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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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二年九月尽是年十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二年"己未,1079"

全文

九月丙寅朔,鄜州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谍知西界点集。

臣酌度缓急,躬行近便城寨接应及巡边按兵,乞命官摄州事及应副军须。

」詔陕西转运\使李稷权州事。

丁卯,知都水监丞、主客郎中范子渊为金部郎中,陞一任;同判都水监、入內东头供奉官、寄礼宾使、遥郡刺史宋用臣为寄六宅使、遥郡团练使,给寄资全俸;入內东头供奉官王修己等三十七人各进一官,功优者减磨勘年或指射差遣,选人循两资;余官减磨勘三年者九人,二年者五人;三司军大將等迁两资者五十六人,迁一资者八十一人,仍等第赐钱【一】。

以子渊、用臣首议导洛水入汴及筑隄捍河毕功,故优銟之,余皆董役有劳也。

詔前京西转运\副使、屯田员外郎李南公减磨勘三年,余十一人迁官、减磨勘并陞名次有差。

以固护大河南岸劳也。

詔鄜延第四將、崇仪使高永能进一官,余转资、减磨勘年、赐帛有差。

七月西贼\入寇绥德城大会平,永能等战败之,赏功也。

减下卸司监官一员。

时增至二员,以事简故减。

戊辰,詔淮南东路提点刑狱林英、江南路提举常平等事谢仲规同鞫前知江寧府吕嘉问。

以嘉问诉前鞫未尽也。

己巳,上批:「三司认还髃牧司旧支券马縻费钱,昨虽裁损,岁折绢七万緡,而迁延固吝,未肯备偿。

盖裘绢仰官会校,故彼此时有爭辨。

可差太常丞□安持限一月根磨未罢券以前五年诸费用,纽见钱画一与三司当职官连书以闻。

」庚午,录韶州岑水场坑炉户汤潮为下班殿侍、广南东路鈐辖司指使。

以潮数出私钱捕获强盗故也。

辛未,左藏库副使乔睳言,奉詔权发遣瀘州,乞躬巡县寨兵甲及审观主兵官吏能否,密议討贼\方略。

詔睳审度事宜,如须躬行按视,可量带兵甲至县寨,毋得骚扰张皇,更生边事。

"考平蛮记,此乃睳欲打誓也,三年三月己巳打誓事,具四月十五日,又此年十二月十七日当考。 "

壬申,上批:「近差都水监勾当公事钱曜检定诸埽桩料【二】,闻二都大司已计夫二十余万,外尚有五都大司及诸河工料,如此则来岁虽起三四十万夫未能应副,公私财用,枉费过当,深为可惜。

钱曜新作水官,不歷河事,恐为沿河冒利者所罔,不能究悉底裏,可差本监主簿陈祐甫代曜检定以闻。

癸酉,以国子监直讲、著作佐郎满中行为馆阁校勘。

上批:「昨监生虞蕃诉学官上下共为奸赃欺罔,事状不一,洎朝廷付有司推治,乃蕃言不妄。

而中行所履洁廉,不涉吏议,且杂处觽人倾侧挠法之中,而能修身检行如此,求於方今士人寡耻之习,已为鲜得,又髃污朋枉日与之分职联事,卒不能移其操守,尤在可嘉。

宜少銟之,以励风俗。

」故有是命。

中行,金乡人也。

权发遣户部判官李琮言:「奉詔根究逃绝税役,有苏州常熟县天圣年簿,管远年逃绝户倚阁税紬绢苗米丁盐钱万一千一百余贯石匹两。

本县据税合管苗田九百一十九顷有奇,今止根究得一百九十五户,共当输苗米三百五十三石、紬绢五十一匹、绵三十五两。

其余有苗米八千四百石、紬绢一千二百匹、绵一千九十两、丁盐钱九百文外【三】,並无田产人户,亦无请佃主名。

盖久失推究,奸猾因之,失陷省税。

乞差著作佐郎刘拯知常熟县根究归著,他县有类此者,亦乞选官根究。

」从之。

拯,南陵人也。

"食货志元丰三年九月,詔三司户部判官李琮专究江南东、两浙路逃绝户亏陷税役等钱。 琮言:「苏州常熟县天圣中簿,得久逃绝户倚阁税紬绢苗米丁盐钱万一千一百余贯石匹两。 今止百九十五户,当输苗米三百五十三石、紬绢五十一匹、绵三十五两,余田产人户、请佃主名皆亡。 盖久不推究,奸猾因之,失陷正税。 请凡类此者,皆选官根括。 」从之。 乃詔转运\司提举。 琮所究江、浙【四】一百二十七县逃绝户,计四十万一千三百三十二,为书上之。 三年正月丙戌,除琮淮南转运\副使,復令究逃绝户税役,琮乃辟置官属,更移令佐,大究治之。 淮南东西两路州军县共八十有八,凡得逃绝、诡名挟佃、簿籍不载并闕丁,凡四十七万五千九百六十五户,丁正税役并积负凡九十二万二千二百四十六贯石匹两。 琮又言亏陷税役,乃官司造簿舛误已久,请隨夏税附纳。 詔令簿失收税役钱物,特蠲除之。 "內侍押班石得一乞专差勾当皇城司官,提举教习亲从亲事官弓箭手武艺。

从之。

詔得一提举训练。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绥德城花佛堡把截、三班差使杨永庆,以出巡为名,引所部入西界,取蕃部八人首级,诈言西贼\犯边斩获。

乞以永庆前后军功量夺两资,令於边上效用。

」詔追毁永庆出身文字,送京西【五】编管。

詔五路礼部进士与新科明法人通理人数均取。

甲戌,詔开封府界马军雍丘捧日第五军第一指挥五百人,尉氏驍猛第一指挥四百人,步军咸平【六】天武第一指挥、雄勇第一指挥、襄邑雄威第二指挥、陈留雄威第六指挥各五百人,河东马军太原府吐浑第三指挥、潞州吐浑第六指挥、忻州广锐第六指挥、嵐州广锐第十九指挥各三百人,步军潞州神锐第十四指挥四百人,自今闕额勿补,候人数不多,即併废。

以开封府界、河东巡检司既用义勇、保甲番上以代禁兵,而巡检司旧用兵数,府界三千五十四人、河东千六百三十一人皆当省故也。

丙子,夔州路转运\司言,乞尽今年十一月终,放罢瀘州县寨防拓黔州义军,归就耕作。

从之。

修完京城所请赁官地创屋,与民为□市,收其租。

下开封府相度,乞如其请。

从之。

仍詔自今空地募人租赁,行讫以闻。

其后御史丁执礼以为言,詔取行遣看详,而修完京城所有言,令磨户及熟食人於城东西房廊作□市【七】,收觽磨户钱入官,即无行遣公案,执礼奏遂寢。

后开封府又请牙人磨户私以□贸易者杖一百,许人告捕,五斤以上赏钱三千,十斤以上十千。

亦从。

"朱史削去,以为事小,今復存之。 执礼为御史在此后六日。 "

丁丑,詔提举河北糴便粮草司按並边被水州县,如军食有备,权住糴。

赐末盐钱二十万緡,付河东转运\司市军储。

三司言,南郊所用银,乞自选官督发徱刷上供钱帛。

詔三司指挥发运\司於隔路差官催促,仍次第以闻。

詔前国子博士陈世儒并妻李、婢高、张等十九人,並处斩,婢高凌迟,妻李特杖死,婢单等七人贷死,杖脊,分送湖南、广南、京西路编管。

世儒,宰相执中子,执中嬖妾张氏淫悍不制,生世儒未久而执中死,詔张氏为尼。

世儒既长,迎归,与妻李事之不谨。

李,龙图阁直学士中师女,母吕氏,夷简孙也。

世儒知舒州太湖县,庸騃不乐为外官,与李讽诸婢谋\杀张,欲以忧去,诸婢以药毒之不死,夜持钉陷其脑骨,以丧还京师,为诸婢告发,而李辞屡变,凡三易狱,始得实。

於是元勘官皆得罪,知大理卿事崔台符、权发遣大理少卿蹇周辅、杨汲,各罚铜十斤,权大理寺丞贾种民二十斤。

"三年正月庚寅,叶武送审官,二月己未,种民冲替。 "戊寅,詔资政殿学士、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兼措置陕西缘边四路边防事,诸路措置未了事,各令勾当公事官齐送惠卿看详以闻。

庚辰,以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兼知宗正丞赵彦若为修国史院编修官。

辛巳,太常博士、集贤校理丁执礼兼监察御史。

壬午,詔:「翰林学士李清臣所撰大理寺记,凡朝廷修废官事之本末,小大无不该载。

惟崔台符等首被选抡,考举坠典,而能剸遣滯讼,狱无淹囚,独不得掛名其间,尚为闕漏,宜送清臣增入。

」又詔:「御史推劾太学欺弊事近半年余,司狱昼夜劳苦,其令元勘官保明,量与酬銟。

癸未,德音:「降潁州死罪囚,徒以下释之。

元丰元年终以前见欠夏税及今年夏残税并缘纳租课,並与蠲免。

」"八月二十四日升节度,两纪並书降囚罪。 "

甲申,西南龙蕃来贡方物。

詔东南诸路上供杂物,旧陆运\者,委三司增置漕舟,并从水运\。

詔权知邕州、庄宅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刘初等二十六人迁官、减磨勘年、赐银绢有差。

以团结邕、钦州峒丁为指挥队,凡十万余人,录其劳也。

己丑,进婕妤朱氏为昭容。

詔以永兴路常平仓谷十九万石给鄜延路九將守御之用,余令转运\司以渐计置。

以鄜延路言岁计军食二十七万余石,而常平无余故也。

洮东安抚司言,皇城使、荣州团练使、岷洮州蕃部都巡检使包顺乞用南郊赦书封赠父母。

上批:「顺自熙河开拓之初,率觽来附,又秉心忠义,前后战功为一路属羌之最,虽旧无此例,可特依所乞。

」迺并其妻封之。

庚寅,知制誥张璪判將作监。

以上批「璪见领审官东院、国子监,朝廷方议增严太学规,非久颁降,须赖主判之官以时督察,庶几成就。

东院注擬差遣,检省修例,职事颇多,宜改差璪同判將作监,令专意推行学制,兼惠以公宇,使稍便安私家」也。

命马军都虞候、权管勾步军司燕达管勾差使剩员所。

詔顺州武陵峒麻仲福、黄敷各杖脊编管,仲福鄆州,敷青州,勒家属隨行,追夺元补官职宣命。

仲福等同儂智春寇顺州故也。

詔诸路州县告捕获盗,速依条限给赏,委提点刑狱等司半年一次,取索州县所获盗数及给若干钱数上中书。

以州县给赏稽留,无以激劝告捕者故也。

辛卯,赐发运\司糴本钱百万緡令糴谷,如逐路岁计未足,以所糴充数上供,报转运\司令依和糴最高价并计輦运\之费,限一季偿钱。

壬辰,內出教阅格行之,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上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標排,皆有法,凡千余言,使人人诵之。

其后中书、枢密院又请河北、陕西义勇、保甲,皆如诸军诵教法。

从之。

"旧纪书內出马步射教法之象颁诸军,使诵习之。 新纪书出马步射格斗教法颁诸军。 本志云內出教法格并图其象颁行之,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上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標排,有法象凡千余言,使军士诵习焉。 "

癸巳,枢密都承旨韩縝、副都承旨张诚\一、检详兵房文字范育上诸路清野备敌法,詔颁行之。

"今传清野备敌十五条,乃云元丰二年十月十三日,月日与此不同,不知何故。 "

甲午,西南罗蕃来贡方物。

詔自今送检正官定夺文字,令执政称事立日限。

以户房检正官稽滯司农寺、三司互奏坊场钱文字上簿,因有是詔。

司农寺上元丰司农敕令式十五卷。

詔行之。

詔鬻官监场务钱属三司外,乡村场务买名钱依旧入司农寺。

时三司言人户买扑官监及非折酬衙前场务所增收钱,並合入三司帐。

而司农寺以谓官监场务外,皆是新法拘收钱,不当入三司,乞存留以助募役,兼岁入百万緡於市易务封桩,若失此钱,恐不能继。

爭辨久之,乃从司农之请。

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乞本路犯西北两界青白盐者,並依皇祐敕断罪,仍不分首从边配【八】。

从之。

皇祐敕刑名比今为重,又法非兴贩三分得一分之罪【九】。

时安石方行盐法於河东,以希功利,故欲峻其禁也。

"朱本削去「皇祐敕比今为重」以下数语,今復存之。 "

礼院言:「每遇祠祭,太祝、奉礼,差审官东院待次官摄。

案唐六典郊社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祠祀、祈祷\之礼。

郊社令不预祠事【一○】,乞依典故令摄太祝或奉礼,遇小祠不差监察监礼,即令省视牲幣礼器。

」从之。

復孟州氾水镇为县。

"旧纪书復县。 "

冬十月丙申朔,西南石蕃来贡。

詔军器监出黑木四风羽、红木四风羽、白木四风羽弩箭总百三十万,赐开封府界、京东西將下,各五万。

詔修定州城,以明年合起民夫及河北路兵二千兼州兵充役。

丁酉,参知政事蔡確言:「御史何正臣、黄顏,皆臣任中丞日荐举,臣今备位政府,理实为嫌。

乞罢正臣、顏御史。

」於是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台官虽令官长荐举,然皆陛下召对以为可者,然后命之,取舍在陛下,不在所举。

今欲回避,不过以为恩有所在。

夫舍公义而怀私恩,此小人事利者之所为。

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倘以区区之嫌,遂使回避,则是以事利之小人,待陛下耳目之官,此尤义理之所不可者也。

」詔不回避。

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戊戌,上批:「保州增展关城,非久兴役,闻边上修城土工极为灭裂,无科直取准法度。

宜下修完京城所选晓解土工小壕寨二人,指教工作。

己亥,以详定郊庙礼文朝会仪注所检討文字、著作佐郎何洵直为祕阁校理。

上批「洵直资性超敏,彊记多闻」,故擢之。

录北界归明人武备为下班殿侍、江南东路指使。

备尝为边臣伺敌中动静,事泄,惧罪来归,故录之。

詔內殿承制、宾州驻泊都监刘洪安徙潭州,不僉书公事,赐田三顷。

洪安自交趾来降,广西经略司乞徙官湖南也。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汴河纲船久例附载商货入京,致重船留阻,兼私载物重四百斤以上,已抵重刑。

今洛水入汴,不至湍猛,欲自今商货至泗州,官置场堆□,不许诸纲附载,本司置船运\至京,令输船龏钱。

」从之。

詔:「自泗州至京,民间载谷船,官悉籍记,自今毋得增置。

收力胜钱视旧增三之一。

导洛司船增至千五百艘。

」"泗州堆□场始此。 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京城外亦置。 "

庚子,广南西路经略司言:「昨安南师兴,军士有避征役者,乞限百日首身除罪。

」从之。

补供备库副使、权发遣顺州王景仁子宗儒为三班借职。

景仁援知邕、宜州得官其子例自陈也。

辛丑,权发遣司农寺都丞□雍言:「淮、浙连岁丰稔谷贱,乞借逐路积剩免役、坊场钱,就並河州县镇增价糴繥米,常与別司仓储兑换。

如向去价稍高,兑充上供。

」下司农寺,请如雍议,先以常平所留之半并散不尽钱充糴本,次以坊场钱留半,免役钱留二年。

从之。

权江、淮等路发运\使沈希顏言:「淮南转般仓,泗州最为近便,虽有南北两仓,纔可□贝□"□□一"□谷一百五万余石。

扬州废仓三百余间,约□贝□"□□一"□谷百万石,乞徙置泗州。

」从之。

河北西路提举司言:「熙寧詔书,灾伤县权罢方田。

乞通一县不及三分勿罢。

」司农请不及一分勿罢。

从之。

壬寅,詔:「权荆湖北路转运\判官、降授奉礼郎马瑊勒停;江陵府通判、虞部郎中王伾,都官员外郎周之纯各追一官勒停;僉书判官、卫尉寺丞周常冲替。

」瑊坐为监司以省钱借江陵府公用,之纯、常坐公使库违法也。

癸卯,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一一】言:「案周礼『木路,建大麾,以田』,郑氏曰:『大麾不在九旗中,以正色言之则黑,夏后氏所建』。

礼记『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郑氏曰:『谓注旄牛尾於杠首,所谓大麾』。

书『王右秉白旄以麾』,孔颖达曰:『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

』西京杂记:『汉大驾有前黄麾。

』崔豹古今注:『麾所以指麾,乘舆以黄,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纁。

』开元礼义罗曰:『太宗法夏后之前制,取中方之正色,故制大麾,色黄,今礼有黄麾,其制十二幅。

』开宝通礼义纂曰:『黄,中央之色,此仗最近车輅,故以应象,取其居中导达四方,含容光大也。

』今卤簿黄麾,以夏制言之,则状不类旂;以汉制言之,则色又不黄。

伏请制大麾一,注旄於干首,则法夏后氏之制;其色正黄,则用汉制;以十二幅为旗,则取唐制;以一旒为之,则取今龙墀旗之制。

当元会陈仗卫,建大黄麾一於当御厢之前,以为表识。

其当御厢之后,则建黄麾旛二。

」并上大黄麾、黄麾旛制度。

上批:「黄麾制度,考详前志,终有所疑。

今凿而为之,植於大廷夷夏共瞻之地,或为博闻多识者所讥,宜且闕之,更俟討求。

黄麾旛仍旧。

」"志载此差误【一二】,但上批语当考。 "

三司乞下河北路岁市小綾二万匹,以备禁中须索及包子、春冬衣等。

从之。

初,岁下河北市小綾二万六千一百八十匹,至是用不足,增其数。

又詔滨、棣、德、博州岁织细法大綾五百匹,於岁市綾数除之。

詔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为一甲相纠察救助法。

从福建提点刑狱司请也。

详定礼文所言:「国语,王耕一□,庶人终于干亩,廩于籍东南,鍾而藏之。

自汉迄唐,皆有帝籍神仓,今久废不设,凡祭祀之所用,皆索诸市,非所以致洁诚\。

欲乞於京城东南,度田千亩为籍田,置令一员,仍徙先农坛於其中,立神仓於东南。

」並从之。

以郊社令辛公佑兼籍田令。

公祐请於玉津园之南,因旧鏺麦殿,规地十一顷有奇为田,及筑坛置仓,引惠民、蔡河水灌其中。

取卒之知田事者,刺为籍田兵,给其役。

五谷之外,並植果蔬,冬则放水【一三】,凡一岁祠祭之用取具焉。

先荐献而后进御,有余则贸钱以给杂费,钱有余则输內藏库,著为令。

"两纪並书置籍田。 "

权发遣福建路转运\使兼提举盐事贾清言,卖盐钱拨还转运\司外,乞別封桩,以听移用。

又言,州县税务监官內有增羡数多及捕盗官获私盐最多者,望於常法外论赏之。

甲辰,给事中、集贤殿修撰、知审刑院苏寀卒。

丁未,詔诸路转运\司,支移、科折二税,並具行下月日上中书。

以中书言熙寧八年詔支移二税於起纳半年前行下,而转运\司多逼近起纳方行,如开封府界五月十五日起纳夏税,五月十二日方下诸县,妨民以时输纳故也。

"志有。 "

詔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权发遣广南西路都监张吉,应天府左军巡判官、权管勾广南路经略司机宜文字刘子民,庄宅副使、顺州都监杨元卿,各官一子,元卿仍与遗表恩。

吉等皆以职事歿於顺州也。

戊申,詔□衣天武把门行长行,自今以十人为额。

熙河路经略司言,于闐国来贡方物,而无国主表章,法不当纳,已諭使去。

詔如坚欲奉贡,可听之。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阯归所掠二百二十一人,詔纳之,废顺州,以其地畀交阯。

初,李干德遣使入贡,且以广源等州为请,知桂州赵□请留弗与,岁戍以三千人,十损五六,不可守。

上曰:「干德犯顺,故兴师討罪,逵等不能討灭,垂成而还。

今顺州荒远瘴癘之地,朝廷得之未为利,岂可自驱戍兵,投之瘴土!一夫不获,朕尚閔之,况使十损五六邪?」转运\副使苗时中亦言,顺州所筑堡寨,深在贼\境,馈运\阻绝,戍卒死者十常八九,不如弃之。

然广源州旧隶邕管羈縻,本非交阯有也。

"□欲留广源等州,本传及神道碑皆无之,此据朱本。 新、旧纪並书交阯归所掠人,以顺州赐之。 时政记云:元丰元年八月壬寅朔,中书进呈知桂州赵□奏,奉手敕为处置交阯分画地界事宜,□乞留顺州、思琅州不与,岁戍兵三千人,十损五六,不可以守御。 上曰:「朝廷比以干德犯顺,焚劫三州,故兴师討罪,郭逵不能诛灭其国,垂成而还。 今顺州荒远瘴癘之地,朝廷得之未为利,交阯失之未为害,岂可自驱戍兵,投之瘴土,一夫不获,朕尚閔焉,况使十损五六邪?」政记系此语於元丰元年八月一日,恐此时未有此语,今附弃顺州时。 墨本於实录末卷纪圣德处载废顺州事云:既见广源州,知桂州赵□以为用兵三千,十死五六,不可守。 上曰:「朝廷以交阯犯顺,故兴师討罪,郭逵不能剪灭,垂成而还。 今广源瘴癘之地,我得之未为利,彼失之未为害,一夫不获,朕尚閔之,况十死五六邪?」又安南之师,死者二十万,朝廷当任其咎。 朱本既移□所言入此,且改□所言不可守为乃可守,今从朱本附此,其云不可守则从墨本。 "

詔太常丞、集贤校理、兼天章阁侍讲、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管勾国子监沈季长落职勒停,右正言、知制誥、兼侍讲、知諫院、同修国史、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宗正寺修玉牒官、提举官告院【一四】、判国子监黄履免追官,勒停,听赎铜,除侍讲外,差遣並罢,枢密直学士陈襄罚铜十斤。

季长坐受太学生竹簟、陶器,陞补內舍生不公及听请求,履坐不察属官取不合格卷子,及对制不实,襄坐请求,皆因虞蕃上书,御史台鞫得其罪也。

己酉,以太皇太后不豫,不视事。

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司封郎中李之纯为转运\使,再任。

初,蜀部疾疫,之纯入境,括户绝产未售者与死而未瘞者,命吏分瘞,调度出府库钱,不足,以常平钱佐之,售其产以偿,具以闻。

詔可之,著为令。

成都岁出官米六千斛,下其直以糶贫民。

议者谓幸民而损上,詔下其议,之纯曰:「成都,蜀部根本,民待此为生百年矣,苟夺之,將转徙无所不至,愿仍旧贯。

」议遂格。

利州路转运\判官、太常博士程之才,夔州路转运\判官、职方郎中徐师旦两易其任。

以利州路转运\使刘忱与之才有嫌求避也。

"题名记运\判无徐师旦姓名,三年五月六日,之才又自利移梓,恐师旦元未到官,而之才復还。 当考。 "

庚戌,以太皇太后服药,德音降死罪囚,流以下释之。

詔太皇太后违豫日久,命辅臣等入祷\天地、宗庙、社稷及都內神祠,仍於宫观寺院建道场七昼夜,五岳、四瀆并诸灵跡处,令通判准此。

仍令开封府访善治风虚疾者,以名闻。

壬子,詔以太皇太后不豫,度在京宫观寺院童行年四十、长发童子年三十五以上、三帐及十年者为僧尼道士,令御药院於启圣院作大会,以度牒授之。

詔麟、府二州乡村户毋出役钱。

韩絳言麟、府、丰三州上番义军已免输役钱,而並边土薄,乡村户贫乏,宜亦蠲之。

事下司农寺,以为丰州初无役钱,麟、府州乡村户岁输二千余緡,请如絳奏,而以太原、汾、泽、晋、絳□剩役钱补之。

定州路安抚使韩絳言,北界崔士言屡至安肃军刺事,结东京商人苏文图写河北州军城围地理,士言为本军百姓诱至阎台村南两界首执之。

詔士言未过南界,遽已捕执,虑別致引惹,自今缉知北界奸细,须诱入省地,方许收捕,仍詔告捕苏文,赏钱千緡,班行內安排。

详定礼文所言:「今祭祀既用三代冕服,而加以秦剑,殊为失礼,伏请去剑。

」又言:「奏事郊庙,不当脱舄履。

应仪注內设解剑、脱舄履褥位,并或內佩剑纳舄履等,並行改正。

」从之。

"二年十月十七日依奏,比以礼文增入,更详之。 "

癸丑,詔自今秦凤路告发坑冶,转运\司一季不兴置,即令经制熙河路财用司管辖。

枢密承旨司言,会计减罢开封府界巡检、县尉下兵员、弓手请受雇钱等,以给大保长教艺钱,从之。

令承旨司立教阅法,更支府界坊场钱二万緡给保甲。

乙卯,太皇太后崩于庆寿宫,百官入班宫庭,时宰臣□充以疾不至,王珪陞西阶宣遗詔,园陵制度依昭宪、明德皇太后故事施行。

上事后致极诚\孝,所以娱悦后无不至,在宫中从后行,必扶掖,视膳定省惟谨。

后待上慈爱天至,上御朝退稍晚,后必自至屏扆候之,或自持饮食以食上,始终十余年,外庭无由备知。

本朝故事,外家男子未尝得入謁,后既高年多疾,弟佾亦老,上为后言,宜数召见,以自慰懌,后輒不许,请迁佾官,亦不许。

一日,佾因侍上从容,上固为之请得入謁,后乃许之,上自与佾同至后阁,坐少顷,上先起,令佾得伸亲亲意,后遽谓佾曰:「此非若所当留也。

」趣遣隨上出。

后有远祖葬河南,墓垣久毁,遣內侍持鏹募工葺之,仍戒以谨密,不可分毫扰州县,將讫事,人无知者。

既而內侍死於墓所,乡耆以闻,人始知之。

"成都运\判杨国宝为河南尉,亲见此,为吕陶言之。 "及崩,上哀慕殆不胜丧。

后臥內缄封一匱,上发视之,则旧合同宝也,仁宗时因火失宝,更铸之,后淘井得旧宝,故藏之匱中,而人无知者。

"元祐六年二月,监修国史吕大防奏稟,慈圣光献传內后有书一匱,常严鐍置臥內,人莫知其为何书也。 尝因疾病,以其匱送上所,戒曰:「至大故乃启之。 」数日后瘳,谓上曰:「前匱启乎?」上曰:「不也。 」后曰:「甚善。 」即復收藏之。 上仙后,上开后所缄匱,则垂帘时事,非世所得闻。 又一籍,则后殿中物无大小皆书之,案籍不差毫釐。 右史官得之传闻,未审虚实,欲乞批降指挥。 慈圣光献传內后有书一匱事,此一事乃是仁宗朝旧合同宝一面,因大內火灾失去,仁宗別铸造合同宝一面,乃今合同宝是也,旧宝后因淘井得之,后常收藏严密,不欲使外人知之是也,即非垂帘时事,此史官得之未详,此並据吕大防家所收詔札及批降文字。 元丰二年十月【一五】,慈圣光献皇后上仙,既殯久之,上亲至庆寿宫,阅视后遗物,得一奩,缄封甚密,举之颇重,左右取以进,上命启封,凡发缄数重,復以牛革縵罩甚固,破之出其函,既启钥,得奏书一通,上取读之,乃英宗不豫时宰臣韩琦奏请于皇太后,乞尊立帝为太上皇之疏也。 上览之,意极不懌,始知琦当日之谋\,赖后明圣,不从其请,缄祕其书,以詔后人。 文潞公私记有此事,其信否不可知,当时史官奏稟,必此事也。 今所修慈圣光献传,已用批降指挥修立,此事不復见。 光献太皇太后元丰四年春感疾,以文字一函,封鐍甚密,付神宗曰:「候吾死开之,惟不可因此罪人。 」帝泣受。 后疾愈,帝復纳此函。 后曰:「姑收之。 」是年十月,后上仙,帝开函,皆仁宗欲立英宗为皇嗣时臣僚异议之书也。 神宗执书慟哭,以太皇太后遗训,不敢追咎其人,故帝宫中服三年之丧,尽礼尽孝者,知慈德之不可报也。 此据邵伯温闻见录第三卷,与文彦博私记略相似,既有吕大防奏稟及批降指挥,则当以实录为正,今姑存之於此。 缘批降指挥,独大防家藏真本,臣燾实亲见,亦已从成都转运\司缴进矣。 伯温称四年春误也,盖是二年春。 "

丙辰,百官朝晡临于庆寿宫,三日止,又朝临四日止。

初,礼院言昭宪皇太后故事,百宫朝晡临三日止。

詔加朝临四日,宗室朝临至成服止。

礼院又言明德皇太后故事,京城內外禁乐,至皇帝释服如旧。

詔过卒哭。

丁巳,詔后弟昭德军节度使、兼侍中佾入临,仍被发行服,子姪诵、评、諭、诱、誌、读並准子为母丧服,免朝参,不釐务,见任俸给並如旧。

时评为辽国信副使,令乘驛还闕,以西京左藏库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河北沿边安抚副使刘琯代之,命雄州止以评疾报北界。

戊午,詔易园陵为山陵。

"新、旧纪並载詔书。 "命参知政事蔡確撰哀册文,同知枢密院吕公著撰諡册文,翰林学士章惇撰諡号文,龙图阁直学士韩縝书哀册、諡册、諡号文【一六】。

己未,命韩縝为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案行使,昭宣使、入內都知王中正副之。

庚申,詔大行太皇太后山陵非久修奉,可预戒三司斟酌转移应副,毋得□剩计置,除京西路转运\司自合供办,其诸道非拋降,毋得妄有进助。

辛酉,命宰臣王珪为大行太皇太后山陵使,判太常寺陈荐为礼仪使,御史中丞李定为仪仗使,知开封府钱藻为桥道顿递使,同判太常寺陈襄为卤簿使,后襄辞疾,以翰林学士蒲宗孟代之。

时中书言本朝命仪仗、卤簿二使,或因缺官,或缘误例,御史中丞皆得领之。

今案昭宪、明德皇太后例,差御史中丞兼仪仗使。

天圣二年南郊,差御史中丞薛奎为卤簿使,会要引故事,御史中丞当为仪仗使。

国初尚依此制,其后中丞或闕,以他丞郎为之,其职掌犹用台吏如故,仪仗使无专掌,但令宪司督促诸司而已。

天圣、明道皆有中丞以为卤簿使,非旧制也。

"新纪书命王珪为山陵使,旧纪不书。 又命入內副都知李宪为山陵都大管勾,入內东头供奉官、寄六宅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为都大提举修奉皇堂。 "

是日,百官拜表请听政,詔答不允。

自是七上表,乃詔埙终易月之制,有司定日御殿。

"新、旧纪並书七上表。 "礼院言,昭宪、明德皇太后故事,內有年岁深远,礼制不全,欲乞参详比类山陵案例,申请施行。

从之。

壬戌,命马军都虞候、金州观察、权管勾侍卫马步军司燕达为山陵修奉总管,专总禁军护役,宋用臣等专令总役兵修奉,两司毋得侵越。

三司言,自今押汴河及江南、荆湖路纲运\,请以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差军大將、殿侍。

从之。

初,詔以三班使臣在班常不下三四百员,有至一二年方得差遣者,而三司军大將不足,库务纲运\闕人管押,令三司议以使臣代之,仍定理任岁限赏罚之法。

三司乃言汴河粮纲,旧法不限分数差使臣,其江南、荆湖四路许差使臣五分,并旧不差使臣路分,若悉以使臣代之,禄食视军將所费为多。

故有是请。

"癸亥雨土,新、旧纪並书,今削去。 "

甲子,为太皇太后成服于庆寿宫,百官成服于內东门外,入奉慰于庆寿殿之东厢,慰皇太后、皇后於宫门外。

注释

【一】仍等第赐钱「第」字原脱,据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一四补。

【二】检定诸埽桩料「料」原作「科」,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一五之五改。

【三】丁盐钱九百文外「文」,阁本作「贯」,疑是。

【四】江浙「浙」下原衍「路」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刪。

【五】京西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作「西京」。

【六】咸平原作「减半」。

按宋史卷一八八兵志步军天武条:「"元丰"二年,废第五军,咸平第一改雄武弩手。

九月,詔勿改,惟闕弗填。

」又雄勇条:「"元丰"二年,咸平一,闕勿补。

」据此及文例,「减半」当为「咸平」,形近而误,据改。

【七】令磨户及熟食人於城东西房廊作□市「令」,阁本作「今」。

【八】仍不分首从边配「边」,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九作「编」。

【九】又法非兴贩三分得一分之罪「法非」二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三」,同上书作「二」。

【一○】郊社令不预祠事按:此乃宋制,据文,疑「郊」上有脱文。

【一一】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御」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二】志载此差误「志」上原衍「宋史」二字,活字本同原刊,阁本无「宋史」二字,四库全书考证卷三○亦不载此条。

详全注语气,是为李燾原注,而非清人按语,故据阁本刪。

【一三】冬则放水皇朝类苑卷一八引元丰圣训籍田条及宋史卷一○二礼志均作「冬则藏冰」,疑是。

【一四】提举官告院「提举官」三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九补。

【一五】元丰二年十月「二」原作「三」,据上文及宋会要后妃一之三改。

【一六】謚号文按上文蔡確等三人分撰哀册文,謚册文、謚号文,韩縝书之,此处「宝」显为「号」之误,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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