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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
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一十四人。
《国语》:"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己,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此二人相与同德,故俱为己姓。 青阳,金天氏帝少"。 青阳,方雷氏之甥也。 夷鼓,彤鱼久甥也"方雷,西陵氏之祖姓。 彤鱼,国名。 《帝系》曰:"黄帝娶西陵氏之子,曰嫘祖。 实生青阳。 "姊妹之子曰甥。 声,雷、嫘向也"。 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唐尚书曰:"继别为小宗。 "非也。 继别为大宗,别之庶孙乃为小宗耳" 其得姓者一十四人,为十二姓"得姓,以德居官而初赐之姓。 谓十四人而十二人为姬,二人而己,故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佶、亻襄、依是也。 唯青阳与苍林氏同於黄帝,故皆为姬姓"二十五宗唯青阳与苍林德及黄帝,同姓为姬也"。 同德之难也如是"言德自帝同之,其难也如是哉"。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高阳氏,颛顼之号。 八人,其苗裔":苍舒、ㄨ岂攵、ρ、大临、龙降、庭坚、仲容、叔达"此即垂、益、禹、皋陶之伦。 庭坚即皋陶字。 ㄨ,徒回反。 岂攵,五才反,一音五回反,韦昭音瑰。 ,直曲反,韦昭音桃。 ρ,以善反。 《汉书》作ρ,韦昭己震反。 龙,莫江反。 降,下江反。 陶音遥"。 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齐,中也。 渊,深也。 允,信也。 笃,厚也。 恺,和也。 恺,开在反"。"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高辛氏,帝喾之号。 八人亦其苗裔。 喾,苦毒反":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此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 奋,甫问反。 熊首音雄,,力之反。 契,息列反,依字当作亻契,古文作。 罴,彼皮反"。
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肃,敬也。 懿,美也。 宣,彳扁也。 元,善也。 彳扁音遍","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济,成也。 陨,坠也。 陨,於敏反。 坠,直频反",以至於尧,尧不能举。
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后土,地官。 禹作司空,平水土,即主地之官",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揆,度也。 成,亦平也。 揆,葵癸反";举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契作司徒,五教在宽,故知契在八元之中",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内,诸夏。 外,夷狄。 夏,户雅反"。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帝鸿,黄帝",掩义隐贼,好行凶德,鬼类恶物、顽へ不友,是与比周"鬼亦恶也。 比,近也。 周,密也。 好,呼报反。 へ,鱼己反。 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へ。 比,毗志反",天下之民,谓之"浑敦"谓兜。 浑敦,不开通之貌。 浑,户本反。 敦,徒本反。 ,呼端反。 兜,都侯反"。 少有不才子"少,金天氏之号,次黄帝。 少,诗照反,《注》同。 ,胡老反",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慝,以诬盛德"崇,聚也。 靖,安也。 庸,用也。 回,邪也。 服,行也。 ,隐也。 慝,恶也。 盛德,贤人也。 ,所留反。 慝,他得反。 邪,似嗟反",天下之民谓之“穷奇"谓共工。 其行穷,其好奇。 奇,其宜反。 共音恭。 行,下孟反。 好,呼报反"。"
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话,善也。 话,户快切",告之则顽"德义不入心",舍之则へ"不道忠信。 舍音赦",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杌"谓鲧。 杌,顽凶无俦匹之貌。 傲,五报反。 狠,户垦反。 ,徒刀反。 杌,五忽反。 鲧,古本反"。"
此三族也,世济其凶,憎其恶名,以至於尧,尧不能去"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 去,起吕反。 注及下皆同"。
缙氏有不才子"缙,黄帝时官名",贪於饮食,冒於货赂,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贫匮"冒,亦贪也。 盈,满也。 实,财也。 厌,於艳反。 匮,其鬼反",天下之民,以比三凶"非帝王之子孙,别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贪财为饕,贪食为餮。 饕,他刀反。 餮,他结反"。"
舜臣尧"为尧臣",宾於四门"辟四门,达四聪,以宾礼众贤。 辟,婢亦反。 聪本亦作{窗心},七工反",流四凶族"案四凶罪状而流放之",浑敦、穷奇、杌、饕餮,投诸四夷,以御魑魅"投,弃也。 裔,远也。 放之四远,使当魑魅之灾。 魑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也。 御,鱼吕反。 魑,敕知反,山神兽形。 魅,亡备反,《说文》作魈,云老精物也。 魅或从未",是以尧崩而天下如同,一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按:八恺出自高阳,八元出自高辛,兜出自帝鸿,共工出自少,鲧出自颛顼,皆黄帝之裔也。
虽贤否不同,而皆以帝王者子孙为显官於唐、虞之世。
盖古之仕者世禄,而五帝、三代之世系,未有不出自黄帝者,故叙此段以备唐、虞以来公族世系之本末云。
周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
《传》,富辰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吊,伤也。 咸,同也。 周公伤夏、殷之叔世,疏其亲戚,以至灭亡,故广封其兄弟"。 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国,皆文王子"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四国皆武王子"。 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允也。"
《礼记·文王世子》:"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孝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正者,政也。 庶子,司马之属,掌国子之ヘ,为政於公族者"。 其朝於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内朝,路寝庭"。 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外朝,路寝门之外庭。 司上,亦司马之属也,掌群臣之班、王朝仪之位也"。 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宗人,掌礼及宗庙也。 以爵,贵贱异位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 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 其登、献、受爵,则以上嗣"上嗣,君之长子。 以特牲馈食礼言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 献,谓举奠洗爵酌人也。 ,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也。 大夫之嗣无此礼。 辟君也"。 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治之,治公族之礼也。 唯於内朝则然,其余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 一命齿於乡里,再命齿於公族,三命不齿。 不齿者,特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 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於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大事,谓死丧也。 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 主人,主丧者。 次主人者,主人恒在上,主人虽有父兄,犹不得下齿之"。 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同宗无相宾客之道"。 膳宰为主人"君尊不献酒",公与父兄齿"亲亲也",族食降一等"亲者稠,疏者希。 稠,直由反,密也"。 其在军则守於公祢"谓从军者。 公祢,行以也,所以迁主,言祢在外,亲也"。 公若有出疆之政"谓朝觐、会同"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正室守於太庙"正室,子也。 太庙,太祖之庙也",诸父守贵宫贵室"谓守路寝。 “守贵室",本或作"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下宫,亲庙也。 下室,燕寝。 或言宫,或言庙,通异语"。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赴,告於君也。 实四庙孙,而言五庙者,容显考为始封子也"。
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 "至於赙承含,皆有正焉"承,读为赠,声之误也。 正,正礼也。 ,芳凤反,下同。 赙音附,承音赠,出注。 含,胡暗反。 本又作含。 、赙、、遂,皆赠丧之物也。 车马曰,布帛曰赙,珠玉曰含,衣服曰遂,总谓之赠。 赙,犹送也"。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於甸人"不於市朝者,隐之也。 甸人,掌郊野之宫,县缢杀之曰磬。 甸,天遍反。 县音元。 缢,一智反"。
其刑罪则纤,亦告於甸人"纤读为歼。 歼,刺也。 、割也。 刺、割、膑、墨、劓、刖,皆以刀锯刺割人体也。 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 纤,依注音针,之林反;徐子兼反。 注本或作"纤"者,是依徐音而改也。 ,止免反。 告,依注作鞠,久六反。 刺,七以反,又七智反,下同。 膑,频忍反;徐扶忍反。 劓,鱼器反。 锯,徐音据"。
公族无宫刑"宫,割淫刑"。
狱成,有司谳於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成,平也。 谳之言曰白也。 辟,亦罪也"。
’公曰:‘宥之"宥,宽也,欲宽其罪,出於刑也"。
’有司又曰:‘在辟。
’公又曰:‘宥之"又,复也"。
’有司又曰:‘在辟。
’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於甸人"对,答也。 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宽之。 至於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已"。
公又使人追之曰:
‘虽然,必赦之’。
有司对曰:‘无及也"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
’反命於公"白己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
无服"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 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之。 当事则弁。 於士盖疑於,同姓则缌衰以吊之。 今无服者,不往吊也。 伦,谓亲疏之比也。 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已。 君於臣,使司哭之"。
公族朝於内朝,内亲也。
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谓以宗族事会"。
外朝以官,体异姓也"体,犹连结也"。
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崇,高也"。
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官各以能"。
登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上嗣,祖之正统"。
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纪,犹事也"。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以至尊不自异於亲之列"。
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杀,差也"。
战则守於公祢,孝爱之深也"行主,君父之象"。
正室守太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以其不敢以庶守君所重"。
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以其贵者守贵,贱者守贱。 上言父子孙,此言兄弟,互相备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
亲未绝而列於庶人,贱无能也。
敬吊、临、赙、,睦友之道也。
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
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乡方,言知所乡"。
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犯,犹干也。 术,法也。 "百姓",本或作"异姓"非"。
刑於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
弗吊,弗为服,哭於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
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
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翦,割截也。 远,于方反"。
《左传》:襄公十二年,吴子寿梦卒,临於周庙,礼也"周庙,文王庙也。 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 吴始通鲁"。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於外"於城外,向其国",同姓於宗庙"所出王之庙",同宗於祖庙"始封君之庙",同族於祢庙"父庙也。 同族,谓高祖以下",是故鲁为诸姬,临於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於周公之庙"即祖庙也。 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其祖周公"。
秦商鞅立法,宗室非有军功,不得论为属籍。
汉高祖七年,置宗正官,以叙九族。
文帝四年,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
赐诸侯王子邑名二千户。
孝武元光元年,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按:孝景三年诏:"楚元王子{艹执}等与吴王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
是年,始诏复之。
后元二年正月,朝诸侯於甘泉宫,赐宗室。
孝昭始元二年,以宗室无在位者,举茂材刘辟疆、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疆守长乐卫尉。
武帝时,刘辟疆以宗室子随二千石议,论冠诸宗室。
清宁少欲,尝以书自娱,不肯仕。
昭帝即位,或说大将军光曰:"将军不见诸吕之事乎?处伊、周之位,摄擅权,而背宗室,不与共职,是以天下不信,卒至灭亡。 今将军当盛位,帝春秋富,宜纳宗室,又多与大臣共事,反诸吕道,如是可以免患。"
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
辟疆子德待诏丞相府。
孝宣地节元年,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 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
孝成建始二年,罢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
刘向上封事言:"王氏一姓,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 大将军秉事用权,五侯骄奢。 排摈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毁而不进。 远绝宗室之任,不令得给事朝省,恐其与己分权。 事势不两大,王氏与刘氏且不并立。 宜发明诏,吐德音,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所以褒睦内外之姓,子孙无疆之计也。"
哀帝即位,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本纪》"。
平帝元始元年诏,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
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本纪》。 师古曰:"宗室为吏者,皆令举廉,各从本秩。 而以廉吏迁之为佐史者,例补四百石。" "。
四年二月,赐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本纪》"。
五年正月,祭明堂。
宗室子九百人召助祭。
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 昔尧睦九族,舜厚叙之。 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项、楚元之后,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虽有王侯之属,莫能相纟斗,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也。 《传》不云乎?‘君子笃於亲,则民兴於仁’。 其为宗室自太上皇帝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纟斗之,致教训焉。 二十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 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伯,请以闻。 尝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西汉初宗室封王"帝子王己见《皇子门》,更不录"
楚元王交"高帝弟"代王喜"高帝兄"荆王贾"高帝从父弟"燕敬王泽"高帝从祖昆弟各王受封传国本末见《封建考》,此更不录,后同"
△西汉宗室王子侯
高帝时封三人高后时封三人孝文时封十四人孝景时封七人孝武时封一百七十七人孝昭时封十二人孝宣时封六十三人孝元时封四十八人孝成时封四十三人孝哀时封九人孝平时封二十七人
各侯姓名及受封传国本末,并见《封建考》,此更不录。
后同。
东汉世祖建武二年十二月戊午,诏曰:"惟宗室列侯为王莽所废,先灵无所依归,朕愍之。 其并复故国。 若侯身已殁,属所上其子孙见名尚书,封拜"《纪》"。"
十三年二月丙辰,诏曰:"长沙王兴、真定王得、河王邵、中山王茂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 其以兴为临湘侯,得为真定侯,邵为乐成侯,茂为单父侯。"
其宗室及绝国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
丁已,降赵王良为赵公,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
汉置宗正卿,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
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胡广曰:"又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 "。
和帝元兴元年,宗室以罪绝者,悉复属籍"以后屡有此诏,不悉录"。
魏文帝黄初二年制,封王之庶子为卿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明帝太和五年诏,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子一人朝。
齐王时,宗室曹ぁ上书曰:"大魏之兴,二十四年矣,子弟王空虚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窜於闾阎,不闻邦国之政,权均匹夫,势齐凡庶,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磐石宗盟之助,非所以安社稷为,万世之业也。 且今之州牧、郡守,古之方伯、诸侯,皆跨有千里之土,兼军武之任,或比国数人,或兄弟并据;而宗室子弟曾无一人闲其,与相维制,非所以强弱枝,备万一之虞也。 今之用贤,超为名都之主,或为偏师之帅;而宗室有文者必限之小县之宰,有武者必致百人之上,非所以劝进贤能,褒异宗室之礼也。 语曰‘百足之虫,至死不僵’,以其扶之者众也。 此言虽小,可以譬大。 是以圣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故天下有变而无倾危之患矣。"
冀以此论感寤曹爽,爽不能用。
△魏宗室
曹仁"太祖从弟,仕至车骑将军,封陈侯"曹洪"太祖从弟,仕至骠骑将军,封都阳侯"曹休"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马、扬州都督,封长平侯"曹真"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马,封东乡侯"
晋武帝惩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授以职任。
又诏诸王皆得自选国中长吏、卫将军。
齐王攸独不敢,皆令上请。
又诏除魏宗室禁锢。
晋置宗正,统皇族宗人谱牒。
△晋宗室王侯
安平献王孚"宣帝弟"彭城穆王权"宣帝弟"高密文献王泰"宣帝弟"范阳城王绥"宣帝弟"济南惠王遂"宣帝弟"谯逊王刚"宣帝弟"任城景王陵"宣帝弟"平原王"宣帝弟"汝南文成王亮"宣帝子"琅琊武王佃"宣帝子"清惠亭侯京"宣帝子"扶风武王骏"宣帝子"梁王肜"宣帝子"赵王伦"宣帝子"齐献王攸"文帝子"城阳哀王兆"文帝子"辽东悼惠王定国"文帝子"广汉殇王广德"文帝子"乐安平王鉴"文帝子"燕王机"文帝子"
△宋宗室诸王侯
长沙景王道怜"武帝中弟"临川烈武王道规"武帝季弟"营浦侯遵考"武帝族弟,始武帝辅政时,诸子并弱,宗室唯有遵考云"
孝武制,帝室期亲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
△齐宗室诸王侯
晁阳元王道度"高帝长兄"始安道王生"高帝次兄"南丰伯赤斧"高帝从祖弟"临汝侯坦之"高帝绝服族子"△梁宗室王侯
吴平侯景"武帝从父弟"长沙宣武王懿"武帝兄"永阳昭王敷"武帝兄"衡阳宣王畅"武帝弟"桂阳简王融"武帝弟"临川静惠王弘"武帝弟"南平元襄王伟"武帝弟"安成康王秀"武帝弟"始兴忠武王忄詹"武帝弟"鄱阳忠烈王恢"武帝弟"
梁置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陈宗室王侯
永修侯拟"武帝疏属"遂兴侯详宜黄侯慧纪"武帝从孙"南康愍王昙朗"武帝母弟"
△后魏宗室王侯上左公纥罗"神元帝曾孙"武陵侯因长乐王寿乐"并章帝后"望都侯颓"昭帝后"六修"穆帝长子"曲阳侯素延顺阳公郁宜都王目辰"并桓帝后"
吉阳男比干江夏公吕"道武帝族弟"高凉王孤"平文帝第四子"西河公敦"平文帝曾孙"司徒石"平文帝元孙"武卫将军谓"烈帝第四子"河公齐"烈帝元孙"扶风公处真"烈帝后"文安公泥"魏疏族"实君"昭武帝子"秦王翰"昭武帝子"阏婆寿鸠纥根地干力真窟咄"并昭成帝子"
明帝时,京兆王遥夫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
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 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 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曰:‘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 ’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磐石。 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於五、属,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灭之起,暂出当时也。 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 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已者众。
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千数人而已。
在汉,亲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於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也。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内外,限异同也。
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己及。
其诸封者,身忘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
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 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 先是,皇族有谴,皆不持讯,时有宗士元显当犯罪须鞫,宗正约以旧制。 尚书李平奏以宗室磐石,周布天下,其属籍疏远,荫官卑末,无良犯宪,理须根究,请立限断,以为定式。 诏曰:“汉绵远,蕃衍代滋,植籍宗氏而为不善者,良亦多矣。 先朝既无不讯之格,而空相矫恃,以长为暴,诸在议请之外者,可悉依常法。"
△北齐宗室王侯
赵郡王琛"神武帝弟"清河王岳"神武从父弟"广平公盛"神武从叔祖"扬州公永乐"神武从祖兄子"上洛王思宗"神武从子"平秦王归彦"神武族弟"武兴王普"归彦兄子"长乐太守灵山"神武族弟。 神武诸子已见《皇子门》"
齐置大宗正寺,掌宗室属籍,统皇子、王国、诸长公主家。
周宗室无封爵贵显者。
周文帝诸子已见《皇子门》,更不重叙。
△隋宗室诸王
蔡景王整"文帝次弟"滕穆王瓒"文帝弟"道宣王嵩"文帝弟"卫昭王爽"文帝弟"河王弘"文帝从弟"义城公处纲"文帝族父"离石太守子崇"武元帝族弟"
△唐宗室四十一房
一曰定州刺史"名乞豆,仕后魏。 太祖景皇帝虎之次弟",二曰南阳公"景帝子,名延伯",三曰谯王"景帝子,名真",四曰葵王"景帝子,名冈",五曰毕王"景帝子,名璋",六曰雍王"景帝子,名",七曰郇王"景帝子,名",八曰大郑王"景帝子,名亮",九曰蜀王"代祖元皇帝之子,名湛",十曰巢王"高祖子元吉",十一曰大楚王"高祖子智",十二曰荆王"高祖子元景",十三曰徐王"高祖子元礼",十四曰韩王"高祖子元嘉",十五曰彭王"高祖子元则",十六曰小郑王"高祖子元懿",十七曰霍王"高祖子元轨",十八曰虢王"高祖子凤",十九曰道王"高祖子元庆",二十曰邓王"高祖子元裕",二十一曰舒王"高祖子元名",二十二曰鲁王"高祖子灵夔",二十三曰江王"高祖子元祥"二十四曰密王"高祖子元晓",二十五曰滕王"高祖子元婴",二十六曰恒山王"太宗子承干",二十七曰吴王"太宗子恪",二十八曰濮王"太宗子泰"二十九曰蒋王"太宗子恽",三十曰越王"太宗子真",三十一曰纪王"太宗子慎",三十二曰曹王"太宗子明",三十三曰泽王"高宗子上金",三十四曰章怀太子"高宗子贤",三十五曰湖阳郡王"睿宗子范",三十九惠宣太子"睿宗子叶",蜀王房"睿宗子",又有陇西、渤海二房,附见其谱,定著三十九房。
自元宗以后,诸王不出ト,不分房,子孙阙而不见。
太宗贞观元年初,上皇欲︹宗室以镇天下,故皇再从、三从弟及兄弟之子,虽童孺皆为王,王者数十人,上从容问群臣:"遍封宗子於天下,利乎?"封德彝对曰:"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为王,自余非有大功,无为王者。 上皇敦睦九族,大封宗室,自两汉以来,未有如今日之多者。 爵命既崇,多给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
上曰:"然。 朕为天子,所以养百姓也,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乃诏降宗室郡王,皆为县公,惟有功者数人不降。
元宗先天之后,皇子幼则居内,东封后,以年渐长成,乃於安国寺东附苑城同为大宅,分院居之,名为十王宅,令中官押之,於夹城中起居,每日家令进膳,又引词学工书之人入教,谓之侍读。
十王谓庆、忠、棣、鄂、荣、光、仪、颖、永、济,盖举全数。
其后盛、寿、仪、陈、丰、恒凉六王,又就封入内宅。
开元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王继大统。
天宝中,庆、棣又殁,唯荣、仪十四王居内。
而府幕列於外坊,岁时通名起居而己。
外诸孙长成,又於十宅外置百孙院。
每岁幸华清宫侧亦有十王宅、百孙院,十王宫人每院四百余人,百孙院三四十人。
又於宫中置维城库,诸王月俸物纳之以给用。
诸孙纳妃嫁女,亦就十院中。
太子不居於东宫,但居於乘舆所幸之别院。
太子之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则同亲王、公主,於崇仁里之礼院。
唐宗正寺掌天子族亲属籍。
亲有五等,先定於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
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
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
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
选举制,凡馆有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六人;东官有崇文馆,生二十人。
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贵官之子为之。
△唐宗室王侯
南阳公延伯"太祖长子"谯王真"太祖次子"毕王璋"太祖子"江夏王道宗"璋之孙"雍王绘"太祖子"淮阳壮王道元"绘之孙"郇王"太祖子"长平肃王叔良"子"新兴郡王德良"子"长乐郡王幼良"祖子"蔡烈王蔚"太祖子"
西平怀王安"蔚子"襄武郡王琛"安子"河元王孝恭"安子"济北郡王"安子"汉阳郡王怀"安子"济南郡王哲"蔚子"卢江郡王"哲子"郑孝王亮"太祖"子淮安靖王神通"亮子"胶东郡王道彦高密王孝淄川王孝同广平王孝慈河王孝友清河王孝节胶西王孝义"并祖通子"梁王澄"世祖子"蜀王湛"世祖子"陇西恭王博"湛子"渤海敬王奉慈"湛子"
△唐宗室宰相凡十一人林甫回"系郇王房"石程福"系郑王房"勉夷简宗闵"系小郑王房"之"系恒山王房"岘"系吴王房"知柔"系宣惠太子房"王氏《挥尘录》曰:"《唐书》特立《宗室传》,赞乃云‘宰相以宗室进者九人。 林甫奸谀,几亡天下。 程、知柔在位无所发明。 ’林甫在《奸臣传》,知柔相昭宗,附《宣惠太子业传》后"第五卷",止叙七人"之、岘、勉、程、夷简、石、回"然李麟乃懿祖后,李逢吉、李蔚俱陇西同系,李宗闵出郑王房,李揆亦出陇西。 宰相共一十三人也,不同作一传,何邪?"
△宋宗室王
邕王光济"宣祖长子、太祖兄,早卒,追封"夔王光赞"宣祖幼子、太祖弟,早卒,追封"秦王廷美"宣祖第三子。 廷美十子,太宗笃亲,不欲太祖及廷美诸子异其称谓,故属籍皆曰皇子、皇女,及廷美得罪,乃正名称皇侄、皇侄女"
仁宗景中,下诏:"度玉清昭应宫旧地建宫,合宗室十位聚居,赐名曰瞻亲院。 於祖宗后选一人为宗正,以司训导,纟斗违失,凡宗族之政令皆令掌之,奏事毋得专达,先详视可否以闻。"
初,诸王邸散居京师,过从有禁,非朝谒、从祠,不得时会见。
仁宗立瞻亲院,以寿春郡王允让知大宗正事,总领辑睦,甚有恩意,务以身先之。
教养子孙,崇向艺学,不率则正其罪,故更相责厉,莫不劝服。
故事,内朝谒宗妇不预,因曰"姻皇属,而不得一望禁闼,非所以显荣之也。"
奏通其籍。
又宗妇少丧夫,虽无子,不许更嫁。
曰:"此非人情。"
乃为请,使有归。
神宗熙宁二年,中书枢密院言:"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以蕃衍,而亲疏之施,未有等杀,甄序其材,未能如古。 献议之臣,谓宜有所正,请参酌先王典制、时事之宜,条具闻奏。 诏同议以闻。 臣等今谋定方今可行之制: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世世封公,补环卫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 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出官者听,仍先经大宗正司陈请。 大宗正择本官宗长与大学教授,使学才行堪任使者,然后审察以闻。 就试武官者,试读律,习书;就文官者,说试一中经,或论一首。 将军换诸司副使、太常丞。 正率换内殿崇班、太子中允,并与州郡监当一次,任满与亲民。 副率换西头供养官。 大理评事与监当一次,任满有州郡监司保举者与亲民,否则即依外官。 祖宗袒免亲未赐名授官者,除右班殿直,年十五与请给,年二十许出官。 愿换文官者,与试衔知县,并令监当考试,及任满有无保任如前法。 出官日并特与优赐。 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 其非袒免亲,不赐名授官。 许应举应进士者,只试策论;明经者,习一大经,试大义及策。 初试不成文理者,退黜,余令覆试,取合格者以五分为限,人数虽多,不得过五十人。 累经覆试不中,年长者当特推恩,量材录用。 已上出官者,给俸依在京分数,许依审官三班铨法指拟注授,不以远近为限。 授文官者,与进士出身,同锁厅就进士、明经举,有出身人至员外郎,与转左曹。 宗室不出官者,祖宗元孙转官至正任观察使止,袒免亲至遥郡刺史止。 祖宗袒免亲见任官合奏荐子孙者,许依外官,祖宗袒免亲以下,见有官不愿出官、父祖俱亡者,许在京居止,随处置产,其出官者,置田宅如外官法。 祖宗袒免女嫁,赐钱减半,婿与三班奉职;非袒免女量加给赐,更不与婿官,有官者与免入远,许依审官三班流内铨法指拟,注授班行,免指使。 其袒免亲娶妇,量加给赐;其非袒免亲嫁娶,依庶姓,仍不得与非士族家为婚姻。 祖宗袒免亲以外两世贫无官者,量赐田。 孤幼无依及尤贫失所者,不拘世数,随所在官司具名闻奏,当职特加存恤。"
奏上,诏曰:"自我祖宗叙邦族,大则疏封於爵土,次则通籍於阁台,并留京师,参奉朝请。 然而世绪浸远,皇枝益蕃。 属有亲疏,则恩有隆杀;才有贤否,则禄有重轻。 今而一贯於周行,是亦奚分於流别,虽敦睦之道诚广,而德施之义未周。 故廷臣数言,宰司继请,谓宜定正限以等夷。 朕惟亲戚之,经史有训,汉、唐之世,故事具存,或以九族辨尊卑,或以五宗纪远近,或听推恩而分子弟,或许自试而效才能,或宗子之贤得从科举,或诸王之女自主婚姻,尽前世之所行,顾当今之未备。 况我朝制作,动法先王,岂宗室等杀,乃无定著?因俾群公之合议,将立一代之通规。 载览奏封,具陈条目,以谓祖宗昭穆,是宜世世之封,王公子孙,抑有亲亲之杀,若乃服属之既竭,洎於才艺之并优,在随器以甄扬,使当官而勉懋。 至於任子之令,通婚之仪,凡曰有司之常,一用外官之法。 佥言既允,朕意何疑。 告於将来,用颁明命,宜依中书枢密院所奏施行。"
宗正寺言:"每岁写《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绪录》送龙图天章、宝文阁,今宗室非袒免亲,既不赐名授官,一依外官之法,请定所修图册。"
诏下礼院详定。
礼官言:"六世亲属既竭,系之以姓而弗别,则礼有其义;皇宗祖庙虽毁,子孙皆於宗寺附籍,则今有其文。 况朝廷改皇族授官之制,而袒免外亲统宗袭爵,进预科选,迁官给俸,恩礼优异,悉不与外官匹庶同法,属虽疏而恩数不绝。 若图籍湮落,则无审其所从证。 其宗正寺所修图录,并请仍旧。"
从之。
元丰官制行,诏大宗正司不隶六曹,大宗正以宗室团练以上有德望者为之,次一人为同知。
位高属尊者为制,掌纠合族属而训之以德行、道艺,受其词讼而纠正其愆违,有罪则先劾以闻;法例不能决者,同上殿取裁。
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及其赏罚规式,皆总之。
属有记室一人,掌笺奏;讲书、教授十有二人,讲授兼领小学之事。
渡江后,颇用南班,多不得其人,无以表率,更生刻削,宗室皆患之。
置宗学及学官本未,见《职官门》。
哲宗绍圣元年,礼部言:"诸宗室系袒免以外两世,祠父俱亡而无官,虽有官而未务,贫不能给者,委大宗正司及所在官司奏给钱米。"
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诏曰:"神宗尝诏宗室年长者推恩,又尝诏袒免外两世贫无官者赐田,又尝诏外任者许居於两京,今宜遵先志。"
宰臣蔡京等言:"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讥察之令。 今疏属外居,仅遍都下,积日滋久,殆不能容。 若不居之两京,散之近郡,立关讥察之令,或一有非意犯法,则势有不可己者。 今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除北京外,欲分於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郡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置居宇。 仍先自两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命文武官各一员管,参酌在京宫院法禁,不可行者颁下。"
从之。
大观二年正月,诏:"自我英宗起於濮邸,入继大统,濮王之后,於属虽亲,於服己远。 如‘不’字之子,论正服则犹是缌麻,视正统则己非袒免,无赐名授官之制,无禄廪赐予之法。 比闻贫乏匮困,或不能自存。 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内亲仅同民庶,非强本之道;欲尽亲亲之礼,而承统之重,义所不敢。 夙夜以思,当使恩义两得,然后为称。 应濮王孙,‘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字恩数条例。 宗女随其字行等第施行。 庶不失承统之义,而曲尽人伦之亲。"
八月:诏:‘保州皇族子孙於属虽远,然未有仁而遗其亲者。
比闻皇族之孙未官者余三十人,或贫乏不能自存,己令置敦宗院,其六房内各择最长年二十已上者,与三班奉职二人,一房及六人已上加一人,并与添差监当。”
宣和五年,诏:"今后内外宗室并不称姓。"
七年后,诏依熙宁法并著姓。
先是,宗正少卿赵子崧赐对,帝问宗子何以著姓,子崧以熙宁之法为对,遂诏宗室并不著姓。
其后有司不复考故事,官职无高下,皆名别之。
至是子崧复为帝言,故寝前诏。
宋朝宗室侍从,自宣和至嘉泰凡十九人。
太祖下:令铄"宝文ト待制"、令艮"户部侍郎"、子崧"端明殿学士"、子昼、子直、子栎"并宝文阁学士"、子氵肃、子厚"户吏部侍郎";伯圭"端明殿学士"、师训"工部侍郎"、师[B196]"敷文阁待制"、师[B164]"户部侍郎";太宗下:不弃、不流、善坚"并工部侍郎"、不迹"华文阁待制";魏王下:彦中"中书舍人"、彦操"焕章阁待制"、彦逾"工部侍郎"。
宗室为状元者,干道初,汝愚。
中词科者,淳熙初,彦中。
中童子举者,庆元中,崇衤遂。
三年六月巳卯,崇衤遂以能诵六经免文解。
宗正寺《仙源类谱》:太祖下,"德"字行四人,"惟"字行八人,"从"子"守"字行二十四人,"世"字行一百二十九人,"令"字行五百六十四人,"子"字行一千二百二十一人,"伯"字行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孝宗同此行","师"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人,"希"字行一千一百四十人,"与"字行一百十人,凡六千三百六十五人。
"孟"字行、"由"字行未见数。
大宗下"元"字行九人,"允"字行十九人,"宗"字行七十五人"英宗同此行","仲"字行三百八十八人,"士"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九人,"不"字行二千一百三十人,"善"字行二千四百三十一人,"汝"字行一千二十二人,"崇"字行四百一十三人,"必"字行一十九人,凡八千五人。
"良"字行、"友"字行未见数。
魏悼王下"德"字行十人,"承"字行三十二人,"克"字行一百二十七人,"叔"字行五百六十一人,"之"字行一千四百二十五人,"公"字行一千七百七十四人,"彦"字行一千八百二十四人,"夫"字行一千六百六十六人,"时"字行二百五十三人,"若"字行二十四人,"嗣"字行未见数其见数,者凡七千二百九十六人。
以淳熙八年计之,三祖下合二万一千六百六十有六人。
英宗子吴王益下"孝"字行十三人,"安"字、"多"字、"居"字行皆为南班官,未见数。
淳熙初,诏"多"字行之子连"自"字。
绍熙初,诏"自"字行之子连"甫"字,徽宗子棣华宅诸王下连"卿"字,"卿"字下连"茂"字,"茂"字下连"中"字,"中"字下连"孙"字。
然棣华子孙自靖康以来,皆隔异域,但遥为排连而已。
保州宗室者,翼祖皇帝后也。
建炎初隔绝。
绍兴九年渡江者数十人,有官四人而已。
上念之,诏注官如两京例。
今"广"字、"继"字、"夫"字行者是也。
故事,宗女人,皆内侍与有司主之。
熙宁后,以昭穆益疏,乃给奁具。
祖宗元孙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
绍兴七年冬诏,元孙减五之二,六世、八世减三之一,五世、七世减七之二,己而再行者各减半。
然有司不时给,宗女贫不能行,多自称不愿出者。
三十二年,惠靖襄王子子游知南外宗正事,请於朝,下泉州以经总制司钱支给云。
建炎末,上以天属避地者少,诏南班宗妇无子孙食禄者,廪给有差。
凡祖宗缌麻亲,岁给钱九十六千、米三十六斛、帛二十八疋,袒免亲,钱米减三之一,绵帛并减半"四年六月己卯"。
故事,宗室近臣,吉凶皆有赐予。
绍兴初,以军兴财匮罢之"六年正月己巳"。
十一年秋,皇叔祖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卒於临安,至无以敛。
判大宗正事、齐安郡王士畏言於朝,绍缌麻、亲任环列以上亡者,赐钱三百千,袒免减三之一"九月,甲辰"。
今以为例焉。
本朝宗室皆聚於京师,熙宁,始许居於外。
蔡京为政,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设宗官主之。
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
建炎初,上将南幸,先徙诸宗室於江淮,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宁,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元年八月戊午"。
明年春,又移西外於泰州及高邮军"正月甲午"。
三年冬,又移於福州,而南外移泉州以避狄"十二月甲子"。
绍兴元年秋,嗣濮王仲请合西南外宗正为一司,以省财用,有司以泉州乏财不许"九月壬子"。
是时,两外宗子女妇合五百余人,岁费缗钱九万"南外三百四十九人,岁费钱六万缗。 西外一百七十六人,岁费钱约三万缗"。
绍兴府宗正司者,绍兴三年,以行在未有居第,权分宗子居之。
三十年春,恩平郡王出居会稽,遂以为判大宗正事"三月丙子"干道七年,虞丞相秉政,言蜀中阙大宗正司,上欲移绍兴府宗正司於成都"五月戊寅",既而不行,但省会稽一司而已。
今蜀中宗子甚众,既无亲贤领之,但每州以行尊者一员检察钱米请受,由是往往蹈於非彝,而不可训焉。
东都故事,宗子皆筑大舍聚居之。
太祖、太宗九王后曰睦亲,秦王后曰广亲,英宗二王曰亲贤,神宗五王曰棣华,徽宗诸王曰蕃衍。
渡江后,宗子始散居郡邑,惟亲贤子孙为近属,则聚居之。
孝宗子四人,邵悼肃王无后,庄文太子、魏惠宪王早薨。
庄文之妃、惠宪之夫人皆别居赐第。
初,庄文既大祥,议者欲皇孙出居於外,或以为不可。
又逾年,竟以知枢密院府为外第焉。
绍熙初,宁宗封嘉王,将以所藉富民裴氏之居为府第,而议者以为非宜,乃改筑。
盖自绍兴以来,天属鲜少,故不复赐宅名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吏部员多阙少,今为益甚,而选人当注职官簿尉,辄为宗室所夺,盖以尽压己到部人之故。 案宣和七年八月,臣僚论:‘祖宗时,宗室无参选法。 至崇宁初,大启侥亻幸,遂使任意出官,又优为之法。 参选一日,即在阖选名次之上。 以天支之贵,其不为无人,而膏粱之习,贪淫纵恣,出为民害者不少。 议者颇欲惩革,罢百十人之私恩,为亿万人之公利,诚为至当。 若以亲爱未忍,姑乞与在部人通理名次。 ’从之。 靖康元年八月,又奏云:‘祖宗时未有宗室参部之法。 神宗时,始选择差注一二。 崇宁初,立法太优,宗室参选之日,在本部名次之上,既压年月深远、劳效显著之人,复占名州大县优便丰厚之处。 议者颇欲惩革,不注郡守、县令,在部人通理名次。 ’有旨从之。 此二段未尝冲改,不知何时复紊也。"
又曰:"本朝宗室袒免亲女出嫁,如婿系白身人,得文解者为将仕郎,否则承节,承信郎。 妻虽死,夫为官如故。 案唐正元中,故怀泽县主婿、检校善大夫窦克绍状言:‘臣顷以国亲,超受宠禄,及县主薨逝,臣官遂停。 陪位出身,未授检校官,自有本官。 伏乞宣付所司,许取前衔婺州司户参军,随例调集’。 诏许:‘许付集,仍委所司比类前任正员官依资注拟。 自今以后,郡县主婿除丁忧外,有曾任正员官停检校官俸料后者,准此处分。 ’乃知婿官不停者,恩过唐世多矣。 绍兴中,高士轰尚为福国长公主,至观察使,及公主事发诛死,犹得故官,可谓优渥。"
又曰:"寿皇圣帝登极赦恩,凡宗子不以服属远近人数多少,其曾获文解两次者,并直赴殿试,略通文墨者,所在州量试,则补承信郎,由是入仕者过千人已上。 淳熙十六年二月,绍熙五年七月,二赦皆然,故皇族得官不可以数计。 偶阅《唐昭宗实录》载一事云,宗正少卿李克助奏:‘准去年十一月赦书,皇三等以上亲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 寺司启请承前旧例,九庙子孙陪位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共放三百八十人;其诸房宗室等各赴陪位纳到文状,共一千二十七人,除元不赴陪位及不纳到状,及违寺司条流,不取宗室克系落下外,系三百八十人,合放出身。 ’敕淮赦书处分。 予案昭宗以文德元年即位,次年十一月南郊礼毕肆赦,其文略云:皇三等以上亲,委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量与改官,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 然则亦有三等、五等亲,陪位与不陪位之差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