同减半推恩,依格合转三官,更减四年磨勘。 除正推恩外,有转一官、减四年半磨勘未赏。 」詔王安静特依格更与转一官,仍减四年磨勘。 观文殿大学士、守太子太保致仕韩縝卒。 上为輟朝,成服於后苑,赠司空。 壬申,起居郎、权中书舍人沈銖乞罢中书舍人职事,詔从之。 仍改差起居舍人龚原兼权。 枢密院言:「去秋西贼\举觽入寇鄜延,除环庆係邻路差那兵將前去策应外,其余路分,並曾出兵牵制。 內涇原入界破荡没烟新寨,广有斩获。 熙河乘此进筑安西城毕,以此稍沮贼\气。 比累据环庆等路探报,贼\界今年秋点集河北诸监军司人马,虽已降朝旨下诸路,过为隄备,窃虑西贼\併兵寇犯一路,其余路分临时却有观望,不出兵牵制,被寇路分难以枝梧【四】,若西贼\分兵侵犯诸路,即逐路兵力足以隨宜应敌,捍御掩击。 如併兵寇犯一路,其邻路除合行策应外,如可以侧近去处,据险设伏,出奇掩击,或扼其归路,或旁出间道,邀击輜车,或广张旗帜,多设疑兵,使贼\顾望,难於进退。 因其留滯困怠,可以追粘尾击。 或乘其退散之际,痛行掩杀,即选委统制兵將带领得力將佐及精锐人马前去。 其牵制路分若去被寇路分不远,亦依此施行。 或道路隔邈,难以前去,即精加控討,发兵入界掩击团聚兵马,或討荡贼\界诸州、或监军司、或郊野住坐部落族帐。 或於本路有合展拓城寨,乘时间隙,便行进筑。 如此,则西贼\於分兵併兵皆无以得志。 假如蹂践一路边面,即诸路討荡或进筑,彼所丧失不少,使贼\兵於分合之际,无不受害,进退左右,无以为谋\。 贼\势自须困敝,诸路边鄙常须获利。 此最为备边困贼\之要。 惟在帅臣公心体国,不怀畏避、因循、观望之意,预与兵將官讲议,博尽觽论,广设方略,则临时可以乘机择利,应变出奇,万全取胜。 及戒约激厉將佐,令知纪律,不敢临时逗挠。 及应千战守凡百应接方略,论议素定。 及令將佐人人通晓,贵免临敌仓卒,措置乖方,滋长边患。 」詔陕西、河东诸路详具措置方略以闻。 (新本刪修云:枢密院言:去秋西贼\举觽寇鄜延,除环庆係邻路差那兵將前去策应外,其余路分,並曾出兵牵制【五】。 內涇原入界破荡没鞕新寨,广有斩获。 熙河乘此进筑安西城毕,稍沮贼\气。 比累据环庆等路探报,贼\界今年秋点集河北诸监军司人马,已降朝旨下诸路过为隄备。 窃虑西贼\併兵寇犯一路【六】,其余路分观望,不为出兵牵制,被寇路分难以枝梧。 若西贼\分兵侵犯诸路,合行策应【七】。 如此,则西贼\於分兵併兵皆无以得志。 此最为备边困贼\之要。 詔陕西、河东诸路详具措置方略以闻。 "

广西经略司言:「据知南丹州莫世忍牒,男公鞫与弟公佞自成唇吻,前去归明,乞在本路安泊。

公鞫称曾入贡,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武骑尉,带到妻男等二十一人。

同归明人闲劳共六人,內闲劳亦曾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並乞换班行名目。

本司今相度,欲差人伴送前去吉、鄂州,给田产安泊。

」詔:「莫公鞫,与鄂州团练副使,不签书公事;闲劳,与吉州长史,並不支请受。

仍令广西经略司差人伴押前去鄂州交割,令於本州一处居住,候到,给与係官堪耕种田土。

仰本州常切羈縻。

」甲戌,詔以眉州进士家素为锦\州司户参军,充眉州州学教授。

用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荐也。

又詔故左班殿直金明寨主何鯁已与两资恩泽,更与一名三班差使,母王氏封县太君。

以鯁死事故也。

乙亥,都提举汴河隄岸贾种民言:「元丰年导洛通汴,遂改汴口为洛口。

止係通放洛河清水,遂名汴河为清汴,间或水小,即以柜內清水添助行流。

自元祐年,却於黄河拨口分引浑水,令自达上流入洛口,比之清洛,难以调节。

乞將汴河依元丰年已修狭河身丈尺深浅\,检计合用物力,具数申尚书省,復元丰清汴,立限修濬,通放洛水,復为清汴。

及乞依元丰年例,復置洛斗门,依旧通放西河官私舟船。

」从之。

闰二月十九日,初差种民同杨琰相度。

先是,曾布尝为上言:「昨李仲欲废清汴,当时若非臣在河阳,清汴几废。

然仲以开御河遂復用,臣窃以为用人当如此。

凡可以吏事驱策之人,何可责以名节!陛下尝宣諭,以谓不可以一言废人,臣尝称诵德音,以为不可易之论。

以仲等附丽之人,何足深责!当时只以王巖叟经过,语仲以『但建此议,朝廷必行。

』仲遂决然只以数句语言,便欲废清汴。

当时□安持在都水,臣既令通判往再相度得不可废,遂以申都水。

都水乃责问河阳,云:『二者之言,孰为是非?』臣遂申都水,云通判之言允当,事方寢。

前日因贾种民来白清汴事,臣尝及之。

种民亦能笑云『都水不敢决可否,乃责河阳』。

」上曰:「巖叟用心极可罪,当时贬蔡確意不在確,盖有倾摇之意。

」布曰:「此臣所不知,此必有人言蔡確定策有功,逐確则有废立之意。

」上又曰:「梁燾亦然。

」又言:「先帝作清汴,又为天源河,有深意。

元祐中几废。

种民云:『若尽復清汴,不用浊流,乃当世灵长之庆。

』」布曰:「先帝以天源河为国姓福地,此觽人所知,此何可废。

」上曰:「□安持亦不佳。

」布曰:「朝廷每欲屏元祐党人而安持独进,安持在元祐中附丽大防,大防临行,犹且荐之,而绍圣中独进用,臣所不晓。

」"此据曾布壬申日录所附见。 绍圣三年四月十七日,前都水丞李仲提举开导御河。 "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陕西路转运\司言:「岷州钱监自来应副六路用兵支费,和顾龏乘,道里阻远。

今相度,欲以舟船般运\至熙、兰二州极边使用,兼河亦有古道,可以修治,安置递铺,直至熙河北玛尔巴山等路。

一自岷州城外装船,於洮河內驾放般载钱物,至中路上衬,地名噶勒斡,河水湍急,并山硤石磧至下衬,计六十有余里不可行船。

今既沿河见有古道,可行开修,自上衬摆置六铺,勒铺兵二人陆路般运\至下衬,地名章龙峡石,却用熙州船装载,直至熙路或临洮堡下卸。

其上下衬各置监官一员,量行修廨舍、库屋,卸纳装破,并往来催督水陆路般运\钱物。

」从之。

"新无,可削。 "丁丑,三省言:「降授左朝议大夫致仕韩维,本以先帝东宫旧臣,在元丰末朋附司马光最为尽力,仍於奏状內称止为上谢太皇太后特赐褒諭,更不奏谢皇帝,显有无君之心。

」詔韩维责授崇信军节度副使致仕,於筠州居住。

维诸子乞尽纳己官,听父居里。

詔以维先朝旧臣,年八十一,特许之。

其实诸子告章惇,云「父执政与司马光议论多不合」,故得免行。

"维子宗孺、宗质。 此据维本传并邵伯温辨诬。 新录曰:韩维歷事三朝,耆哲老臣,而云有无君之心,实为诬谤,今刪去「仍於奏状」以下三十二字。 按三省所言,其为诬谤审矣,若削去此三十二字,则不见当时所以行遣,今復存之。 邵伯温辨诬云:范纯仁责永州,其子正平、正思闻韩维责筠州,维诸子告章惇以维执政与司马光议论不合,得免行,亦欲以纯仁昔与光议役法不同为言求归,先白纯仁,纯仁曰:「吾用君实荐至宰相,昔同朝论事不合即可,汝辈以为今日之言不可也。 有媿心而生者,不如无媿心而死。 」二子遂止。 维谢表云:「臣言,五月二十九日递到告一道,责授臣崇信军节度副使致仕,筠州居住。 寻进发上道,至汝州汝坟镇,准潁昌府牒,备坐尚书吏部符,准敕;三省同奉圣旨,以臣八十一岁,特免筠州居住者。 负罪之臣,方怀於震惕;好生之德,遽軫於衰残。 祗服异恩,交流感涕。 伏念臣才非应务,智弗周身,举遭遇於盛时,遂冒尘於显仕,疲駑自竭,绩效无闻。 先帝贷其狂愚,屡加保护;陛下怜其勤旧,首预甄收。 赋命屯奇,操心迂拙,蒙东朝之访逮,条当世之便宜。 独贡谢章,实垂常式。 缘久从於簄外,致有闕於讲求,敢怠肃恭,自干诛殛?仰系圣度,特屈明刑,止降冗员,仍干善地。 杖槁体而祗役,冒溽景以缠痾,抚己自怜,吁天无所。 忽颁詔旨,许復里居。 招惊魂於散亡,尚迷归路;顾旧庐而错愕,怳若异身。 举宗至於欢呼,行人为之嗟嘆。 此盖皇帝陛下德均慈父,泽並阳春。 察臣夙稟冥顽,未忍伏之鈇鑕;愍臣久婴疲瘵,恐其毙於道途。 特贷衰年,俾终余日。 退安穷约,甘自比於编民;追省愆尤,更当期於没齿。 」奏状称上谢太皇特垂褒諭,更不谢皇帝。 汪应辰尝为燾言:「韩家子弟以为当时太皇谓维:『自今当呼卿等为公。 』故维有此奏。 」据维谢免行表,则云「条当世之便宜」,初不及呼卿为公等事,须求韩氏家传细考之。 "

中大夫、提举崇福宫范子奇为太中大夫,依前充宝文阁待制致仕,从其请也。

两浙转运\副使张綬知洪州,知苏州贾青权两浙转运\副使。

先是,三省谓綬不职,议以青代之。

曾布、林希言:「綬亦无它,但尝牒陈次升,问周穜索钱,故三省恶之。

兼青苛刻,前在福建起狱,所按官吏,有至除名,其后理雪,乃实无罪。

今又使之使一路,不合物论。

京东有吕升卿,两浙有青,数路人情汹汹不安矣。

」上然之。

既而卒从三省议。

詔赐陕西、河东银绢百三十万。

上颇吝內帑物,曾布请以牧租钱给之【八】,乃许。

章惇曰:「內帑本以待边费。

」上不答。

戊寅,詔高班梁敦特降一官,勒归班。

敦尝管勾潁川郡王北宅,月当得俸一万五千,而敦告上不尽其数,侥求差使,故有是责。

其入內內侍省指挥,更不施行。

故入內副都知赵世长係隨龙,特与恩泽五资。

辛巳,詔:「太史局言六月朔,日有食之。

天著厥异,朕甚惧焉。

其日可罢视事,仍令有司具素膳。

公卿等更宜勉思所戒,以辅不逮,仍差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祭告太社。

日未出,百司守职,其合行事,太常寺疾速施行。

先是,枢密院奏事,上諭曾布以太史言日食,欲避殿。

布曰:「近例正阳月乃避。

」上曰:「天变所当警惧。

」布曰:「若出自圣意,欲祗畏天戒,亦不必故事。

」上悦。

退而语三省,而三省实不闻之。

章惇曰:「须正阳月乃避,莫不须如此。

」布顾黄履曰:「圣意如此,寅畏天变,虽过不妨。

」履亦然之。

既而詔书出,莫不称诵,而惇意终不悦,然亦莫敢不即时颁行也。

瀘南缘边安抚司言:「蕃官播州夷界都巡检杨光荣乞献纳播州疆土,准朝旨,南平军不得擅便招诱光荣叔姪献纳地土,若逐人因事出官,即婉顺和解,仍从长处置。

寻下南平军施行,经今二年,不见二酋出官,又报文广身死,其弟文翰与光荣不相和解。

"文广是光荣何亲?当明著之。 旧本如此,必有脱字。 "光荣势微弱,欲倚汉界为苟安之计,所以南平军令诱献纳疆土,本军不候朝廷指挥,便行接纳,虽已敦遣光荣等归本族,万一为文翰攻侵,无所借助。

或却凭付罗氏鬼主窥图文翰【九】,深恐夷界別致生事。

其杨光荣已令权播州都巡检,掩其过恶,但言不切鈐束部族,致害文广,特与放罪,正行补授。

所有文翰遭罹变故,虽然难以尽行承袭,亦乞特与殿直,並充巡检。

今来杨光震元係播州夷界都巡检,光荣係同巡检,光震被害后,本司前官已令光荣权都巡检,难以却行贬损,况文翰合承袭,亦难处光荣之下。

所以据逐酋元管村族著望,乞以播州东南地分作两面,並权充都巡检。

其杨光荣、杨文翰,仍望以巡检、祭酒名目降告施行。

夷界巡检,自从宣命指挥。

」从之。

仍各与带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

是月,章惇欲禁河北盐,语同列曰:「论者以谓祖宗有詔旨不可禁,要之,皆吾民,何独河北为不可禁乎?」曾布曰:「相传太宗时,河北人诣行在泣诉,乞免禁盐,太宗许之。

遂於税额中增盐钱。

其后仁宗时,有议欲禁盐者,三司使张方平以太宗时语白仁宗,仁宗矍然为降手詔,云:『朕不忍令河朔之人斗食贵盐。

』议遂格,至今刻石在北京。

」惇曰:「此只是文彦博刻石,何故独不忍河北人食贵盐?今太学诸生,岂可云只照管某斋举人?此非通论。

」许將徐曰:「北京石刻见在,乃夏竦所刻也。

」布曰:「冲元尝守北都,固当知之。

」觽遂默然。

"曾布日录在辛巳,今附月末。 "

监察御史权殿中侍御史蔡蹈言:「臣伏睹近降敕旨施行宣德郎竇纳奏乞河北路官卖盐者。

臣窃以河北诸州盐法,自五代以及本朝,尝禁榷矣,不旋踵仍旧通行。

熙寧中,先帝尝问王安石曰:『著作佐郎张端言榷河北盐事如何?』安石对:『恐亦可为,但未详见本末尔。

』先帝曰:『理财节用,自足致富,如此等事,虽不为可也。

』先帝隆眷安石,言听计从,而於此独断以不疑,非灼见利害,不至於是。

其后虽有计议之臣,请稍更法,隨即寢罢。

由此观之,河北盐法,若官可自卖,何俟今日?然则先帝之深恩长虑,至仁广惠,固可见矣。

伏愿陛下留神省览,推原先帝圣语所谓『如此等事,虽不为可也』,其意安在?臣伏睹元降朝旨,令本路提刑、提举、转运\、安抚司,同共相度【一○】,今来止有都转运\司保明,深恐觽议必有未协,况民情乎?欲望圣慈速赐睿旨,且令河北盐法依旧施行,庶不生事。

一方安堵,天下幸甚!」"盐禁后何如,当考。 "注释

【一】获承先构「构」原作「造」,避宋高宗讳改,今改回。

【二】特罚铜二十斤「二十」,宋会要职官三之一六作「三十」。

【三】今附此「今」原作「本」,据上下文义改。

【四】被寇路分难以枝梧此句上原有「不惟使」三字,据本条注文及宋会要兵二八之四三刪。

【五】並曾出兵牵制「並」原作「近」,据阁本及上文改。

【六】窃虑西贼\併兵寇犯一路「併兵」原互倒,据阁本及正文乙正。

【七】合行策应此句上宋会要兵二八之四三有「即逐路隨宜应敌捍御如併兵寇犯一路邻路」十八字,是。

【八】曾布请以牧租钱给之「牧」,阁本作「收」。

【九】或却凭付罗氏鬼主窥图文翰按文义疑「付」当作「附」。

【一○】同共相度「相」原作「臣」,据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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