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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
名与高祖讳同,故称字。
良七世孙为长沙太守,始迁于吴。
高祖嘉,曾祖澄,晋光禄大夫。
祖彭祖,广州刺史。
父敞,侍中、尚书、吴国内史。
茂度郡上计吏,主簿,功曹,州命从事史,并不就。
除琅邪王卫军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度支郎,父忧不拜。
服阕,为何无忌镇南参军。
顷之,出补晋安太守,卢循为寇,覆没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孙蚪之并受其符书,供其调役。
循走,俱坐免官。
复以为始兴相,郡经贼寇,廨宇焚烧,民物凋散,百不存一。
茂度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
在郡一周,征为太尉参军,寻转主簿、扬州治中从事史。
高祖西伐刘毅,茂度居守。
留州事悉委之。
军还,迁中书侍郎。
出为司马休之平西司马、河南太守。
高祖将讨休之,茂度闻知,乘轻船逃下,逢高祖于中路,以为录事参军,太守如故。
江陵平,骠骑将军道怜为荆州,茂度仍为咨议参军,太守如故。
还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高祖北伐关洛,复任留州事。
出为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
绥静百越,岭外安之。
以疾求还,复为道怜司马。
丁继母忧,服阕,除廷尉,转尚书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为使持节、督益宁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汉中秦州之怀宁安固六郡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
三年,太祖讨荆州刺史谢晦,诏益州遣军袭江陵,晦已平而军始至白帝。
茂度与晦素善,议者疑其出军迟留,时茂度弟邵为湘州刺史,起兵应大驾,上以邵诚节,故不加罪,被代还京师。
七年,起为廷尉,加奉车都尉,领本州中正。
入为五兵尚书,徙太常。
以脚疾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上从容谓茂度曰:"勿复以西蜀介怀。"
对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
顷之,解职还家。
征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固辞以疾。
就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茂度内足于财,自绝人事,经始本县之华山以为居止,优游野泽,如此者七年。
十八年,除会稽太守。
素有吏能,在郡县,职事甚理。
明年,卒官,时年六十七。
谥曰恭子。
茂度同郡陆仲元者,晋太尉玩曾孙也。
以事用见知,历清资,吏部郎,右卫将军,侍中,吴郡太守。
自玩洎仲元,四世为侍中,时人方之金、张二族。
弟子真,元嘉十年,为海陵太守。
中书舍人狄当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还葬,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
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
镜弟永。
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郎。
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
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
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
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
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
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
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
徙为江夏王义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
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
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河南。
攻确磝城,累旬不能拔。
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涂地;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于历城狱。
太祖以屡征无功,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 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
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州刺史。
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冀州刺史。
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
时萧思话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
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 萧公平厚,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方藉群贤,共康时难。 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旧情。 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
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
世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
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明年,召入为尚书左丞。
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
永建议曰:"臣闻开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 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骥,于焉自始。 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 故一岁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害,宜加详改。 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游农之望,收功岁成。 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
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
三年,迁廷尉。
上谓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
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
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
事毕,迁太子右卫率。
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
转右卫将军。
其年,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
是岁旱,涂迳不通,上大怒,免。
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
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
其年,召为御史中丞。
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
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
假节。
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
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
又迁散骑常侍、镇军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
又都督徐、兗、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节、都督南兗徐二州诸军事、南兗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
时薛安都据彭城请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
安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
复值寒雪,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
以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
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
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左右报郎君。
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
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
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
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
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给鼓吹一部。
七年,迁金紫光禄大夫,寻复领护军。
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十人。
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
元徽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兗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兗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
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下。
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
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城陷矣。"
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
以永旧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
三年,卒,时年六十六。
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右光禄大夫。
子瑰,升明末,达官。
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州刺史,大司农。
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
曾祖冰,晋司空。
祖蕴,广州刺史。
父廓,东阳太守。
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
义旗初,又为高祖镇军参军。
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
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
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夷之徒,皆相知友。
转太尉主簿。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刘穆之,以母老求郡。
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
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
出为新安太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故。
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
到笺,唯云"即日恭到,"
初无感谢之言。
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
晦常优容之。
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
晦败,登之以无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
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
寻加南东海太守。
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
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出为吴郡太守。
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
弟炳之时为临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
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
登之初至临川,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
十八年,迁江州刺史。
疾笃,征为中护军。
未拜。
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
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
炳之,字仲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
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往省之。
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
为尚书度支郎,不拜。
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
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
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 《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 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 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
从之。
迁司徒左西属。
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
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
出为临川内史。
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
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
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
义康出籓,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
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
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师。
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
素无术学,不为众望所推。
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
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
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
炳之好洁反是,冲每以此讥焉。
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
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
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
尚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
为有司所奏。
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
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 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 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 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 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 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 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 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 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
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
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 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 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 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
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 ’得臣此信,方复遣耳。 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 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 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 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 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 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发于州。 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 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 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 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 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 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
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酬,每不能尽。 昨出伏复深思,祇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 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 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 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 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 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 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 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 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 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 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 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 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 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 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 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于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 伏愿试更垂察"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 ’问‘有好马不?’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 ’炳之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 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 犹谓不然。 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
二十七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三。
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
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
祖铁,永嘉太守。
父冲,中书侍郎。
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
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
初,邈舅子长乐冯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
二人并忿愠,遂与恩通谋。
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
本欲于吴兴起兵,事趣不果,乃迁于会稽。
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
刘牢之、谢琰等讨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
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于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
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
恩购求方明甚急。
方明于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学。
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
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
桓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
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
高祖谓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
屡加赏赐。
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未尝有惰容。
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
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
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为恨。
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 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
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
随府转中军长史。
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
罪应入重者有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
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 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
方明不纳,一时遣之。
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
至期,有重罪二人不还,方明不听讨捕。
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硃千期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
囚逡巡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
远近咸叹服焉。
遭母忧,去职。
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
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
转会稽太守。
江东民户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
又罪及比伍,动相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
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
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郡县监司,不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
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悉发倩士庶;事既宁息,皆使还本。
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
守宰不明,与夺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
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东土至今称咏之。
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
有必宜改者,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
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
本州辟主簿,不就。
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
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
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
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
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
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
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
文章并传于世。
十年,卒,时年二十七。
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
无子。
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
祖霖彡,晋护军将军。
父敳,骠骑咨议参军。
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
州辟主簿,不就。
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
义旗建,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
顷之,复补主簿。
豫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
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
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中正。
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
高祖受命,转掌度支。
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以疾去职。
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
营阳王于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
又以兄疾去官。
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
夷美风仪,善举止,历任以和简著称。
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
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
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
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
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
是以小心翼翼,可祗事于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于虎圈。
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
《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