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卷十三 金縢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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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 卷十三 金縢第八 孔颖达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

为请命之书,藏之于匮,缄之以金,不欲人开之。

○武王有疾,马本作"有疾不豫"。

縢,徒登反。

缄,工咸反。

金縢遂以所藏为篇名。

[疏]"武王"至"金縢"○正义曰:武王有疾,周公作策书告神,请代武王死。

事毕,纳书于金縢之匮,遂作《金縢》。

凡序言"作"者,谓作此篇也。

案经周公策命之书,自纳金縢之匮,及为流言所谤,成王悟而开之。

史叙其事,乃作此篇,非周公作也。

序以经具,故略言之。

○传"为请"至"开之"○正义曰:经云"金縢之匮",则"金縢"是匮之名也。

《诗》述韔弓之事云:"竹闭绲縢。"

《毛传》云:"绲,绳。 縢,约也。"

此传言"缄之以金",则训"縢"为缄。

王、郑皆云:"縢,束也。"

又郑《丧大记》注云:"齐人谓棺束为缄。"

《家语》称周庙之内有金人,叁缄其口,则"縢"是束缚之义。

"藏之于匮,缄之以金",若今钉鐷之,不欲人开也。

郑云:"凡藏秘书,藏之于匮,必以金缄其表。"

是秘密之书,皆藏于匮,非周公始造此匮,独藏此书也。

○"金縢"○正义曰:发首至"王季、文王",史叙将告神之事也。

"史乃策祝"至"屏璧与珪",告神之辞也。

自"乃卜"至"乃瘳",言卜吉告王差之事也。

自"武王既丧"已下,叙周公被流言,东征还反之事也。

此篇叙事多而言语少,若使周公不遭流言,则请命之事遂无人知。

为成王开书,周公得反,史官美大其事,故叙之以为此篇。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伐纣明年,武王有疾,不悦豫。

○豫本,又作忬。

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穆,敬。

戚,近也。

召公、太公言王疾当敬卜吉凶,周公言未可以死近我先王。

相顺之辞。

○为,于伪反。

戚,千历反。

公乃自以为功,周公乃自以请命为己事。

为三坛同墠。

因太王、王季、文王请命于天,故为三坛。

坛筑土,墠除地,大除地,于中为三坛。

○坛,徒丹反,筑土也,马云:"土堂。"

墠音善。

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

立坛上,对三王。

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

璧以礼神。

植,置也,置于三王之坐。

周公秉桓珪以为贽。

告谓祝辞。

○植,时织反,徐音置。

贽音至。

祝如字,或之疚反,下同。

[疏]"既克"至"文王"○正义曰:"既克商二年"即伐纣之明年也。

王有疾病,不悦豫。

召公与太公二公同辞而言曰:"我其为王敬卜吉凶,问王疾病瘳否。"

周公曰:"王今有疾,未可以死近我先王,故当须卜也。"

周公既为此言,公乃自以请命之事为己事,除地为墠,墠内筑坛,为三坛同墠。

又为一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坛上焉。

置璧于三王之坐,公自执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告此三王之神也。

○传"伐纣"至"悦豫"○正义曰:武王以文王受命十三年伐纣,既杀纣,即当称元年。

克纣称元年,知此"二年"是"伐纣之明年"也。

王肃亦云:"克殷明年。"

《顾命》云:"王有疾,不怿。"

"怿,悦也,故不豫为“不悦豫"也。

何休因此为例云:"天子曰不豫,诸侯曰负兹,大夫曰犬马,士曰负薪。"

○传"穆敬"至"之辞"○正义曰:《释训》云:"穆穆,敬也。"

"戚"是亲近之义,故为近也。

武王时三公惟周、召与太公耳,知"二公"是召公、太公也。

言王疾恐死,当敬卜吉凶。

周公言武王既定天下,当成就周道,未可以死近我先王。

死则神与先王相近,故言近先王。

若生则人神道隔,是为远也。

二公恐王死,欲为之卜。

周公言王未可以死,是"相顺之辞"也。

郑云:"戚,忧也。 周公既内知武王有九龄之命,又有文王曰‘吾与尔三之期’,今必瘳,不以此终,故止二公之卜。 云未可以忧怖我先王。"

如郑此言,周公知王不死,先王岂不知乎,而虑先王忧也?○传"周公"至"己事"○正义曰:"功"训事也。

周公虽许二公之卜,仍恐王疾不瘳,不复与二公谋之,乃自以请命为己之事,独请代武王死也。

所以周公自请为己事者,周公位居冢宰,地则近亲,脱或卜之不善,不可使外人知悉,亦不可苟让,故自以为功也。

○传"因大"至"三坛"○正义曰:"请命"请之于天,而告三王者,以三王精神已在天矣,故"因大王、王季、文王以请命于天"。

三王每王一坛,故"为三坛"。

坛是筑土,墠是除地,大除其地,于中为三坛。

周公为坛于南方,亦当在此墠内,但其处小别,故下别言之。

周公北面,则三坛南面可知,但不知以何方为上耳。

郑玄云:"时为坛墠于丰,坛墠之处犹存焉。"

○传"立坛"至"三王"○正义曰:《礼》"授坐不立","授立不坐",欲其高下均也。

神位在坛,故周公"立坛上,对三王"也。

○传"璧以"至"祝辞"○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以苍璧礼天",《诗》说祷旱云"圭璧既卒",是璧以礼神,不知其何色也。

郑云:"植,古置字。"

故为置也,言置璧于三王之坐也。

《周礼》云:"公执桓圭。"

知周公秉桓圭,又置以为贽也。

"告谓祝辞",下文是其辞也。

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 史为册书,祝辞也。 元孙,武王。 某,名。 臣讳君,故曰某。 厉,危。 虐,暴也。 ○遘,工豆反,遇也。 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 大子之责,谓疾不可救于天,则当以旦代之。 死生有命,不可请代,圣人叙臣子之心,以垂世教。 ○丕,普悲反,马同,徐甫眉反,郑音不。 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 我周公仁能顺父,又多材多艺,能事鬼神。 言可以代武王之意。 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 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 汝元孙受命于天庭为天子,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 言不可以死。 用能定尔子孙亍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 言武王用受命帝庭之故,能定先人子孙于天下,四方之民无不敬畏。 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 叹惜武王,言不救则坠天之宝命,救之则先王长有依归。 今我即命于元龟,就受三王之命于大龟,卜知吉凶。 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 许谓疾瘳。 待命,当以事神。 ○瘳,敕留反,下同。 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 不许谓不愈也。 屏,藏也,言不得事神。 [疏]“史乃"至"与珪"○正义曰:史乃为策书,执以祝之曰,惟尔元孙某,"某"即发也,遇得危暴重疾,今恐其死。

若尔三王,是有太子之责于天,谓负天大子责,必须一子死者,请以旦代发之身,令旦死而发生。

又告神以代之状,我仁能顺父,又且多材力,多技艺,又能善事鬼神,汝元孙不如旦多材多艺,又不能事鬼神,言取发不如取旦也。

然人各有能,发虽不能事鬼,神则有人君之用,乃受命于天帝之庭,能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之民,用能安定汝三王子孙在于下地,四方之民无不敬而畏之。

以此之故,不可使死。

呜呼!发之可惜如此,神明当救助之,无得陨坠天之所下宝命。

天下宝命谓使为天子,若武王死,是陨坠之也。

若不坠命,则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为宗庙之主,神得归之。

我与三王人神道隔,许我以否不可知,今我就受三王之命于彼大龟,卜其吉凶。

吉则许我,凶则为不许我。

尔之许我,使卜得吉兆,旦死而发生,我其以璧与珪归家待汝神命,我死当以珪璧事神。

尔不许我,使卜兆不吉,发死而旦生,我乃屏去璧之与珪。

言不得事神,当藏珪璧也。

○传"史为"至"虐暴"○正义曰:告神之言,书之于策,"祝"是读书告神之名,故云"史为策书,祝辞",史读此策书以祝告神也。

武王是大王之曾孙也,尊统于上,继之于祖,谓"元孙",是长孙也。

"某"者,武王之名,本告神云"元孙发",臣讳君,故曰"某"也。

《易·干卦》云:"夕惕若厉。"

"厉"为危也。

"虐"训为暴。

言性命危而疾暴重也。

《泰誓》、《牧誓》皆不讳发而此独讳之,孔惟言"臣讳君",不解讳之意。

郑玄云:"讳之者,由成王读之也。"

意虽不明,当谓成王开匮得书,王自读之,至此字口改为"某",史官录为此篇,因遂成王所读,故讳之。

上篇《泰誓》、《牧誓》王自称者,令入史制为此典,故不须讳之。

○传"太子"至"世教"○正义曰:"责"读如《左传》"施舍已责"之"责","责"谓负人物也。

"太子之责于天",言负天一太子,谓必须死,疾不可救于天。

必须一子死,则当以旦代之。

死生有命,不可请代,今请代者,"圣人叙臣子之心,以垂世教"耳,非谓可代得也。

郑玄弟子赵商问玄曰:"若武王未终,疾固当瘳。 信命之终,虽请不得。 自古已来,何患不为?"玄答曰:"君父疾病方困,忠臣孝子不忍默尔,视其歔欷,归其命于天,中心恻然,欲为之请命。 周公达于此礼,着在《尚书》,若君父之病不为请命,岂忠孝之志也?"然则命有定分,非可代死,周公为此者,自申臣子之心,非谓死实可代。

自古不废,亦有其人,但不见尔,未必周公独为之。

郑玄云:"丕读曰不。 及子孙曰子。 元孙遇疾,若汝不救,是将有不爱子孙之过,为天所责,欲使为之请命也。"

与孔读异。

○传"我周"至"之意"○正义曰:告神称"予",知周公自称"我"也。

"考"是父也,故"仁能顺父"。

上云"元孙",对祖生称,此言"顺父",从亲为始。

祖为王考,曾祖为皇考,"考"、"父",可以通之,传举亲而言"父"耳。

既能顺父,又多材多艺,能事鬼神,言己可以代武王之意。

上言"丕子之责于天",则是天欲取武王,非父祖取之,此言己能顺父祖,善事鬼神者,假令天意取之,其神必共父祖同处,言己是父祖所欲,欲令请之于天也。

○传"汝元"至"以死"○正义曰:以王者存亡,大运在天,有德于民,天之所与,是"受命天庭"也。

以人况天,故言在庭,非王实至天庭受天命也。

既受天命以为天子,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之民,当于天心有功,于民言不可以死也。

乃卜三龟,一习吉。

习,因也。

以三王之龟卜,一相因而吉。

启籥见书,乃并是吉。

三兆既同吉,开籥见占兆书,乃亦并是吉。

○籥,于若反,徐以略反,马云:"藏卜兆书管。"

并,必政反。

公曰:"体,王其罔害。 公视兆曰:“如此兆体,王其无害。"

言必愈。

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

周公言,我小子新受三王之命,武王惟长终是谋周之道。

兹攸俟,能念予一人。”

言武王愈,此所以待能念我天子事,成周道。

○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

王翼日乃瘳。

从坛归。

翼,明。

瘳,差也。

○差,初卖反。

[疏]"乃卜"至"乃瘳"○正义曰:祝告已毕,即于坛所乃卜其吉凶。

用三王之龟卜,一皆相因而吉。

观兆已知其吉,犹尚未见占书。

占书在于藏内,启藏以籥,见其占书,亦与兆体乃并是吉。

公视兆曰,观此兆体,王身其无患害也。

我小子新受命于三王,谓卜得吉也。

我武王当惟长终是谋周之道。

此卜吉之愈者,上天所以须待武王能念我一人天子之事,成其周道故也。

公自坛归,乃纳策于金縢之匮中。

王明日乃病瘳。

○传"习因"至"而吉"○正义曰:"习"则袭也,袭是重衣之名,因前而重之,故以"习"为因也。

虽三龟并卜,卜有先后,后者因前,故云"因"也。

《周礼》:"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三兆各别,必三代法也。

《洪范》卜筮之法,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是必三代之法并用之矣。

故知"三龟","三王之龟"。

龟形无异代之别,但卜法既别,各用一龟,谓之"三王之龟"耳。

每龟一人占之,其后君与大夫等,部占三代之龟,定其吉凶。

未见占书知已吉者,卜有大体,见兆之吉凶,粗观可识,故知吉也。

○传"三兆"至"是吉"○正义曰:郑玄云:"籥,开藏之管也。 开兆书藏之室以管,乃复见三龟占书,亦合于是吉。"

王肃亦云:"籥,开藏占兆书管也。"

然则占兆别在于藏。

《大卜》"三兆"之下云:"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

占兆之书,则彼"颂"是也。

略观三兆,既已同吉,开藏以籥,见彼占兆之书,乃亦并是吉。

言其兆颂符,同为大吉也。

○传"公视"至"必愈"○正义曰:"如此兆体",指卜之所得兆也。

《周礼·占人》云:"凡卜筮,君占体,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

郑玄云:"体,兆象也。 色,兆气也。 墨,兆广也。 坼,兆璺也。 尊者视兆象而已,卑者以次详其余也。 周公卜武王,占之曰:‘体,王其无害。 ’"郑意此言"体"者,即彼"君占体"也。

但周公令卜,汲汲欲王之愈,必当亲视灼龟,躬省兆繇,不惟占体而日。

但郑以"君占体"与此文同,故引以为证耳。

○传"言武"至"周道"○正义曰:此原三王之意也。

言武王得愈者,此谓卜吉武王之愈。

言天与三王一一须待武王,能念我天子事,成周道。

若死,则不复得念天子之事,周道必不成也。

《礼》天子自称曰"予一人",故以"一人"言天子也。

○传"从坛"至"瘳差"○正义曰:坛所即卜,故"从坛归"也。

"翼,明",《释言》文。

"瘳"训差,亦为愈,病除之名也。

藏此书者,此既告神,即是国家旧事,其书不可捐弃,又不可示诸世人,故藏于金縢之匮耳。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武王死,周公摄政,其弟管叔及蔡叔、霍叔乃放言于国,以诬周公,以惑成王。

○丧,苏浪反。

曰:"公将不利于孺子。"

三叔以周公大圣,有次立之势,遂生流言。

孺,稚也。

稚子,成王。

○孺,如树反。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

辟,法也。

告召公、太公,言我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

○辟,扶亦反,治也;《说文》作壁,云必亦反,法也;马、郑音避,谓避居东都。

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周公既告二公,遂东征之,二年之中,罪人此得。

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

王亦未敢诮公。

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以遗王,王犹未悟,故欲让公而未敢。

○贻,羊支反。

名如字,徐亡政反。

鸱,尺夷反。

鸮,于娇反。

诮,在笑反。

以遗,唯季反。

[疏]"武王"至"诮公"○正义曰:周公于成王之世,为管蔡所诬,王开金縢之书,方始明公本意,卒得成就周道,天下太平。

史官美大其事,述为此篇,故追言"请命"于前,乃说"流言"于后,自此以下,说周公身事。

武王既丧,成王幼弱,周公摄王之政,专决万机。

管叔及其群弟蔡叔、霍叔乃流放其言于国中曰:"公将不利于孺子。"

言欲篡王位为不利。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以法法此三叔,则我无以成就周道,告我先王。"

既言此,遂东征之。

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于此皆得,谓获三叔及诸叛逆者。

罪人既得讫,成王犹尚疑公。

公于此既得罪人之后,为诗遗王,名之曰《鸱鸮》。

《鸱鸮》言三叔不可不诛之意。

王心虽疑,亦未敢责诮公。

言王意欲责而未敢也。

○传"武王死"至"成王"○正义曰:武王既死,成王幼弱,故周公摄政。

摄政者,虽以成王为主,政令自公出,不复关成王也。

《蔡仲之命》云:"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降霍叔于庶人。"

则知"群弟"是蔡叔、霍叔也。

《周语》云"兽三为群",则满三乃称群。

蔡霍二人而言群者,并管故称群也。

传既言周公摄政,乃云"其弟管叔",盖以管叔为周公之弟。

《孟子》曰:"周公,弟也。 管叔,兄也。"

《史记》亦以管叔为周公之兄。

孔似不用《孟子》之说,或可孔以"其弟"谓武王之弟,与《史记》亦不违也。

"流言"者,宣布其言,使人闻知,若水流然。

"流"即放也,乃放言于国,以诬周公,以惑成王。

"王亦未敢诮公",是王心惑也。

郑玄云:"流公将不利于孺子之言于京师,于时管蔡在东,盖遣人流传此言于民间也。"

○传"三叔"至"成王"○正义曰:殷法多兄亡弟立,三叔以周公大圣,又是武王之弟,有次立之势,今复秉国之权,恐其因即篡夺,遂生流言。

不识大圣之度,谓其实有异心,非是故诬之也。

但启商共叛,为罪重耳。

○传"辟,法也"○正义曰:《释诂》文。

○传"周公"至"此得"○正义曰:《诗·东山》之篇歌此事也,序云"东征",知"居东"者,遂东往征也。

虽征而不战,故言"居东"也。

《东山》诗曰:"自我不见,于今三年。"

又云"三年而归",此言"二年"者,《诗》言初去及来,凡经三年;此直数居东之年,除其去年,故二年也。

罪人既多,必前后得之,故云"二年之中,罪人此得"。

惟言"居东",不知居在何处。

王肃云:"东,洛邑也。 管蔡与商奄共叛,故东征镇抚之。 案验其事,二年之间,罪人皆得。"

○传"成王"至"未敢"○正义曰: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管蔡既诛,王疑益甚,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

其《诗》云:"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毛传》云:"无能毁我室者,攻坚之故也。 宁亡二字,不可以毁我周室。"

言宜诛之意也。

《释言》云:"贻,道也。"

以诗遗王,王犹未悟,故欲让公而未敢。

政在周公,故畏威未敢也。

郑玄以为武王崩,周公为冢宰,三年服终,将欲摄政,管蔡流言,即避居东都。

成王多杀公之属党,公作《鸱鸮》之诗,救其属臣,请勿夺其官位土地。

及遭风雷之异,启金縢之书,迎公来反,反乃居摄,后方始东征管蔡。

解此一篇乃《鸱鸮》之诗,皆与孔异。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二年秋也。

蒙,恒风若,雷以威之,故有风雷之异。

○获,户郭反。

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

风灾所及,邦人皆大恐。

○拔,皮八反。

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皮弁质服以应天。

○弁,皮彦反。

徐,扶变反。

应,应对之应。

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

所藏请命册书本。

○说如字,徐始锐反。

二公及王乃问诸史与百执事,二公倡王启之,故先见书。

史、百执事皆从周公请命。

○倡,昌亮反。

从,才用反,又如字。

对曰:"信。 噫!公命我勿敢言。"

史、百执事言信有此事,周公使我勿道,今言之则负周公。

噫,恨辞。

○噫,于其反,马本作懿,犹亿也。

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 本欲敬卜吉凶,今天意可知,故止之。 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 言己童幼,不及知周公昔日忠勤。 ○冲,直忠反。 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发雷风之威以明周公之圣德。 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

周公以成王未寤,故留东未还,改过自新,遣使者迎之,亦国家礼有德之宜。

○新逆,马本作"亲迎"。

遣使,所吏反。

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

郊以玉币谢天,天即反风起禾,明郊之是。

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

岁则大熟。

木有偃拔,起而立之,筑有其根。

桑果无亏,百谷丰熟,周公之德。

此已上《大诰》后,因武王丧并见之。

○筑音竹,本亦作筑,谓筑其根,马云:"筑,拾也。"

见,贤遍反。

[疏]"秋大"至"大熟"○正义曰:为诗遗王之后,其秋大熟,未及收获,天大雷电,又随之以风,禾尽偃仆,大木于此而拔。

风灾所及,邦人大恐。

王见此变,与大夫尽皮弁以开金縢之书,案省故事,求变异所由,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请代武王之说。

二公及王问于本从公之人史与百执事,问审然以否。

对曰:"信。"

言有此事也。

乃为不平之声:"噫!公命我勿敢言。"

王执书以泣,曰:"其勿敬卜吉凶。"

言天之意已可知也。

"昔公勤劳王家,惟我幼童之人不及见知,今天动雷电之威,以彰明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改过自新,遣人往迎之。 我国家褒崇有德之礼,亦宜行之"。

王于是出郊而祭以谢天,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

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仆者,尽扶起而筑之。

禾木无亏,岁则大熟。

言周公之所感致若此也。

○传"二年"至"之异"○正义曰:上文"居东二年",未有别年之事,知即是"二年秋"也。

嫌别年,故辨之。

《洪范》"咎征"云:"蒙,恒风若。"

以成王蒙暗,故常风顺之。

风是暗征而有雷者,以威怒之故,以示天之威怒有雷风之异。

○传"风灾"至"大恐"○正义曰:言"邦人",则风灾惟在周邦,不及宽远,故云"风灾所及,邦人皆大恐",言独畿内恐也。

○传"皮弁质服以应天"○正义曰:皮弁象古,故为"质服"。

祭天尚质,故服以应天也。

《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

无旒,乃是冕之质者,是事天宜质服,故服之以应天变也。

《周礼》:"视朝,则皮弁服。"

皮弁是视朝服,每日常服而言"质"者,皮弁白布衣,素积裳,故为质也。

郑玄以为爵弁,"必爵弁者,承天变降服,亦如国家未道焉"。

○传"二公"至"请命"○正义曰:二公与王若同而问,当言"王及二公",今言"二公及王",则是二公先问,知"二公倡王启之,故先见书"。

郑云:"开金縢之书者,省察变异所由故事也。"

以金縢匮内有先王故事,疑其遭遇灾变,必有消伏之术,故倡王启之。

史为公造策书,而百执事给使令,皆从周公请命者。

○传"史百"至"恨辞"○正义曰:周公使我勿道此事者,公以臣子之情,忠心欲代王死,非是规求名誉,不用使人知之。

且武王瘳而周公不死,恐人以公为诈,故令知者勿言。

今被问而言之,是违负周公也。

"噫"者,心不平之声,故为"恨辞"。

○传"周公"至"之宜"○正义曰:公之东征,止为伐罪,罪人既得,公即当还。

以成王未寤,恐与公不和,故留东未还,待王之察己也。

新迎者,改过自新,遣使者迎之。

《诗·九罭》之篇是迎之事也。

"亦国家礼有德之宜",言尊崇有德,宜用厚礼。

《诗》称"衮衣"、"笾豆",是国家礼也。

○传"郊以"至"之是"○正义曰:祭天于南郊,故谓之"郊",郊是祭天之处也。

"王出郊"者,出城至郊,为坛告天也。

《周礼·大宗伯》云:"以苍璧礼天,牲币如其器之色。"

是祭天有玉有币,今言郊者,以玉币祭天,告天以谢过也。

王谢天,天即反风起禾,明王郊之是也。

郑玄引《易传》云:"阳感天不旋日。 阳谓天子也,天子行善以感天,不回旋经口。"

故郊之是得反风也。

○传"木有"至"见之"○正义曰:上文禾偃木拔,拔必亦偃,故云"木有偃拔,起而立之,筑有其根,桑果无亏,百谷丰熟"。

郑、王皆云"筑,拾也。 禾为大木所偃者,起其木,拾下禾,无所亡失"。

意太曲碎,当非经旨。

案序将东征,作《大诰》。

此上"居东二年"以来,皆是《大诰》后事,而编于《大诰》之前者,因武王丧并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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