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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陵
宋宣祖安陵旧在京城东南隅。
太祖干德元年,改卜陵寝,得地於河南府巩县南訾乡郑封村。
二年,以宰相范质为改卜安陵使,翰林学士窦仪等为仪仗使,吏部尚书张昭为卤簿使,皇弟开封尹为桥道顿递使。
未几,质免相,以开封尹代充改卜使兼总辖五使事,修奉新陵。
皇堂下深五十尺,高三十九尺,陵台三层正方,下层每面长九十尺。
南神门至乳台,乳台至鹊台,皆九十五步。
乳台高二十五尺,鹊台增四尺。
神墙高九尺五寸,周回四百六十步,各置神门、角阙。
有司言:
"改卜陵寝,宣祖合有哀册及文班官各撰挽歌二首。 吉仗用大驾卤簿。 凶仗用大升舆、龙盾、鹅茸纛、魂车、香舆、铭旌、哀谥册宝车、方相、买道车、白弩、素信幡、钱山舆、黄白纸帐、暖帐、夏帐、千味台盘、衣舆、拂纛、明器舆、漆梓宫、夷衾、仪椁、素た、包牲、仓瓶、五舆、瓷С、瓦С辟、恶事。"
诏曰:"特与少府同制凶器。"
又言:"进元宫有铁帐覆梓宫,藉以棕榈褥,铁盆、铁山以燃漆灯。 宣祖衮冕,昭宪花钗、晕衣,赠玉。 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及留陵刻漏等,并望修制。"
从之。
有司言:"按《仪礼》‘改葬缌’注云:‘服缌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妻为夫也,服缌者,亲尸柩,不可无服,缌三月而除之。 ’后魏孝明帝改葬文昭皇太后,崔光上言,请至尊、皇太子、群臣并服缌麻。 既葬而除。 汉戴德云:‘改葬无祖奠’,盖祖奠设於柩车之前以谓为行始,谓之祖尔。 至改葬,在墓已久,告迁而已。 今请皇帝服缌麻,皇亲及文武臣护送灵驾者,皆服缌麻。 既葬而除。 不设祖奠,陵所行一虞之祭。 宣祖谥册、谥宝在庙室中,合迁置陵内。 其元宫内赠玉、镇圭、剑佩、旒冕、玉宝,并以珉玉、药玉制,绶以青锦。"
诏诸亲、群臣,先为孝明皇后制服,当服以会葬。
安陵中玉圭、剑佩、玉宝等皆用于阗玉。
孝明、孝惠陵内圭珉玉、药玉,余从其奏。
三月丙戌,改命枢密直学士薛居正为卤簿使,启故安陵,奉安宣祖、昭宪皇后孝惠皇后梓宫於幄殿。
癸卯,灵驾发引,所过州、府、县、镇,长吏、令、佐,素服出城奉迎并辞,皆哭。
四月乙卯,掩元宫。
自发引至是,皆废朝,禁京城音乐。
干德四年九月,命内人诣巩县安陵荐寒衣,遂为定式"自是寒食亦往"。
其后定制,每岁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拜祖宗及后陵。
先斋三日,牲用少牢,一献"国初安陵以太牢奉肉"。
服本品祭服"唐礼,具本品卤簿,乘辂,后寝"。
奉御书祝版,逐陵复上起居表。
其仪:祭日质明,礼生引奉礼先升,奉币。
次卿诣褥位,解剑脱履,升,奉币,跪。
奠讫,再拜,降,复位。
次诣,洗讫,升,诣神座前,执爵奠酒,亻免伏,兴。
俟太祝读文讫,再拜,降阶,佩剑纳履,复位。
礼生赞"拜",在位皆再拜。
诣焚版币位,东向,俟焚火半,退。
次诣诸陵,奉行皆如仪。
后以卿阙,分遣宗正寺、太常礼官常参行故事。
十二月,皇后王氏崩,有司言:"孝明、孝惠皇后谥册,按礼,皇后谥成於庙,将来定谥讫,读於太庙,然后上谥。"
礼仪使扈蒙奏:"谥曰,《白虎通》: ‘后夫人於何所谥?以为於庙,臣子共定谥,白之於君,然后加之,妇人天夫,故但敬之而已。 ’"又唐元和中,顺宗皇后王氏崩,缘是宪宗之母,礼官遂引贱不诔贵,幼不诔长之文。
又云古者皇后之谥,则读之於庙,言受成於祖宗也。
今详后夫人者,有太后,有皇后。
若其尊卑不同,不异其制,则夫典礼之训,有失厥中。
欲请凡母后之谥,则定於庙而读之,受成於祖宗,乃幼不诔长之意也。
皇后之谥,取天夫之义,自君之命也,可今请孝明皇后谥号,俟百官议定,制下后,行册之前命官告太庙,告讫,上於灵座。”
从之。
开宝九年,帝幸西京,至巩县,亲谒安陵,奠献,号恸久之,左右皆泣下。
《会要》:"汉仪:‘乘舆谒陵太官上食,太常荐乐舞,如吉祭。 ’国朝谒陵,皆辍乐,举哭,素服行事,故列於凶礼。"
是年十月太祖崩,卜葬,以翰林学士杜彦圭为山陵按行使,齐王廷美为山陵使兼桥道顿递使,又有礼仪卤簿仪仗使,皆以侍官为之。
次年三月,奉册、宝告於南郊,读於灵座前。
四月,启攒宫,上与群臣皆服如初丧。
群臣朝晡临殿中,退易常服出宫城,发引,上亲启奠、祖奠,出,诣明德门外,行遣奠之礼,读哀册。
又诣大升舆前,哭尽哀,再拜,奉辞,释还宫,灵驾发至都城外,百官奉辞讫,凶仗如安陵,进增せ京车,及神帛肩舆,卤簿三千五百三十九人。
乙卯葬永昌陵,在河南巩县"附宣祖永安陵"。
巳未,神主将至,群臣出都城奉迎,安於大明殿。
自启攒前三日至奉安神主,皆废朝。
五月己卯,庙,亦废朝。
仍禁京城音乐"十月崩,次年四月葬"。
至道三年三月,太宗崩,以雍王元份为山陵,使余四使及按行使、副如前制。
有司言:"大驾卤簿万八千九百三十六人,全用其数。 虑山涂近隘,车骑填委,望加裁定。"
诏:"用其半。"
皇堂深百尺,方广八十尺,陵台方二百五十尺。
置守陵户五百人。
作殿以设圣容。
朝暮上食,四时祭享。
十月丁西,灵驾发引,以太宗好、玩弓剑、笔砚、琴棋之属,列於仗内。
僧道威仪奉引。
绘圣容,二冠服,一常服。
设辇殿置仗中。
有司言:"发引毕,皇帝当改御吉服。"
上不忍,止以服还宫。
乙酉,葬永熙陵。
甲寅,神主至,奉安於含光殿。
上服靴袍,步出殿门,迎拜,鸣咽流涕,前导神主至殿。
阶下群臣就列。
安神毕,拜奠而退。
十一月,庙。
上服靴袍前导神主,由西上ト门出干元门外,奉辞,余如永昌陵之仪"三月崩,十月葬"。
元德皇后李氏"真宗生母"以至道三年十月追尊,先殡於普安禅院。
咸平元年议改卜园陵。
二年命使按行园陵地,议立陵名。
礼官言:"周显德末,都省集议,故事:帝后同陵谓之合葬,同茔谓之附葬。 汉吕氏陵在长陵西百余步,以同茔兆而无名号。 又唐穆宗二后,王氏生恭宗,萧氏生文宗,并附葬完陵之侧。 今园陵鹊台在永熙陵封地之内,恐不须别建陵号。"
从之。
景德元年,皇太后李氏崩。
四月,司天监言:"奉诏集众官以诸家葬书选定园陵年月。 今岁甲辰,年分未到,宜用闰九月二十三日权攒於壬地。 其修陵至丙年始吉。"
诏礼官详定。
上奏曰:"伏以宗庙之仪,享祀为大。 若三年不祭,则阙孰甚焉。 再三询问,日官复有论列,安敢以礼官博士之议,拒冯相保章之说?况事系园陵,理务便宜。 今参详丧葬之议,古有变礼,合自乎姬旦,始墨由乎晋襄,书之简编,亦无讥议。 《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 既不欲穿圹动土,则莫若就司天所择之地依葬讫,王后之殡居,棺以龙盾赞木题凑蒙椁上,四注如屋以覆盖尽涂之,如今埋重。 如不欲入土,则至时焚之。 如此,则是用攒礼而存葬名。 所冀粗合经典,便可行虞祭升神主,祭享宗庙。"
宰相请依礼官之议。
诏:"可。"
景德三年八月,诏:"以来春朝拜诸陵。 凡百费用以官物充,增修馆驿以备行宫,从臣百司储拟供御,并从省约,诸司需索非有敕命,州县不得供给,道路不得广役夫丁修治,邻近州府长吏不得擅离本任赴行在,诸道不得以进奉为名科配。 起居表章附厩置以闻。"
宰臣王旦言:"行宫损坏,要须修葺。"
上曰:"此亦劳民所至,但饬州县廨舍处之。 百司非有司事应,不令扈从。"
九月一日,太常礼院言:"朝陵准故事,合排小驾卤簿。 唐贞观中,太宗朝献陵,宿设黄麾仗,周卫陵寝。 今请逐陵寝并周设黄麾仗。 又古之记事,必书方册。 方,即今祝版也。 方则燔之,册则藏於其室。 唐制,前一日,陵令以玉册进御亲书,近臣奉出,陵令受之。 今请酌中造竹册四副,祝毕焚之。 又旧设百官位於陵所,从祝官及皇亲、并客使分於神道左右。 贞观中,并陪列於司马门内。 今望准旧仪施行。 又旧仪,诣寝宫到大次之时,设百官位,奏请行礼。 今望令预先入赴寝殿立班。 又贞观中,皇帝至小次,素服乘马。 检会今年正月内,车驾朝拜明德攒宫,止特服素白之衣。 当时皇帝在大祥之内,今既服除拜陵,望止服淡黄袍。 又按贞观、永徽故事,朝陵皆先亲后尊,拜辞讫,出还大次,便进发,今望准故事先朝永熙陵。 又《仪注》,每至陵,奏请行事及辞,皇帝皆两次再拜,陪位官每陵亦各两次再拜,今请皇帝诣安陵参辞,四度再拜,永昌、永熙陵各两度设拜。 旧仪,逐寝殿上食,备太牢之馔,珍羞庶品。 近礼以羊豕代太牢。 今请备少牢之祭,设奠、读册毕,复诣寝宫上珍羞庶品,别行致奠之礼。 又《旧仪》,前发二日,太尉告太庙。 今请依礼遍告六室。"
诏特服素白依,行事次序如告太庙,余悉依所请。
十一月诏:"三陵陪葬皇子、皇孙、公主之未出ト者,及诸王夫人之蚤亡者,将来朝拜日,并令有司随尊卑各设位於诸陵下宫之东序,以致祭焉。"
凡陪葬子孙安陵一百二十一坟,量设三十位,男子、女子共祝版二。
永昌陵十五坟,量设十位,祝版一。
永熙陵八坟,量设五位,祝版一。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车驾进发,幸巩县朝陵。
二十六日,次巩县。
帝以诸陵密迩,罢鸣鞭及太常奏严、金吾传呼。
二十八日,帝乘马发行宫,至中路,顿进蔬膳。
是夕,斋於永安镇之行宫。
二十九日,夜漏未尽三鼓,帝乘马,舆辇伞扇,至安陵外,易素服,步入司马门,行奠献之礼。
次诣永昌陵、永熙陵,又诣下宫。
凡上宫用牲牢、册祝,有司奉事,下宫备膳羞,内臣执事,用家人礼,百官皆陪位。
又诣元德皇太后陵奠献,又於陵西南设幄殿,祭如下宫礼。
帝每至陵寝,望门而哭。
礼毕,遍诸孝明、孝惠、孝章、懿德、明德、淑德、皇后陵,又至怀皇后陵,遂单骑以内臣从巡视陵阙,及亲奠夔王、魏王、岐王、恭孝太子、郑王、安王、周王诸坟。
辰后,暂至幄次更衣,复诣诸陵奉辞。
初,有司以朝拜无奉辞之礼,帝感慕哀切,未忍遽去,故复往焉。
至午而还,左右进伞,帝以陵阙在望,之。
度昭应水,许进焉,至行宫始御常膳。
仍遣官祭一品坟、皇亲诸亲冢。
大中祥符三年诏:"将来祀汾阴,还时朝拜诸陵,大略如景德四年之礼。"
干兴元年二月,真宗崩,以宰相为山陵使,余如旧制。
六月,参知政事王曾言奉诏按视山陵,定皇堂之制。
深八十一尺,上方百四十尺。
宰相等请以前后所降天书置陵中。
十月已酉,葬永定陵。
自启攒至庙如旧礼。
内侍雷允恭为山陵都监,司天邢中和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孙,类汝州秦王坟。"
允恭曰:"如此何故不就?"中和曰:"恐下有石并水耳。"
允恭曰:"先帝独有上,无他子,若如秦王坟,何故不用?"中和曰:"山陵事重,踏行覆按,动经日月,恐不及七月之期耳。"
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马入见太后言之,安有不从?"允恭素贵横,人不敢违,即改穿上穴。
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轻易如此!出与山陵使议可否。"
允恭见丁谓言之。
谓亦知其非,而重违允恭,唯唯而已。
允恭乃入奏太后曰:"山陵使无异议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尽水出,王曾以谓擅易陵地,意有不善,密奏之。
太后大惊,乃诛允恭,谓贬崖州司户。
始丁谓请名陵曰镇陵,及谓贬,冯拯谓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
然永安乃永安县名也,宣祖陵止名安陵,又不知翼祖已名定陵,於是复追改翼祖陵为靖陵。
议者讥拯不学,当时无正之者。
景初,沧州观察使守节言:"寒食节例遣宗室拜陵,而十月令内司宾往,非所以致恭。"
乃诏宗室正剌史以上一员朝拜,罢永定荐纳之非礼者。
四年,减桓子户,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户,永定五十户,会圣宫十户。
嘉八年三月晦,仁宗崩,发诸路卒四万六千七百八十人修奉山陵。
学士王言:"古者贱不诔贵,幼不诔长。 《礼》:‘天子称天以诔之’。 近制惟词臣撰议,即降诏命,颇违称天之义,欲稽典礼,集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庶僚於南郊告天,议定,然后连奏以闻。"
诏从之。
遂为定制。
十月甲辰,葬永昭陵。
庚子,虞。
丙午,。
初,永安县官月朔朝定陵,望朝三陵。
韩琦言:"昭陵未有朝日。"
乃令县官朔望分朝诸陵。
治平四年正月,英宗崩,遗诏山陵务从省约,所历郡县,无科率烦民。
八月癸酉,葬永厚陵,礼如旧制。
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崩。
十月乙酉,葬永裕陵。
绍圣元年四月,太史请徙去永裕陵禁山民坟一千三百余,以便国音。
帝曰:
"徙墓得无扰乎?若无所害,则勿令徙,果不便国音,当给官钱,以资葬费。"
元符三年春正月,哲宗崩。
七月壬寅,葬永泰陵。
诸陵仪制:治平四年,永厚陵置使、副使二,增募奉先军一指挥。
昭陵东南禁地占民田者优买偿之。
熙宁五年建昭孝院,奉永昭、永厚陵,以官田给。
始诏文臣两省武臣ト门使以上,道陵下听朝谒。
故事,岁遣朝陵官自宣祖至真宗、章惠皇后总以太常、宗正卿二人,其余九陵,则通遣郎中或清望官二人分诣。
太常、宗正卿阙,以尚书省四品、两省五品以上,或大卿监充。
又阙,遣以次官。
独永定陵轮宗寺及太常礼院官一人春秋朝享,因之检察陵事,以陵台令陪位。
若非时祭,则遣升朝官。
其永厚陵准永定陵故事,应诸陵奉祀。
牙床什器,各以东阙庭藏之。
元丰二年,诏增陵园地为七十有五步,以应生火中五十之数。
禁昭陵东北山口路勿耕凿,中有民田则给其直,或易以官地。
旧以兆域南地十顷有畸资官费,而监护官循习以为圭田。
帝诏曰:"陵寝重事,今守吏不法如此,不可不深加惩治。 其选强毅官劾治以闻。"
初永熙陵之艮巽,方筑是以镇土,至是因日官有请,乃命为是,於永厚陵及濮园之东,行镇土法,各於其方以珍宝玉为受瘗之。
诏:"朝陵官非尝任执政事,止奠献、荐新,其勿进汤、特拜。 应诸陵官物,皆籍。 二年一遣官检察。 陵台令通治陵事,隶太常寺,仍专按视陵域,或内外林木,岁以数申寺。 其典领官月一出所藏衣冠及应供奉之物,以时展阅暴凉。"
六年,太常博士何洵直言:"自秦、汉即陵为寝,有事生之具。 今祠陵官具牲牢俎豆以祭服行礼,而朝献景灵宫纯用时王之制。 陵寝义当一体,其朝陵荐牙盘食,献官止以常服。 六陵下宫及会圣宫门,各视庙社,宫门立戟二十四。"
皆从之。
复诏:
"朝陵自今各遣官太常寺轮长贰,余以宗室、遥郡防御使。 永安陵下宫之南,令加旧地十步三尺,仍视其制度增修厚陵,其永昌、永熙陵亦缮治之。 陵官辄离陵所,以擅去官守法论。 若宫人朝陵,毋以伎乐迎送。 昭陵下宫,帝后同幄荐献。 安陵以合及昌、熙、定陵悉无诸后神像,长至、元正、清明节,帝后异宫,酌献、上食皆不豫飨。"
七年,因何洵直之请,乃命各设后位,遂选官定荐献供奉式焉。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应永安军祖宗陵寝,西京应天禅院会圣宫影殿西坟,可差西京留守及台官一员日下前去躬亲省视,如合修奉去处,一面措置,仍密具奏闻。 南坟委汝州守臣依此。"
又诏:"河南府镇抚使翟兴,团结本处义兵,保护祖宗陵寝。"
绍兴元年四月,隆太后孟氏崩,遗诏择近地权殡,俟息兵归葬园陵。
棺取周身,勿拘旧制,以为他日迁奉之便。
六月,殡於越州会稽县上亭乡上许里,谥曰昭慈献烈。
攒宫方百步,下宫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铅锡。
置都监、巡检各一员,卫卒百人。
生日忌辰、旦望节序,排办如天章阁之仪。
以香火院为泰宁寺。
虞主还温州,於温州行庙之礼。
二年,知绍兴府张守言:"顷尝备位政府,今叨领藩符,伏睹昭慈献烈皇后攒宫,近在本府界,望许臣攒宫朝谒。"
从之。
自是守臣皆从其请。
三年,礼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荐献诸陵礼,於行在法惠寺设位行望祭礼。"
从之。
自此每岁荐献,率循此例。
绍兴七年正月,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凶问至,上举哀成服,命王伦为奉迎梓宫使。
六月,宰臣张浚等诣南郊请谥,庙号徽宗。
闰十月,户部尚书章谊等言:"梓宫未还,久废谥册之礼。 不行请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庙之礼及依嘉八年、治平四年虞祭毕而后卒哭,卒哭而后庙,仍於小祥前卜日行之。 异时梓宫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礼,更不立虞主。"
从之。
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显肃皇后将及大祥,虽未置皇堂,若不先建陵名,则春秋二仲,有妨荐献。 请先命宰臣上陵名。"
宰臣秦桧等请上陵名曰永固,诏:"恭依。"
是年以金人归河南地,命大宗丞士畏、兵部侍郎张焘祗谒陵寝。
二人至西京,朝拜陵寝,民夹道迎,遂入柏城,披荆履蘖,随宜葺之而去。
及还,奏言:"诸陵下石涧水,自兵兴以来,涸竭几十五年,二使到日,水即大至,父老惊叹,以为中兴之祥。"
上问诸陵寝如何,焘不对,惟言万世不可忘此贼。
上为之黯然。
时方庭实为三京、淮北宣谕使,至西京,先朝谒陵寝,见永昌而下皆遇惊犯,泰陵至暴露,庭实解衣覆之。
归日痛哭流涕,为上言之,由是大忤秦桧。
十月,礼部言:"永安军等处今已收复,委知军诣诸陵逐位检视,除永定、永昭、永厚、永裕、永泰陵园内并无损动,内永安、永昌、永熙陵神台璺列,损枳橘柏株木,未敢一面擅行补饰,合就差所委修饰官奏告行礼。"
诏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补饰,不得灭裂。
十二年四月,礼部太常等言:"徽宗皇帝、显肃皇后梓宫至,宜权设龙德宫,以备安奉迎见梓宫。 皇帝及百官宜依永安陵改葬故事。"
从之。
诏:"侍从台谏礼官修奉陵寝或攒宫。"
工部尚书莫将等请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权攒故事,修奉攒宫。
诏:"恭依。"
八月,车驾诣临平镇迎奉二梓宫。
九月发引,十月掩攒,在昭慈攒宫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亩。
十三年,改陵名曰永。
《朝野杂记》:"徽宗初葬五国城。 后七年,虏人乃以梓宫还行在。 梓宫将至,上服黄袍乘辇诣临平奉迎。 登舟易缌服,百官皆如之。 既至行在,寓於龙德别宫,以故待漏院为之行在宫南门外之东,帝后异殿。 先是选人杨炜献书於执政李光,以梓宫可还,真伪未辨。 左宣义郎王之道亦贻书谏官曾统。 奏乞命大臣取神衬之最下者斫而视之,然后奉安。 既而礼官请用安陵故事,梓宫入境,即承之以椁。 有司预制衮冕、辇衣以往,至则纳椁中,不改敛。"
又曰:"徽宗梓宫将还,宰相秦桧白令侍从、台谏、礼官赴尚书省集议。 灵驾既还,当崇奉陵寝,或称攒宫。 礼部员外郎眉山程敦厚希桧意,独上奏言: ‘仍攒宫之旧称,则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殿,则若亡存本之后图。 臣以为宜勿徇虚名,而当示大信。 ’於是议者工部尚书莫将等乃言:‘太史称岁中不利大葬,请用明德皇后故事,权攒。 ’许之。 议状远引明德而近舍昭慈,似有所避也。 其后高宗遗诰,亦称攒,迄今遂循故事。"
又曰:"永之权攒也,宰相秦桧不欲行,乃命信安孟王忠厚以枢密使为之。 及营思陵,备置五使,遂命右相周益公掩攒宫,从所请也。 时左相王季海以母老恶凶事,故不欲行。 然陵成而王卒罢永阜之役,既命左相留仲至,未葬而仲至逐。 右相赵子直亦不欲行,乃以少传保宁军节度使郭师禹为总护使,而命参知政事余处恭持节道梓宫。 既葬,师禹封永宁郡王,子直遂得罪。 庆元末,永崇陵将复土,右相谢子肃亦不行,乃命平原王韩亻卮胄焉。 山陵非宰相护送,遂为故事。"
十三年十月,礼部太常等言:"将来郊祀礼毕,合奏谢诸陵。 昭慈圣献皇后攒宫、永陵攒宫已差官行礼,内诸陵权於陵安府法惠寺设位望祭、差南班宗室二员行礼。"
从之。
二十年正月,臣僚言:"陵庙之祭,月有荐新。 永诸陵,缺而未议。 望令有司讨论举行,其新物令逐宫预行关报绍兴府排办。"
从之。
三十一年,渊圣皇帝凶问至,以六月举哀成服。
七月,宰相陈康伯等率百官谒南郊请谥,庙号钦宗。
其余并如徽宗典礼。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钦宗之丧,举哀於天章阁南,以学士院为几筵殿,遥上陵名曰永献陵,暨干道中,朝廷遣使求陵寝地,虏人许以迁奉,且并归靖康梓宫,朝廷难之,虏人乃以礼陪葬於巩县云。"
显仁皇太后韦氏崩,於永陵攒宫。
诏:"两攒宫禁地内有迁士庶坟冢屋宇,及收买士庶田产山林地段,专委守臣同检察宫陵所攒置告谕,先估实直,倍数支还取人户收领,毋令人吏乞骚扰。"
殿中侍御史汪澈言:"窃惟攒宫之地,旧占百步。 去冬新立四隅,回环不啻二十里,居民悉已迁徙,屋庐悉巳毁撤,寸土尺木,率居於宫,今皆为禁地,而士庶邱墓错杂其中,阴阳家流或谓尽宜挑去,以肃静陵域,且有内将外从天柱门三男方位之说。 或谓暂为攒宫,不必挑去。 是故上贻圣虑,命臣躬亲前去看定。 臣遵奉睿训,周视四隅,见得士庶坟冢,元计九百三十八穴,除近已挑去一百七十二穴外,有七百六十六穴见存。 窃以攒宫经今三十余年无有议其非者,今二十里之内,乃云尽合挑移,始有纷纷之论。 太史局各守其说,皆虚诞浮诬,不可取信。 臣请以史传及祖宗故事明之。 秦樗里子死,葬於渭南章台之东,曰‘后百岁是当有天子之宫夹我墓’。 至汉兴,长乐宫在其东,未央宫在其西,武库正直其墓,且以天子之宫密近,而当时不闻迁其墓也。 以今观之,一百七十二穴业已挑去而筑实之,无可柰何。 而见存七百六十六穴累累相望,虽山林掩蔽皆在禁地,若一旦悉令挑去,恐顿泄地气,兼於人情,有所未安。 欲下绍兴府专委守臣出榜备坐宫陵制内所载晓谕民,如对界内旧坟有愿迁出,仰召保闻说,经府自陈,令巡尉监视,听其迁出,如不愿者,仍旧。"
从之。
孝宗干道六年,以起居郎范成大为祈请使,之虏请陵寝地。
先时,上赐宰臣陈俊卿手札曰:"朕痛念祖宗陵寝,沦於腥膻四十余年,今欲特遣范使就彼祈请,卿以为如何,可密奏来。"
俊卿以为未可,坐罢相,知福州。
乃遣成大行,令学士院草国书,以陵寝所在,欲求河南地为辞。
成大将行,秘书少监李焘等皆不以为然。
国子博士邱宗山轮对,论其无益启侮。
上不乐曰:"卿家祖先坟墓为人占据,莫亦须理会否?"答云:"臣但能诉之,不能告之。"
上赫怒。
成大既出疆使还,其国书云,"和约再成,界山河以如旧;缄音遽至,指巩、洛以为言。 援曩时无用之文,渎今日既盟之好。 既云废祀,欲伸追远之怀;止可奉迁,即俟刻期之报。 至若未归之旅柩,亦当并发於行涂"。
明年,遣赵惟贺虏主生辰,复附国书,略曰:"惟列圣久安之陵寝,既难一旦而骤迁;则靖康未返之衣冠,岂敢先期而独请?"其后虏人徙葬钦宗於巩原,而荆、襄谍报乃谓虏以十万骑奉迁陵寝以来。
中外汹汹,边帅咸请增戍。
后卒无事。
淳熙十四年,高宗崩,宰相王淮等上陵名曰永思。
诏:"攒宫遵遗诰,务从俭约,凡修营百费,并从内库及封椿钱物,毋侵有司经常之费。 诸路监司、州军府监止进慰表,其余礼并免,仍不得以进奉攒宫为名,有所贡献。"
按:行使萧燧等言:"相视到大行太上皇帝神穴地段,系在徽宗皇帝攒殿篱围之外正西北,显仁皇后攒殿近上正西向南,乞差官覆按施行。"
诏户部侍郎叶翥充覆按使。
绍熙五年孝宗崩,宰相赵汝愚等上陵名曰永阜。
诏於永思陵下宫之西修盖攒宫。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绍兴初,六飞驻越,昭慈圣献皇后上宾,因卜地权殡於会稽上皇村,盖便於修奉也。 及卜陵,遂就其侧,并举显肃、宪节二后焉。 显仁、高宗继从其兆,则迫隘已甚矣。 高宗之葬也,赵子直时守蜀,手疏论会稽攒宫浅薄,可为深忧,宜复祖宗山陵之制。 朝论不从。 於是自昭慈之西,连用五穴,山势渐远,其地愈卑矣。 孝宗将殡,子直为枢密使,建议以攒宫本非永制,实居浅土,蔽以上宫,初期克复神京,奉迁神驾,虽其志甚美,而其事实难。 且死者无终极,国家有废兴,岂宜徒徇虚名,以基实祸?识者深以为然。 时日官荆大声已卜地思陵之傍,开深五尺,下有泉石"近例神穴深九尺"。 按行使赵德老以为土肉浅薄不可用。 子直乞改卜,意欲以中军寨为之,而宰相留仲至以为不然。 於是德老与覆按使谢子肃附其说,乃命大声改卜於新穴之东,视新穴才高一尺一寸五分而已。 孙从之为覆按使,还言当少宽时日,别求吉兆。 而内廷左右,以上久居丧次,内外不便,皆主速葬之说。 乃诏侍从、台谏,限三日集议。 议者皆言神穴未安,自合展期改卜。 况朝廷礼文,何尝尽循古制,岂必拘七月之期?奏,刘德修所草也。 朱晦翁使在经筵,复上奏论台史国音之说不可信。 又言:‘今穴视前穴高一尺一寸五分,则是开至六尺一寸五分即与旧穴五尺之下有水石处高低齐等,如何可开至九尺而其下二尺八寸五分者无水石邪?臣自南来,经由严州及富阳县,其江山之胜,雄伟非常。 说者又言临安县乃钱氏故乡,山川形势,宽平邃密,此必有佳处可用,而臣未之见也。 窃见近年地理,出於江西、福建为尤盛。 望下两路帅臣监司,疾速搜访,量给路费,多差人兵轿马津遣赴阙,令於近甸广行相视。 ’或谓晦翁之意似属蔡元定、季通也。 所谓国音者,盖近世庸妄之说,以五音尽类群姓,而谓冢地向背,各有其宜,以国姓论之,必当用离山坐南向北之地。 晦翁谓以礼而言,则死者北首;若以术言,则凡择地者,必论主势之强,弱风气之聚散,水土之浅深,穴道之偏正,力量之全否,然后可以较其地之美恶。 政使实有国音之说,亦必先此五者以得形胜之地,然后其术可得而推。 若曰其法果验,不可改易,则洛、越诸陵,无不坐南向北,固已合於国音矣,又何吉之少而凶之多邪?疏入不报。 其后卒定永阜攒陵於会稽,子直请如故事建陵,台同列又以后丧逾前丧而止,故崇陵亦因之。 若成穆、成恭二后,则先葬於赤山,慈懿皇后则殡於南山净慈寺。"
庆元六年,光宗崩,丞相谢深甫等上陵名曰永崇。
按行使、副韩邈、黄鉴言:"判太史局荆大声等相视得大行太上皇帝神穴系在永阜陵西,永思陵下宫闲地段,委是国音,王气聚秀之地,依得尊卑次序,可以安建。"
既而差官覆按,从之。
开禧三年,成肃太后崩,於永阜陵正北殡。
吏部尚书陆峻等言:"伏睹列圣在御,有诸后上仙。 缘无山陵可,是致别葬。 若上仙在山陵已卜之后,无有不从葬者。 其他诸后,葬在山陵之前,有神灵既安,并不迁。 惟元德、章懿二后,方其葬时,名位未正,续行追册。 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极即行追册,改殡所为攒宫,典礼已备,与元德、章懿二后事体不同,所以更不迁。 窃稽前件典礼,只缘丧有前后,势所当然,其於礼意,无隆杀。 今来太皇太后上仙从葬阜陵,依得上件典故。"
从之"成穆,孝宗正妃,未登位薨;成肃,孝宗继妃,登位后立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