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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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六十八 李焘

起讫时间 起仁宗皇祐二年正月尽是年七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六十八

帝号 宋仁宗

年号 皇祐二年"庚寅,1050"

全文

春正月己亥,詔河北提点刑狱司,自今岁调兵夫治河,並亲往督视之。

辛丑,詔枢密院自今勾当皇城司並选差人,仍不许陈乞。

会要庆历八年闰正月,已有此詔。

癸卯,以岁饥,罢上元观灯。

丙午,占城国遣使来贡象牙二百一,犀牛角七十九,齎表二通,一以蕃书,一以中国书。

丁未,詔施州,自今归明军校死者,许子孙代守边,仍先给食盐,其衣袄\须三年乃给之。

己酉,前殿中丞竇运\復旧官。

运\始丁母忧,闻妖贼\据恩州,起从安抚司暛用,既而为有司劾奏勒停。

至是,自论尝从破贼\有劳,特復之。

壬子,命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入內都知王守忠、右司諫陈旭与三司较天下每岁财赋出入之数以闻【一】。

四年正月乃以闻。

自康定元年,陕西募人入中並边芻粟,始加数给东南盐,而河北稍用三税法,亦以东南盐代京师所给緡钱,数足即止。

已见是年年末。

及庆历二年,三司又请如康定元年法,募人入中。

此据食货志第三卷。

乃詔入中陕西、河东者,持券至京师,偿以钱及金帛各半之;不愿受金帛者,予香药茶盐,惟其所欲。

而东南盐利特厚,商旅不復受金帛,皆愿得盐。

至八年,河北行四税法,盐居其一,而並边芻粟皆有虚估,腾跃至数倍。

券至京师,反为畜贾所抑,盐八百斤旧售钱十万【二】,至是止六万。

商人以贱估受券取盐【三】,不復入钱京师,帑藏益乏。

於是詔三司详定,王尧臣、王守忠、陈旭请復入钱京师法,视旧入钱数稍增予盐。

而並边入中先得券受盐者,河东、陕西入芻粟直钱十万,止给盐直七万,河北又损为六万五千。

且令入钱十万於京师,乃听兼给,谓之对贴。

自是入钱京师,稍復故。

已上並据食货志第四卷。

志称皇祐二年,詔三司详定,於是王尧臣、王守忠、陈旭建对贴议。

而实录无之。

今附见命三人较出入数后,三年正月,始復行见钱。

癸丑,西南蕃王龙光俦遣使来贡方物。

以安远將军、蕃落使龙光辨为寧远军大將军;按宋史蛮夷传作寧远军大將军,原本脱「军」字,今添。

寧远將军、知静蛮军、节度使龙光凝,承宣武寧大將军按宋史蛮夷传作承宣武寧大將军,原本作「寧武」误,今改正。

龙异岂,並为安远大將军;承宣奉化大將军龙异鲁为武寧大將军。

光辨等授官乃二月戊午,今并书。

丙辰,御史中丞郭劝、入內都知张惟吉、蓝元用同检校黄河故道工料以闻。

二月乙丑,遣內侍赐河东沿边巡检使、北作坊使王吉金创药。

时以本路安抚使王拱辰言,吉前与西贼\战,为流矢所中,今疾发且甚,故赐之。

詔京东所选厢军,於本军额上加「教阅」二字,其征役同禁军。

初,安抚使富弼既选一路厢军团成指挥,欲加刺「教阅」字,上不许,止令军额上加之。

丙寅,追封故宰臣王曾妻南阳县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

曾弟天章阁待制、右諫议大夫子融辞一官,乞追封之。

此事当考,曾为宰相累年,何以妻无封而子融追请之。

戊辰,詔三司,在外禁军凡郊赏折色,並给以实估之直。

盖旧制,外军郊赏,估八百者,为一千以给之。

辛未,復三班奉职王惟德为左班殿直、閤门祗候、邕贵等州都巡检使。

先是,惟德为环州都监,与西贼\战败,羈管於新州。

起监庐州税,於道获贼\十八人,特迁之。

壬申,詔雄州归信、容城知县自今罢差京朝官,其令本路转运\使举武臣有才勇及晓两地民情者为之。

癸酉,罢商州铸青黄铜钱。

先是,宋庠建议,以今年当郊而日至在晦,用建隆故事,宜有所避,因请季秋大饗於明堂。

乙亥,帝谓辅臣曰:「明堂之礼,自汉以来诸儒议论不同,將安適从?」文彦博对曰【四】:「此礼废久矣,俟退而讲求其当,自圣朝行之。

」宋庠建明堂之议,据春明录。

甲申,出內藏库绢五十万下河北、陕西、河东路,以备军赏。

丙戌,广南西路鈐辖司请於邕州罗徊峒置一寨,以扼广源州蛮贼\,从之。

三月戊子朔,詔罢今年冬至亲祠南郊之礼,以九月择日有事於明堂。

帝谓辅臣曰:「明堂者,布政之宫,朝诸侯之位,天子路寢,乃大庆殿是也。

况明道初,合祀天地於此。

今之亲祠,不当因循,尚於郊壝寓祭。

己丑,詔以大庆殿为明堂。

詔河北安抚转运\司按察本路知州军治状以闻,从右司諫陈旭奏请也。

命河东经略使王拱辰兼本路计置粮草。

甲午,遣官祈雨。

保安军言夏国以战败契丹来献捷,本军以誓詔无汎遣人例,已拒还之。

戊戌,詔髃臣毋得上尊号。

上谓辅臣曰:「比遇大礼,輒加徽号,岂称朕所以奉神昭孝之意?」文彦博等曰:「陛下严父以配上帝,则臣子亦有爱戴君父之心。

」伏奏至於三四,上不从。

彦博又以请,上固拒之,乃奉詔。

己亥,詔祠明堂宜尽物以遵典礼,自乘舆服御诸物,务令有司裁简之。

分遣朝臣诣天下名山大川祠庙祈雨。

庚子,契丹遣殿前副点检、忠正节度使耶律益,彰德节度使赵柬之,来告伐夏国还。

益自言契丹三路进討,契丹主出中路,大捷;北路兵至西骪\府,获羊百万,橐驼二十万,牛五百,俘老幼甚觽;惟南路小失利,恐夏人妄说军胜夸南朝。

然得边奏,皆以为辽主济河不遇贼\,无水草,马多死,耶律贯寧大败於师子口,惟刘五常获陕西所陷属户羌二十余人,因而来献。

其言多俘获,盖妄也【五】。

实录备载辽主书,今不取。

甲辰,詔宗室子生四岁者,官为给食。

初,詔五岁始给食,知大宗正事允让请且仍旧以三岁,故裁定之。

戊申,遣官谢雨。

己酉,翰林学士、刑部郎中、知制誥赵燍为回谢契丹国信使,西上閤门使、贵州团练使钱晦副之。

契丹主席上请燍赋信誓如山河诗,诗成,契丹主亲酌玉杯劝燍饮,以素摺叠扇授其近臣刘六符写燍诗,自置袖中。

詔两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后不得復取【六】。

辛亥,刑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兼天章阁侍讲王洙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时宋祁、杨安国、张揆皆判寺事,祁言明堂制度久不讲,洙有礼学,愿得同具其仪,詔迁洙太常。

癸丑,詔以季秋辛亥,大饗明堂。

先是,礼官议王者郊用辛。

盖取斋戒自新之意。

又通礼,祠明堂亦用辛。

遂下司天择日,而得辛亥吉,盖九月二十七日也【七】。

命宰臣文彦博为大礼使,宋庠为礼仪使,枢密使王貽永为仪仗使、庞籍为卤簿使,参知政事高若訥为桥道顿递使。

乙卯,命枢密副使梁適摄太尉,望告天地於南郊。

枢臣望告,非旧例,重其事也。

时政府六员,五员充使,故以適奏告,同告谢,復增锡賚,如五使焉。

丙辰,宋祁上明堂通议二篇,祁自序略曰:「上薄三代,旁搜汉、唐,礼之过者折之,说之繆者正之,以合开宝一王之典,聊佐乙夜观书之勤。

」其书自內降出,寻復有詔进入。

是月,邇英阁讲易师卦,字有与御名同音者,帝谓王洙曰:「此字何训?」对曰:「训正。

」帝曰:「不须回避,恐妨义理。

」洙曰:「不敢。

臣子於君父之名,临文暂睹,不无悚惧,须至回避。

」帝曰:「但正言之。

夏四月丁巳朔,礼院言:「按周礼『夏后氏世室』,郑康成云:『堂上有五室,象五行。

木室於东北,火室於东南,金室於西南,水室於西北,土室於中央。

』崔灵恩亦如之。

今请如崔、郑之说,设五室於大庆殿。

又按旧礼,明堂五帝位,皆为幔室,今旁帷、上幕,宜用青繒朱裏,其四户八牖,赤缀户,白缀牖,今宜饰以朱、白繒。

」从之。

庚申,詔河北转运\司【八】,沿边四榷场,有能察捕得北界刺事者,当重赏之。

壬戌,河北人张用为奉职,张显、王昇並为三班差使殿侍。

初,河北沿边安抚司言用等各捕得两地供输人冯均,常往来边郡探事,以报契丹。

均既处死,乃赏用等。

甲子,沙州符骨篤末、似婆温等来贡玉。

乙丑,內出手詔:「明堂之礼,前代並用郑康成、王肃两家义说,兼祭昊天上帝,已为变礼。

祖宗以来,三岁一亲郊,即篃祭天地,而百神靡不从祀。

故太祖雩祀、太宗真宗祈谷二礼本无地祗位,当时皆合祭天地,祖宗並配而百神从祀。

今祀明堂,正当亲郊之期,而礼官所定,止祭昊天五帝,不及地祇,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

况比年水旱、地震,稼穡不登,移郊为大享,盖亦为民祈福,宜合祭皇地祇,奉太祖、太宗、真宗並配,而五帝、神州亦亲献,日月【九】河海诸神悉如圜丘从祀。

」因谓文彦博曰:「礼非天降地出,缘人情尔。

礼官习拘儒之旧传,舍三朝之成法,非朕所以昭孝息民也。

」彦博曰:「惟上圣至明,为能达礼之情,適礼之变,非臣等所及。

」翌日,彦博奏詔书所定亲献之礼,周於五天帝、神州,比圜丘之位,陟降为劳,请命官分献。

帝曰:「朕於大祀,岂敢惮劳也。

」礼官议从祀神位未决,復諭曰:「郊坛第一龕者在堂,第二、第三龕者设於左右夹廡及龙墀上【一○】,在壝內外者列於堂东西厢及后廡,以象坛壝之制。

仍先绘图以闻。

丁卯,契丹国母遣安远留后耶律可久、给事中龚湜,契丹遣奉国节度使耶律霸、右諫议大夫李軻,来贺干元节。

戊辰,降翰林学士、兵部员外郎、知制誥、史馆修撰、权知开封府钱明逸为龙图阁学士、知蔡州,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张式知岳州,推官、屯田员外郎李舜元通判寿州。

先是,医家子冷青自称皇子,言其母常得幸掖廷,有娠而出,生青。

都市聚观,明逸捕得入府,叱明逸曰:「明逸安得不起!」明逸为起。

既而以为狂,送汝州编管。

推官韩絳言青留外惑觽,非所宜。

朝议欲迁之江南,翰林学士赵燍言,青言不妄,不当流;若诈,不当不诛。

即詔燍与天章阁待制、知諫院包拯追青穷治。

盖其母王氏尝执役宫禁,禁中火,出之。

嫁民冷绪者,始生女,后生青。

青不调;漂泊庐山,数为人言己实帝子。

故浮屠号全大道者,挟之入京师,欲自言闕下。

狱具,皆论不道,诛死。

明逸坐尹京师无威望,又有妇人酇氏以罪系狱,而为狱吏榜之墮足死,故与式、舜元皆及於责。

式,丹徒人,絳,亿子也。

实录云青与其党高继安皆处死。

据明逸传,乃云浮屠全大道【一一】,不知孰是?按何郯包拯奏议,並称高继安。

拯称继安乃放停军人,先因罪决配鼎州,寻却入京,託病放停,专以幻术交结权贵。

恐继安即全大道也。

按冷青医家子,据李清臣墓碑。

又按钱明逸传称青不调,未详医家子何故不调?当考。

涇原经略司言生户都首领纳隆男阿斯鼎举族內附。

丁丑,左侍禁折继祖为西染院使、知府州。

折继閔病亟,请以继祖代之,继祖其弟也。

以渭州姚家堡左第一指挥十將张遂为三班奉职,仍赐袭衣、金带。

遂自言:「王沿知渭州日,尝与百姓范仁美持沿书入西界,反间野利、遇乞兄弟。

事觉,仁美被杀,遂配居摊粮城。

及契丹西伐,获遂以归。

」乃录之。

实录云:事觉,野利等三人,皆从诛治。

王沿以康定元年十一月知渭州,庆历二年十月降虢州,四年十一月卒于河中。

野利等被诛,乃元昊既称臣后,又野利等自以谋\杀元昊故族,不因谋\內附也。

张遂所言必妄,或果尝与范仁美共持王沿书欲反间,野利等本无內附意,遂反间而不效,又坐拘囚,偶得生还,而野利等已死,因冒为己功。

朝廷以契丹故,不加覆勘,姑录之耳。

种古讼王嵩,亦此类也。

且遂与仁美俱持王沿书入界,仁美独死,遂独生,殊不近人情。

由此观之,遂所言持沿书,要亦不可信,今姑仍其旧。

实录并载野利等三人,皆坐遂反间被诛,盖举信遂言。

今特削去三人被诛事,稍加刪润,使前后不相抵牾。

壬午,詔辅臣与礼官相视设神位於大庆殿上五室內。

太室中北,昊天上帝位,皇地祇在左,皆南面。

太祖、太宗、真宗位在东,西面。

黄帝在太室中西南,北面。

人帝在左,少退。

青帝、赤帝、白帝、黑帝各从本室,人帝在左,少退。

神州地祇、日、月、北极、天皇大帝,並设於五室之间,其位少退。

五帝、神州、日、月、北极、天皇於郊坛为第一龕位。

五官勾芒以下,设於明堂廷中,少东南,別为露幄。

五纬十二次紫微垣內官、五方岳镇、海、瀆、岁星、真枵、鉤星以下七十二位,於东西夹廡上版设。

於郊坛为第二龕位。

二十八舍黄道內天官、角宿、摄提、五方山、林、川、泽以下百七十九位,於丹墀、龙墀道东西版设。

於郊坛为第三龕位。

黄道外天官及觽星,五方坟、衍、原、隰以下四百九十六位,並东西廡周环殿后版设。

以北为上,於郊坛为內壝之內外位。

倣古明堂之制。

又稍与坛壝位□相类云。

此据皇祐明堂记,乃五月丁亥朔,礼院奏请詔可,今附此。

本志取明堂记仪注【一二】,尊罍、籩豆之数,具载之,独略此段,恐失轻重之义。

盖尊罍籩豆之数,职在有司,神位则由仁宗圣裁故也。

初,礼官言:「按通礼,昊天配帝,用苍牲二,五帝【一三】、五人帝各依方色,用牲十。

缘国朝南郊,虽神位至多,亦止用犊四,羊豕各十六。

今明堂,请用七犊,以荐上帝、配帝、五方帝。

羊豕各五,荐五人帝。

」既报可,寻詔合祭並侑,及亲献五帝、神州。

礼官请更增四犊,凡用犊十一,羊豕亦依郊例,各用十六,荐日月以下从祀神位,从之。

用犊七,羊豕各五,据明堂记,在三月甲辰【一四】。

用犊十一,羊豕各十六,在五月癸巳。

今并附此。

五月丁亥朔,礼院上新作明堂礼神玉及燔玉。

初,上谓辅臣曰:「前代礼神,有祭玉、燔玉,今独有燔玉,无乃於祀典闕乎?」文彦博对曰:「唐太常卿王起,以当时祀事止有燔玉,因请下有司求良玉而作礼神玉。

於是造琮、璧等九器,祭已则藏之,而燔玉止用懡。

盖唐以来,礼神之玉,已不復备。

」上曰:「朕奉事天地、祖宗【一五】,岂於宝玉有所爱?其令有司备制之。

」时沙州適贡玉,乃择其良者,制为琮、璧等九器,其黝璜尤粹温。

祭玉之备,始於此。

戊子,遣户部判官、屯田员外郎、直史馆杨畋河东路计置粮草及处置盗铸铁钱。

徙江南西路转运\使、工部员外郎、直史馆唐询为福建转运\使。

时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许元,请六路转运\司移文发运\使皆曰「申」,如所属。

询爭以为不可,朝廷方委任元,故徙询。

甲午,礼院上明堂五室制度图。

封□州尼邱山神曰毓圣侯。

丙申,詔国信司罢三番使臣。

自契丹通好【一六】,其接送使人,皆自京差三番使臣,而沿路州军大困於需索。

諫官包拯、□奎极言其扰,既罢遣三番,而顿置什物,並令沿路州军官自办之【一七】。

御史何郯言:「伏睹朝廷昨降指挥,废罢迎送北使三番使臣,只令河北州郡逐处供应。

议者谓於事便利,莫兹为大。

近知有臣僚上言,请尽復旧,此不惻民隱之甚者。

缘河北州郡,自积年供应三番往来,为诸司上下乘便刻剥,其勾当公人破败家产及死亡流移者,不可胜数。

况今累岁灾伤,民力不堪其弊,幸而朝廷优恤,特行更改。

若復仍旧弊,但以数郡生灵性命,奉三番诸司上下诛求尔,於事何益?朝廷前詔罢之,善矣!伏望明圣坚断,不为浮议所移,庶一路之民有息肩之望。

」何郯奏议,今附见。

□奎明年十月,云罢三番才两月间,輒復纷纷。

当指此也。

丁酉,明堂礼仪使言:「將来行礼,请皇帝初诣昊天上帝位,次皇地祇、青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神州地祇位,奠玉幣。

次诣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幣。

其酌献之序亦如之。

」又言明堂所用乐,皆当隨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而五帝各用本音之乐。

並从之。

壬寅,置岢嵐军草城川天窊村巡检使臣一员。

戊申,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交趾发兵捕广源州贼\儂智高,其觽皆遁伏山林,詔本路严备之。

己酉,內出明堂乐曲及二舞名:降神曰诚\安;皇帝升降行止曰仪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幣曰镇安,酌献曰庆安;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幣曰信安,酌献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幣亦曰镇安,酌献曰精安,皇帝饮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亚献、三献皆曰穆安,彻豆曰歆安,送神曰诚\安,归大次曰憩安。

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成功睿德。

御撰乐章镇安、庆安、信安、孝安四曲,余詔辅臣分撰。

庚戌,詔所撰乐曲名与常祀同者更之。

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诚\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庆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庙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己未,內出御撰明堂乐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属五音,凡二十声为一曲;用宫变、征变者,天、地、人、四时为七音,凡三十声为一曲;以子母相生【一八】,凡二十八声为一曲。

皆黄钟为均。

又明堂月律,五十七声为二曲,皆无射为均;又以二十声、二十八声、三十声为三曲,亦无射为均,皆自黄钟宫入无射。

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声,即依前谱次第成曲,其彻声自同本律。

及御撰鼓吹警严曲、合宫歌,並肄於太常。

丙寅,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言:奉詔与太常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於明堂者。

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

说者云:「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

」子声即清声也。

其正管长者为均,自用正声;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

然求声之法,本之於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一九】。

其编金石之法,则歷代不同,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副,是谓「县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为一虡者,清、正之声备。

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等各有所施。

今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虽於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

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

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短相□。

自角而下,亦循兹法。

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南吕为宫,则大吕为角;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应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

盖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俱长,並当用清声。

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清声可用之验也。

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声间之。

自唐末多故,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

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其法。

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塤、箎、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

五絃阮、九絃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

至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

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並用清声,自余八均尽如常法。

至於丝、竹等诸器旧有清声者,令隨钟石教习【二○】,本无清声者,案原本脱去「令隨钟石教习,本无清声者」二句,文义未完,今据宋史乐志及薛应旂续通鑑增入。

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

惟歌者本用中声,故夏禹以声为律,明人皆可及。

若彊所不至,足累至和。

请止以正声作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別无差戾。

其阮逸所上声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於郑声,不可用。

詔可。

丁卯,以御撰黄钟五音五曲,凡五十七声,下太常肄习之。

戊辰,赠贵妃张氏母越国夫人曹氏曾祖旭为祕书丞,祖靖为祠部员外郎。

己巳,再颁先朝祈雨雪法,令所在置严洁处。

庚午,詔:「举官为县令,自今河北、陕西转运\使副,岁各举十二人,提点刑狱各六人;河东、京东西、淮南转运\使副各十人,提点刑狱各五人;两浙、江南东西、福建、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益、利、梓转运\使副各四人,提点刑狱各四人,夔州路转运\使副四人,提点刑狱三人;六路制置发运\使副各六人;府界提点刑狱三人;知开封府并诸州、府、军、监各一人,仍止得举所部官。

」初,同提点京西刑狱张易官临满將代,併举县令十六人,上因谓辅臣曰:「县令与民最近,故朕设保举之法,今易所举猥多,必以请託故也。

」遂令裁定其数。

九朝纪事本末:上諭辅臣曰:「近日职司以长吏不理闻者多矣,中书未尝施行。

且长吏者,民之性命,可不重乎?宜择其甚者罢之,小者易之。

」文彦博等臱谢而退。

於是,自鄂州伍开、台州吕士宗等,或衰老、或以弛慢而罢斥对移者,几十六人。

辛未,判亳州、宣徽南院使、建武节度使郭承祐落宣徽南院使。

諫官、御史言承祐前在南京给粮不以次,置陈取新,苟悦军士,擅留纲粮及批书宣头,不发戍兵,越法杖配轻罪,借用翰林器,出入拥旗枪,以禁兵擬周卫,体涉狂僭,无人臣礼故也。

□奎传云夺承祐宣徽使,仍詔自今后妃之家,不得为执政官。

奎传误也。

此詔乃缘张尧佐,非承祐。

今不取。

壬申,判延州李昭亮请陕西沿边小堡寨无使臣管勾者並更为铺,从之。

丙子,諫官包拯、陈旭、□奎等言:实录云知諫院包拯、陈旭、□奎。

按陈、□此时实为右司諫,十月壬申,乃以起居舍人知諫院,今但云諫官,庶不失事实。

「比年以来,阴沴过甚,水坏城郭,地復震动,大河决溢,沈溺者觽,是皆髃小之道盛也。

虽陛下精诚\感发,未能遽然消伏,何者?天道福善祸淫,与觽同欲则依,从己之欲则违。

今亿兆之觽,谓三司使张尧佐凡庸之人,徒缘宠私,骤阶显列,是非倒置,职业都忘,诸路不胜其诛求,內帑亦烦於借助。

法制刓\弊,商旅阻行,而尧佐洋洋自得,不知羞辱,召来灾沴,实自斯人。

臣等窃以任用尧佐以来,百怪渐露,是上违天意也。

万口交讥,是下咈人情也。

违天意,则善应差殊,虽禳祈祷\祀,无以益也。

咈人情,则治风颓弊,虽督率纠摄【二一】,无以拯也。

陛下何庇一尧佐,上违天意,下咈人情,而稔成危机者乎?实为陛下痛之!亲昵之私,圣人不免,但处之有道,进之合宜【二二】,使不践於危机,而常保於安地,斯为得矣。

若不卹人言,罔顾天戒,祸不止其人,又貽患於国家。

前古得丧之跡甚多,愿陛下留神究观焉。

包拯又言:「臣近以天下财用,公私匱竭,而主计之吏,內则三司使,外则转运\使,乞精加选擢,委任能臣,免致將来败事。

兼□奎、陈旭等累曾论列,终未蒙施行。

窃缘三司使张尧佐,早缘恩泽,骤陟华显,任之会府,委以大计,而本职隳废,利权反覆【二三】,公私困敝,中外危惧。

且歷代后妃之族,虽有才者,未尝假以事权,又况庸常不才者乎?但富贵保全之,则无所害矣。

臣伏见国朝自祖宗以来,当帑廩丰盈、用度充足之际,尚乃精选计臣如陈恕、魏羽等辈用之,其余亦尽一时之选。

况今上下窘迫如是,岂可专任此人,久居是职,失天下之望,误天下之事,臣实为陛下痛惜之。

伏望特出宸断,授尧佐以他职,別求才杰之士,委而任之,责以实效,一二年间,庶几可济。

不然,则惧貽陛下之深忧也。

且宗社至重,财用至急,而安危系焉,惟陛下特留圣意。

庚辰,特封贵妃张氏第八妹为清河郡君。

辛巳,屯田员外郎吕公著同判吏部南曹。

公著,夷简之子也。

尝召试馆职,不就。

於是上諭曰:「知卿有恬退之节。

」因赐五品服。

癸未,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二四】,杖以下释之。

乙酉,同提点荆湖南路刑狱、內殿崇班、閤门祗候刘舜臣上明堂议并图一卷。

此据明堂记及会要。

是月,上讲书邇英阁,因谓侍臣曰:「古有迁民於□闲之地,今闽、蜀地狭,其民亦可迁乎?」丁度对曰:「律令故在,但有司不能举行尔。

太祖尝徙太原民千余家於山东,太宗又徙云、应、寰、朔之民於京西诸州。

西北之人,勤力谨俭,今以富称於乡里者,多当时所徙之民也。

民固安土重迁,若地利既尽,要无可恋之理。

蜀民岁增,旷土尽辟,下户才有田三五十亩,或五七亩而赡一家十数口,一不熟,即转死沟壑,诚\可矜惻。

臣以谓不但蜀民,凡似此狭乡,皆宜徙之□乡,计口给田,復其家如律令,实利农积谷之本也。

」上纳其言,乃詔京西转运\司晓告益、梓、利、夔、福建路,民愿徙者听之。

此据会要稍刪润之。

秋七月丁亥,赠美人尚氏为充仪【二五】。

此可见復召尚氏入宫事跡也。

戊子,出御撰明堂无射宫乐曲谱三,皆五十七字。

五音一曲,奉俎用之;二变七律一曲,饮福用之;七律相生一曲,退文舞、迎武舞及亚献、终献、彻豆用之。

此段恐与六月己未相重,当考。

据本志,果不相重。

丙申,幸彰信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第问疾,入见於臥內。

擢其次子西上閤门副使珣为閤门使,以所居第赐之,并日给官舍僦钱五千【二六】。

及卒,又临奠,哭之慟。

赠太师、中书令、陇西郡王。

特輟视朝五日,制服苑中。

諡恭僖,御撰神道碑,仍篆曰:「亲贤之碑。

」及其妻卒,亦輟朝成服。

上以章懿太后不逮养,故褒宠外家,皆軼常等。

用和缘帝舅起民间,位將相,而能小心静默,推远权势,闔门谢客,亦其所长也。

壬寅,曹州言太子少师致仕任中师卒。

赠太子太保,諡安惠。

丁未,上封者言:「明堂酌献五帝精安之曲,並用黄钟一均声,此乃国朝常祀、五时迎气所用旧法。

若於亲行大饗,即所未安。

且明堂之位,木室在寅,火室在巳,金室在申,水室在亥,盖木、火、金、水之始也。

土室在西南,盖土,王之次也。

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则献神之乐,亦当用五行本始月律,各从其音以为曲。

其精安五曲,宜以无射之均。

太簇为角,献青帝;仲吕为征,献赤帝;林鍾为宫,献黄帝;夷则为商,献白帝;应鍾为羽,献黑帝。

」詔两制官同太常议,而王尧臣等言大饗日迫,事难猝更,且俟过大礼,详定以闻。

注释

【一】出入之数以闻「之」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祖宗用度损益补。

【二】盐八百斤旧售钱十万「八百斤」,同上治蹟统类、编年纲目卷一四宋史全文卷九上並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均作「百八斤」。

【三】商人以贱估受券取盐编年纲目卷一四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宋史全文均无「受」字,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受」作「售」。

【四】文彦博对曰「曰」字原无,据宋会要礼二四之一补。

【五】盖妄也「盖」原作「益」,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六】后不得復取「得」原作「能」,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七】盖九月二十七日也「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五补。

【八】詔河北转运\司「河」原作「江」,据阁本改。

【九】日月原作「月日」,据宋会要礼二四之八、宋史卷一○一礼志乙正。

【一○】第二第三龕者设於左右夹廡及龙墀上「设」下原有「位」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八、宋史卷一○一礼志刪。

【一一】乃云浮屠全大道「乃」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二】本志取明堂记仪注「仪注」,宋本、宋撮要本作「义注」。

【一三】五帝宋会要礼二四之三作「五方帝」,疑是。

【一四】在三月甲辰「甲」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朕奉事天地祖宗「奉事」,原作「事奉」,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一一乙正。

【一六】自契丹通好「好」原作「使」,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鑑卷五一改。

【一七】並令沿路州军官自办之「办」原作「辨」,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鑑卷五一改。

【一八】以子母相生「子母」原作「母子」,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一四、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乙正。

【一九】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谓」原作「语」,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一五、同上宋史改。

【二○】令隨钟石教习「教」原作「数」,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宋会要、宋史改。

【二一】虽督率纠摄「摄」原作「正」,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二】进之合宜「之」原作「入」,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三】利权反覆「反」原作「私」,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包孝肃公奏议卷三请选內外计臣改。

【二四】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下」字原脱,据宋会要刑法五之七补。

【二五】赠美人尚氏为充仪「充仪」,宋本、宋撮要本作「婉仪」。

【二六】并日给官舍僦钱五千「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六四李用和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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