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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之先,与秦共祖。
至中衍,〔一〕为帝大戊御。
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事紂,为周所杀,其后为秦。
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
〔一〕正义中音仲。
季胜生孟增。
孟增幸於周成王,是为宅皋狼。
〔一〕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
造父幸於周繆王。
造父取驥之乘匹,〔二〕与桃林〔三〕盗驪、驊騮、绿耳,献之繆王。
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四〕乐之忘归。
而徐偃王反,〔五〕繆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六〕大破之。
乃赐造父以赵城,〔七〕由此为赵氏。
〔一〕集解徐广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
」索隱按:如此说,是名孟增号宅皋狼。
而徐广云「或曰皋狼地名,在西河」。
按地理志,皋狼是西河郡之县名,盖孟增幸於周成王,成王居之於皋狼,故云皋狼。
〔二〕索隱言造父取八骏,品其色,齐其力,使驯调也。
並四曰乘,並两曰匹。
正义乘,食证反。
並四曰乘,两曰匹。
取八骏品其力,使均驯。
〔三〕正义括地志云:「桃林在陕州桃林县,西至潼关,皆为桃林塞地。
山海经云夸父之山,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广阔三百里,中多马,造父於此得驊騮、騄耳之乘献周穆王也。
」
〔四〕索隱穆天子传曰「穆王与西王母觴於瑶池之上,作歌」,是乐而忘归也。
譙周不信此事,而云「余常闻之,代俗以东西阴阳所出入,宗其神,谓之王父母。
或曰地名,在西域,有何见乎」。
〔五〕正义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之徐国也。
博物志云:「徐君宫人娠,生卵,以为不祥,弃於水滨。
孤独母有犬名鵠仓,衔所弃卵以归,覆煖之,遂成小儿,生偃王。
故宫人闻之,更收养之。
及长,袭为徐君。
后鵠仓临死生角而九尾,实黄龙也。
鵠仓或名后仓也」。
」
〔六〕索隱譙周曰:「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
且王者行有周卫,岂闻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实也。
〔七〕正义晋州赵城县即造父邑也。
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时伐戎,为御。
及千亩战,〔一〕奄父脱宣王。
奄父生叔带。
叔带之时,周幽王无道,去周如晋,事晋文侯,始建赵氏于晋国。
〔一〕正义括地志云:「千亩原在晋州岳阳县北九十里也。
」
自叔带以下,赵宗益兴,五世而"生"〔至〕赵夙。
赵夙,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夙为將伐霍。
霍公求奔齐。
〔一〕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
使赵夙召霍君於齐,復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復穰。
晋献公赐赵夙耿。
〔二〕
〔一〕集解徐广曰:「求,一作「来」。
」 〔二〕索隱杜预曰:「耿,今河东皮氏县耿乡是。
」
夙生共孟,当鲁閔公之元年也。
共孟生赵衰,字子余。
〔一〕
〔一〕索隱系本云公明生共孟及赵夙,夙生成季衰,衰生宣孟盾。
左传云衰,赵夙弟。
而此系家云共孟生衰,譙周亦以此为误耳。
赵衰卜事晋献公及诸公子,莫吉;卜事公子重耳,吉,即事重耳。
重耳以驪姬之乱亡奔翟,赵衰从。
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长女妻赵衰而生盾。
初,重耳在晋时,赵衰妻亦生赵同、赵括、赵婴齐。
赵衰从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反国。
重耳为晋文公,赵衰为原大夫,居原,任国政。
〔一〕文公所以反国及霸,多赵衰计策,语在晋事中。
〔一〕索隱系本云:「成季徙原。
」宋忠云:「今鴈门原平县也。
」正义括地志云:「原平故城,汉原平县也,在代州崞县南三十五里。
」崞音郭。
按:宋忠说非也。
括地志云:「故原城在怀州济原县西北二里。
左传云襄王以原赐晋文公,原不服,文公伐原以示信,原降,以赵衰为原大夫,即此也。
原本周畿內邑也。
」 赵衰既反晋,晋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为適嗣,晋妻三子皆下事之。
晋襄公之六年,而赵衰卒,謚为成季。
赵盾代成季任国政二年而晋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少。
盾为国多难,欲立襄公弟雍。
雍时在秦,使使迎之。
太子母〔一〕日夜啼泣,顿首谓赵盾曰:「先君何罪,释其適子而更求君?」赵盾患之,恐其宗与大夫袭诛之,迺遂立太子,是为灵公,发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
灵公既立,赵盾益专国政。
〔一〕索隱穆嬴也。
灵公立十四年,益骄。
赵盾骤諫,灵公弗听。
及食熊蹯,胹不熟,杀宰人,持其尸出,赵盾见之。
灵公由此惧,欲杀盾。
盾素仁爱人,尝所食桑下饿人反扞救盾,盾以得亡。
未出境,而赵穿弒灵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为成公。
赵盾復反,任国政。
君子讥盾「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討贼\」,故太史书曰「赵盾弒其君」。
晋景公〔一〕时而赵盾卒,謚为宣孟,子朔嗣。
〔一〕索隱成公之子,名据。
赵朔,晋景公之三年,朔为晋將下军救郑,与楚庄王战河上。
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
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
〔一〕初,赵盾在时,梦见叔带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
盾卜之,兆绝而后好。
赵史援占之,曰:「此梦甚恶,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
至孙,赵將世益衰。
」屠岸贾者,始有宠於灵公,及至於景公而贾为司寇,將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遍告诸將曰:「盾虽不知,犹为贼\首。
以臣弒君,子孙在朝,何以惩罪?请诛之。
」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
今诸君將诛其后,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诛。
妄诛谓之乱。
臣有大事而君不闻,是无君也。
」屠岸贾不听。
韩厥告赵朔趣亡。
朔不肯,曰:「子必不绝赵祀,朔死不恨。
」韩厥许诺,称疾不出。
贾不请而擅与诸將攻赵氏於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
〔一〕集解徐广曰:「按年表,救郑及诛灭,皆景公三年。
」
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
赵朔客曰公孙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
」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
屠岸贾闻之,索於宫中。
夫人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