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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四年八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十五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四年"辛酉,1081"
全文
八月乙卯朔,以西上閤门使、提举永兴、秦凤等路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狄咏权环庆路副总管,东上閤门使、英州刺史、秦凤路副总管姚麟权涇原路副总管,遇出界,狄咏、高遵裕、姚麟与刘昌祚俱行。
詔:「近发开封府界第四將赴南平军援彭孙,如已到瀘州,止令副將张诫分兵一半往南平军,听彭孙节制。
」
詔中书自今堂选並归有司。
"两纪並书罢中书堂选闕,悉归吏部。 "
詔学士院降暣榜,付都大经制瀘州蛮贼\林广,晓諭乞弟:今朝廷再命將帅,总领大兵至界进討,旁近生蛮部族元非入寇之人,横遭诛戮,许乞弟出降,当免罪。
如乞弟迷执如故,即行诛杀。
"八月七日、九月十三日可攷。 "
上谓辅臣曰:「自来边探多不得实,如瀘南兴师,人多言旁边百里內林箐险阻,道路难进。
今得走马奏,大兵至落始兜村,乃有良田万顷,颇多积谷,其林箐乃在数百里外。
去边百里之间,探报尚且如此,乃知传闻多不足信。
昔赵充国愿至金城,图上方略,马援聚米为山川,盖传闻不如一见耳。
」
丙辰,詔蠲河北东路灾伤州军今年夏料、役钱。
詔自南北通和以来国信文字,差集贤院学士苏颂编类。
颂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
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使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
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颂曰:「臣愿尽二年。
」因令置局於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
知南平军、庄宅副使魏从革言:「领兵至栗子园,得杨光震、罗氏鬼主等状,已击铜鼓会部族首领,指天地为誓,不得助乞弟,惟助大朝。
」詔彭孙相度应抚。
翌日丁巳,夔州路转运\司言,从革开路还至生界,为獠贼\射杀。
詔差梓夔路鈐辖高遵治副贰彭孙,同提举捉杀瀘州蛮贼\,詰问射杀魏从革是何蛮贼\及死伤人数以闻。
始,彭孙迫从革以六月四日大暑深入开路,为獠贼\伏弩所中,彭孙自恐失律,乃言转运\司粮运\不继,从革回军督运\,故没于贼\云。
"此月二十七日,又十二月二十二日,又明年七月十六日可攷。 "
詔应出界战兵,除家粮外,各支口食粮米二升并盐菜钱。
又詔:「已令李宪等取日近与董□期约,乘便同击夏贼\。
今董□约八月半出兵,其熙河路都大经制司至今未奏措置进兵次第。
今依前詔,若小稽缓,致误师期,必正军法。
并下同经制、通直郎马申等。
」
先是,种諤既被旨招纳夏人,贼\中觉之,有愿归汉者悉为酋长所制,或逼之內徙,不使近塞,又亟出兵,以索降人。
諤曰:「诸羌欲降而弗得,非应接之,使败约失机,则反为吾敌矣。
」是日丙辰初二,諤先帅兵驻绥德城外,遣诸將招纳,贼\盛兵御我,力战败之。
"日记二十五日己卯所书事,据范育誌諤墓。 "丁巳,上批:「诸路乞马,朝廷岁入有限,无可应副。
战骑所系甚大,平日尚不可闕,以待四方之用,骮今军兴,尤为要急。
可督提举陕西买马监牧郭茂恂速措置招买,往来诸场督趣。
」又詔熙、秦、凤买马场,以马价画一付经沁伊达木凌节等,令使回入蕃告諭。
"又詔,以本志增入。 "
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言:「自来军兴,差夫运\粮,骨肉相送,号泣於道路,传达朝廷,多蒙嗟惻,为之中罢。
今师行般粮,厢兵不足,不免差夫,必存故態。
伏乞体察。
」詔河东诸州、军、城、寨等处,並以义勇代壮城厢军,尽数以给馈运\,尚不足,即於缘边差夫。
上批:「京东西路诸州,近以起发將兵,累陈乞增兵巡守。
朝廷以所在兵有数,多已寢而不报,缘州郡实有负山带海,奸盗所窥,亦不得不过为之虑。
可令长吏等多方招募,其招补新入与免贴军并差出一年,庶应募者觽,稍补巡守之缺。
开封府界亦委都监招募。
」
戊午,王中正言:「乞行遣麟府路文字,以『措置麟府路军马司事』为名;行遣鄜延等三路文字,以『照管鄜延、环庆、涇原三路军马司』为名。
」从之。
沈括、种諤言:「定於八月壬戌八日出师,及追张世矩等领麟府路兵会於寧星和市。
」詔:「沈括等已奏定九月吉日,兼诸路差发將兵、军器並未齐集,令种諤等未得轻易出兵,悉依前詔,并指挥张世矩依去月癸丑詔。
」时諤已出兵次绥德城矣。
己未,上批:「今进兵画一中,既除去先下兴州者总节度,將来四路兵出界,所向自如,更无人谁何。
中书、枢密院可更审议。
」於是中书、枢密院言:「王中正已措置麟府路,兼照管鄜延、环庆、涇原三路,欲令总兵官与中正议定,方得进兵。
」乃詔兵马出界后,並听中正节制。
秦凤路经略使曾孝宽言:「本路止有五將,一將先差往甘谷城防托。
今准朝旨,李宪熙河兵马分擘不足,更抽秦凤四將。
臣本州及诸城堡寨亦当极边,乞留合存將兵。
」上批:「昨吕惠卿、沈括相继已委官与经略司措置战守兵马,各有分定,经略司已同保明,委无未尽未便事理,何因孝宽復有此奏?令具析以闻。
」"此用御集刪修,究竟如何,本传云兵卒不徙,当考。 八月五日,令孝宽分析;十一月九日,孝宽徙河阳。 朱本签贴云:「密院进呈不行,削去。 」"
王中正言:「乞移开封府界第一將兵赴臣麾下,并七月以前逃亡自归,並许带行,及乞下王克臣选兵二万人。
」詔:「府界第一將已至鄜延,中正所乞不行,余皆从之。
內选兵,令王克臣先选於河外,不足,即以次於近裏將分贴差。
」其后詔移第一將与之。
庚申,史馆修撰曾巩兼同判太常寺。
詔巩专典史事,更不预修两朝史。
上曰:「修史最为难事,如鲁史亦止备录国史,待孔子然后笔削。
司马迁材足以开物,犹止记君臣善恶之跡,为实录而已。
」王珪曰:「近修唐书,箧贬亦甚无法。
」上曰:「唐太宗治僭乱以一天下,如房、魏之徒,宋祁、殴阳修辈尚不能闚其浅\深,及所以成就功业之实。
为史官者,材不足以过其一代之人,不若实录事跡,以待贤人去取箧贬尔。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已招怀辰州上溪州蛮,当渐筑城堡。
缘本属生蛮地,全藉兵威弹压,辰州雄略指挥今戍桂州,乞追回应副防托。
」上批:「荆湖北路昨应副沅州谢麟於归明蛮界置堡寨【一】,民力已困远输,岂堪更有作兴?转运\司既止承准朝命招安,遂乃妄意谋\立城柵,若不严与诫约,则希功小人寖淫越职,为国生事。
宜令高鎛分析。
」后鎛上言:「昨与转运\使孙頎【二】、权知荆南王临同乞招諭上溪诸蛮,量益戍兵,所贵诸蛮即降,遂谋\筑寨。
缘前奏已开陈,故有此请。
」詔释之。
上批:「陕西诸路见议攻討,然守御之备亦不可懈。
深虑將帅日夜讲求出战之具,思虑或有簄略,宜申敕处分,令日夕戒严。
其画定人兵、战具修整毕备,毋得稍有缺弛。
」又批:「今日鄜延走马承受奏西贼\犯绥德城,本城杀逐退散。
其有功之人速依格推赏外,获级者每级加赐绢十匹。
自今应边寨杀获准此。
」
高遵裕乞降空名敕告、宣札、紫衣师号敕、度僧牒。
詔更给敕告、宣头、札子八百五十,紫衣师号敕、度牒八百。
环庆路经略司乞续支袍带、锦\綺等。
詔续给公服百、象笏七十、锦\綺衣著,令刘援取旨编排;又金带三十,交椅、水罐、手巾筒、水□子各五十,伞百,及军器监给杂綵转光旗三百。
辛酉,后苑房廊所言,取蔡河南房廊屋,并旧左騏驥院地,修鴜寄囤蔡河贾人谷及堆□六路百货。
从之。
"朱本签贴云:事小,削去。 元丰二年十月四日,泗州初置;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三】,京城外置。 此月十五日宋用臣与冯景事可攷。 "
提举河东路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司言:「准转运\司牒,已定太原府、代州等义勇、保甲运\粮草。
」詔:「河东都转运\司依近降指挥,止於边近河外州军差拨,毋得於邻接北界州军。
仍具析因何全不思虑,措置乖失以闻。
」
鄜延路走马承受杨元言:西贼\二万余人,於无定河临川堡出战,斩获首级。
上批:「朝廷于诸城寨未尝侵犯夏国,未知有何道理輒领大兵入寇。
缘所定师期尚远,宜下鄜延路经略司,令保安军牒宥州詰问,庶使彼辞愈曲,我师出境,其名益直。
」"新、旧纪:「辛酉,夏人寇临川堡,詔董□会兵伐之。 」盖追书也,又失事实,今不取。 "
手詔李宪:「得所奏,以团结汉蕃军马分置將佐,部分阵队,审定出兵所向,及计度贼\屯重兵之所,且论诸道进师首尾之势,甚善。
然閫外之事,朝廷属在將帅,趋利避害,固难居中预度,惟尔临敌自图择之。
苟能奋张威武,鼓励三军之士,径指梟巢,与诸將合力俘执丑类,然后退视各郡,居要害者城而守之,是为上策。
若大本未殄,顾未有辟地守之之术,或谋\置城贼\中,必是自貽患悔,切宜审之!其他制贼\方略,或攻或守,虽千百为无不可者。
所有秦凤一路,已有指挥,俾尔兼总节制,可便宜施行。
军中所须,已命有司一一应副。
」
詔中书、枢密院:「近已降敕榜,许乞弟亲出投降。
今来师期在近,若便分布兵马,谋\为进討,虑乞弟惊疑,不肯出降。
令林广密行相度,若止留军马五七千人,选委得力將官一两员,总领防托边界,如乞弟决不出降,徐行討捕,所有林广、彭孙并其余军马並行勾回,如此施行,於边防有无不便?仰具指实利害以闻。
」"密记:八月七日,中、密同被旨。 九月十二日可攷。 "雄州言:「涿州牒,蔚州称双井新寨铺边吏妄庶止北人,不令於壕北过往,请詰边吏及擅越疆界人等罪。
」詔河东提点刑狱黄廉往代州定验北人有无侵越旧界,及边人有无侵北界地樵采,具图以闻。
"先言边防,具注在十一月五日,明年正月十二日,又二十五日,又二月六日可攷。 黄廉行状:「八月,麟府军兴,兼权转运\判官,又差定代州地界。 廉条具分析,为十二寨图以进,且言:『建议者以分水画界,恐地势不能尽然,启豺狼心,失中国险固。 』其后辽人果责分水之言,包取两不耕地,据有形胜,下临雁门,父老于今以为恨。 」"又詔河东转运\司:「河东应于今来军兴所行事件,常切审谨,不得张皇漏露。
所有边近北界州军【四】,如不係干照去处,不得一例行下,及仰选择吏人行遣,如能谨密,候事了日优与酬銟,仍觉察体量部吏传报张皇者,勘劾以闻。
」
壬戌,枢密院编到自郭稹而下至沈括等二十七番泛使策并目录,总三十一策进呈,乞降本院礼房检用施行。
詔令进入。
"密记二十七番泛使,当考。 "
朝散郎、直龙图阁曾肇言:「伏睹修定官制,即百司庶务既已类別,若以所分之职、所总之务,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自位敘、名分、宪令、版图、文移、案牘、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鉤考,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於官,有当布於觽者,自一事以上本末次第,使更制之前,习勒已定,则命出之日,但在奉行而已。
鴜吏部于尚书为六官之首,试即而言之:其所总者选事也,流內銓、三班、东审官之任,皆当归之;诚\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
自令、仆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五】,以其位之升降,为其任之繁简,使省书审决,某当属尚书、侍郎,某当属令、仆射,各以其所属,预为科別,如此,则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矣。
曹局吏员,如三班诸房十有六,诸吏六十有四,其所別之司,所隶之人,不必尽易,惟当合者合之,当析者析之,当损者损之,当益者益之,使诸曹所主,因其旧习,如此,则新补之吏不諭而知其守矣。
宪令、版图、文移、案牘、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鉤考,其因革损益之不同,与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於官、布於觽者,皆前事之期,莫不考定,如此,则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敘矣。
夫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新补之吏不諭而知其守,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敘,则推行之始,去故取新,所以待之者备矣。
其於选士如此,旁至於司封、司勋、考功当隶之者,內服、外服、庶工、万事当归之者,推此以通彼,则吏部之任,不待命出之日闻而后辨,推而后通也。
试即吏部而言之,体当如此,其於百工庶职素具以待新政之行者,臣之妄意,窃以谓无易此也。
夫然则体虽至大,而操之有要,事虽一变,而处之有素。
一日之间,官号法制鼎新于上,彞伦庶政率行於下,內外远近,虽改视易听,而持循安习,无异於常。
」詔送详定官制所。
籍田司言:「近奉詔均种诸谷,水陆皆备,本以待车驾临幸。
夏秋以来,九谷皆稔,观麦视禾临幸仪注,恐未修讲。
欲乞令大臣先案视修建崇饰,至於西成穡事將毕,遣近臣观获稻。
凡有创兴未合典礼之事,因而讲议。
」不报。
是日,种諤遣诸將出界,遇贼\,破之,斩首千级。
"此事实录见二十五日己卯,今掇出附此。 本传云:「諤帅军次绥德城,遣將出师招纳,贼\御于境上,力战败,斩首千级。 朝廷以諤先期轻出,命还师延安,改命諤及麟府事並听王中正节制。 」出界遇败,当即是初二日丙辰所书「贼\益兵御我,力战破之」,同此一事也。 欲详记諤行军次第,故復著此,仍以传所云斩首千级系之。 "
癸亥,詔:「魏从革为獠贼\所射,自是从革失备,不系用兵轻重。
委彭孙更详酌,如南平军路实可进討,即措置详审而往,或道路艰梗,难趋贼\巢穴,亦速具利害以闻,朝廷必不以前后异同为罪。
」乙丑,上批:「已指挥秦凤一路兵付李宪节制,深虑经略司犹宿留不肯依应调发,误熙河军期,可再下都大经制司依详朝廷属任之意,便从节制处分。
」
上批:「熙河路已列定兵马,必须照应董□所约师期出界。
蕃中出兵与否无可为据,宜令经略司选使臣一二人入蕃军照验,仍约阿里骨遣首领一二人来与官军同出,庶彼此分明,不误大事。
」
罢环庆路副总管姚麟兼第一將,从经略司高遵裕奏也。
知延州沈括言:「曲珍八月丙辰,於西界大里河北接应西界首领讹麦等十余人,并家属数百口,牛羊驮马近八千,已赴安定堡外。
有投来首领,见於西界招呼元结约人户来降。
」"八月丙辰,初二日也。 括奏或附初二日种諤次绥德城后。 "
彭孙言:「乞从瀘州合江县纳溪九支池便路討乞弟,候破荡毕,驱率杨光震部族討捕生獠,以报魏从革之冤。
」从之。
后一日,罢之。
"事在乙亥二十一日。 "丙寅,涇原路经略司言,应副军行战守等事,乞权许便宜指挥。
詔:「本路措置事稍大,奏候朝旨,如小事碍常法,许一面施行。
鄜延、环庆、河东路经略司,熙河路都大经制司,措置麟府路兵马司依此。
」
先是,詔遣宿卫七將之师戍鄜延,已再颁赐矣,而镇兵未尝有所賚。
沈括以谓禁兵虽重,而为国守边,无岁不战者,镇兵也。
赏賚不均,此召乱之道。
乃矫詔赐镇兵钱数万緡,而封藏詔书以驛闻。
不数日,有金驛詔括曰:「枢密院漏行颁书,赖卿察事机,不然几扰军政。
自此事不获闻者,得以专制,蕃汉將卒自皇城使以降,皆得承制补受。
」"此据沈括自誌,附见丙寅日,当攷。 十一日丙午,刘惟简乞均赐病还军士,当考。 "
詔:「诸路进討行营汉蕃兵,惟可使之出力破贼\,毋令小费私财。
委李宪、高遵裕、王中正常切照管,体量举动大小、进兵远近,量给所费,令足用。
外人常有霑润,又不可过为姑息。
」
詔王中正:「將来大兵出界,虑辽人亦遣兵征討,或为援助,或於境上自防。
若与诸路兵相遇,即先遣使臣说諭或移文,以夏国內乱,囚制国主,不知存亡,朝廷回赐贺同天节并遣使赐生日等物,无人承受,鄜延路累牒问宥州,皆不报,近又累犯边,朝廷遣兵问罪,与北朝不相干涉。
如阻隔进兵或先犯官军,方得应敌,令中正密掌之。
」
詔鄜延、环庆、涇原、河东路经略司并总兵官,熙河路都大经制司,应副措置事如有乖失,令逐路转运\司具以闻。
詔定州、高阳关、真定府路安抚司、河东路经略司、河北河东缘边安抚司密戒沿边州军,与北界应干边防事,一切皆循常,毋得輒创生更改。
又詔入內省选差使臣二人,自京分诣陕西沿边麟府等路,於递铺內选可充急脚递铺兵,对换不堪走转文字之人,仍相度铺分地里遥远去处,添置腰铺。
又詔河东、陕西诸路转运\司及同经制马甲等:「应副军兴,各已分拨钱物,自可擘画计置。
其须至於民间赁借等事件,即仰明给价直,不得直行科率。
仍常切抚存人户,务令安静,无致骚扰。
如有措置乖失,令提刑、提举司密具事由闻奏,当议重行废黜。
有失觉举,与同罪。
」
是日,韩存宝伏诛。
"七月十九日詔诛存宝,八月十二日乃伏法。 "
丁卯,殿前副指挥使、武泰节度使卢政卒。
輟视朝,临奠之,赠开府仪同三司。
馆阁校勘邢恕为史馆检討,从曾巩请也。
詔诸路应投来首领等,令边臣密问以夏国变乱及今点集屯聚处所动息以闻。
詔步军副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太原府路副都总管刘永年赴闕供职,主管步军都指挥使兼主管马军司。
己巳,马军副指挥使、金州观察使燕达为殿前副都指挥使、武康军节度使。
"旧纪书达为节度使,新纪不书。 "
詔:「白马县復为滑州,隶京西。
系浮梁,葺城垒,宜得干剧之人,以朝请大夫周革知州,奉议郎苏注通判州事。
如速办无扰,事毕优与推恩。
"两纪並书復滑州。 熙寧五年八月五日,废滑州,以白马、韦城、胙城三县隶开封。 "
都大提举汴河隄岸宋用臣言:「本司沿汴及京城所房廊地並召人僦,纳官课,纸、红花、麻布、酵行皆隶本所,为堆□场,令冯景拘拦卖纸及送纸。
行班文昌於开封府侵夺课额,欲乞据本司已立逐行外,余令冯景拘拦,所贵课额各办。
」詔:「八月以前已赁提岸司及京城所房堆□物在地者,更不起遣,余无得妄拘拦,骚扰行市。
」"朱本签贴云,事小刪去,新本已復存之,可见当时虽小事,神宗必亲剖判也。 二年十月四日【六】,泗州初置堆□场;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置京城堆□场。 是月七日,又置蔡州。 "
庚午,广西经略司言:交阯入贡百五十六人,比旧制增五十六人。
上批:「宜令据今已到人数赴闕,今后准此。
」"新纪书交阯入贡附年末,旧纪乃於五年年末书之。 "
沈括奏,乞近便处发三两將兵应副呼使。
上批:「昨降指挥,止为招到並边部族少壮从军,老小等从便近城寨安存。
其大兵出寨后降附部族,若尽徙內地,人情必不乐从,少壮自当驱以隨军,老小等即其地抚之。
如此,內徙人数必不猥多,守御人数足以照管。
可札付沈括、种諤依详施行。
」
权发遣环庆路经略司高遵裕言:「准密院札子,降营阵法,臣究览虽知梗概,尚恐未諭深旨。
欲望一諳晓营阵使臣付臣询访营阵出入、奇正相生之要,令乘驛前来。
」詔燕达选諳晓营阵使臣一人,申枢密院。
辛未,河东路经略司言,王中正未到本路间,有西人投降,未审许与不许收接?詔河东路经略司:「如有西界投来人口,令逐处守臣分布於稳便城寨安存给食,仍密察奸诈。
」高遵裕言,覘知西界大点集,欲遣兵拥遏贼\锋。
詔:「遵裕累奏本路兵马器械未备,令候齐集,依约定期日进兵,毋得妄动。
如有人口来追逐犯境,即照会七月壬寅指挥。
」
上批:「开封府界教成大保长已放散多日,以次团教之法久未推行,闻以无弓弩温习,甚有退墮者,盖刘琯独力生簄,未有倚仗办事。
可令狄諮不妨见领河北职事,兼权王中正提举开封府界保甲。
」时中正奉使河东、陕西故也。
"刘琯提举府界保甲,在四年三月。 狄諮先以二年十一月提举府界保甲,三年六月改提举河北西路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 "
壬申,詔录故知南平军魏从革三子,一人为三班奉职,二人为借职。
詔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李承之落枢密直学士,为宝文阁待制、知汝州。
坐奏请濮州坟所遗直院与陈留县开福寺对易,既得旨,其姪孝伯诈增制书立牓,欲取开福常住入坟院,为僧所讼。
承之虚称元乞易寺,乃臣从兄给事中致仕徽之所奏。
下大理根治,而徽之亦言:「承之与子孝伯陈乞院额,以致人言,承之从臣,敢欺圣听,乞直贬黜,如臣言有不当,亦甘坐罪。
开福院额乞下陈留县依旧,濮州更不创院。
」时承之兄龙图阁直学士肃之知鄆州,亦言:「大理寺鞫承之奏请寺额,濮州旧遗直院殿宇尚在,兼父祖坟营在彼,遂乞以陈留所废开福院额於濮州復旧院,或虑未尽情理,望別差官根治。
」詔遣开封府,其后改送御史台,承之坐报上不实及遣吏詗狱事【七】,故有是责。
"事始在二月二十一日戊申,旧纪书:「枢密直学士、三司使李承之奏易坟寺不实,降为宝文阁待制、知汝州。 」"
手詔沈括:「近据本路及诸路探报,贼\人聚兵在缘边对垒。
今诸將以种諤驱迫,使不量觽寡,直入贼\境招纳,既不能招致,又甚亏损威重,致贼\测知汉兵浅\深。
赖今诸將稍知形便,不致冒险深去。
可速料事机,如未可前,宜且迤邐还据汉地,庶諳知山川道径曲折,晓夜易为斥堠控御。
」初,种諤以鄜延兵先招纳夏人,是月丙辰,次绥德城,壬戌,分遣诸將出界,遇贼\破之。
朝廷以諤轻出,遂命諤听王中正节制。
"此实录二十五日所书,因詔諤完养士气,依王中正议定期日,与诸路协力进討,遂附此。 今移入十八日詔沈括以「諤不能招致,亏损威重」之后。 鴜十八日詔犹有责諤轻出意【八】,至二十五日并二十六日,则已称諤未为失谋\。 既称諤未为失谋\,则令諤听中正节制,必在十八日,非二十五日以后也。 故自二十五日移入十八日,更须详考之。 "
癸酉,詔马申、胡宗哲兼权管勾熙河、秦凤路转运\判官公事,其行移文字,並以熙河、秦凤路转运\司为名。
乙亥,鄜延路经略司言:「保安军遣人齎牒宥州,据顺寧寨申,西界驛路自界首把口人及民户尽起发赴近裏,公牒无凭交割。
」詔鄜延路经略司更不移牒。
"六月二十七日,令保安军牒宥州。 "
林广言,乞指挥彭孙且在南平军枝梧即日边事。
詔:「近彭孙奏,欲取瀘州合江路討贼\,缘本路已属林广进兵路分,今以彭孙权涇原路鈐辖,速领本军赴渭州【九】,听高遵裕节制。
」"事在十一月乙丑。 "
丙子,詔中书降敕牓曰:「西南番罗氏鬼主下蛮首领沙取省:都大经制瀘州蛮贼\公事林广奏『沙取令赵二以状来言,今落莫部已与沙取议乞弟投降事,其有都掌已遣人往諭,降人称我止依十州例与我税赋,更不以兵隨乞弟。
及沙取令蒲成等密来言,若乞弟不降,即领都掌等往掩杀。
』今沙取若能諭乞弟早降,朝廷当厚加爵赏,如有未肯降,沙取能掩杀赴官,即赏真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锦\帛五百匹、綵绢五千匹,更当优加官爵。
其下得力蛮兵,赏盐万斤、牛百头。
如杀到乞弟以下蛮兵,每级赏绢二十匹,夷兵十五匹,小首领三十匹,大首领六十匹。
其逐处部族都大头领亦重赏。
委沙取抚諭都掌等部族头领早出投降,即依十州例令输税赋,及厚赏锦\袍银綵等。
」
涇原路经略司言,將来如尽出境,即本路守御人至少,乞於近裏发三两將赴本路。
詔高遵裕详酌,除先分画定守御人外,更量留兵马防托,具所留数以闻。
丁丑,河东路经略司言,丰州弓箭手沈兴等二人为西人所执,已牒理索。
詔诸路已议进兵攻討,其严飭边备,如有掳去人口,更勿行牒。
沈括奏,曲珍言西贼\拦截粮草,杀获首级。
上批:「鄜延路近边诸將出界,今已渐抽回,其有斩获贼\首及中伤之人,宜速推赏,以伸信士卒。
可下经略司并下种諤,候诸將回入汉地,即从行司专差官,厚以酒食犒赏汉蕃將士。
所招头首,如当补授,即书填空名宣札给付。
河东依此。
」上批:「近差措置麟府路军马王中正兼管鄜延、环庆、涇原军马,止谓未出界已前,与逐路帅臣、將官议定进兵月日及军行所向,其出界后,王中正止令遵稟宣命,节制鄜延一路诸將兵。
其环庆、涇原,朝廷自专委高遵裕节制,中正更不当干预。
虑中正未审宣命,出界之后,犹欲节制涇原、环庆之师,致分画责任,临时搀抢,令王中正细详宣命施行,毋得侵越。
俟先下兴、灵,方依画一总六路军马节制。
」"近差中正兼管延、庆、原三路【一○】,要见的日,或止缘种諤先出,故有此指挥。 此在二十五日己卯。 "
是日,李宪总领七军至西市新城,遇贼\约二万余骑,官军掩击败之,擒首领三人,杀获首领二十余人,斩首二千余级,夺马五百余匹。
"是日丁丑,八月二十三日也。 自九月五日戊子移入此,要见诸路降兵先后耳。 "戊寅,詔涇原路经略司:「本路兵悉出界,更不赴涇原。
其本路兵当用粮草、丁夫,令高遵裕牒涇原转运\司照会。
」詔:「已指挥將来出界涇原兵听高遵裕节制。
缘涇原广阔,利进大兵,本路止是团结诸將,未尝益兵出战,军马不多,虑出界遇贼\难驱逐,令遵裕相度,以环庆兵取涇原路会合,或以涇原兵从环庆路会合出界进討?所贵气势益壮,易以破贼\。
所当用丁夫、粮餉,计会两路转运\司应副。
」
己卯,詔给度僧牒千买木,修景灵宫诸神御殿。
种諤为诸將已有功还,乞早降朝旨,同日进师。
詔:「昨降指挥合诸路期约进兵,一举扑灭贼\巢。
近种諤先行招纳,遣诸將浅\攻,各有斩获之劳,未为失谋\。
今师期不远,其务完养士气,依王中正议定期日,与诸路协力进討。
」"实录於此又书:「初,种諤以鄜延兵先招纳夏人,是月丙辰,次綬德城;壬戌,分遣诸將出界,遇贼\破之。 朝廷以諤轻出,遂命諤受王中正节制。 」今移入十八日壬申,削此不书。 "
鄜延路经略使沈括言:「乞明立约束,画定人马,留本路防守,不许差出外,別乞差准备应援军马。
」詔令沈括留两將军马防托。
或种諤出界未见次第,即不许追呼;如已捷,须兵马分头討定部族,若来勾抽,不得占留。
庚辰,詔:「鄜延、麟府兵出界招纳已回,斩获有劳,並赐特支钱。
」上批:「据种諤奏:『分遣出界浅\攻诸將皆会,已追兵回驻,並遣诸寨。
』朝廷昨于诸路大发师徒,本候齐集,与逐路遣兵併力,择时鼓行,覆贼\巢穴,不为焚荡塞上微小族帐、驱略甌脱守望羌人,所以近累丁寧诫敕,俾遵已定师期。
今浅\攻之兵既量有应接降人,凡战又能小捷,及斩获贼\庭酋长,即敛兵归,亦未失计。
仰种諤更推明朝廷赏罚,鼓励士心,全养气力,以俟师期,成就大功。
」
詔:「熙河路李宪等八月辛未与董□人马期会攻討夏贼\,缘鄜延路师期尚在九月下旬之初,今李宪等如兵马出界遇贼\,已见克捷,即进兵深討。
若贼\兵阻遏,未可长驱,即择控要便,於馈运\之所,权立营寨,以伺诸路师期,首尾相应。
」
又詔李宪:「今来举动,不同凡敌,图人百年一国,甚非细事,苟非上下毕力,將士协心,曷以共济?须不惜爵赏,鼓励三军之气,使冒锋摧敌。
若能初战取功,则其他迎刃而解矣。
且勿吝金帛,旌拊战士,苟有以激发觽心,皆可便宜从事,朝廷惟务灭贼\,其他固无爱惜。
」
王中正、种諤奏:「涇原、环庆会兵取灵州渡,討定兴州;麟府、鄜延先会夏州,候兵合齐,进取怀州渡,討定兴州。
乞下涇原、环庆遵守。
」从之。
是日,李宪驻兵女遮谷。
"九月十二日乙未奏。 "
辛巳,修国史院编修官赵彦若言,与司马光同修百官公卿年表,成十卷,并臣修成宗室世表三卷。
詔进入。
后並送编修院,赐银绢有差,光仍降詔銟諭。
夔州路转运\司言:「准提举捉杀司送到射杀魏从革獠贼\木八等,已付南平军根治。
」詔转运\判官席汝明考实以闻。
壬午,权判都水监李立之言:「准朝旨,小□决口不闭,令臣经画。
臣自决口相视河流,至干寧军分入东、西两塘【一一】,次入界河,於劈地口入海,通流无阻。
今检计当修立东西隄防,计役三百十四万四千工【一二】。
」詔知制誥、知諫院舒亶、度支副使、直史馆蹇周辅,再相视检计。
詔升南京、青登邓鄆曹济洺濮州有马教阅厢军【一三】,及真定府北寨劲勇、环州下番落未排定指挥並为禁军。
佛泥国遣使入贡。
佛泥不入贡者九百余年矣。
"两纪並附年末。 明年十二月二日,使人乃归。 旧纪既于此年末书佛泥入贡,明年年末又书,盖重出也。 新纪已削去。 "注释
【一】荆湖北路昨应副沅州谢麟於归明蛮界置堡塞「昨」原作「作」,据宋会要方域二○之二○改。
【二】恣j頎「頎」原作「顺」,据同上书改。
【三】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二月」二字原脱,据下文己巳条李燾注补。
【四】所有边近北界州军「北」原作「地」,据宋会要兵二八之二四改。
【五】令仆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令」原作「今」,据下文改。
【六】二年十月四日「二」原作「三」,据上文辛酉条及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改。
【七】承之坐报上不实及遣吏詗狱事「詗」原作「按」,据阁本改。
【八】盖十八日詔犹有责諤轻出意「盖」原作「益」,据阁本改。
【九】速领本军赴渭州「速」原作「连」,据阁本改。
【一○】近差中正兼管延庆原三路「原」原作「渭」,据正文及此处路名简称例改。
【一一】至干寧军分入东西两塘「两」原作「南」,据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一二】计役三百十四万四千工「三」,阁本作「二」。
【一三】有马教阅厢军「马」下原衍「军」字,据宋史卷一八九兵志、通考卷一五六兵考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