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 张茂度 子永 庾登之 弟炳之 谢方明 江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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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 张茂度 子永 庾登之 弟炳之 谢方明 江夷 沈约

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

名与高祖讳同,故称字。

良七世孙为长沙太守,始迁于吴。

高祖嘉,曾祖澄,晋光禄大夫。

祖彭祖,广州刺史。

父敞,侍中、尚书、吴国内史。

茂度郡上计吏,主簿,功曹,州命从事史,并不就。

除琅邪王卫军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度支郎,父忧不拜。

服阕,为何无忌镇南参军。

顷之,出补晋安太守,卢循为寇,覆没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孙蚪之并受其符书,供其调役。

循走,俱坐免官。

复以为始兴相,郡经贼寇,廨宇焚烧,民物凋散,百不存一。

茂度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

在郡一周,征为太尉参军,寻转主簿、扬州治中从事史。

高祖西伐刘毅,茂度居守。

留州事悉委之。

军还,迁中书侍郎。

出为司马休之平西司马、河南太守。

高祖将讨休之,茂度闻知,乘轻船逃下,逢高祖于中路,以为录事参军,太守如故。

江陵平,骠骑将军道怜为荆州,茂度仍为咨议参军,太守如故。

还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高祖北伐关洛,复任留州事。

出为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

绥静百越,岭外安之。

以疾求还,复为道怜司马。

丁继母忧,服阕,除廷尉,转尚书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为使持节、督益宁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汉中秦州之怀宁安固六郡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

三年,太祖讨荆州刺史谢晦,诏益州遣军袭江陵,晦已平而军始至白帝。

茂度与晦素善,议者疑其出军迟留,时茂度弟邵为湘州刺史,起兵应大驾,上以邵诚节,故不加罪,被代还京师。

七年,起为廷尉,加奉车都尉,领本州中正。

入为五兵尚书,徙太常。

以脚疾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上从容谓茂度曰:"勿复以西蜀介怀。"

对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

顷之,解职还家。

征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固辞以疾。

就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茂度内足于财,自绝人事,经始本县之华山以为居止,优游野泽,如此者七年。

十八年,除会稽太守。

素有吏能,在郡县,职事甚理。

明年,卒官,时年六十七。

谥曰恭子。

茂度同郡陆仲元者,晋太尉玩曾孙也。

以事用见知,历清资,吏部郎,右卫将军,侍中,吴郡太守。

自玩洎仲元,四世为侍中,时人方之金、张二族。

弟子真,元嘉十年,为海陵太守。

中书舍人狄当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还葬,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

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

镜弟永。

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郎。

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

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

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

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

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

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

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

徙为江夏王义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

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

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河南。

攻确磝城,累旬不能拔。

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涂地;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于历城狱。

太祖以屡征无功,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 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

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州刺史。

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冀州刺史。

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

时萧思话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

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 萧公平厚,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方藉群贤,共康时难。 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旧情。 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

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

世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

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明年,召入为尚书左丞。

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

永建议曰:"臣闻开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 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骥,于焉自始。 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 故一岁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害,宜加详改。 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游农之望,收功岁成。 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

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

三年,迁廷尉。

上谓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

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

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

事毕,迁太子右卫率。

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

转右卫将军。

其年,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

是岁旱,涂迳不通,上大怒,免。

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

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

其年,召为御史中丞。

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

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

假节。

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

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

又迁散骑常侍、镇军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

又都督徐、兗、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节、都督南兗徐二州诸军事、南兗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

时薛安都据彭城请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

安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

复值寒雪,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

以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

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

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左右报郎君。

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

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

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

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

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给鼓吹一部。

七年,迁金紫光禄大夫,寻复领护军。

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十人。

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

元徽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兗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兗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

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下。

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

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城陷矣。"

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

以永旧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

三年,卒,时年六十六。

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右光禄大夫。

子瑰,升明末,达官。

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州刺史,大司农。

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

曾祖冰,晋司空。

祖蕴,广州刺史。

父廓,东阳太守。

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

义旗初,又为高祖镇军参军。

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

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

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夷之徒,皆相知友。

转太尉主簿。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刘穆之,以母老求郡。

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

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

出为新安太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故。

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

到笺,唯云"即日恭到,"

初无感谢之言。

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

晦常优容之。

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

晦败,登之以无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

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

寻加南东海太守。

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

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出为吴郡太守。

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

弟炳之时为临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

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

登之初至临川,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

十八年,迁江州刺史。

疾笃,征为中护军。

未拜。

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

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

炳之,字仲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

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往省之。

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

为尚书度支郎,不拜。

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

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

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 《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 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 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

从之。

迁司徒左西属。

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

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

出为临川内史。

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

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

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

义康出籓,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

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

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师。

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

素无术学,不为众望所推。

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

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

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

炳之好洁反是,冲每以此讥焉。

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

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

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

尚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

为有司所奏。

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

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 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 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 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 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 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 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 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 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

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

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 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 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 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

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 ’得臣此信,方复遣耳。 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 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 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 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 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 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发于州。 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 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 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 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 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 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

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酬,每不能尽。 昨出伏复深思,祇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 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 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 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 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 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 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 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 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 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 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 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 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 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 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 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于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 伏愿试更垂察"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 ’问‘有好马不?’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 ’炳之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 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 犹谓不然。 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

二十七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三。

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

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

祖铁,永嘉太守。

父冲,中书侍郎。

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

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

初,邈舅子长乐冯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

二人并忿愠,遂与恩通谋。

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

本欲于吴兴起兵,事趣不果,乃迁于会稽。

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

刘牢之、谢琰等讨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

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于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

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

恩购求方明甚急。

方明于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学。

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

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

桓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

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

高祖谓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

屡加赏赐。

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未尝有惰容。

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

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

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为恨。

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 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

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

随府转中军长史。

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

罪应入重者有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

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 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

方明不纳,一时遣之。

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

至期,有重罪二人不还,方明不听讨捕。

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硃千期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

囚逡巡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

远近咸叹服焉。

遭母忧,去职。

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

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

转会稽太守。

江东民户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

又罪及比伍,动相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

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

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郡县监司,不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

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悉发倩士庶;事既宁息,皆使还本。

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

守宰不明,与夺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

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东土至今称咏之。

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

有必宜改者,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

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

本州辟主簿,不就。

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

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

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

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

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

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

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

文章并传于世。

十年,卒,时年二十七。

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

无子。

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

祖霖彡,晋护军将军。

父敳,骠骑咨议参军。

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

州辟主簿,不就。

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

义旗建,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

顷之,复补主簿。

豫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

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

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中正。

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

高祖受命,转掌度支。

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以疾去职。

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

营阳王于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

又以兄疾去官。

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

夷美风仪,善举止,历任以和简著称。

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

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

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

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

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

是以小心翼翼,可祗事于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于虎圈。

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

《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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