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史"正史"※《晋书》一百三十卷晁氏曰:唐房乔等撰。
贞观中,以何法盛等十八家《晋史》未善,诏乔与褚遂良、许敬宗再加撰次,乃据臧荣绪书增损之。
后又命李淳风、李义府、李延寿等十三人分掌著述,敬播等四人考其类例。
西晋四帝五十四年,东晋十一帝一百二年,又胡、羯、氐、羌、鲜卑割据中原,为五凉、四燕、三秦、二赵、夏、蜀十六国,共成帝纪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
例出於播。
《天文》、《律历》,淳风专之。
乔以《宣》、《武纪》、《陆机》、《王羲之传论》,上所自为,故曰制旨,又总题"御撰"焉。
按:历代之史,唯《晋》丛冗最甚,可以无讥。
至於取沈约诞诬之说,采《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诡异谬妄之言,亦不可不辨。
夹氵祭郑氏曰:古者修书,出於一人之手,成於一家之学,班、马之徒是也。
至唐始用众手,《晋》、《隋》二书是矣。
然亦随其学术所长者而授之,未尝夺人之所能而强人之所不及。
如李淳风、于志宁之徒则授之以志,如颜师古、孔颖达之徒则授之以纪传,以颜、孔博通古今,于、李明天文、地理、图籍之学。
所以《晋》、《隋》二志高於古今,而《隋志》尤详明。
※《宋书》一百卷
晁氏曰:梁忱约撰。
十本纪,三十志,六十列传。
齐永明中,约奉诏为是书,以何承天书为本,旁采徐爰之说,颇为精详。
但本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
又王劭谓其喜造奇说,以诬前代,如琅琊王妃通小吏牛氏生中宗,孝武於路太后处寝息,时人多有异议之类是也。
后梁武帝知而不以为非。
嘉中,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舛谬亡缺,始诏馆职仇校。
曾巩等以秘阁所藏多误,不足凭以是正,请诏天下藏书之家悉上异本,久之始集。
治平中,巩校定《南齐》、《梁》、《陈》二书上之,刘如等上《后魏书》,王安国上《周书》。
政和中始皆毕。
颁之学官,民传者尚少。
未几遭靖康丙午之乱,中原沦陷,此书几亡。
绍兴十四年,井宪孟为四川漕,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
时四川五十余州皆不被兵,书颇有在者,然往往亡缺不全。
收合补缀,独少《后魏书》计十卷,最后得宇文季蒙家本,偶有所少者。
於是七史遂全,因命眉山刊行焉。
陈氏曰:本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所撰,至徐爰勒为一史。
起义熙,迄大明,自永光以来,阙而不录。
今新史始义熙,终明三年,独缺《到彦之传》。
《馆阁书目》谓其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揆以班、马史体,未足为《广此》。
至其所创《符瑞》一志,不经且无益,其赘甚矣。
《崇文总目》:其书虽诸志失於限断,然有博洽多闻之益。
今世所传,文多舛失,参补未获。
《赵伦之传》一卷,今阙,《谢灵运传》,文注讹。
水心叶氏曰:迁、固为书、志,论述前代旧章以经纬当世,而汉事自多阙略。
蔡邕、胡广始有纂辑,陈寿、范晔废不复著。
至沈约比次汉、魏以来,最为详悉。
唐人取之,以补晋记,然后历代故实,可得而推。
虽去迁、固本意已远,然古事既不能追,则所当存者,随世有无而已。
但其体烦杂,非复前比,殆成会要矣。
学者立乎千载之后,考见始末,当使相承如一日,若姑竞迁、固之华而不求其实,则失之远矣。
※《南齐书》五十九卷
晁氏曰:梁萧子显撰。
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
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约又有纪,子显自表别修。
然《天文》但纪灾祥,《州郡》不著户口,《祥瑞》多载图谶。
表云:天文事秘,户口不知,不敢私载。
陈氏曰:子显,齐豫章王嶷之孙,本传称六十卷。
南丰曾氏序曰:子显之於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非材固不可强而有邪!
※《梁书》五十六卷
晁氏曰:唐姚思廉撰。
六本纪,五十列传。
唐贞观三年,诏思廉同魏征撰。
思廉,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采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
征唯著《总论》而已,笔削次序,皆出思廉。
思廉名简,以字行。
※《陈书》三十六卷晁氏曰:唐姚思廉撰。
六本纪,三十列传。
其父察在陈尝删撰梁、陈事,未成,陈亡。
隋文帝问之,察以所论载每一篇成辄上之,未讫而没。
察且死,属思廉继其业。
贞观中与《梁书》同时上之。
其书世以罕传,多脱误。
陈氏曰:思廉采谢、顾野王等诸书,综括为二史,以卒父业。
南丰曾氏序曰:唐兴,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来二百余岁,世统数更,史氏放逸,乃诏论次。
而思廉遂受诏为《陈书》。
久之,犹不就。
贞观三年,遂诏论撰於秘书内省。
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
观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后乃成,盖其难如此。
然及其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
故学者於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
而其书亦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
嘉六年八月,始诏校仇,使可镂板行之天下。
而臣等言:《梁》、《陈》等书缺,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著,愿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悉上之。”
先皇帝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
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传之学者。
其疑者亦不敢损益,时各疏於篇末。
其书旧无目录,列传名氏多阙谬,因别为《目录》一篇,使览者得详焉。
夫陈之为陈,盖为一切之计,非有先王经纪礼义风俗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后世。
然而,兼权尚计,明於任使,恭俭爱人,则始之所以兴;惑於邪臣,溺於嬖妾,妄患纵欲,则其终之所以亡。
兴亡之端,莫非巳致者。
至於有所因造,以为号令、威刑、职官、州郡之制,虽有事已浅,然亦各施於一时,皆学者之所不可考也。
而当时之事,争夺诈伪,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为世戒;而况於坏乱之中,仓皇之际,士之安贫乐义,取舍去就不为患祸势利动其心者,亦不绝於其。
若此人者,可为笃於善矣。
盖古人之所思见而不可得,《风雨》之诗所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没不少概见於天下哉!则陈之史,其可废乎?盖此书成之既难,其后有久不显。
及宋兴巳百年,古文遗事,靡不毕讲,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於学者,其传之之难又如此,岂非遭遇固自有时也哉!※《后魏书》一百三十卷
魏收本传:收修《魏书》不甚能平,修史诸人、宗祖姻戚,多被书录,饰以美言,夙有怨言,多没其善。
每云:"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
初,收得杨休之助,因谢曰:"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
又纳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而增其善。
时谓之"秽史"。
《崇文总目》:齐天保中,始诏收撰魏史。
收博采诸家旧文,随条甄举,缀属后事,成一代大典。
追叙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终孝静,作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析之凡百三十篇,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
然收谄於齐氏,言魏室多所不平。
至隋开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寿作《北史》,并行於世,与收史相乱,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仅九十余篇。
晁氏曰:北齐魏收撰。
初,魏史官崔浩既诛,太和后,始有李彪、崔鸿等书。
魏末,山伟、綦隽更主国书,二十余年,事迹荡然,万不纪一。
文宣时,始诏收撰次,成十二纪、十志、九十二列传上之。
悉焚旧书。
多谄讳不平,受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夙有怨者,多没其善;党北朝,贬江左。
时人疾之,号为"秽史"。
刘知几谓其生绝允嗣,死逢剖斫,皆阴慝所致。
后隋文帝命颜之推等别修,唐贞观中,陈叔达亦作《五代史》,皆不传,独收书在。
皇朝命刘恕等校正。
陈氏曰:始,魏初邓彦海撰《代记》十余卷,其后崔浩兴史,为编年体,李彪始分作纪、表、志、传。
收搜采遗亡,缀续后事,备一代史籍上之。
时论言收著史不平,诏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
前后诉者百有余人,众口喧然,号为"秽史"。
仆射杨、高德正与收皆亲,抑塞诉辞,遂不复论。
今纪阙二卷,传阙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阙《天象》二卷。
收既以史招怨,齐亡之岁,竟遭发冢弃骨之祸。
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今皆不传,而收书独行。
《中兴书目》谓所阙《太宗纪》以澹补之,阙志以太素书补之。
二书既亡,惟此纪、志独存,不知何据也。
※《后魏书纪》一卷
《崇文总目》:魏澹撰。
初,高祖以魏收书褒贬失实,平绘中兴事,叙事不伦,诏澹别成魏史。
澹断自道武,下迄恭帝,为十二帝纪、七十八列传,史论及例、目录一篇,合九十二篇,退东魏孝静帝称传,矫正收绘之失。
收天子名则书,太子名则讳;澹讳皇帝名,书太子名。
收讳太武、献文之弑,使同善终天年;澹显书之以惩逆。
收书敌国皆曰死,澹书曰卒。
体裁简正,帝甚善之。
然世以收史为主,故澹书亡阙,今才纪一卷存。
※《后汉书·天文志》二卷
《崇文总目》:唐张太素撰《魏书》凡百篇,今悉散亡,唯此二篇存焉。
※《北齐书》五十卷
晁氏曰:唐李百药撰。
本纪八,列传四十二。
百药父德林,在齐尝撰著纪传。
贞观初,诏分修诸史,百药因父书续成以献。
诸史称帝号,百药避唐朝名讳,不书"世祖"、"世宗"之类,例既不一,议者少之。
书今亡阙不完。
※《周书》五十卷晁氏曰:唐令孤德等撰。
本纪八,列传四十二。
初,周有柳蚪,隋牛洪,各有撰次,率多牾。
贞观中,德请撰次,乃诏与陈叔达、唐俭共成之。
先是苏绰秉周政,军国词令,多准《尚书》,牛弘为史,尤务清言,德因之以成是书,故多非实录。
仁宗时,出太清楼本,合史馆、秘阁本,又募天下书,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馆阁正是其文字,其后林希、王安国上之。
陈氏曰:初,德武德中建言近代无正史,诏德及诸臣论讠巽。
历年不能就,罢之。
贞观二年,复诏撰定。
议者以魏有收、澹二家书为已详,惟五家史当立,德与岑文本、崔仁师次周史,李百药次齐史,姚思廉次梁、陈史,魏征次隋史,房元龄总监而修撰之。
原自德发之。
※《隋书》八十五卷
晁氏曰:唐魏征等撰。
纪五,列传五十,五长孙无忌等撰志三十。
初,诏颜师古、孔颖达修述,征总其事,序、论皆征自作。
复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
无忌上之,诏编第入《隋书》,人亦号"五代史志"。
《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淳风独作。
陈氏曰:十志高宗时始成上,总梁、陈、齐、周之事,俗号"五代志"。
夹氵祭郑氏曰:按《隋志》极有伦理,而本末兼明,可以无憾,迁、固以来皆不及也。
正为班、马只事虚言,不求典故实迹,所以三代纪纲,至迁八书、固十志几於绝绪。
虽其文彩洒然可喜,求其实用则无有也。
观《隋志》所以该五代南、北两朝,纷然淆乱,岂易贯穿?而读其书,则了然如在目。
良由当时区处各当其才。
颜、孔通古今而不明天文地理之序,故只令修纪传,而以十志付之志宁、淳风辈,所以粲然具举。
※《南史》八十卷,《北史》八十卷
晁氏曰:李延寿撰。
延寿父太师,尝谓宋、齐逮周、隋,分隔南北,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欲改正,拟《吴越春秋》编年,未就而卒。
延寿后预修《晋》、《隋书》,因究悉旧事,更依马迁体,总序八代,北起魏尽隋,二百四十二年;南起宋尽陈,百七十年,为二史。
删烦补阙,过本史远甚。
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
独阙本志,而《隋书》有之,故《隋书》亦行於世。
《崇文总目》:唐高宗善其书,自为之序,序今阙。
Т斋陈氏曰:李延寿著《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
故《唐书》本传亦谓其删略穰辞,过本书远甚。
然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
司马公曰: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迄隋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
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
虽於礻几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於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
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
※《唐书》一百三十卷《崇文总目》:唐韦述撰。
初,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讫於开元,凡一百一十卷。
述因兢旧本,更加笔削,刊去《酷吏传》,为纪、志、列传一百一十二卷。
至德、干元以后,史官于休烈又增《肃宗纪》二卷,而史官令狐亘等复於纪、志、传后随篇增缉,而不知卷帙。
今书一百三十卷,其十六卷未详撰人名氏。
※《唐书》二百卷
晁氏曰:石晋宰相刘句等撰。
因韦述旧史增损以成,为帝纪二十、列传一百五十。
繁略不均,校之实录,多所阙漏;又是非失实,其甚至以韩愈文章为大纰缪,故仁宗时删改焉。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晁氏曰:皇朝嘉中,曾公亮等被诏删定,欧阳修撰纪、志,宋祁撰列传。
《旧书》约一百九十卷,《新书》约一百七十四卷,而其中增表。
故书成上於朝,自言曰"其事则增於前,其文则省於旧"也。
而议者颇谓永叔学《春秋》,每务褒贬,子京通小学,唯刻意文章,采杂说既多,往往牾,有失实之叹焉。
陈氏曰:初,庆历中诏王尧臣、张方平等别修,久而未就。
至和初,乃命修为纪、志,祁为列传,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同编修。
嘉五年上之。
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故其进书上表曰:"其事则增於前,其文则省於旧。"
第赏增秩训词,刘敞原文所行,最为古雅。
曰:"古之为国者法后王,为其近於己,制度文物可观故也。 唐有天下且三百年,明君贤臣相与经营扶持之,其盛德显功、美政善谋固已多矣。 而史官非其人,记述失序,使兴败成坏之迹晦而不章,朕甚恨之。 肆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 具官欧阳修、宋祁,创立统纪。 裁成大体,范镇等纲罗遗逸,厥协异同。 凡十有七年,大典乃立。 闳富精,度越诸子矣。 校雠有功。 朕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为朕得法,其劳不可忘也。 皆增秩一等,布书於天下,使学者咸观焉。"
旧例,修书止著官高一人名衔。
欧公曰:"宋公於我为前辈,且於此书用力久且深,何可没也!"遂於纪、传各著之,宋公感其退逊。
今按《旧书》成於五代文气卑陋之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论赞多用俪语,固不足传世。
而《新书》不出一手,亦未得为全善。
本纪用《春秋》法,削去诏令,虽大略,犹不失简古;至列传用字多奇涩,殆类虬户铣体,识者病之。
欧公尝卧听《藩镇传序》,曰:
"使笔力皆如此,亦未易及也。"
然其序全用杜牧《罪言》,实无宋公一语。
然则欧公殆不满於宋,名衔之著,固恶夫争名,抑亦以自表异邪?温公《通鉴》多据旧史,而唐庚子西直谓《新唐书》"敢乱道而不好",虽过甚,亦不为亡谓也。
刘元城亦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处"云。
《宋氏笔记》曰:文有属对平侧用事者,供公家一时宣读施行似快便,然不可施於史传。
余修《唐书》,未能得唐人一诏一令可载於传者,惟拾对偶之文近高古者,乃可著於篇。
大抵史近古,对偶非宜。
今以对偶之文人史策,如黛粉饰壮士,笙匏佐鼓声,非所宜云。
《高氏纬略》曰:仁宗诏重修《唐书》,十年而欧阳公至,分撰帝纪、表、志,七年书成。
韩魏公素不悦宋景文公,以所上列传文采太过,又一书出两手,诏欧公看详,改归一体。
公受命,叹曰:"宋公於我前辈人,所见不同,讵能尽如己意?"竟不易一字。
又故事,修书进御,惟书署官崇者。
是时宋公守郑州,欧公位在上,公曰:"宋公於此日久功深,吾可掩其长哉!"遂各列其姓名。
宋公闻之曰:"自昔文人相凌掩,斯善古未有也!"然宋公曾自撰纪、表、志,今其家犹有此本,世人固未尝见之耳。
平园周氏曰:景文之於唐史,删烦为简,变今以古,用功既至,尤宜不苟也。
如《吴竞》一传,具藁不知其几。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晁氏曰:皇朝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监修。
※《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於家。
永叔没后,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
《国史》称其可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特恨其《晋出帝论》,以为因濮园议而发云。
陈氏曰:欧阳子之说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余为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
发论必以"鸣呼",曰:"此乱世之书也。"
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传",其更事历代者曰"杂传",尤足以为世训。
然不为韩瞠眼立传,识者有以见作史之难。
按韩通之死,太祖犹未践极也,其当在《周臣传》明矣。
李方叔《师友谈记》:欧阳公《五代史》最得《春秋》之法。
盖文忠公学《春秋》於胡瑗、孙复,故褒贬谨严,虽司马子长无以复加。
不幸五十二年之,皆戎狄乱华,君臣之际无赫赫可道之功业也。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国史。
纪十卷,志六十卷,列传八十卷,吕夷简等撰。
初,景德中,诏王旦、先文元、杨亿等九人撰太祖、太宗两朝史。
至天圣五年,诏夷简、宋绶、刘筠、陈尧佐、王居正、李淑、黄鉴、谢绛、冯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监修。
曾罢,夷简代。
八年书成,计七百余传。
比之《三朝实录》,增者太半,事文赡,褒贬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仁宗、英宗两朝国史也,王等撰。
元丰五年六月奏御,监修王,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赵彦若、曾肇,赐银绢有差;苏颂、黄履、林希、蔡卞、刘奉世以他职罢去,吴充、宋敏求前死,皆有锡赉。
纪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实录》,事迹颇多。
但非寇准而是丁谓,之神宗诏旨。
※《四朝国史》二百五十卷陈氏曰: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三朝正史》。
三十一年,提举陈康伯奏纪成,乞选日进呈。
至干道二年闰九月,始与《太上圣政》同上。
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焘言修《四朝正史》开院巳十七年,乞责以近限。
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十二月进呈。
至十三年,修史洪迈奏;昨得旨,限十年内修成列传,今已书。
十一月,与《会要》同进。
盖首尾三十年,所历史官不知其几矣。
《中兴艺文志》:绍兴末,始修神、哲、徽《三朝正史》,越三年纪成,干德初进。
时洪迈巳出,李焘未入馆,史官迁易无常,莫知谁笔。
后又进《钦宗本纪》,诏通为《四朝国史》。
乃修诸志,未进而焘去国。
淳熙初志成,焘之力为多。
召修列传,垂成而焘卒,上命洪迈专典之。
初,迈以孙觌熟宣靖事,乃奏令撰蔡京、王黼、童贯、蔡攸、梁师成、谭稹、朱π、种师道、何、刘延庆、聂昌、谭世等列传。
觌颇徇爱憎,迈多采之。
迈又奏四朝诸臣有虽显贵而无事迹可书者,用迁、固史刘舍、薛泽、许昌例,不为立传。
逾年,书成,为列传八百七十。
迈又尝欲合九朝三史为一书,而不及成。
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国史凡三书,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两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各自记事。
至於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类,不免烦衤复。
元丰中,《三朝》已就,《两朝》且成,神宗专以付曾巩,使合之。
巩奏言:"五朝旧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学、朝廷宗工所共准裁,既巳勒成大典,岂宜辄议损益?"诏不许。
始谋纂成,会以忧去,不克成。
其后神、哲各自为一史,绍兴初,以其是非褒贬皆失实,废而不用。
淳熙乙巳,迈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书进御。
遂请合九朝为一,寿皇即以见属。
尝奏云:"臣所为区区有请者,盖以二百年典章文物之盛,分见三书,仓卒讨究,不相贯属。 及累代臣僚,名声相继,当如前史以子系父之体,类聚归一。 若夫制作之事,则巳经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贬,皆有所据依,不容妄加笔削。 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后来史官知所以编缵之意,无或辄将成书擅行删改。"
上曰:"如有未稳处,改削无害。"
迈既奉诏开院,亦修成三十余卷矣,而有永思攒宫之役,才归即去国,尤袤以《高宗皇帝实录》为辞,请权罢史院,於是遂已。
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两朝史》,今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