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二百·经籍考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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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二百·经籍考二十七 马端临

○史"伪史霸史史评史钞"

※《华阳国志》十二卷"一云二十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

华阳,梁州地也。

记汉以来巴蜀人物。

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

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后主以及李特等事迹。

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

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纪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

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余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

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

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

起天乙丑,止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

阙第八、第十二卷。

远又尝为《吴录》二十卷。

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

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

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於《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 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 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

陈氏曰:徐铉、汤悦撰。

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

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及太宗旧名,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

记李氏三主四十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

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

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

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

然《前录》固为略,而尤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

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

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

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其后王举、路振、陈彭年、杨亿皆有书。

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而龙兖为尤甚。

熙宁八年得郑君所述於楚州,其事迹有六家所遗或小异者,删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类相从。

郑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书》三十卷

陈氏曰:阳羡马令撰。

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

今纂先志而成之,实崇宁乙酉。

其书略备记传体,亦言徐、汤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书》十五卷陈氏曰:宝谟阁待制山阴陆游务观撰。

采获诸书,颇有史法。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杨九龄撰。

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

且云:"科举起於隋开皇,前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外史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次公撰。

序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

其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成此书,以补其遗。

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

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

盖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类是也。

陈氏曰:唐英自号黄松子,商英之兄也。

※《前蜀记事》二卷

陈氏曰:伪蜀学士毛文锡平撰。

起唐明庚子,尽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

文锡,唐太仆卿龟范之子,十四登进士第。

入蜀仕建,至判枢密院,随衍入洛而卒。

※《后蜀记事》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太常博士董淳撰。

惟记孟昶事。

※《吴越备史》九卷陈氏曰:吴越掌书记范、巡官林禹撰。

按《中兴书目》,其初十二卷,尽开宝三年。

后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

今书止石晋开运,比初阙三卷。

※《吴越备史遗事》五卷

陈氏曰:全州观察史钱俨撰。

ㄈ之弟也。

其序云《备史》亦其所作,名林、范而遗名坠迹,殊闻异见,阙漏未尽者,复为是编,时皇宋平南海之二年。

吴兴西斋序。

盖开宝五年也。

俨以三年代其兄亻甚刺湖州。

※《闽中宝录》十卷

陈氏曰:周显德中,扬州永贞县令蒋文恽记闽王审知父子及将吏、儒士、僧道事迹,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闽王列传》一卷

陈氏曰:秘书监晋江陈致雍撰。

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闽王事迹》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末称光启二年至天圣元年,一百三十八年。

所记颇详。

※《三楚新录》三卷陈氏曰:知桂州修仁县周羽冲撰。

上卷为湖南马殷,中卷为武陵周行逢,下卷为荆南高季兴。

※《湖南故事》十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

记马氏至周行逢事。

《馆阁书目》作十三卷,盖为列传十三篇,其实十卷也。

文辞鄙甚。

※《五国故事》二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

记吴、蜀、闽、汉诸国事。

※《九国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发撰。

杂记吴越、唐、前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凡九国。

陈氏曰:各为世家、列传,凡四十九卷。

末二卷为北楚,言高季兴事,张唐英所补撰。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晁氏曰:皇朝刘恕道原撰。

温公序云:涣之子也。

博学强记。

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诿恕。

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

性刚介。

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

卒年四十九。

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

温公又题其后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

以予考之,长於考异同,而拙於属文。

其书国朝事皆曰"宋",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天下大定录》一卷

陈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举撰。

景人。

始高季兴,终刘继元。

其所记疏略,独江南稍详。

本十卷,今但为一卷,恐非全书也。

※《虏廷杂记》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赵志忠撰。

记虏廷杂事,始於阿保谨,迄邪律宗真。

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虏中甚详。

※《阴山杂录》十六卷,《契丹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莆田郑氏《书目》云赵志忠撰。

欧公《归田录》云:志忠本华人,自幼陷虏,为人明敏,在虏中举进士,至显官。

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详。

今观此书,可以概见矣。

其首一卷名《契丹录》。

※《契丹疆宇图》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录契丹诸夷地及中国所失地。

※《辽四京记》

陈氏曰:亦无名氏。

曰东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杂录》五卷"《西征寨地图》附"

陈氏曰:思卿武记。

嘉六年,宫苑使知雄州赵某进於朝。

亦自契丹逃归,事见国史传。

※《匈奴须知》一册晁氏曰: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

录契丹地理官制。

※《辨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契丹译语也,凡八篇。

※《虏廷须知》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撰。

熙宁元年,集贤校理胡穆为之序凡二十一条目。

※《戴斗奉使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

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二年为吊慰使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议於后。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理及话言也。

舜民字芝叟,自号浮休居士。

※《北辽遗事》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盖辽人也。

记女真灭辽事。

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於其初,德光恢廓於其后,吞灭诸蕃,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

子孙继统二百三十余年。

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称名,十二年,举国土崩。

古人谓"得之难而失之易",非虚言耳。

陈氏曰:燕山史愿撰。

一名《金人亡辽录》。

※《金虏节要》一卷"一作三卷"晁氏曰:陷虏人所上也。

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

颇详实。

陈氏曰:右从事郎兖人张汇东卿撰。

宣和中随父官保州,陷虏十五年,至绍兴十年归朝。

※《金虏志》二卷,又一卷

陈氏曰:承奉郎张棣撰。

淳熙中归明人,记虏中事颇详。

又一卷不著名氏,似节略张棣书,其末又杂录虏界事宜,及逆亮以后事。

※《松漠记闻》二卷

陈氏曰:徽猷阁直学士番禺洪皓光弼撰。

皓奉使留虏中,录所闻杂事。

※《征蒙记》一卷陈氏曰:金人明威将军登州刺史李大谅撰。

建炎钜寇之子,随其父成降虏者也。

※《伪楚录》二卷,《伪齐录》二卷

陈氏曰:并不著名氏。

※《金人南迁录》一卷陈氏曰:称伪著作郎张师颜撰。

初见此书,疑非北人语,其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

近扣之汴人张总翼,则云岁月皆抵牾不合,益证其妄。

※《西夏须知》一卷晁氏曰: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

陈氏曰:凡十五条目。

※《蕃尔雅》一卷晁氏曰:不载著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夏国枢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巽纂。

记夏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咸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向,编为两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

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

其自序云:自黑领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别记於后云。

或云元奘译,大总持寺僧辨机撰。

※《鸡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王编次。

崇宁中,刘逵、吴拭使高丽,为书记官。

既归,捃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陈氏曰:自元丰创通高丽以后事实,皆详载之。

※《海外使程广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

使高丽所记海道及其国山川、事迹、物产甚详。

史虚白为作序,称己未十月,盖本朝开国前一岁也。

※《高丽图经》四十卷

陈氏曰:奉议郎徐兢明叔撰。

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丽,兢为之属,归上此书。

物图其形,事为之说。

今所刊不复有图矣。

兢,铉之后。

※《南诏录》三卷

陈氏曰:唐岭南节度巡官徐虔撰。

干符中,邕中遣虔使南诏所作。

上卷计山川风俗,后二卷纪行及使事。

※《南行记》二卷

晁氏曰:唐韦齐休撰。

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

序谓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耳。

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场可以无虞。

不然,忧未艾也。

及唐之亡,祸果由此。

本朝弃州不守,而遂无边患。

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南志》十卷晁氏曰:唐樊绰撰。

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入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境接联闻於朝。

※《至道南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显撰。

蜀贼李顺既平,余党窜入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

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陈氏曰:怡显入南招李顺余党,因赐蛮酋告敕,而遂为此录。

天禧四年自序称"左侍禁知兴化军"。

或云此书妄也。

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冯炳撰。

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晁氏曰:未详撰人。

熙宁,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诸蕃志》二卷陈氏曰:福建提举市舶赵汝适记诸蕃国及物货所出。

右伪史霸史。

※《刘氏史通》二十卷晁氏曰:唐刘知几撰。

知几长安、神龙三为史官,颇不得志。

乃以前代书史,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所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

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坐右。"

元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

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酿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於用已。

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

前世史部中有史钞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钞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钞云。

陈氏曰:其著书亦博矣。

"史通"者,汉封司马迁后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义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之撰。

璨以刘子元《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於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

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

故以为名,干宁四年书成。

《唐史》云:璨,公绰族孙。

少孤贫,好学,著《史通析微》,时或称之。

起布衣,至於相,不四岁。

按《唐纪》,相璨在天改元,则书成犹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陈氏曰:唐右补阙刘饣束鼎卿撰。

知几次子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

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历代史辩志》五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

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

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辩,故以名书。

※《通鉴释文》二十卷

陈氏曰:司课司马康公休撰。

温公之子。

※《通鉴释文》三十卷

陈氏曰:左宣义郎眉山史见可撰。

冯时行为之序。

今考之公休之书,大略同而加详焉,盖因其旧而附益之也。

※《通鉴前例》一卷,《修书帖》一卷,《三十六条四图》共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记集修书凡例。

诸帖则与书局官属刘恕、范祖禹往来书简也,其曾孙侍郎季思裒於一篇。

又以《前例》分为三十六条,而考其离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为四图。

※《通鉴问疑》一卷

陈氏曰:高安刘羲仲壮舆纂集其父道原与温公往复相继者,亦附《修书帖》后。

※《读史管见》三十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鉴》事备而义少,故为此书。

议论宏伟严正,有感於时事。

其於熙、丰以后接於绍兴权奸之祸,尤拳拳寓意焉。

晦庵《纲目》亦多取之。

《朱子语录》:胡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

《读史管见》乃岭表所作,当时并无一册文字随行,只是记忆,所以其有牾处。

南轩言《管见》专为秦桧。

设岂有言天下之事,而专於一人者?先生曰:

亻尽有好处,但好恶不相掩耳。

又曰:致堂《管见》方是议论。

《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处,前面说一项事,未又说别处去。

※《通鉴论笃》三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拭钦夫撰。

取《通鉴》中言论之精确者,表而出之。

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语,去取甚严,可以见前辈读书眼力之高。

※《南北筹边》十八卷

临江曾三英无愧撰。

周平园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防守江淮计。

时右正言吕祉帅金陵,与其属吴若、陈克著《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

事既详实,文亦条畅。

其后有尚书郎临川吴曾著《南北征伐编年》二十三卷,起三国,终五代,凡古今形势、师旅胜负,该贯无遗;仍集当时君臣议论,为分门事类一十二卷,其相谋相应、攻守通好,可指诸掌,视祉之书益加详焉。

今临江曾君三英复为《南北边筹》十八篇。

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诸葛亮、纪瞻、褚裒、元温、刘裕、宋文帝、陈显达、沈庆之、吴明彻是也。

北之图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坚、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峦、北齐是也。

人为一论,论指一事,皆援昔以证今,因迹以求心,即成而究败,考古可谓勤,而用志可谓切矣。

※《史记音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崇贤馆学士刘伯庄撰。

贞观初,奉敕讲授,采邹诞生、徐唐及隋柳愿言《音义》而为此书。

※《史记索隐》三十卷晁氏曰:唐司马贞撰。

据徐、裴注纠正牾,援据密致。

如东坡辩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盖本诸贞也。

陈氏曰:采摭异闻,释文演注。

末二卷为《述赞》、为《三皇本纪》,世号"小司马史记"。

※《附索隐史记》一百三十卷

陈氏曰:淳熙中,广汉张材介仲刊於桐川郡斋,削去褚少孙所续,而附以司马贞《索隐》。

其后江阴耿秉直之复取所削者别刊之。

※《史记正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诸王侍读张守节撰。

开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总目》:为《汉书》学者,此最精博。

※《陈伯宣注史记》八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陈伯宣撰。

因裴る说有所未悉,颇增损焉。

然多取司马氏《索隐》以为已说。

今篇残缺。

※《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

陈氏曰:倪思撰。

以迁《史》多易经语,更简严为平异,体当然也,然易辞而失其义、书事而与经易者多,不可以无考,故为是编。

经之外与他书异者,亦并载焉。

※《班马异同》三十五卷

陈氏曰:倪思撰。

以《班史》仍《史记》之旧而多删改,大抵务趋简严,然或删而遗其事实,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异则可以知其笔力之优劣,而又知作史述史之法矣。

※《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后汉书》九十卷《三史刊误》四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张观等校定。

初,秘书丞余靖上言国子监所收《史记》、《汉书》误,请行校正。

诏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与靖,洎直讲王洙,於崇文院雠对。

靖等悉取三馆诸本,及先儒注解、训传、六经、小说、《字林》、《说文》之类数百家之书,以相参校。

凡所是正增损数千言,尤为精备,逾年而上之。

靖等又自录其雠校之说,别为《刊误》四十五卷。

※《汉书问答》五卷

《崇文总目》:唐沈遵行撰。

采诸儒为《汉书》说者,申释其义,有博闻之益。

然篇第颇差,讨求未获,阙刘传以下诸篇。

※《三刘汉书标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父、弟贡父、子奉世仲冯撰。

刘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

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夫录以相示也。

陈氏曰:又本题《公非先生刊误》,其实一书。

公非,贡父自号。

《汉书》自颜监之后,举世宗之,未有能异其说者。

至刘氏兄弟,始为此书,多所辩正发明。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忠晋伯撰。

予得其本於铜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诸孙也。

※《西汉发挥》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泾巨济撰。

泾,蜀人。

※《西汉决疑》五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宛邱王述致君撰。

一曰《失实》,二曰《引古》,三曰《异言》,四曰《杂证》五曰《注释》。

※《西汉史钞》十七卷,《两汉博议》十四卷

《中兴艺文志》:陈傅良撰。

指摘精要,裨正阙误。

如制度始末因革,则条其大意,遗其烦碎,而一代之兴衰、治体、人才、纪纲、风俗亦略矣。

《博议》陈季雅所撰。

关涉尤大。

※《东汉刊误》一卷

晁氏曰:刘分攵贡父撰。

分攵序:英宗读《后汉书》,见"垦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

分攵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算。

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已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

分攵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两汉博闻》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

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

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

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

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晁氏曰:皇朝刘A29编。

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

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史》,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有取焉。

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

又为《新例须知》附於后,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

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

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

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辩证》二十卷"一名《纠谬》"晁氏曰:皇朝吴缜撰。

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

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余事。

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

如《新书·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

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

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

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

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后改云《辩证》,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

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於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

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

逮夫《新书》之成,从其指摘瑕疵,为《纠谬》一书。

至元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

绍兴中,福唐吴仲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刻於郡庠,且作《后序》,以谓"针膏盲,起废疾,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於熙、丰。

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

近代人所著《新书·纪》也。

※《唐书列传辩证》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

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名贤谓列传记事毁於镌削,暗於藻绘,故随事辩证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钞之。

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

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以为旧史所不及。

终於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后》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

尝别缄其藁於笥,必盥手然后启之。

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

公私少,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

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

会宣州有急变,乘ㄞ遽往,不暇挈以俱。

既行之后,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於沼中岛上。

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察对曰:"在"。

乃悦,余无所问。

自壮年至於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

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

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纲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

自康定元年逮嘉元年,成书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

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

蜀有刻本,末有之。

今惟诸论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

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

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干侯"之义也,虽得罪於君子,有所不辞。

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

凡三百六篇。

《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

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

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

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

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於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

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贬其说?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公论不及此。

又曰:《唐鉴》有缓而不精确处,如言租庸调及杨炎二税之法,说得都无收杀,只云在於得人,不在乎法,有这般苟且处。

他是见熙宁详於制度,故有激而言。

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陈氏曰:元初上此书。

※《唐史评》三卷

晁氏曰:题曰"先生",不详何人。

门人谯孝宁为编次。

※《五代史纂误》五卷《杂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

凡二百余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讹也。

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字之脱错而已。

又善本未必皆然。

陈氏曰:宇文时中守吴兴,郡庠有二史板,遂二书刻之,后皆入国子监。

初,郡人思王氏刻《藏经》,有余板,以刊二史郡庠。

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

今监本是也。

※《典故辩疑》二十卷儒林郎主管尚书吏部架阁文字李大性撰。

淳熙十三年投进。

自为序略曰:仰惟皇朝,圣明相绍,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传信。

而缨绅相属,亻占毕益繁,私史荐兴,说令蜂午,朱紫苗莠,混为一区。

熙朝盛美,未免蒙翳。

请略举数端言之:如梅尧臣《碧》,非尧臣所撰;孔平仲《杂录》非平仲所述。

《建隆遗事》以王禹名,而实非禹;《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以张师正名,而实非师正。

《涑水记闻》虽出於司马光,而多所增益;《谈丛》虽出於陈师道,而多所误。

以至王安石《日录》、蔡《国史后补》,又皆不足以取信。

儒者俱尝言之,而未之详辩也。

矧其言者乎?盖尝推其畴品,为说滋伙,数其差舛,不见殚述。

虽云爝火之众於大明何伤,而微尘纤埃,非全镜所宜有也。

然则丹铅点勘,寤疑辩惑,匪书生职欤?臣大惧私史舂,或为正史之蠹,辄撷其事而正之。

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见之书,朴之材,无奇特之见,固不当自於五不韪之域。

以奸严诛,而孤忠拳拳,所欲辩明,怀不能已,非敢远慕昔人,作指瑕纠谬之书,以诒攻诃之诮。

独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称,而其事为野史语录所翳者,辩而明之,参其岁月,质其名氏、爵位,而考证焉。

其或传闻异词,难以示信,以意逆志,虽知其非而未有晓然依据,则姑置弗辩。

其所辩者,必得所证而后为之说焉。

所辩凡二百条,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辩疑"。

右史评史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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