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注疏 卷七 广扬名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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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注疏》 卷七 广扬名章第十四 李隆基、邢昺

[疏]正义曰:首章略言扬名之义而未审,而於此广之。

故以名章,次《广至德》之后。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以孝事君则忠,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以敬事长则顺。 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 君子所居则化,故可移於官也。 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后世矣。"

脩上三德於内,名自传於后代。

[疏]子曰至世矣。

○正义曰:此夫子述《广扬名》之义。

言君子之事亲能孝者,故资孝为忠,可移孝行以事君也。

事兄能悌者,故资悌为顺,可移悌行以事长也。

居家能理者,故资治为政,可移治绩以施於官也。

是以君子居能以此善行成之於内,则令名立於身没之后也。

先儒以为"居家理"下阙一"故"字,御注加之。

○注以孝事君则忠。

○正义曰:此《士章》之文,义已见於上。

○注以敬事长则顺。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亦《士章》之孝顺义同,已具上释。

然人之行敬,则有轻有重,敬父敬君,则重也;敬兄敬长,则轻也。

○注君子至官也。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

《论语》云:"君子不器。"

言无所不施。

○注修上至后代。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

三德,则上章云移孝以事於君,移悌以事於长,移理以施於官也。

言此三德不失,则其令名常自传於后世。

经云"立"而注为"传"者,立谓常有之名,传谓不绝之称。

但能不绝,即是常有之行,故以传释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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