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卷三十七 卫康叔世家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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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 卷三十七 卫康叔世家第七 (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卫康叔〔一〕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

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一〕索隱康,畿內国名。

宋忠曰:「康叔从康徙封卫,卫即殷墟定昌之地。

畿內之康,不知所在。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余民封紂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

为武庚未集,〔一〕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

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

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

〔二〕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闲故商墟。

〔三〕

〔一〕索隱集犹和也。

〔二〕索隱成周,洛阳。

其时周公相成王,营洛邑,犹居西周镐京。

管、蔡欲搆难,先攻成周,於是周公东居洛邑,伐管、蔡。

〔三〕索隱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

」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紂之乱自此始。

为梓材,〔一〕示君子可法则。

故谓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

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一〕正义若梓人为材,君子观为法则也。

梓,匠人也。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一〕以章有德。

〔一〕集解左传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吕。

」贾逵曰:「大路,全路也。

少帛,杂帛也。

綪茷,大赤也。

通帛为旃,析羽为旌。

大吕,鍾名。

」郑眾曰:「綪茷,旆名也。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

〔一〕康伯卒,子考伯立。

考伯卒,子嗣伯立。

嗣伯卒,子〔二〕伯立。

〔三〕伯卒,子靖伯立。

靖伯卒,子贞伯立。

〔四〕贞伯卒,子顷侯立。

〔一〕索隱系本康伯名髡。

宋忠曰:「即王孙牟也,事周康王为大夫。

」按:左传所称王孙牟父是也。

牟髡声相近,故不同耳。

譙周古史考无康伯,而云子牟伯立,盖以不宜父子俱謚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

〔二〕集解史记音隱曰:「音捷。

〔三〕索隱系本作「挚伯」。

〔四〕索隱系本作「箕伯」。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

〔一〕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一〕索隱按:康誥称命尔侯于东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则康叔初封已为侯也。

比子康伯即称伯者,谓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为伯也。

故孔安国曰「孟,长也。

五侯之长,谓方伯」。

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孙祖恒为方伯耳。

至顷侯德衰,不监诸侯,乃从本爵而称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顷侯赂夷王而称侯也。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

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

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羡〔一〕自杀。

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謚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二〕。

〔一〕索隱音延。

延,墓道。

又音以战反。

恭伯名余也。

〔二〕索隱和杀恭伯代立,此说盖非也。

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

又国语称武公年九十五矣,犹箴诫於国,恭恪于朝,倚几有诵,至于没身,谓之叡圣。

又诗著卫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杀。

若武公杀兄而立,岂可以为训而形之于国史乎?盖太史公採杂说而为此记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

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

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

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

陈女女弟亦幸於庄公,而生子完。

〔一〕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二〕立为太子。

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

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將。

石碏諫庄公曰:〔三〕「庶子好兵,使將,乱自此起。

」不听。

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一〕索隱女弟,戴媯也。

子桓公完为州吁所杀,戴媯归陈,诗燕燕于飞之篇是。

〔二〕索隱子之,谓养之为子也。

齐女即庄姜也。

诗硕人篇美之是也。

〔三〕集解贾逵曰:「石碏,卫上卿。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絀之,州吁出奔。

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

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

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

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卫人皆不爱。

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

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一〕而迎桓公弟晋於邢而立之,〔二〕是为宣公。

〔一〕集解服虔曰:「右宰丑,卫大夫。

濮,陈地。

」索隱贾逵曰:「濮,陈地。

」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

东北至离狐分为二,俱东北至鉅野入济。

则濮在曹卫之闲,贾言陈地,非也。

若据地理志陈留封丘县濮水受泲,当言陈留水也。

〔二〕集解贾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国。

」 宣公七年,鲁弒其君隱公。

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

十年,晋曲沃庄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

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

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

〔一〕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

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

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二〕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

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

」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

」遂行。

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

界盗见其验,即杀之。

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

」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

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

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一〕集解杜预曰:「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

〔二〕正义左传云卫宣公使太子伋之齐,「使盗待诸莘,將杀之」。

杜预云「莘,卫地」。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谗杀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乱,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为君,惠公奔齐。

卫君黔牟立八年,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纳卫惠公,诛左右公子。

卫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復立。

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与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与燕伐周。

周惠王奔温,卫、燕立惠王弟穨为王。

二十九年,郑復纳惠王。

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鹤,〔一〕淫乐奢侈。

九年,翟伐卫,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

大臣言曰:「君好,可令击翟。

」翟於是遂入,杀懿公。

〔一〕正义括地志云:「故鹤城在滑州匡城县西南十五里。

左传云「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

狄伐卫,公欲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俗传懿公养鹤於此城,因名也。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

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谗杀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败之,卒灭惠公之后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是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

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一〕立戴公弟燬为卫君,〔二〕是为文公。

文公以乱故奔齐,齐人入之。

〔一〕正义括地志云:「城武县有楚丘亭。

〔二〕集解贾谊书曰:「卫侯朝於周,周行人问其名,答曰卫侯辟疆,周行人还之,曰启疆辟疆,天子之号,诸侯弗得用。

卫侯更其名曰燬,然后受之。

」正义燬音毁。

初,翟杀懿公也,卫人怜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后,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寿又无子。

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

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

戴公卒,復立其弟燬为文公。

文公初立,轻赋平罪,〔一〕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

〔一〕索隱轻赋税,平断刑也。

平,或作「卒」。

卒谓士卒也。

罪字连下读,盖亦一家之义耳

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无礼。

十七年,齐桓公卒。

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郑立。

成公三年,晋欲假道於卫救宋,成公不许。

晋更从南河度,〔一〕救宋。

征师於卫,卫大夫欲许,成公不肯。

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

〔二〕晋文公重耳伐卫,分其地予宋,討前过无礼及不救宋患也。

卫成公遂出奔陈。

〔三〕二岁,如周求入,与晋文公会。

晋使人鴆卫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

〔四〕已而周为请晋文公,卒入之卫,而诛元咺,卫君瑕出奔。

〔五〕七年,晋文公卒。

十二年,成公朝晋襄公。

十四年,秦穆公卒。

二十六年,齐邴歜弒其君懿公。

〔六〕三十五年,成公卒,〔七〕子穆公遫立。

〔八〕

〔一〕集解服虔曰:「南河,济南之东南流河也。

」杜预曰:「从汲郡南度,出卫南。

〔二〕索隱奔楚。

正义咺,况远反。

〔三〕索隱按:左传「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適陈」是。

〔四〕索隱按:私谓赂之也。

〔五〕索隱是元咺所立者,成公入而杀之,故僖三十年经云「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此言「奔」,非也。

〔六〕索隱邴歜与左氏同,而齐系家作「邴戎」者,盖邴歜掌御戎车,故号邴戎。

邴音丙。

歜亦作「」。

〔七〕集解世本曰:「成公徙濮阳。

」宋忠曰:「濮阳,帝丘,地名。

〔八〕正义遫音速。

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

三年,楚庄王围郑,郑降,復释之。

十一年,孙良夫救鲁伐齐,復得侵地。

穆公卒,子定公臧立。

定公十二年卒,子献公衎立。

献公十三年,公令师曹教宫妾鼓琴,〔一〕妾不善,曹笞之。

妾以幸恶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

十八年,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往。

日旰不召,〔二〕而去射鸿於囿。

二子从之,〔三〕公不释射服与之言。

〔四〕二子怒,如宿。

〔五〕孙文子子数侍公饮,〔六〕使师曹歌巧言之卒章。

〔七〕师曹又怒公之尝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孙文子,报卫献公。

文子语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

」〔八〕遂攻出献公。

献公奔齐,齐置卫献公於聚邑。

孙文子、宁惠子共立定公弟秋〔九〕为卫君,是为殤公。

〔一〕集解贾逵曰:「师曹,乐人。

〔二〕集解服虔曰:「孙文子,林父也。

宁惠子,宁殖也。

敕戒二子,欲共晏食,皆服朝衣待命。

旰,晏也。

〔三〕集解服虔曰:「从公於囿。

〔四〕集解左传曰:「不释皮冠。

〔五〕集解服虔曰:「孙文子邑也。

」索隱左传作「戚」,此亦音戚也。

〔六〕集解左传曰文子子即孙蒯也。

〔七〕集解杜预曰:「巧言,诗小雅也。

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麋。

无拳无勇,职为乱阶。

」公欲以譬文子居河上而为乱。

〔八〕集解贾逵曰:「伯玉,卫大夫。

」 〔九〕集解徐广曰:「班氏云献公弟焱。

」索隱左传作「剽」,古今人表作「焱」,盖音相乱,字易改耳。

音方遥反,又匹妙反。

殤公秋立,封孙文子林父於宿。

十二年,宁喜与孙林父爭宠相恶,殤公使宁喜攻孙林父。

林父奔晋,復求入故卫献公。

献公在齐,齐景公闻之,与卫献公如晋求入。

晋为伐卫,诱与盟。

卫殤公会晋平公,平公执殤公与宁喜而復入卫献公。

献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献公后元年,诛宁喜。

三年,吴延陵季子使过卫,见蘧伯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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