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二十·王礼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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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二十·王礼考十五 马端临

○国恤虞舜摄政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帝,尧。 殂落,崩也。 尧寿一百一十七岁"。

百姓如丧考妣"百姓,百官",三载,四海遏密八音"遏,绝。 密,静也。 四海,四夷。 四夷绝音三年,则华夏可知,言盛德所化者远也。 贾公彦《仪礼疏》曰: 《易·系辞》云,古者期丧无数。 在黄帝九事章中,是黄帝以前心丧终身不变也。 《虞书》云,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则是唐虞之日,心丧三年,亦未有服制也"。

殷太甲: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

奉嗣王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百官总己以听冢宰"此汤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 疏曰:《太甲中篇》云,三祀十有二月,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则是除丧即吉。 明十二月服终。 《礼记》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知此年十一月汤崩,此祠先王,是汤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 此奠殡而告,亦如周康王受顾命尸於天子。 春秋之世,凡有奠殡即位,逾年即位。 逾月即位,当奠殡即位也。 此言伊尹祠於先王,是特设祀也。 嗣王见厥祖,是始见祖也。 特设祀礼,而王始见祖,明是初即王位告殡为丧主也"。

高宗:王宅忧,亮阴三祀"阴,默也。 居忧信默,三年不言。 《礼记》作谅ウ。 郑玄以为凶庐,《论语》作谅阴。 孔氏曰:"谅,信也。 阴,默也。" 字义各不同。 "《尚书·大传》:《书》曰高宗梁ウ,三年不言。

何谓梁ウ也?《传》曰:

"高宗居凶庐,三年不言。"

此之谓梁ウ。

子张曰:"何谓也?"孔子曰:"古者君薨,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不敢服先王之服,履先王之位而听焉。 以民臣之义,则不可一日无君矣;不可一日无君,犹不可一日无天也。 以孝子之隐乎,则孝子三年弗居矣"隐,痛也,字或为殷"。 故曰,义者彼也,隐者此也,远彼而近此,则孝子之道备矣。"

《丧服四制》:《书》曰:"高宗谅ウ,三年不言。"

善之也。

王者奠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

武丁者,殷之贤王也。

继世即位而慈良於丧。

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

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

周武王崩,成王十三而嗣立,周公居冢宰摄政。

明年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祝雍作颂。

《闵予小子》,嗣王朝於庙也。

闵予小子,遭家不造,在疚"谓遭武王崩,家道未成,然孤特在忧病之中"。

於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降庭止"庭,直也。 陟降,上下也。 言武王长世能以孝行,为子孙法,文王以直道事天治民"。

维予小子,夙夜敬止,於乎皇王,继序思不忘"序,绪也。 继其序,思其所行之道不忘"。

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始生魄,十六日,王有疾,故不悦怿"。

甲子,王乃洮水,相被冕服,凭玉几"王发大命,临群臣,必齐戒沐浴,今疾病危殆,故但洮盥面,扶相者被衮冕,凭玉几,以发命"。

乃同召太保、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同召六卿,下至御治事者。 太保、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六卿也。 冢宰第一,召公领之;司徒第二,芮伯为之;宗伯第三,彤伯为之;司马第四,毕公领之;太保、毕、毛,三公兼也。 芮、彤、毕、卫、毛,皆国名,入为天子公卿。 师氏、大夫官。 虎臣,虎贲氏。 百尹,百官之长,及诸御治事者,平时则召六卿,使帅其属,此则将发顾命,自六卿至御事,同以王召命也"。

王曰:"鸣呼!疾大渐,惟几。 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 兹予审训命汝"此下成王顾命也。 自叹其疾大进,惟危殆。 病日至,既弥甚,而留连恐遂死不得誓言,以嗣续我志,此我所以详审发训命汝。 统言曰疾,甚言曰病": 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用克达殷,集大命"武犹文,谓之重光,犹舜如尧谓之重华也。 奠,定。 丽,依也。 言文武宣布重明之德,定民所依,陈列教条,则民习服。 习而不违,天下化之,用能达於殷邦,而集大命於周也"。 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无敢昏逾"侗,愚也。 成王自称,言其敬迎上天威命,无敢少忽,嗣守文武大训而无敢昏逾天威,天命也。 大训,述天命者也"。 今天降疾殆,弗兴弗悟。 尔尚明时朕言,用敬保元子钊,弘济于艰难"钊,康王名。 成王言今天降疾我身,殆将必死,弗兴弗悟,庶几明是我言,用敬保元子钊,大济於艰难。 曰元子者,正其统也"。 柔远能迩,安劝小大庶邦"怀来、驯扰、安宁、劝导,皆君道所当尽者,合远迩小大而言,又以见君德所施,公平周溥而不可有所偏滞也"。 思夫人自乱于威仪,尔无以钊冒贡于非几"乱,治也。 威者,有威可畏。 仪者,有仪可象。 举一身之则而言也。 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是以有动作威仪之则。 成王思夫人之所以为人者,自治於威仪耳。 自治云者,正其身而不假於外求也。 贡,进也。 成王又言群臣其无以元子而冒进於不善之几也。 盖几者动之微,而善恶之所由分也。 非几,则发於不善而陷於恶矣。 威仪,举其著於外者而勉之也。 非几,举其发於中者而戒之也。 威仪之治,皆本一念一虑之微,可不谨乎。 孔子所谓知几,子思所谓慎独,周子所谓几善恶者,皆致意於是也。 成王垂绝之言而拳拳及此,其有得於周公者亦深矣。 苏氏曰:“死生之际,圣贤之所甚重也。 成王将崩之一日,被冕服以见百官,出经远保世之言,其不死於燕安妇人之手也明矣,其致刑措宜哉。" "。”

兹既受命,还,出缀衣于庭,越翼日乙丑,王崩"缀衣,幄帐也。 群臣既退,彻出幄帐於庭。 《丧大记》云:"疾病,君彻悬,东首於北牖下"是也。 於其明日,王崩"。

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桓、毛,二臣名。 、太公望子,为天子虎贲氏。 延、引也。 翼室,路寝旁左右翼室也。 太保以冢宰摄政,命桓、毛二臣使齐侯吕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太子钊於路寝门外,引入路寝翼室为忧居宗主也。 吕氏曰:"发命者冢宰,传命者两朝臣,承命者勋戚,显诸侯体统尊严,枢机周密,防危虑患之意深矣。 入自端门,万姓咸睹,与天下共之也。 延入翼室,为忧居之宗,示天下不可一日无统也。 唐穆、敬、文、武以降,阉寺执国命,易王於宫掖,而外廷犹不闻,然后知周家之制,曲尽备豫,虽一条一节,亦不可废也。" "。

丁卯,命作册度"命史为册,书法度,传顾命於康王"。

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伯相,召公也。 召公以西伯为相。 须,取也,命士取材木以供丧用"。

狄设黼缀衣"狄,下士。 《祭统》云:"狄者,乐吏之贱者也。" 《丧大记》:"狄人设阶盖,供丧役而典设帐之事者也。" 黼,屏风画为斧文者,设黼幄帐,如成王生存之日也"。

牖南乡,敷重篾席,黼纯,华玉仍几"此平时见群臣觐诸侯之座也。 敷设重席,所谓天子之席三重者也。 篾席,桃竹板席也。 黼,白黑杂缯。 纯,缘也。 华,采色也。 华玉以饰几。 仍,因也,因生时所设也。 《周礼》吉事变几,凶事仍几是也"。

西序东乡。

敷重底席,缀纯,文贝仍几"此旦夕听事之座也。 东西厢谓之序。 底席,蒲席也。 缀,杂采。 文贝,有文之贝,以饰几也"。

东序西乡。

敷重丰席,画纯,雕玉仍几"此养国老飨群臣之座也。 丰席,┺席也,画彩色雕刻镂也"。

西夹南乡,敷重┺席,玄纷纯,漆仍几"此亲属私燕之座也。 西厢,夹室之前。 ┺席,竹席也。 纷,杂也。 以元黑之色杂为之缘。 漆,漆几也。 牖两序,西夹其席有四。 牖户之谓之,天子负朝诸侯,则牖南乡之席,座之正也。 其三席各随事以时设也。 将传先王顾命,知神之在此乎在彼乎,故兼设平生之座也"。

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

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

胤之舞衣、大贝、{卉鼓}鼓,在西房;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东房"於东西序座北,列三五重,及陈先王所宝器物。 赤刀,赤削也。 大训,三皇五帝之书,训诰亦在焉。 文、武之训,亦曰大训。 弘璧,大璧也。 琬琰,圭名。 夷,常也。 球,鸣球也。 河图,伏羲时龙马负图出於河。 《易·大传》所谓河出图是也。 胤,国名,胤国所制舞衣。 大贝如车渠。 {卉鼓}鼓长八尺。 兑、和,皆古之巧工。 垂,舜时共工。 舞衣、{卉鼓}鼓、戈、弓、竹矢,皆制作精巧,中法度,故历代传宝之。 孔氏曰:"弘璧、琬琰、大玉、夷玉、天球,玉之五重也。" 吕氏曰:"西序所陈,不惟赤刀、弘璧,而大训参之;东序所陈,不惟大玉、夷玉,而河图参之。 则其所宝者,断可识矣。 愚谓宝玉器玉之陈,非徒以为国容观,意者成王平日之所观阅手泽在焉,陈之以象其生存也。" 杨氏《中庸传》曰:"宗器於祭陈之,示能守也,於顾命陈之,示能传也。" "。

大辂在宾阶面,缀辂在阼阶面,先辂在左塾之前,次辂在右塾之前"大辂,玉辂也。 缀辂,金辂也。 先辂,木辂也。 次辂象辂,革辂也。 王之五辂,玉辂以祀,不以封,为最贵;金辂以封同姓,为次之;象辂以封异姓,为又次之;革辂以封四卫,为又次之;木辂以封蕃国,为最贱。 其行也,贵者宜自近,贱者宜远也。 王乘玉辂,缀之者金辂也,故金辂谓之缀辂。 最远者木辂也,故木辂谓之先辂,以木辂为先辂,则革辂、象辂为次辂矣。 宾阶,西阶也。 阼阶,东阶也。 面,南乡也。 塾门,侧堂也。 五辂陈列,亦象成王之生存也。 《周礼·典路》云:"若有大祭祀则出路。 大丧、大宾客亦如之。" 是大丧出辂为常礼。 又按所陈宝玉器物,皆以西为上者,成王殡在西序故也"。

二人雀弁执惠,立于毕门之内。

四人綦弁,执戈上刃夹两阶。

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一人冕执,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一人冕执锐,立于侧阶"弁,士服。 雀弁,赤色弁也。 綦弁,以文鹿子皮为之。 惠,三隅矛。 路寝门一名毕门。 上刃,刃外乡也。 堂廉日。 冕,大夫服。 刘,钺属。 、瞿。 皆戟属。 锐当作钅允,《说文》曰:"钅允,侍臣所执兵,从金,允声。" 《周书》曰:"一人冕执钅允,读若允。" 东西堂,路寝东西厢之前堂也。 东西垂,路寝东西序之阶上也。 侧阶,北陛之阶上也。 吕氏曰:"古者执戈戟以宿卫王宫,皆士大夫之职。 无事而奉燕私,则从容义德,有膏泽之润;有事而司御侮,则坚明守义,而无腹心之虞。 下及秦汉,阶执戟,尚余一二。 此制既废,人主接士大夫者仅有视朝数刻,而周庐陛,或环以椎埋。 へ悍之徒,有志於复古者当深绎也。" "。

王麻冕黼裳,由宾阶齐。

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麻冕,三十升麻为冕也。 齐,升也。 康王吉服自西阶升堂,以受先王之命,故由宾阶也。 蚁,玄色。 公卿大夫及诸侯皆同服,亦庙中之礼,不言升阶者,从王宾阶也。 入即位者,各就其位也。 吕氏曰:"麻冕黼裳,王祭服也。 卿士邦君祭服之裳,皆。 今蚁裳者,盖无事於奠祝,不欲纯用吉服,有位於班列,不可纯用凶服,酌吉凶之,亦礼之变也。" "。

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阶齐;太史秉书,由宾阶齐,御王册命"太宗,宗伯也。 彤,也。 太保受遗,太史奉册,太宗相礼,故皆祭服也。 介,大也。 大圭,天子之守,长尺有二寸。 同,爵名,祭以酌酒者。 瑁,方四寸,邪刻之,以冒诸侯之圭璧,以齐瑞信也。 太保、宗伯以先王之命,奉符宝以传嗣君,有主道焉,故升自阼阶;太史以册命御王,故持书由宾阶以升。 苏氏曰:"凡王所临所服用皆曰御。" ",曰:"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扬文、武之光训"成王顾命之言,书之册矣,此太史口陈者也。 皇太后,君也,言大君成王力疾亲凭王几,道扬临终之命,命汝嗣守文、武大训,曰汝者,父前子名之义。 卞,法也。 临君周邦,位之大也,率循大卞,法之大也;燮和天下,和之大也。 居大位,由大法,致大和,然后可以对扬文、武之光训也"。"

王再拜,兴,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眇,小。 而如乱,治也。 王拜受顾命,起答。 太史曰:“眇眇然予微末小子,其能如父祖治四方,以敬忌天威乎!谦辞退於不能也。 顾有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之语。 故太史所告,康王所答,皆於是致意焉。" "。”

乃受同瑁。

王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飨"王受瑁为主,受同以祭。 宿,进爵也。 祭,祭酒也。 咤,奠爵也。 礼成於三,故三宿、三祭、三咤。 葛氏曰:"受上宗同瑁,则受之保介圭,可知宗伯曰飨者,传神命以飨告也。" "。

太保受同,降,盥以异同,秉璋以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王所咤之同,而下堂盥洗,更用他同秉璋以酢。 酢,报祭也。 祭礼,君执圭瓒,尸,太宗执璋瓒,亚。 报祭,亦亚之类,故亦秉璋也。 以同授宗人而拜尸,王答拜者,代尸拜也。 宗人,小宗伯之属,相太保酢者也。 太宗供王,故宗人供太保"。

太保受同,祭哜,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以酒至齿曰哜。 太保复受同以祭,饮福至齿。 宅,居也。 太保退居此所,以同授宗人,又拜,王复答拜。 太保饮福至齿者,方在丧疚,歆神之赐,而不甘其味也。 若王则丧之主,非徒不甘味,虽饮福亦废也"。

太保降,收。

诸侯出庙门俟"太保下堂,有司收彻器用。 庙门,路寝之门也。 成王之殡在焉,故曰庙。 言诸侯,则卿士以下可知。 俟者,俟见新君也"。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

王出,在应门之内,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皆布乘黄朱。

宾称奉圭兼币曰:"一二臣卫,敢执壤奠。"

皆再拜稽首。

王义嗣德,答拜"王出毕门,立应门内,盖内朝所在也。 召公主西方诸侯,毕公继周公主东方诸侯。 诸侯皆陈四黄马而朱其鬣以为庭实。 宾,诸侯也。 诸侯举所奉圭兼币曰:"一二臣卫,为王藩卫。" 故曰臣卫。 敢执壤地所出奠贽,皆再拜首至地以致敬。 义嗣德云者,史氏之辞,谓康王宜嗣前人之德,故答拜也。 吴氏曰:"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稽颡而不拜。" 穆公曰:"则未为后也。" 盖有后者拜;不拜,未为后也。 吊者、含者、衤遂者升堂致命,主孤拜稽颡,成为后者也。 康王之见诸侯,若以为不当拜而不拜,则疑未为后也,此纯乎吉也。 答拜,既正其为后,且知其以丧见也"。

太保暨芮伯,咸进相揖,皆再拜稽首"冢宰及司徒与群臣皆进相揖,相揖定位,又皆再拜,陈戒於王"。

曰:"敢敬告天子"云云。

王若曰,"庶邦侯甸男卫、惟予一人钊报诰"康王在丧故称名,《春秋》嗣王在丧亦书名也"。 昔君文、武"云云。

群公既皆听命,相揖,趋出,王释冕,反丧服"始相揖者揖而进也,此相揖者揖而退也"。

苏氏曰:"成王崩未葬,君臣皆冕服,礼欤?"曰:"非礼也"。

"谓之变礼,可乎?"曰:"不可。 礼变於不得巳,嫂非溺,终不援也。 三年之丧既成服,释之而即吉,无时而可者,曰:“成王顾命,不可以不传,既传不可以丧服受也。"

曰:"何为其不可也,孔子曰:‘将冠,子未及期日而有齐衰。 大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 ’冠,吉礼也,犹可以丧服行之,受顾命见诸侯,独不可以丧服乎? 太保使太史奉册授王於次,诸侯入哭於路寝而见王於次,王丧服受教戒谏,哭踊答拜,圣人复起,不易斯言矣。 《春秋传》曰,郑子皮如晋,葬晋平公,将以币行。 子产曰,丧安用币?子皮固请以行。 既葬诸侯之大夫欲因见新君,叔向辞之。"

曰:"大夫之事毕矣,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之中。 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 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 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 今康王既以嘉服见诸侯,而又受乘黄玉帛之币,使周公在,必不为此,然则孔子何取此书也?"曰:"至矣!其父子君臣之,教戒深切著明。 足以为后世法,孔子何为不取哉!然其失礼则不可不辨。"

《朱子语录》:"或问居丧朝服曰麻冕乃是祭服。 顾命用之者,以其以后继统事於宗庙故也;受册用之者,以其在庙而凶服不可入故也"旧说以庙门为殡宫之门,不知是否"。 若朝服,则古者人君亮阴三年,自无变服视朝之礼,第不知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冢宰百官各以何服莅事耳,想不至便用玄冠黑带也。 后世既无亮阴总己之事,人主不免视朝听政,则岂可不酌其轻重而为之权制乎?又况古者天子皮弁素积,以日视朝,衣冠皆白,不以为嫌,则今在丧而白布衣冠以临朝,恐未为不可,但入太庙则须吉服而小变耳。"

又:"或问康王释丧服而被冕裳,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家以为礼之变,独苏氏以为礼之失,何也?对曰: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盖谓此类耳。 如《伊训》元祀十有二月朔,亦是新丧。 伊尹巳奉嗣王,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

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谓君疾时也。 卜当为仆,声之误也。 仆人、射人皆平时赞正君位者",君薨以是举"不忍变也。 《周礼·射人》:"大丧与仆人迁尸。" 疏曰:《周礼》:"太仆职掌正王之服位,射人职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及王举动悉随王故知也。" "。

君夫人卒于路寝"言死者必於正处。 疏曰:君,谓诸侯。 诸侯三寝:一正者曰路寝,余二者曰小寝。 卒归於正,故在路寝。 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公薨于路寝。 《梁传》:路寝,正寝也。 寝疾居正寝,正也。 男子不绝於妇人之手,以齐终也。 僖公薨于小寝,讥即安,谓就夫人寝也。 成公薨不书地,文公薨于台下,襄公薨于楚宫,定公薨于高寝,皆非礼也"。

◎右始死

夏采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太祖,以乘车建复于四郊"求之王平常所有事之处,乘车玉辂於太庙,以冕服不出宫也。 太祖,始祖庙也。 ,用旄牛尾为之,缀於幢上,王祀四郊,乘玉辂,建太常,今以之复,去其旒,异之於生。 疏曰: 复者各依命数,天子则十二人,各服朝服而复於太祖之庙,当升自东ニ,北面,履危西上云。 皋天子复,如是者三,乃卷衣投於前,有司以箧受之,升自阼阶,入衣於尸,复而不苏,乃行死事也。 郊,事神之处,乘玉辂,生时九旗,有有旒,今死去旒,是异於生也"。

君复於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尊者求之备也,亦他日尝有事。 疏曰:於小寝者前曰庙,后曰寝。 《尔雅》云: "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 此小寝者,所谓高祖以下庙之寝也。 王侯同。 大寝谓天子始祖诸侯太祖也。 小祖,高祖以下庙也。 王侯同。 太祖,天子始祖,诸侯太祖庙也。 两言於庙,求神备也。 《周礼·夏采》,以冕服复于太祖庙是也。 其小庙则祭供复之,其小寝大寝。 则肆供服之,四郊则夏采服之"。

天子崩复曰天子复矣"始死时呼魄辞也,不呼名,臣不名君也。 疏曰:"普天率土,王者一人而巳,故呼天子复,而王者必知其呼而反矣。 若诸侯则曰某甫,称字也。" "。

◎右复

鼓人:"大丧则诏太仆鼓"始崩及窆时也"",太仆:"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戒鼓,击鼓以警众。 四方,以鼓声传达而闻之也"。"

大司马:

"大丧,平士大夫"平者,正其职与其位"。"

司士:"大丧,作士掌事"事,谓奠敛之属。 疏曰:始死则有奠,及至小敛、大敛、朝夕、朔月、月半、荐新、迁庙、祖奠、大遣奠等皆是,未葬以前无尸,不忍异於生,皆称奠也"。"

宰夫:

"大丧、小丧,掌小官之戒令,帅执事而治之"大丧,王后世子;小丧,夫人以下。 小官,士也。 其大官,则冢宰掌其戒令。 治,谓其办"。"

虎贲氏:"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大故,谓兵灾也。 大丧,谓王崩,非常之难须警备"。"

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葛,葛,武士尚轻。 疏曰:臣为王,贵贱皆斩衰。 斩衰麻,至葬乃服葛。 今王始死即服葛,故云武士尚轻"。"

大司徒:"若国有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大故,谓王崩及寇兵"。"

司险:"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得达之"有故,丧灾及兵也。 闭塞要路之道,备奸寇也。 疏曰:"丧谓王丧。 ""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疏曰:若居天子、诸侯之丧必巷市者,以庶人忧戚无复求觅财利,要有急须之物,不得不求於邑里之内而为巷市"。"

◎右戒臣民

射人:"大丧,与仆人迁尸"仆人,太仆也。 仆人与射人得掌王之朝位也。 王崩,小敛大敛,迁尸於室堂,朝之象也。 《檀弓》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 疏曰:始死於北牖下,迁尸於南牖下。 又云小敛於户内。 是迁尸於室,小敛讫,迁尸於户外。 又迁尸大敛,於阼阶,大敛讫,及迁尸於西阶,以入棺。 是迁尸於室堂。 云朝之象也者,君所在而臣之,朝故云朝之象"。"

玉府:"大丧,共角枕、角四"角枕以枕尸。 角四,角七也,以楔齿。 士丧曰:楔齿,令可饭含。 疏曰:按《既夕礼》楔,皂如轭,上两末状如枇杷拔屈中央楔齿"。"

始死,迁尸于床,无敛衾,去死衣。

小臣楔齿用角四,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床,谓所设床第当牖者也。 疏曰:迁尸于床者尸初在地,冀生气复,既而不生,故更迁尸於床而离初死处,以近南当牖也。 无,覆也。 敛衾者,将拟大敛之时衾被也。 楔齿,解见上。 缀足用燕几者,为尸应著屦,恐足辟戾,亦使小臣用燕凡缀拘之令直也"。

幕人:"大丧,共帷幕,绶"详见陈殡具条"。"

委人:"丧纪共其木材"木材给帐事。 此已上两条,陈殡具条通用"。 ◎右迁尸楔齿缀足帷堂天子崩,告丧,曰“天王登假"告,讣也。 登,上也。 假,巳也。 上巳者,若仙去云耳""

◎右命讣

唯天子之丧,有别姓而哭"使诸侯同姓、异姓、庶姓相从而为位,别於朝觐,爵同同位。 疏曰:此言朝觐爵同同位,然觐礼,诸侯受舍於朝,同姓西面,异姓东面,与此不同者,觐礼先公而后侯,先侯而后伯,亦是爵同同位,但同姓之中,先爵尊耳。 《檀弓》"。

肆师:"大丧,令外内命妇序哭"序,使相次秩。 疏曰: “按下注六卿以出及朝廷卿大夫妻皆为外命妇,其内命妇即下经内命女是也,谓三夫人以下至女御也。 哭法、以服之轻重为先后。 若然,则内命妇为王斩衰居前,诸臣之妻从服齐衰者居后也"。"

内宗:"大丧,序哭者"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序次外、内宗及命妇哭位"。"

九嫔:"若有宾客,则从后。 大丧,帅叙哭者亦如之"亦从后。 帅,犹导也。 后哭,众之次叙者乃哭。 疏曰:外内命妇哭时,皆依尊卑、命数在后后,为前后列哭之,故须帅导,使有次序也。 唯天子之丧,别姓而哭。 肆师序哭,内宗序哭,九嫔帅叙哭,皆朝夕哭条所通用"。"

司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无去守"疏曰:此文承大丧之下,令哭无去守,则大夫士有使役守,当须同为天子斩衰,不可废事空官,故令哭不得去守也"。"

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正尸者,谓迁尸牖下南首也。 子姓,谓众子孙也。 姓之言生也。 其男子立於主人后,女子立於夫人后。 世妇为内命妇;卿大夫之妻为外命妇,外宗姑姊妹之女。 疏曰:人君初丧,哭位:子坐於东方者,子谓世子,世子尊,故坐於东方,谓室内尸东,故《士丧礼》云:主人入坐於床东是也。 子姓,谓众子孙所生也。 准士礼,父、兄子姓大功以上,正立於室内东方。 今此经总云,卿大夫、父、兄子姓立於东方。 以士礼言之,当在室内,但诸侯以上位尊,不可不正定世子之位,故《顾命》康王之入翼室,恤宅宗,不宜与卿大夫、父、兄子姓俱在室内也。 卿大夫等或当在户外之东方,遥继主人之后。 有司庶士哭於堂下北面者,以其卑,故在堂下北面。 则诸父兄子姓等虽小功以下,皆在堂上西面也。 夫人坐於西方者,亦近尸,故《士丧礼》云,妇人侠床东面,士礼略,但言侠床,人君则当以帷幛之也。 内命妇,则子妇也,姑、姊、妹谓君姑、姊、妹也。 子姓,君女孙皆立於西方也。 外命妇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者,外命妇谓卿大夫妻,外宗谓姑、姊、妹之女,外命妇外宗等,疏於内命妇,故在户外,妇人无堂下之位,故皆堂上北面也"。

◎右哭位

小宰,受其含衤遂币玉之事"王丧,诸侯诸臣有致含衤遂币玉之事"。

◎右受含衤遂币玉司常:"大丧,共铭旌"铭旌,王则太常也。 《士丧礼》曰:“为铭各以其物。" 疏曰,《士丧礼》为铭,各以其物云,则以缁长半幅末长终幅,广三寸,书名於末,此盖其制也。 按《礼纬》云,天子之旌,高九仞,大夫五仞,士三仞。 按《士丧礼》,竹杠长三尺。 则死者以尺易仞,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其旌身亦以尺易仞也"。”

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

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书铭,谓书亡人名字於旌旗也。 天子书名於太常,诸侯以下书於旌旗。 男子称名,此并殷礼,周世则尚文,臣不名君,天子复曰皋,天子复矣。 "◎右为铭

鬯人:"大丧之大氵弭设斗,共其衅鬯"斗音主。 斗所以沃尸也。 衅尸以鬯酒使之香美者。 郑司农云:“衅读为徽。" 疏曰:郑云,衅尸以鬯酒使之香美者。 按《肆师》云,大丧筑鬻,则此鬯酒中兼有郁金香草,故得香美也。 司农云,衅读为徽者,以鬯衅尸,故以徽为庄饰义也"。”

郁人:"大丧之氵弭,共其肆器"肆器,陈尸之器。 《丧大记》曰:“若设大盘,造冰焉。 大夫设夷盘,造冰焉。 士并瓦盘,无冰,设床檀笫,有枕。" 此之谓肆器,天子亦用夷盘"。”

肆师:"大丧,大氵弭以鬯,则筑鬻"鬻音煮。 筑香草煮以为鬯以浴尸,香草郁也。 疏曰:上小宗伯,大丧以鬯氵弭。 则肆师与之筑郁金香草和鬯酒以浴之,使尸之香也"。"

典丝:"丧记,共其丝纩组文之物"以给线缕著旰口綦握之属,青与赤谓之文。 著,直略反,下同。 徐,猪略反。 疏曰:此郑并据《士丧礼》而言云,以给线缕者,谓所裁缝皆用线缕释经丝也。 云著于口綦文之属者,释经缕组。 按《士丧礼》‘握手玄,里著组系。 ’按《丧大记》‘属纩以俟绝气’,《内则》云‘屦著綦’。 郑云,綦,屦系,是用缕组之事也。 云青与赤谓之文。 缋人职,文绣之属亦用丝,故连言也"。"

内司服:"后之丧,共其衣服,凡内具之物"内具,纷线纩ひ之属。 疏曰:后丧所共衣服者,正谓袭时十二、称、小敛十九、称、大敛百二十称、及内具之物也。 按《内则》,妇事舅、姑,有纷、线纩、ひ帙,故死者入圹,亦兼有数物。 以上两条,下陈小敛、大敛衣,皆通用之。 "。"

公袭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积一,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朱绿带,申加大带於上"卷音衮。 朱绿带者,袭衣之带饰之,杂以朱绿,异於生也。 此带亦以素为之。 申,重也,重於革带也。 革带以佩,必言重加大带者,明虽有变,必备此二带也。 士袭三称,子羔袭五称,今公袭九称,是尊卑袭数不同矣。 诸侯七称,天子十二称与。 疏曰:公袭以卷衣,上服,最在内者,公身贵,故以上服亲身、欲尊显加赐,故褒衣最外而细服居中也。 子羔贱,故卑服亲身也。 玄端一者,贺云燕居之服,玄端,朱裳也。 朝服一者,缁衣素裳,公日视朝之服也。 素积一者,皮弁之服,公视朔之服也。 裳一者,贺云冕服之裳也,亦可毳,任取中一服也。 爵弁二者,玄衣裳二通也,此是始命之服,示之重本,故二通也。 招魂,君亦用爵弁服也。 玄冕之下,又取一也。 褒衣一者,所加赐之衣,最上华,君赐也。 自衮衣至此,合爵弁二通,合九称。 注云,朱绿带者,袭衣之带,饰以杂朱绿,异於生者也。 此带既非革带,又非大带,是衣之小带,衣带以素为之,而朱绿饰之,亦异於生时也。 申、重也,重於革带也者,谓於革带之上重加此大带,知非对小朱绿带为重者,以朱绿小带散在於衣,非是总束其身。 若总束其身,唯有革带大带,故知对革带为重者,必见革带与大带者,明虽有变,必备此二带,天子诸侯以下袭之数。 《士丧礼》袭三称,子羔袭五称,此文公袭九称,是尊卑袭数不同,唯天子、诸侯无文故约之。 云诸侯七称、天子十二称,与与者,疑辞也"。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

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疏曰:冒,谓袭后小敛前所用,以韬尸也,冒有质。 杀者作两囊,每辄横缝合一头,又缝连一边,余一边不缝,两囊皆然也。 上者曰质,下者曰杀。 君质用锦,杀用黼。 郑注《士丧礼》云,冒韬尸者,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 质,正也,其用之先以杀韬足而上,后以质韬首而下。 旁缀七者,不缝之边,上下安七带,缀以结之,故云缀旁七也。 凡冒,质长与手齐。 凡,谓贵贱。 冒,通名也。 言冒之质,从头韬来至下长短与手相齐也。 杀三尺者,杀从足韬上长三尺"。

凌人:"大丧,共夷冰"汉制度:大盘,广八尺,长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即夷"。"

君设大盘,造冰焉。

设床檀笫,有枕。

"造,犹内也。 檀笫袒箕也,谓无席如浴时床也。 礼自仲春之后,尸既小敛,先纳冰盘中,乃设床於其上,不施席而迁尸焉,秋凉而止"。

典瑞:"大丧,共饭玉、含玉"饭玉,碎玉以杂米也。 含玉,柱左右《齿真》及在尸中者。 杂记曰:“含者执璧将命,则是璧形而小耳。" 疏曰:按玉府已云,大丧其含玉,此又言之者,盖玉府主作之,此官主其成事而共之"。”

玉府:"大丧共含玉"疏曰:共含玉者,含玉璧形而小,以为口实"。"

含人:"丧纪其饭米"饭所以实口,不忍虚也。 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粱,皆四升。 实者唯盈"。"

天子饭九贝"此盖夏时制也。 《周礼》:"天子饭用玉。" "。

含一床,袭一床,迁尸於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疏曰:言此三节,各自有床。 皆有枕席,唯含一时暂彻枕使平面,故《士丧礼》,商祝彻枕设中是也。 含袭及堂皆有席,故郑注《士丧礼》,商祝袭衣於床,床次含床之东衽如初。 又注《士丧礼》设床笫於两楹之,衽如初。 有枕云衽寝卧之席,亦下莞上簟是也。 君大夫士一也者贵与贱同然也。 "◎右陈沐浴袭饭含之具小宗伯:"王崩,大肆,以鬯氵弭"氵弭,亡婢反。 杜音泯。 李:士辩反。 郑司农云:“大肆,大浴也。 杜子春读氵弭为泯,以鬯浴尸,玄谓大肆,始陈尸伸之。" 疏曰:肆训为陈、为伸故也。 以鬯浴尸,使之香也。 大职祝云,大丧,始崩,以肆鬯氵弭尸。 小祝又云,大丧,赞氵弭。 彼二官以掌之,此言之者,察其不如仪也"。”

《春官》大祝:"大丧,以肆鬯氵弭尸"肆鬯,所肆鬯为陈尸也。 《春官》"。"

小:"祝大丧赞氵弭"故书氵弭为滠,杜子春云,“当为氵弭,氵弭谓浴尸。" 《春官》"。”

女御:"大丧,掌沐浴"王及后之丧。 疏曰:王及后丧、沐用潘,浴用汤。 《礼》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 今丧亦使女御浴者,按《士丧礼》,浴时男抗衾则不使妇人,今王丧,妇人或亦供给汤物,亦得谓之掌也。" 《天官》"。”

管人汲,不说纟,屈之。

尽阶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

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沐浴,水用盆,沃水用斗,浴用巾,扌臣用浴衣,如他日,小臣爪足,浴余水弃于坎,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管,掌管之人。 又古礼反,掌管舍之人。 说、吐活反。 纟,均必反。 斗音主,又音斗。 扌臣音震。 抗衾者,蔽上重形也。 扌臣,拭也。 爪足,断足爪也。 疏曰:纟,汲水瓶索也。 遽促於事,故不说去井索,但萦屈就之於手中。 尽阶不升堂者,以水从西阶而升,知西阶者。 以《士丧礼》云‘为{役土}於西墙下’故也。 沃水用斗,酌盆水沃尸。 ,细葛。 浴时除垢。 扌臣用浴衣,浴罢用生时浴衣,拭尸令燥也。 如他日,谓如平生寻常之日。 浴盘余汁弃之坎中。 坎是甸人所掘於阶,取士为灶之坎。 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者。 内外宜别,故用内御举衾。 内御,妇人,亦管人汲事,事如前,唯浴用人不同耳"。

管人汲,授御者。

御者差沐於堂上,士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役土}於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

甸人所取彻庙之西,薪用爨之。

管人授御者沐,乃沐。

沐用瓦盘,扌臣用巾,如他日。

小臣爪手翦须,濡氵瞿弃於坎"差,七何反。 殳音役。 陶音桃。 重,直龙反。 鬲音历。 煮,诸许反。 ,扶味反。 爨,七逭反。 差,淅也。 淅,饭米取其潘以为沐也。 沐沃用斗,沐於盘中,文相变也。 《士丧礼》,沐稻,此云士沐梁,盖天子之士也,以差率而上之。 天子沐黍与。 疏曰:差,谓淅米取其潘汁也。 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梁者,皆取用其米取其汁而沐也。 将沐之时,甸人之官,为{役土}於西墙下,士{役土}墼灶。 甸人具此为{役土}沐以煮沐汁。 陶人作瓦器之官。 重鬲者,谓县重之罂也,是瓦瓶受三升以沐,米为粥,实於瓶,以疏布幂口,系以篾,县之,覆以苇席。 管人受沐,乃煮之者,浙於堂上,管人亦升尽等不上堂而就御者受淅汁,下往西阶於{役土}灶鬲中煮之也。 爨,然也。 甸人为灶,竟取复魄人所彻正寝西北以然灶煮沐汁也。 谓正寝为庙神之也。 然旧云是屋檐也。 谓抽取屋西北檐也。 熊氏云,谓西北隅隐之处,彻取屋外当隐处薪,义亦通也。 取此薪而用者?示主人已死,此堂无复用,故取之也。 管人授御者,沐者煮汁熟,而管人又取以升阶授堂上御者。 御者受汁人为尸沐也士。 《丧礼云》云,沐巾一。 又云,扌臣用巾。 注云,扌臣,也,清也。 如他日者,事事亦如平生也。 小臣沐竟而翦手爪,又治须,象平生也。 濡濯弃於坎者,皇氏云,须谓烦扌闰其,濯谓不净之汁也。 言所濡濯汁弃於坎中。 郑注《士丧礼》云,巾栉浴衣,亦并弃之於坎。 按《既夕礼》云,"掘坎南顺,广尺,轮二尺,深三尺。 南其壤。" 此沐汁弃於坎,则沐汁亦然。 差是差摩,故云淅。 《诗》云:"释之叟叟",是释淅米也,沐与浴俱有斗,俱有盘。 浴云用斗,沐云用盘,是文相变也"。

◎右沐浴

大祝:"大丧相饭"疏曰:“云相饭者,浴讫即饭含,故言相饭也。 不言相含者,大宰云,大丧赞赠玉含玉,此故不言。" ",大宰:"大丧,赞含玉"助王为之也。 疏曰:谓助嗣王。" "。”

◎右饭含袭

《左传》:皇武子曰:宋,先代之后,於周为客。

天子有丧,拜焉"宋吊周丧,王特拜谢之。 疏曰:《礼》,吊丧之法,皆主人拜。 其吊者谢,其勤劳,吊者不答拜,以其为事而来,不自同於宾客。 此皆据吊及主人敌礼。 以上若其臣下来吊,则主人不拜。 宋是前代之后,王以敌礼待之,故拜其来吊,其余诸侯者则否"。”

◎右受吊

小敛於户内,大敛於阼,君以簟席"簟,细苇也,下有"。

司服:"大丧,共其敛衣服掌其陈序"疏曰:云大丧,王丧,其中兼小丧也。 小敛皆十九称,大敛则士三十称,大夫五十称,诸侯皆百称,天子盖百二十称云"。"

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君陈衣於序东,大夫、士陈衣於房中,皆西领北上,绞纟今不在列"绞,既敛所用束竖之者。 疏曰:布绞缩者,以布为绞。 缩,从也,谓从者一幅,竖置於尸下;横者三幅,亦在尸下。 从者在横者之上,每幅之末,析为三片,以结束为便也。 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 皆一者,谓大夫、士等各用一衾,故云皆一。 舒衾於此绞上。 衣十有九称者,君、大夫、士同用十九称。 衣布於衾上,然后举尸於衣,上屈衣裹,又屈衾裹之,然后以绞束之。 君陈衣於序东,大夫、士陈衣於房中者,谓将小敛陈衣也。 房中者,东房也。 大夫、士唯有东房故也。 绞纟今不在列者,谓不在十九称之列,不人数也。 小敛未有纟今,因绞不在列而言纟今耳"。

君无衤遂"无衤遂者,不陈不以敛。 疏曰:君无衤遂者,国君陈衣及敛,悉宜用已衣,不得陈用他人,见衤遂送者"。

小敛,君、大夫、士皆用衤复衣衤复衾"同上"。

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自西阶"取,犹受也"。

凡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不入"不诎、谓舒而不卷也。 列采,谓正色之服也。 者,当暑之亵衣也。 袭尸重形,冬夏用袍,及敛,则用正服。 疏曰:列采,谓五方正色之采,非列采谓杂也,不入,陈之也。 亵衣亦不陈"。

复衣不以敛"详见复条",封人:"凡丧纪,则饰其牛牲。"

"疏曰:丧纪有牲者,除朝夕奠用脯醢以外,大小敛、朔月、月半、荐新、奠祖、奠大遣等,皆有牲牢"。”

牛人:

"丧事,共其奠牛"谓殷奠、遣奠也。 丧所荐馈日奠。 疏曰:丧自未葬以前无尸饮食直奠,停置於神前,故谓之为奠、朝夕之奠无尊卑,皆脯醢酒而巳,无牲体。 殷,大也。 唯有小敛、大敛、朔月、月半、荐新、祖奠及遣奠时有牲体,大遣奠非直牛,亦有马牲,故郑注云谓殷奠、遣奠也。 郑云丧所荐馈曰奠,以无尸故也。 《地官》。 "囿人:“丧纪,共其脯腊,凡兽之物"《地官》"。"

兽人:"凡丧纪,共其死兽、生兽"《天官》"。"

腊人:"丧纪,共其脯腊,凡干肉之事。"

人"音鱼,本又作鱼,又音御":"丧纪,共其鱼之鲜[B161]"《天官》"。"

醢人:"凡祭祝共荐羞之豆实,丧纪亦如之"以上八官,并陈。 大敛奠至祖、奠遣奠条通用"。"

◎右陈小敛衣奠

小敛,主人即位於户内,主妇东面,乃敛"疏曰:"主人即位於户内者,以初时尸在牖下,主人在尸东,今小敛当户内,故主人在户内稍东。 《丧大记》上始死条:卜人右,射人左,迁尸条:射人、仆人迁尸,并此条通用,当互考也"。 小宗伯:"王崩,及执事莅,大敛小敛,帅异姓族而佐"执事,大祝之属。 莅,临也。 亲敛者,盖事官之属为之。 异族佐敛,疏者可以相助。 疏曰:大祝职云,大丧赞敛,明大祝执事,小宗伯莅之。 云亲敛者。 盖事官之属为之者,以其诸处更不见主敛事者。 事官又主工巧之事,以无正文,故疑事官之属为之也。 云异族佐敛,疏者可以相助者,此异族据姓而言之"。

大祝:"大丧,赞敛"冬官主敛事,大祝佐之。 《春官》"。"

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胥,乐官也,不掌丧事,"胥"当为"祝"字之误也。 疏曰:大祝是接神者,故使之执敛事也。 是犹执也。 众祝佐之者,众祝,丧祝也。 众祝贱,故副佐於大祝也"。

凡敛者袒,迁尸者袭"袒者,於事便也。 疏曰:凡敛,谓执大小敛事也。 事多故袒为便也。 迁尸者袭,谓大敛於地,乃迁尸入棺之属,事少故袭也"。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尊祭服也。 敛者要方,散衣有倒。 疏曰:祭服谓死者所得用祭服以上也。 小敛十九称,不悉著之,但用裹尸要取其方,而衣有倒领在足者,唯祭服尊,虽散不著,而领不倒在足也。 同上"。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纽,女九反,旧而慎反,左衽,衽,乡左反,生时也,。 疏曰:皆左衽,大敛小敛同,故云皆也。 衽,衣襟也。 生乡右手解抽带,便也。 死则襟向左,示不复解也。 生时带并为屈纽,使易抽解,若死则无复解义,故绞束毕结之不为纽也。 同上"。

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

裁,犹冒也"疏曰:往,犹后也。 小敛前用冒,故不用夷衾。 自小敛后,衣多不可用冒,故用夷衾覆之也。 《士丧礼》云无用夷衾之柩之衾也。 裁,犹制也。 言夷衾所用上齐茶手下三尺,所用缯色及长短制度,如冒之质杀也。 但不复为囊及旁联也。 熊氏分"质"字属上,"杀"字属下为句,其义非也。 然始死,无用敛衾,是大敛之衾,自小敛以前覆尸,至小敛时,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用之小敛。 敛讫,则制夷衾以覆之。 其小敛之前所用大敛之衾者,小敛以后停而不用,至将大敛及陈衣,又更制一衾,主用大敛也。 今按《士丧礼》无用敛衾。 疏云,大敛之时,两衾俱用,一衾,承荐於下,一衾以覆尸,则始死所用之衾,至大敛即以承荐,非停而不用也"。

铺绞纟今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纟今踊"皆孝子踊也。 同上"。

敛者,既敛必哭"疏曰:敛者,即大祝众祝之属也。 既敛,是敛竟也,敛竟必皆哭也。 所以然者,以其与亡者或臣旧或有恩,今手为执事,专心则增感,故哭也"。

卒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

主人袒,说髦,括以麻,妇人ヮ,带麻于房中"士既殡说髦,此云小敛,盖诸侯礼也。 士之既殡,诸侯之小敛,於死者俱三日也。 妇人之ヮ,带麻于房中,则西房也。 天子、诸侯有左右房。 疏曰: 既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 主入袒者,向小敛不袒,今方有事,故袒衣也。 《士丧礼》,冯尸巳竟而云髻袒,此未括先云袒者,或人君礼也。 说髦者,髦,幼时翦为之,至年长则垂著两边,明人子事亲,恒有孺子之义也。 若父死,说左髦;母死,说右髦;二亲并死,则并说之。 亲没不髦是也。 今小敛竟,丧事已成,故说之也。 按郑注,士既殡,说髦,今敛而说者,人君礼也。 括以麻者以用也,人君小敛,说髦竟,而男子括用麻也。 士小敛,后亦括,但未说髦耳。 妇人ヮ者,妇人ヮ,亦用麻,对男子括也。 带麻於房中者,带麻,麻带也,谓妇人要也。 《士丧礼》云:"妇人之带牡麻,结本在房。" 郑云,妇人亦有苴,但言带者,记其异。 此齐衰,妇人斩衰,妇人亦苴也。 男子带於东房,而妇人带在西房,既与男子异处,故特记其异也。 云天子、诸侯有左右房者,欲明房中是西房也。 天子路寝,制如明堂。 熊氏曰,左房,则东南火室也;右房,则西南金室也。 诸侯路寝,室在於中房,在室之东西也"。

右小敛"按:小敛所用之日,以丧礼义考之,但有死三日而敛,若并死日而数二日,而天子、诸侯三日小敛,大夫、士二日小敛,此乃小敛日数,虽引以为在礼有之,然无所考。 天子、诸侯殡葬日月与士不同,则敛日亦当不同,故载其详於丧礼义而记其略於此"。

大祝:"大丧,彻奠"疏曰:此文乃承大丧之下,故奠为始死之奠,小敛、大敛奠并大祝彻之"。"

◎右彻始死奠

主人即位,袭带踊"即位,阼阶之下位也,有袭,乃踊。 疏曰:袭带踊者,拜宾时袒,今拜讫,袭衣加要带,首,於序东复位乃踊也。 《士丧礼》,先踊乃袭,此先袭乃踊,士为卑也,此据诸侯为尊,故云尊卑相变也"。

母之丧,即位而免"记异者。 《礼》,斩衰括,齐衰免以成服而冠,为母重。 初亦括,既小敛则免。 疏曰:为父丧,拜宾竟而即阼阶下位,又序东带犹括。 若为母丧,至拜宾竟,即位时不复括,以免代之。 免以袭,至大敛乃成服也,所以异於父者也。 同上",乃奠"小敛奠也。 疏曰:拜宾袭,踊竟,后始设小敛之奠也"。

宾出彻帷"君与大夫之礼也。 士卒,敛则彻帷。 彻或为废。 疏曰: 士小敛竟而彻帷,此至小敛竟下阶拜宾,宾出后乃除帷,是人君及大夫礼舒也。 注云,士卒,敛则彻帷者,《士丧礼》文。 《丧大记》,未小敛受吊,有庶子不受吊。 宋成公如郑二条,奉尸夷於堂,有妇人迎送不下堂一条。 又殡后受吊条,有君吊见尸柩而后踊,皆此条通用,当互考"。

◎右袭带小敛奠

挈壶氏"挈,刘:苦结反,一音结,又户结反":"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郑司农云:县壶以为漏也。 代,更也。 《礼》,未大敛代哭,以水守壶者为沃漏,以火守壶者夜则视刻数也。 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 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有长短焉。 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 疏曰: 《礼》,未大敛代哭者,未殡以前,无问尊卑,皆哭不绝声。 大敛之后,乃更代而哭,亦使哭不绝声。 大夫以官,士亲疏代哭,人君尊,又以壶为漏分更相代"。"

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司马县之,乃官代哭"代,更也。 未殡,哭不绝声。 为其罢倦,既小敛,可以为漏刻分时而更哭也。 疏曰:虞人掌山泽之官,故出木与角;狄人、乐吏、主挈壶漏水之器,故出壶;雍人主烹饪,故出鼎,所以用鼎及木者,冬月恐水冻则鼎漏迟,迟更无准则,故取鼎暖水,用木爨鼎煮之,故取鼎及木也。 司马,夏官卿也,其属有挈壶氏,掌知漏事,故司马自临视县漏之时节,故挈壶氏云,凡丧,县壶以代哭者。 县漏分时使均,其官属更次相代而哭,使声之不绝者也"。

◎右代哭

委人:"丧纪,共其薪木材"薪给炊,及燎木材给帐事"。"

司ピ氏:

"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坟,大也,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 疏曰: 大事谓若大丧纪、大宾客之事也。 庭燎,在大寝之庭"。"

君堂上二烛,下二烛"烛所以照馔也,灭燎而设烛。 疏曰:有丧则於中庭终夜设燎,至晓灭燎,而日光未明,故须烛以照祭馔也"

◎右设燎

大敛於阼"详见陈小敛衣条"。

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纟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

君陈衣於庭,百称,北领西上。

绞纟今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纟今五幅、无ヨ"辟,补麦反。 ヨ,丁览反。 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 如朝服者,谓布精粗。 朝服十五升。 小敛之绞,广终幅,折其末以为坚之强也。 大敛之绞一幅,三折用之以为坚之急也。 ヨ,以组类为之,缀之领侧,若今被识。 生时衤单被有识,死者去之,异於生也。 疏曰:大敛布绞,缩者三者,谓取布一幅,分裂之作三片,直用之三片,则共是一幅,两头裂,中央不通。 横者五者,又取布二幅,分裂作六片而用五片,横之於缩下也。 布纟今者,皇氏云,衿,禅被也。 取置绞束之下,撰用以举尸也。 《孝经》云,衣衾而举之是也。 今按经云,纟今在绞后,纟今或当在绞上,以绞束之,且君衣百称,又通小敛与袭之衣,非单纟今所能举也。 又《孝经》云,衾不云纟今。 皇氏之说未善也。 二衾者,小敛,君、大夫、士各一衾,今至大敛,又各加一衾为二衾,其衾所用与小敛同,但此衾一是始死覆尸者,故《士丧礼》云,无用敛衾,注云,大敛所并用之衾,一是大敛时复制又注《士丧礼》之衾二者,谓始死敛衾。 今又复制,士既然则大夫以上亦尔。 君陈衣於庭,百称,北领西上者,衣多,故陈在庭为荣显。 按郑注《杂记篇》以为袭,礼大夫五,诸侯七,上公九,天子十二称,则此大敛,天子当百二十称,上公九十称,诸侯伯子男七十称。 今云君百称者,据上公举全数而言之,余可知也。 或大敛袭五等,同百称也。 北领者,谓尸在堂也。 西上者,由西阶取之便也。 绞一幅为三,不辟者,辟,擘也,言小敛绞全幅析裂其末为三,而大敛之绞既小,不复擘裂其末。 纟今五幅无ヨ纟今,举尸之禅被也。 注:"坚之强"解小敛衣少,用全幅布为绞,欲得坚束力强也。 "坚之急"解大敛一福,分为三片之意,凡物细则束缚牢,急以衣多,故须急者也"。

大敛,君大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褶音牒。 褶,袷也。 君衣尚多,去其著也。 疏曰:祭服,谓死者所得用祭服以上也。 算,数也。 大敛之时,所有祭服皆用之,无限数也。 注谓君多去其著者。 经云,大夫士犹小敛则衤复衣衤复衾也。 据主人之衣故用衤复,若衤遂,亦得用袷也。 故《士丧礼》云,衤遂以褶是也。 同上。 陈小敛衣条,凡陈衣者实之箧,以下此条通用,当互考"。

典瑞:"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驵音祖。 以敛尸者於大敛焉加之也。 驵读为组,与组马同声之误也。 渠眉,玉饰之沟彖也。 以组穿联六玉沟彖之中以敛尸,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 疏璧琮者,通於天地。 疏曰:"於大敛焉加之也者,以其六玉所与玉为饰,明在衣裳之外,故知在大敛后也。 驵读为组,《诗》有执辔如组,声之误为驵。 云渠眉玉饰之沟彖也者,此六玉两头皆有孔,又於两孔之为沟渠,如沟之两畔稍高为眉彖,故云以组穿联六玉沟彖之中以敛尸。 云圭在左以下皆约,《大宗伯》云,青圭礼东方之等,以尸南首而置此六玉焉。 云盖取象方明神之也者,按:《觐礼》,设方明,上圭下璧,无璧琮,此云象者,彼注上下之神,非天地至贵,谓日月之神,故上下不用璧琮。 此中有璧琮者,象天地。 若然,此言象方明也者,直取置六玉於六处,不取玉形之义。 又按:《大宗伯》,璧礼天,琮礼地。 今此璧在背在下,琮在腹在上,不类者,以背为阳,腹为阴,随尸腹背而置之,故上琮下璧也。 云疏璧琮者,通於天地者。 天地为阴阳之主,人之腹背象之,故云疏之通天地也"。”

君即位而为卑,岁壹漆之,藏焉"卑,蒲历反。 徐,房益反。 卑,谓也棺亲尸者。 卑,坚著之言也。 岁一漆之,若未成然,藏,谓虚之不合。 疏曰:君,诸侯也,言诸侯,则王可知也。 卑,也棺也。 漆之坚强。 甓,甓然也。 人君无论少长而体尊备物,故一即们,而造为此棺也。 古者,天子卑内又有水兕,而诸侯无,但用也在内以亲尸。 岁一漆之者,每年一漆,示如未成也。 唯云漆也。 则知不漆也,棺外属等"。

天子之棺四重"尚深邃也。 疏曰:四重者,水牛、兕牛皮二物重,故为一重也;又也为第二重也;又属为第三重也;又大棺为第四重也。 四重,凡五物也,以次而差之。 天子大棺厚八寸,属卑四寸,又二皮六寸,合二尺四寸也。 "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疏云:"水、兕二皮,并不能厚三寸,故令被之,令各厚三寸也。 二皮能湿,故最在里近尸也"。 也棺一"疏曰:也棺一者,也。 材亦能湿,故次皮也。 也帷一种,诸侯无革,则也亲尸也。 君即位为卑是也。 也,即木。 《尔雅》云,、也一物二名,名,又名也也"。 梓棺二"疏云:也棺之外,又有属棺:属棺之外,又有大棺,与属棺并用梓,故云二也",四者皆周"疏云:四,四重也。 周,匝也。 谓四重之棺,上下四方,悉周匝也。 唯椁不周,下有茵,上有枕席故也"。 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衡亦当为横。 衽,今小要。 衽或作漆,或作髹。 疏曰:棺束者,古棺木无钉,故用皮束合之。 缩二者,缩,纵也,纵束用二行也。 衡三者,横束三行也。 衽每束一者,衽,小要也,其形两头广,中央小也。 既不用钉棺,但先凿棺边及两头合际处作坎形,则以小要连之,今固棺并相对,每束之处以一行之衽连之,若竖束之处,则竖著其衽,以连棺盖及底之木,使与棺头尾之材相固,汉时呼衽谓之小要也。 同上"。 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钅"钅,子南反。 钻所以琢著里。 疏曰:里棺谓以缯贴棺里也。 朱缯贴四方,绿缯贴四角,定本经中“绿"字皆作"琢",琢谓钅,琢朱缯贴著於棺也。 用杂金钅者,钅,钉也。 旧说云,用金钉,又用象牙杂之,以琢朱绿著棺也"。

舍人:"丧纪,共熬"熬者,钅於棺旁,所以惑蚍蜉也。 疏曰:“殡时设之,将熬以惑蚍蜉。 又有鱼腊香,蚍蜉欲向棺,故植此以惑之者也"。"

熬君四种八筐,加鱼腊焉"熬,煎也。 《士丧礼》曰,熬,黍稷各二筐。 又曰设熬旁各一筐,大夫三种加以梁,君四种加以稻四筐,则手足皆一,其余设於左右。 疏曰:加鱼腊者,鱼腊谓干腊。 按《郊特性》士腊用兔。 《少牢》,大夫腊用麋。 天子诸侯无文,当用六兽之属,亦为惑蚍蜉"。

幕人:"大丧,共帷、幕、、绶"为宾客饰也。 帷以帷堂,或与幕张之於庭。 在柩上。 疏曰:始在帷堂,小敛彻之,及殡,在堂亦帷之也"。"

掌次:"凡丧,王则张三重"张柩上承尘也。 疏曰:后与王同"。"

司几筵:"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其柏席用萑黼纯,诸侯则纷纯,每敦一几"柏,郑音椁,刘依司农音迫。 丧事,谓凡奠也。 萑如苇而细者。 郑司农云,柏席,迫地之席,苇居其上。 或曰柏席,载黍稷之席。 玄谓柏,椁字磨灭之余,椁席,藏中神坐之席也。 敦读曰焘。 焘,覆也。 棺在殡,则椁焘,既窆,则如见背谓覆之。 周礼虽合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 祭於庙同几,精气合。 刘音畴藏才浪反。 疏云:丧事谓凡奠也者,言凡非一之义,《士丧礼》始死之奠,乃至小敛之奠,亦设於地,未有席至大敛奠乃有席,殡后则有朝夕奠,朔月奠,大夫以上兼有月半奠,并有荐新奠,葬时又有迁奠、祖奠、大遣奠,葬乃废奠而虞祭也,故郑云谓几奠也。 云棺在殡则椁焘者,《檀弓》云天子涂龙盾以椁是也。 云既窆则如见者,见谓道上帐帷荒将入藏以覆棺,言见者以其棺不复见,唯见帷荒,故谓之见也。 其二处皆当覆,故云敦也。 云皆异几体实不同者,解经每敦一几之义"。 凡凶事仍几,凶事仍几"郑司农云,吉事变几,变更其质,谓有饰也。 仍,因也,因其质,谓无饰也。 《顾命》:“牖南乡,西序东乡,东序西向。" 皆仍几。 玄谓吉事,王祭宗庙,於室,馈食於堂。 绎於礻方,每事易几。 神事,文示新之也。 凶事,谓凡奠朝夕相因,丧礼略。 疏曰:按《檀弓》云,虞而立尸有几筵者,据大夫、士而言。 按《士丧礼》,大敛则有席,而云虞始有筵者,以其几筵相将连言,其实虞时始有几,其筵大敛即有也。 天子诸侯礼大,初死几筵并有,故上云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也。 凡几之长短,阮谌云,凡长五尺,高二尺,广二尺。 马融以为长三尺,旧图以为几两端赤中央黑也"。”

◎右陈大敛衣及殡奠之具

君将大敛,子弁即位於序端,卿大夫即位於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纟今衾衣,士盥於盘上,士举迁尸於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子弁者,未成服,弁如爵弁而素。 大夫之丧,子亦弁。 疏曰:子弁即位於序端者,序谓东序。 端谓序之南头也。 卿大夫即位於堂廉楹西者;卿大夫,谓群臣也。 堂廉,谓堂基南畔之廉棱之上楹。 谓南近堂廉者。 子位既在东序端,故群列於基上东楹之西也。 按《隐义》云,堂廉,即堂上近南ニ为廉也。 北面东上者,在基上俱北面东头为上也。 子在东,尸在阼阶,故在基者以东为上也。 父兄堂下北面者,谓诸父、谓诸兄不在仕者,以其贱,故在堂下而乡北,以东为上也。 若士、则亦在堂下。 外宗房中南面者,外宗,君之姑、姊、妹之女及姨、舅之女也。 轻,故在房中而乡南也。 皇氏云,当在西房以东为上也。 今谓尸在阼,大夫命妇在尸西北,外宗等当在东房。 小臣黼席者,谓下上簟敷於阼阶,上供之敛也。 《士丧礼》云,布席如初。 注云,亦下上簟也。 铺於阼阶,上於堂南北为少南。 商祝铺绞纟今衾衣者,商祝亦是《周礼》丧祝也,其铺绞纟今衾衣等致於小臣,所铺席上以待尸。 士盥於盘上者,士亦丧祝之属也。 《周礼》: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 是将应举尸,故先盥手於盘上也。 《杂记》云,士盥於盘北是也。 士举迁尸於敛上者,敛上,即敛处也。 卒敛者,大敛衣装毕也。 宰告者,大宰也。 敛毕,大宰告孝子道敛毕也。 子冯之踊者,孝子侍得告乃冯尸而起踊。 夫人东面亦如之者,亦冯尸而踊。 者夫人、命妇俱东乡於尸西,今独云夫人冯者,命妇贱不得冯也。 冯竟乃敛於棺。 注云,子弁者,未成服者,成服则著丧冠也。 此云弁,是未成服,此虽以大敛为文,其小敛时,子亦弁,君、大夫、士之子皆然。 故《杂记》云小敛,环,公、大夫、士一也。 "

◎右太敛

天子七日而殡"尊者舒,卑者速。 疏曰:天子、诸侯既尊重,送终礼物,其数既多,许其申遂,故日月缓也"。

君大夫{髟春}、爪,实於绿中"{髟春}音舜。 绿当为角,谓棺内四隅也。 {髟春},乱也。 将实爪、,棺中必为小囊盛之,此绿或为篓"。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用漆者,用涂合牝牡之中也。 衽,小要也。 疏曰:"君盖用漆者,盖,棺上盖。 用漆,谓漆其衽,合棺缝际也。 束谓以皮束棺也。 棺两边各三衽,每当衽上,辄以牛皮束之,故云三衽三束也"。 天子之殡也,涂龙盾以椁"木以周,龙盾如椁而涂之。 天子殡,以盾车画辕为龙。 疏曰:,丛也,谓用木丛棺而四面涂之。 龙盾者,殡时盾车载柩而画辕为龙。 以椁者,亦题凑丛木,象椁之形"。 加斧於椁上,毕涂屋"斧谓之黼,白黑文也。 以刺绣於衤参幕,加椁以覆棺,巳乃屋其上尽涂之。 疏曰:斧谓绣覆棺之衣为斧文也,先取四面为椁,使上与棺齐,而上犹开也,以棺衣从椁上入覆於棺,故云加加斧于椁上也。 毕涂屋者,毕,尽也。 斧覆既竟,又四柱为屋,覆上,而下四面尽涂之也"。 天子之礼也。 甸师:“丧事,代王受眚灾"粢盛者,祭祀之主也。 今国遭大丧,若云此黍稷不馨,使鬼神不逞於王,既殡,太祝作祷辞,授甸人,使以祷田之神,受眚灾,弭后殃。 疏曰:言丧事者,谓主丧既殡后,甸师氏於太祝取祷祠祷田之神。 眚,过也。 代主受过灾,止后殃,故为此祷也。 太祝作祷词,在既殡后者,见《太祝职》云。 授甸人祷祠,在大敛后,大敛则殡,故知在既殡后"。"

太祝:"大丧,言甸人读祷"言,犹语也。 祷,大辞之属祷也。 甸人,丧事代王受眚灾,太祝为祷辞,授之使以祷於田之神也。 疏曰:太祝掌六辞、五曰祷,故於王既殡作祷铭,甸人使以祷焉"。"

小祝:

"设熬置铭"疏曰:熬谓熬,殡在堂时设於棺旁,所以惑蚍蜉云。 置铭者,铭谓铭旌。 书死者名。 既殡,置於西阶上,所以表柩"。"

◎右殡

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为君服皆斩衰,唯主人不奠。 疏曰:按《士丧礼》,主人不亲奠。 而此下文之士,则朋友奠,故知主人不亲奠也。 主人不亲奠者,以主人悲号思慕,不暇执事故也。 "

◎右大敛奠

小宗伯:"辨吉凶之五服。"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 其服,斩衰、齐衰"。

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王后,小君也。 诸侯为之不杖期"。

太仆:"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诏,告也"。"

内司服: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

凡命妇,共其衣服,共丧衰亦如之"疏曰:外命妇丧衰,谓王服齐衰,於后无服。 若九妇以下及女御,於王服斩衰,於后服齐衰也。 《天官》"。

追师"追,丁回反,一曰雕。 追,治王石之名":掌王后之首服,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

丧纪,共笄亦如之"《天官》"。

内宰:"凡丧事,佐后使治外、内命妇,正其服位"使其属事之上士。 内命妇谓九嫔,世妇,女御。 郑司农云,外命妇,卿大夫之妻,王命其夫,后命其妇。 玄谓士妻亦为命妇。 疏曰:凡有丧事,内宰皆佐后使其属官治外内之命妇,正其服之精粗、位之前后也"。"

诸子:"大丧,正群子之服位"疏曰:位,谓在殡宫外内哭位也。 正其服者,公卿大夫之子为王斩衰与父同,故《杂记》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礼"。"

肆师:"禁外内命男子之衰不中法者,且授之杖"外命男,六卿以出也。 内命男,朝廷卿大夫士也。 其妻为外命女,丧服为夫之君齐衰,不杖。 内命女,王之三夫人以下。 不中法,违升数与裁制者。 郑司农云: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此旧说也。 《丧大记》曰,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 既殡,授大夫世妇杖,无七日授士杖文。 玄谓授杖日数,王丧依诸侯与七日授士杖四制云。 疏曰:外、内命男女,为王虽有齐、斩不同,其衰皆有升数多少及裁制,故禁之杖依法也。 授之杖者,外内命男及内命女皆为王斩者,有杖授之。 其外命女为王齐衰无杖,故云且者见,不定之词也。 丧服为夫之君,见丧服不杖齐衰章。 内命女、三夫人以下者,通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皆为王斩衰而杖也。 言升数者,诸臣妻为夫之君,义服衰六升,诸臣为王,义服斩衰,衰三升半,冠六升。 三夫人以下,为王王服斩衰,衰六升,是其数也。 言裁制者,《丧服》云,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拘已下,具有裁制也。 司农所云授杖之日仍是四制之文也。 王丧,诸臣等无授杖之日数,以诸侯之臣与王之臣同斩衰杖竹,故授杖日数亦宜同也。 《檀弓》云,天子崩,三日,祝先服。 明子与夫人亦服,则天子之子及后亦服矣。 五日,官长服,明天子三公巳下及三夫人巳下亦服矣。 但服杖,同时有服即杖矣。 唯天子服授杖亦当七日矣。 是以王丧约同诸侯之制也"。"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祝佐含敛先服。 疏曰: 祝,大祝也。 服,服杖也。 是丧服之数,故呼杖为服。 祝佐含先病,故先杖也,然云祝服,故子亦三日而杖也";五日,官长服"官长,大夫士。 疏曰:官长,大夫士也,亦服杖也;病在祝后,故五日也";七日,国中男女服"庶人。 疏曰: 国中男女,谓畿内民及庶人在官者。 服,谓齐衰三月。 而除之必待七日者,天子七日而殡,殡后嗣王成服,故民得成服也";三月,天下服"诸侯之大夫。 疏曰: 三月天下服者,诸侯之大夫为王む衰,既葬而除之也。 近者亦不待三月,今据远者为言耳。 然四条皆云服,何以知其或杖服或衰服?按《丧大记》云,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 又《丧服四制》云,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按,如《大记》及《四制》,则知今云三日五日是服杖明矣。 其七日及三日者,唯服而已,无杖。 《四制》云七日授士杖,此云五日士杖者,士若有,地德深,则五日:若无,地德薄,则七日。 崔氏云,此据朝廷之士,四制,是邑宰之士也。 《檀弓》"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三日者,死之后三日也。 为君杖不同日,人君礼大,可以见亲疏也。 疏曰:熊氏云,子杖通女子子在室者,若嫁为他国夫人,则不杖。 嫁为卿大夫之妻,与大夫同五日杖也。 君之女及内宗外宗之属嫁为士妻,及君之女御,皆七日杖也。 《丧太记》"。

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谓君所命,虽有官职,不达於君,则不服斩。 疏曰:达官,谓国之卿大夫、士被君命者也。 不达於君,谓府史之类,贱不被命,是不达於君也。 不服斩衰但,齐三月耳。 故《丧服》齐衰三月章有庶人为国君。 即此是也"。

◎右成服天府:"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 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

"玉镇大宝器玉瑞玉器之美者。 及大丧陈之,以华国也《顾命》,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 胤之舞衣、大具、{卉鼓}鼓在西房,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东房。” 此其行事见於经。 "典路:"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说,大丧,亦如之"亦出路当陈之。 《书·顾命》:陈先王宝器。 又曰,“大辂在宾阶面,缀路在阼阶面,先路在左塾之前,次路在右塾之前。" "。”

◎右陈宝器

《顾命》:成王崩,康王麻冤黼裳,由宾阶齐入即位。

云云"详见上文"。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

云云"详见上文"。

成汤既没,伊尹奉嗣王,见厥祖。

云云"详见上文"。

《春秋》:文公九年,毛伯来求金,何不称使?当丧,未君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据崩在八年,逾年即位"?即位矣,而未称王也。

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

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也。

逾年称公矣,则曷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君薨称子,其既葬称子",缘臣民之心,不可旷年无君"故逾年称公"。

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不忍当公位。 《公羊传》。 又按《曲礼》曰:天子未除丧,曰子小子。 注云:谦未敢称一人。 《春秋传》曰: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 疏曰:天子逾年即位无文约,鲁十二公,诸侯三年内称子亦无文约。 天子逾年不称王也,是天子诸侯互相明也。 又准《左传》之义,诸侯薨而嗣子即位,凡有三时:一是始丧即子之位;二是逾年正月即一国正君臣之位;三是除丧而见於天子,天子命之嗣,列为诸侯之位。 今此逾年即位,是遭丧。 明年为元年,正月即位。 《白虎通》云:父没,称子某屈於尸柩也。 既葬称子者,即尊之渐也。 逾年称公者,缘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始终之义,一年不二君,故逾年即位,系臣民之心也"。

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 疏曰:诸侯之礼,既葬成君。 先君虽未葬,既逾年而君即位,不可旷年无君故也。 《释例》云:遭丧继立者,每新年必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书即位於策以表之。 文公、成公,先君之丧未葬而书即位,因三正之始,明继嗣之正,表朝仪以固百姓之心,此乃国君明分制之大礼,譬周康王麻冕黼裳以行事,事毕,然后反丧服也。 杜引《顾命》康王之事以譬此者,彼是既殡,此是逾年,虽时不同,取其暂服吉服事相似耳。 又按《释例》曰:《尚书·顾命》天子在殡之遗制也。” 推此,亦是以准诸侯之礼矣。 "定公元年夏六月,公之丧至自干侯。

戊辰,公即位"诸侯薨,五日而殡,则嗣子即位。 癸亥,昭公丧至。 五日殡於宫,定公乃即位。 疏曰:《公羊》、《梁》皆云正棺於两楹之,然后即位。 按,正棺两楹之,即礼所谓夷於堂者也。 《丧大记》君薨之礼云,既小敛,男女奉尸夷於堂。 郑玄云,士之既殡,诸侯之小敛,於死者俱三日。 戊辰,去癸亥五日,非正棺之日,不得为正棺即位也。 《杂记》云,诸侯行而死,归,至於庙门,遂入,所殡。 郑玄云,所殡,谓两楹之,自外来者正棺於两楹之,尸亦夷之於此,因殡焉。 殡必於两楹之者,以其死不於室而自外来,留之於中,不忍远也。 郑取二《传》之说,言死从外来者殡在两楹之,若谓殡为正棺,则与杜言合矣"。

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

则曷为以戊辰之日然后即位?正棺於两楹之,然后即位"《公羊传》"。

沈子曰:正棺乎两楹之,然后即位也。

内之大事日,即位,君之大事也。

其不日,何也?以年决者,不以日决也。

此则其日,何也?逾年即位,厉也"厉,危也,公丧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 危,故曰之"。

於厉之中,又有义焉"先君未葬,则后君不得即位"。

未殡,虽有天子之命犹不敢,况临诸臣乎"以轻喻重也。 虽为天子所召,不敢背殡而往,况君丧未葬而行即位之礼以临诸臣乎?背音佩"?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

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

鲁人曰:"吾君也,亲之者也。"

使大夫则不可也。

君至尊也,去父之殡而往吊,犹不敢,况未殡而临诸臣乎"《梁传》"?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月正,正月。 元日,上日也。 舜服尧丧三年毕,将即政,故复至文祖庙。 告文祖者,尧文德之祖庙。 "

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冕,冠也。 逾月即吉服"。

◎右嗣君即位

勉斋黄氏曰:"按即位之别有四,正嗣子之位已见始死条下。 《顾命》有‘王麻冕黼裳,道扬末命’,及《康王之诰》有‘惟予一人钊报诰’之语,乃既殡之后,嗣君即继体之位之礼,今附见於此。 若逾年合正改元之位,三年合正践祚之位,如《春秋》‘元年书即位’,则是逾年正改元之位也。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伊尹以冕奉嗣王归於亳’,则是三年正践祚之位也。 然崩薨之日,或在岁终。 则盖有未殡而逾年者矣。 故逾年正继体之位之礼,遂无所附。 《丧大记》补经,亦止於虞礼。 则三年之礼,亦无所附。 今并列於此记之下,其义则见於《春秋传注疏》与《丧礼》及《白虎通》之说,所当通考也。"

居倚庐不涂,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衤之"宫,谓围障之也。 衤,袒也,谓不障。 疏曰:此论初遭丧,君、大夫、士居庐之礼。 居倚庐者,谓於中门之外东墙下倚木为庐,故云居倚庐,不涂者,但以草夹障,不以泥涂之也。 君为庐宫之者,谓庐外以帷障之,如宫墙。 大夫、士衤之者,衤,袒也,其庐袒露不帷障也。 按《既夕礼》注云,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 《丧大记》"。

宫正:"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庐,倚庐也。 舍,垩室也。 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 《杂记》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疏曰:云庐,倚庐也者,谓於门之外东璧倚木为庐。 云舍,垩室也者,舍对庐,故为垩室。 垩室者,两下为之,与庐异,故云垩室也。 云亲者、贵者居倚庐者,亲谓大功以上,贵谓大夫以上者,居倚庐。 云疏者、贱者居垩室者,疏谓小功缌麻,贱谓士,二者居垩室。 知义如此者,以其经云辨其亲疏贵贱,明当如此解之也。 又引《杂记》者,彼是诸侯之臣,其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彼注士居垩室,亦谓邑宰也,朝廷之士亦居庐"。"

◎右丧庐

巾车:"王之丧车五乘。 木车,蒲蔽,大鐾,尾,疏饰。 小服皆疏"木车,不漆者。 郑司农云:蒲蔽谓嬴兰车以蒲为蔽。 天子丧服车之车。 《汉仪》亦然。 大鐾以大皮为覆グ,故书疏为扌胥。 杜子春读扌胥为妙。 玄谓蔽车旁御风尘者,大白,大皮。 既以皮为覆グ,及以其尾为戈戟之,粗布饰二物之侧为之缘。 若摄服云。 服读为ゅ。 小ゅ,刀剑、短兵之衣。 此始遭丧所乘,为君之道尚微,备奸臣也。 《书》曰:“以虎贲百人逆子钊",亦为备焉。 嬴,鲁火反,刘又音果。 グ,力丁反。 刘又音泠,扌胥本又作扌胥,同思如反。 ,吐刀反。 缘,悦绢反,下同。 菔音服"。

素车,棼蔽,大鐾,素饰,小服皆素"素车,以白土垩车也。 棼,读为。 麻以为蔽,其鐾服以素缯为缘,此卒哭所乘。 为君之道益著,在车可以去戈戟。 ,扶文反"。

藻车,藻蔽,鹿浅辟,革饰"故书藻作。 杜子春读为华藻之藻,直谓华藻也。 玄谓藻,水草,苍色,以苍土垩车,以苍缯为蔽也。 鹿浅辟以鹿夏皮为覆グ,又以所治去毛者缘之,此既练所乘。 音总,又音藻,李一音苍会反"。

ζ车,蔽,然辟,饰"故书ζ作龙。 为软。 杜子春云:龙读为ζ,读为黍也。 玄谓ζ车边侧有漆饰也。 ,细苇席也。 以为蔽者漆则成藩即吉也。 然,果然也。 ,赤多黑少之色韦也。 此大祥所乘。 音丸。 音丸反,软音次。 漆音次。 {木氽}音七。 垸胡玩反"。

漆车,藩蔽,犴辟,雀饰"漆车,黑车也。 藩,今时小车,藩,漆席以为之。 犴,胡罕反。 雀,黑多赤少之色韦也。 此礻覃所乘"。”

◎右丧车

外宗:"大丧则叙外内朝莫哭者"内外宗及外命妇。 疏曰:经直云外内。 郑云内外宗及外命妇,则内中以兼外宗,外中不兼内命妇也。 经不云内外宗,内外命妇者,意欲见内是内宗,举内以见外其外。 中则不得举外以见内。 以其内命妇九嫔叙之也。 故九嫔职云‘大丧师叙哭者’。 注云:‘后哭,众乃哭。 ’内命妇九嫔叙之,故郑亦不言内命妇。 《春官》"。"

世妇:"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罚之"苛,谴也。 疏曰:大丧谓王丧。 殡后有朝夕哭事。 外命妇,朝廷卿大夫、士之妻;内命妇,九嫔以下,以尊卑为位而哭。 而有不敬者,则呵责罚之。 《春官》。 哭位条内有天子之丧别姓而哭,肆师令序哭,内宗序哭,九嫔师序哭位。 此条通用,当互考"。"

朝夕哭。

不帷"缘孝子心欲见殡聿也。 既踊,则施其《户去》鬼神尚幽ウ也。 《杂记》"。

士备入而后朝夕踊"备,犹尽也。 国君之丧,嫌主人哭,入则踊。 疏曰:此一节论君丧群臣朝夕踊哭之事。 备,尽也。 国君丧,群臣有夕即位哭踊。 嗣国孝子虽朝夕先入即位哭,必待诸臣皆入,列位毕,后乃俱踊者也。 士毕最后,故举士入於毕也。 所入有前后,而相待踊者,孝子哀深,故前入也。 踊须相视为节,故俟齐也"。

◎右朝夕哭

司服:"大丧,共其奠衣服"奠衣服,今座上魂衣也。 疏曰:守祧职云,遗衣服藏焉。 郑云大敛之余也。 至祭祀之时,则出而陈於座上,此则奠衣服者也。 陈小敛奠条,内有封人饰牛牲等七官,又陈大敛条,内有司几筵、设苇席、素几,皆此条所通用。 此条后凡奠通用,当互考"。"

◎右朝夕奠

笾人:"丧事,共其荐笾羞笾"谓殷奠时。 疏曰:殷,犹大也。 大奠,朔月、月半、荐新、祖奠、遣奠之类也。 按《士丧礼》,月半不殷奠。 注云,士月半不复如朔月盛奠下等者。 疏云:下遵者以下,大夫以上,有月半奠,故士礼月半不殷奠,而此有月半奠也。 陈小敛条内有封人等七官,陈大敛条内有司几筵、设苇席、素几,朝夕奠条内有司服、共奠衣服,皆此条通用。 此条几后殷奠通用,当考"。"

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注见前"。

◎右朔月月半殷奠

按:《仪礼》正经所载惟《士丧礼》,而天子、诸侯、大夫之礼阙焉。

勉斋黄氏著《仪礼经传通解》,因小戴《丧大记》一篇,合《周礼》、《礼记》诸书以补其阙,然后粲然可考。

今所叙国恤,於黄氏礼书中撮取其专言天子丧礼处次第,其节奏如前,以见三代国哀之制。

然《礼记》所言君皆国君也,其专言天子者无几,而注疏家以诸侯之礼通之於天子,亦可概见,《周礼》所言,虽皆天子之礼,然惟职掌所及则载之,而不关於职掌者无可考,则亦岂无遗轶?姑叙其所可知者尔。

自始死至殷奠叙於此,而卜宅以至窆虞,则叙於山陵条下。

至於与臣民通用之礼,则自有黄氏专书,更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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