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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仁宗庆历四年三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四十七
帝号 宋仁宗
年号 庆历四年"甲申,1044"
全文
三月乙丑,以殿中侍御史会稽王丝为荆湖南路体量安抚、提举捉贼\,代张庚也。
諫官欧阳修言:「臣伏见近出內库金帛,赐陕西以救饥民。
风闻江、淮以南,今春大旱,至有井泉枯竭、牛畜瘴死、鸡犬不存之处,九农失业,民庶嗷嗷,然未闻朝廷有所存□。
陛下至仁至圣,忧民爱物之心,靡所不致,但患远方疾苦,未达天聪,苟有所闻,必须留意。
下民疾苦,臣职当言。
昨江、淮之间,去年王伦蹂践之后,人户不安生业,伦贼\纔灭,疮痍未復,而继以飞蝗,自秋至春,三时亢旱。
今东作已动,而雨泽未霑,此月不雨,则终岁无望。
加又近年以来,省司屡於南方敛率钱货,而转运\使等多方刻剥,以贡羡余。
江、淮之民,上被天灾,下苦盗贼\,內应省司之重敛,外遭转运\之诛求,比於他方,被苦尤甚。
今若不加存□,將来继以凶荒,则饥民之与疲怨者相呼而起,其患害不比王伦等偶然狂叛之贼\也。
臣谓民怨已久,民疲可哀,因其困时,宜速施惠,不惟消弭盗贼\之患,兼可以悦其疲怨之心。
伏望圣慈特遣一二使臣,分诣江、淮名山,祈祷\雨泽,仍下转运\司并州县,各令具逐处亢旱次第奏闻,及一面多方擘画,賑济穷民,无至失时以生后患。
」
丙寅,遣內侍诣两浙、江、淮祠庙祈雨。
丁卯,金部员外郎、天章阁侍讲杨安国为直龙图阁,赐三品服;宗正丞、崇文院检討、崇政殿说书赵师民为天章阁侍讲,赐五品服。
初,上谓辅臣曰:「安国、师民久侍经筵,其行义淳质,乃先朝崔尊度之比。
」因以曪擢之。
己巳,职方员外郎、同判登闻鼓院张尧佐提点开封府诸县镇公事。
諫官余靖言:「外议皆云:『尧佐识见浅\近,依託后宫嬪嬙之势,已得內降指挥,改赐章服,又从內批与省府差遣。
大臣依违,不能坚执,遂与府界提点。
』伏惟陛下近岁以来,每事思治,损节淫货,放减后宫,绝斜封之官,无私謁之宠,此皆日来亲行至美之事,安得更使外议籍籍如此?臣深为陛下惜之。
大凡嬪御、亲靗,但多与财帛,足表恩意。
如尧佐进士出身,自当隨其才望,与之差遣。
何必躐等,以腾物议?府界提点,比省府判官,固是降等,然吕公弼前亦辞三司判官,就此差遣,未及半年,早已迁陟,议者不论其才,但云故相之子,所以进用太速。
將来尧佐若循此例升进,外议亦必谓斜封、私謁之类,窃恐上累圣德。
若陛下必欲爱之,不若与有职田一近郡,足以表陛下屈己从公之德,於尧佐资敘,亦无所损也。
」
又言:「尧佐,修媛之世父,进用不宜太遽。
顷者郭后之祸,起於杨、尚,不可不监。
」上曰:「朕岂以女謁进人?盖因臣僚论荐而后用尔。
如物议不允,当更授一郡耳。
」上虽有此言,尧佐竟不出。
明年闰五月,除户判。
詔尝经战没及为盗所杀,其子孙补班行而年幼者,並给以俸。
辛未,省广济河催纲朝臣一员,仍减岁漕军储二十万石。
壬申,詔:「国家设巡检、县尉,以佐郡邑制奸盗也。
朕每念其勤劳,而俸入未优,何以责其尽力乎?自今巡检、县尉月俸,並特给见钱,更不折支。
」癸酉,祠部郎中、集贤校理钱仙芝贷命决配沙门岛,坐知秀州受枉法赃罪当死,特贷之;前两浙转运\使王琪降知婺州,两浙转运\使邵饰降知洪州,并坐按发仙芝在諫官奏劾之后也。
琪、饰降官在五月庚午,今并书。
甲戌,命盐铁副使、户部员外郎鱼周询,宫苑使周惟德往陕西,同都转运\使程戡相度铸钱及修水洛城利害以闻。
先是,韩琦以修水洛城为不便,奏罢之,郑戩固请终役。
琦还自陕西,即罢戩四路都部署。
戩既改知永兴,又极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罢;命刘沪、董士廉督役如故。
知渭州尹洙及涇原副都部署狄青相继论列,以为修城有害无利,议者纷纷不决,故遣周询等行视。
戩初命涇原都监许迁將兵为修城之援,及戩罢统四路,洙亟召迁还,又檄沪、士廉罢役,且召沪、士廉。
蕃部皆遮止沪、士廉等,请自备财力修城。
沪、士廉亦以属户既集,官物无所付,又恐违蕃部意,別生变,日增版趣役。
洙再召之,不从,洙亟命瓦亭寨都监张忠往代沪,又不受。
洙怒,命青领兵巡边,追沪、士廉,欲以违节度斩之。
青械二人送德顺军狱,时周询等犹未至也。
蕃部遂惊扰,爭收积聚,杀吏民为乱,又诣周询等诉。
周询具奏,詔释沪、士廉,令卒城之。
据尹洙乞与郑戩下狱状,刘沪、董士廉先送德顺军狱,后有旨送邠州狱,又覆奏李克札子状,董士廉系狱二十余日,但不知是何月日耳。
参知政事范仲淹言:「涇原路走马承受赵正奏,內殿崇班刘沪、著作佐郎董士廉,被狄青枷送司理院次。
窃缘此二人,元礏四路都部署节制,往修水洛城,即非是二人擅兴。
及四路罢后,本路部署司抽回军马,其人即合依礏罢修,不合坚执拒抗。
臣料其情,盖本人在彼相杀得功,降下周回蕃部,又已下手修筑城寨,惧见中輟之后,本路责其经画不当,故以死拒抗;一面兴修,意望成功,亦求免罪,始末可见,非有他意。
况刘沪是沿边有名將佐,最有战功,国家且须爱惜,不可轻弃。
恐狄青因怒輒行军法,则边上將佐,必皆衔冤,谓国家负此有劳之臣,人人解体,谁肯竭力任边事?其董士廉是朝廷京官,即非將佐,亦將一例枷勘。
盖狄青粗人,未知朝廷事理。
万一二人被戮,逐家骨肉必来诉於闕下,亦更多有臣僚上言紊烦圣听。
虽知將帅行得军法,即非用兵进退之际,有违节制,自是因爭利害,致犯帅威。
昔陈汤矫詔命以破敌,王濬违节制以下□,皆释罪封侯,以劝將列。
伏望圣慈,特遣中使乘驛往彼,委鱼周询、周惟德取勘刘沪所犯因依情罪闻奏,仍送邠州拘管,听候朝旨。
一则惜得二人,不至因公被戮,二则惜得狄青、尹洙,免被二家骨肉称冤致讼。
儻允臣所奏,事可两全,彰陛下保庇边將之恩,使武臣效死以报圣德。
」
赐荆湖南路捕击山猺军士緡钱,仍遣內侍齎手詔体量捉杀次第以闻。
諫官欧阳修言:
臣风闻湖南蛮贼\,近日渐炽,杀戮官吏,锋不可当。
新差杨畋,锐於討击,与郭辅之异议,不肯招降。
又王丝去时,朝廷亦別无处分,虑丝到彼,与畋同谋\。
盖蛮贼\止可招携,卒难翦扑,而畋等急於展效,恐失事机。
今深入而攻,则山林险恶,巢穴深远,议者皆知其不可。
若以兵外守,待其出而击之,则又未见其利。
盖以蛮贼\所在依山,在衡永道州、桂阳监之间,四面皆可出寇。
若官兵守於东,则彼出於西。
若官兵守於南,则彼出於北。
四面尽守,则用兵太多,分兵而邀之,则兵寡易败。
此进退未有可击之便也。
今正蛮已为邓和尚、黄捉鬼兄弟所诱,其余山民莫猺之类,亦皆自起而为盗。
窃闻常寧一县,殆无平民,大小之盗,一二百伙。
推其致此之因,莫猺之俗,衣服、言语,一类正蛮,黄、邓初起之时,捕贼\官吏急於討击,逢蛮便杀,屡杀平人,遂致莫猺惊惶。
以此言之,则本无为盗之心,固有可招之理。
然欲诸盗皆降,必须先得黄、邓。
昨邵饰等邵饰先为湖南宪,庆历三年四月迁两浙漕,不知饰杀黄捉鬼果是何时。
去年九月,因桂阳监奏蛮猺作过,已略载其事,当是三年四月以前捉鬼被杀也。
按余靖五月疏,云知衡州陈执方杀捉鬼,修乃云邵饰等。
修既云邵饰等,则陈执方在其间矣。
初招黄捉鬼之时,失於恩信,致彼惊逃。
寻捕获之,断其脚筋,因而致死。
今邓和尚等若指前事为戒,计其必未肯降,如云且招,终恐难得,必须示以可信之事【一】,推以感动之恩。
若得黄、邓先降,其余指挥可定也。
今深入而攻既不可,待其出而击之又不可,且杀且招又不可,以臣思之,莫若罢兵曲赦,示信推恩,庶几招之可使听命。
臣亦广询南方来者,云我若推信,彼不难招。
邓和尚等大则希一班行,其次不过殿侍足矣。
正蛮叛者,得一团主之名亦足矣。
莫猺之类,使安耕织,而岁输皮粟,得为平民,乃彼大幸。
今若击之不已,则其为害愈深。
况渐近夏暑,南方燀溼【二】,士卒不习水土,须虑死伤。
仍恐迫之太急,则潭、郴、全、邵诸寨向化之蛮,皆诱胁而起,则湖南一路,可为国家之忧。
臣欲乞速令两府大臣,深究招杀之利害,共思长策,决定庙谋\。
若迁延后时,致彼猖炽,不幸官吏频遭杀害,则朝廷之体,难为屈法而招,彼以其罪既多,必恐不能自信,则兵久不解,害未有涯。
伏望圣明,断之在早。
修又言:「臣风闻杨畋近与蛮贼\斗敌,杀得七八十人首级,仍闻入彼巢穴,夺其粮储,挫贼\之锋,增我士气。
畋之勇略,固亦可嘉,然朝廷谋\虑事机,宜思久远。
窃恐上下之心,急於平贼\,闻此小捷,便谓兵胜,不能镇静,外示轻脱。
其间二事,尤合深思:一曰不待成功,便行厚赏;二曰谓其可杀,更不肯招。
苟如此,则计之大失而事之深害也。
今湖南捕贼\者,杀一人头,赏钱十千。
官军利赏,见平人尽杀,平人惊惧,尽起为盗。
除邓和尚、李花脚等数大头项外【三】,其余隨大小成伙者,不可胜数。
今畋所击止一洞,所聚已二千余人,於二千人中,杀七八十人,是二十分之一,其余时暂鸟散,必须復集。
臣见自古蛮蜑为害者,不闻尽杀,须是招降。
昨缘邵饰等失信於黄捉鬼,遂恐更难招诱。
今若因畋小胜,示以恩威,正是天与招服之时,机不可失。
若令畋自作意度,招取大头项者,因取小胜,传布捷声,其余诸处结集者,分行招诱,藉此声势,必可尽降,旬日之间,湖南定矣。
若失此时,渐向夏热,以我病暑之兵,当彼惯习水土之贼\,小有败耱,则彼势復坚,不惟为害湖南,必虑自此貽朝廷忧患。
今於未了之间,便行厚赏,则诸处巡检捕贼\官等见畋获赏,爭杀平人,而畋等自恃因战得功,坚执不招之议,朝廷亦恃畋小胜,更无招辑之心,上下失谋\,必成大患。
其杨畋等,伏乞且降敕书奖諭,授与事宜,俟彼招安,便行厚赏。
今湖南贼\数虽多,然首恶与本贼\绝少,其余尽是枉遭杀戮,逼胁为盗之徒,在於人情,岂忍尽杀?惟能全活人命多者,则其功更大。
仍乞明说此意,諭与杨畋,其赏典宜少迟留,庶合事体。
」
余靖言:「访闻荆湖南路州军,以髃盗之故,去山二十里,禁民不得耕种,即不知出自何人指挥,此乃驱民为盗耳。
窃以中民以下,素无蓄积,朝夕之费,尽出耕桑,一岁不耕,饥寒並至。
今贼\既焚烧其庐舍,劫掠其资谷,官又禁其耕种,荡然无所归矣。
欲不为盗,不可得也。
且衡、郴、道、永,相去仅千里,皆山也。
贼\之初起,往来山中百人耳。
自官吏举兵驱逐,而近山之民皆杀之,其不杀而幸存者,又禁其耕。
千里之民,皆失其业,若不归贼\,將何所归!故半年之中,聚至三四千。
是知欲擒贼\,而遂驱民为贼\者也。
伏乞特降指挥,切责湖南监司、帅臣并诸州长吏,疾速出牓告諭人户,並令依旧任便耕种。
其先曾窝盘贼\人及驱率在贼\中者,亦令招辑,倍加安抚。
其先降宣命招收贼\徒,自依前来指挥。
」
又言:「访闻湖南初以钱绢购斩蛮贼\首级,军人利於厚赏,道上逢人,即以为贼\而杀之,至有头插標识,以免官军之害者。
由是標识者,贼\人杀之,无標识者,则官军杀之。
其中等以上民,犹能携家属入城郭以避害。
中民以下,入城则食尽,故亡入贼\中。
今又顿兵九疑,以尽杀为期,则一方之民,永陷涂炭矣。
伏乞朝廷特推恩意,抽回九疑之军,其蛮人首领,许以官封,平民各令归业,以示陛下含忍之德。
」
又言:「臣所奏湖南捉贼\兵士等贪得厚赏,枉杀平民,寻闻杨畋杀贼\有功,已推赏典,杨畋五年二月己亥,乃转太常博士,赐五品服,此时未闻。
靖云「已推赏典」,恐是当时尝有此议,既而不行。
其不行,或缘欧阳修之言,当考。
恐谓臣言迂阔,未即施行;又恐以杨畋到后,必无此事。
伏缘贼\自可杀,民自可生,赏功罚罪,两不可废。
臣之所闻,皆出南来士人之口。
自杨畋到湖南,后乃支斩贼\赏钱【四】,所以军人冒利贪杀,不分玉石,感伤和气。
伏乞特降宣敕指挥,凡民不持兵器,非与官军斗者,皆不得杀。
輒敢持民首以冒赏者,以故杀罪罪之;知而不告,从所部犯法不告之条,仍坐主將,以肃军令。
」
又言:「风闻湖南蛮贼\,攻烧城郭,为害不止者。
窃以贼\本山獠,居在巖险,啸聚亡命,出行钞掠。
数年以来,未甚为害,去冬今春,气焰渐盛。
其故何也?盖缘官军枉杀良民,以贪厚赏,近山百姓,皆入贼\中。
杨畋等攻贼\巢穴,意在荡除,由是贼\出攻城,以爭死命。
虽闻朝廷屡令招抚,而杨畋鷙勇,但欲净尽贼\徒。
臣愚以为凭朝廷之力,取数千之贼\,胜之未足为武,不胜適足为羞。
今来民皆逃亡,贼\无蓄积,必须急战,乃见胜负,若能尽贼\,但恐百姓亦尽。
臣窃料贼\势已穷,欲降久矣,但缘杨畋固执前议,贼\亦恨之,畋不罢去,贼\必疑贰。
臣谓宜因杨畋待罪之际,杨畋待罪,或因孤浆峒之败也,当考败在何时。
別与差遣。
假此为说,招諭蛮人,但言畋不晓朝廷素来招纳之意,多行杀戮,今专委良將,惠怀吾民。
百姓因此可以復归,山獠因此可以绥抚。
事定之后,用畋不迟。
臣累奏官军枉杀平民,朝廷未信,今来广南东路亦奏连州土丁因备湖贼\事,枉杀盐商四十余人,推此可知湖南之害。
伏乞朝廷详酌大计,不可重惜杨畋而轻荆南一路百姓。
」
范仲淹等意欲復古劝学,数言兴学校,本行实。
詔近臣议。
於是翰林学士宋祁,御史中丞王拱辰,知制誥张方平、欧阳修,殿中侍御史梅挚,天章阁侍讲曾公亮、王洙,右正言孙甫、监察御史刘湜此八人姓名【五】,据李清臣史稿。
等合奏曰:「伏奉詔书议,夫取士当求其实,用人当尽其才。
今教不本於学校,士不察於乡里,则不能覈名实;有司束以声病,学者专於记诵,则不足尽人材。
此献议者所共以为言也。
谨参考觽说,择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学校,然后州县察其履行,则学者修飭矣。
故为设立学舍,保明举送之法【六】。
夫上之所好,下之所趋也。
今先策论,则文词者留心於治乱矣;简程式,则閎博者得以驰骋矣;问大义,则执经者不专於记诵矣。
其诗赋之未能自肆者杂用今体,经术之未能亟通者尚如旧科,则中常之人,皆可勉及矣。
此所谓尽人之材者也。
故为先策论过落,简诗赋考式【七】,问诸科大义之法,此数者其大要也。
其州郡弥封誊录,进士、诸科贴经之类,皆苛细而无益,一切罢之。
法行则申之以赏罚。
如此,养士有本,取才不遗,为治之本也。
」
乙亥,詔曰:
儒者通天地人之理,明古今治乱之源,可谓博矣。
然学者不得骋其说,而有司务先声病章句以拘牵之,则夫英俊奇伟之士,何以奋焉?士有纯明朴茂之美,而无□学养成之法,其飭身励节者,使与不肖之人杂而並进,则夫懿德敏行之贤,何以见焉?此取士之甚弊,而学者自以为患,议者屡以为言。
比令详酌,仍詔政事府参定。
皆谓本学校以教之,然后可求其行实;先策论,则辨理者得尽其说;简程式,则閎博者可见其才。
至於经术之家,稍增新制【八】,兼行旧式,以勉中人。
烦法细文,一皆罢去。
明其赏罚,俾各劝焉。
如此,则待才之意周,取人之道广。
夫遇人以薄者,不可责其厚也。
今朕建学兴善,以尊子大夫之行;而更制革弊,以尽学者之才。
教育之方,勤亦至矣。
有司其务严训导,精察举,以称朕意。
学者其进德修业,无失其时。
凡所科条,可为永式。
其令曰:
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官为教授,三年而代;选於吏员不足,取於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三年无私谴,以名闻。
士须在学习业三百日,乃听预秋赋【九】;旧尝充赋者,百日而止。
亲老无兼侍,取保任,听学於家,而令试於州者相保任。
所禁有七:曰隱忧匿服;曰尝犯刑责;曰行亏孝弟,有状可指;曰明触宪法,两经赎罚【一○】,或不经赎罚,而为害乡党;曰籍非本土,假户冒名;曰父祖干十恶四等以上罪;曰工商杂类,或尝为僧道。
皆不得预。
进士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
又以旧制用词赋,声病偶切,立为考式,一字违忤,已在黜格,使博识之士,临文拘忌,俯就规检,美文善意,郁而不伸。
如白居易性习相近远赋、独孤綬放驯象赋,皆当时试礼部,对偶之外,自有义意可观,宜许倣唐体,使驰骋於其间。
士子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以晓析意义为通,五通为中格;三史科取其明史意,而文理可采者;明法科试断案,假立甲乙罪,合律令,知法意,文理优,为上等。
此即仲淹等十事,其三曰精贡举也,略已见三年九月丁卯。
戊寅,延州蕃官巡检、右班殿直折保忠为右侍禁。
保忠,旧名马山,赐今名。
庞籍在延州,委之防拓青涧川,用其部族为蕃捉生,即绥德废县置营居之,累以功补殿直。
时西贼\数百骑突境上,保忠率兵拒斗,获其首级、器甲甚觽,特迁之。
寻又封其母李氏为福昌县太君,籍言李氏颇知义训故也。
封李氏乃七月庚辰,今附见。
詔开封府吏受贿,虽会疏决,毋以例原。
己卯,上於邇英阁出御书十三轴,凡三十五事:一曰遵祖宗训,二曰奉真考业,三曰祖宗艰难,不敢有坠,四曰真宗爱民,孝思感噎,五曰守信义,六曰不巧诈,七曰好硕学,八曰精六艺,九曰谨言语,十曰待耆老,十一曰进静退【一一】,十二曰求忠正,十三曰惧贵极,十四曰保勇將,十五曰尚儒籍,十六曰议释老,十七曰重良臣,十八曰广视听,十九曰功无跡,二十曰戒喜怒,二十一曰明巧媚,二十二曰分希旨,二十三曰从民欲,二十四曰戒满盈,二十五曰伤暴露兵,二十六曰哀鰥寡民,二十七曰访屠钓臣,二十八曰讲远图术,二十九曰辨朋比,三十曰斥諂佞,三十一曰察小忠,三十二曰监迎合,三十三曰罪己为民,三十四曰损躬抚军,三十五曰一善可求,小瑕不废。
顾丁度等曰:「朕观书之暇,取臣僚上言及进对事目可施於治者,书以分赐卿等。
」度及曾公亮、杨安国、王洙等拜赐,因请注释其义,帝许之。
庚辰,降知潁州、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柳植为右諫议大夫、知黄州,坐不能察军贼\张海发所部也。
录唐尚父郭子仪裔孙元亨为永兴军助教。
壬午,太子中允、国子监直讲石介直集贤院兼国子监直讲,枢密副使韩琦乞召试,特除之。
癸未,詔禁军料钱满五百有犯阶级者,自今毋得作情理可閔奏听裁。
甲申,免衡道州、桂阳监民经蛮劫掠并土兵入山捕蛮者赋役一年。
两朝史诸蛮传云:时蛮所至,杀掠居民,纵火劫财物,被害者甚觽。
詔被害者并入山捕蛮土兵,蠲復有差。
余靖等疏或附此。
乙酉,上问辅臣春秋三传异同之义,贾昌朝对曰:「左氏多记事,公羊、谷梁专解经旨【一二】,大抵皆以尊王室、正赏罚为意,然三传异同,考之亦各有得失也。
」上然之。
丙戌,丁度等上答邇英圣问一卷。
帝览之终篇,指其中体大者六事,付中书、枢密院令奉行之【一三】。
答圣问者,即所释前赐三十五事也。
其序曰:「伏奉宣示御书文字十三轴。
仰窥圣旨,皆陛下上念祖宗,下思政治,述安危成败,忠邪善恶之事,询谋\下臣,使进裨补,敢不竭愚?窃思自古求治之主,靡不欲兴理道、安邦国,纳忠正、退奸邪,广聪明、致功业。
然行此数事,在明与威断尔。
明则不惑,威则善柄,断则能行。
总是三者,守而勿失,非圣人孰能为之?臣等尝读唐书,见宪宗英悟,留心庶政,宰臣陈说政要【一四】,必往復詰问。
既尽其理,则曰:『凡好事,口说则易,躬行则难;卿等既为朕言之,当须行之,非空陈而已。
』李絳对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陛下今日处分,可谓至言。
然臣絳亦以天下之人,从陛下所行,不从陛下所言,唯愿每言之则必行之。
』宪宗深所嘉纳。
今臣等亲承圣諭,敷明治要,亦愿陛下日与辅臣举此事目,推而行之,无使唐之君臣,专美前代也。
」
是日,五台山寺火。
丁亥,帝谓辅臣曰【一五】:「朕每令讲读官敷经义於前,未尝令有讳避。
近讲诗国风,多刺讥乱世之事,殊得以为监戒。
」章得象对曰:「陛下留思六经,能远监前代兴亡之跡,此诚\图治之要也。
」
江西转运\使移属州,凡市末盐钞,每百緡贴纳钱三之一。
通判吉州李虞卿受賕免贴纳,事觉,大理將以枉法论。
知审刑院丁度曰:「枉法,谓於典宪有所阿曲。
虞卿所违者,转运\使移文耳。
」遂贷虞卿死。
度喜论事,旧制,转运\使及藩镇之臣辞謁,皆赐对。
上初即位,詔中书、枢密院附奏之。
度言:「臣下出外,必有所陈。
今一切令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
」又以內臣治詔狱为不可,因援唐制三司参按故事,请任御史,罢內臣。
丁度以此月辛巳知审刑院,此事不得其时,附见此月末。
赐对、治狱二事,亦附见。
其行与否,当考。
李虞卿,神录一百十四卷有传,亦说及贴纳,但未尝倅吉,当別一人也。
諫官余靖上疏曰:
伏见陛下屡降手詔,令两府大臣条举当今可行急务。
此盖陛下久厌因循之言,思乐兴起之治,所以频回清问,用佇嘉谋\,固欲极意更张,大去颓弊。
大臣虽时进谋\画,未副陛下之虚怀,或烦为条目,徒取觽人之忿怒,寧且顾虑而不敢作事者,其故何哉?臣窃思自古帝王,必因大灾变、大患难,然后明君侧身、贤辅协力,增修治道,以拯时危。
既有非常之才,亦因可为之势,此皆虑始最难之事也。
以今之天下事势,今之大臣所蕴,今之觽贤所议,臣料必不能副陛下之望。
何者?自宝元之初,元昊僭擬,契丹骄驁,当此之时,汹汹惟忧陨越,而不能得非常之才,因可为之势,以修国度,以兴治道,人皆归过於张士逊、吕夷简,责其惟能私徇,不识权变。
自夷简病去,陛下取章得象、晏殊而任之,又不能因此时修举法度,以副天下具瞻。
今既逾年,人心无所冀矣。
若元昊既和之后,犹有可因之势,宽民役、完国用,最其先也。
臣以为国家之务,京城择诸司之长,边鄙择將帅之材,牧民选循良之官,理财委明察之吏,则兵农刑政,庶职皆修矣。
去□兵,惜□费,谨山海之禁,则国用足矣。
省配率,恤有无,去侵渔之吏,则民力完矣。
常谨此事,民可致於小康,皆当因事行之,不必日陈细碎之务以取讥誚也。
夫人主之所以服天下者,威令耳。
威无不慑,令无不行,臂指相制,罔有违者。
今之士人,名路相轧,不顾宪章,各怀倔强,如此风俗之弊,不宜崇长。
古者贤智之士,为王者羽仪;材武之臣,为王者爪牙。
汉之九卿,登为三公,唐之十六卫,出领旄节,此皆储其才於待用之地也。
今之临事无闻【一六】,皆储其才领京师职任,缓急有大谋\议,遣大將帅,欲谁使者?臣愚以谓当今为陛下计者,但能自揽威权,大臣公行赏罚,內择百官,外择將帅,沮蛮夷之气,塞贼\盗之原,宽民力,足国用,则天下久安之势也。
余靖疏称吕夷简病去今已逾年。
按夷简以三年罢相,故附此疏於四年三月末。
靖諫草称择取人望而任之,张英政要则云「章得象、晏殊」,今从政要。
先是,参知政事范仲淹言:「乞於翰林院选医师三五人,於武成王庙召京城习医者,教以诊\脉,并修合药饵。
至於针灸,亦別立科,候及三年选试,高等者入院充学生。
仍自今不由师学者不得入院。
如外间能医者,须有朝臣三人奏举,得同此试,更委宣徽院覆试,优者方许入院。
若內中及诸宫院使,不由官学之医,虽有功效,只与支赐,祇应及十年以上,累有功效者,乃与助教,或殿侍、三司军將安排,即不得入院。
其诸道州府,已有医学博士,亦令所在教习,选官专管,委监司提点。
其生徒精通两部医书,与免户下诸色差配;累有功效,保明以闻,与助教安排。
所贵天下医道,各有源流。
」詔宣徽院並依奏施行。
会要正月事,今附三月末。
是月,国子监言:「儒者讲学之地,不宜令医官对列。
窃见唐制,太常寺有八局,太医隶焉,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
乞令太常寺管勾施行。
所有合借经书,即令本寺移文於当监取索应副。
」詔付太常寺。
已而太常寺言:「近置太医局,令属本寺,昨令权就鼓吹局讲说【一七】。
今招到诸科生已八十余人,其鼓吹局三间窄隘,兼副南郊每日教乐,讲说不便,欲乞移就武成王庙。
」从之。
此据会要乃三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二十二日事【一八】,今并附三月末,须別加刪去。
范仲淹言:「臣窃见尹洙才业操行,搢绅所推。
由台阁进用,便可直入两制,若边城骤迁,则有未便。
缘去年春,是太常丞,在路分都监许迁、张肇之下;去年秋,转司諫,管勾经略司公事,在鈐辖安俊之上;纔方半年,若就除待制,又迁在部署狄青之上。
既不因功劳,又不改路分,偏受宠擢【一九】,觽情非便,於体未安。
如须合进擢,即今將入夏,边上无事,且乞召尹洙赴闕,令条奏边事,观其陈述可采,即与改职,却令驰往边上,亦未为晚。
既因启沃,而受殊恩,边臣闻之,不为越次。
」洙竟不召,亦不迁。
詔权停贡举。
注释
【一】必须示以可信之事「可信」原作「恩信」,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八桂阳蛮猺之叛、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五再论湖南蛮贼\宜早招降札子改。
【二】南方燀溼「燀」原作「瘴」,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三】除邓和尚李花脚等数大头项外「项」原作「领」,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五论湖南蛮贼\可招不可杀札子改,下同改。
【四】后乃支斩贼\赏钱「乃」原作「来」,据宋本、阁本改。
【五】此八人姓名各本同,按本文所□,乃为宋祁、王拱辰等九人,疑「八」字为「九」之讹。
【六】故为设立学舍保明举送之法此句宋本作「故为设立学舍保荐送之法」,宋会要选举三之二三作「故为立学合保荐送之法」。
【七】故为先策论过落简诗赋考式此句原作「故为先策论次简诗赋考式」,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三之二三、太平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改补。
【八】稍增新制「制」原作「制」,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五七建学詔改。
【九】乃听预秋赋「赋」原作「试」,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一○八选举志、宋史全文卷八下、编年纲目卷一二改,下同改。
【一○】两经赎罚「罚」原作「铜」,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选举三之二五、太平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改。
【一一】进静退原作「静进退」,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阁本乙正。
【一二】公羊谷梁专解经旨「专」原作「传」,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阁本改。
【一三】付中书枢密院令奉行之「令」原作「今」,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圣德改。
【一四】宰臣陈说政要「陈」原作「諫」,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二改。
【一五】帝谓辅臣曰「帝」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六】今之临事无闻「闻」原作「间」,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阁本改。
【一七】昨令权就鼓吹局讲说「昨」原作「作」,据阁本改。
【一八】及八月二十二日事「日」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九】偏受宠擢「受」原作「爱」,「擢」原作「权」,据宋本、宋撮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