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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属"雅部"
陈氏《乐书》曰:"金生於土,而别於土,其卦则兑,其方则西,其时则秋,其风阊阖,其声尚羽,其音则铿,立秋之气,先王作乐,用之以为金奏焉。 《周官》:‘钟师掌金奏,师掌金奏之鼓,鼓人掌四金之音声。"
孟子曰‘金声’是也。
金奏之乐,未尝不用鼓,特谓之金者,以金为主故也。
《礼》曰:‘内金示和也’。
又曰:‘入门而金作,示情也’。
《国语》曰:‘金奏《肆夏》。
’庄子曰:‘金石有声,不考不鸣。
’则奏金而鸣之,内以示情,外以示和也,音之实也。”
钟《世本》云,黄帝工人垂所造"《山海经》云:"炎帝之孙鼓延始为钟。" 又《礼记》云:"垂之和钟。" 郑元云:"垂,尧时钟工"未知孰是"。
《吕氏春秋》曰:"黄帝命伶伦铸十二钟,和五音。"
《传》曰:"黄帝命伶伦与营援作十二钟。"
《考工记》:"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
凫氏为钟,两栾谓之铣"铣,钟口两角"。
铣谓之于,于上谓之鼓,鼓上谓之钲,钲上谓之舞"此四名者,钟体也。 郑众云:"于,钟唇之上祛也,鼓所击处。" ",舞上谓之甬,甬上谓之衡"此二名者,钟柄也。 甬音勇"。
钟悬谓之旋,旋虫谓之"旋属钟柄,所以悬之也。 郑众云:"旋虫者,旋以虫为饰也。" 郑元谓今时旋有蹲熊、盘龙、辟邪",钟带谓之篆,篆谓之枚,枚谓之景"带所以介其名也。 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凡四。 郑众云:"枚,钟穴乳也。" 郑元云:"今时钟乳狭鼓与舞,每处有九,四面三十六。" "。
于上之靡谓之隧"靡,所击之处靡弊也。 隧在鼓中,而生光,有似夫隧。 靡音靡,又莫贺反。 音乌华反",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
以其钲为之铣,去二分以为之鼓。
以其鼓为之舞修,去二分以为舞广"此言钲之径,居铣径之八,分而铣与钲之径相应。 鼓又居铣径之六,与舞修相应。 舞修,舞径也。 舞上下促,以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则舞之方,常居铣之四也。 舞方四,则鼓六亦其方也。 鼓六、钲六、舞四,此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也。 钟之大数,以律为度,广长与圜径假设之耳。 其铣之形则各随钟之制,为长短大小也。 凡言者,亦为从篆以分之,钲亦当六,今时钟或无钲"。
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并衡数也"。
以其甬长为之围,参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衡居甬上,又小"。
参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今衡居一分,则参分旋,亦二在上,一在下,以旋半当甬之中央,是其正"。
钟巳厚则石"太厚则声不发",已薄则播"太薄则声散",侈则柞"侧柏反",则郁"声不舒扬",长甬则振"钟掉则声不正。 掉,音徒吊反",是故大钟十分其鼓,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以其一为之厚"言若此则不石不播。 鼓钲之,同方六,而今宜异。 又十分之一犹太厚,皆非也。 若言鼓外钲外则近之。 鼓外二,钲外一"。
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浅则躁,躁则易竭也。 闻音问,下同"。
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深则安,安难息"。
为隧,六分其厚,以其一为之深而圜之"厚,钟厚也。 深,谓之也,其圜"。”
《国语》:"周景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作无射之钟,为大林以覆之,其律中林锺也。 或云:铸无射以锺之数益之也"。 单穆公曰:“不可。 夫钟不过以动声"动声,谓台乐以金奏,而八音从之也",若无射有林,耳弗及矣"若无射复有大林以覆之,无射,阳声之细者也;林锺,阴声之大者也。 细抑大陵,故耳不能听及也"。 夫钟声以为耳也,耳所不及,非钟声也"非法钟之声也"。 犹目所不见,不可以为目也"若目之精明,所不能见,亦不可施以目也。 耳目所不能及而强之,则有眩惑之失,以生疾也"。 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六尺为步,贾云:“半步为武。" ";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五尺为墨,倍墨为丈;八尺为寻,倍寻为常。 "。
耳之察和也,在清浊之"清浊,律中之变。 黄锺为宫则浊,大吕为角则清也";其察清浊也,不过一人所胜"胜,举也"。
是故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钧,所谓钧音之法也,以木长六尺者强系之为钧法。 百二十斤为石"。
律、度、量、衡於是乎生"律五声阴阳之法也。 度,丈尺也。 量,斗斛也。 衡有斤两之数,生於黄锺。 黄锺之管容黍千二百粒。 粒百为铢,是为一龠。 龠二为合,合重一两。 故曰律、度、量、衡於是乎生也",小大器用於是乎出"出於钟也。 《易》曰:"制器者尚其象。" 小谓锱铢分寸,大谓斤两丈尺"。
故圣人慎之。
今王作钟也,听之弗及"耳不及知其清浊也",比之不度"不度,不中钧石之数也",钟声不可以知和"耳不能听,故不可以知和也",制度不可以出节"节,谓法度量衡之节也",无益於乐,而鲜民财,将焉用之?
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
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
‘问於伶州鸠,对曰:’臣闻之,琴瑟尚宫"轻者从大,重者从细,故琴瑟尚宫",钟尚羽"钟声大,故尚羽",石尚角"石、磬也,轻於钟,故尚角。 角,清浊之中也",匏竹利制"匏,笙也。 竹,箫管也。 利制,以声音调利为制。 大所尚也"。
大不逾宫,细不过羽。
夫宫,音之主也。
第以及羽"宫声大,故为主。 第,次第也",圣人保乐以爱财,财以备器,乐以殖财"保,安也,备,具也。 殖,长也。 古者以乐省风土而纪农事,故曰乐以殖财",故乐器重者从细"重,谓金石也。 从细,尚细声也。 谓钟尚羽,石尚角也",轻者从大"轻,瓦丝也。 从大,谓尚重音也"。
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丝尚宫,匏竹尚议"议,从其调利也",革木一声"革,鼓鼙也。 木、也。 一声,无清浊之变也"。
夫政象乐。
乐从和,和从平"和,八音克谐也。 平细大不逾也。 故可以平民。 乐和则谐,政和则平也"。
声以和乐,律以平声。
声,五声也"以成八音而调乐也。 其,黄锺为宫,林锺为征,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所以平五声也",金石以动之"钟磬所以动五声也",丝竹以行之"管弦所行之也",诗以道之"道己志也。 《书》曰: "诗言志。" ",歌以咏之"咏诗也。 《书》曰:"声依永。" ",匏以宣之"宣,发扬也",瓦以赞之"赞,助也",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极"物,事也。 极,中也",极之所集曰声"集,会也,言中和之所会集曰五声也",声应相保曰和"保,安也",细大不逾曰平"细大之声不相逾越曰平。 今无射有大林,是不平也",如是而铸之金"铸金以为钟也",磨之石"磨石以为磬也",系之以丝木"系之以丝木以为琴瑟也",越之匏竹"越匏竹以为笙管也。 越,谓为孔也。 《乐记》曰:"朱弦而疏越。" ",节之鼓"节其长短大小也"而行之,以遂八风"遂,顺也。 传曰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也。 正西曰兑,为金,为阊阖风;西北曰干,为石,为不周;正北为坎,为革,为广莫;东北曰艮,为匏,为条风;正东曰震,为竹,为明庶;东南曰巽,为木、为清明;正南曰离,为丝,为景风;西南曰坤,为瓦,为凉风"。
於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滞,积也。 积阴而发,则忧有霜雪。 散阳,阳不藏,冬无冰、李梅实之类也"。
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音皮,劳也",故曰乐正。
今细过其主妨於正"细,谓无射也。 主、正也。 言无射有大林,是作细而大过其律,妨於正声也",用物过度妨於财"过度,用金多也",正害财匮妨於乐"乐从和。 今正害财匮,故妨於乐也",细抑大陵,不容於耳,非和也"细,无射也。 大,大林也,言大声陵之,细声抑而不闻。 不容於耳,不能容别也";听声越远,非平也;妨正匮财,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越,迂也,言无射之声为大林所陵,听之微细迂远也。 宗官,宗伯也,乐官属焉"。
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乐以殖财也",於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中德,中庸之德舞也。 中音,中和之音也",德音不愆,以合神人"合神人,谓祭祀享宴也",神是以宁,民是以听。
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於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
‘王不听,伶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乐,天子之职也。 夫音,乐之舆也"乐因音而行也",而钟,音之器也"音由器以发"。 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锺之"锺,聚也",舆以行之"乐须音而行"。 小者不窕"他刀反。 窕,不满也",大者不扌瓠"音户。 扌瓠,谓横大不入也"。 窕则不感"不完备人心也",扌瓠则不容"心不堪容也"。 心是以感,感实生疾。 今钟扌瓠矣,王心不堪,其能久乎!’"
陈氏《礼书》曰:"《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度数。 ’单穆公曰:‘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律、度、量、衡於是乎生。 ’则乐器待律然后制,而律度又待钟然后生。 故有十二辰之钟,以应十二月之律。 十二辰之钟,大钟也。 大钟特县,《诗》、《书》、《尔雅》所谓镛是也。 非十二辰之钟则编焉,《周礼》所谓编钟是也。 钟体之别五:铣、于、鼓、钲、舞是也。 钟柄之别二:甬、衡是也。 衡上有旋,旋饰有虫。 介於于、鼓、舞之有带,布於带有枚。 先儒曰:‘铣,金之泽者。 ’又曰:‘铣,小凿也。 ’钟栾亦谓之铣,其以类凿然也。 于,则铣之曲祛者也。 鼓,则于上之待枷者也。 钲,则鼓、舞之正中者也。 舞,则声之震动於此者也。 甬,出舞上者也。 衡,横甬上者也。 带类篆,故谓之篆。 乳有数,故谓之枚。 然钟之长短径围,经无明证,其言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者,钲体之径居铣之八也。 去钲二分以为之鼓者,鼓之径居铣之六也。 以其鼓为之舞修,修,舞之径也。 舞径亦居铣之六也。 去舞径二分以为舞广。 广,舞之长也。 舞长居铣之四也。 舞长四面径亦四,鼓径六,而长亦六。 郑氏以为此钟口十,其长十六也。 凡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度数,若黄锺之律,九寸十六之,而铣取其十以为度,则铣径五寸有奇。 钲,鼓舞之所居者,递去三分,则舞修三寸有奇,舞广二寸有奇。 林锺之律六寸十六之,而铣取其十以为度,则铣径三寸有奇,钲、鼓、舞之居者递去二分,则舞修二寸有奇,舞广一寸有奇,余律之钟亦然。 贾公彦曰:律各倍半以为钟,举一端也。 大钟十分其鼓,以其一为之厚。 小钟十分其钲,以其一为之厚。 盖钲体居铣之六,与鼓同。 钲又杀矣,与鼓异。 此所以各十分之以为厚薄,郑氏曰:鼓、钲之同方六,而今宜异,又十分之一犹太厚,皆非也。 若言鼓外、钲外则近之。 鼓外二,钲外一。 以谓鼓外二,钲外一,而十分之,以其一为厚薄,其说误矣。"
陈氏《乐书》曰:"尝考唐史,商盈孙按《凫氏》栾、铣、于、鼓、钲、舞之法,用算法乘除钟之轻重高下,定编钟之制,黄锺九寸五分,倍应锺三十三分有半,差为四十八等。 口项之量,径衡之围,莫不有齐量焉,使工按围铸之,凡二百四十枚。 及其成也,音韵与磬协矣。 今太常所用旧钟,无虑于枚,其或类古法,大抵出盈孙所造也,外此则器律短而声高矣。 圣朝尝语李照制管调律而更铸焉,其法悉圆其形而一孔,其上出柄,蟠龙之饰,虽和应於一时,然较古钟如铃而不圆者异矣。 唐制:凡私家不设钟磬,三品以上女乐五人,五品以下不过三人,是不知《周官·大胥》乐县之制也。 镛《书》:“笙镛以。"
《诗》:"{卉鼓}鼓维镛。"
注云:"镛,大钟也。"
《尔雅》:"大钟曰镛。"
《周礼·师》注:",如钟而大。"
《礼书》:"韦昭、杜预云: ‘小钟。 ’"《仪礼》:"从薄,与钺之同。"
《隋志》:"金之属二: 一曰钟,每钟悬一иね,各应律吕之应,即黄帝所命伶伦铸二钟和五音者也。"
宋仁宗明道初,诏定大乐,集贤校理李照言:"古者钟击为节检,而无合兴之义。 大射有二,皆乱击焉。 后周以十二相生击之。 景德中,李宗谔领太常,总考十二钟,而乐工相承,殿廷习用三调六曲。 三调者,黄锺、太蔟、蕤宾也。 六曲者,调别有《隆安》、《正安》二曲。 郊庙之县,则环而击之。 宗谔上言曰:‘金部之中,钟为难和,一声不及,则宫商失序,使十二工皆精习,则迟速有伦,随月用律,诸曲无不通矣。 ’真宗因诏黄锺、太蔟二宫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曲。 至是,诏冯元等询考击之法。 元等奏言:‘后周尝以相生之法击之,音韵克谐,国朝亦用随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庙。 谓宜使十二钟依辰列位,随均为节,便於合乐,仍得并施郊庙。 若轩县以下则不用此制,所以重备乐尊王制也。 ’"诏从焉。
庆历四年,大安乐成,诏侍臣观新乐於紫宸殿,凡十二:
黄锺高二尺二寸半,广一尺二寸。
鼓六,钲四、舞六、甬、衡并旋虫共高八寸四分,隧径二寸二分,深一寸二,篆带每面纵者四,横者四,枚景挟鼓与舞,四处各有九,每面共三十六,两栾一尺四寸,容九斗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吕以下十一钟并与黄钟同制,而两栾递减半分;至应锺容九斗三升五合,而其重加至应锺重一百四十八斤;并如新律本律。
议者以为《周礼》:"大钟十分其鼓,以其一为之厚。 小钟十分其钲,以其一为之厚。"
则是大钟宜厚,小钟宜薄。
今大钟重一百六斤,小钟重一百四十八斤,则小钟厚,非也。
五年二月,干宁军进古钟一,送详定所。
四月,知制诰王洙奏:"黄锺为宫最尊者,但声有尊卑耳,不必在其形体也。 言钟磬依律数为大小之制者,经典无正文,惟郑康成立意言之,亦自云假设之法。 孔颖达作疏,因而述之。 据历代史籍,亦无钟磬依数大小之说,其康成、颖达等即非身曾制作乐器。 至如言‘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之制者。 ’据此以黄锺为律。 臣曾依此法造黄锺特磬者,止得林锺律声。 若随律长短为钟大小之制,则黄锺长二尺二寸半,减至应锺,则形制大小比黄锺才四分之一。 又九月、十月以无射、应锺为宫,即黄锺、大吕反为商声,宫小而商大,是君弱臣强之象。 今参酌其钟、特磬制度,欲且各依律数,算定长短、大小、容受之数,仍以皇中黍尺为法,铸大吕、应锺钟磬各一,即见形制、声韵所归。"
奏可。
五月,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言:
"奉诏详定大乐,比臣至局,钟磬已成。 窃缘律有长短,磬有大小,黄锺九寸最长,其气阳,其象土,其正声为宫,为诸律之首,盖君德之象,不可并也。 今十二钟磬,一以黄锺为率,与古为异。 臣亦尝询逸、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则声不能谐’。 故臣窃有疑,请下详定大乐所,更稽古之义参定之。"
是月,知谏院李兑言:"曩者紫宸殿阅太常新乐,议者以钟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侍详定。 窃闻崇天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前史之义,王洙不从,议论喧啧。 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轻议?西汉去圣尚近,有制氏世典大乐,但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言其义。 况今又千余年,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难乎?且阮逸罪废之人,安能通圣明述作之事?务为异说,欲规恩赏。 朝廷制乐数年,当国财匮乏之时,烦费甚广。 器既成矣,又欲改为,虽命两府大官监议,然未能裁定其当。 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其声,但取和谐近雅者合用之。"
大观,议礼局言:"伶州鸠曰:‘大钧有无钟,鸣其细也;细钧有钟无,昭其大也。 ’然则钟,大器也;,小钟也。 以宫、商为钧,则谓之大钧,其声大,故用以鸣其细,而不用钟;以角、征、羽为钧,则谓之小钧,其声细,故用钟以昭其大,而不用。 然后细大不逾,声应相保,和平出焉。 是、钟两器,其用不同,故周人各立其官。 后世之钟,非特不分大小,又混为一器,复於乐架编钟、编磬之外,设钟十二以配之,则於义重复。 乞宫架乐去十二钟,止设一大钟为钟,一小钟为,一大磬为特磬,以为众磬所依。"
诏可。
剽《尔雅》:"钟中者曰剽。"
"音漂"。
栈《尔雅》:"钟小者曰栈。"
晋时,剡县民於田中得一钟,长三寸,口径四寸,铭曰栈"盏"。
唐时,岑阳耕者得古钟,高尺余,杨枚叩之曰:"此姑洗角也。"
既刂拭,有刻在两栾,果然。
陈氏《乐书》曰:"虞夏之时,小钟谓之钟,大钟谓之镛;周之时,大钟谓之钟,小钟谓之。 则之为用,其实编钟也;编钟之用,其实歌钟也。 一器而三名之,各有攸趋尔。"
又曰:"莫非钟也。 大者谓之镛,以民为大故也。 《书》言‘笙镛’《诗》言‘{卉鼓}鼓维镛,镛鼓有ル’是巳。 小者谓之栈,以象功之浅者也。 昔晋人得钟,长三寸,口径四寸,铭曰‘栈’是已。 若夫大而不镛,小而不栈,则又掠其大小之声,而归於中焉,其斯已为剽欤!《仪礼·大射》:‘阼阶之东,笙磬;其南,笙钟;其南,。 西阶之西,颂磬;其南,笙镛;其南。 皆南陈。 ’《国语》曰:‘细钧有钟无,昭其大也;大钧有无钟,甚大无,鸣其细也。 ’盖细钧,角、征也,必和之以大,故有钟无;大钧,宫、商也,必和之以细,故有无钟,则小钟大明矣。 《晋语》、《左传》:‘郑伯嘉纳鲁之宝,郑人赂晋侯歌钟二肆,及其。 ’韦昭、杜预皆以为小钟,然言‘歌钟,及其’,则钟大小可知。 钟师掌金奏,大钟也。 师掌金奏,小钟也。 许慎曰:‘,钅享于之属,所以应钟磬也。 ’於理或然。 郑康成谓如钟而大,孙炎、郭璞释大钟之镛,亦名为,不亦失小大之辨欤!以经考之,自虞至周,镛大而钟小。 自周公制礼,钟大而小,虽有改制之名,无变大小之实也。 秦汉以来,钟之制,小者或数寸,大者或容于石,皆不本律度,故梁去衡钟而设,隋疑无射之无合曲之义,乃袭后周以‘十二相生’击之,声韵始克谐矣。 圣朝之初,钟有三调六曲,更诏依均击之,与编钟相应,要知失细大之制,非成周制作之意也。 《传》曰‘黄锺之钟,容黍一斛。 一斛八斗为度。 ’《国语》曰:‘度律均钟,以定中声。 ’《白虎通》曰:‘者,时之声也,节度之所主也。 有节度则万物昌,无节度则万物亡。 ’"
编钟《小胥》:"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
注曰:"钟磬,编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 钟一堵磬一堵谓之肆。"
十六枚之数起於八音,倍而设之,故十六也。
《礼书》曰:"后世宗郑氏说,用四清声,以为夷则、南吕、无射、应锺四宫。 管短,则减黄锺、大吕、太簇、姑洗四管之半,以为清声而应之,则乐音谐。 今《大晟乐》宗前代制,亦用十六枚,以十二枚为正钟,四枚为清钟焉。"
《隋志》:"金之属二:曰编钟,小钟也。 各应律吕,大小以次,编而悬之。 上下皆八,合十六钟,县於一иね。"
宋仁宗明道初,改制大乐,命集贤校理李照等预议,翰林学士冯元等同共讨论。
时太常钟磬每十六枚为一ね,而四清声相承不击,照因上言:"十二律声已备,余四清声乃郑、卫之乐,请於编县止留十二中声,去四清声,钟则哀思邪僻之声无由而起也。"
元等之曰:
"前圣制乐,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筝,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钟磬,各自取义,宁有一之於律吕,专为十二之数也?且钟磬八音之首,《春秋》号乐,总言金奏;《诗·颂》称美,实依磬声。 此二器非可轻改。 今照欲损为十二,不得其法於古,臣等以为不可。 且圣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钟,又设黄锺至夹钟四清声以附正声之次,原其四清之意,盖为夷则至应锺四宫而设也。 夫五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 不相凌谓之正,迭相凌谓之慢,百王之不易也。 声重大者为尊,轻清者为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 故列声之尊卑者,事与物不与焉。 何则?事为君治,物为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 惟君、臣、民三者则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 故四清声之设,正谓臣民相避以为尊卑也。 今若止用十二钟旋相考击,至夷则以下四管为宫之时,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则凌犯之音作矣。 此甚不可者也。 其钟磬十六,皆本周、汉诸儒之说及唐家典法所载,欲损为十二,惟照独见,臣以为且如旧制便。"
帝令权用十二枚为一格,且诏曰:"俟有知音者,能考四钟,协调清浊,有司别议以闻。"
元,范镇为《乐论》上之。
其论钟曰:"夫钟之制,《周官·凫氏》言之甚详,而训解者其误有三:若云:“带所以介,其名也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间。 介于、鼓、钲、舞之间则然,非在能动甬、衡上。"
其误一也。
又云:"舞,上下促,以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
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则舞之方常居铣之四也。
舞方四,则鼓六亦其方也。
鼓六、钲六、舞四,既言鼓与舞修相应,则鼓与舞皆六,所云"钲六、舞四",其误二也。
又云:"鼓外二,钲外一。"
彼既以钲、鼓皆六,无厚、薄之差,故从而穿凿以迁就其说,其误三也。
今臣所铸编钟十二,皆从其律之长,故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以为钟之身。
钲者,正也,居钟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为之鼓,上去二以为之舞,则钲居四而鼓与舞皆六。
是故于、鼓、钲、舞、篆、景、栾、隧、甬、衡、旋虫,钟之文也,著於外者也;广、长、空、径、厚、薄、大、小,钟之数也,起於内者也。
若夫金锡之齐与铸金之状率按诸《经》,差之毫则声有高下,不可不审。
其钟亦以此法而四倍之。
今太常钟无大小,无厚薄,无金齐,一以黄锺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黄锺最薄而轻。
自大吕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小加大,其可乎?且清声者不见於《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
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
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
杨杰著注《元乐议》,以破镇说。
曰:"镇谓:‘清声不见於《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十六枚而在一扌谓之堵。 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 国朝旧有四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 ’按编钟、编磬十六,其来远矣,岂独见於《周礼·小胥》之注哉?汉成帝时,犍为郡於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陈礼乐《雅·颂》之声,以风化天下。 其事载於《礼乐志》,不为不详,岂因刘几然后用哉?且汉承秦,秦未尝制作礼乐,其称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遗法也。 其王朴乐内编钟、编磬,以其声律太高,歌者难逐,故四清声置而不用。 及神宗朝下二律,则四清声皆用而谐协矣。 《周礼》曰:“凫氏为钟,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
则清声岂不见於《经》哉?今镇箫、笛、埙、篪、巢笙、和笙献於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四清声在其矣。
自古无十二管之箫,岂《箫韶》九成之乐已有郑、卫之声乎?”礼部、太常亦言"镇乐法自系一家之学,难以参用。"
而乐如旧制。
陈氏《乐书》曰:"先王作乐,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 纪之以三,平之以六,归於十二,天之道也。 然则以十有二辰正钟磬乐县之位,岂他故哉?凡以齐量、数度,考中声,顺天道而已。 盖编钟十二,同在一ね为一堵,钟磬各一堵为肆。 《春秋传》:‘歌钟二肆。 ’则四堵也。 小胥之职:‘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 ’是钟磬皆在所编矣。 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钟。 於钟言编,则磬可知。 《明堂位》曰:‘叔之离磬’。 编则杂,离则特,谓之离磬,则特悬之磬,非编磬也。 言磬如此,则钟可知也。 荀卿言:‘县一钟’,《大戴礼》言:‘编县,一言特县。 ’钟磬如此,则编钟、编磬亦可知,岂非金石以动之,常相待以为用乎?由是观之,钟磬编县各不过十二,古之制也。 汉服虔以十二钟当十二辰,更加七律一县为十九钟。 隋之牛洪论后周钟磬之县,长孙绍援《国语》书传七律、七始之制,合正、倍为十四。 梁武帝又加浊倍,三七为二十一。 后魏公孙崇又参县之,合正倍为二十四。 至唐分大、小二调,兼用十六、二十四枚之法,皆本二变、四清言之也。 蔽於二变者,不过溺於《国语》书传;蔽於四清者,不过溺於《乐纬》。 皆非圣经之意也。 惟圣朝李照、范镇废四清、用十二律之议,何其智识之明而远过於诸子乎!李照虽知去四清,而不知去二变,犹不去四清也,将何以成和乐邪!真目论也"编钟,宫县用之。 先儒设於甲、丙、庚、壬之位,十二律各有正声,说取黄锺至夹锺四律为清声,此牛洪据郑康成及《乐纬》之说也"。 古者编钟、编磬,登歌用之,以节歌句,故堂上击黄钟特钟,而堂下编钟应之,击黄锺特磬而堂下编磬应之,上下唱和之道也。 青钟赤钟黄钟白钟黑钟昔黄帝作五声,正五钟:一曰青钟,大音;二曰赤钟,心声;三曰黄钟,洫光;四曰景钟,昧其明;五曰黑钟,隐其帝。 五声既调,然后作五行。 《淮南子》谓孟秋之日,西馆御女白色,衣白采,撞白钟是也。 宋徽宗崇宁三年,作《大晟乐》,铸景钟成。 景钟者,黄钟之所自出也。 垂则为钟,仰则为鼎。 鼎之大,终於九斛,中声所极。 制炼玉屑,入於铜齐,精纯之至,音韵清越。 其高九尺,拱以九龙,惟天子亲郊乃用之。 立於宫架之中,以为君围。 於是命翰林学士承旨张康国为之铭,其文曰:“天造我宋,於穆不已。 四方来和,十有二纪。 乐象厥成,维其时矣。 迪惟有夏,度自禹起。 我龙受之,天地一指。 於论景钟,中声所止。 有作於斯,无袭於彼。 九九以生,律吕根柢。 维此景钟,非非侈。 在宋之庭,屹然特峙。 天子万年,既多受祉。 维此景钟,上帝命尔。 其承伊何?以燕翼子。 永言宝之,宋乐之始。"
大中大夫刘编《修乐书》:"金部有七:曰景钟。 以为景钟乃乐之祖,而非常用之乐也。 黄帝五钟: 一曰景钟。 景,大也。 钟,西方之声,以象厥成。 惟功大者其钟大,世莫识其义久矣。 其声则黄之正,而律吕由是生焉。 平时弗考,风至则鸣。"
绍兴十三年,命给事中段拂等讨论景钟制度,按《大晟乐书》:"黄帝有五钟:一曰景钟。 景者,大也。 黄钟者,乐所自出,而景钟又黄钟之本,故为乐之祖,惟天子郊祀上帝则用之,自斋宫诣坛则击之,以召至阳之气。 既至,声阕,众乐乃作。 祀事既毕,升辇又击之。 盖天者,群物之祖,今以乐之祖感之,则天之百神可得而礼。 音韵清越,拱以九龙,立於宫架之中,以为君围;环以四清声钟、磬、钟、特磬,以为臣围;编钟、编磬以为民围。 内设宝钟球玉,外为龙ね风琴。 景钟之高九尺,其数九九,实高八尺一寸。 垂则为钟,仰则为鼎。 鼎之大,中於九斛,退藏宝八斛有一焉。"
内出皇大乐中黍尺,参以太常旧藏黄锺律编钟,高九寸,正相吻合,遂遵用黍尺制造。
钟成,左仆射秦桧为之铭。
其文曰:"皇宋绍兴十六年,中兴天子以好生大德,既定寰宇,乃作乐以畅天地之化,以和神人。 维兹景钟,首出众乐,天子专用诸祀、谨拜手稽首而献铭:‘德纯懿兮舜、文继。 跻寿域兮孰内外?荐上帝兮伟兹器。 声气应兮同久视。 贻子孙兮弥万世。 ’"陈氏《乐书》曰:"《尚书大传》:‘天子左五钟,右五钟。 出撞黄锺,右五钟皆应,然后少师奏登车,告出也;入撞蕤宾,右五钟皆应,然后少师奏登堂就席,告入也。 ’由是观之,黄锺所以奏《肆夏》也;蕤宾所以奏《采齐》也。 出撞阳钟而阴应之,是动而节之以止;入撞阴钟而阳应之,是止而济之以动,《易·序卦》‘物不可以终动,不可以终止’之意也。 《乐师》言‘行以《肆夏》’,先於‘趋以《采齐》’,岂主出言之邪?《礼记》‘趋以《采齐》’先於‘行以《肆夏》’岂主入言之邪?《大戴礼》言‘步中《采齐》趋中《肆夏》’误矣。 后世奏《永至》之乐,为行步之节,岂效古《采齐》、《肆夏》之制欤!"
金钅享钅享于《周礼·小师》:"以金钅享和鼓。"
其形象钟,顶大,腹扌,口,以伏兽为鼻,内县子铃、铜舌,凡作乐振而鸣之,与鼓相和。
《国语》曰:"战以钅享于,儆其民也。"
又黄池之会,吴王亲鸣钟鼓、钅享于,振铎。
则钅享之和鼓,以节声乐,和军旅,其来尚矣。
后世之制,或为两马之形,或为蛟龙之状,引舞用焉,非周制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礼》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 ’四金者,钅享、镯、铙、铎也。 ‘以金钅享和鼓’。 郑氏注云:‘钅享,钅享于也,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乐作则鸣之,与鼓相和。 ’贾公彦疏云:‘钅享于之名,出於汉之《大予乐》官。 ’南齐始兴王鉴为益州剌史,广汉什邡民段祚以钅享于献鉴,古礼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围二尺四寸,圆如筒,铜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铜马,以绳县马,令去地尺余,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芒茎当心跪注钅享于。 以手振芒,则其声如雷,清响良久乃绝,古所以节乐也。 周斛斯征精《三礼》,为太常卿。 自魏孝武西迁,雅乐废阙,乐有钅享于者,近代绝无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识。 征曰:‘此钅享于也。 ’众弗之信,遂依干宝《周礼注》,以芒筒将之,其声极汪,乃取以合乐焉。 《宣和博古图说》云: ‘其制中虚,椎首而杀其下。 ’王黼亦引段祚所献为证云。 今乐府金钅享就击於地。 灌水之制,不复考矣。 是时,有虎龙钅享一,山纹钅享一,圜花钅享一,絷马钅享一,龟鱼钅享一,鱼钅享二,凤钅享一,虎钅享七。 其最大者重五十一斤,小者七斤。 淳熙十四年,澧州慈利县周赧王墓傍五里山摧,盖古墓也。 其中藏器物甚多。 予甥余宰是邑,得一钅享,高一尺三寸,上径长九寸五分,阔八寸;下口长径五寸八分,阔五寸。 虎纽高一寸二分,阔寸一分,并尾长五寸五分,重十三斤。 绍熙三年,予仲子签书峡州判官,於长阳县又得其一,甚大,高二尺。 上径长一尺六分,阔一尺四寸二分;下口长径九寸五分,阔八寸。 虎纽高二寸五分,足阔三寸四分,并尾长一尺,重三十五斤。 皆虎钅享也。 予家蓄古彝器百种,此遂为之冠。 小钅享无缺损,扣之,其声清越以长,大者破处五寸许,声不能浑全,然亦可考击也。 后复得一枚,与大者无小异。 自峡来,诸{弱}笼中,取者不谨,断其纽。 匠以药钅旱而栅之,遂两两相对。 若《三礼》图、《景大乐图》所画,形制皆非。 东坡《志林》记始兴王鉴一节云:‘记者能道其尺寸之详如此,而拙於遣词,使古器形制不可复得其彷彳弗,甚可恨也。 ’正谓此云。"
金镯金钲丁宁《周礼》:"古人以金镯节鼓。"
《司马职》:"公司马执镯,军行鸣镯。"
《诗》曰:"钲人伐鼓。"
《国语》曰:"鼓丁宁。"
《春秋传》曰:‘射汰,而著於丁宁。
’《说文》曰:‘镯,钲也。
’韦昭曰:
‘丁宁,钲也。
’郑康成曰:‘镯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
’盖自其声浊言之谓之镯,自其儆人言之谓之丁宁,自其正人言之谓之钲,其实一也。
后世合宫县用之而有流苏之饰,非周制也。
先儒谓非雅乐之器,是不稽四金以节声乐之过也"近代有大铜迭县而击之,亦此类"。
大金铙小金铙小钲《周礼》:"鼓人以金铙止鼓。"
《大司马》:"卒执长铙,"以其声讠尧讠尧然,故以铙名之。
《说文》曰:"铙,小钲也。"
象钟形,旁有二十四铣,饰以流苏,柄中上下通。
汉鼓吹曲有铙歌,所以退武舞也。
岂亦周之遗制欤!盖其小者似铃,有柄无舌,执而鸣之以止鼓。
大者象钟,形薄,旁有二十四铣,宫县用之,饰以流苏,盖应律声而和乐也。
金铎《周礼》:"鼓人以金铎通鼓。 两司马执铎,三鼓,扌鹿铎振铎。"
《乐记》曰:"夹振之而驷伐,盛威於中国也。"
《司马法》曰:"铎声不过琅。"
《释名》曰:"铎,度也,号令之限度也。 则铎大铃也,舞者振之警众以为节。"
是金铎以金为舌,所以振武事也。
舞武事者执之。
晋荀氏曰:"赵人牛铎以谐乐。"
亦得古人之遗也"掩上振之为扌鹿。 扌鹿者,止行息气也"。
陈氏《乐书·四金通论》曰:"圣人作《易》,参天两地而倚数。 因三而三之,其数六;因两而两之,其数四。 鼓,阳也,而六之,参天之数也;金,阴也,而四之,两地之数也。 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 必掌以鼓人者,鼓为乐之君故也。 盖六鼓之有四金,犹六律之有六吕,未有能偏废者也。 故钅享之声淳,镯之声浊,铙之声高,铎之声明。 淳则阴与阳和,故可以和鼓,倡而和之故也;镯则承阳而节之,故可以节鼓,行而节之故也;高则阴胜於阳,而可以止鼓,退而止之故也;明则阴与阳通,而可以通鼓,作而通之故也。 在易之艮,位之终止也。 位之终止则穷,故以渐进继焉,既济,治之终止也。 治之终止则乱,故以未济终焉。 亦六鼓终於通鼓之意也。 《大司马》言镯,铙则鸣之而已,铎则或振或扌鹿,其用则先镯而后铙,与此不同者,此言理之序,《大司马》言用之序故也。 然《大司马》不言钅享者,以大司马方习战陈之事,非倡和之时故也。 《释名》:‘金鼓,校号也,将帅号令之所在也。 ’《左传》曰:‘凡师有钟鼓曰伐。 ’《吕氏春秋》曰:‘金鼓所以一耳也,法令所以一心也。 ’《孙子》曰:‘夫金鼓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一众之法也。 由是观之,金鼓之用於军旅,则将军之气,一军之形候也。 况用之以节声乐者乎?后世以角代金,非古制也。"
木铎《书》曰:"遒人以木铎徇於路。"
《记》曰:"振木铎於朝,天子之政也。"
《小宰》:"正岁,率治官之属而观治象。"
《小司徒》:"正岁,率其属而观教象,之法皆徇以木铎。"
《小司寇》:"正岁,帅其属而观形象,令以木铎。"
《宫正》、《司ピ》:"以之修火禁於国中。"
《乡师》:"凡四时之召,以之徇於市朝。"
《士师》:"掌国五禁之法,以之徇於朝。"
是木铎以木为舌,所以振文事也。
故舞文事者执之振文事。
一也在帝王天子则行而为政,在元圣素王则言而为教。
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岂非言而教之之事欤!
金铎形如铎,有柄,金舌。
木铎形如金铎,稍矮如瓯,有柄,木舌。
○金之属胡部
陈氏《乐书》曰:"《周官》,师掌教《乐》。 旄人掌教舞夷乐。 娄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凡祭祀、飨燕用焉。 然则胡部之乐,虽先王所不废,其用之未尝不降之於中国雅部之后也。 故师、旄人、娄氏所以居大司乐之末欤!后世以篥为头管,进之雅部之前,失先王所以立乐之方也。 臣尝观汉明帝时北单于来请音乐,诏报曰:‘前单于言:先帝时赐呼韩邪竽、瑟、箜篌皆败,愿复裁赐。 念单于国尚未安,方属武节以攻战为务,竿瑟之用,不如良弓利剑,故不以赍,朕不爱小物於单于也。 ’然则匈奴亦通用中国乐矣用,华音变胡俗可也。 以胡音乱华,如之何而可?"
方响铁响梁有铜磬,盖今方响之类也。
方响,以铁为之,修八寸,广二寸,圆上方下。
架如磬而不设业,倚於架上以代钟磬。
人所用者才三四寸。
《大周正乐》载西凉清乐,方响一架,十六枚,具黄锺、大吕二均声。
唐武宗朝,朱崖李太尉有乐史廉郊,尝携琵琶於池上,弹蕤宾调。
忽闻芰荷有物跃出其岸,视之,乃方响蕤宾铁也。
岂指拨精妙,能致律吕之然邪?和凝有响铁之歌,盖本诸此。
编钟唐西凉部非特有方响,亦有编钟焉。
岂中国之制流入於夷狄邪?齐武帝始通使於魏,僧虔谓其兄子俭曰:"古语谓‘中国失礼,问之四夷’。"
计乐亦如之,非虚言也。
正铜钹铜钹亦谓之铜盘,本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圆数寸,中隆起如浮沤,出西戎南蛮扶南、高昌、疏勒之国。
大者圆数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
唐之燕乐清曲有铜钹相和之乐。
今浮屠氏清曲用之,盖出於夷音也"唐胡部合诸乐击小铜钹子。 合曲,西凉部、天立部、龟兹部、安国部、康国亦用之"。
然有正与和,其大小清浊之辨欤。
铜钹铜钹,谓之铜盘,本西戎、南蛮之器也。
昔晋人有铜澡盘无故自鸣,张茂先谓人曰:"此器与洛阳宫钟声相谐,宫中撞钟,故鸣也。"
后验之,果尔。
大抵音比则和,声同则应,非有物使之然也。
铜铙浮屠氏所用浮沤,器小而声清,世俗谓之铙,其名虽与四金之铙同,其实固异矣。
铜钲钲如大铜迭"似铜盘",县於ね而击之,南蛮之器也。
铜角高昌之乐器也。
形如牛角,长二尺,西戎有吹金者,铜角是也。
陶亻品表有"奉献金口角"之说,谓之吹金,岂以金其口而名之邪?或云本出吴、越,非也。
龙头角《晋书·安帝记》曰桓元制龙角,或曰所谓亢龙角也。
大抵角头象龙,其详不可得而知。
史苓《武昌记》曰:"武昌有龙山,欲雨,上有声如吹角。"
然则龙头角岂推本而为之乎?《传》曰:"角十二具於鼓左右,后列各六具,以代金。"
然则四金之志不同,其来旧矣。
大铜鼓铜鼓,铸铜为之,作异兽以为饰,惟以高大为贵,面阔丈余,出於南蛮、天竺之国也。
昔马援南征交趾,得骆越铜鼓,铸为马式,此其迹也。
今秘阁所藏颇多,特其大小异制耳。
中铜鼓铜鼓之小者,或大首纤腹,或容体广面,虽以铜为体,要须待革成声也。
小铜鼓唐《乐图》所传天竺部用之,盖以革冒其一面,形如腰鼓,面广二尺,面与身连,遍有虫鱼草木之状,击之响亮,不下鸣鼍。
唐贞元中,骠国进乐,亦有是鼓。
咸通末,龚州刺史张直方因葺城池,掘得一铜鼓,舍於延庆寺,以代木鱼。
僖宗朝,林蔼守高州,乡墅牧童闻出蛤鸣,欲进捕之,一蛤跃入穴中,掘而取之,得一铜鼓,其上隐起,多铸蛙黾之状,岂鸣蛤乃铜鼓之精邪?
铁拍板九部夷乐有拍板以节乐句,盖本无谱也。
唐明皇遣黄幡绰造谱,乃於纸上画两耳进之。
上问,对曰:"但有耳道,则无失节奏矣。"
韩文公目为乐句。
《后周正乐》所传连九枚,今教坊所用六枚,盖古今异制也。
铜锣后魏宣武以后,始好胡音,洎於迁都,屈茨、琵琶、五弦、箜篌、胡{直}、胡鼓、铜钹、打沙锣,其声大抵初颇纾缓,而转躁急,盖其音源出西域,而被之土木,故感其声者莫不奢淫躁竞,举止佻轻,或踊或跃,乍动乍息,乔脚弹指,撼头弄目,情发於中而不能自止,此诚胡声之败华俗也。
○金之属俗部
陈氏《乐书》曰:"俗部之乐,犹九流杂家者流,非朝廷所用之乐,存之不为益,去之不为损,民用之虽无害於事,然方响十六,同为一架,杂用四清之声,足以使民之心淫矣。 郑卫之音,欲民之移风易俗难矣。 如欲用之,去四清以叶律可也。"
大编钟"二十四枚"
中编钟"十六枚"小编钟"十四枚"
古者编钟大小异制,有倍十二律而为二十四者,大架所用也;有合十二律、四清而为十六者,中架所用也;有倍七音而为十四者,小架所用也。
昔宋氵允登光宅寺塔,见铎一无风自摇,洋洋有闻,摘而取之,果姑洗编钟。
又尝道逢度支运乘,其一铃,亦编钟也。
及配元音,皆合其度。
岂亦识微在金奏乎。
大本小钟,沈约误以为大,不考经传之过也。
冯元《乐论》谓此钟官帑中所获者,其柄内空,扣之不得其声,岂沦翳土莽,泉渍壤蚀,失其真响邪?至其小者,差与太常编钟大小相类云"许慎云:",钅享于之属,所以应磬。 堵以二,金乐,则鼓以应之。" "。
博山钟戴延之《西征记》:"钟大者三十二,博山头形,襄纽作狮子头。 钟身镂龙虎文,长二丈,厚八寸。 大面,广一丈二尺,小面七尺。 或作蛟龙,或作鸟兽,周绕其外。 陆《酆中记》其说亦然。 飞廉钟赵将军张珍领邑民徙洛阳六钟,猛ね、九龙、翁仲、铜驼、飞廉钟一,没盟津中"戴延之《西征记》曰:"陕县城西北、二面带河,河中对城西北角,水涌起铜钟翁仲。 头常出水上,涨减常与水齐。 晋军当至,不复出,惟见水中嗟嗟有声闻数里。 翁仲本在城内大司马门外,为贼所徙,当西入关,至此面没。” "。
郭缘生《述征记》曰:"洛阳太极殿前大钟六枚。"
父老云:曾欲有移此钟者聚百数长纟互挽之,钟声振地,自是莫敢复犯,然则太极殿六钟,岂邑民所徙者邪?"戴延之《西征记》曰:"洛阳太极殿前左右各三铜钟相对,大者三十二围,小者二十五围。" 《广古今五行记》曰:"陕州黄河有铜钟,水大水小,常自浮出,每晦、朔、阴、雨之日辄鸣,声响悲亮,行客闻之,莫不怆然。" "
仪钟后魏宫架之制:四厢有仪钟十四ね,废而不用。
元孚奏去之,至隋牛弘建言,古者钟据《仪礼》叩击为节,无合曲之义。
《大射》二,皆乱击焉。
乃依后周十二相生击之,声韵自此谐矣"前北宫县四厢十六架。 编黄锺之磬十四。 器虽黄锺,而声实夷则,抑又姑洗县於东北,蕤宾列於西南,器象差位,则调律亦不和矣"。
衡钟江左黄锺之宫,其东衡钟。
其制,盖有大於,岂《凫氏》钟衡之遗欤!至梁,去衡设。
古文钟虞喜《志林》曰:"吴时於江中得铜一百余字,募求读者,竟无人晓。"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义熙十一年,霍山崩毁,出铜钟六枚,上有古文蝌蚪书,人莫能识。"
《广古今五行记》曰:"会稽人陈青於井中得小钟,长七寸二分,上有古文十八字,其四字可识,云“会稽岳命"。
郭云:"愍、怀丧覆,元帝中兴之应。"
自宣帝至恭帝数十八,其为古文则一,其所以可识不可识者,岂历年滋久,漫灭不可复知邪!然先儒著其事应,窃意其未必然也。
千石钟汉高帝庙,巨钟十枚,其容受千石,撞之声闻百里。
《说苑》曰:
"秦始皇建千石之钟,立万石之ね。"
九乳钟《传》曰:"君子铄金为钟,四时九乳,是以撞钟以知君,钟调是,君道得。"
宋均以为九乳象九州,岂古人制作,皆有所法象邪!
平陵钟杜陵钟汉高帝平陵、宣帝杜陵,其钟皆在长安。
夏侯征西,欲徙诸洛阳,重不能致,县在清明门里道南,其西者,平陵钟也;东者,杜陵钟也。
古之人用钟,非特在陵,虽庙亦用之。
《古今乐录》曰:"高庙中四钟,皆秦时庙钟也,重十二万斤,明帝徙二钟在南宫。"
然秦钟非制,毁之可也。
徙之南宫,亦未免启后世人主之侈心欤!
华钟张衡曰:"发鲸鱼,铿华钟。"
薛综以为凡钟欲令大鸣,故作蒲牢於上,所以击之者,鲸鱼有象刻文,故曰华钟也。
鸣钟丰山有钟,霜降则鸣;黄河有钟,阴雨则鸣,气感之也"《山海经·五行记》";汉、魏殿钟,山摧则鸣,类召之也"《东方朔传》:"武帝未央宫殿前钟,无故自鸣,三日三夜不止。 帝以问朔,朔对曰:‘铜者土之子,以阴阳气类言之,子母相感,恐山有摧者。 ’居三日,南郡太守以山崩为言。" 异时,魏殿前钟忽大鸣,张华曰:"蜀铜山崩。" 久之果然"。
哑钟唐太宗召张文收於太常,令与祖孝孙参定雅乐。
有古钟十二,近代惟有其七,余五者俗号哑钟,莫能通者。
文收吹律调之,声皆响彻。
由此观之,近代惟用其七者,岂有他哉?蔽於不用十二律而溺於二变故也。
然则二变不可用於钟律明矣。
方响其编县之次,与雅乐钟磬异。
下格以左为首:其一黄锺,二太簇,三姑洗,四中吕,五蕤宾,六林锺,七南吕,八无射;上格以右为首:其一应锺,二黄锺之清,三太簇之清,四姑洗之清,五中吕之清,六大吕,七夷则,八夹锺。
此其大凡也。
后世或以铁为之,教坊燕乐用焉,非古制也,非可施之公庭,用之民可也。
单铎"长柄一头"
双铎"两头"
铎制有二,有以木为单头者,今太常用之,所以引文武之舞也。
风铎后周世宗朝,长孙绍远初为太常,广造乐器,无不克谐,惟黄锺不调,居尝患之,后因闻浮屠第三层上鸣铎声,雅合宫调,取而配奏之,果谐韵矣。
车铎贾铎晋荀勖尝道於赵,闻贾人牛铎之声而识之。
及掌乐,音韵未调,乃曰:"得赵之牛铎则谐矣。"
遂下郡国取之。
晋乐自是克谐,真知音者也。
唐承周、隋之乱,乐县独无征音,李嗣真一旦闻砧声有应之者,后以丧车镯入振之,於东南隅果掘得一石,裁为四器,补乐县之阙云"宋说为太乐令,知音,近代无比。 太常久无征调,说考钟律得之。 《国史补》所载云"。
铜铎晋愍帝建兴中,晋陵陈宠於田野得铜铎五枚,皆为龙虎形。
《通礼义纂》曰:"铎,大铃,振之以通鼓。"
又《周官》:"以金铎通鼓"形如小钟,有舌"。"
将于《周官》有钅享于之制,盖乐作则鸣之,与鼓相和,五代后周已亡其制。
将于,盖当时宫县内无算乐中用之,岂钅享于之变体欤!"形如瓦缶,以ね县之,上有兽形如盖。 "
铁笛铁笛之制,未知所起,今民往往有之。
铜管秦咸阳宫有铜人十二座,高三五尺,列在一筵上,琴、筑、竽、笙各有所执,组绶华彩,俨若生人。
筵下有铜管,上口高数尺,一管内空,有绳大如指,使一人吹空管,一人纽绳,则琴、瑟、竽、筑皆作,与真乐无辨。
《西京杂记》言之。
铜琵琶昔元行冲为太常卿时,有人於古冢中得铜物似琵琶,而身正圆,莫有识者。
元祖之曰:"此阮咸所造乐具。"
乃命工匠易铜以木,其为声虽清而雅,然亦失其故音矣。
鼓吹钲《说文》曰:"铮,金声也。"
《释名》曰:"金,禁也,为进退之禁也。"
《东观汉记》:"段,有功而还,介士鼓吹铮铎,金鼓雷震动地。"
然则鼓吹钲,其来尚矣。
今太常鼓吹部用之,然钲、铮,一也,特其名异耳。
缪袭作《魏鼓吹曲》十六篇,韦昭作《鼓吹曲》十六篇,傅元作《晋鼓吹曲》二十二篇,沈约作《梁鼓吹曲》十二篇,然则鼓吹钲未尝不协鼓吹曲矣。
以蛟龙为ね,下有趺,中县钲,钲形圆如铜锣"《周礼》鼓人所掌金钲,形如钟,与此异"。
警严钲《采芑》:"钲人伐鼓。"
然则警严钲其来尚矣。
今太常鼓吹部警严用之"形圆,如鼓吹钲"。
刁斗钅仓钅仓《汉书旧仪》:"中宫卫宫城门,击刁斗。"
又《名臣奏》曰:"汉兴以来,宫殿省阖五六重,周卫刁斗。"
《纂文》曰:"刁斗,特持铃也。"
然则刁斗者,守卫师行之器也,以铜作,其形如钅兆而无缘,其中所容一斗耳,昼炊夜击,李广军用焉。
俗谓之钅仓钅仓。
唐宫县内无算乐,非古之制也。
铜角《南史》綦母氏贵亻幸,尝以鼓角横吹自随。
张兴世尝为天子鼓角。
又梁《鼓角横吹曲》六十有六。
铜磬铜钵铜磬,梁朝乐器也。
后世因之,方响之制出焉。
今释氏所用铜钵亦谓之磬,盖妄名之耳。
齐、梁文士击铜钵赋诗,亦梵磬之类,胡人之音也。
铜ね秦始皇敛天下铜铁作铜ね於咸阳。
汉高帝庙有铜ね二,魏明帝徙之洛阳,尚在。
《三辅皇图》曰:"始皇造ね三丈,钟小者千石"ね形如衣架"。"
铁磬南齐之器。
初,宫城初敌楼用鼓磬夜,以应更唱。
太祖以鼓多惊寝,遂易以铁磬,其更鼓之变欤。
铁簧民有铁叶簧,削锐其首,塞以蜡密,横之於口,呼吸成音,岂簧之变体欤?金管昔华歆、管宁友善,曾共锄园,得金管一。
宁以锄挥之,与瓦砾无异。
铜律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於士君子之行,故凡律、度、量、衡用铜者,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要之不若用竹一本於自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