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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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五年正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二十二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五年"壬戌,1082"

全文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戊子,环庆路经略司言:「涇原路第八將队將李贵扇摇兵觽逃归,乞特行遣以惩后。

」詔卢秉:「昨行营军还逃归之人,情理巨蠹,无若贵者。

及今根治,不致已经释罪之人惊疑,即具案以闻。

」秉言:「贵情非巨蠹,昨以出界兵將上下失律,臣即权宜传放罪指挥,兼已奏得朝旨。

若更追劾,恐致惊疑。

」詔释其罪。

"朱本刪去「乞特行遣以惩后」一句,今从新本,仍存之。 "

京西路转运\判官唐义问言:「比闻多有陕西军前亡卒首身,乞降指挥招諭,令隨所在自陈,给券送归所属。

」詔「已降指挥,令开封府界、京东京西路军前士卒因寒冻闕食逃归者,依陕西、河东首限施行。

鄜延路经略司乞以新收復米脂、□堡、义合、细浮图、塞门五寨地土,招置汉蕃弓箭手及春耕种,其约束、补职,並用旧条。

从之。

"詔下□堡、义合等寨,具去年十二月六日戊午"

沈括又言:「新收五寨,虽各据地利险阻,然守具未全,粮储露积,人兵无所存庇。

欲於侧近那厢军二三千应副工作,及指挥转运\司粮储但输安塞堡【一】,候城寨可守则移运\。

」从之。

詔陕西诸路士卒军前所犯,並与放罪,官司毋得詰问。

己丑,詔判都水监李立之:「凡为小□嘊口[二】所立隄防,可案视河势向背,应置埽处,并都大巡河使臣窠名,无致虚设官司,横费兵夫物料【三】。

庚寅,翰林侍读学士、知审官东院钱藻卒。

上遣使视其家甚贫,赐钱五十万。

辛卯,命翰林学士李清臣权知贡举,知制誥舒亶、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权同知贡举。

判司农寺、天章阁待制王居卿知太原府,代王克臣也。

先是,五路出师討夏贼\无功,王中正言,经略司姑息士卒,实诱之使无固志,乃召克臣知东审官院,改命居卿。

"克臣知审官,乃甲午日,今并书。 "

詔:「自今皇太后行幸,百司仪卫宜依太皇太后万岁日施行。

是日,济阳郡王曹佾告谢,命坐,对之涕泣,抚諭良久。

詔王中正以自京及汾、潞选募军马,悉付都总管司发来赴闕;官属除见充將、副及合留充部队將外,有差遣归本任,余並令隨赴闕。

录左侍禁罗遘子昌嗣为奉职,弟逊为借职。

攻米脂城中箭死也。

特封韩国大长公主女钱氏为宜春郡主。

甲午,詔自今毋以大理寺官为试院官。

上批:「代州诸寨踏成蹊径二十有七处及瓶形寨地图,令河东经略司指挥代州并准备提举管勾开壕,立堠官,候北界来计会,即自团山子铺以西分水岭脊,依画图商量取直,开立壕堠;其向西踏成蹊径处,同行修治,俱令依旧,不得展缩。

」"四年八月七日,又十一月五日。 此月二十五日,又二月六日。 "

措置麟府路军马司言:「自今逃走兵员,乞许人告捕或斩级支赏,不立首限。

」从之。

詔:「陕西、河东缘边事差避官,旧任处年满替人未至,並归本路。

如替人已至,除知州、军、县並额外权置,候年满日罢。

如不愿补填,许所属依减罪人例承差遣。

其知州、军、县人准此。

」安化军留后、鲁国公、赠镇海军节度使、北海郡王宗肃卒。

己亥,大宗正司言:「宗室以高年抱疾,恩许私家乘垂帘肩舆出入,闻拥从猥多,骄不可长。

欲乞许乘肩舆者,量出踏引,笼\烛照夜毋得过两对,如有违犯,从本司察举。

」从之。

开封府界提点司言:「詔发十將赴熙河路,费钱九万七千余緡,乞权借咸平等县封桩钱。

」从之。

詔:「陕西集教场出等义勇、保甲,昨案阅官误以马、步射弓相须拍试,其一艺应格者不得解发,可再检视,元试弓弩一事应格,即解赴闕。

詔开封府界提点司,闻知管城县陆宣职事不修,体量事实以闻。

提点司初不按举,承詔即言宣闇慢迂疏,事多逋滯,纠擿稽违数条以应詔。

上批:「陆宣先冲替,仍劾罪。

」"朱本云:初,帝下提点司令案陆宣,而提点司案,故冲替,仍劾其罪。 前史官妄以为不案,但应詔而已,皆涉詆诬,刪去。 今从新本。 "

太学言:「生员万嚱等五人曾经屏斥,未尝敘雪,而改名补试入学。

」詔並斥出学,实殿一举,今后妄冒入学者徒一年。

白虹贯日。

"两纪並係己亥日。 "

庚子,河北都转运\使蹇周辅乞应结糴封桩谷所收息钱,並令措置糴便司收。

从之。

大宗正司请外任宗室毋得造酒,许於旧宫院尊长及近亲处寄酝。

从之。

詔:「彊盗保甲教阅军器者处死,情轻奏裁。

窃盗箭二十只,徒一年;弓,徒二年;弩,流三千里。

徒罪配五百里,流罪配千里。

获窃盗保甲教阅军器一人比二人推赏。

詔差诸班直百一十六人,分与熙河、环庆、涇原路押队。

詔:「诸路戍兵逾期久未更代,虑人情思归,守戍之人展一年为替限。

权发遣涇原路转运\副使叶康直奏「臣伏思兵势贵聚而恶分,莫若诸路並进,相为犄角,则贼\兵易以殄灭」等事,权发遣环庆路转运\判官事李察奏「攻取之计,若先得横山,则山川险阻、人马族帐已失其所恃,灵州虽存,其实孤垒,指日可下」等事,並詔留埙。

"此密记十八日事,今附见。 "

辛丑,降授西上閤门使、知坊州高遵裕责授郢州团练副使,员外本州安置。

初,詔曾布根究遵裕將下损折亡失命官吏卒、鞍马器甲,及斩戮命官、使臣未报,而遵裕用军失律,多戮无辜事状已明,故有是命。

遵裕自謫籍上书言:「臣熙寧初获对便殿,尝进横山之议,不幸种諤暴举,遂误事机。

继而王韶建议青唐久为秦亭之患,每至防秋,结连诸寇,有窥蜀之心,而辖氏鼎分,有可乘之势。

臣適当秦凤兵行,戍守古渭,特蒙驱策,与王韶上凭圣算,易武胜为镇洮,即领军事,既开河西,又总兵制。

及景思立全军覆没,臣在岷州,新城有必陷之形,帅府有不救之议,而臣奋张死力,粗振军律,復蒙拔置禁卫,领帅熙河。

以臣不才,数干吏议,废而復起,常恐孤奉国恩。

今者,以环庆之节將,陛下天討之威,以两路军马破覆巢穴,正在此举,而臣稽留天诛,不副神武之略,罪当万死。

然覆辙可以为后举之戒,臣得昧死言之。

昨至庆州,精卒壮马悉为林广选去,本路九將之兵,老弱相半;又所得开封府界及京东、西十一將,逼期至军,困於道涂,人气未復,一不胜也。

髃牧司所给新马,百匹中可战者不过二三,二不胜也。

大军启行,器械未备,师次授兵,不暇简阅,甲冑重大,弓弩坚强,中下之军皆不为用,三不胜也。

李察计运\寡谋\多用驴畜,前则窒军行,后则费营护,四不胜也。

五路並入,本出圣謨,独臣以环庆、涇原之师直抵灵武,而诸路之兵,中路不进,五不胜也。

又议者罪臣不能破贼\外援,力下东关,盖东关贼\之饵兵,军法勿食。

刘昌祚,裨將也,利在一战;臣,主帅也,务全三军。

盖灵州至东关四十里,仍阻七级渠,主客异势,难保万全,昌祚亦知利害如此,今日特以偏词藉口,自计保全。

又李察以夫驴运\粮,而安行中军,未尝亲临大寨,夫觽都无部勒,弃拋粮草,望风遁归,因乘西贼\奔冲,並指为钞略之数。

初抵瀚海,贼\马坌至,李察临敌畏怯,因失包指,自言丧手,及不知所乘马之存亡,突入中军,问汉兵败未,皆传以为笑。

窃恐昌祚、察辈偶以今日避祸得效,不改故態,他日上误国事,故一为陛下言之。

」遵裕所言西师不胜之形,颇得事实,然方师行时,遵裕岂不知,而不先事极言,徼倖一胜。

如忌昌祚成功,不许其击东关保聚,致失因粮之利,而滋贼\势,则皆遵裕之罪。

然能听裨將种诊\计,冒法回军,粗保其觽,有可称者。

"朱本云:遵裕败事被謫,言多不实,兼无施行,合刪。 今依新本仍存之。 遵裕本传云:久之,许从便居。 不知许从便居果在何时。 八年五月八日復官,邵伯温云云可考。 新、旧纪並书:高遵裕伐夏人失律,擅杀无罪,贬郢州团练副使。 "癸卯,詔:「河北路保甲司团结不及两大保,即分附邻近团教。

其山河隔绝,去教处远,或每及两大保以上,许別置一团教场。

如隔河歷亭县人户,即附武城县团教。

陕西、河东准此。

鄜延路转运\司言:「昨大军出界,差厢军二百人、驴六十头赴京东第三將,军回,止余厢兵六人。

」詔劾將副石舜臣、宿寿以闻。

詔缘军兴差借户马並给还,死者依髃牧司卖马上价给钱。

詔沈括,立功士卒,依格不待朝命推赏者,其亟施行讫奏。

所加赐绢,仍须亲视,恐有杂恶及主者受賕。

盖本路用兵以来,累经推赏,人情久则生怠,其下常得以伺隙作奸,方今正宜督察,不可怠於事始也。

又本路见守□堡、米脂、义合、细浮图寨並据横山地分,闻山界部落家属,贼\已放归,宜广招纳,而未见措置次第,卿可急经制也。

雄州言:「准涿州牒,奉留守指挥,准枢密院札子,以夏国遣使入朝,称为南朝无名起兵討伐,不知事端,指挥燕京留守司委涿州移牒雄州闻达南朝会问。

」上批:「夏国主秉常见受本朝封爵,昨以並边部落来告,秉常见为母党囚辱,比令边吏移问爭端。

其同恶首领专輒不报,继又引兵数万侵犯边略,义当往征。

今彼以屡遭败衄,故遣使诡情陈露,意在间惑,想彼必已悉察,令雄州具此移牒。

」涿州羌人得此移,遂不至。

赐河北都转运\使、集贤殿修撰蹇周辅,转运\判官、朝奉郎李南公,银绢二十五匹、两,仍降敕书銟諭。

以提举移建人使驛亭道路,於人使未过界前毕备故也。

甲辰,詔:「三路集教大保长,除教骑人兼习马枪外,其教步弓弩兼习步枪;其团教保丁,依元降指挥二分,教骑兼习马枪【四】,四分教弓,四分教弩。

如不堪教弩者,即依开封府界敕,教枪虽多,不得过二分。

詔就差诸路使臣徱刷军器,京东路冯彞,京西路谢禋,荆湖路甘承立,两浙、福建路郑居简,淮南、江南路胡忠顺。

詔除故柴宗庆等八十六员负进奉马价钱万緡。

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言,元丰四年下半年终,御史分察案合取旨更易。

詔宇文昌龄领吏、工案,王祖道兵、刑案,丰稷户、礼案。

降充永兴军路鈐辖刘昌祚、姚麟,並改充涇原路鈐辖。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昌祚以涇原总管,麟以副总管並降充永兴军路鈐辖,今还为本路鈐辖。

乙巳,福建路转运\使贾青言:「准朝旨相度年额外增造龙凤茶,今度地力可以增造五七百斤,仍乞如民间简牙別造三二十斤入进。

」詔增额外五百斤,龙凤各半,別计纲进。

又言:「所乞造简牙茶,別制小龙团,斤为四十饼,不入龙脑。

」从之。

詔彭孙追供奉官赵福,劾其怯懦走回之罪,斩讫奏。

福初隨涇原兵进討,隶孙將下。

至灵州,粮道断绝,中路逢贼\躡战,大军夜相失,皆溃走。

卢秉奏已得旨放罪,而福在秉幕下任事,见孙不为礼,孙因以恶语奏福在军中不杀贼\故也。

彭孙起於寇盗,数年擢任將领,以母老乞封一郡,又乞弟鐸备荆南一將以奉亲。

子杰擅以私书发马递,孙自言愿以功除过,领士马出界,所亡十之八,自上不及半。

在边郡卖从军在蜀时物,又自言以犒军,恐为当职者所言。

上皆曲从其欲,有罪贷不问,冀得其死力故也。

"朱本刪去「彭孙起於寇盗」之下,以为並前史官语,今依新本,復存之。 "

熙河都大经制司言:「奉朝旨,根治报甘谷城事不同情理,勘会缘边城寨探报,前此亦多异同,当在帅司审度虚实应接。

今止是甘谷城报事蕃部误指地名,即无情理。

若根治,恐自今刺事人疑虑,或失事机,乞更不问。

」又言:「近差康识行定西城一带,自通远军榆木坌按兰州界通过四堡,皆为控扼,当先兴功,乞下经制边防财用司应副。

」並从之。

"二事朱本削去,今从新本。 "翰林学士王安礼言:「详定浑仪官欧阳发言至道、皇祐之器皆差而无据,今造浑仪、浮漏木样,准詔进呈,及欧阳发具新器之变、旧器之失。

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簄谬不可用,乞依新样改造外,至道、皇祐之器及景表各有差谬,欲依欧阳发条奏施行。

」从之。

"两纪並书作新浑仪、浮漏。 "

提举河北东、西路保甲司言:「奉议郎、签书恩州观察判官公事张损措置编排保甲场地,率先办集。

」詔赐损緋章服,令本司责以尽心职事,任满保明,別与差使。

丙午,奉议郎黄降为监察御史裏行领察案,代王祖道为言事官。

先是,御史台兵察案察吕惠卿前知延州,违法遣禁军齎毛段遗徐禧,詔送大理寺。

惠卿时居母丧,即具奏御史按劾不当,又事在赦前,御史意欲中伤,大理亦有妨碍,仍自列治边劳效。

詔送本察及大理看详。

於是御史、大理各条上惠卿违法情状,詔惠卿特免勘,余令大理寺依前降指挥施行。

御史宇文昌龄言惠卿欺罔,乞以所奏付有司考验其罪,明正典刑。

不报。

"实录但云:御史台、大理寺条上前知延州吕惠卿违法遣禁军齎毛段送徐禧,詔惠卿免劾。 今据宇文昌龄集增修。 "承议郎、集贤校理蔡承禧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承禧先为开封府推官,因进对,上面諭以:「向览卿台章,甚合理道。

凡有所闻见,宜密具章疏,不可以不在其位而遂缄默也。

」承禧因復上数十事,多指摘时病,留中不出。

议者谓必復言职,既而有此命。

"此据苏颂所作承禧墓铭。 承禧与蔡延庆爭李宪事,延庆罢开封,事在元丰二年八月七日,时承禧已为开封推官,奏延庆不合避免状称六月三日对垂拱殿,面奉圣旨,令密进章疏,然则密进章疏乃二年夏末事也【五】。 吕惠卿家传云:承禧除淮南运\副,盖执政欲令承禧伺惠卿过失。 惠卿时居丧扬州,即求避焉。 今附此。 元丰二年二月十七日,承禧自府界改府推;三年六月十七日,迁府判;四年三月六日,兼帐司、勾院、磨勘司;五年正月二十四日,出使;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卒。 "詔:「开封府界、诸路封桩禁军闕额钱除三路外,及淮、浙、江、湖等路增剩盐钱,江西卖广东盐、福建路卖盐息钱,並输措置河北糴便司。

先借支內藏库钱三十万緡与河北糴便司,以福建路盐息还。

詔:「在先朝时,女真常至登州卖马。

后闻女真马行道径已属高丽隔绝,岁久不至。

今朝廷与高丽遣使往还,可降詔国王諭旨:女真如愿以马与中国为市,宜许假道。

」后女真卒不至。

"女真卒不至,据汪藻金盟本末增入。 "

丁未,代州言:「据瓶形寨申,有北人欲於瓶形寨地壕堠尽处取直向东,往团山子过往。

当令监押吉先说諭令回。

」上批:「已尝图付代州,候北人来立壕堠,准此施行,即是听其过往。

今却约栏,乃是全不晓事,曲烦朝廷行遣,启侮敌国。

宜令分析,听北人取直过往。

」"四年八月七日、又十一月五日,此月十二日、又二十五日、又二月六日。 "

太常寺言开封人叶防言:『太常寺大乐、鼓吹两局乐舞,节奏不应古法。

送前同议乐杨杰看详,杰言防所言二事可行,其言金奏不用晋鼓节金奏,於经有据,又言簨懬之制不合经、礼。

乞因大礼雅饰更详考改正。

」从之,以叶防为乐正【六】。

"案宋史乐志,杨杰论叶防所言,以为非是,且云其说难行,与此互异。 "

戊申,詔文武散阶,除化外人依旧除授外,余並罢。

"三年九月十七日丙子,已并书,此合重出之。 "

客省副使、知诚\州谢麟言:「本州旁近户口或远隶它州,见有封疆不足城守。

乞增割户口、山川,并降属县名额。

」詔:「沅州新修贯保、托口、小由、丰山堡寨,係控扼蛮、蜑形势之地。

宜以濒渠河贯保寨为治所,合置渠阳县,隶诚\州。

仍以麟知沅州,管勾沅州缘边安抚公事。

又以西京左藏库副使、閤门通事舍人周士隆知诚\州,置兵马监押、职官、司户参军各一员,並令谢麟举官一次。

诚\州官任满,依沅州酬銟。

」己酉,以四方馆使、熙河路总管李浩为熙河兰会路安抚副使、副总管兼知兰州。

辛亥,知渭州、朝请郎、集贤殿修撰卢秉为朝奉大夫、知润州。

御史王祖道言:「秉近乞浙西一郡,已除知润州。

议者以秉班在常参,朝廷擢委边寄,王师西討,秉当一路之冲,大兵启行,秉不能绥靖,张皇役民,昼夜城守,道路传以为笑。

秉之措置无状,觽所共知,而秉方乞便郡,迺更进秩。

应罚而迁,何以惩劝?」不听。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凤州团练使、鄜延路经略安抚副使种諤知渭州,宣庆使、宣州观察使、入內副都知、都大专切经制熙河路边防财利事李宪为涇原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四方馆使、知兰州兼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副使李浩兼权涇原路经略安抚副使。

諤、浩於制置司並用阶级法。

进士鍾傅为兰州军事推官、涇原路安抚制置司管勾机宜文字。

以李宪奏充效用,又言其从军有功,故擢之。

傅,乐平人也。

上批:「涇原路转运\副使叶康直权管勾环庆路转运\判官公事。

李稷已令再上殿奏事,候上殿毕,限三日兼程赴任,计会李承之干办军须。

」寻又促康直先发。

"此据御集,乃二十九日事,今附见。 促康直先发,事在二月五日,今并书。 张舜民作叶康直神道碑云:五年夏,再议灵州之举,欲自镇戎军熙寧寨筑堡大小十五,以傅灵武。 康直方计事在京,神宗召康直面问所以,康直力言其不可,大体以公私财力困匱,士气疲敝之意;且如十五堡大小相补,每一堡计工二十五万,是为工二百二十五万【七】,食不在焉。 即於扆前自运\筹策,上为俛然久之,若曰:「卿且与中书、密院商量。 」时宰主再举之议,见康直不说,变色乃曰:「人皆谓可为,而君独以谓不可,何也?」康直徐曰:「言可为者,苟且面諛之人也。 异日举事不卒,將追罪面諛之人乎?为復诸公:身当其敝,凡事贵制於未然,毋使后悔也。 」是时已遣李宪等之涇原,开制置经略使幕府,调淮南、京西役兵抵关中,势將必为,即放朝辞遣归本路。 既归,又率同事上言,乞罢进筑之举。 有□道纯者,本司勾当公事,適在行,熟见康直对上本末。 道纯本利门子,天资更险,即迎为之说曰:「叶某所以须索浩瀚者,重难其事尔。 」上即遣道纯驰驛之涇原,俾与公辨是非。 寻察知道纯之为人,亟止之,涇原进筑亦罢。 按密院时政记:二月二日,涇原转运\副使叶康直奏:「窃以大军再行攻討,修筑城寨,粮草、材直最为大计,欲乞早下诸路,多刷厢军前来」等事,詔令制置司相度那融差拨。 按此则康直亦奉行进筑指挥矣,舜民云云当考。 "

都提举市易司贾青言:「市易既革去结保赊请之弊,专以平准物价及金银之类抵当,诚\为良法。

乞推抵当法,行之畿县。

」从之。

詔:「今再议西討,种諤暂輟赴涇原。

其新復城寨、招降人口,委沈括完葺照管,若有簄虞,当行军法。

权发遣熙河路经略安抚都总管司公事苗授言:「臣统领见在行营將佐等直趋灵州,应援环庆、涇原军马。

近准枢密院降到臣与李宪等奏议,內乐士宣称:『亲见苗授奉宣圣旨,据苗授称,人马疲羸,已分逐將歇泊,看详苗授未有行日。

』窃念臣孤远不才,误蒙朝廷銟擢,昨以师行日久,士卒疲羸,不堪远役;兼两路军马已还境上,臣虽即时统率应援,实动觽而无功,遂具利害奏陈。

士宣军中巨细无不详知,及朝廷再调军马,更不□军事成败,惟是倚詔作威,望风旨以固宠,不能以实上闻,乃欲陷臣必死。

上赖天听,特□诛戮。

窃恐缓急临机沮坏如此,不惟动摇人情,必害大计。

臣职领方面,所系安危,乞许回避,移臣別路。

」上批:「军中事乐士宣自当闻奏,令苗授安心供职。

沈括等言:「所奏举文武官应有违碍,並乞追差,诸处不得占留。

」上批:「本路使臣直追取,仍以闻。

其余並稟朝旨。

詔:「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尝任宰相者、观文殿大学士已上,金毬文方团带、佩鱼。

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节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御仙花带;內御史大夫、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以上及资政殿学士特班翰林学士上者,仍佩鱼。

"此年四月二十七日,元祐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崇寧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崇寧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四年二月十三日,大观二年五月十七日,当并考。 李德芻希□镯歔子云:太宗制毬文笏头方圆带,以鱼袋赐文臣执政官罢免常服。 至祥符中,赵安仁罢参政,为散丞郎,后除景灵宫使,真宗命延赐御僊花带。 自后二府罢者,学士、散官通服此带。 景祐中,詔金带曾经赐者,许系之;宰相罢免,並依旧服笏带。 李迪自祕书监来朝,除刑部侍郎,服之。 仁宗朝,尝以赐张耆、李用和、王貽永、曹佾。 神宗朝,宗室仪同三司皆赐。 王拱辰自宣徽使除西太一宫使,辞日,特赐之。 熙寧中,冯京、吕惠卿罢政,皆服黑带佩鱼。 元丰中,元絳罢政,神宗面命取荔枝带赐服之。 章惇罢参政,蒲宗孟罢左丞,即服黑带。 故事,入两府,自黑带即赐金笏带,太宗朝例甚多。 祥符中,张知白自待制为中丞而参政事;天圣中,姜遵自三司副使为諫议大夫副枢密;元丰中,蔡確自御史中丞、直学士院为諫议大夫参政事,即皆赐之。 景祐中,李諮为知制誥,衣緋;出守荆南,召为学士,閤门用例赐金带,而不可加於緋衣,乃並赐三品服。 庆历中,张友直为待制,衣緋,仁宗因宴坐见之,命赐紫。 元丰中,蔡京、王震为中书舍人,尚衣绿,谢日,皆赐緋。 震迁给事中【八】,例赐金带,始并赐三品服。 故事,直学士以上赐金御僊花带,结衔皆云「赐紫金鱼袋」【九】,而惟奉使、馆接伴始佩鱼。 御仙之制久废,而皆作荔枝带。 元丰中,新官制始议学士、侍郎以上服金带,尚书、大资政、翰林学士佩鱼,给事、諫议、舍人、中丞非自学士除者,服红捡犀带、佩鱼。 时舒亶为给事中,交结张诚\一,忽中旨易给事、中丞服金带,而废红犀之仪。 元祐中,復罢给事金带,而不敢削中丞者。 故事,侍从官有服緋者【一○】,中谢日,多引赐服色;近时,並三省除日擬定降誥即赐,是人主特恩移於执政矣。 內臣旧有管勾天章阁之类,政和中,择三十人用事者,改称直睿思殿、宣和殿,及祗应大御佩鱼。 按:德芻所云多不实,故具註此,当考。 纲要:「是月,詔淮西路始榷盐。 」"

注释

【一】安塞堡「塞」原作「寨」,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二○之五、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改。

【二】小□嘊口「嘊」原作「次」,据阁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三】横费兵夫物料「费」原作「溃」,据同上书改。

【四】依原降指挥二分教骑兼习马枪「指挥」与「二分」原倒,据宋会要兵二之二一乙正。

【五】乃二年夏末事也「二年」原作「六月」,据阁本改。

【六】以叶防为乐正「乐正」原作「司乐」,据阁本及宋会要乐五之一四、宋史卷一二八乐志改。

【七】且如十五堡大小相补每一堡计工二十五万是为工二百二十五万阁本、活字本同。

此处堡数与工数不合,疑「计工二十五万」之「二」字衍。

【八】震迁给事中「迁」原作「选」,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王震传改。

【九】赐紫金鱼袋「袋」原作「带」,据本书卷三二五元丰五年四月戊寅条李燾注改。

【一○】侍从官有服緋者阁本「緋」下有「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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