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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元年十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九十三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元年"戊午,1078" 全文
冬十月壬寅朔,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王安石言:「江东转运\判官何琬奏江寧府禁勘臣所送本家使臣俞逊侵盗钱物事已经年,吕嘉问到任,根治累月,案始具。
今深恨俞逊躀异,故加以论诉,不干己罪。
如琬所言,则是嘉问为臣治逊狱事有奸,臣与嘉问亲厚交利而已,窃恐陛下哀怜旧臣,不忍暴其污行,故不別推究,如此则臣与嘉问常负疑谤,不能绝琬等交斗诬罔,望特指挥以江寧府奏劾俞逊事,下別路差官重鞫。
」詔送枢密院下两浙转运\司鞫之。
陈瓘尊尧余言载瓘上封事言:熙丰大美,今日之所当述,臣下蒙蔽而不言者,有二事焉:其一逐邓綰;其二知江寧府吕嘉问与江东运\判何琬互论公事。
王安石在闲居中讼琬而党嘉问,神考怒嘉问而沮安石,是非明白,天下欣耸,威福在上,人莫敢干,熙丰大美,此其二也。
及封事別奏云:臣闻元丰元年,知江寧府吕嘉问,与本路转运\判官何琬互论公事,王安石闲居中,入札子救嘉问,神考不以安石为是也,批送安石札子付琬,琬因而奏辩不已。
神考於是直琬所奏,而嘉问夺官謫知临江军。
安石饯送嘉问,赋诗以赠之,琬又尽录其诗而奏之曰「讽刺交作」,神考不以何琬为过也。
嘉问乃蹇序辰之妻父,此二人者,皆蔡卞之腹心,而邓洵武之密友也。
何琬之事,孰敢为陛下言之乎!臣故曰蒙蔽熙丰之大美者,由卞等也。
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乞与转运\司同状奏举朝臣一员,充兴元府通判,如资序未合入者带「权」字。
从之。
此据中书时政记。
岳州言,贼\詹遇与其党入金场,纵火杀人,劫掠财物,已遣捕盗官募敢勇士同力掩杀。
詔:「专委转运\使孙頎督捕,所用兵卒,令於团结內选募;有不用命,听行军法,品官械系听旨。
仍三日一具已获人数以闻。
」命知定州韩絳提举营置保甲等处经制水塘。
初,有旨借定州封桩钱万緡,委同提点制置屯田阎士良,置保州东杨等村淤下地,种稻作塘陂,扼西山路,令安抚使司通管。
后士良罢,詔知保州张利一管勾,薛向提举,至是向被召,故以命絳。
癸卯,判大名府文彦博言,编录九军库经等,其在京桩管应副名件,及见造闕数,乞下军器监照会。
从之。
以神卫賸员王举为翰林医官,赐紫及绢三百。
以治太皇太后疾有著效也。
司马记闻云:太皇太后得水疾,御医不能愈。
会新知邠州薛昌期【一】久病水疾,得老兵士王麻胡疗之,数日而愈。
上闻之,遣中使召麻胡入禁中,疗太后病亦愈。
上喜,即除麻胡翰林医官,赐金紫,仍赐金帛,直数千緡。
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司言,贼\詹遇已转入洪州。
詔孙頎速依前降指挥,不以本路別路,並监督官兵袭逐;仍具立告捕赏格,关牒诸处,会合捕杀。
甲辰,詔大理寺丞、知绵州彰明县宋大章差替。
先是,提举茶场司行札子督本县茶场买茶,大章缴奏,以为中书、枢密院奉行圣旨乃有此式。
中书批送茶场司具析,而茶场司言:「本司置局在凤翔府,依本路转运\、提举司,於诸军州行牒,诸县行帖,本辖场务行札子,皆用久例。
兼在外官司,若经略总管安抚司、经制司、髃牧司,皆行札子,非转运\、提举司独敢僭越。
今大章卖直钓奇,得本司札子,若得异货,即具闻奏,用此排击官长,於理未顺。
况茶场兼监官本非奏事官司,其意盖谓本司茶法憸人不便,与敌者觽,皆有致螫之意,因此指摘,必欲中伤以取媚奸党,望特赐弹压。
」故有是命。
司农寺请自今年八月降朝旨后,诸路因行役法,实用军人请受,比较所代役人雇食等钱,岁终具数申寺拨还。
从之。
命参知政事元絳,参定传法院新编法宝录。
先是,译经僧日成死,同译僧慧询等皆不能继,乞罢译场。
乃詔令在院习学,续修宝元以后法宝录,候有通达义理梵僧,依旧翻译,而絳因有是命。
乙巳,詔兵部以贡举敕式內武举敕条,再於诸处索文字,刪类成武举敕式以闻。
两浙路转运\副使、殿中丞苏澥改国子博士,以应副奉使高丽行李办济故也。
以左侍禁贾裕为閤门祗候,追毁其已转官宣命。
裕,逵案原本误作达,今依宋史改正。
次子也。
先是,逵以经画鄜延边事,其长子祐得閤门祗候,后逵除殿前副指挥使,以例乞除裕閤职,而詔止迁一官。
至是,逵再乞。
上批:「向祐所与閤职,乃以遣逵经画鄜延边事,特推与之,非恩例。
今逵所乞,乃除殿帅恩例,可依所奏。
」故有是命。
祐【二】除閤职在治平四年十月。
詔江南东路转运\、提举司鞫吕嘉问事,其提点刑狱王安上不许回避,令依前降指挥
都提举市易司言,乞以见钱於河北出丝蚕州县,俟三司和、豫买绸绢足日,如民愿请价钱,委令佐续行支给,【三】其收敛並依和买条施行。
从之。
丁未,重修都城毕工,詔知制誥、直学士院孙洙撰记刻石南薰门上。
城周五十里百六十步,高四丈,广五丈九尺,外距隍空十五步,內空十步。
自熙寧八年九月癸酉兴工,以內侍宋用臣董其事,役羡卒万人,创机轮以发土,财力皆不出於民。
初,度功五百七十九万有奇,至是,所省者十之三。
后洙卒,改命知制誥李清臣撰记。
新记书:丁未毕修都城,凡周五十里。
戊申,都水监言,自来前冬至三十日闭汴口,今岁闰月,较之常年已是深冬,虑大河凌牌为患,乞先期闭口。
詔限冬至前半月。
己酉,詔兗州常以省钱修葺宣圣祠庙。
上批:「瀘州军前兵士,皆自远遣,委韩永武候討贼\还日,赐禁军等特支钱。
」
庚戌,詔司农寺令诸路提举司,应常平金帛、丝绵,促令依条变转,如市价贱,即以本州逐色元价,以贵贱滚同纽计,所亏不及一分,并许出卖,不得抑配。
如出卖不售,即具如何经画申寺相度,或兑充上供钱数,其余物准此。
詔:「在京校试诸军武艺:马步军弓弩以加斗石为三等,步射弓、马射骤马直射背射、步军弩射以箭中多少为三等,黙子弩、癔以中多少为三等,赏银曂楪有差;枪刀、摽排手以胜人多少为三等,赏银楪有差;不合格者降等赏,无等可降者不赏,累中等者听累赏。
」兵志:十月,詔立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四】,马步军弓加本军上等二斗以及四斗【五】,弩加六斗以及一石三斗,第为上中下三等。
马步军步射,六发而三中为第一等,二中为第二等,一中为第三等;马射,五发,骤马向堋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第等如步射法。
步军弩射,自六中至二中,黙子弩及癔自三中至一中,及等。
凡及等赐银有差。
枪刀并摽排手角胜负,计所胜第赏。
其弓弩坠落,或纵矢不及堋斗,挽弓破体,或局而不张,或矢不满,或弩蹠不上牙,或擭不发,或身倒足落,並为不合格。
即射以中者赏,余箭不合格者降一等,无可降者罢之。
合用本志,旧录太简,朱本特繁。
詔赐侍禁仵全賻赠如死事例,录其弟宣为三班借职,以全无子故也。
全本隶荆湖南路鈐辖何次公下,捕盗为先锋,至袁州万载县精进寺前,与贼\詹遇等斗,死之。
及是,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彭汝礪言:「近缘巡歷至全死所,其寺僧及居民称:『全勇敢入敌,贼\初为之退却,以无救援遂死。
』臣观自詹遇作过,其奋不顾身为国討贼\,惟全一人,窃谓当蒙曪赠。
」上批:「全虽失於寡谋\败事,然贼\势因全杀伤,亦为小沮,其忠勇身先,深可矜惻,宜比死事使臣优赐录其家。
」汝礪又言:「全所部兵退避不赴援者,请正其罪。
」从之。
詔:「孙頎以逐处已获贼\徒量轻重,依今分定三等刑名,断讫奏闻。
其持仗助贼\同劫略,不以有无赃,並斩;初见逼胁,因而与贼\为用,手伤事主及捕盗人等【六】,或迎接贼\势、掠取财物、借助兵仗、窝藏之类,並决脊杖,量情刺配,本罪重者自从重;或为贼\驱迫,齎持人口、财物,受贼\赃不以告官之类,並决,情重者送五百里编管。
」
辛亥,韩存宝破瀘夷后城等十三囤新纪於十月辛亥书此,旧记在十月甲申,盖甲申奏到也,今两存之。
壬子,御史中丞蔡確言:「窃闻江东转运\判官何琬言,京师有以琬所列事密报知江寧府吕嘉问者。
审如此,则不可不痛绳,以杜交通漏泄之奸。
乞令有司穷治,如有实,乞重施行。
」詔除王安石书外,余並送御史台根究。
都提举市易、兵部郎中王居卿言:「应赊市易钱货,许以金帛等物为抵当,收息毋过一分二釐;其不及年者,月计之;如愿全请钱,或欲以物货兼给者,並听。
」从之。
明年正月八日壬子【七】,又此年十二月二日壬寅,当考。
詔:「奉使高丽回,都辖西头供奉官、閤门看班祗候宋球迁一资,充閤门祗候,更减磨勘二年;书状官前襄州谷城县令丰稷、前衢州开化县令郑晞韩各循两资;其余第赏有差。
」
命权同判刑部员外郎吕孝廉,司勋员外郎、权大理少卿韩晋卿,於同文馆置司,劾相国寺设粥院僧宗梵等事【八】,令勾当御药院竇仕宣监之。
以上批:「宗梵缘其主僧行亲擅用官给常住粥钱,推其费钱之状,乃出前知祥符县孙纯借钱文字,案法,貣贷之人各合有罪,而主司以纯联近臣之亲,特为停抑其辞,仍累使人諭纯,止令私偿所负,可送无干碍官司根究。
」先是,纯罢祥符县,得梓州路提举常平官,而行亲者,旧为纯主治田产,纯欲之新任,从行亲督钱【九】,行亲自借常住钱百千给纯,而宗梵告行亲輒持百千出,疑有奸。
权发遣开封府苏颂曰:「宗梵告非干己事,不当治。
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貣贷法。
」然纯闻事觉,即以钱偿行亲矣,宗梵坐决杖。
或言纯乃颂女婿堂妹之子,颂故出纯罪,为皇城卒所告。
上以为輦轂之下,近臣敢以情势挠法,审如此,则不可不治,故有是命。
詔韩村埽巡河、左班殿直武继寧追一官勒停,余官冲替、罚铜有差。
坐大河以风雨溢岸,失於备预故也。
甲寅,睳復勒停人张諤,睳为太子中允、监江寧府商税。
諤寻卒。
御史中丞、判司农寺蔡確言:「常平旧敕多已冲改,免役等法素未编定,今除令刪修为敕外,所定约束小者为令,其名数、式样之类为式,乞以元丰司农敕令式为目。
」从之。
詔三司、司农寺各同罪举升朝官五人,充诸路提举官,限十日以名闻。
詔诸州县修造係从来於公人圆融,虽无文案照据者,自今並保明支係省及免役头子钱各一半。
详定礼文所言:「今定十月丙辰朝謁天兴殿,依南郊前景灵宫荐享之礼,皇帝褥位当设於殿东陛上,洗当东霤。
南北以堂深,东西直东霤,皇帝立洗南,北向盥。
」詔礼院且依旧仪。
朱本削去,今復存之。
按:郊庙礼文载,景灵宫、太庙御罍洗不当东霤,乞改正。
元丰元年九月十七日已得旨,依所定,又三年八月四日,又八月二十一日並称依奏【一○】,此当考。
乙卯,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提举崇福宫司马光,乞子康充编修资治通鑑所检阅文字。
从之。
司农寺言,进士李復、王諶踏视府界官荒地,募诱闽、蜀民种稻有劳,乞推恩。
詔李復、王諶並与广南路摄官。
李復、王諶初遣时,当熙寧六年十月丁丑。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別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充抚养士卒及赏覘事人,如小事止支省钱。
诸路並乞依此。
从之。
詔:「昨岳州平江县民户,为詹遇等焚庐舍。
令孙頎牒所属,隨区数等第给钱。
」
大理寺言:「散员都虞候、万州刺史全信,乞取卫旦等钱物,当追刺史,罚铜六十斤,降配。
」詔依断,降充湖南本城都头。
先是,上批:「全信乞取本班长行卫旦钱物,已奏案可速进呈裁断,庶军中有以警励。
」至是,枢密院奏断也。
戊午,录左班殿直宋密子为三班借差。
以使高丽,密为管勾舟船巡检,而死於高丽故也。
赠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为同州观察使。
佺,駙马都尉诗之父,以上批特赠。
己未,以宣徽北院使、检校太傅、中太一宫使王拱辰为检校太尉、宣徽南院使、西太一宫使,许居京师。
旧纪书此。
左藏库使、昌州刺史曹誌提点万寿观,其先差提点万寿观、皇城使,嘉州团练使刘永寿改醴泉观。
以誌太皇太后之姪故也。
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於川峡【一一】四路。
从之。
志有。
詔:「潭州浏阳县永兴场采银铜矿所集坑丁,皆四方浮浪之民,若不联以什伍,重隱奸连坐之科,则恶少藏伏其闲,不易几察,万一窃发,患及数路,如近者詹遇是也。
可立法选官推行。
」寻詔举京朝官一员监场,管勾本场烟火公事,许断杖以下罪。
又詔:「坑户限一月首纳所藏兵器,限满不首,依私有法。
其保內有犯强盗杀人、放火、居停强盗,及逃军私藏兵器、甲弩,知而不告,各减犯人二等,並押出场界;情重者邻州编管;不知情,又减二等。
有该说不尽事,令提点坑冶铸钱司立法。
其本场地分排保虑未如法,令朱初平依条编排。
」癸亥置监官,十一月甲戌禁私藏兵器、编排保甲,今並书。
庚申,判司农寺蔡確言:「诸路提举常平司旧兼领於转运\司,极有擅移用司农钱物。
自分局以来,河北东路提举司申转运\司所移用钱二十余万緡,江东提举司申转运\司所移用钱谷十二余万贯、硕。
盖转运\司兼领则不能免侵费之弊。
今川、广等路未有提举官在假,故並转运\司承例兼权。
欲乞提举司闕官处,止令提点刑狱兼权;如廨舍稍远,即量留吏人照管官物等,委知州或管勾官就便提辖;其提举官时暂在假,亦委知州或管勾官权本司文字。
」又言:「自今提举官称职者,乞令久任,候有成效,与迁提点刑狱及以上差遣。
」皆从之。
詔广南西路转运\司劾邕州不救火官吏,其都监、寨官並械送狱。
以上批「邕、廉州永平、太平寨,相继遭火焚,失钱粮、器仗。
州寨皆边要,水陆巇嶮,艰於运\致,一旦以吏懈弛,所失动计数十万。
其失火之人,难绳以常法,宜速根究,主名斩讫以闻,其当职官不救护,亦可枷勘」故也。
辛酉,詔:「荆湖北路转运\使孙頎,候会合诸处甲兵,选募敢死之兵六百人,择材武使臣五六员,厚供给犒设【一二】,令分两项,贾勇而前,余並遣回元差处。
如贼\党结集寖多,会合官兵力不能制,即相度量,可存三二百人,或增一二头项讫奏。
其彭孙令部领元带兵甲,除选募合留使用外,余並令归荆南本將。
」
壬戌,詔应造簿路分,如秋料灾伤,税额放及七分以上处,权免造,並候次年。
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
如大名府城围四十余里,癔手止有四人,其他掛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闕。
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
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櫓外,並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內留癔手三分,余並习掛搭,施用拒守器械。
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比试升降。
』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
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无修城池楼櫓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癔,余並习掛搭、拒守器械。
其广备十一作工匠,並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每三年一替。
自来所习禁书作艺,更不许传习。
熙河路州军亦依此。
」从之。
又言:「温卿谓『朝廷差官制造澶州浮梁火叉,其为防患不为不预。
然恐万一寇至,以火筏、火船隨流而下,风顺火炽,桥上容人不多,难以守御,不若別置战舰以攻其后。
乞造战船二十艘,仍於澶州置黄河巡检一员,择河清兵五百,以捕黄河贼\盗为名,习水战以备不虞。
』下大名府路安抚司相度。
本司言:『澶州界黄河旧无巡检,当北使路若增创战船,窃虑张皇。
欲止选河清兵百人,为桥道水军,令习熟船水,可使缓急御捍上流舟筏及装驾战舰。
』本监欲依安抚司所陈。
」从之。
癸亥,于闐贡方物。
两纪附年末。
詔遣翰林医官邢慥、邵化及秦玠【一三】医高丽国王王徽,內殿承制王舜封管押。
以徽婴风痺,因安燾等使还上表乞医故也。
又詔舜封如徽病不能躬承詔命,宜授其世子勋。
授徽世子勋詔命,乃十一月甲戌,今并书。
丙寅,三司请牓在京诸色人,纳私小钱入官毁弃。
从之。
时以在市交易,多以外方盗铸滥恶小钱,而商贩颇以为患故也。
本志係此事於熙寧十年,误也,当从实录。
詔孝惠皇后从孙贺安竦与班行。
先是,安竦睳叔祖继宣尝以先朝后家恩与奉职,未受而亡,乞回授故也。
詔开封府界诸县知县自今差合入亲民京朝官。
丁卯,御史中丞蔡確言,根究吕嘉问等事,依条轮差三院御史或推直官承勘,虑不专一,乞专委御史黄廉、舒亶根究。
詔止差黄廉同根究。
提辖修完京城所上修城都辖部役使臣等三十一人管勾年月。
詔:「管勾及四月而合以年磨勘者,与减一年;內十年、十二年磨勘者,依条比折。
其提辖官入內东头供奉官宋用臣迁礼宾使、遥郡刺史,依旧寄资,给寄资请受。
」
詔罢开封府界提点司勾当公事官二员,並专充提举司管勾官;其提点司管勾文字官,遇河防、保甲事,许差出。
先是,提举司言:「本司专领二十二县常平等,事目至繁,今提点司已罢兼领,而管勾官二员尚仍旧兼提点司事,恐职事不专一,无由办集。
」司农寺以闻,故有是命。
经制瀘州蛮贼\韩存宝言:「梅始吉、胡斗但十村首领斗箇撒等降,已打誓。
」詔:「贼\人逃匿山林,委存宝更多设方略討荡,仍呼召斧望箇恕、晏子等,或遣人说諭;令分布手下得力人,及罢勇【一四】等囤生熟户,逼逐討捕蛮贼\,每一名、一级支绢二十疋,如首级数多,当议优转职名;並照会七月甲戌詔,除老小妇女外,依今此指挥施行。
」甲戌,七月二日。
戊辰,詔罢左藏库副使霍舜举、西京左藏库副使王鉴提举剥机黄、汴等河榆柳,止令逐地分使臣兼管,及委都大官提举。
先是,程昉立法差官主剥机,自熙寧四年为始,及是八年,都水监言事已就绪,故有是詔。
元差二人事,在熙寧六年五月十九日辛酉。
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言,四州军依朝旨標拨官庄田外,乞於近城各更择沃土上腴地二十顷为营田,专差使臣等管勾。
从之。
五月九日、六月十四日、七月一日。
录遂州青石县令李进卿子为郊社斋郎。
以进卿部粮草为夷贼\所掩【一五】,投之於江,后韩存宝求得其尸以闻故也。
詔应詹遇惊劫及经歷地分,捕盗官不画时捕杀,令逐路提点刑狱司速劾罪,不以赦降去官原免。
己巳,录三班差使张简子院喜为三班差使,赐名忠,并赐其家钱二万、绢二十疋。
以河北路转运\司言「简本保丁,呈试授官为回河镇巡检下指使,因夜巡逻,望见劫盗张善等五人,即先路驰马遂贼\【一六】,战死」,故有是命。
荆湖南路转运\司言:「湖北都监彭孙与詹遇等书,意欲招降。
已招牒何次公等,须得翦灭。
乞更赐指挥。
」詔孙頎密切体量,如是实,即候彭孙到任,令具析准何指挥招呼贼\党以闻。
詔开封府判官徐大方、推官许彦先並先冲替。
大方等坐密諭孙纯私以钱偿僧宗梵故也。
復华州渭南镇为县。
注释
【一】薛昌期「期」,阁本及活字本作「朝」。
【二】祐原作「裕」,据正文改。
【三】委令佐续行支给「行」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八之三补。
【四】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技」原作「校」,据宋史卷一九五兵志改。
【五】马步军弓加本军上等二斗以及四斗「加」原作「如」,据阁本改。
【六】手伤事主及捕盗人等「事」原作「变」,据阁本改。
【七】八日壬子「日」原作「月」,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八】劾相国寺设粥院僧宗梵等事「设」原作「说」,据阁本改。
【九】从行亲督钱「钱」原作「前」,据阁本改。
【一○】又八月二十一日並称依奏原文舛为「又八月称依二十一日並奏」,据阁本及活字本乙正。
【一一】川峡四路「峡」原作「陕」,据阁本改。
【一二】厚供给犒设「厚」原作「原」,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一二之七改。
【一三】秦玠「玠」原作「介」,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一四】罢勇「罢」,宋会要番夷五之二六作「罗」。
【一五】以进卿部粮草为夷贼\所掩「以」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六】即先路驰马遂贼\「遂」原作「巡」,据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