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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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七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七年四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七十二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七年"壬申,1992"

全文

夏四月癸丑朔,资政殿学士胡宗愈为礼部尚书,龙图阁待制、知永兴军蔡京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

"宗愈、京除命,政目在三月二十八日。 "翰林院学士梁燾言:「元丰侍从可用者多,唯蔡京不可用。

前有除授,燾在言路,尝论之矣。

」或曰:「闻旧帅多滯事,此人有才,要使料理。

」燾曰:「今若用此人,必非成都幸。

」数日命未下,燾適在告,其命遂行。

京至成都,果以轻举妄作。

盗发正昼,烧药市几尽。

后又为万僧会,穷极侈丽,两川骚扰,齐集累日,士女杂乱,恶少髃辈杀人剽夺一日十数处云。

"行状又云:「御史有言,移知永兴。 」按:京在成都府以户书召,行状误也,今不取。 "

甲寅,詔尚书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

左正言姚□言:

先帝表章圣学,用经术取士,诚\欲以大道於变斯文。

然议者以谓师用一家之说,习以成蔽,不能贯通,是以前日明詔,復用诗赋。

此固陛下开广育材之路,求贤取士之深意也。

然臣窃见学者自復诗赋以来,於今五六年,颇有未能工者。

以臣衡论人材,其已学者復之,难成不至如此。

就询其由,良亦有说。

盖今贡举之法,习诗赋者仍试经义,既学者期於必得,则务在兼通,至有司责其俱优,则两难尽善。

何则?业经者直求先王之道,断圣人之心;至於辞赋,雕鐫离析破碎,主以声病为急。

二者不可得全,犹责善视者必有听也。

若用意散漫,则两俱不精;倘能偏长,则必有一短。

又经义一科,行之稍久,壮齿以上,所业已成,一旦销磨,亦甚可惜,而况通经辨道,不犹愈於雕虫?又或闻將来经义举人,所取分数不多,而诗赋兼经者,又皆灭裂,则是经义之名苟存,而六艺之学寖废也。

臣欲望朝廷並立诗赋、经义,各为一科,隨所试人数多少,均为取士之格。

如此则永远可行,而学者专精一艺,易见成就。

惟陛下裁择,天下幸甚。

七年四月二日敕,臣僚上言:「近睹科场限字条制不便,再具论列。

乞今后赋论、策、经义,並不限字数。

今已得旨,策过二分,更不降等,而赋论、经义,未蒙指挥。

」臣之愚虑,以谓圣朝以言取士而禁其多言,未应古义,且非朝廷取士之良法。

凡举人稍以文学自负者,於广场中不自骋其才力,夸示该博,使有以异於觽人,则不能山□斩然见头角,故能文者常患乎太多,此理之常也。

往时,开封举人路授倡为长赋几千言,但为浮辞,不求典要,当时能文者往往效之,得张方平摈斥而其文遂正。

嘉祐初,刘几辈喜为怪僻,得欧阳修革去而其风復雅。

此但系主司之风化耳。

今朝廷立法,不问其文之浇淳,而校其字之多寡。

责其不及,犹有劝惩;禁其多文,殊无义理。

经义之初,士人各务衒其师学,故爭为怪说,以鼓动人听。

就使尚尔,亦在精择考官,仍参定考校法式,使之力省而易考,如汎滥不经之语,自可黜去,使学者知朝廷意在於文之邪正,而不在於字之多寡,不亦善乎!伏望朝廷更赐详酌。

詔赋论过二分並不降等,其经义文理优长者准此。

"此编录册七年四月二日圣旨,今掇取附见。 「策过二分更不降等」,乃从给事范祖禹奏,在六年六月十四日,实录有此,政目无之。 经义犹依前降指挥【一】,范祖禹再封还。 此据祖禹家传,实录无之。 政目七月四日朱光庭封还不限字数文字,实录无之,已附六年六月十四日。 "

金部郎中李杰言:「利州路兴州青阳镇见有铜坑一百余处,旧係西河边防财用司举官招诱收买,又本钱亦是本司计置应副,昨废罢本司,將上件铜场併入陕西转运\司管勾。

自併入后来,將铜价仅减一半,又本钱多不敷足,虽有所举,监官无由办集,采铜之人逐旋散溃,所收渐少,课利日亏。

今相度欲乞每斤量与添钱,多行计置本钱,依旧兼用银绢,於称下堆垛,及比附韶州岑水场例选官,量与酬銟,使设法措置,必有所增。

」詔於利州路常平钱內借钱五万贯充买铜本钱,每斤依本处见买价钱,余並从之。

"新本削去。 "乙卯,左仆射吕大防言:「夜来甘雨,谅□圣虑。

」太皇太后曰:「雨想已霑足。

」大防曰:「臣闻董仲舒曰:『天心仁爱人君,盖欲扶持而全安之。

』今自涉春,旱干滋久,陛下精祈感格,遂致霑足。

得非天意扶持而全安之也?亦在人君至诚\而已。

丙辰,御史中丞郑雍言:「伏见比年稍愆雨雪,上軫圣虑,推经考事,咎在弛缓。

臣窃见元祐二年詔旨,以时雨稍愆,虑尚书六曹有四方牒诉奏讞於上。

或赏罚难明,废置未决,郎官怠於省览,胥吏苟逃期会,过为沮抑,奸诈百端,俾抱冤之人无所赴愬。

此乃圣政仁明,照见今日之弊。

然当时詔旨如此,而官司未有以奉承明詔之意。

臣待罪宪台,尝睹中外臣民,曾经所属及六曹等处词讼,率经年岁,无所予夺。

觽口怨嗟,有伤和气。

以今仁圣在上,而官司弛弊至此,甚无谓也。

臣近尝建明,乞选官鉤索六曹行遣【二】、蠲除弊事、裁立法式等事,未蒙施行。

伏望圣慈察阴阳交泰之由,在天人相与之际,惩革弛弊,肃振纪纲,毋为烦文,责成实效,然后內外百职为官择人,则阴阳调和,休气应矣。

右正言虞策言:「臣恭闻十六日德音,疏理系囚,荡涤圜扉。

此诚\布德修刑之事。

然德音所及,止於帝畿。

以天子推恩而犹有所吝,臣窃恐泽不擌霈,未足以大召天下之和气也。

伏望圣慈推此德音,篃及四海,至於有司一切满责与夫不急烦扰之事,宜速者速,可缓者缓,则庶几民气舒苏,雨泽来应也。

监察御史董敦逸言:「臣闻人君所为天也,故命为天命,官为天官。

谓之天,则人君不可得而私,况人臣乎?作威作福,人君之权;承命而行,人臣之事。

要之是而已。

臣因考班籍,在京若省、台、寺、监之官,在外若郡守、监司之任,內外所授,逸劳不均,歷歷可数。

谓如郎官之类有更数部,丞、簿之类尤多;贵家有补外官或不之任,有未受代或先定差;在外者有易数州,有移数路,有纔牵復已与升迁,有自远官依前入远受差,迟速之不一,待闕远近之相辽。

诗云『或息偃在黙,或不已於行』,岂不然歟!然此岂公朝之事哉?虽祖宗时,在边在庭,亦尝久任。

若竇仪再直禁林,陈恕久居计省,才术功效,绝类离伦,又非滔滔常材之比也。

臣以谓从官而上,不同常员,与夫才效过人,朝廷有所倚藉者,或令久任,或別升迁,一切简拔自从特旨。

其余中外之官,在京者定以考任,虽有恩赏自陈等事,不得过若干任;在外者分远近合入之差,就移牵復之类,以到任月日至闕者,並以先后为名次,则孤寒、势力据状可明,差除之权无所移易,一有定论,皆任至公。

」丁巳,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边事未寧,乞蕃兵五將各添差管押蕃兵使臣二员。

依条令,本將选择諳晓蕃情使臣,申本司审察奏差,候边事息日减罢。

」从之。

"新削,二月己巳可考。 "

戊午,詔南北外两丞司管下河埽,今后令河北、京西转运\使、副、判官,府界提点,各分认地界至,內河北於衔內带兼管勾南北外都水公事。

詔永兴军权驻泊京东第三將权戍涇原路【三】。

以经略司言西贼\於镇戎、德顺军出没,乞增兵故也。

睦州言:「青溪县百姓宋安世九代一门,伏望旌銟,以风四方。

」詔赐米绢各五十石、匹。

"三事並系己未,嫌与立后事相间,移见今戊午。 "初,三省、枢密院进呈太史局勘婚文字,吕大防曰:「男女年命卦变得生气,则百事俱不避。

只如仁宗戌生,光献辰生,辰戌相冲,亦变卦得生气。

」太皇太后曰:「国家不比常人家,长道不勘婚则便已,內间谁敢担当?公等执政敢担当否?」大防又曰:「虽云勘婚,先须门阀,於门阀中勘乃可。

」王巖叟曰:「不取於勋德之家,无以服人心。

」大防因及陈子城事。

太皇太后曰:「仁皇圣明,御药阎安具知子细。

其父士良当时正亲近,一日,仁皇曰:『汝何不贺我?』士良曰:『贺何事?』曰:『贺我选得皇后。

』士良曰:『谁家?』曰:『陈子城家。

』士良曰:『子城官职乃奴隶也,富民用钱买之。

」仁皇遽曰:『几乎错了。

』明日以语吕夷简,夷简贺圣明。

人言吕夷简先言,非也,乃仁皇说与,圣明如此。

」大防及巖叟皆曰:「愿陛下体此意。

」太皇太后曰:「一事甚悔。

前日乃往问帽子田家,见说是家凡十县主,每五千贯买一箇,国家寧要汝钱也?是何门当户敌?」韩忠彦及巖叟皆曰:「人臣家亦求门户,不可不谨。

」大防曰:「太史局皆小人。

若不取门阀,却恐此等人家计会,妄合年命,亦宜防之。

」太皇太后曰:「太皇太后与英宗不曾勘婚,然仁皇於三命六壬皆通晓。

」觽曰:「此岂偶然。

」太皇太后言仁宗通晓三命六壬,意谓仁皇亦自与英宗勘婚也。

他日,大防又曰:「不知陛下以门阀为主耶?勘婚为主耶?」太皇太后曰:「要门阀,亦要勘婚。

」大防等皆言:「如此但恐难得耳。

」久之,二月乙卯,太皇太后始宣諭云:「近选得九家十女,惟孟家女最可,但长三岁,然顏殊未及。

」巖叟曰:「不知是正出否?」应曰:「王广渊女嫁孟在生此女。

」大防等因言:「只恐为勘婚又难成就。

」太皇太后曰:「今台官郑雍、杨畏,諫官虞策、姚□总有文字,乞不用阴阳之说,亦欲与公等评驳,更不勘婚如何?」皆赞美。

大防因言祖宗以来俱未尝勘婚,太皇太后纳其言。

三省退,枢密院再奏事。

巖叟又言:「自古圣人不取阴阳小说,陛下今放得下此事,深为得体。

」太皇太后又曰:「台諫文字未尝令皇帝看也。

」巖叟曰:「此事只合断在太皇太后。

」乃宣諭令同三省进入文字。

巖叟谓大防曰:「太皇太后要文字当不止为保明孟家,实要取外议以破勘婚之说耳。

」大防即草奏曰:「奉圣諭,选纳皇后更不勘婚。

」巖叟曰:「如此则不勘婚出圣意,更安用大臣文字?须见议出於觽,乃合圣意。

」苏辙亦以为然,遂於「选纳皇后」字下,添入「今来觽说」四字,及添入「臣等累尝奏,阴阳拘忌亦宜简略」。

后两日遂进呈纳后不当勘婚,并孟家考察选召札子。

枢密院再对,太皇太后问忠彦等亦闻孟家子细否?对曰:「孟在善人小官,门户静,別无事。

」又宣諭曰:「不欲选於贵戚家,政恐其骄,骄即难教。

」忠彦曰:「如孟在等人家自应不骄,亦须易教。

不在富贵中生,则必谨畏。

」太皇太后曰:「然。

」时二月乙卯也。

"二月二日乙卯。 "及是月甲寅,太皇太后又宣諭:「孟家女入內能执妇礼,可降制立为皇后。

」大防奏曰:「当择日。

」应曰:「今日明日皆好,只就明日降制。

」王巖叟曰:「太皇太后宜降一手书付学士院,庶於事体为顺。

」从之。

又语及赐予后家故事,大防曰:「汉时赐予厚。

」应曰:「汉时远,且说唐时。

」大防曰:「唐时不见。

」又问本朝,大防曰:「有之。

但都无文字,必是出於內库。

若不赐予,必作债。

」应曰:「曹琮向日还债极多。

」琮,光献叔父也。

退聚都堂,召范百禄、梁燾,諭以今日降手书及於制中,要见奉母命之意,又令国史院检孟元传送学士院。

乃擬手书草□进入。

初欲就丙辰降手书,以皇帝本命,遂改用戊午。

手书曰:「吾近以皇帝年长,中宫未建,歷选诸臣之家,参求贤德。

故马军都虞候、赠太尉孟元孙女,阀阅之后,以礼自持,天姿端靖,雅合法相,宜立为皇后。

付学士院降制施行,其他典礼並依已降指挥。

」"不勘婚事,实录略载於六年八月二日,今取王巖叟系年录刪润编入,可见朝廷议论之难,非一二日而成也。 吕大防言仁宗不勘婚及陈子城事、太皇太后悔问田家事,皆在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大防又言要门阀并要勘婚恐难得,在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宣諭得孟氏女及大防等议更不勘婚,在七年二月二日。 宣諭立后在四月初二日。 今並书於四月二日,惟始得孟氏女宣諭仍著其月日。 "

己未,內出制书,立故马军都虞候、眉州防御使、赠太尉孟元孙女为皇后,仍令所司择日册命。

"玉牒云:「上春秋盛,未议纳后者久之。 由奸臣擅政,惧其復辟故也。 中外汹汹,因臣僚屡有言,乃始播告中外立焉。 」玉牒不知谁撰,必邪党也。 附见,当考。 "翰林学士梁燾言:「臣今月六日当制,恭承太皇太后手詔立皇后。

伏惟陛下为皇帝留神选纳淑哲,踰年方始中选,其於安国家之功益崇矣。

朝廷庆事,天下幸甚。

臣敢为两宫之贺,因得以献所当言者四事:朝廷奉陛下詔旨,讲求迎纳皇后典礼甚备,诚\一代盛事。

所当次第施行,不宜少损,使天下明知国家敬重大昏之礼,垂法万世。

此一也。

陛下既为皇帝得贤助於內,又常多进正人,辅佐圣德於外。

正人多则政事纯一,政事纯一则朝廷安静,奸邪自消,可以终无忧悔矣。

此二也。

俟庆事已成,內中合有推恩之人,宜出自圣意,早赐处分,不须更待臣下奏请。

贵恩德上归,所不可缓。

此三也。

今来有大庆事,上下人心所共欣仰,宜有恩霈,以慰髃情。

乞面諭大臣,商量特与指挥,不可全无,亦不可至薄。

此四也。

四者皆关於今日急务,可济中外懽心,简而易行,足广圣德,望深留宸念。

」贴黄:「臣昨日欲面对此等事,既不得面对,区区孤忠,必欲自达,故輒见於文字,上彻圣听,伏望采察。

」又言:「所谓恩霈者,天下刑狱恐有冤滥,远方之人可以篃为德音,在京诸军必有覬望,可与等第特支。

此为费不多,为惠至广,足以召集和气,慰悦觽志。

其特支必须支给,其等第乞令大臣参酌,其钱恐户部不易遽办,亦乞详酌指挥,伏望断自圣意处分。

」又言:「皇后淑德贤行固已早成,更望太皇太后陛下出於圣意,谨选□和、有识无忌、老成晓事之人,左右辅佐。

仰惟圣虑深远,已必有处分,臣妄意及此。

」"燾又上疏乞还政,附五月末纳皇后后。 "

甲子,詔:「皇后六礼: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摄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枢密院事韩忠彦摄司徒,副之。

尚书左丞苏颂摄太尉,充发册使;签书枢密院事王巖叟摄司徒,副之。

尚书右丞苏辙摄太尉【四】,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摄大宗正卿,副之。

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摄太尉,充纳成使;翰林学士范百禄摄宗正卿,副之。

吏部尚书王存摄太尉,充纳吉使;权户部尚书刘奉世摄宗正卿,副之。

翰林学士梁燾摄太尉,充纳采、问名使;御史中丞郑雍摄宗正卿,副之。

吏部言:「欲应奏举职官知县、县令依常调;本资序係判、司、簿、尉人差充诸州教授,愿满四考者听。

」从之。

秦凤路经略司言:「准朝旨增修陇阳、达罕、吹藏堡。

今方农事之际,又去秋灾伤,蕃汉弓箭手闕乏,兼对境贼\马啸聚,且须专治御备之计,欲候来春兴工。

」从之。

范育言:「阿里骨差遵博斯吉齎到蕃字来乞陇逋了安。

昨擒鬼章同时获首领十人,赏畼门等四人已病死,心牟温鸡、东畼鸡二人已得朝旨赐阿里骨,余四人,內陇逋了安在岷州包顺处羈管。

今阿里骨词意恭顺,其陇逋了安虽羈縻在汉,於国无补,欲依阿里骨所乞遣还。

」从之。

丙寅,詔:「河东、陕西诸路帅府敢勇一百人为额。

募有户籍行止,年二十以上,壮勇堪任使唤,稍识字,不曾犯徒,武艺中格人收补。

专隶经略司。

」"新无。 "

殿中侍御史□立礼言:「臣近见丁忧服闋人程颐除授直祕阁、权判西京国子监,以其进职无名,曾具状论列,未蒙施行。

今来窃见颐上表辞免,观其辞语,略不引咎自讼,乃敢要君,乞归田里。

人臣很愎,公然肆无忌惮,未见有如此者。

按颐素履非正,狂妄躁进,言其內行,则娶甥以为妻,论其沽名,则素隱而行怪。

以游说为事业,以捭闔为功能,邪说诡辞,足以乱政。

兼颐昨以罪谴謫,曾未满秩,即丁父忧,朝廷因其除服免丧,躐进儒馆之职,可谓异恩。

既上章求避,不自以宠渥逾分,恳辞优命,而乃望望不足,自欲归就田里。

夫人臣进退,固有大义,苟无意禄仕,自当求致王事,以礼而去,未闻去就轻率,敢尔要君。

苟不明正典刑,何以惩戒在位?」"三月二十二日,立礼初言,今再言。 五月四日,董敦逸言。 "

丁卯,詔宗室、外戚、臣僚之家,违犯酒禁如累及三次,並勾收槽杖。

"新无。 "

己巳,太常寺言:「將来皇后纳采前择日告天地,册礼前一日告宗庙。

检会景祐元年立皇后故事,行册礼前择日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诸陵,今参详欲並於行册礼前一日差官奏告。

」从之。

户部状:「准都省批送下白札子,臣僚上言:『伏谓救荒犹救病也。

正灾伤时,犹病正作,救死而已。

灾伤之后,犹病新除,未可忽也,正须扶养以就安耳。

饥疫之年,乡村人户迫於朝夕,往往逃移。

但缘逃移既多,或邻人亦自逃移,遂无当时耆邻申报,或官司亦未暇一一检覆了当,及至归业,官司便以不经申报检覆,不肯依归业放税施行。

缘此等人户实是逃移归业,朝廷有放税优恤之法,而泽不下究。

伏望圣慈矜悯,特出厚恩,许依归业放税条贯施行。

』本部今契勘缘已有归业条贯,勘当欲乞下诸路依条施行。

尚书省勘会上件逃移人户,盖为诸县官避免批罚,及转运\司存惜税额,致不依条检覆。

」詔依所乞。

"旧录云,尚书省言:「灾伤人户逃移,但缘逃移后或邻人亦自逃移,遂无当时耆邻申报,或官司亦未暇一一检覆,及至归业,官司便以不经申报检覆,不肯依归业放税条施行,遂使放税优恤之法,泽不下流。 望许依归业放税条。 」从之。 或只用旧录亦足也。 "庚午,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孟在为崇仪使、荣州刺史。

"政目十八日孟在正任,实录乃是遥刺,当考。 "左司员外郎宇文昌龄为太常少卿。

辛未,礼部言:「將来纳皇后,文武百僚係婚礼依典礼不贺,所有册礼依景祐元年故事,拜表称贺。

寻会到太常寺治平元年立皇后,文武百官並诣东上閤门拜表贺皇帝,又诣內东门拜表贺太皇太后、皇太后讫,於內东门上牋贺皇后,欲依上件礼例施行。

又参拜皇太妃,欲乞比附皇后礼例上牋称贺。

」从之。

癸酉,宝文阁直学士、中大夫、兵部侍郎李之纯降授左中散大夫,知开封府日廨宇火故也。

"政目云:「断开封遗火官吏。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推究遗火,及是断也。 "

甲戌,三省言:「诸路考察县令课绩等第者,本条未有限定人数。

今以一路所管县多寡为则,委知州、通判考察。

课绩以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以狱讼无冤、催科不扰、税赋別无失陷、宣敕条贯、案帐簿书齐整、差役均平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野无旷土,水利兴修、民赖其用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賑恤穷困【五】、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

仍通取善最,分为三等,七事为上,五事为中,余为下。

限次月申监司类聚,每半年一次,同行审覆,若有能否尤著者,別为优劣。

上半年限八月,下半年限次年二月,具事状保明以闻。

知州除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及三京留守、安抚使、鈐辖不考察外,其余並委监司依此考察。

以上並令吏部开析等第申尚书省。

即知州、通判到任未满一月,监司未满两月者,並展一月。

其知州、县令在任不及一年罢任者,更不考察。

」从之。

"旧录、新录於四年八月五日壬寅,並载吏部言考课四善、三最等法,又於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甲戌皆重载之,但详略稍不同。 今就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甲戌具书削,四年八月五日壬寅所载不入。 政目二十二日云范纯礼刑侍,实录无之。 按纯礼六年五月自给中为刑侍,七年六月乃自刑侍改吏侍,不知政目何故云尔,当考。 "

丙子,右正言虞策言:「臣伏睹吏部见有合引见改官者二百余人,及知县闕稍多。

臣伏谓上件人须二年以上闲居,伺候引见,及至改官,授得差遣,并待闕又须一二年以上。

既各是举主足,才行政事必有可观。

堪以任使之人,宜及时甄用,令宣力四方,惠养百姓,不应使四年五年间仅同闲废。

兼小官罢俸,闲居日久,贫乏殆甚,恐非所以养廉。

臣伏闻祖宗朝有併甲指挥,当时极以为便,欲望圣慈特降睿旨,下有司检会施行,以便一时。

」策又言:「人受天地之和气以生者也,一失其和,疾癘兴焉,死生系之。

神农区辨百物,黄帝有內、外诸经,周官有医师、疾医、疡医之官,掌万民疾病。

盖养人之事,凡可以致力者,圣王未尝不为之留意也。

恭惟祖宗已来,广裒方论,颁之天下。

嘉祐詔书復开元故事,郡置医生,熙寧已来,县亦如之。

然郡县奉行未称詔旨,有医生之名,无医生之实,讲授无所,传习未闻。

今要藩大郡或罕良医,偏州下邑,遐方远俗,死生之命委之巫祝。

纵有医者,莫非强名,一切穿凿,无所师法,夭枉之苦,何可胜言?臣谓宜申敕天下州、府、军、监,访采精於医术,觽所推服,堪以教授者,为之辟官舍,置医学,命以教授,资给之类稍优异之,凡愿学者皆许就学焉。

此亦先王以五福锡庶民,使之康寧寿考之事也。

丁丑,大理寺言:「伏睹五月十六日纳后,文臣承务郎、使臣殿直以上並赴陪位。

大理评事虽有选人补充者,缘据杂压,评事□位在通直郎之上,欲乞特降指挥,並许陪位。

庶使凡任职事官之人,皆得伸臣子之礼,及预观仪物之盛。

」从之。

其选人充在京职事,於杂压在承务郎之上者亦准此。

太常寺言:「將来纳后,临轩命使册后,前一日,礼部进册宝入內,及本日自內中奉出,至文德殿后阁並行第应奉。

皇后行第受册礼,合差銽册宝并法物等主当內侍二人,前一日於內东门交割入进。

至行礼日,早降出赴文德殿后逐阁讫,却赴皇后行第,同主当內臣交割应奉行礼,管勾供赴本殿。

又行第皇后受册宝礼讫,其皇后赴內,銽擎宝册人缘经由殿庭,合差輦官四十二人。

」並从之。

太常寺言:「检准近降六礼仪注,进重翟车,內仆令一人在左,內仆丞一人在右,各书令史二人步从。

內謁者监四人、给事一人、內常侍二人,已上分左右。

內謁者监以后,各內给使一人步从。

內给使一百二十人分左右单行,后尽宫人车。

內寺伯二人、领寺人六人分左右夹重翟车。

」从之。

戊寅,天平军节度判官常立为陈州教授。

立初领崇文院校书,及官制行,循一资罢,踰十年乃有是命。

"政目二十六日事,荐者当考。 熙寧八年十月十九日校书,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循一资罢,绍圣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己卯立责。 "

己卯,陕西转运\司言:「商、虢州有人户告发铜窟,见今差官检踏烹烧,亦有旧铜。

今相度欲將虢州新兴铜窟烧到铜货并旧铜,就便般赴陕西应副铸钱外;有兴州铜,若般赴陕府地里遥远,枉费龏乘,欲將兴州铜只就近般赴永兴军钱监鼓铸钱宝。

」从之。

"新无。 苏軾八月五日乞罢税务岁终赏格奏状云:「今年四月二十七日敕,废罢诸路人户买扑土产税场。 」此事当考。 此月二十七日初废江南路土产税场,十月七日乃并诸路,当考核別修。 "

是月,三省、枢密院同奏:「册皇后故事,在京诸军各有小特支,依端午例。

」吕大防曰:「景祐元年册光献时,为明肃丧未除,皇帝不曾临朝发册。

今既临朝,欲与大特支。

」太皇太后曰:「依冬至例。

」大防曰:「当如此。

」又曰:「欲并在外禁军、厢军皆与,禁军五百,厢军三百。

」大防曰:「比太皇太后受册时宜略有等差。

」同列皆以为难。

又曰:「且要均溥。

」觽曰:「候商量,再进呈。

」復曰:「公等且熟议之。

」既退,大防具出天下禁军、厢军人数,禁军五十五万余人,约支三十余万緡,厢军二十余万人【六】,约支七万緡。

巖叟曰:「钱虽不多,事体甚大。

圣意令执政熟议,盍尽事理开陈。

」大防曰:「昨者圣意亦谓钱不多,待用右曹钱、禁军封桩钱、上供钱等似不费力。

」巖叟曰:「朝廷纵不惜钱,须惜礼。

」大防曰:「礼亦临时施宜。

」巖叟曰:「无故事,且踰光献,又与太皇太后等,此皆所系甚大。

」大防不答。

苏辙谓大防曰:「要须以不支为主,不得已方別商量,岂可便承当?前人不足,吾儕笑之,岂可却令人笑也!」大防默然。

巖叟退谓韩忠彦曰:「此大事便承当得稳便否?不知何事大臣合理会。

」忠彦曰:「后日且当以非故事,踰光献对太皇太后开陈。

」巖叟曰:「甚善。

」后两日,大防谓同列曰:「检得四例:天圣二年明肃受册,內外特支;景祐元年册光献,在京特支;熙寧二年光献及太皇太后、皇太后受册,只执仗人特支;元祐二年太皇太后受册,內外特支。

」意亦从巖叟等所议也。

及进呈,太皇太后曰:「不为受册,为纳后耳。

」大防曰:「景祐乃纳后例也。

」巖叟曰:「若內外皆有,即是母后例。

当惜事体。

」太皇太后曰:「此无它意,第恐渠辈觖望。

」巖叟曰:「外人不望。

今咫尺郊礼,只望此,若分外与,今后却生侥倖。

」应曰:「如此则已。

」大防曰:「或过后三两日別作名目,减数略与之。

」忠彦及巖叟皆曰:「如此又无名。

」大防曰:「边上戍兵不易,宜略与之。

」太皇太后曰:「要是无名。

」遂已。

"王巖叟系年录:「三月二十七日,吕大防检录景祐元年十一月三日册皇后特支在京诸军,遂与三母后家转官事,欲进呈。 四月二十六日,三省、枢密院同奏,乞依端午例小特支。 二十七日,巖叟等与大防爭议。 五月二日,又同奏,遂不行。 」今附见四月末。 政目五月初四日纳后特支依冬至例,与此不同,当考详。 "初,太皇太后因辅臣进呈景祐特支故事,遂问:「当时丧娶,大臣不言,何也?神宗亦尝问此,不知何故。

今臣庶家亦自不肯如此耳!」吕大防等皆不知所对。

已而枢密院再奏事,王巖叟乃具对以所闻於韩琦者。

太皇太后笑曰:「固疑其必有以也。

」韩忠彦曰:「应是恐妃嬪中有骤进者。

」太皇太后曰:「此等寧识君臣事体?」巖叟曰:「须正后则事体自正。

」太皇太后曰:「亦尝詔皇帝,选得贤后,有內助之功,此非细事。

」巖叟曰:「內助则赖贤后,其如正家须在皇帝。

圣人言正家而天下定,要当谨之於始。

」太皇太后即顾谓上曰:「正家须在皇帝。

」如是者再。

巖叟退,取歷代皇后事跡可以为法者,编成一书,名曰中宫懿范,上之。

"巖叟进中宫懿范,实录在四月初十日,今移附月末。 "礼部侍郎兼侍讲范祖禹言:「臣伏见王存端方厚重,素有人望,前已执政,若使之进读,足以重经筵之选。

苏軾文章为天下第一,其名亚於司马光,但忌嫉者多,此在陛下主张而用之耳。

赵彦若父师民以经行淳懿,久侍仁宗书筵。

彦若德性类其先人,博学多闻,详练故事,去年为其子得罪,其事可谅,非有大过,不可久弃。

郑雍自为中书舍人,臣尝言其可备劝读,自居言职,风望愈高。

今讲读官有闕【七】,此四人者,实允觽论。

程颐本末,別具论列。

孔武仲学问该洽,讲说明白。

仁宗时贾昌朝、曾公亮皆以知制誥兼讲职,今武仲若以中书舍人兼职,自如故事。

吕希哲是司空公著之子,公著尝言此子不欺闇室。

其人经术履行,识者皆谓可备劝讲,今已五十四岁。

但希哲是臣妻兄,故臣久不敢称荐,今將去朝廷,窃谓言之可以无嫌,更乞陛下询问大臣,参考其人。

吕大临是大防之弟,修身好学,行如古人,臣虽不熟识,然知之甚久,以宰相之弟,故不敢言。

陛下素知臣不附执政,又臣已乞外任,故不自疑,望陛下记其姓名,以备他日选用。

□师仁自为布衣,以行谊称於士大夫,元祐初,朝廷特召为学官,觽论皆谓师仁宜入侍经筵。

臣前后已三荐师仁,更乞采於觽论。

又奏:「臣伏见元祐之初,陛下召程颐对便殿,自布衣除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天下之士皆谓得人,虽真宗之待种放亦不过此也。

孔子曰:『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夫举一人而天下莫不归心者,何哉?为善於幽隱者,知其必不废也。

陛下用颐,实为希阔之美事,纔及岁余,即以人言罢之。

颐之经术行谊,天下共知,司马光、吕公著与颐相知二十余年,然后举之。

此二人者,非为欺罔以误圣听也。

颐在经筵,切望皇帝陛下进学,故其讲说,语常繁多。

颐,草茅之人,一旦入朝与人相接,不为关防,未习朝廷事体,迂簄则固有之;而谓颐欲以故旧倾大臣,以意气役台諫,其言皆诬罔非实也。

盖当时台諫官王巖叟、朱光庭、贾易,皆素推服颐之经行,故不知者指为颐党。

颐,匹夫也,有何权势动人,而能倾大臣,役台諫?自古处士入朝,无不被谤毁。

盖处士本不求仕进,能轻富贵,公卿大夫自以己不能如此,故无不称重,將谓处士入朝,必有过人之能,致太平之术,故其责望常重,至於不贤者则直以处士为矫诈,为沽激,为钓名。

又处士多不次得美官,故其憎疾常多。

夫以贤者责望之重,不贤者憎嫉之多,是以处士入朝,未尝无谤毁也。

陛下谨择经筵之官,如颐之贤,乃足以辅导圣学,至如臣辈叨辅讲职,实非敢望颐也。

臣久欲为颐一言,怀之累年,犹豫不决,累使颐受诬罔之谤於公正之朝,臣每思之,不无恨也!今臣已乞去职,若復召颐劝讲,必有补圣明,臣虽终老在外,无所憾矣。

」时祖禹屡请知梓州,执政擬从其请,进龙图阁待制。

太皇太后曰:「皇帝未欲令去,且为皇帝留之。

」执政諭旨,祖禹乃不敢復请。

注释

【一】经义犹依前降指挥「指」上原衍「旨」字,据阁本刪。

【二】乞选官鉤索六曹行遣「索」原作「素」,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涇原路「涇」原作「经」,据阁本改。

【四】尚书右丞苏辙摄太尉「右」原作「左」,据宋史卷二四三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传、卷三三九苏軾传改。

【五】賑恤穷困「賑」原作「账」,据宋会要职官五九之一一、宋史卷一六○选举志改。

【六】厢军二十余万人「二」原作「三」,据阁本改。

【七】今讲读官有闕「讲」字原脱,据宋史全文卷一三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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