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全集 正文·卷五十九·奏议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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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全集》 正文·卷五十九·奏议六首 苏轼

乞相度开石门河状

元六年三月某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

右臣谨按《史记》秦始皇三十七年,东游至钱塘,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

始皇帝以天下之力犭旬其意,意之所欲出,赭山桥海无难,而独畏浙江水波恶,不敢径渡,以此知钱塘江天下之险,无出其右者。

臣昔通守此邦,今又忝郡寄,二十年间,亲见覆溺无数。

自温、台、明、越往来者,皆由西兴径渡,不涉浮山之险,时有覆舟,然尚希少。

自衢、睦、处、婺、宣、歙、饶、信及福建路八州往来者,皆出入龙山,沿溯此江,江水滩浅,必乘潮而行。

潮自海门东来,势若雷霆,而浮山峙于江中,与鱼浦诸山相望,犬牙错入,以乱潮水,洄γ激射,其怒自倍,沙碛转移,状如鬼神,往往于渊潭中,涌出陵阜十数里,旦夕之间,又复失去,虽舟师、没人,不能前知其深浅。

以故公私坐视覆溺,无如之何,老弱叫号,求救于湍沙之间,声未及终,已为潮水卷去,行路为之流涕而已。

纵有勇悍敢往之人,又多是盗贼,利其财物,或因而挤之,能自全者,百无一二,性命之外,公私亡失,不知一岁凡几千万。

而衢、睦等州,人众地狭,所产五谷,不足于食,岁常漕苏、秀米至桐庐,散入诸郡。

钱塘亿万生齿,待上江薪炭而活,以浮山之险覆溺留碍之故,此数州薪米常贵。

又衢、婺、睦、歙等州及杭之富阳、新城二邑,公私所食盐,取足于杭、秀诸场,以浮山之险覆溺留碍之故,官给脚钱甚厚,其所亡失,与依托风水以侵盗者不可胜数。

此最其大者。

其余公私利害,未可以一二遽数。

臣伏见宣德郎前权知信州军州事侯临,因葬所生母于杭州之南荡,往来江滨,相视地形,访闻父老,参之舟人,反复讲求,具得其实。

建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或因斥卤弃地,凿为运河。

"贴黄。 石门新河,若出定山之南,则地皆斥卤,不坏民田。 又自新河以北,潮水不到,灌以河水,皆可化为良田。 然近江土薄,万一数十年后,江水转移,河不坚久。 若自石门并山而东,出定山之北,则地坚土厚,久远无虞。 然度坏民田五六千亩,又失所谓良田之利。 体问民田之良者,不过亩二千,以钱偿之,亦万余缗而已。 此二者,更乞令监司及所差官详议其利害。 "引浙江及溪谷诸水,凡二十二里有奇,以达于江。

又并江为岸,度潮水所向则用石,所不向则用竹。

大凡八里有奇,以达于龙山之大慈浦。

自大慈浦北折,抵小岭下,凿岭六十五丈,以达于岭东之古河。

因古河稍加浚治,东南行四里有奇,以达于今龙山之运河,以避浮山之险。

度用钱十五万贯,用捍江兵及诸郡厢军三千人,二年而成。

臣与前转运使叶温叟、转运判官张,躬往按视,皆如临言。

凡福建、两浙士民,闻臣与临欲奏开此河,万口同声,以为莫大无穷之利。

臣纵欲不言,已为众论所迫,势不得默已。

臣闻之父老,章献皇后临朝日,以江水有皇天荡之险,内出钱数十万贯,筑长芦,起僧舍,以拯溺者。

又见先帝以长淮之险,赐钱十万贯、米十万石,起夫九万二千人,以开龟山河。

今浮山之险,非特长芦、龟山之比,而二圣仁慈,视民如伤,必将捐十五万缗以平此积险也。

谨昧死上临所陈《开石门河利害事状》一本,及臣所差观察推官董华用临之说,约度功料,"贴黄。 董华所料,只是约度大数,若蒙朝廷相度可以施行,更乞别差官入细计料。 "及合用钱物料状一本,并地图一面。

伏乞降付三省看详,或召临赴省面加质问。

仍乞下本路监司或更特差官同共相视。

若臣与临言不妄,乞自朝廷擘画,支赐钱物施行。

臣观古今之事,非知之难,言之亦易,难在成之而已。

临之才干,众所共知。

臣谓此河非临不成。

伏望圣慈,特赐访问左右近臣,必有知临者。

乞专差临监督此役,不惟救活无穷之性命,完惜不赀之财物,又使数州薪米流通,田野市井,咏歌圣泽,子孙不忘。

臣不胜大愿,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

今建此议,不知者必有二难。

其一,不过谓浙江浮山之险,经历古今贤哲多矣,若可平治,必不至今日。

如此乃巷议臆度,不足取信。

只如龟山新河,易长淮为安流,近日吕梁之险,窃闻亦已平治。

岂可谓古人偶未经意,便谓今人不可复作?其二,不过谓并江作岸,为潮水所冲啮,必不能经久。

今浙江石岸,亦有成规。

自古本用木岸,转运使张夏始易以石。

自龙山以东,江水溢深,石岸立于涨沙之上,又潮头为西陵石矶所射,正战于岸下,而四五十年,隐然不动,虽时有缺坏,随即修完,人不告劳,官无所费。

今自大慈浦以西,江水皆露出石脚,而潮头自龙山转向西南,则岸之易成而难坏,非张夏所建东堤之比也。

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

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前知杭州苏轼状奏。

右臣近蒙恩诏,召赴阙庭。

窃以浙西二年水灾,苏、湖为甚,虽访闻已详,而百闻不如一见。

故自下塘路由湖入苏,目睹积水未退,下田固已没于深水,今岁必恐无望,而中上田亦自渺漫,妇女老弱,日夜车救,而淫雨不止,退寸进尺,见今春晚,并未下种。

乡村阙食者众,至以糟糠杂芹、莼食之。

又为积水占压,薪刍难得,食糟饮冷,多至胀死。

并是臣亲见,即非传闻。

春夏之间,流殍疾疫必起。

逐州去年所籴常平米,虽粗有备,见今州县出卖,米价不甚翔踊,但乡村远处饥羸之民,不能赴城市收籴,官吏欲差船载米下乡散粜,即所须数目浩瀚,恐不能足用,夏秋之间,必大乏绝。

又自今已往,若得淫雨稍止,即农民须趁初夏秧种车水,耕耘之劳,十倍常岁,全藉粮米接济。

见今已自阙食,至时必难施功。

纵使天假之年,亦无所望,公私狼狈,理在必然。

臣去岁奏乞下发运司于江东、淮南丰熟近便处籴米五十万石,准备浙西灾伤州、军般运兑拨,出粜赈济。

寻蒙圣恩行下,云,已降指挥令发运司兑拨,合起上供并封桩等钱一百万贯,趁时籴买斛斗封桩准备移用。

送户部,依已得指挥,余依浙西钤辖司所奏施行。

圣旨既下,本路具闻,农民欣戴,始有生意。

而发运司官吏,全不上体仁圣恤民之意,奏称淮南、江东米价高贵,不肯收籴。

勘会浙西去岁米价,例皆高贵,杭州亦是七十足钱收籴一斗,虽是贵籴,犹胜于无米,坐视民死。

今来发运司官吏,亲被圣旨,全不依应施行,只以米贵为词,更不收籴,使圣主已行之命,顿成空言,饥民待哺之心,中途失望。

却使指准前年朝旨所拨上供米二十万石,与本路内出粜不尽米一十六万七千石有零,充填今来五十万石数目外,只乞于上供米内更截拨二十万石,与本路相兼出粜。

切缘上件出粜不尽米一十六万七千余石,久已桩在本路。

臣元奏乞于发运司籴五十万石之时,已是指准上件米数支用外,合更要五十万石。

今来运司却将前件圣恩折充今年所赐,吏民闻之,何由心服。

臣已累具执奏,未奉朝旨。

今来亲见数州水灾如此,饥殍之势,极可忧畏。

既忝近侍,理合奏闻。

岂敢为已去官,遗患后人,更不任责。

伏望圣慈察臣微诚,垂愍一方,特赐指挥,发运司依元降指挥,除已截拨二十万石外,更兑拨三十万石与浙西诸州充出粜借贷。

如发运司去年元不收籴,无可兑拨,即乞一面截留上供米充满五十万石数目,却令发运司将封桩一百万贯钱候今年秋熟日收籴填还。

若朝廷不以臣言为然,待饥馑疾疫大作,方行赈济,即恐须于别路运致钱米,虽累百万,亦恐不及于事。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

发运司奏云:"淮南、宿、亳等州灾伤,米价高处七十七文,江东米价高处七十文。"

切缘臣元奏,乞于丰熟近便处收籴。

访闻扬、楚之间,谷熟米贱,今来发运司却引宿、亳等州米价最高处,以拒塞朝旨,显非仁圣勤恤及臣元奏乞本意。

又贴黄。

若依发运司所奏,将出粜不尽一十六万七千有余石充数外,犹合拨三十四万石,方满五十万数。

今来只拨二十万石,显亏元降圣旨一十四万石。

而况上件出粜不尽米,已系前年圣恩所赐,发运司不合指准充数,显亏三十万石。

又贴黄。

如蒙施行,乞下转运司多拨数目,与苏、湖州。

如合赈济,更不拘去年放税分数施行。

又贴黄。

若行下有司,反覆住滞,必不及事。

只乞断自圣心,速降指挥。

杭州召还乞郡伏

元六年五月十九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前知杭州苏轼状奏。

右臣近奉诏书及圣旨札子,不允臣辞免翰林学士承旨恩命及乞郡事。

臣已第三次奏乞除臣扬、越、陈、蔡一郡去讫。

窃虑区区之诚,未能遽回天意,须至尽露本心,重干圣听,惶恐死罪!惶恐死罪!

臣昔于治平中,自凤翔职官得替入朝,首被英宗皇帝知遇,欲骤用臣。

当时宰相韩琦以臣年少资浅,未经试用,故且与馆职。

亦会臣丁父忧去官。

及服阕入觐,便蒙神宗皇帝召对,面赐奖激,许臣职外言事。

自惟羁旅之臣,未应得此,岂非以英宗皇帝知臣有素故耶?是时王安石新得政,变易法度,臣若少加附会,进用可必。

自惟远人,蒙二帝非常之知,不忍欺天负心,欲具论安石所为不可施行状,以裨万一。

然未测圣意待臣深浅,因上元有旨买灯四千碗,有司无状,亏减市价,臣即上书论奏,先帝大喜,即时施行。

臣以此卜知先帝圣明,能受尽言,上疏六千余言,极论新法不便。

后复因考试进士,拟对御试策进士,并言安石不知人,不可大用。

先帝虽未听从,然亦嘉臣愚直,初不谴问。

而安石大怒,其党无不切齿,争欲倾臣。

御史知杂谢景温,首出死力,弹奏臣丁忧归乡日,舟中曾贩私盐。

遂下诸路体量追捕当时梢工篙手等,考掠取证,但以实无其事,故锻炼不成而止。

臣缘此惧祸乞出,连三任外补。

而先帝眷臣不衰,时因贺谢表章,即对左右称道。

党人疑臣复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三人,构造飞语,酝酿百端,必欲致臣于死。

先帝初亦不听,而此三人执奏不已,故臣得罪下狱。

定等选差悍吏皇遵,将带吏卒,就湖州追摄,如捕寇贼。

臣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

过扬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监守不果。

到狱,即欲不食求死。

而先帝遣使就狱,有所约敕,故狱吏不敢别加非横。

臣亦觉知先帝无意杀臣,故复留残喘,得至今日。

及窜责黄州,每有表疏,先帝复对左右称道,哀怜奖激,意欲复用,而左右固争,以为不可。

臣虽在远,亦具闻之。

古人有言,聚蚊成雷,积羽沉舟,言寡不胜众也。

以先帝知臣特达如此,而臣终不免于患难者,以左右疾臣者众也。

及陛下即位,起臣于贬所,不及一年,备位禁林,遭遇之异,古今无比。

臣每自惟昆虫草木之微,无以仰报天地生成之德,惟有独立不倚,知无不言,可以少报万一。

始论衙前差顾利害,与孙永、傅尧俞、韩维争议,因亦与司马光异论。

光初不以此怒臣,而台谏诸人,逆探光意,遂与臣为仇。

臣又素疾程颐之奸,未尝假以色词,故颐之党人,无不侧目。

自朝廷废黜大奸数人,而其余党犹在要近,阴为之地,特未敢发尔。

小臣周童,乃敢上疏乞用王安石配享,以尝试朝廷。

臣窃料童草芥之微,敢建此议,必有阴主其事者。

是以上书逆折其奸锋,乞重赐行遣,以破小人之谋。

因此,党人尤加忿疾。

其后,又于经筵极论黄河不可回夺利害,且上疏争之,遂大失执政意。

积此数事,恐别致祸患。

又缘臂痛目昏,所以累章力求补外。

窃伏思念,自忝禁近,三年之间,台谏言臣者数四,只因发策草麻,罗织语言,以为谤讪,本无疑似,白加诬执。

其间暧昧谮,陛下察其无实而不降出者,又不知其几何矣。

若非二圣仁明,洞照肝膈,则臣为党人所倾,首领不保,岂敢望如先帝之赦臣乎?自出知杭州二年,粗免人言,中间法外刺配颜章、颜益二人,盖攻积弊,事不获已。

陛下亦已赦臣,而言者不赦,论奏不已。

其意岂为颜章等哉?以此知党人之意,未尝一日不在倾臣,洗垢求瑕,止得此事。

今者忽蒙圣恩召还擢用,又除臣弟辙为执政,此二事,皆非大臣本意。

窃计党人必大猜忌,磨厉以须,势必如此。

闻命悸恐,以福为灾,即日上章,辞免乞郡。

行至中路,果闻弟辙为台谏所攻,般出廨宇待罪。

又蒙陛下委曲,照见情状,方获保全。

臣之刚褊,众所共知,党人嫌忌,甚于弟辙。

岂敢以衰病之余,复犯其锋,虽自知无罪可言,而今之言者,岂问是非曲直。

窃谓人主之待臣子,不过公道以相知,党人之报怨嫌,必为巧发而阴中。

臣岂敢恃二圣公道之知,而傲党人阴中之祸。

所以不避烦渎,自陈入仕以来进退本末,欲陛下知臣危言危行,独立不回,以犯众怒者,所从来远矣。

又欲陛下知臣平生冒涉患难危险如此,今余年无几,不免有远祸全身之意,再三辞逊,实非矫饰。

柳下惠有言:"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

臣若贪得患失,随世俛仰,改其常度,则陛下亦安所用。

臣若守其初心,始终不变,则群小侧目,必无安理。

虽蒙二圣深知,亦恐终不胜众。

所以反复计虑,莫若求去。

非不怀恋天地父母之恩,而衰老之余,耻复与群小计较短长曲直,为世间高人长者所笑。

伏望圣慈,察臣至诚,特赐指挥执政检会累奏,只作亲嫌回避,早除一郡。

所有今来奏状,乞留中不出,以保全臣子,臣不胜大愿。

若朝廷不以臣不才,犹欲驱使,或除一重难边郡,臣不敢辞避,报国之心,死而后已。

惟不愿在禁近,使党人猜疑,别加阴中也。

干犯天威,谨俟斧。

臣不任祈天请命战恐殒越之至。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

臣受圣知最深,故敢披露肝肺,尽言无隐。

必致当途怨怒,愈为身灾。

君臣不密,《周易》所戒,故亲书奏状。

眼昏字大,又涉不恭,进退惟谷,伏望圣慈宽赦,臣不胜战恐之至。

撰上清储祥宫碑奏请状元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

近准敕修盖上清储祥宫,将欲了毕,合用修宫记,差臣撰文并书石,今有下项事,合奏请者。

一、窃见上清宫,元系太宗皇帝创建,于庆历中遗火焚荡。

今欲见元建及遗火年月,乞下史院检会降下。

一、今来上清储祥宫,系神宗皇帝赐名,方议修盖。

至元中,蒙内出钱物修盖成就。

今欲见先朝所赐钱物并今来内出钱物数目,及系是何库钱支拨,或系太皇太后皇帝本殿钱物,并乞检会降下。

一、今欲见神宗皇帝赐名修宫因依,及二圣赐钱修盖成就意指,乞赐颁示。

一、臣窃见朝廷自来修建寺观,多是立碑,仍有铭文,于体为宜。

若只作记,即更无铭,未委今来为碑为记,乞降指挥。

一、准敕差臣书石,合书篆额人衔位姓名,乞检会降下。

右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进单锷吴中水利书状元六年七月二日,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

右臣窃闻议者多谓吴中本江海大湖故地,鱼龙之宅,而居民与水争尺寸,以故常被水患。

盖理之当然,不可复以人力疏治。

是殆不然。

臣到吴中二年,虽为多雨,亦未至过甚,而苏、湖、常三州,皆大水害稼,至十七八,今年虽为淫雨过常,三州之水,遂合为一,太湖、松江,与海渺然无辨者。

盖因二年不退之水,非今年积雨所能独致也。

父老皆言,此患所从来未远,不过四五十年耳,而近岁特甚。

盖人事不修之积,非特天时之罪也。

三吴之水,潴为太湖,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

海水日雨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常通,故吴中少水患。

昔苏州以东,官私船舫,皆以篙行,无陆挽者。

古人非不知为挽路,以松江入海,太湖之咽喉不敢鲠塞故也。

自庆历以来,松江始大筑挽路,建长桥,植千柱水中,宜不甚碍。

而夏秋涨水之时,桥上水常高尺余,况数十里积石壅土筑为挽路乎?自长桥挽路之成,公私漕运便之,日葺不已,而松江始艰噎不快,江水不快,软缓而无力,则海之泥沙随潮而上,日积不已,故海口湮灭,而吴中多水患。

近日议者,但欲发民浚治海口,而不知江水艰噎,虽暂通快,不过岁余,泥沙复积,水患如故。

今欲治其本,长桥挽路固不可去,惟有凿挽路于旧桥外,别为千桥,桥《谷共》各二丈,千桥之积,为二千丈,水道松江,宜加迅驶。

然后官私出力以浚海口,海口既浚,而江水有力,则泥沙不复积,水患可以少衰。

臣之所闻,大略如此,而未得其详。

旧闻常州宜兴县进士单锷,有水学,故召问之,出所著《吴中水利书》一卷,且口陈其曲折,则臣言止得十二三耳。

臣与知水者考论其书,疑可施用,谨缮写一本,缴连进上。

伏望圣慈深念两浙之富,国用所恃,岁漕都下米百五十万石,其他财赋供馈不可悉数,而十年九涝,公私凋弊,深可愍惜。

乞下臣言与锷书,委本路监司躬亲按行,或差强干知水官吏考实其言,图上利害。

臣不胜区区。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录单锷吴中水利书切观三州之水,为患滋久,较旧赋之入,十常减其五六。

以日月指之,则水为害于三州,逾五十年矣。

所谓三州者,苏、常、湖也。

朝廷屡责监司,监司每督州县,又间出使者,寻按旧迹,使讲明利害之原。

然而西州之官求东州之利,目未尝历览地形之高下,耳未尝讲闻湍流之所从来,州县惮其经营,百姓厌其出力,钧曰:"水之患,天数也。"

按行者驾轻舟于汪洋之陂,视之茫然,犹レ埴索途,以为不可治也。

间有忠于国,志于民,深求而力究之。

然有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末而不知其本,详于此而略于彼。

故有曰:"三州之水,咸注之震泽,震泽之水,东入于松江,由松江以至于海。 自庆历以来,吴江筑长堤,横截江流,由是震泽之水,常溢而不泄,以至壅灌三州之田。"

此知其一偏者也。

或又曰:"由宜兴而西,溧阳县之上有五堰者,古所以节宣、歙、金陵九阳江之众水,由分水、银林二堰,直趋太平州芜湖,后之商人,由宣、歙贩卖排木,东入二浙,以五堰为艰阻,因相为之谋,罔绐官中,以废去五堰,五堰既废,则宣、歙、金陵九阳江之水,或遇五六月山水暴涨,则皆入于宜兴之荆溪,由荆溪而入震泽,盖上三州之水,东灌苏、常、湖也。"

此又知其一偏者耳。

或又曰:"宜兴之有百渎,古之所以泄荆溪之水,东入二震泽也,今已堙塞,而所存者四十九条,疏此百渎,则宜兴之水自然无患。"

此亦知其一偏者也。

三者之论,未尝参究,得之既不详,攻之则易破。

以锷视其迹,自西五堰,东至吴江岸,犹之一身也,五堰则首也,荆溪则咽喉也,百渎则心也,震泽则腹也,傍通太湖众渎,则络脉众窍也,吴江则足也。

今上废五堰之固,而宣、歙、池九阳江之水不入芜湖,反东注震泽,下又有吴江岸之阻,而震泽之水,积而不泄,是犹有人焉桎其手,缚其足,塞其众窍,以水沃其口,沃而不已,腹满而气绝,视者恬然,犹不谓之已死。

今不治吴江岸,不疏诸渎,以泄震泽之水,是犹沃水于人,不去其手桎,不解其足缚,不除其窍塞,恬然安视而已,诚何心哉?然而百渎非不可治,五堰非不可复,吴江岸非不可去,盖治之有先后。

且未筑吴江岸已前,五堰其废已久,然而三州之田,尚十年之间,熟有五六,五堰犹未为大患。

自吴江筑岸已后,十年之间,熟无一二。

欲具验之,阅三州岁赋所入之数,则可见矣。

且以宜兴百渎言之。

古者所以泄西来众水,入震泽而终归于海。

盖震泽吐纳众水,今纳而不吐。

锷窃视熙宁八年,时虽大旱,然连百渎之田,皆鱼游鳖处之地,低污之甚也。

其田去百渎无多远,而田之苗,是时亦皆旱死。

何哉?盖百渎及傍穿小港渎,历年不遇旱,皆为泥沙堙塞,与平地无异矣。

虽去震泽甚迩,民力难以私举,时官又无留意疏导者,苗卒归乎槁死。

自熙宁八年迄今十四载,其田即未有可耕之日,岁岁诉潦,民益憔悴。

昔嘉祐中,邑尉阮洪,深明宜兴水利。

方是时,吴中水,洪屡上书监司,乞开通百渎。

监司允其请,遂鸠工于食利之民,疏导四十九条,是年大熟。

此百渎之验,岁水旱皆不可不开也。

宜兴所利,非止百渎而已。

东则有蠡河,横亘荆溪,东北透湛渎,东南接罨画溪。

昔范蠡所凿,与宜兴之西蠡运河,皆以昔贤名呼。

其蠡河,遇大旱则浅淀,中旱则通流,又有孟泾泄滆湖之水入震泽,其他沟渎淀塞,其名不可缕举。

夫吴江岸界于吴松江、震泽之间,岸东则江,岸西则震泽。

江之东则大海也,百川莫不趋海。

自西五堰之上,众川由荆溪入震泽,注于江,由江归于海,地倾东南,其势然也。

自庆历二年,欲便粮运,遂筑北堤,横截江流五六十里。

遂致震泽之水,常溢而不泄,浸灌三州之田。

每至五六月之间,湍流峻急之时,视之,则吴江岸之东,水常低,岸西之水,不下一二尺,此堤岸阻水之迹,自可览也。

又睹岸东江尾与海相接之处,污淀茭芦丛生,沙泥涨塞,而又江岸之东自筑岸以来,沙涨成一村。

昔为湍流奔涌之地,今为民居民田,桑枣场圃。

吴江县由是岁增旧赋不少。

虽然,增一邑之赋,反损三州之赋,不知几百倍耶?夫江尾昔无茭芦壅障流水,今何致此?盖未筑岸之前,源流东下峻急,筑岸之后,水势迟缓,无以涤荡泥沙,以至增积而茭芦生,茭芦生则水道狭,水道狭则流泄不快。

虽欲震泽之水不积,其可得耶?今欲泄震泽之水,莫若先开江尾茭芦之地,迁沙村之民,运其所涨之泥,然后以吴江岸凿其土为木桥千所,以通粮运。

每桥用耐水土木棒二条,各长二丈五尺,横梁三条,各长六尺,柱六条,各长二丈,除首尾占阁外,可得二丈余《谷共》道。

每一里,计三百六十步,一里为桥十所,计除占阁外,可开水面二十三丈,每三十步一桥也。

一千条桥,共开水面二千丈,计一十一里四十步也。

随桥《谷共》开茭芦为港走水,仍于下流开白蚬、安亭二江,使太湖水由华亭、青龙入海,则三州水患必大衰减。

常州运河之北偏,乃江阴县也。

其地势自河而渐低。

上自丹阳,下至无锡运河之北偏,古有泄水入江渎一十四条。

曰孟渎、曰黄汀堰渎、曰东函港、曰北戚氏港、曰五卸堰港、曰梨溶港、曰蒋渎、曰欧渎、曰魏渎泾、曰支子港、曰蠡渎、曰牌"一曰碑"泾。

皆以古人名或以姓称之,昔皆以泄众水入运河,立斗门,又北泄下江阴之江。

今名存而实亡。

今存者无几,二浙之粮船不过五百石,运河止可常存五六尺之水足可以胜五百石之舟。

以其一十四处立为石契斗门,每渎于岸北先筑堤岸,则制水入江。

若无堤防,则水泛溢而不制,将见灌浸江阴之民田民居矣。

昔熙宁中,有提举沈披者,辄去五卸堰走运河之水,北下江中,遂害江阴之民田,为百姓所讼,即罢提举,亦尝被罪。

始欲以为利,而适足以害之,此未达古人之智,以至败事也。

切见近日钱塘进士余默,两进三州水利,徒能备陈功力琐细之事,殊不知本末。

惟有言得常州运河晋陵至无锡一十四处置斗门泄水,北下江阴大江,虽三尺童子,亦知如此可以为利。

然余默虽能言斗门一事,合锷鄙策,奈何无法度以制入江之水,行之,则又岂止为一沈披耶?又睹主簿张进状,言,吴江岸为阻水之患,泾函不通。

其言然则然矣,虽言吴江岸,而不言措置水之术。

盖古之所创,泾函在运河之下,用长梓木为之,中用铜轮力,水冲之,则草可刈也,置在运河底下,暗走水入江。

今常州有东西二函地名者,乃此也。

昔治平中,提刑元积中开运河,尝开见函管,但函管之中皆泥沙,以谓功力甚大,非可易复,遂已。

今先开凿江湖海故道堙塞之处,泄得积水,他日治函管,则可。

若未能开故道,而先治函管,是知末而不知本也。

切见常州运河之北偏,皆江阴低下之田,常患积水,难以耕植。

今河上为斗门,河下筑堤防,以管水入江,百姓由是缘此河堤,可以作田围,此泄水、利田之两端也。

宜兴县西有夹苎干渎,在金坛、宜兴、武进三县之界,东至滆湖及武进县界,西南至宜兴,北至金坛,通接长塘湖,西接五堰。

茅山、薛步山水,直入宜兴之荆溪,其夹苎干,盖古之人亦所以泄长塘湖东入滆湖,泄滆湖之水入大吴渎、塘口渎、白鱼湾、高梅渎四渎及白鹤溪,而北入常州之运河,由运河而入一十四条之港,北入大江。

今一十四条之港,皆名存而实亡,累有知利便者献议朝廷,欲依古开通,北入运河以注大江,自滆湖、长塘湖两首,各开三分之二,为彼田户皆豪民,不知利便,惟恐开凿己田,阴构胥吏,皆泥而不行。

元丰之间,金坛令曾长官奏请乞开,朝廷又降指挥,委江东及两浙两路监司相度,及近县官员相视,又为彼豪民计构不行。

倘开夹苎干通流,则西来他州入震泽之水,可以杀其势,深利于三州之田也。

锷熙宁八年,岁遇大旱,切观震泽水退数里,清泉乡湖干数里,而其地皆有昔日丘墓、街井、枯木之根,在数里之间,信知昔为民田,今为太湖也。

太湖即震泽也。

以是推之,太湖宽广,逾于昔时。

昔云有三万六千顷,自筑吴江岸,及诸港渎堙塞,积水不泄,又不知其愈广几多顷也。

锷又尝见低下之田,昔人争售之,今人争弃之。

盖积年之水,十无一熟,积空头之税,或遇频年不收,则饥饿丐殍,鬻妻子以偿王租,或置其田舍其庐而逋。

至于酒坊,处在水乡,沽卖不行,以致败阙者,比年尤甚。

皆缘水伤下田不收故也。

锷又尝游下乡,切见陂之间,亦多丘墓,皆为鱼鳖之宅。

且古之葬者,不即高山,则于平原陆野之间,岂即水穴以危亡魂耶?尝得唐埋铭于水穴之中,今犹存焉。

信夫昔为高原,今为污泽,今之水不泄如古也。

昨熙宁间,检正张锷命属吏殿丞刘悫相视,苏、秀二州海口诸浦渎,为沙泥壅塞,将欲疏凿以快流水。

悫相视回申,以谓若开海口诸浦,则东风驾海水倒注,反灌民田。

锷谓悫曰:"地倾东南,百川归海,古人开诸海浦,所以通百川也。 若反灌民田,古人何为置诸浦耶?百川东流则有常,西流则有时,因东风虽致西流,风息则其流亦复归于海,其势然也。 凡江湖诸浦港,势亦一同。"

悫虽信其如此,然犹有说。

盖以昔视诸浦无倒注之患,而今乃有之。

盖昔无吴江岸之阻,诸浦虽暂有泥沙之壅,然百川湍流浩急,泥沙自然涤荡,随流以下,今吴江岸阻绝,百川湍流缓慢,缓慢,则其势难以荡涤沙泥,设使今日开之,明日复合。

又闻秀州青龙镇入海诸浦,古有七十二会。

盖古之人以为七十二会曲折宛转者,盖有深意,以谓水随地势东倾入海,虽曲折宛转,无害东流也,若遇东风驾起,海潮汹涌倒注,则于曲折之间有所回激,而泥沙不深入也。

后人不明古人之意,而一皆直之,故或遇东风,海潮倒注,则泥沙随流直上,不复有阻。

凡临江湖海诸港浦,势皆如此。

所谓今日开之,明日复合者此也。

今海浦昔日曲折宛转之势,不可不复也。

夫利害挂于眉睫之间,而人有所不知。

今欲泄三州之水,先开江尾,去其泥沙茭芦,迁沙上之民;次疏吴江岸为千桥;次置常州运河一十四处之斗门石契堤防,管水入江;次开导临江湖海诸县一切港渎,及开通茜泾。

水既泄矣,方诱民以筑田围。

昨郏尝欲使民就深水之中,迭成围岸。

夫水行於地中,未能泄积水而先成田围,以狭水道,当春夏满流浩急之时,则水当涌行于田围之上,非止坏田围,且淹浸庐舍矣,此不智之甚也。

欲乞朝廷指挥下两浙转运司,择智力了干官员,分布诸县,则不越数月,其工可毕。

所有创桥疏通河港置斗门利便制度,不在规规而言也。

今所画《三州江湖溪海图》一本,但可观其大略,港渎之名,亦布其一二耳。

欲见其详,莫若下苏、常、湖诸县,各画溪河沟港图一本,各言某河某渎通某县某处,俟其悉上,合而为一图,则纤悉若视于指掌之间也。

锷又睹秀州青龙镇有安亭江一条,自吴江东至青龙,由青龙泄水入海。

昔因监司相视,恐走透商税,遂塞此一江。

其江通华亭及青龙。

夫笼截商税利国,能有几耶?堰塞湍流,其害实大。

又况措置商税,不为难事。

窃闻近日华亭、青龙人户,相率陈状,情愿出钱,乞开安亭江。

见有状在,本县官吏未与施行。

近又访得宜兴西滆湖有二渎,一名白鱼湾,一名大吴渎,泄滆湖之水入运河,由运河入一十四处斗门下江。

其二渎在塘口渎之南。

又有一渎名高梅渎,亦泄滆湖之水入运河,由运河入斗门,在吴渎之南。

近闻知苏州王觌奏请开海口诸浦。

锷切谓海口诸浦不可开,今开之,不逾日,或遇东风,则泥沙又合矣。

尝观《考工记》曰:"善沟者,水啮之;善防者,水淫之。"

盖谓上水湍流峻急,则自然下水泥沙啮去矣。

今若俟开江尾及疏吴江岸为桥,与海口诸浦同时兴功,则自然上流东下,啮去诸浦沙泥矣。

凡欲疏通,必自下而上。

先治下,则上之水无不流,若先治上,则水皆趋下,漫灭下道,而不可施功力。

其理势然也。

故今治三州之水,必先自江尾海口诸浦,疏凿吴江岸,及置常州一十四处之斗门,筑堤制水入江,比与吴江两处分泄积水,最为先务也。

然锷观合开三州诸沟渎,不必全藉官钱,盖三州之民,憔悴之久,人人乐开,故半可以资食利户之力也。

今略举其一二。

若开江尾疏吴江岸为桥,迁吴江岸东一村之民开地,复为昔日之江,置一十四处之斗门,并筑一十四条堤,制水入江。

开荚苎干、白鹤溪、白鱼湾、大吴渎、塘口渎、宜兴东蠡河已上,非官钱不可开也。

若宜兴之横塘、百渎,苏州之海口诸浦、安亭江,江阴之季子港、春申港、下港、黄田港、利港,宜兴之塘头渎,及诸县凡有自古泄水诸沟港浜渎,尽可资食利户之力也。

莫若先下三州及诸县,抄录诸道江湖海一切诸港渎沟浜自古有名者,及供上丈尺料之工力之费,或系官钱,或系食利私力,期之以施工日月,同日开凿,同日疏放。

若或放水有先后,则上水奔涌东下,冲损在下开未毕沟港,以故须同日决放也。

或者有谓:"昔人创望亭、吕城、奔牛三堰,盖为丹阳下至无锡、苏州,地形东倾。 古人创三堰,所以虑运河之水东下不制,是以创堰以节之,以通漕运。 自熙宁、治平间,废去望亭、吕城二堰,然亦不放纲运,何耶?"锷曰:"昔之太湖及西来众水,无吴江岸之阻,又一切通江湖海故道,未尝堙塞,故运河之水,尝虑走泄入于江湖之间,是以置堰以节之。 今自庆历以来,筑置吴江岸,及诸港浦一切堙塞,是以三州之水,常溢而不泄,二堰虽废,水亦常溢,去堰若无害。 今若泄江湖之水,则二堰尤宜先复。 不复,则运河将见涸而粮运不可行,此灼然之利害也。 又若宜兴创市桥,去西津堰。 盖嘉祐中邑尉阮洪上言监司,就长桥东市邑中创一桥,使运河南通荆溪。 初开凿市街,乃见昔日桥柱尚存泥中,咸谓古为桥于此也。 又运河之西口,有古西津堰,今已废去久矣。 且古之废桥置堰,以防走透运河之水,今也置桥废堰,以通荆溪,则溪水常倒注入运河之内,今之与古,何利害之相反耶?锷以谓古无吴江岸,众水不积,运河高于荆溪,是以创桥置堰,以防泄运河之水也。 今因吴江岸之阻,众水积而常溢,倒注运河之内,见以创桥废堰,见利而不见害也。 今若治吴江岸泄众水,则运河之水,再防走泄,当于北门之外,创一堰可也。 其利害盖如此也。"

或又曰:"切观诸县高原陆野之乡,皆有塘圩,或三百亩,或五百亩,为一圩。 盖古之人停滀水以灌溉民田。 以今视之,其塘之外皆水,塘之中未尝滀水,又未尝植苗,徒牧养牛羊畜放凫雁而已。 塘之所创,有何益耶?"锷曰:"塘之为塘,是犹堰之为堰也。 昔日置塘滀水,以防旱岁,今自三州之水,久溢而不泄,则置而为无用之地。 若决吴江岸泄三州之水,则塘亦不可不开以滀诸水,犹堰之不可不复也。 此亦灼然之利害矣。 苟堰与塘为无益,则古人奚为之耶?盖古之贤人君子,大智经营,莫不除害兴利,出于人之未到。 后人之浅谋管见,不达古人之大智,颠倒穿凿,徒见其害而莫见其利也。 若吴江岸止知欲便粮道,而不知遏三州之水,反以为害。 又若废青龙安亭江,徒知不漏商旅之税,又不知反狭水道以遏百川。 今之人所以不如古者,凡如此也。"

锷切观无锡县城内运河之南偏有小桥,由桥而南下,则有小渎,渎南透梁溪渎有小堰,名曰单将军堰,自桥至梁溪,其渎不越百步,堰虽有,亦不渡船筏,梁溪即接太湖。

昔所以为此堰者,恐泄运河之水。

昔熙宁八年,是岁大旱,运河皆旱涸,不通舟楫。

是时锷自武林过无锡,固见将军堰,既不渡船筏,而开是渎者,古人岂无意乎?因语与邑宰焦千之曰:"今运河不通舟楫,切睹将军堰接运河,去梁溪无百步之远,古人置此堰渎,意欲取梁溪之水以灌运河。"

千之始则以锷言为狂,终则然之。

遂率民车四十二管,车梁溪之水以灌运河,五日河水通流,舟楫往来。

信夫古人经营利害,凡一沟渎,皆有微意,而今人昧之也。

尝见苏州之茜泾,昔范仲淹命工开导,以泄积水以入于海。

当时谏官不知苏州患在积水不泄,咸上疏言仲淹走泄姑苏之水。

盖不知其利,而反以为害。

今茜泾自仲淹之后,未复开凿,亦久堙塞。

锷存心三州水利,凡三十年矣。

每睹一沟一渎,未尝不明古人之微意,其间曲折宛转,皆非徒然也。

锷今日之议,未始增广一沟一渎,其言与图符合。

若非观地之势,明水之性,则无以见古人之意。

今并图以献,惟执事者上之朝廷,则庶几三州憔悴之民,有望于今日也。

贴黄。

其图画得草略,未敢进上。

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

一、先开吴江县江尾茭芦地。

一、先迁吴江沙上居民,及开白蚬江通青龙镇,又开青龙镇安亭江通海。

一、先去吴江土为千桥。

一、先置常州运河斗门二十四所,用石契并筑堤,管水入江。

一、次开夹苎干、白鹤溪、白鱼湾、塘口渎、大吴渎,令长塘湖、滆湖相连,走泄西水,入运河,下斗门入江。

一、次开宜兴百渎,见今只有四十九条,东入太湖。

一、次开苏州茜泾、白茅、七鸦、福山、梅里诸浦及茜泾。

一、次开江阴下港、黄田、春申、季子、灶子诸港。

一、次开宜兴东西蠡河。

一、次根究诸临江湖海诸县,凡泄水诸港渎,并皆疏凿。

伍堰水利。

昔钱舍人公辅为守金陵,常究伍堰之利。

虽知伍堰之利,而不知伍堰以东三州之利害。

锷知三州之水利,而未究伍堰以西之利害。

一日,钱公辅以世之所为伍堰之利害,与锷参究,方知始末利害之议完也。

公辅以为伍堰者,自春秋时,吴王阖闾用伍子胥之谋伐楚,始创此河,以为漕运,春冬载二百石舟而东,则通太湖,西则入长江,自后相传,未始有废。

至李氏时,亦常通运,而置牛于堰上,挽拽船筏于固城湖之侧。

又尝设监官,置廨宇,以收往来之税。

自是河道淀塞,堰埭低狭,虚务添置者,十有一堰。

往来舟筏,莫能通行,而水势遂不复西。

及遇春夏大水,江湖泛涨,则园头、王母、龙潭三涧,合为一道,而奔冲东来,河之不治,愈可见也。

今若开深故道,而存留银林、分水二堰,则诸堰尽可去矣。

所欲存二堰者,盖本处地势,自银林堰以西,地形从东迤逦西下,自分水堰以东,地形从西迤逦东下,而其河自西坝至东坝十六里有余,开淘之际,须随逐处地形之高下以浚之,然后江东两浙可以无大水之患。

然银林堰南则通建平、广德,北则通溧水、江宁,又当增修高广,以俟商旅舟船往还之多,可以置官收税,如前之利。

此伍堰所以不可不复也。

今莫若治伍堰。

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而由分水、银林二堰,直归太平之芜湖,下治吴江之岸为千桥,使太湖之水东入于海中,治百渎之故道,与夫苏、常、湖三州之有故道旁穿于太湖者。

虽不可缕举,而概可以迹究也。

难者曰:"虽复伍堰,奈何伍堰之侧山水东下乎?复堰无益也。"

锷答曰:"由伍堰而东注太湖,则有宣、歙、池、广德、溧水之水,苟复堰,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自余山涧之水,宁有几耶?比之未复,十须杀其六七耳。"

难者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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