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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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七十九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九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七十九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九年"丙申,1076"

全文

十一月癸丑朔,御史彭汝礪言:「夫潜神於一堂,而欲以周知四海之远;制法于一日,而欲施及万世之久。

夫岂一耳目手足之力哉,惟在尽人谋\而己。

惟陛下益广言路,以通下情,下情通,则忠谋\日至,而利害之跡、邪正之实,不得隱于天听矣。

盖事系于天下,则当与天下共之;用系于觽人,则当与觽人共之。

此非可以私也。

臣观朝廷近岁用言之道,同之,则觽誉之以为奇材【一】,为知治体而果用之;异之,则觽愚之以为同俗,为不知变而果废之。

夫是非在理,不在同异,使同之而有所附焉,则虽同乃所以为欺也;异之而有所取焉,则虽异乃所以为忠也。

夫上所好恶,民之表也,上惟同之为好,则民亦以同为贵;上惟异之为恶,则人亦以异为贱。

人不能无贤不肖,事不能无利害,而人人雷同以可不可为一,则將沮君子而为小人,將饰罪而为功,虚方欺而为实,利方诈而为义。

末流之敝,臣恐不可胜治矣。

惟陛下深为天下屈意听纳,以答天变,以同民忧。

」朱本谓汝礪疏无施行,合刪去。

今刊新本仍具载之。

枢密院言,熙河驻泊兵岁满,当以在京虎翼等指挥代之。

上批:「卫兵已少,若于京师取足,必恐日益朘减,可在京步兵止差十二指挥:神勇、宣武、广勇各一指挥,虎翼九指挥。

詔给司农寺、市易水利淤田司所计置澶定州、大名府封桩粮十五万石,付河北西路转运\司。

以乏军粮故也。

詔减罢濬川司勾当公事官二十二员,船一百八十五只,役兵更不添给钱米;李公义令审官东院与合入差遣。

从都水监请也。

九月丙辰、十月丁酉,当考。

詔诸路末盐並用见钱并盐钞支卖,三司旧欠借末盐钱一百二万七千余贯,以杂支钱拨还。

甲寅,詔中书枢密院检正、检详官兼领差遣並罢。

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孙思恭【二】卒。

乙卯,出监主簿、助教告暣六十八,付广南东路募人入貲,以助军须。

詔开封府界保甲所养马毋过五千疋。

朱本因时政记增此,十月二十七日可考。

詔:「都市易司今日以前赊请钱物,限外已输本息者,悉蠲其罚息。

本息未足者,展半年。

诸路指挥到日以前,並准此。

詔:「茂州关津已建堡寨,恐兵民有所倚恃,或侵扰蕃部,及出入卖买別致艰阻。

仰鈐辖司常约束抚驭,务令汉蕃得所。

丙辰,命知枢密院事冯京兼髃牧制置使。

詔:「都提举市易司住行计置糯米,收糴在京市上新米与已糴米中,半支在京酒户,候支绝,令人户任便官私交易。

其熙寧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指挥更不施行,及俵糯米官仰发遣归合属去处。

」时政记二月十六日可考。

丁巳,詔熙河路已罢官,自今不得奏乞增置,其已係减员数尚在本路者,仰疾速发遣。

时政记。

又罢都大提举淤田司官。

时政记。

己未,詔熙河路经略安抚司,凡发军马,如非警急,並须计食调兵,毋得与转运\司輒分彼我,枉费军储,致缓急闕误。

詔台諫官兼局不许见客处许见客。

从中丞邓润甫奏请也。

时政记。

庚申,詔大理寺丞沈逵改一官,与堂除。

论前任信州推官兴置银坑之劳也。

詔以王君万权提举熙河路蕃部往来,照管顺汉部族,毋得別致惊扰,俟其寧息,许以功赎过。

时洮东罗斯结族下蕃部附鬼章故也。

辛酉,同州司士参军魏道严自陈唐相郑公玄成后,詔流內銓特免试与注官。

龙图阁直学士孙固权知开封府。

固与王安石议事数不合,故出守真定。

安石罢,乃召还。

御史中丞邓润甫、知制誥许將並兼直学士院,候有正官日罢。

司勋员外郎、都提举市易司吕嘉问罢检正中书户房公事,赐紫章服,兼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候二年三司副使闕,与差。

詔省提举三司帐司、勾院、磨勘、催驱司官,令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兼提举【三】。

既而又以祠部郎中、直史馆叶均提举帐司、勾院、磨勘司,不领於诸司库务司。

癸亥,詔三司近累有臣僚言陕西盐钞法,宜速讲求利害条画以闻。

此据会要及时政记,明年二月二十五日戊申,三司条上沈括自誌、司马记闻,或可附此,志在此四月二十八日,可考。

乙丑,太常博士、新知和州胡宗愈权提点河东路刑狱。

己巳,冬至不视朝。

癸酉,邠国大长公主进封鲁国。

西作坊使、嘉州团练使、內侍押班王中正为昭宣使、內侍副都知,与一子转官,六宅使刘昌祚为皇城使、荣州刺史,西上閤门副使狄咏为客省副使,候一年与转西上閤门使,西上閤门副使王光祖为引进副使,六宅使贾昌言为內藏库使,供备库副使史文璉迁一官,內殿承制陈济美迁三官,张克明迁一官,东头供奉官冯补之迁二官。

以討纳茂州蕃部且建堡寨,以为边防赏功也。

昌祚、咏等,皆中正所携以来者。

光祖为梓夔路鈐辖,受命策应,以兵三千度索桥,歷流沙飞石之危,会中正等破结总关,次荡篳篥谿诸族,得级数千,他物称是,遂军结总关。

去茂州五十里,石鼓村扼其半道,而为贼\所据,中正患之,召光祖与昌祚、咏议,光祖独请行,即叩石鼓。

贼\恃嶮,矢如雨,光祖以锐兵分四路登山,出贼\背以取其隘,贼\不意,遽遁,追至茶山。

迫夜,亲执旗鼓,拥之以进,追斩数百级,墮崖谷死者无算,遂招纳余族,及营诸堡砦,会中正等于茂州,乃归。

此据王光祖传。

不知传何所承受,恐有粉饰,合刪去,更详之,缘光祖元非廉耻將也。

始,中正至成都,而茂州既与蕃部私誓,当罢兵。

中正独言受御前札子,有所討杀。

六月,引兵自结总关入恭州,乘蕃部不设备,掩击之,斩首数百,焚荡族帐几尽。

寻復与私誓,七月又袭之,隨復与私誓,具奏。

以蔡延庆虽云私誓,官军至结总关,蕃部輒渝约拒战故也。

时延庆已坐措置乖方被责,且去成都矣。

故事,蕃部私誓,当先输抵兵求和物,官司籍所掠人畜财物使归之,不在者增其贾,然后输誓。

牛、羊、豕、棘、耒、耜各一,乃缚剑门於誓场,酋豪皆集,人人引於剑门下过,刺牛、羊、豕血歃之,掘地为坎,反缚羌婢坎中,加耒、耜及棘於上,投一石击婢,以土埋之。

巫师诅云:「有违誓者,当如此婢。

」及中正私誓,初不令输抵兵求和等物,亦不索所掠。

买羌婢,以毡蒙之,经宿而失,中正又先过剑门,蕃部皆轻是。

自是剽抄未尝绝也。

此据司马记闻。

又据吕陶十月二十二日奏云:「朝廷发兵处置,经今半年,洎至分屯之后,才及数日,边衅復起。

王中正久留远方,无益於事,伏乞召还,只委本路帅臣任责,自可了当。

」有以见蕃部剽抄不绝,非虚言也。

刘昌祚传云:「九年,茂州篳篥羌扰边,詔遣王中正总师入蜀,令昌祚以麾下佐之。

兵出结总关,贼\据险,官军不得前,昌祚从旁击走之,以功加皇城使、荣州刺史。

」昌祚时以秦凤路都监为第四將。

张舜民誌昌祚墓云:「九年,茂州篳篥羌人挠边,上遣王中正总兵入蜀,詔公以所部佐其行,兵出结总关,贼\据险,官军不得度。

公从旁出击走之,遂前。

又经茶山村,方斩获,中正遽止之曰:『毋杀,吾已招降。

』公曰:『贼\为计久,师从中国远来,威令未信,而彼不畏摄,姑曰招降,非兵家事。

』居无几,詔旨詰责招降状,將復厉兵深入。

公曰:『是谓杀降。

彼实非降而我招之,既定而復加兵,其名谓何?』录结总之功,拜皇城使、荣州刺史。

」狄咏传云:「威、茂蛮入寇,师出结总,入篳篥溪,桥阁峻阻,骑步难进。

咏冒矢石奋击,格斗连日,诛不顺命者。

」咏时为成都府利州路鈐辖。

詔知保、霸二州董元仲、董孝忠每年增俸给三十千。

以茂州蕃部作过,能招诱安集之劳也。

詔:「安南运\粮夫,广西转运\司合豫点集,准备调发,今大兵已入界,桂、宜等州夫尚未足,方奏称逐州官吏弛慢,乃是转运\司处置乖方,令宣抚使司劾之。

其都大提举赵□令具析以闻。

」明年七月乙亥,□落待制,八月戊寅,李平一、蔡燁、周沃皆坐责。

朱本移此詔入明年八月戊寅,今依墨本。

提点广南东路刑狱许懋言:「潮州海阳、潮阳两县居民舍及田稼为颶风吹海潮所害。

上三等户秋料、役钱、乞与倚阁;四等已下户秋料、役钱,依条取旨放免外,有丁米乞全免。

其合应副广西军须,並与全免」,从之。

詔安南行营將士疾病者觽,遣同知礼院王存祷\南岳,遣中使齎香建祈福道场一月。

又詔安南诸军及应募人病死者,常赐外,加赐绢二匹,当得粮食亦併给其家。

詔自今每遇大礼,从中书选官二员,提点一行事务。

仍著为定式。

丁丑,右侍禁、看班祗候孟在为閤门祗候。

孟在,当考。

知諫院黄履言:「国子监岁赐钱万有四千贯,而本监有编敕经义充监三等钱,存者亦及万贯,请并以创置房廊庄课,候將来置及岁赐钱,仍別桩管充监用,则岁赐钱可罢。

」从之。

韩縝等言与北人分画瓦薼坞地界。

詔依水流南北分水岭分画。

此据密院时政记十一月二十五日事,但恨不详,姑存之,当考。

韩縝弃地七百里,或缘此。

六月十八日上批,当考。

苏辙劾韩縝章有云:「縝昔奉使定契丹地界,举祖宗山河七百余里以资敌国,坐使中华之俗陷没方外。

敌得乘高以瞰并、代,朝廷虽有劲兵良卒,无所復施。

」章在元祐元年闰二月甲午。

又云:「访闻河东当日割地与辽,边民数千家坟墓田业皆入异域,驱迫內徙,哭声振天,至今父老痛入骨髓,而沿边嶮要,举以资敌。

此乃万世之深虑,縝以一死为谢,犹未塞责。

」章在闰二月甲辰。

又吕陶章云云,在闰二月末【四】。

辙又有章,在三月戊辰,其论割地事尤详。

詔三司诸路卖铜铅锡钱,相度兑路发地远者,变易物货,並於市易务下界封桩。

戊寅,侍御史周尹言:「天下诸路役法,令民出钱,官募人充役,元指挥於数外留□剩钱一分。

闻诸州县岁留□剩钱过多,盖不能推原朝廷之意,承望提举司风旨,广令民间出钱。

又有提举司希求劳绩,或官使士庶妄陈利害,减省役人,除□役钱,而民间所出一切如旧,致□剩数渐倍多。

天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

非特如此而已,又州县以役人日减,公事日繁,虽迫以严刑,犹不能办。

役人仓法太重,募钱太轻,无以自养,不愿就役,上下失所,公私共患。

臣近乞依旧令耆长管勾乡村贼\盗等事,不差保正及户长,僱税更不论差甲头,皆备助成法,未蒙施行。

望检会臣前奏,令诸路州县,依先降免役条募耆、户长及有不当过减役人,並限定人数,令逐月募钱有备外,其□剩止留一分,上毋厚敛,下得乐输。

三司使沈括亦言:「先兼两浙察访,体量本路自行役法后,乡村及旧无役人多称不便,累具利害,乞减下户役钱。

窃详立法之意,本欲与民均财惜力,役重者不可不助,无役者不可不使之助。

以臣愚见,不若使无役者输钱,役重者受禄,轻役自依徭法。

今州县重役不过牙前、耆户长、散从官之类。

牙前即坊场、河渡钱自可足用【五】,其余於坊郭官户、女户、单丁、寺观之类,因坊场、河渡余钱足以赋禄。

出钱之户不多,则州县易为督敛,重轻相补,民力自均。

」詔司农寺相度以闻。

明年七月丁巳,括责,当与此相关。

詔三司,河北东路捕盗赏钱,如定数不足,许支封桩茶税钱五千贯给之。

己卯,侍御史周尹言:「成都路州县户口蕃息,所产盐食常不足,梓、夔等路产盐多,而人食有余,自来不禁贩易,官私两利。

闻昨成都府路转运\司以相度卖陵井盐场,遂止绝东川路盐不入本路,及闭本路卓筒井,因闭井而失业者觽。

盖欲盐价增长,令民愿买陵井盐场,又因言利之臣奏请募人运\解盐入蜀卖之。

自陕西至成都二千里,道险不能续运\,致成都路盐涌贵,斤为钱二百五六十,米二斗才得盐一斤。

而东川路盐斤止七十,境上小民持入西路,即为禁地,輒冒重刑。

嗜利苟活之人,至以兵仗裹送贩易。

驱人冒法,如设陷阱,嗷嗷觽口,赴告无所,岂宜圣世有此怨嗟。

臣欲乞放东川路盐依旧入成都府路,转运\司不得止绝,勿闭卓筒井,但禁此后毋得创开,罢官运\解盐,商贩入川听如旧。

所贵远民饮食之间,亦知朝廷仁卹。

」詔三司速相度以闻。

其后,詔官般解盐依客人例出卖,不得抑配,商贩听如旧。

洮东安抚司言,包顺等领兵与鬼章战於多叶谷,斩二百六十余级,詔经略司录其功赏之,余有功者速以状闻。

旧纪於己卯日书鬼章寇岷州,皇城使包顺败之。

新纪不书。

壬午,知岷州种諤破鬼章於铁城,斩首八百余级。

此据明年二月七日奏,今年十一月二十日事。

先是,鬼章聚兵令丁谷胁属羌瓜家族以叛,诸部皆动摇。

諤出轻兵掩贼\不备击败之。

戮瓜家族叛党二百余人,诸部乃定。

鬼章又以兵三万据铁城,收贝斯结、罗斯结族以临青唐。

諤知羌素持贰,观胜负以为去就,乃尽出兵二千,未明抵铁城。

贼\不意汉兵至,惊扰莫知所为。

諤纵兵击之,鼓譟乘城,贼\觽大溃,斩首八百余级,鬼章乃远去。

岷境属羌,不敢復贰。

此据范育墓铭。

十二月癸未朔,命知制誥熊本与都水监、河北转运\司官同相视疏濬汴河及卫州运\河利害以闻。

先是,大名府河每岁夏水涨,则自许家港溢出,及秋水落,还復故道,皆在大堤之內。

范子渊既用濬川杷开直河受赏,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復欲求功,乃令指使讽诸埽申大名府云:「今岁河七分入许家港,三分入故道,恐河势遂移,乞牒濬川司用杷疏治。

」府司从之。

会岁旱,港水所浸田不过万顷,子渊用杷不及一月而罢,时熙寧八年也。

其明年,子渊自言,去岁大河几移,赖濬川杷得復故道,出民田数万顷,其督役官吏,乞加酬銟。

事下都水监,监司请优与酬銟,如子渊所乞。

始,王安石极称濬川杷可用,故力主子渊。

或言子渊于河上令指使分督役卒用杷疏治,各置歷书,其课曰:某日於某埽濬若干步,深若干尺。

其实水深则杷不能及底,虚曳去来,木浅\则齿碍沙泥,曳之不动,卒乃反齿向上而曳之。

所书之课,悉妄撰不可考验也。

故天下皆指濬川杷为儿戏。

既久,安石亦颇闻之,及都水保奏子渊酬銟,安石遂不信,更下河北转运\、安抚司保奏。

此据司马记闻。

九年九月三日实录,但有遣官覆验濬河指挥,不见下两司保明功状。

按:时政记十月十四日,文彦博言不肯雷同保明,即安抚司也。

实录既不书,又不见转运\司曾无保明。

又记闻所称安石下河北帅、漕保明。

已而安石罢相,于是彦博云云。

按:时政记彦博云云在十月十四日,安石罢相在十月二十三日,记闻误也,今削去六字。

於是文彦博言子渊欺罔,乞行覆验。

詔詰子渊,子渊言:「自熙寧六年置濬河司,將前三年比较用杷功利,共省诸埽物料计钱三十九万緡,及减差夫六百六十九万。

」詰子渊在十月丁酉,但不载子渊云云,今別出之。

上乃使蒲宗孟等於汴河用杷,试其事。

宗孟等事,在十月二十八日。

又遣本等往河北究实。

彦博又言,卫州开旧沙河入御河行运\,觽皆知其有害无利,亦乞委官相视。

而都水监言,运\河乞置双鰯,倒放舟船实便,与彦博所言皆不同,故并以命本。

彦博言卫州开河二奏,具十月末。

八月壬子,九月丙辰、丙寅,十月丁酉,十一月癸未朔,十年五月庚午,合参考。

元丰元年正月己巳所书彦博奏或可增入,不必具载,恐其散落,姑附注此。

彦博言:「安抚司准都水监牒,保明范子渊乞酬銟濬川功效。

寻点检所取到逐州县地分河水涨溢,及后来减退事状,即与范子渊所奏稍异,难议雷同保明,已別具本司奏讫。

臣详濬川司所濬河事始末,尽在水底,深浅\固难详验,又只凭本司并所辖河埽使臣及都大提举官供析保明。

至于所属州县,亦望风畏惮,不敢异议。

欲乞今后濬川司所濬河道,別差不干碍公正敢言臣僚,覆行定验,所贵不误朝廷行赏。

范子渊所奏去年濬川退出分数地土,今年夏末又却多渰浸了。

其去年用杷疏濬,退出地少,今年不曾用杷,却退出地多,显是自因秋深河水减退,故本司不敢雷同保明【六】。

况濬川司所置官属颇多,占破人船不少,別司官心知利害,率不敢言,言之必以为阻害功利,故且缄默。

人情如此,恐非朝廷之福。

臣今因都水监牒要保明,方敢依实公言,伏乞朝廷详察。

」又言:「臣昨奉朝旨,令保明濬川司疏濬过河事,寻取责逐地分州县的实事状,並皆不同。

及为疏濬过处,其河水去年却依旧泛溢,淹浸民田,兼次年不曾用杷,后亦水退【七】,即河水长落,决不由杷之疏濬。

虽濒河至愚之人,悉皆晓知。

所以臣不敢雷同保明,及为卫州创开运\河不便,亦具奏闻。

缘此事理备见,水官不识,枉费财力,兼多是狂妄希赏,只如所开运\河,云有五利,其一曰纲运\出汴对过沙河,免涉大河风涛之险。

且汴口在河阳界內,沙河口在卫州王供埽下,自出汴口,由黄河下水,相去尚近百里,岂是出汴对过。

沙河口在卫州西南,德、博在大名东北,上下相去辽远,即与沙河水陆道路都不相干,不知因何免得数百里大河之险。

只图朝廷信听,遂兴力役,乞朝廷詰问都水监官,即见虚实。

犹恐饰诈,即乞將都水监官所陈事状付臣【八】,容臣子细开析闻奏。

臣自再到大名,有都水监官轻妄擘画河事甚多,如欲决黄河大小□埽地,放水淤田,及欲於嵬固下埽开直河,并放清水。

如此等事,犹赖定夺官力议罢之,不尔,即为害不细。

臣所以乞审择水官,望朝廷垂察。

詔自今市易务上界官吏岁比较酬銟,其提举官依旧二年一取旨,麻□、竹篾之类更不买。

甲申,詔权三司使沈括、知制誥熊本详定重修编敕。

重脩编敕所言:「勘会熙寧编敕昨来编修之时,係两制以上官详定,宰相提举。

本所昨奉朝旨重行编修,今来虽有次第,窃虑不曾经近上官详定,將来颁行,於体未便。

伏乞依例差官详定。

」故有是詔。

此据中书时政记,元丰七年三月六日书成。

乙酉,宝文阁待制常秩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许於潁州居住,从所请也。

成都府学教授、试国子四门助教杨韶送流內銓,注判、司、主簿或尉。

茂州蕃部作过,韶募勇敢士人从军,及招蕃部有劳故也。

丙戌,安南招討司言,广源州偽观察使刘纪率家属并峒长降。

詔:「刘纪如因大兵压境,不得己出降,并家属护送赴闕。

始,赵□与郭逵言:「交贼\怵於李尚吉、李继元之谋\,故叛。

干德及其母,今皆怨此两人,而以国听阮洙,洙每有怀服之意,刘纪据广源州,申景福据甲峒,皆拥强兵顾望。

横山寨监押成卓故与洙、景福相好,欲使卓齎敕牓入贼\招纳。

」逵不从,大军驻思明州,先遣燕达【九】將兵由太平寨入广源州,纪拒战,达破之。

纪初欲降而犹豫未决,逵移檄諭诸洞,声言纪数以状自陈,决背交贼\归我,约以三日出降,果如期而至。

逵收觽五千余人,又得省民被略者三千人。

范祖禹墓誌云:「逵次思明州。

逵以谓广源州咽吭之地,兵甲精锐,不先取之,则有腹背之患。

偽观察使刘纪为贼\谋\主,不禽纪则军声不振,遣燕达往,一战克之,拔其城,纪出降。

詔司农寺置丞四员,內一员通治三局,余三员并增主簿三员分治三局。

罢勾当公事官。

从判司农寺熊本请也。

本以勾当公事官所至輒用喜怒,故奏罢之。

判江寧府王安石奏乞施田与蒋山太平兴国寺,充常住,为其父母及子雱营办功德。

从之。

此据时政纪十二月四日事,特存此,可见安石晚益繆也。

戊子,上批:「高丽僧三人,见寓杭州天竺寺,可令鈐辖司差指使一名,乘驛引伴赴闕。

己丑,以皇第六子生,遣魏国公宗諤告于太庙,又遣官告天地、社稷、诸陵,以太牢报祀高禖。

十年十月庚子,实录书永国公俊卒。

俊,第三子;佣,哲宗,第六子。

不应第三子尚无恙,第六子生,遂以元子之礼告天地,恐年月有误,当考。

庚寅,河东经略司上管勾机宜文字、殿中丞赵咸根括打量代州界禁地顷亩数。

詔除给起移弓箭手外,余皆招置弓箭手。

御集七月二十八日差赵咸机宜。

判司农寺熊本言:「蒙朝旨令张諤並送详定盐法文字付臣。

伏缘所修盐法,事干江淮八路,凡取会照应盐课增亏赏罚之类,係属三司。

窃虑移文往復,致有稽滯,兼昨权三司使沈括曾往淮、浙体量安抚措置盐事,乞就令括与臣同共详定。

」从之。

此据会要十二月八日事增入。

真宗贵妃沈氏薨,詔许就殯其家,明日车驾奠之,輟视朝三日,謚昭静。

太皇太后、皇太后为发哀成服。

辛卯,度支员外郎、祕阁校理、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安燾代吕嘉问详定闲□文字。

东京西路【一○】转运\司乞发钱五十万緡糴军粮。

詔赐坊场钱五万緡、监主簿告、斋郎牒、州助教敕,总三十三,为钱五万緡。

癸巳,安南招討司言广源古农八细峒头首儂士忠、卢豹等乞降。

詔內有尝归明反覆之人【一一】,令招討司选使臣押赴闕。

是日,郭逵等举兵出界,贼\屯决里隘,逵遣张世矩攻之。

贼\以象拒战,逵使强弩射之,以巨刀斩象鼻,象却走,自践其军,大兵乘之,贼\溃去,乘胜拔机榔县,別將曲珍又攻拔门州,溪峒悉降。

十二月十一日出界据会要,余据郭逵墓铭及本传。

赵□初与逵议,以为隃度不如亲见,欲先驰至桂州,乘兵形未动,先抚集两江峒丁,择拳勇,啖以利,使招徠携贰,隳其腹心,然后以大兵继之,则覆巢荡穴,为力甚易。

与宿师瘴野,翫寇养贼\,智相万也。

逵不听,留思明州凭祥峒,踰七旬乃发。

此据赵□墓誌。

留思明州七旬,与郭逵传不同,当考。

范祖禹誌逵墓云:「朝廷初降敕,牓諭溪洞,逵以蛮夷不知文告之辞,乃直陈八事,请散牓郡县溪洞,门州贼\將黄金满、岑庆宾来降。

」据御集五月十九日湖北漕孙构【一二】奏,门州黄金满等欲归顺。

又日录八月十七日,有说諭黄金满事,恐黄金满来降,必在八月或九月间。

然实录无黄金满事,但於十二月十二日书广源古农八细峒头首儂士忠、卢豹乞降,或黄金满等即在其间。

墓誌既称黄金满来降,又称攻拔门州,岂有既来降,而又攻拔之理,恐黄金满但遣人通□,不曾身到军前。

据今郭逵家所录征南一宗文字,亦可证黄金满但乞降耳,非来降也。

又按十年四月二十八日赵□云,黄金满导苗履过富良江。

然则攻拔门州,黄金满始降,誌亦非误。

高阳关路走马承受王延庆言北人賑济两属户。

上批:「北人忽尔逾常,賑卹两属之民,意必別有所在,可严责雄州及缘边安抚司,委剌事人鉤测其端以闻。

甲午,上批:「闻德州界强盗数十发,沧州界有军贼\号康太保者,结集逋逃近百余人,往来京东、河北將一年,劫略财物,决刺良民子弟为兵,村保畏惧绚害,不敢告官。

虑更纠合人觽,令监司、安抚司具析不申奏因依,仍选募兵分路追討。

屯田员外郎、权知邵州赵杨为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事。

六月八日蔡曄云云,与此相关。

詔京东西新置诸马军,每指挥选少壮轻捷四十人,押队使臣一员,就教场早暮教习,人日给钱三十。

上批:「诸路提举管勾常平官,自来未有明降著令画一职守,致辖下管司不知適从。

凡有举动,輒与转运\司一例申稟,或非本管职事,越次受理。

亦有闻奏者,上下劳弊。

宜参详前后指挥以闻。

」於是詔:「常平钱谷、庄产、户绝田土、保甲、义勇、农田水利、差役、坊场、河渡,委提举司专管勾;转运\使副、判官兼领。

其河渠,非为农田兴修者,依旧属提点刑狱司。

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言:「河北、京东、福建等路盗贼\窃发甚觽,往往杀戮人民,焚荡庐舍,甚者至於劫束官吏,攻略县镇,詔书督捕,连年不能討。

虽以累岁荒旱,谷价翔贵,而无赖小人得以连结党与,猖狂恣行,然亦由诸县弓手衰弱不振,不足以制盗。

臣伏见旧制,弓手大县百四十人,其次百人,少者不减七八十人,名为一人充役,然遇捕督强寇,则余夫尽起。

乡党亲戚既为之耳目伺察,而人徒之觽,气势之倍,又足以制胜。

荷戈转斗,奋不顾难,何也?以门户徭役所在故也。

如此,故郡县之间盗发輒得,国家所以太平,百年內外无患。

人安故乡而不敢轻去者,以制盗有此也。

今自河北等五路诸县弓手,多者三十人,其次二十人,又其次十五人,则气势之衰弱不振已可知矣。

其余上番保甲、义勇,又半月一易,彼怀区区苟且之心,徼幸旬日罢去,而欲使之与狂寇爭一旦之命,其理固已难矣。

若其他路分,裁减弓手亦有过多处,臣恐盗贼\滋长,未能扑灭。

夫为国家计,当防微杜渐,不可以忽。

昔汉孝武时,县官多故,兵旱相乘,民起为盗,惟其不稍禁,遂至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浸淫日广,战斗死亡不可胜数,而绣衣直指之属出矣,则制盗少术不以渐也。

臣欲乞下诸路监司,量县之大小,盗贼\疏数,增募弓手,使之势足以胜盗,而盗有畏惮,则四方之民蒙被德泽矣。

」送司农寺相度以闻【一三】。

詔昭宣使、入內押班李宪乘驛计议秦凤、熙河路经略司措置边事。

以洮东安抚司言,鬼章领兵入斯纳家地,未知营寨所在故也。

翌日詔:「宪至,军前一应將官等,並听宪指挥。

」十九日言者论奏。

詔川南夔州路转运\司,元应募往安南减下义军,其借过今年青苗贷粮,展限一季;其往茂州救应并南平军防拓,即与倚阁,听来岁秋收送纳。

詔罢河北同屯田制置使阎士良,差文思使谢禹珪为高阳关都监兼河北屯田司都监。

乙未,詔:「河东地寒,九月內许抄札不能自存之人,自十月一日起支米豆,至次年二月终住给。

如额定米豆有剩,即尽数支至三月终。

丙申,知太原府韩絳言:

询问民间疾苦,其大者有三:一曰盐食,味之所急也。

今立法使人人自买於官场,则贫下之人去官场远者,势不能冒祁寒暑雨,朝夕奔走,遂至於无以养父母、畜妻子。

下则驼与羊,土产也,家家资以为利,非盐不活,故冒法者觽,徒罪日报而不能止。

况私盐味甘而易得,孰肯畏刑而不贩鬻乎?比来本路盗贼\持梃成髃,窃恐东南盗贼\之患將移於河东矣。

建议者本欲笼\利以助经费,苟以价直步乘及告捕偿钱计之,所得无几。

又旧法以盐钞易缘边军储,今则盐钱散在內地,边廩颇耗,但闻残民,未见国富也。

二曰铁钱,盗铸者广,滥杂而不可除,贫民尤被其害。

盖贫民者急於日求之贏,所卖之直,良钱不过五分,岂暇择之。

其买於坐贾,则贾多豪,而不汲汲於速售,必择去其滥者,所失率四五分,故贫者日益困也。

三曰和糴,一路之人诛剥岁久,匱乏已极,前后为朝廷言者觽矣。

幸遇陛下哀之,詔臣等讲求,而议者尚以边储为重,弗肯閔卹。

臣等见一方之人劳身苦体,日夜竭力於田亩,山田多而沃土少,继有水旱则如前岁易子而食,可不痛哉!本道北距强敌,西接黠羌,今其政大弊,如此使民,乐岁不免於冻馁而愁嘆,异乎人和之理,虽有天时地利,岂足赖哉。

万一二敌投隙而渝盟,將用其民以御之,孰肯为陛下尽力死邪?臣窃尝思之,除害兴利,则盐法宜若河北之通商,或如江、淮等路弛茶禁之策,则刑省利博矣。

钱法宜若陕西铸钱,本重而模精,则奸盗无以牟利,仍交子相权以敛滥恶,则贫者不失其本矣。

和糴宜於元数减放三分,罢支钱布,则所得己厚於前,仍□其支移之苦,则实惠皆及於本户。

遇灾伤十七以上亦与蠲免,又为別其贫富等第,均定合约之数,则编户莫不乐输矣。

兼勘会边储,惟河外三州,谷土寡而畜聚为难。

其保德以东五州军,计置不至艰甚。

况本路铁禑石炭足以鼓铸,公钱不可滥,又以交子灌输通流,并用盐以役商贾,则边兵决可足食,且紓疲俗之大患。

兹事若止一端,则窒阂者繁,惟并举而行之,则效速见矣。

欲乞陛下精选才臣,令与臣即监司置局于太原,讲求利害,具可行事状以闻。

所冀取信朝廷,不为横议所沮,仍愿假臣数年之期,委以推行之权,庶几终始成就。

詔三司相度利害以闻。

十年九月十八日,絳又乞遣才臣置局议和糴。

元丰元年闰正月一日,陈安石云云。

丁酉,詔省开封府十二县给纳官,止令县丞兼管常平钱谷。

从提点府界诸县镇沈希顏奏请也。

又詔李宪賑卹岷州界为鬼章所胁蕃部被贼\灾荡者,量给盖屋钱,即尝为其胁从復能归顺者,释其罪,安存令復旧。

己亥,右领军大將军、駙马都尉曹诗为成州团练使。

广南西路转运\副使苗时中言:「邕州行司言运\粮夫不足,见亲督丁夫应副军须,其州县官吏弛慢,乞先戒厉。

詔:「大军顿峒日久,止缘丁夫不足元数,致稽军事。

其州县当职官,令广西转运\司案比元拋数不及七分处,州官追一官,县官追两官,无官可追即停其俸。

各且令在任县官枷项监督,並劾罪以闻。

遣太常丞王子韶折纳永兴、秦凤两路欠负。

七月二十五日子韶与黄廉同受命,今专委子韶,当考。

新本削去,或从新本,更详之。

庚子,河东路经略司、真定府路安抚司,乞以代州根括地招弓箭手,於宝兴军界置堡把截,及於北寨界增横巡兵,及以本寨见佃禁山地界义勇、保甲,皆为弓箭手。

詔:「真定府路安抚司北寨地止以义勇、保甲分番巡防把截,所乞增横巡兵,依奏;其河东宝兴军、瓶形寨,更不立堡铺,令弓箭手择利住坐耕种,分地把截。

詔:「岷州击贼\师捷,令种諤更严重,务养士气,毋得乘胜轻进。

」詔:「秦凤、熙河路经略司与转运\司同议別打扑钱,酌中数以闻。

务令商旅通行。

」逐司言:「秦凤路宜依旧外,熙河路商货,已经秦凤路打扑钱,若本路再收,显见重叠。

乞於秦凤路所收钱数,每色立为三分,內收二分打扑。

」如奏。

后经制边防财用司言:「熙河路客旅,虽经秦凤打扑,缘物货至极边,获利尤厚。

昨以闕粮草,许入中斛岗不收打扑,客旅因缘夹带兴贩,乞依秦凤路例收打扑钱。

」詔斛岗更不收打扑钱外,余从之。

又詔:「自今□剩役钱并买扑坊场等钱,更不给役人,岁终详具羡数申司农寺,余应係常平司物当留一半【一四】。

又詔:「广西转运\司运\粮丁夫,如州县点集起发人足,止是部夫官不能鈐束,致走失藏避三分以上,故作注滯,並止坐部夫官,依今月己亥县官例施行。

其差发夫官更不坐罪。

辛丑,御史中丞邓润甫,御史周尹、蔡承禧、彭汝礪言:

伏见朝廷以熙河路鬼章为寇,遣內侍省押班李宪往,以秦凤、熙河路计议措置边事司为名。

中外之论,皆谓宪虽名为计议措置边事,而军前诸將皆受宪节制,其实大帅。

然自诗、书以降,迄于秦、汉、魏、晋、周、隋,上下数千载间,不闻有以中人为將帅者,此其故何也?势有所不便也。

盖有功则负恃骄恣,陵轢公卿,何所忌惮;无功则挫损国威,传笑四夷,非细事也。

唐自睿宗以前,未尝以將帅属中人,至明皇承平日久,志大事奢,稍委近习,会安南蛮渠梅叔鸞叛,而杨思勗请行,遂许之。

然犹以宗楚客为大都护。

及覃行章乱黔中,始以思勗为招討使,虽有禽灭寇盗之功,而唐之祸萌於此矣。

及代宗用鱼朝恩拒史思明,討仆固瑒,而恃功擅命,几危社稷,倚元载除之,寒心者数月。

以程元振判元帅行军司马,权震天下,元勋故老,皆见斥逐。

洎犬戎內侵,集天下兵无只轮入关者,此皆已然之效也【一五】。

宪宗时,王承宗叛,以吐突承璀为行营招討处置使,諫官李鄘、许孟容、吕元膺、段平仲、白居易等,觽对延英,谓古无中人位大帅,恐为四方笑,乃更为招討宣慰使。

而承璀卒以无功,轻谋\弊赋得罪。

及后世区区,踵其故跡,而唐之患有不可胜言者,其源盖起於开元也。

今陛下更易百度,未尝不以先王为法,而忽降詔命以中人为帅,搢绅士大夫皆莫知所谓。

夫以陛下之仁圣神武,驾驭豪桀,虽宪百辈,臣等知其无能为也。

然陛下独不长念却虑,为万世之计乎?使后世沿袭故跡,狃以为常,进用中人掌握兵柄,则天下之患,又將有不可胜言者矣。

陛下其忍袭开元故跡,而忘天下之患乎?方今虽乏人,然文武之士布满中外,岂无一人可以任陛下边事?宪出入近密,荷国宠荣,詔下之日,大臣不敢言,小臣不敢议,臣等待罪宪府,以言为职,故敢尽其狂愚。

又言:

自开元以来,使中人为將,亦或成功,然其患常在於后。

今陛下使宪將兵,功之成否,非臣等所能豫料。

然以往事鉴之,其必有害。

况陛下所行,皆將为法於万世,岂可使国史所书,以中人將兵自陛下始!艺祖朝,中人官不过副使,至于今日,未尝有专为將帅,军前將校皆受其约束者,乞早赐罢。

又言:

陛下既数假宠於宪,则其类莫不畏向而服从之。

宪功益高,赏不可不进,及其盛而抑之,则其中必不自满。

以柔媚之性,日习於侈大,挟不自厌满之心,得所信向服从之类,以事陛下於中,此不可以不戒也。

而臣等区区,诚\知过计,然反復思念,自古未尝有以兵寄阉人而不乱者。

夫天下之事忽於其始,则其终也必有害。

陛下以一方之事属於宪,后以为例,则兵权必归焉。

故臣等以谓鬼章之患小,用宪之患大;宪功不成其祸小,成功其祸大。

昔汉、唐、艺祖皆以兵定天下。

方其初,中国分析为八九,世方乏才,人不知学,而祖宗震起於欃枪扰攘之中,所以安寧者,亦自多士而已,未闻此属有与焉。

今鬼章狗偷鼠盗,非可畏之与国也,陛下何重於宪,而忽忘天下之士,解功臣之体,以兆后世之患哉!

承禧又言:

臣窃惟陛下通知古今,明晓治体,非不知中人之出为害政。

中人之柄兵不可训后世,而必欲使之者,非以其便敏能適於指令歟?非以其捷给能有以应对歟?非以其熙河曾经行伍之间乎【一六】?此圣意孜孜果於用之,欲以救生民一时之患,而至於忘其可患之远者,臣固以仰伏陛下垂意於一世之功矣,然而便敏似才,捷给似智,又曾经行伍必以为有功。

臣请言便敏之害政者,夫中人之出,务於集事而不度事之浅\深,一概以束下为能,既居两路经略使之间,则必以陛下之威,使两路经略使不敢议其可否,纵事有未便,则无敢言者矣。

无敢言者,则虽有害於边防,陛下无由而闻矣。

臣请言捷给之害於事者,陛下深居法宫之中,髃臣进见以时,而宪日侍左右,髃臣日疏,而宪日亲。

亲莫如宪,日侍左右莫如宪,其为谋\固已易於信从,而又尝歷熙河,其性慧巧,必能有以投陛下之意,其所言於边邦有害,则陛下虽圣明能悉知之乎?宪之处熙河,谓之有功也,岂宪之独能然哉?上有大帅,下有偏裨。

熙河军吏,以陛下俾亲信之出也,有功必推宪,其无功敢议宪以闻上乎?故宪能累积以至此,岂宪之必能然哉?然而以陛下之明圣,必有以昭亮而未肯遽易者【一七】,岂非出此乎?

臣有一言,望陛下少垂清光,以思之,復之,熟之。

陛下今命诸路之帅都副总管以为可以任边矣,今差將官正副七十余人,以为可以將领矣,至於小郡列堡,而以材武名者不可胜数,小有事宜,岂无一人可任者?至以中人为专帅而临制两路,虽曰计议,又带措置之名,四夷闻之,岂不轻视乎?骮今秦凤、熙河之彫敝,常奉自己难给,而又以一二千指挥之兵以食之!鬼章者,如闻潜已遁去,臣恐宪虑无功,又別生边事以邀覬。

伏望圣虑特回德音,以慰安中外,天下幸甚!凡今得侍左右皆有以將顺,而臣独仰拂宸旨,岂臣心之所欲哉?惟陛下思之。

皆不听。

墨本云「不听」,朱本云「润甫等言甚切,上皆优容之」。

今从墨本,并增入承禧第三章。

按承禧奏议,论宪凡三章,与实录所载不同,今但掇其第三章入此,实录所载三章,非润甫则尹及汝礪也。

汝礪別有论宪章,乃是十年五月后事。

尹及润甫奏议皆未见,须蒐访二家书,考此三章是谁作,各出其名,乃为详尽。

曾肇作彭汝礪墓铭云:「汝礪论李宪,神宗初若不懌,出语詰责。

汝礪拱立不动,伺间復言,帝卒为之改容。

是日,殿庭观者始皆为汝礪惧,已而皆叹服。

」苏颂作承禧墓铭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癸卯,詔录广南西路提点刑狱、职方员外郎宋球一子郊社斋郎。

以球因相度钦、廉州修城,瘴死於道也。

是日,郭逵等次富良江。

此据会要。

初,逵遣燕达先破广源,復还永平,与大兵会。

赵□以为广源间道距交州十二驛,趣利掩击,出其不意,川途並进,三路致討,势必分溃。

逵不从。

广源既降,达议还赴逵约,时下连、古弄洞败兵犹万余觽。

达恐去则彼必来袭,乃留曲珍將轻骑三千,扬言由二洞入交州,纵二蛮俘使归。

贼\果自守不敢动。

贼\始设伏於夹口隘以待我师,逵知之,乃由间道兜顶岭以进,遂抵富良江。

未至交州三十里,贼\艤战舰四百余艘於江南岸,我师不能济,欲战弗得。

达请示弱以诱贼\,贼\果轻我师,数万觽鮜譟逆战,前军不利,逵率亲兵当之。

达等继进,贼\少却,叱骑將张世矩、王蝼合斗,诸伏尽发,贼\大败,蹙入江水者不可胜数,水为之三日不流。

杀其大將洪真太子,禽左郎將阮根。

干德惧,奉表诣军门乞降,纳苏、茂、思琅、门谅、广源五州之地,仍归所掠子女。

於是逵与诸將议帅大兵济江,诸將曰:「九军食尽矣。

凡兵之在行者十万,夫二十余万,冒暑涉瘴,死亡过半,存者皆病瘁。

」逵曰:「吾不能覆贼\巢,俘干德以报朝廷,天也。

愿以一身活十余万人命。

」乃班师,以干德降表闻,约交人听旨。

此据曲珍、燕达、赵□、郭逵传及逵、□、达墓铭刪修。

逵墓铭云:「贼\以夹口之计不及施,亟以战舰数百艘先趋富良壁岸下。

紿告曰:『和斌、杨从先且至。

』军中皆喜。

既至,则交人数万鮜譟薄官军,前军不利。

」按墓铭所称紿告,不知谓谁,其语殊不了了,今不取。

逵铭,范祖禹作;□铭,范百禄作;逵铭,曾布作。

甲辰,翰林学士、兵部员外郎兼侍读陈绎落翰林学士兼侍读,以本官知制誥、知滁州。

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兼直舍人院张諤落直集贤院、直舍人院,勒停。

先是,开封府鞫司农寺吏刘道冲盗用官钱,寺吏杜亮常就道冲私贷官钱,亮当补官,惧罪,告諤促道冲案。

諤以简与绎,绎呼狱吏諭意,遣见諤,具道狱事,不俟会问,即区断出其重罪,杜亮补授三班奉职。

詔提举诸司库务司鞫之,绎累问不伏,仍停其俸及人从,就劾之。

狱具,諤又报上不以实,故有是责。

杜亮勒停,编管隨州。

知制誥熊本封还辞头,言绎不当犹处侍从职。

詔绎落知制誥,为集贤院学士。

后本入对,上曰:「近臣尽规,当知无不言也。

」八月戊申置狱,时政记、实录具载熊本章,今止从实录。

詔:「安南募武勇,兵罢日如愿充军,即招刺,名曰强勇。

营於潭、桂、邕、交州,每四百人为一指挥,请给例物,视陕西武卫。

」詔自今颁降条贯,並付刑部雕印行下。

鄜延路经略安抚司言:「蕃汉弓箭手借助斛岗,乞依州县常平法,如元散斛岗却纳本色者,每名息不过二岗,并粗细色,与散时不同,仍许依仓例细折送纳。

」从之。

詔:「三司、司农寺、诸路及府界,积年欠负,除已有倚阁分料展限催理去处外,余並据见欠,每欠五料与展半年送纳,料次虽多,不得过二年。

如所欠残零,数目不多,及四料以下,相度减作近限送纳了足。

其见欠二十料以上,內有全料数多,委实二年未能了纳者,仍奏取旨。

詔司农寺常平等敕,就差本寺丞、簿、编修、主判看详。

乙巳,上批:「熙河路见今事宜虽是紧急,其那移军马宜令经略司更切酌度粮食,无令转运\司应副艰难,致害军事。

丁未,辽主遣左监门卫上將军耶律运\、西上閤门使李逵来贺正旦。

戊申,提点荆湖南路刑狱朱初平言:「大吉洞杨昌满黄汉柳、神田团杨光钱、绢肠团杨昌富、杨口团【一八】黄通高、金袍洞杨光普六人乞归明,皆团洞首领,事力足以使觽,乞並补下班殿侍。

」从之。

詔「应催髃牧司牧地租课,逐县令佐隨税限別作一项催纳。

任满,別无拖欠,本州保明酬銟;如限满不足,依欠税条施行。

」庚戌詔:「鬼章、冷鸡朴驱率蕃部为寇,使诸族帐不得安居。

诸人及生熟蕃部得鬼章首来献,授左藏库使,赏钱五千緡,与本族巡检使。

得冷鸡朴,授东头供奉官,赏钱三千緡,与本族巡检。

並依旧官给俸。

如生得鬼章、冷鸡朴,赏格外,更与优銟。

鬼章、冷鸡朴如能悔过归顺,官赏亦如之。

令熙河路经略司牓諭。

」冷鸡朴已见五月十二日。

即茂州汶川县置威戎军使及置镇羌寨、结总关。

是岁,宗室子赐名授官者五十七人,断大辟七百五十八人。

詔「环庆寨户、强人、弓手,如禁军法上兵籍,隶于马军司。

其廩给视中禁军。

此据兵志第二卷熙寧九年事,今附年末。

注释

【一】则觽誉之以为奇材「为」字原脱,据下文「则觽愚之以为同俗」句例补。

【二】孙思恭「思」原作「恩」,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二本传改。

【三】令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兼提举上「司」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七之四一补。

【四】在闰二月末「在」字原脱,据阁本补。

【五】牙前即坊场河渡钱自可足用「前」原作「钱」,据文义改。

【六】故本司不敢雷同保明「雷」原作「扶」,据上下文改。

【七】后亦水退「后」原作「又」,据阁本改。

【八】即乞將都水监官所陈事状付臣「都」字原脱,据本书卷二五八熙寧七年十二月甲戌条补。

【九】燕达「达」原作「逵」,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七討交趾、宋史卷三四九本传改。

下同。

【一○】东京西路按:宋无「东京西路」而有京东西路,疑此处「东京」为「京东」之误。

【一一】詔內有尝归明反覆之人「尝」原作「赏」,据阁本改。

【一二】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一三】送司农寺相度以闻据文,疑「送」上脱「詔」字。

【一四】余应係常平司物当留一半「当」原作「常」,据阁本改。

【一五】此皆已然之效也「效」原作「故」,据阁本改。

【一六】非以其熙河曾经行伍之间乎「其」原作「在」,据阁本改。

【一七】必有以昭亮而未肯遽易者「未」原作「耒」,据阁本改。

【一八】杨昌富杨口团「杨昌富」,阁本作「杨富昌」;「杨口团」,阁本作「梅口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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