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宋书
《宋书》 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沈约

荆州郢州湘州雍州梁州秦州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

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

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

汶阳郡又度属。

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

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

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

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

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

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

当阳男相,汉旧县。

临沮伯相,汉旧县。

《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

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

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

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

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

充县后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三年,复旧。

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

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

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张勃《吴录》云刘备立。

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

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

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

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

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

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

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

《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

《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

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

去州水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朐令,汉旧县,属巴郡。

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

羊渠不详,何志吴立。

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

《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

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

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

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

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去州水七百,陆四百;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

沮阳令,何志新立。

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

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

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

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

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

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

晋江左侨立。

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 ";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 "并定襄,宕渠"流寓立。 "并广牧。

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

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

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

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

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 江左流寓立。 "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 "、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

"临汾、安邑,汉旧名。 临汾后属平阳。 "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

去州水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

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

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

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

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

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

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

太康元年吴平,并合。

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

《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

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

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

建始,晋初所立也。

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

去州水陆一千;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

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

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

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

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

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

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

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

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

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

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

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

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

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乐乡令,晋安帝立。

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

吴又立郢州。

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

天门后还荆。

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

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

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

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

沙羡令,汉旧县,吴省。

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

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

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

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硃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

何志又有宋县,徐无。

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

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

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

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

《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

本属荆州。

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

去州水一千;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

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

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

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

迁陵侯相,汉旧县。

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酉阳长,汉旧县。

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

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

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

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

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

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

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

孝武孝建元年度。

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

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

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

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

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

《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

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

去州水二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

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

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

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

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

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

成帝咸和三年省。

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

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

孝武孝建元年又立。

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

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

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

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

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

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

浏阳侯相,吴立。

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

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

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

去州水二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七百。

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

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

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

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

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

耒阳子相,汉旧县。

南平令,汉旧县。

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

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八百。

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

零陵子相,汉旧县。

祁阳子相,吴立。

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

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

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七百一;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

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

吴复立,属零陵。

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

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 "三县。

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陆七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

新宁令,吴立。

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

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

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

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

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

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

高平男相,吴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

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

汉属零陵,晋属邵陵。

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

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

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

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

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

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

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

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

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

去州水陆二千八百;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

《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

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

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

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

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徃徃"徃音生"、永固、绥南七县。

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

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

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

永丰男相,吴立。

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

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

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

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

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

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

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

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

并云景平中立。

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

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

今并无此三郡。

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

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

鱼豢云,魏文帝立。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 "、鄀、上黄县"并别见"。

徐志无。

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

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

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

《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

何志无犨、雉。

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

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

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

涅阳令,汉旧县。

云阳男相,汉旧县。

故名育阳,晋孝武改。

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

舞阴令,汉旧县。

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

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

《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

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

去州一百八十;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

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

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

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

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

《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

徐志唯增朝阳。

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侨立亦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

《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侨立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朝阳令,汉旧县。

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

汉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

初侨立,寄治襄阳。

硃序没氐。

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

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

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

《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 《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 "、新康五县。

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

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

新康疑是晋末所立。

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

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

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武当。

《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

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始平令,魏立。

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雍国;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

后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

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

《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

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

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

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

今治臼。

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

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

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

"别见"

商县令。

"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

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

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 ",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

"汉旧名。 "、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

洛阳,当是何志后立。

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

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

新城令,汉旧名。

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

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徐志属义阳。

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易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

徐无复邯郸县。

易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

邯郸应是土断省。

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

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

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

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

《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 ",何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

平阿当是何志后省。

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

太初元年,更名。

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

治襄阳。

今治鄀。

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

《晋太康地志》作"鄀"。

《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

今治岩州。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

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

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

魏、晋属天水。

略阳侯相。

"别见"

河阳令。

"别见"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硃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

昌国后省。

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

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

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

今治大堤。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

华山令,与郡俱立。

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

《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

明帝泰始末复立。

寄治宛中。

领县八。

新蔡令。

"别见"。

汝阴令。

"别见"

苞信令。

"别见"

上蔡令。

"别见"

固始令。

"别见"

缑氏令。

"别见"

新安令。

"别见"洛阳令。

"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

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

领县三。

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

"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

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

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

李氏灭,复旧。

谯纵时,又治汉中。

刺史治魏兴。

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

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

《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

《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

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

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

何云,本巴西流民。

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

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

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

《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 "

二县。

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

城固令,汉旧县。

沔阳令,汉旧县。

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十三。

"疑"去州一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魏、晋世为郡,后省。

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

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

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

五年,改长利为锡。

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

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

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

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

疑是魏所立。

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

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

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

《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

今亦无复新兴县。

何云巴东夷人。

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

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

去州陆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五千三百。

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

昌魏令,魏立。

祁乡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

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

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

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

魏属荆州,江左还本。

《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

何有广昌。

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

去州陆二千三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

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

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

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

何云本建平流民。

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何志故属梓潼。

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

《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

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

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

何志晋惠帝立。

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

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

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

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

《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

领县四。

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

华阳令。

兴宋令。

宕渠令。

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

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

领县三。

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

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

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

《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

今益州无此郡。

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

《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

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

徐无宋昌,有宋寿。

何、徐并领县四,今六。

"疑"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

"别见"

安汉令。

"别见"

南国令。

"即南充国,别见。 "

西国令。

"即西充国,别见。 "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

何志蜀分立。

《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

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

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

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

《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

当是故宙底为阴平。

《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

"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

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

何无。

今领县二,户四百七。

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

巴渠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

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

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

东关令,何志新立。

始安令,何志新立。

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

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

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

寄治州下。

怀安令,何志新立。

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

去州七百;去京都九千八百。

兴乐令。

归安令。

宋安令。

元寿令。

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

有汉昌县。

今领县六。

户六百五。

新巴令。

汉德令。

晋寿令。

益昌令。

兴安令。

平周令,徐志作"平州"。

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

《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

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

《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

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

何云魏立,非也。

商县令,上洛同。

流民令,何不注置立。

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

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

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

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

北上洛令。

丰阳令。

流民令。

阳亭令。

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

西丰阳令,徐志无。

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

魏复立,属魏兴。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何云魏立,非也。

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

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

汉安令。

宣汉令。

宋康令。

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

领县三,户四百十九。

永丰长。

绥来长。

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

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

安帝世在汉中南郑。

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

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

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

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

《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

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

桓陵令。

"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

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

杜令。

"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

《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 "。

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

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

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

莲芍令。

"别见"

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

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

何志流寓割配。

万年令。

"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

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

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

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

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

狄道令,汉旧名。

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

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

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

槐里令。

"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

《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

金城令,汉旧名。

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

《永初郡国志》无。

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

朝那令,汉旧名。

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

雍州已有此郡。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

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二,户百四十四。

郿令。

"别见"

武功令。

"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

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

武功令。

"别见"

华阴令。

"别见"始平县。

"别见"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