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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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五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四月丁亥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五十五

帝号 宋神宗【一】

年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文

四月丁亥,太皇太后曾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冀王琼追封汉王,曾祖母赠冀国太夫人李氏赠汉国太夫人,赠冀国太夫人李氏赠雍国太夫人。

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王继勋追封豫王,祖母赠越国太夫人康氏赠豫国太夫人,郭氏赠□国太夫人,王氏赠冀国太夫人;父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遵甫追封□王,母赠鲁国太夫人曹氏赠□国太夫人。

皇太后曾祖故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国公敏中追封文安郡王,曾祖母赠□国太夫人梁氏赠唐国太夫人,张氏赠荆国太夫人,宋氏赠楚国太夫人,王氏赠越国太夫人;祖故任驾部员外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卫国公傅亮追封韩国公,祖母赠魏国太夫人□氏赠韩国太夫人;父故任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內郡王经追封益王,母赠鲁国太夫人李氏赠秦国太夫人,张氏赠□国太夫人。

中书省言,登极赦书並今月八日朝旨,民户欠去年夏税租【二】,及元丰六年已前税租积欠,并缘纳钱物倚阁税等,乞並特除放。

从之。

詔:「诸民户欠元丰七年已前常平、免役息钱,各特减放五分。

买扑场务、佃赁田宅空地出限当罚钱,调春夫河防、急夫开修京城壕及兴水利夫罚钱,役人误给工食钱,亦並除放。

」又詔:「遣鄜延路第一副將李浦,专捕陕西、京西路军贼\王冲。

仍令选募胆勇兵员三五百人,每五十人,许不拘常制,抽差武勇使臣一名部押,不以远近袭逐。

每三日一具捉杀次第,急传以闻。

其捕盗官及已差任青等,並听浦指挥,如有怯懦、逗留、畏避,仰浦选使臣代之,仍牒所属劾奏,当议重行处断。

李浦给中等支赐,并所差使臣,並给驛券递马。

兵员给口券外,兵级人给钱一千,人员人给钱二千;日支食钱五十,人员以次增给之。

其器甲,於所在选借。

」"六月十七日获冲。 "

詔知邵州关□选一官,以□招纳芙蓉、石驛、浮城、界溪等处人户归化及临口等处筑寨铺有劳故也。

又詔□所保明乞推恩人係优等者,各与选一官,余减年磨勘及支赐有差。

詔诚\州天村、大由所建寨堡,各以地名为额。

从知诚\州周士隆之请也。

戊子,尚书省言:「诸处获盗,有已经杀人、强奸及元犯强盗贷命断配之人,再犯捕获,有司以事发涉疑,例用知人欲告或按问自首减免法。

且律文知人欲告及按问欲举自首之类,减等断遣者,为其情非巨蠹,有改过自新之心,故行□贷。

今以上情理与余犯不同,难以一例减等。

欲乞请:强盗已杀人,并强奸或元犯强盗贷命,若持仗三人以上,知人欲告、按问欲举而自首,及因人首告应减者,並不在减等之例。

」从之。

"旧录云:先是,熙寧初,王安石引知人欲告减等律无「巨蠹不减」之文,与司马光爭议久之,其后卒从安石议,全贷者觽。 至是,奸臣欺罔改焉。 新录辩曰:臣下各以所见为朝廷议法耳,非欺罔也。 「先是熙寧」至「欺罔改焉」五十字並刪去。 明年二月末范纯仁奏,当考。 "

己丑,三省枢密院言:续討论垂帘故事仪注,应合告谢臣僚,並垂帘曰引,依閤门见行仪令。

从之。

雍王顥、曹王頵上表辞赞拜不名,五日一朝见於內中,如见大长公主之仪。

詔不允。

庚寅,尚书省奏:「刑部言:『今年正月九日赦书,敘法未復旧官者,满三期听一敘。

即已得正官者【三】,每敘转官【四】。

如选人到銓日及年限【五】,即更与敘用。

按选人常敘,如未復旧资,须一任,回到吏部日及年限,方许再敘。

今非次赦恩,特理三期,欲不以到部为限,並与併敘【六】,內见任人,据所敘官资与寄理,仍支所敘官俸。

』」从之。

供备库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文貽庆为奉议郎、都官员外郎。

"貽庆,彦博第二子。 "

司马光上疏曰:

臣窃见先帝聪明睿智,励精求治,思用贤辅,以致太平,委而任之,言行计从,人莫能间。

虽周成王之任周公,齐桓公之任管仲,燕昭王之任乐毅,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能及。

斯不世出之英主,旷千载而难逢者也。

不幸所委之人,於人情物理多不通晓,不足以仰副圣志。

又足己自是,谓古今之人皆莫己如,不知择祖宗之令典,合天下之嘉谋\,以启迪清衷,佐佑鸿业,而多以己意轻改旧章,谓之新法。

其人意所欲为,人主不能夺,天下莫能移。

与之同者援引登青云,与之异者摈斥沈沟壑,专欲遂其很心,不顾国家大体。

人之常情,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於是搢绅士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务为奇巧,舍是取非,兴害除利。

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

作青苗、免役、市易、赊贷等法,以聚敛相尚,以苛刻相驱,生此厉阶,迄今为梗。

又有边鄙之臣,行险徼幸,大言面欺,轻动干戈,妄扰蛮夷。

夫兵者,国之大事,废兴存亡,於是乎在。

而其人苟营一身之官赏,不顾百姓之死亡、国家之利病,轻虑浅\谋\,发於造次。

御军无法,仅同儿戏;深入敌境,坐守孤城,粮运\既竭,狼狈奔溃。

筑塞极边,功犹未毕,轻敌不备,闔城涂地。

使兵夫数十万,暴骸於旷野;资仗巨亿,弃损於异域。

又有生事之臣,欲乘时干进,建议置保甲、户马、保马,以资武备。

变茶、盐、铁冶等法,增家业侵街商税等钱,以供军须。

遂使九土之民,失业困穷,如在汤火。

此皆髃臣躁於进取,惑误先帝,使利归於身,怨归於上,非先帝之本志也。

臣荷先帝大恩,常思报效,向在朝廷之时,屡言新法非便,触忤权贵,冒犯觽怒,爭辩非一。

先帝怜其孤忠,不以为罪,仍蒙宠擢,寘之枢廷。

臣以所言未行,力辞不受。

臣非恶富贵而好贫贱,正欲感寤先帝,知臣为国不为身,庶几采纳狂瞽,使百姓获安,基扃永固而已。

既又自乞□官,退伏閭里,虽身处于外,区区之心,晨夕寤寐,何尝不在先帝之左右。

所以不敢自赴闕廷如此之久者,亦犹辞枢廷之志也。

熙寧七年,歷时不雨,先帝遇灾而惧,深自刻责,诞布詔书,广开言路。

臣当是时,不胜踊跃,极有开陈。

而建议之臣,知所立之法不合觽心,天下之人必尽指其非,恐先帝觉寤,而己受误国之罪,伏欺罔之刑,乃劝先帝继下詔书,言新法已行,必不可动。

臣之所言,正为新法,若不可动,臣尚何言?自是闭口,不敢復预朝廷论议十有一年矣。

然每睹生民之愁怨,忧社稷之阽危,於中夜之间【七】,一念及此,未尝不失声拊心也。

葵藿之志,犹望先帝一赐召对,访以外事,得吐心极言,退就斧鉞,死无所憾。

不意上天降祸,先帝升遐,臣之寸诚\,无由披露,郁抑愤懣,自谓终天。

及奔丧至京,乃蒙太皇太后陛下特降中使,访以得失【八】,是臣积年之志一朝获伸,感激悲涕,不知所从。

顾天下事务至多,臣思虑未熟,不敢轻有条对,但乞下詔,使吏民皆得实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

既而闻有旨罢修城役夫,撤詗逻之卒,止御前造作,京城之人,已自欢跃。

及臣归西京之后,继闻斥退近习之无状者,戒飭有司奉法失当、过为烦扰者,罢物货等场及民所养户马,又□保马年限,四方之人,无不鼓舞!圣德传布,一日千里,颂叹之声,如出一口,溢于四表。

乃知太皇太后陛下深居禁闥,皇帝陛下虽富於春秋,天下之事,靡不周知,民间觽情,久在圣度,四海髃生,可谓幸甚!凡臣所欲言者【九】,陛下略已行之,臣稽慢之罪,实负万死!夫为政在顺民心,苟民之所欲者与之,所恶者去之,如决水於高原之上,以注川谷,无不行者。

苟或不然,如逆阪走丸,虽竭力以进之,其復走而下可必也。

今新法之弊,天下之人,无贵贱愚智皆知之,是以陛下微有所改,而远近皆相贺也。

然尚有病民伤国,有害无益者,如保甲、免役钱、將官三事,皆当今之急务,釐革所宜先者。

臣今別具状奏闻,伏愿决自圣志,早赐施行。

议者必曰:「孔子称:『孟庄子之孝,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又曰:『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

』」彼谓无害於民、无损於国者,不必以己意遽改之耳。

必若病民伤国,岂可坐视而不改哉?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者,事有蛊敝而治之也。

干父之蛊,跡似相违,意则在於承继其业,成父之美也。

又曰:「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裕者,益饶之名也【一○】。

若不忍违异,益父之过,往而不返,未为得宜也。

昔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一一】,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笞者始得全。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天下困弊,盗贼\髃起;昭帝用贤良文学之议而罢之,后世称明。

唐代宗纵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悉禁止罢遣之,时人望致太平。

德宗晚年有宫市,五坊小儿暴横为民患,盐铁月进羡余;顺宗即位,皆罢之,中外大悦。

是皆改父之政而当者,人谁非之哉?况先帝之志本欲求治,而髃下干进者,竞以私意纷更祖宗旧法,致天下籍籍如此,皆髃臣之罪,非先帝之过也。

为今之计,莫若择新法之便民益国者存之,病民伤国者悉去之。

使天下晓然知朝廷子爱黎庶之志,吏之苛刻者必变而为忠厚,民之离怨者必变而为亲誉,德业光荣,福祚无穷,岂不盛哉?夫天子之孝【一二】,在於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儻措置如此,欢心孰大焉?事亲孰备焉?不然,今幅员之內,所在嗷嗷,有倒垂之急,延颈倾耳,以俟改法,庶得苏息。

若朝廷不以为意,日復一日,万一遇千里之蝗旱【一三】,公私匱竭,无以相救,失业之民,蜂起为盗,安知无奸雄乘之而动,则国家有累卵之危。

申屠刚曰:「未至豫言,固常为虚,及其已至,又无所及。

」朝廷当此之际,解兆民倒垂之急,救国家累卵之危,岂暇必俟三年然后改之哉!况今军国之事,太皇太后陛下权同行处分,是乃母改子之政,非子改父之道也,何惮而不为哉?惟圣明裁察!其乞罢保甲曰:臣窃以兵出民间,虽云古法,然古者八百家纔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不妨稼穡。

自上世相承,习以为常,民不惊扰。

自两司马以上,皆选贤士大夫为之,无侵渔之患,故卒乘辑睦,动则有功。

今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以为保甲,皆授以弓弩,教之以战陈,是农民半为兵也。

三四年来,又令河北、河东、陕西置都教场,无问四时,每五日一教。

特置使者比监司,专切提举,州、县不得关预。

每一丁教阅,一丁供送,虽云五日,而保正长以泥堋除草为名,日聚教场,得赂则纵之,不则留之,是三路耕耘收获稼穡之业,几尽废也。

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坏,戍守战攻,尽募长征兵士,民间何尝习兵?夫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国家承平百有余年,四夷顺服,戴白之老不识兵革,一旦畎亩之人,忽皆戎服执兵,奔驱满野,见者孰不惊骇?耆旧叹息,以为不祥。

事既草创,调发无法,比户骚扰,不遗一家。

又巡检、指使,按行乡村,往来如织;保正、保长,依倚弄权,坐索供给,多责赂遗,少不副意,妄加鞭挞,蚕食行伍【一四】,不知纪极。

中下之民,罄家所有,侵肌削骨,无以供亿,愁苦困弊,靡所投诉,流移四方,襁属盈路。

又朝廷时遣使者篃行按阅,所至犒设赏賚,靡费金帛,以巨万计。

此皆鞭挞平民銖两丈尺而敛之,一旦用之如粪土。

而乡村之民,但苦劳役,不感恩泽。

臣不知设保甲於农民之劳既如彼,国家之费又如此,终將何所用哉?若使之捕盗贼\、卫乡里,则何必如此之多?若使之戍边境、征敌国,则彼国之民,以骑射为业,以攻战为俗,自幼及长,更无他务;中国之民,生长太平,服田力穡,虽復授以兵械,教之击刺,在教场之中,坐作进退,有似严整,必若使之与敌人相遇,填然鼓之【一五】,鸣鏑始交,其奔北溃败,可以前料,决无疑也。

是犹驱髃羊而战豺狼也。

当是时,岂不误国事乎?又悉罢三路巡检下兵士及诸县弓手,皆易以保甲,令主簿兼县尉,但主城市以裏【一六】;其乡村盗贼\,悉委巡检,而巡检兼掌巡按保甲教阅,朝夕奔走,犹恐不办,何暇逐捕盗贼\哉?又保甲中往往有自为盗者,亦有乘保马行劫者,然则设保甲、保马本欲除盗,乃更资盗也。

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又曰:「可畏非民。

」夫川涸鱼逝,林燔鸟飞,民丧其生业,无以自存,赴诉不受,失其所依,安得不去而为盗哉?自教阅保甲以来,河东、陕西、京西盗贼\已多,至敢白昼公行,入县镇,杀官吏。

官军追討,经歷岁月,终不能制。

况三路未至大饥,而盗贼\已昌炽如此,万一遇数千里之蝗旱,而失业饥寒、武艺成就之人,所在蜂起以应之,其为国家之患,可胜言哉!此非小事,不可以忽。

夫夺其衣食,使无以为生,是驱民为盗也;使比屋习战,劝以官赏,是教民为盗也;又撤去捕盗之人,是纵民为盗也。

其谋\国如此,果为利乎,害乎?且向者干进之士,说先帝以征伐四夷、开边拓土之策,故立保甲、户马、保马等法。

近者登极赦书节文云:「应缘边州军,仰逐处长吏并巡检、使臣、鈐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场,勿令骚扰。

」此盖圣意欲惠绥殊方,休息中国,华夷之人,孰不归戴!然则保甲、户马復何所用哉【一七】?今虽罢户马,□保马,而保甲犹存者,盖未有以其利害之详奏闻者也。

臣愚以为宜悉罢保甲使归农,召提举官还朝,量逐县户口,每五十户置弓手一人【一八】,略依缘边弓箭手法,许荫本户田二顷,悉免其税役。

除出贼\地分严加科罚及令出赏钱外,其贼\发地分更不立三限科校,但令捕贼\给赏。

若获贼\数多及能获强恶贼\人者,各隨功大小迁补职级,或补班行,务在优假弓手,使人劝募。

然后募本县乡村户有勇力武艺者投充,计即今保甲中有勇力武艺者,必多愿应募。

若一人闕额,有二人以上爭投者,即委本县令尉选武艺高强者充。

或武艺衰退者,许他人指名与之比较,若武艺胜於旧者,即令充替,其被替者,更不得荫田。

如此,则不必教阅,武艺自然精熟。

一县之中,其壮勇者既为弓手,其羸弱者虽使为盗亦不能为患。

仍委本州及提点刑狱常切按察【一九】,令佐有取舍不公者,严行典宪。

若召募不足,即且於乡村户上,依旧条权差,候有投名者即令充替。

其余巡检兵士、县尉弓手、耆长壮丁逐捕盗贼\,並乞依祖宗旧法。

又乞罢免役曰【二○】:臣窃以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盖自古及今,未之或改。

熙寧中,执政者以为百姓惟苦差役破产,不惮增税,乃请据家貲高下【二一】,各令出钱雇人充役。

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有之,自余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未闻破产者也。

其乡户衙前所以破产者,盖由山野愚戇之人,不能干事,使之主管官物,或因水火损败,或为上下侵欺,是致欠折,备偿不足,有破产者。

至於长名衙前,久在公廷,勾当精熟,每经重难差遣,积累分数,別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夫差役出於民,钱亦出於民,今使民出钱雇役,何异割鼻饲口?朝三暮四,於民何所利?又向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更使之一燍输钱,则是赋敛愈重,非所以□之也。

故自行免役法以来,富室差得自□,而贫者困穷日甚,殆非所以抑兼并,哀惸独,均赋役也。

又监司、守令之不仁者,於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或一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规进取,不顾为民世世之患。

又国家旧制所以必差青苗户充役人者,为其有庄田、家属,有罪难以逃亡,故颇自重惜。

今雇浮浪之人充役,常日恣为不法,一旦事发,单身窜匿,何处州、县不可投名?又农家所有,不过谷帛与力,自古赋役,无出三者。

自行新法以来,青苗、免役钱及赋敛,多责见钱。

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外求【二二】,丰岁谷贱,已自伤农,况迫於期限,不得半价,尽糶所收,未能充数,家之餱粮,不暇更留。

若值凶年,则又无谷可糶,人人卖田,无所可售,遂至杀牛卖肉,伐桑鬻薪,来年生计,不敢復议,此农民所以重困也。

又钱者流通之物,故谓之泉布。

比年以来,物价愈贱而閭阎益困,所以然者,钱皆聚於官中,民间乏钱,货重物轻。

借使有人鬻薪糴米,米价虽贱,薪价亦贱故也。

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其州、县诸色役人,並依旧制,委本县令佐揭簿定差,替见雇役人。

其衙前,先召募人投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差乡村人户。

每经歷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

所有见在免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存三年之蓄,有余则归转运\司。

凡免役之法,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力【二三】,利於富者不利於贫者。

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復旧,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復差役矣。

又乞罢將官曰:臣伏以州、县者百姓之根本,长吏者州、县之根本,根本危,则枝叶何以得安,故自古以来,凡置州郡,必严其武备,设长吏,必盛其侍卫。

非以重其权,骄其人也,乃所以安百姓,卫朝廷也。

秦惩周室干弱枝彊之弊,既灭六国,以为天下不復用兵,虽分三十六郡,置郡守,更以御史监之。

隳名城,销兵器,束以苛法,举动施为,皆不得自专。

是以陈胜、□广以匹夫奋臂大呼,郡县莫能制,多杀长吏以应之。

虽由其残虐取亡,亦守令无权无兵之所致也。

晋武帝平□,亦以为天下既一,兵无所用,悉去州郡兵。

陶璜、山涛皆言州郡武备不可废,帝不听。

及永寧以后,盗贼\髃起,州郡无备,不能擒制,天下遂大乱。

夫兵者,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谁能去兵?州县无虞,则国家安矣;州、县不守,则国家危矣。

臣窃见国朝以来,置总管、鈐辖、都监押为將帅之官,凡州、县有兵马者,其长吏未尝不兼同管辖。

盖知州即一州之將,知县即一县之將故也。

先帝欲征伐四夷,患诸州兵官不精勤训练,士卒懈弛,於是有建议者,请分河北、陕西、河东、京东、京西等路诸军若干人为一將,別置將官,使之专切训练。

其逐州总管以下及知州、知县皆不得关预【二四】。

及有差使,量留羸弱下军及剩员,以充本州官白直及诸般差使。

其余禁军,皆制在將官,专事教阅。

臣愚以为职事修举,在於择人,不在设官,苟不得其人,虽將官亦何所为?况今之將官,即向之为总管等者也【二五】,岂为总管等则不能举职,为將官乃能举职乎?此徒变易其名,无益事实,非惟无益【二六】,兼復有害。

凡设官分职,当上下相维,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纪纲乃立。

今为州、县长吏及总管等【二七】,而於所部士卒有不相统摄、不得差使,殆如路人者。

至於仓库守宿,街市巡逻,亦皆乏人,虽於条许差將下兵士,而州、县不得直差,须牒將官,將官往往占护,不肯差拨。

万一有非常之变,州、县长吏何以号令其觽【二八】,制御奸宄哉?又顷岁以来,自转运\使、知州以下白直及迎送之人,日朘月减,出入导从,本为萧条【二九】,供承荷担,有所不给,观望削弱,无以威服吏民。

臣略举目睹一事,以证其余,西京城郭周围数十里,卑薄颓闕,犬豕可踰,又瀍、洛二水交贯其中,每夜诸门扃鐍虽严,而滩流之际,人皆可以平行往来。

其属水南北巡检下所管兵士,除出军外,余数不多,通判以下诸官白直,来往防送,仓库守宿,街市巡逻,尽出其间。

向者先帝违豫,敕西京留守亲诣嵩山起建道场,其將下禁军充白直者,於条皆不得出城经宿,所留者剩员七八人而已。

西京,天子別都也,其守御不固如此;留守,前宰相重官也,其侍卫单寡如此。

况僻小州、县,其守御之备,侍卫之觽,可知矣。

万一有凶狡之贼\,驱乌合之觽,突入城邑,或戕贼\长吏【三○】,以焚烧庐舍,杀掠吏民,將何以制之哉?此则天下太平之久【三一】,习俗淳厚,髃心安固,贼\不测虚实,胆智怯弱,故未敢为之耳!岂可忽略,谓之必无而不为之备哉?

今独缘边州、军城隍完固,士卒觽多,可以守御。

自余腹內州县,既无深沟高城,又乏士卒,髃盗猝至,何以责其竭节守义,不弃城窜匿,或以酒食迎贼\,以甲兵献贼\,敛民财以赂贼\者乎?髃盗尚尔,况敌人倾国大举,长驱而来者哉?易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

」兵法曰:「不恃敌之不我犯,恃我之不可犯。

」国家岂可恃即日平寧,晏然高枕,不以为虑,谓其必不敢来乎?臣愚以为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腹內州县【三二】,宜以渐候丰年农闲之际【三三】,委提点刑狱与本处长吏相度,各修筑所治之城。

州城稍高,县城次之【三四】,不必广大。

所以然者,高则难踰,小则易守故也。

其缘边屯驻兵士【三五】,遇春夏无事之际,委经略安抚使与转运\使,公共商议,量减放归;住营州军,或於內地就粮,勿听怯懦將帅多有虚占,以自守卫。

其腹內州军,量其大小紧慢,大藩常留千余人,小州亦留数百人,不得差发往別州军。

见兵不足,即时招添。

悉罢將官,其逐州、县禁军,並委长吏与总管等同共提举教阅【三六】,及诸处差使【三七】,其有不能精勤【三八】,致士卒懈弛者,委提点刑狱常切按察闻奏,严行责降。

仍令逐州各选有勇力武艺之人充弓手,以守卫城邑【三九】,討捕盗贼\。

其州、县吏所给白直迎送之人,皆如嘉祐编敕以前之数。

如此力可以守,然后遇寇盗之至,责其弃城等罪而诛之,彼亦甘心矣!"孙升君孚谈圃云:温公大更法令,傅钦之、苏子瞻密言宜虑后患,温公起立,拱手仰视,厉声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 」二人语塞而去。 方其病也,犹肩舁见吕申公,议改都省。 临终,黙簀萧然,惟枕屏有役书一卷【四○】。 按「天若祚宋,必无此事」,邵伯温亦载此语,但不载语谁。 今附元祐元年九月一日温公卒时,因光「以母改子」,并附注于此。 "

是月,承事郎司马康为祕书省正字,以康与修资治通鑑故也。

"此据康所授正字告,舍人钱勰行词曰:名臣之子,涵濡义训,紬书来上,豫有勤勩、擢陞书省,益思淬礪。 范祖禹铭康墓云:以韩絳荐,擢正字,元年五月二日迁校书。 "

朝奉郎、新知淄州赵子几提举崇福宫,言者论子几风疾昏耄,不可復授以郡故也。

"密疏四月事。 "

监察御史安惇奏:「访闻荆湖南、北两路采买修京城木植,內侍高品、甘承立於逐路制造上供生活,以和雇为名,强役工匠,非法残害,死者甚觽。

加以藉势营私,为害不一。

方朝廷以忠厚之政,子养万民,而承立小臣,敢肆贪暴,公议不容。

伏望圣慈委官审察,如有实,乞赐施行。

」詔令荆湖北路转运\司体量诣实闻奏。

"密疏四月事,今附月末。 六月二十四日,押承立赴湖北取勘。 "

注释

【一】神宗原作「哲宗」。

按本书义例,前帝崩逝,嗣帝即位尚未逾年改元,下卷卷首標题均仍为前帝,见卷四二、卷九九、卷一九九。

又按神宗逝於元丰八年三月戊戌,在卷三五三,其后哲宗嗣立,至卷三六四始记改元元祐,则自卷三五四至三六三共十卷,卷首標题均应为神宗。

原刊卷三五四作神宗不误,自本卷起则均作哲宗,显与义例不合。

且本书目录,上述十卷,亦均作神宗。

现为全书前后统一,並与目录相符,將「哲宗」改为「神宗」,以下卷三五六至卷三六三同改。

【二】民户欠去年夏税租「夏税租」,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一八宣仁垂帘圣政均作「夏秋税」。

【三】即已得正官者「正」原作「止」,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七六之一八改。

【四】每敘转官上引宋会要「转」下有「一」字。

【五】如选人到銓日及年限同上书「及」下有「一」字。

【六】並与併敘同上书「敘」下有「外」字。

【七】於中夜之间「於」上原衍「惟」字,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刪。

【八】访以得失「以」,阁本作「求」。

【九】凡臣所欲言者「者」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及续通鑑卷七八补。

【一○】益饶之名也「益饶」,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饶益」。

【一一】斩右趾者弃市「者」字原脱,据阁本、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续通鑑卷七八补。

【一二】夫天子之孝「天子」原作「天下」,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一三】万一遇千里之蝗旱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千」上有「数」字。

【一四】蚕食行伍「伍」原作「位」,据阁本、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

【一五】填然鼓之「填」原作「顿」,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改。

【一六】但主城市以裏「城」,同上书均作「草」。

【一七】然则保甲户马復何所用哉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户马」下有「保马」二字。

【一八】每五十户置弓手一人「十」原作「千」,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

【一九】仍委本州及提点刑狱常切按察「切」字原脱,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二○】又乞罢免役曰「曰」原作「田」,据阁本改。

【二一】乃请据家貲高下「请」原作「诸」,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七乞罢免役状改。

【二二】要须贸易外求「贸」原作「质」,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七七食货志改。

【二三】征贫弱不役之力「力」,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户」。

【二四】其逐州总管以下及知州知县皆不得关预「逐」上原衍「有」字,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刪。

【二五】即向之为总管等者也「之」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六】非惟无益「惟」原作「为」,据同上书改。

【二七】今为州县长吏及总管等「长」原作「之」,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二八】州县长吏何以号令其觽「长」原作「將」,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二九】本为萧条「本」,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大」。

【三○】或戕贼\长吏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戕」上有「□质」二字。

【三一】此则天下太平之久「则」,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特」。

【三二】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腹內州县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京西」上有「京东」二字。

【三三】宜以渐候丰年农闲之际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闲」作「安」。

【三四】县城次之「城」原作「则」,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三五】其缘边屯驻兵士「兵士」原作「军士」,据同上书改。

【三六】並委长吏与总管等同共提举教阅「委」原作「悉」,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三七】及诸处差使「处」,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多」。

【三八】其有不能精勤「精勤」,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勤飭」。

【三九】以守卫城邑「守」字原脱,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四○】惟枕屏有役书一卷「屏」,孙公谈圃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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