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一二四·崇文总目叙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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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一二四·崇文总目叙释 周必大

易类

前史谓秦焚三代之书,《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汉募群书,类多散逸,而《易》以故最完。

及学者传之,遂分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传之孔子,卦、象、爻、彖与文言、说卦等,离为十二篇,而说者自为章句,《易》之本经也。

二曰焦赣之《易》,无所师授,自言得之隐者,第述阴阳灾异之言,不类圣人之经。

三曰费直之《易》,亦无师授,专以象、彖、文言等参解卦爻。

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田何之学,施、孟、梁丘之徒最盛。

费氏初微,止传民间。

至后汉时,陈元、郑众、康成之徒皆学费氏,费氏兴而田学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

及王弼为注,亦用卦、象相杂之经。

自晋已后,弼学独行,遂传至今。

然《易》比五经,其来最远。

自伏羲画卦,下更三代,别为《三易》。

其变卦五十有六,命名皆殊。

至于七、八、九、六、筮占之法亦异。

周之末世,夏、商之《易》已亡。

汉初虽有《归藏》,已非古经,今书三篇,莫可究矣。

独有《周易》,时更三圣,世历三古,虽说者各自名家,而圣人法天地之则具存焉。

书类《书》原于号令而本之史官,孔子删为百篇,断尧讫秦,序其作意。

遭秦之故,孔子末孙惠,与济南伏胜,各藏其本于家。

楚汉之际,胜失其所藏,但口以传授。

胜既耄昏,乃缪合二十四篇为二十九,欧阳、夏侯之徒皆学之,写以汉世文字,号《今文尚书》。

至武帝时,孔惠之《书》始出屋壁,百篇皆在,而半已磨灭,又皆科斗文字。

惠孙安国以隶古定之,得五十八篇,为之作《传》,号《古文尚书》。

至陈、隋之间,伏生之学废绝,而《孔传》独行。

先是《孔传》亡其《舜典》,东晋梅赜颐乃以王肃所注伏生《舜典》足其篇。

至唐孝明,不喜隶古,始更以今文行于世。

诗类

昔孔子删古诗三千余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于经。

秦、楚之际亡其六。

汉兴,《诗》分为四:一曰鲁人申公作《训诂》,号《鲁诗》。

二曰齐人辕固生作《传》,号《齐诗》。

三曰燕人韩婴作《内。

外传》,号《韩诗》。

四曰河间人毛公作《故训传》,号《毛诗》。

三家并立学官,而毛以后出,至平帝时始列于学。

其后马融、贾逵、郑众、康成之徒皆发明毛氏,其学遂盛。

魏、晋之间,齐、鲁之《诗》废绝,《韩诗》虽在而益微,故毛氏独行,遂传至今。

韩婴之书至唐犹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汉志》婴书五十篇,今但存其《外传》,非婴传诗之详者,而其遗说时见于他书,与毛之义绝异,而人亦不信。

去圣既远,诵习各殊,至于考《风》、《雅》之变正,以知王政之兴衰,其善恶美刺不可不察焉。

礼类

礼、乐之制,盛于三代,而大备于周。

三代之兴,皆数百年,而周最久。

始武王、周公修太平之业,画天下以为九服,上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法度。

方其郊祀天地,开明堂以会诸侯,其车旗服器,文章烂然,何其盛哉!及幽、厉之乱,周室衰微,其后诸侯渐大,然齐桓赐胙而拜,晋文不敢必请隧,以《礼》维持。

又二百余年,《礼》之功亦大矣。

下更战国,礼、乐殆绝。

汉兴,《礼》出淹中,后戴诸儒,共为补缀,得百余篇。

三郑、王肃之徒皆精其学,而说或不同。

夫《礼》极天地、朝廷、宗庙、凡人之大伦,可谓广矣,虽二家殊说,岂不博哉!自汉以来,沿革之制,有司之传,著于书者,可以览焉。

乐类

三代《礼》、《乐》,自周之末,其失已多,又经秦世灭学之暴,然《书》及《论语》、《孝经》得藏孔氏之家,《易》以卜筮不禁。

而《诗》本讽诵,不专在于竹帛,人得口以传之。

故独《礼》之于六经,其亡最甚。

而《乐》又有声器,尤易为坏失。

及汉兴,考求典籍,而《乐》最缺绝,学者不能自立,遂并其说于《礼》家书,为五经,流别为六艺。

夫乐,所以达天地之和,而饬化万物,要之感格人神,象见功德。

《记》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

所以王者有因时制作之盛,何必区区求古遗缺。

至于律吕、钟石,圣人之法,虽更万世,可以考也。

自汉以来,乐之沿革,惟见史官之志,其书不备。

隋、唐所录,今著其存者云。

春秋类昔周法坏而诸侯乱,平王以后,不复雅而下同列国,吴、楚、徐夷,并僭称王,天下之人不禀周命久矣。

孔子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诸侯,极陈君臣之理。

诸侯无能用者,退而归鲁,即其旧史,考诸行事,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书,一用周礼,为《春秋》十二篇,以示后世。

后世学者传习既久,其说遂殊,公羊高、梁赤、左丘明、邹氏、夹氏,分为五家。

邹、夹最微,自汉世已废,而三家盛行。

当汉之时,《易》与《论语》分为三,《诗》分为四,《礼》分为二,及学者散亡,仅存其一,而余家皆废。

独《春秋》三《传》,并行至今。

初,孔子大修六经之文,独于《春秋》,欲以礼法绳诸侯,故其辞尤谨约而义微隐。

学者不能极其说,故三家之《传》,于圣人之旨,各有得焉。

太史公曰:"为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

岂非王者之法具在乎。

论语类

《论语》者,盖孔子相与弟子时人讲问应答之言也。

孔子卒,群弟子论次其言而撰之。

汉兴,传者三家:鲁人传之,谓之《鲁论》。

齐人传之,谓之《齐论》,而《齐论》增《问王》、《知道》二篇,今文无之。

出于孔子壁中者,则曰《古论》,有两《子张》。

是三家者,篇第先后,皆所不同。

考今之次,即所谓《鲁论》者也。

小学类古者教学之法,八岁而入小学,以习六甲、四方、书数之艺,至于成童而后授经,儒者究极天地、人神、事物之理,无所不通,故其学有次第,而后大成焉。

《尔雅》出于汉世,正名命物,讲说者资之,于是有训诂之学。

文字之兴,随世转易,务趋便省,久后乃或亡其本,《三苍》之说始志字法,而许慎作《说文》,于是有偏旁之学。

五声异律,清浊相生,而孙炎始作《字音》,于是有音韵之学。

篆、隶、古文,为体各异,秦、汉以来,学者务极其能,于是有字书之学。

先儒之立学,其初为法未始不详而明,而后世犹或讹失,故虽小学,不可阙焉。

正史类

昔孔子删《书》,上断《尧典》,下讫《秦誓》,著为百篇。

观其尧、舜之际,君臣相与吁俞和谐于朝而天下治。

三代已下,约束赏罚,而民莫敢违。

考其典、诰、誓、命之文,纯深简质,丁宁委曲,为体不同。

周衰史废,《春秋》所书,尤谨密矣。

非惟史有详略,抑由时君功德薄厚,异世而殊文哉。

自司马氏上采黄帝,迄于汉武,始成《史记》之一家。

由汉以来,千有余岁,其君臣善恶之迹,史氏详焉。

虽其文质不同,要其治乱兴废之本,可以考焉。

编年类

昔春秋之后,继以战国,诸侯交乱,而史氏废失,策书所载,纪次不完。

司马迁始为纪、传、表、志之体,网罗千载,驰骋其文,其后史官悉用其法。

《春秋》之义,书元最谨,一时无事,犹空书其首月,以谓四时不具则不足成年,所以上尊天纪,下正人事。

自晋荀悦为《汉纪》,始复编年之体,学徒称之。

后世作者,皆与正史并行云。

实录类

实录起于唐世,自高祖至于武宗,其后兵盗相交,史不暇录,而贾纬始作补录,十或得其二三。

五代之际,尤多故矣,天下乖隔,号令并出,传记之士,讹谬尤多。

幸而中国之君,实录粗备,其盛衰善恶之迹,较然而著者,不可泯矣。

杂史类

《周礼》:天子、诸侯皆有史官。

晋之《乘》,楚之《杌》,考其纪事,为法不同。

至于周衰,七国交侵,各尊其主,是非多异,寻亦磨灭,其存无几。

若乃史官失职,畏怯回隐,则游谈处士亦必各记其说,以申所怀。

然自司马迁之多闻,当其作《史记》,必上采《帝系》、《世本》,旁及战国荀卿所录,以成其书,则诸家之说,可不备存乎。

伪史类

周室之季,吴、楚可谓强矣,而仲尼修《春秋》,书荆以狄之,虽其屡进,不过子爵,所以抑黜僭乱而使后世知惧。

三代之弊也,乱极于七雄并主;汉之弊也,乱极于三国;魏晋之弊也,乱极于永嘉以来;隋唐之弊也,乱极于五代。

五代之际,天下分为十三四,而私窍名号者七国。

及大宋受命,王师四征,其系累负质,请死不暇,九服遂归于有德。

历考前世僭窃之邦,虽因时苟偷,自强一方,然卒归于祸败。

故录于篇,以为贼乱之戒云。

职官类

尧、舜、三代建官,名数不同,而周之六官备矣。

然汉、唐之兴,皆因秦、隋官号而损益之,足以致治兴化。

由此而言,在乎举职勤事,代天治物而已。

至于车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时为制,著于有司。

《书》曰"无旷庶官",又曰"允厘百工"。

夫百官象物,奉职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无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

仪注类

昔汉诸儒,得古礼十七篇,以为《仪礼》,而《大射》之篇独曰"仪",盖射主于容,升降揖让不可以失。

《记》曰:"礼之末节,有司掌之。"

凡为天下国家者,莫不讲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国之典,存乎礼官,秦汉以来,世有损益。

至于车旗服器,有司所记遗文故事,凡可录者,皆附于史官云。

刑法类

刑者,圣人所以爱民之具也。

其禁暴止杀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执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审得其当也。

故法家之说,务原人情,极其真伪,必使有司不得铢寸轻重出入,则其为书不得不备。

历世之治,因时制法,缘民之情,损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于篇。

地理类昔禹去水害,定民居,而别九州之名,记之《禹贡》。

及周之兴,画为九畿,而宅其中,内建五等之封,外抚四荒之表,《职方》之述备矣。

及其衰也,诸侯并争,并吞削夺。

秦汉以来,郡国州县,废兴治乱,割裂分属,更易不常。

至于日月所照,要荒附叛,山川风俗,五方不同,行师用兵,顺民施政,考于图谍,可以览焉。

氏族类

昔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得姓命氏,由其德之薄厚。

自尧、舜、夏、商、周之先,皆同出于黄帝,而姓氏不同。

其后世封为诸侯者,或以国为姓。

至于公子公孙,官邑谥族,遂因而命氏。

其源流次序,《帝系》、《世本》言之甚详。

秦汉以来,官邑谥族不自别而为姓,又无赐族之礼。

至于近世,迁徙不常,则其得姓之因与夫祖宗世次人伦之记,尤不可以不考焉。

岁时类《传》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故尧、舜南面而治,考星之中,以授人时,秋成春作,教民无失。

《周礼》六《官》亦因天地四时,分其典职。

然则天时者,圣人之所重也。

自夏有《小正》,周公始作《时训》,日星气节,七十二候,凡国家之政,生民之业,皆取则焉。

孔子曰"吾不如老圃",至于山翁野夫耕桑、树艺、四时之说,其可遗哉?

传记类古者史官,其书有法,大事书之策,小事载之简牍。

至于风俗之旧,耆老所传,遗言逸行,史不及书。

则传记之说,或有取焉。

然自六经之文,诸家异学,说或不同。

况乎幽人处士,闻见各异,或详一时之所得,或发史官之所讳,参求考质,可以备多闻焉。

儒家类

仲尼之业,垂之六经,其道闳博,君人、治物、百王之用,微是无以为法。

故自孟轲、扬雄、荀卿之徒,又驾其说,扶而大之。

历世诸子,转相祖述,自名一家,异端其言,或破碎于大道。

然计其作者之意,要之孔氏,不有殊焉。

道家类

道家者流,本清虚,去健羡,泊然自守,故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虽圣人南面之术不可易也。

至或不究其本,弃去仁义,而归之自然,以因循为用,则儒者病之云。

法家类

法家者流,以法绳天下,使一本于其术。

商君、申、韩之徒,乃推而大之,挟其说以干世主,收取功名。

至其尊君抑臣,辨职分,辅礼制,于王治不为无益。

然或狃细苛,持刻深,不可不察者也。

名家类

名家者流,所以辨核名实,流别等威,使上下之分不相逾也。

仲尼有云"必也正名乎",言为政之大本,不可不正者也。

墨家类

墨家者流,其言贵俭兼爱,尊贤右鬼,非命上同,此墨家之所行也。

孟子之时,墨与杨其道塞路,轲以墨子之术俭而难遵,兼爱而不知亲疏,故辞而僻之。

然其强本啬用之说,有足取焉。

纵横家类

春秋之际,王政不明,而诸侯交乱。

谈说之士,出於其间,各挟其术,以干时君。

其因时适变,当权事而制宜,有足取焉。

杂家类

杂家者流,取儒、墨、名、法,合而兼之,其言贯穿众说,无所不通。

然亦有补于治理,不可废焉。

农家类

农家者流,衣食之本原也。

四民之业,其次曰农。

稷播百谷,勤劳天下,功炳后世,著见书史。

孟子聘列国,陈王道,未始不究耕桑之勤。

汉兴,劭农勉人,为之著令。

今集其树艺之说,庶取法焉。

小说类《书》曰"狂夫之言,圣人择焉",又曰"询于刍荛",是小说之不可废也。

古者惧下情之壅于上闻,故每岁孟春,以木铎徇于路,采其风谣而观之。

至于俚言巷语,亦足取也。

今特列而存之。

兵家类

《周礼。

夏官》:司马掌军戎,以九伐之法正邦国。

《书》之《洪范》:"八曰‘师’。"

《易》之《系辞》:"取诸《睽》。"

此兵之所由始也。

汤、武之时,胜以仁义。

春秋、战国,出奇狃变,其术无穷,自田齐始,著《司马之法》。

汉兴,张、韩之徒,序次其书。

武帝之世,杨仆又捃摭之,谓之《纪奏》。

孝成命任宏,乃以权谋、形势、阴阳、技巧析为四种。

由是,兵家之文,既修列矣。

然而《司马之法》本之礼让,后世莫行焉。

惟孙武之书,法术大详。

考今之列,非特四种,又杂以卜筮、刑政之说,存诸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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