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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仁宗庆历四年九月尽是年十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五十二
帝号 宋仁宗
年号 庆历四年"甲申,1044"
全文
九月辛酉,田况奏保州平。
壬戌,詔保州官吏死乱兵而无亲属者,官为殯殮;兵官不从贼\被害及战没,並优赐其家;近城民田遭蹂践者,蠲其租。
河北都转运\按察使、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张□之,落职知虢州。
降转运\按察使、刑部郎中、直史馆张沔为工部郎中、知汝州,提点刑狱司勋员外郎王仪知泽州,缘边安抚使兼知雄州、四方馆使、荣州刺史王德基为西上閤门使,同提点刑狱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王秉、安抚都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赵牧並为西头供奉官,走马承受、入內西头供奉官宋有言为入內殿头。
大名府路都部署程琳以尝调发兵马,真定府路都部署李昭亮、缘边都巡检杨怀敏,尝领兵至保州,並特免罚。
初,□之闻保州乱,自魏驰至城下,召诸將部分攻城,使人谓怀敏曰:「不即来,当以军法从事。
」既至,就坐,又以兵自卫。
□之曰:「诸將方集【一】,独敢以兵隨左右,岂欲反邪?」因叱去尉者。
故怀敏深恨□之,尝密奏杀□之则贼\降矣。
会富弼力为□之辩,上意解,犹坐前事落职。
富弼乞免责降河北监司奏议在第五卷。
记闻云:初,怀敏与□之不协,密奏贼\於城上呼云得张□之首我即降。
愿赐□之首以示贼\,宜可降。
上从之,遣中使奉剑往,即军中斩□之首以示贼\。
宣抚使富弼遇之,亟遣中使还,且奏曰:「贼\初无是言,必怨绚者为之,藉令有之,若以叛卒故斩都转运\使头,此后号令何由得行?」上乃落□之待制,降知虢州。
按以叛卒故斩都转运\使头,本朝故无此事,况仁宗之盛德乎,今不取。
若谓怀敏深譖□之,欲令重贬,则可尔。
知定州、皇城使、贺州刺史王果降知密州,坐攻保州城多杀伤士卒也。
詔诸路巡检、禁军指挥使特添支钱月一千,副指挥使七百,副都头以上五百,厢军指挥使七百,副指挥使五百,副都头以上三百。
乙丑,龙图阁直学士、右正言、知成德军田况为起居舍人,步军副都指挥使、感德军留后李昭亮为淮康军留后、知定州,洛苑使、普州刺史、入內內侍押班杨怀敏领通州团练使,赏平贼\之功也。
昭亮初以叛卒女口分隶诸军,而輒有私入其家者,保州通判冯博文等亦效之,都转运\使欧阳修捕博文系狱,昭亮皇恐,立出之。
修因劾昭亮,上置不问。
西界內附蕃官莽布赛为右千牛卫將军,居汝州。
当考。
丙寅,赠故西京左藏库副使、保州广信安肃军缘边巡检、都监王守一为成州团练使,录其子三班借职怀懿为西头供奉官;保州缘边走马承受刘宗言为左千牛卫將军,录其子景贤为右班殿直。
丁卯,以右侍禁郭逵为閤门祗候。
升保州无敌第五指挥为云翼指挥。
戊辰,郑州言太尉致仕许国公吕夷简卒。
帝见辅臣,涕下曰:「安得忧公忘身如夷简者!」赠太师、中书令,諡文靖。
自上初立,太后临朝十余年,內外无间,天下晏然,夷简之功为多。
其后元昊反,四方久不用兵,师出数败,契丹乘之,遣使求关南地,颇赖夷简计画,选一时有名之臣,报契丹、经略西夏,二边以寧。
然建募万胜军,杂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战斗,用宗室补环卫官,骤增俸赐,又加遗契丹岁金繒二十万,当时不深计之,至於后世费大而不可止。
夷简当国柄最久,虽数为言者所詆,帝眷倚不衰。
然所斥士,旋復收用,亦不终废。
其於天下事,屈伸舒卷,动有操术。
后卒配食庙庭,为世名相。
始,王旦奇夷简,谓王曾曰:「君其善交之。
」卒与曾並居相位。
后曾家请御篆墓碑,帝因惨然思夷简,书「怀忠碑」三字以赐之【二】。
此据夷简新传。
执史笔者,颇为夷简道地,当別刪修乃可。
吕氏家塾记云:皇祐初,王沂公家始乞御篆碑额,仁宗同日自制二碑名,亲书以赐二家,沂公曰「旌贤碑」,文靖公曰「怀忠碑」各三字。
王子融乞上为沂公亲书碑文【三】。
上曰:「吕夷简何故无请?」左右曰:「非故事也。
」遂请书「怀忠碑」赐之。
以坟寺为怀忠荐福院,又改马亭乡为怀忠【四】。
春明退朝录云「怀忠」踵沂公而赐,误也。
实录云「怀忠之碑」四字,亦误。
今不取。
庚午,刑部尚书、平章事兼枢密使晏殊罢为工部尚书、知潁州。
殊初入相,擢欧阳修等为諫官,既而苦其论事烦数,或面折之。
及修出为河北都转运\使,諫官奏留修,不许。
孙甫、蔡襄遂言章懿诞生圣躬,为天下主,而殊尝被詔誌章懿墓,没而不言。
又奏论殊役官兵治僦舍以规利。
殊坐是黜。
然殊以章献方临朝,故誌不敢斥言。
而所役兵乃辅臣例宣借者,又役使自其甥杨文仲,时以谓非殊之罪云。
苏辙龙川別志云:晏殊作相,八大王疾革,上亲往问疾,王曰:「叔久不见官家,不知谁作相?」上曰:「晏殊也。
」王曰:「此人名在图讖,胡为用之?」上归,阅讖,得成败之语,并记章懿誌文事【五】,欲重黜之。
宋祁为学士,当草麻词,爭之,乃降二官,知潁州。
词曰:「广营产以殖私,多役兵而规利。
」以它事罪之,殊免深谴,祁力也。
按元儼以此年正月十二日乙亥薨,殊以九月十二日庚午罢,自春初至秋末,凡半载有余,乃罢殊相,此盖妄云。
然诸书亦多有是说,今並不取。
降权保州都监、西头供奉官韦贵为右侍禁、监岳州茶盐酒税,监保州仓草场、权保州兵马监押、左班殿直侍其臻为右班殿直、监曹州仓。
徙监保州屯田务、右侍禁贾世永监鄆州仓,保州、广信军管界巡检、右侍禁史克顺为泽州管界巡检【六】。
保州指使、三班奉职张瀆,决脊杖二十,刺配沙门岛。
贵本刘从德家奴也,从德卒,恩补班行,累迁西头供奉官,权保州、广信军、安肃军缘边巡检。
至是,权保州都监。
会兵叛,贵虽不能死节,然屡发奏城中,又日趣乱军降,及城门开,居民赖贵不甚被杀害。
臻父【七】知安肃军,领兵会城下,城中疑为內应,屡欲斩之,求哀得免。
世永廨舍在南关城裏,偶入城,遇乱,遂被留,及田况以敕牓招諭,世永为乱卒遣出城见况,欲得走马宋有言入城,乃开门,有言既不去,尝令世永復入城諭乱军。
克顺廨舍在东关门。
是日,领兵与乱军格斗,矢中其胸【八】。
瀆,府谷人,应进士举,因府州防城免解,授长史,试方略,得三班奉职,未仕时尝犯徒刑。
韦贵既劝諭乱军,瀆乃言我尝读法书,此非可赦之罪也。
御史包拯言韦贵罪大责轻,如未欲便行严断,即乞於远恶处编管,不从。
户部判官、殿中侍御史赵祐言:「近乞上殿奏事得旨,寻牒閤门,须索申状,仍要出身文状两本,比至引对,已经七日。
窃缘台諫之官,俱职言事,台官则具奏候旨,諫官则直牒閤门,事体有殊,欲望许依諫官例,直牒閤门。
」詔免供家状。
此据会要九月十二日事,今时见庚午,当考。
辛未,保州指使、三班借职臧稹为奉职。
稹见保州兵乱,走入甲仗库,被甲驰至定州告变,故赏之。
壬申,参知政事贾昌朝言:「用兵以来,天下民力颇困,请下诸路转运\司,毋得承例折变科率物色,其须科折者,並奏听裁。
即虽有宣敕及三司移文而於民不便者,亦以闻。
」从之。
范仲淹奏乞置官专管每年上供併军须杂物,与昌朝所言略同。
实录独不载,当考。
乙亥,田况上保州城下官员有功者,第一等三人,詔迁两资,第二等三人,迁一资,第三等一十三人,与减二年磨勘,第四等二十八人,第五等十五人,並赐银绢有差。
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工部郎中、直昭文馆徐的为度支副使、荆湖南路安抚使。
先是,的自淮南受詔即湖外招辑叛蛮,既至,再宿,会蛮酋相继出降,三司以郊祀近,宜召还办计事【九】,既还,蛮復叛,於是更遣的安抚。
的寻卒於桂阳。
不知的初往湖外是何月日。
据的传云再宿而蛮酋出降。
蛮酋当是邓文志、黄文晟等也。
文志等授官在十月,是出降必十月初,的先自淮南至湖外时,可以道里约度也。
欧阳修疏云王丝方在路,又遣徐的。
王丝以三月三日受安抚之命,其在路必是四月间,则不应云再宿,蛮酋出降。
盖邓文志、黄文晟等出降,乃十月初事。
又按余靖奏议,五月间黄捉鬼尝投衡州,为陈执方所杀。
传称再宿,蛮酋出降。
或指黄捉鬼也。
反覆推寻,的先至湖外,必是四月末五月初,其再至,必是十月,或十一月也。
丙子,殿中侍御史、荆湖南路体量安抚王丝为侍御史、广南东路转运\按察使,兼本路安抚。
初,遣丝安抚湖南,寻又遣徐的。
諫官欧阳修言:「臣尝患朝廷虑事不早,及其临事,草草便行,应急仓皇,常多失误。
昨湖南蛮贼\初动,自昇州差刘沆知潭州,授龙图阁学士,令专了蛮事。
沆未到湖南,又差杨畋作提刑,又令专了蛮事。
畋未到,又差周陵为转运\使,令专了蛮事。
周陵差敕未到,又自朝廷差王丝安抚,令专了蛮事。
王丝方在路,又自淮南遣徐的往彼,令专了蛮事。
不惟任人不一,难责成功,兼彼数人【一○】一时到彼,不相统制。
凡於事体,见各不同,使彼一方从谁则可?若所遣皆是才者,则用才不必人多,若遣不才,虽多適足为害。
此臣所谓临事仓皇,应急草草之失也。
今刘沆自守方面不可动,杨畋、周陵自是本路不可动。
徐的於数人中最才,又是朝廷最后差去,可以专委责成。
其间惟有王丝一人在彼无用,可先抽回。
近观丝有奏请,欲尽驱荆南土丁,往彼捉杀。
臣曾謫官荆楚【一一】,备知土丁仔细,若果如此,则必与国家生患,朝廷虽不从之,然丝处事可见矣。
若丝到彼,默然端坐,並无所为,一任徐的等擘画,则丝在彼何用,自可召还。
若其自以身是台官,出礏朝命,耻以不才默坐,於中强有施为,窃虑的等不能制丝。
又州县畏丝是朝廷差去,从其所见,误事必多。
臣尚恐大臣有主张丝者,遂非偏执,曲蔽於丝,不欲中道召还,彰己知人之失,护其不才之耻,未肯抽回。
即乞諭徐的等专了蛮事,只令丝至一路州军,篃行安慰讫即速还,庶无甚败。
」奏入不报。
而丝在湖南凡十月,蛮既衰息,乃徙广东。
王丝竟了蛮事,此据范仲淹所作丝墓表也。
墓表云:庆历中,湖南蛮人乱,攻劫郡县,言事者或请夷灭,或议招纳,岁时未决,生民甚苦之。
朝廷选御史往究其事,以丝为湖南安抚,至则察访利病,而前之主者立重赏以诛蛮人,一级万钱,士卒贪之,往往害樵餉之人以为功。
丝下令曰:「得贼\之首者,必指其斗地以为质,其可擒者,当生致之。
」自是无枉戮者。
丝居军中凡十月,戎服葛履,与士卒同。
惟石侦、鈐景【一二】二洞,聚党数千,丝促官军力破之,斩首数百级,招安三千人,余皆窜匿英、连、韶间,自是衰息。
朝廷奖丝之劳,迁侍御史,赐金紫,充广南东路转运\、按察使。
仲淹称丝如此,而修劾丝乃如此,不知何故?丝女貋冯京,岂京有以欺仲淹乎?今两存之,更俟考详。
丁丑,元昊復遣丁守素、尹悦则等来议事【一三】。
按实录答契丹书云:延州奏,今月五日杨守素將誓文入界【一四】。
今月五日,盖九月甲午也。
丁丑,乃十月十九日,距甲午凡四十余日,不知守素於何处滯留,逮今始到。
又前奏云杨守素,此云丁守素,不知守素是一人或是两人,又不知此来即是持誓文者否,当考。
或丁守素即杨守素也。
辛巳,降同提点两浙刑狱、崇仪副使柴貽庆为宣州都监,坐不即按举钱仙芝赃罪也。
钱仙芝以三月癸酉坐赃败,王琪、邵饰五月庚午坐按发仙芝在諫官奏劾之后,皆责官,而貽庆至九月辛巳乃及於责,不知何也?当考。
癸未,前镇戎军巡检、右班殿直,閤门祗候李良臣为內殿承制、閤门祗候、鄆州都监,更名泰。
定川之败,良臣为贼\俘致契丹,朝廷始以良臣死事,尝赠左千牛卫將军、梅州刺史。
后闻良臣尚在,諫官田况请且存恤其家,因封其母妻,而录其二子,至是脱身来归,上特贷而用之。
御史中丞王拱辰言:「良臣虽能终自拔,前不死战为俘,实有罪【一五】。
今遽增六官,復故职,无以示后。
李广汉名將,陷匈奴得还,议当斩,赎为庶人。
苏武不屈节,白首归汉,才得典属国。
古之驭將法义如此,良臣宜待后效。
」不听。
甲申,枢密使、吏部侍郎杜衍依前官平章事兼枢密使。
衍务裁侥倖,每內降恩,率寢格不行,积詔旨至十数,輒纳帝前。
諫官欧阳修对见【一六】,帝曰:「外人知杜衍封还內降耶?凡有求於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还也。
」
右諫议大夫、参知政事贾昌朝为工部侍郎、充枢密使,资政殿学士、工部侍郎、知青州陈执中为参知政事。
先是,傅永吉以诛王伦故骤迁,得入见,上面奖之,永吉谢曰:「臣非能有所成也,皆陈执中授臣节度,臣奉之,幸有成尔。
」因极言执中之美。
上益嘉永吉之让,且贤执中,因问永吉曰:「执中在青州凡几岁?」对曰:「再岁矣。
」未几,谓宰相曰:「执中在青州久,可召之。
」遂詔执中参知政事。
於是諫官蔡襄、孙甫等爭言执中刚愎不学,若任以政,天下不幸。
上不听。
諫官爭不止,上乃命中使齎敕告即青州赐之,且諭意曰:「朕用卿,举朝皆以为不可,朕不惑人言,力用卿尔。
」明日,諫官上殿,上作色迎谓之曰:「岂非论陈执中耶?朕已召之矣。
」諫官乃不敢復言。
諫官蔡襄言:「元昊使人,至已数日,如闻誓书大体颇如朝廷约束,兼余靖使北已有回奏,別无齟齬之意,臣窃谓宜速行封册。
今契丹举兵西乡,在未胜负以前,使使报之,度其势,必不暇它议。
苟有所埙,契丹幸而胜元昊,则其志益骄,或於齎谢之外,輒有所求,何以处之?臣故谓莫如速之利也。
或报聘之礼已行,契丹虽乘间生端,则曲不在我,况存元昊之和,则契丹未敢轻绝中国而为患也。
揣度事机,势不可缓,惟陛下速图之。
」始朝廷议封册元昊,而契丹使来,即遣余靖报契丹,而留元昊封册不发。
靖见契丹主於九十九泉【一七】,还奏:「臣窃闻契丹国书到闕,议者纷紜,以『不请深入』为敌中微词,不敢与元昊誓书,缓行封册之礼,以观敌变,此皆游谈之过虑也。
臣昨在敌中,预闻书意。
敌主亲与臣言,如行封册,不请遣使深入军前,恐契丹军马到彼,误有杀伤,即別无微意。
臣又详观二敌形势,唯有速行封册,使元昊得以专力东向,与契丹爭锋。
二敌兵连不解,此最中国之利。
设若二敌交兵,虽有胜负,契丹不能止我之和,谋\已先定故也。
假如契丹战胜,元昊伏罪,则我与元昊通和,契丹自以为功。
又如契丹战败,则我与元昊通和在前,固非观望。
加以契丹意在绚赛元昊,岂復妄怨於我?此皆理之必然者也。
儻或朝廷怀犹豫之意【一八】,谋\不早定,则事久变生,非我之利。
窃以元昊天生凶狡,非独今日知之,且以契丹强盛,尚敢侮慢,况於中国数战屡胜,徒诱於利,乃肯和尔,岂是心服!若知我逗遛以待其变,则翻然屈伏於契丹,而专力肆忿,为患於我,未必轻於契丹也。
臣之愚虑,以谓封册元昊在二敌胜负未分以前,则元昊有以为恩,契丹无以为词。
今若谋\虑未定,二敌交兵,万一契丹战败,而遣使坚来止我之和,元昊亦遣使坚来求和,元昊已纳誓书不可违,契丹兵败不可违,未知朝廷此时何以处置?臣愚以为及杨守素等未出边境,先降敕命,差定夏国封册使,俾其知之【一九】,以坚西贼\之心,专图北敌,此则斗二敌之策也。
唯早图之。
」詔从靖言,仍令延州先移文夏人。
丁亥,召宗室宴太清楼,射於苑中。
冬十月己丑朔,黎州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蛮都鬼主牟黑遣將军阿济等三百三十九人来献方物。
初元昊以誓表来上,其词曰:「两失和好,遂歷七年,立誓自今,愿藏盟府。
其前日所掠將校民户,各不復还。
自此有边人逃亡,亦无得袭逐,悉以归之。
臣近以本国城寨进纳朝廷,其栲栳、镰刀、南安、承平故地及它边境蕃汉所居,乞画中央为界,於界內听筑城堡。
朝廷岁赐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二万斤,进奉干元节回赐银一万两,绢一万匹,茶五千斤,贺正贡献回赐银五千两,绢五千匹,茶五千斤,仲冬赐时服银五千两,绢五千匹,及赐臣生日礼物银器二千两,细衣著一千匹,杂帛二千匹,乞如常数,无致改更【二○】,臣更不以它事干朝廷。
今本国自独进誓文,而輒乞俯颁誓詔,盖欲世世遵承,永以为好。
倘君亲之义不存,或臣子之心渝变,使宗祀不永,子孙罹殃。
庚寅,赐誓詔曰:「朕临制四海,廓地万里,西夏之土,世以为胙【二一】。
今乃纳忠悔咎【二二】表於信誓,质之日月,要之鬼神,及诸子孙,无有渝变。
申復恳至,朕甚嘉之。
俯阅来誓,一皆如约。
所宜明諭国人,藏书祖庙。
」
辛卯,詔河南府,前令官属通领留守司事,如闻事有未便,宜復领之。
检前詔,附见此,不必两载。
熙寧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復通管。
赠司空、兼侍中,諡文惠陈尧佐卒。
甲午,詔河北缘边安抚司械送契丹駙马都尉刘三嘏至涿州【二三】。
初,三嘏恶其妻淫乱,遁至广信军,而知军刘貽孙听其自还,尝留所赋诗。
及余靖使回,燕京留守耶律仁先言三嘏尚在汉界。
盖其去累日,復携其子与一婢从间道走定州,匿望都民杨均庆家。
至是,北界又移文督取,故有是命。
先是,辅臣议厚馆三嘏,以詰契丹阴事,諫官欧阳修亦请留三嘏。
帝以问杜衍,衍曰:「中国主忠信,若自违誓约,纳亡叛,则不直在我。
且三嘏为契丹近亲,而逋逃来归,其谋\身若此,尚足与谋\国乎【二四】!纳之何益?不如还之。
」乃还三嘏。
壬寅,录故大名府成安县尉张允明子续为郊社斋郎【二五】,姪復为深州安平县主簿,以允明捕贼\斗死也。
祕书丞、直史馆、同修起居注、知諫院蔡襄以亲老乞乡郡,己酉,授右正言、知福州。
襄与孙甫俱论陈执中不可执政,既不从,於是两人俱求出,而襄先得请,时甫使契丹未还也。
庚戌,范仲淹言西界努玛族太尉香布以其族十八人內附,詔以香布为右千牛卫將军、本族巡检,香布子团练使玛尔布为右班殿直。
玛尔布授官,乃十一月壬戌,今并书。
先是,髃臣丧遇假日,輟朝在闻讣数日外。
礼官曾公亮引唐崔龟从奏,輟朝之礼,所贵及哀。
自顷以来,輟朝於奏请之时【二六】,备礼於数日之后,虽遵常例,未本人情。
是时,中书覆奏,古有当祭告丧之仪,若过时而戚,非所以为君臣之义【二七】,宜因韩亿丧,特正此礼。
凡闻哀之明日,不以假休,並计輟朝日数,如值大朝会,或有大政须御前殿,自可略轻为重,更不輟朝,即直契丹使见辞,若春秋大燕,已告有司者,亦不可去乐。
礼院以为公亮所请,恐將废輟朝,有亏恩礼,请自今有值此日,更以次日輟朝。
又定中书、枢密宣徽院、节度使、殿前马步军都副指挥使及曾任中书门下平章事致仕、上將军、皇亲观察使及追封郡王亲王夫人、皇后父母、駙马都尉、公主,並差官摄鸿臚卿护葬。
尝有大功,虽官爵不该,临时听旨。
內中大夫、宗室戚里,係有服纪,合差使臣勾当如例。
官给葬家,除本坟合给外,诸丧未经,若无得官给,若虽该官给葬,而家不愿者听。
定敕葬,乃八月甲辰日,今依本志并书。
壬子,范仲淹言:「据麟府路兵马都监张岊状,西界唐龙镇嘉舒、克顺等七族去汉界不远,可因西北交爭之际,量援以兵马,而预为招纳之。
兼体问得七族蕃部旧属府州,比因边臣不能存恤,逃入西界,在今府州东北缘黄河西住坐,其地面与火山军界对岸。
昨西贼\大掠麟府界,人户悉居於彼,遂分为十四族,近有內附首领香布言:『契丹领兵在寧仁静寇镇,待河冻即过唐龙镇劫之。
』若契丹遂取七族,则府州河外又生一契丹。
兼七族既有惊疑之心,必逃入火山界,契丹因而袭逐入汉地,则一带蕃、汉人户,必定遭驱虏。
又麟府残破,难以守御。
今若因此机会,先行招诱,使七族率其所掠麟府属户,復自来归,纳之不为无名。
已令张岊与府州部署王凯、折继閔等商议,密行招引。
今先次画到七族地图以闻。
」时元昊已进誓表,詔仲淹更审计利害。
仲淹亦言契丹与元昊今復解仇,则七族更无忧怕之心,自难招诱,先有投来一百六十三口,本汉界蕃户尔。
其议遂罢。
奏罢招诱,乃十一月二十八日乙酉,今并书。
仲淹又言:「麟、府二州,山川回环五六百里,皆蕃、汉人旧耕耘之地,自为西贼\所掠,今尚有三千余户散处黄河东涯。
自来所修堡寨,只是通得麟、府道路,其四面別无城寨防守,使边户至今不敢復业,地土既荒,故粮草涌贵,官中大费钱帛糴买,河东百姓,又苦馈运\之役【二八】。
今重屯不解,久则自难供亿,此实西贼\困中原之策,谓如灵武,必须弃之。
今二州之人皆愿修起城寨,若只以河西兵马粮草般移应用,自可办事。
况折氏强盛之时,府州只屯汉兵二千,今虽残破,兵马常及万余。
如向去招辑蕃、汉人户,从而安居,强人壮马又可得数千,却减屯汉兵,兹诚\守御之长计也。
」仲淹因奏张亢前所增广堡寨【二九】,宜使就总其役。
詔既下,而明镐持不可,屡牒止亢,亢曰:「受詔置堡寨,岂可得经略牒而止耶!坐违节度所甘心【三○】,堡寨必为也。
」每得牒置案上,督役愈急,小堡或一日而成。
卒事,乃发封自劾,朝廷不问。
蕃、汉归者数千户,岁减戍兵万人,河外遂安。
皇祐中,韩琦经略河东,案堡寨置处【三一】,多北汉名將杨业所度者,益知亢有远略云。
张亢事附见。
七月乙卯,亢始兼河东缘边安抚使。
张岊传载岊擅易安丰寨地,坐责降。
当考岊责降时,然亦不必书。
知潭州刘沆大发兵,以敕牓至桂阳监招降蛮二千余人,使散居所部。
癸丑,以蛮酋邓文志、黄文晟,黄士元並为三班奉职。
是月,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兼国子监直讲石介通判濮州。
富弼等出使,谗谤益甚,人多指目介,介不自安,遂求出也。
介去太学,实录不记其时。
今据尹洙与田况书云蔡、石相次补外,因附见十月末,更考之。
契丹夹山部落呆儿族八百户归元昊,契丹主责还,元昊留不遣,契丹主遂亲將至境上,各据山严兵相持【三二】,元昊奉潖酒为寿,大合乐,折箭为誓,乃罢。
契丹夜以兵劫元昊,元昊有备,反以兵拒之,大败契丹主,入南枢密萧孝友寨,擒鶻突姑駙马。
契丹主从数十骑走,元昊纵其去,寻復与契丹解仇如故。
契丹兵败於元昊,史並不记其时,当考。
注释
【一】诸將方集「將」原作「军」,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九保州兵乱、宋史卷三○三张□之传改。
【二】书怀忠碑三字以赐之「怀忠碑三字」,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三一一吕夷简传均作「怀忠之碑四字」,惟据小字注谓「实录云怀忠之碑四字,亦误」,则似原刊为是。
【三】王子融乞上为沂公亲书碑文「融」原作「和」,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一○王曾传改。
【四】又改马亭乡为怀忠「又」原作「为」,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五】并记章懿誌文事「事」原作「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龙川別志卷上改。
【六】为泽州管界巡检「为」字原无,据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四八补。
【七】臻父其下同上宋会要有「濬」字。
【八】胸同上书作「目」。
【九】宜召还办计事「宜」原作「宣」,据阁本及宋史卷三○○徐的传改。
【一○】兼彼数人「彼」,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五论討蛮贼\任人不一札子作「此」,疑是。
【一一】臣曾謫官荆楚「官」原作「宦」,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一二】鈐景原作「銓景」,据阁本及本书卷一五三庆历四年十二月甲辰条、范文正公集卷一四权三司盐铁判官尚书兵部员外郎王君墓表改。
【一三】元昊復遣丁守素尹悦则等来议事宋本、宋撮要本「尹悦则」下有「并每批」三字。
【一四】今月五日杨守素將誓文入界「月」原作「年」,「日」原作「月」,据阁本改。
【一五】实有罪「有」原作「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六】諫官欧阳修对见「对见」原作「入对」,据同上诸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下改。
【一七】靖见契丹主於九十九泉「靖」上原有「余」字,据同上诸本刪。
【一八】儻或朝廷怀犹豫之意「意」原作「心」,据同上诸本改。
【一九】俾其知之「其」原作「共」,据同上诸本改。
【二○】无致改更「无」原作「不」,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二三三赐西夏詔改。
【二一】世以为胙「胙」原作「服」,据同上宋大詔令集及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西夏书事卷一七改。
【二二】今乃纳忠悔咎「乃」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宋大詔令集、宋史夏国传改。
【二三】詔河北缘边安抚司械送契丹駙马都尉刘三嘏至涿州「至」,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作「过」。
【二四】尚足与谋\国乎「与」原作「以」,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五】录故大名府成安县尉张允明子续为郊社斋郎「成安」原作「安成」,按大名府无安成县,而有成安县,原刊乃係倒文,因乙正。
【二六】於奏请之时「於」,宋会要礼四一之五七作「非」。
【二七】为君臣之义「为」,同上宋会要作「篤」,疑是。
【二八】又苦馈运\之役「又」原作「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九】仲淹因奏张亢前所增广堡寨「前」,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统类卷八仁宗经制西夏要略均作「得」。
【三○】坐违节度所甘心「节度」下,宋史卷三二四张亢传有「死」字,同上治蹟统类有「固」字。
【三一】案堡寨置处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均无「置」字。
【三二】各据山严兵相持「相持」,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下均作「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