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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不放而杀,纣自焚也。
武庚,纣子,以为王者后;一名禄父。
○胜,商证反。
父音甫。
以箕子归,作《洪范》。
归镐京,箕子作之。
○范音范。
镐,胡老反,本又作鄗,武王所都也。
[疏]"武王"至"洪范"○正义曰:武王伐殷,既胜,杀受,立其子武庚为殷后,以箕子归镐京,访以天道,箕子为陈天地之大法,叙述其事,作《洪范》。
此惟当言"箕子归"耳,乃言"杀受,立武庚"者,序自相顾为文。
上《武成》序云:"武王伐纣",故此言胜之,下《微子之命》序云"黜殷命,杀武庚",故此言立之,叙言此以顺上下也。
○传"不放"至"禄父"○正义曰:放桀也。
汤放桀,此不放而杀之者,纣自焚而死也。
《殷本纪》云"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 武王遂斩纣头悬之太白旗"是也。
《泰誓》云"取彼凶残",则志在于杀也。
死犹斩之,则生亦不放,传据实而言之耳。
《本纪》云"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是以为王者后也。
《本纪》"武庚禄父"双言之,伏生《尚书》云"武王胜殷,继公子禄父",是一名禄父也。
郑云:"武庚字禄父,春秋之世有齐侯禄父、蔡侯考父、季孙行父,父亦是名,未必为字,故传言‘一名禄父’。"
○传"归"至"作之"○正义曰:上篇云"至于丰"者,文王之庙在丰,至丰先告庙耳。
时王都在镐,知"归"者,"归镐京"也。
此经文旨异于余篇,非直问答而已,不是史官叙述,必是箕子既对武王之问,退而自撰其事,故传特云"箕子作之"。
《书传》云:"武王释箕子之囚,箕子不忍周之释,走之朝鲜。 武王闻之,因以朝解封之。 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无臣礼,故于十三祀来朝,武王因其朝而问洪范。"
案此序云:"胜殷,以箕子归。"
明既释其囚,即以归之,不令其走去而后来朝也。
又朝鲜去周,路将万里,闻其所在,然后封之,受封乃朝,必历年矣,不得仍在十三祀也。
《宋世家》云:"既作《洪范》,武王乃封箕子于朝鲜。"
得其实也。
洪范洪,大。
范,法也。
言天地之大法。
[疏]"洪范"○正义曰:此经开源于首,覆更演说,非复一问一答之势,必是箕子自为之也。
发首二句,自记被问之年,自"王乃言"至"彝伦攸叙",王问之辞。
自"箕子乃言"至"彝伦攸叙",言禹得九畴之由。
自"初一曰"至"威用六极",言禹第叙九畴之次。
自"一五行"已下,箕子更条说九畴之义。
此条说者,当时亦以对王,更复退而修撰,定其文辞,使成典教耳。
○传"洪大"至"大法"○正义曰:"洪,大"、"范,法"皆《释诂》文。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
商曰祀,箕子称祀,不忘本。
此年四月归宗,周先告武成,次问天道。
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骘,定也。 天不言而默定下民,是助合其居,使有常生之资。 ○阴,默也,马云:“覆也。"
骘,之逸反,马云:"升也。 升犹举也,举犹生也。"
相,息亮反,助也。
我不知其彝伦攸叙。”
言我不知天所以定民之常道理次叙。
问何由。
○彝,以之反。
[疏]"惟十"至"攸叙"○正义曰:此箕子陈王问已之年,被问之事。
惟文王受命十有三祀,武王访问于箕子,即陈其问辞,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此上天不言而默定下民,佑助谐合其安居,使有常生之资。 我不知此天之定民常道所以次叙。"
问天意何由也。
○传"商曰"至"天道"○正义曰:"商曰祀,周曰年",《释天》文。
案此《周书》也,《泰誓》称"年",此独称"祀",故解之"箕子称祀,不忘本"也。
此篇箕子所作,箕子商人,故记传引此篇者,皆云"《商书》曰",是箕子自作明矣。
序言"归,作《洪范》",似归即作之,嫌在《武成》之前,故云"此年四月归宗周,先告武成,次问天道",以次在《武成》之后,故知"先告武成"也。
○传"骘定"至"之资"○正义曰:传以"骘"即质也,质训为成,成亦定义,故为定也。
言民是上天所生,形神天之所授,故"天不言而默定下民"。
群生受气流形,各有性灵心识,下民不知其然,是天默定也。
相,助也。
协,和也。
"助合其居"者,言民有其心,天佑助之,令其谐合其生。
出言是非,立行得失,衣食之用,动止之宜,无不禀诸上,天乃得谐合。
失道则死,合道则生,言天非徒赋命于人,授以形体心识,乃复佑助谐合其居业,使有常生之资。
九畴施之于民,皆是天助之事也。
此问答皆言"乃"者,以天道之大,沉吟乃问,思虑乃答。
宣八年《公羊传》曰:"乃,缓辞也。"
王肃以"阴骘下民"一句为天事,"相协"以下为民事,注云:"阴,深也。 言天深定下民,与之五常之性,王者当助天和合其居所行天之性,我不知常道伦理所以次叙,是问承天顺民,何所由。"
与孔异也。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 堙,塞。 汩,乱也。 治水失道,乱陈其五行。 ○鲧,工本反。 堙音因。 汩,工忽反。 行,户更反。 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 畀,与。 斁,败也。 天动怒鲧,不与大法九畴。 畴,类也。 故常道所以败。 ○畀,必二反,徐甫至反,注同。 斁,多路反,徐同路反,败也。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放鲧至死不赦。 嗣,继也。 废父兴子,尧舜之道。 ○殛,纪力反,本或作极,音同。 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天与禹洛出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 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常道所以次叙。 ○锡,星历反。 [疏]“箕子"至"攸叙"○正义曰:箕子乃言,答王曰:"我闻在昔,鲧障塞洪水,治水失道,是乃乱陈其五行而逆天道也。 天帝乃动其威怒,不与鲧大法九类,天之常道所以败也。 鲧则放殛,至死不赦。 禹以圣德继父而兴,代治洪水,决道使通,天乃赐禹大法九类,天之常道所以得其次叙。"
此说其得九类之由也。
○传"堙塞"至"五行"○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左传》说陈之伐郑云"井堙木刊",谓塞其井,斩其木,是"堙"为塞也。
"汩"是乱之意,故为乱也。
水是五行之一,水性下流,鲧反塞之,失水之性,水失其性,则五行皆失矣。
是塞洪水为乱,陈其五行,言五行陈列皆乱也。
《大禹谟》帝美禹治水之功云:"地平天成。"
传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叙曰成。"
水既治,五行序,是治水失道,为乱五行也。
○传"畀与"至"以败"○正义曰:"畀,与",《释诂》文。
"斁,败",相传训也。
以禹得而鲧不得,故为天动威怒鲧,不与大法九畴。
"畴"是辈类之名,故为类也。
言其每事自相类者有九,九者各有一章,故《汉书》谓之为九章。
此谓九类,是天之常道,既不得九类,故常道所以败也。
自古以来得九畴者惟有禹耳,未闻余人有得之者也。
若人皆得之,鲧独不得,可言天帝怒鲧。
余人皆不得,独言天怒鲧者,以禹由治水有功,故天赐之,鲧亦治水而天不与,以鲧禹俱是治水,父不得而子得之,所以彰禹之圣当于天心,故举鲧以彰禹也。
○传"放鲧"至"之道"○正义曰:传嫌"殛"谓被诛杀,故辨之云"放鲧至死不赦"也。
"嗣,继",《释诂》文。
三代以还,父罪子废,故云"废父兴子,尧舜之道"。
赏罚各从其实,为天下之至公也。
○传"天与"至"次叙"○正义曰:《易·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九类各有文字,即是书也。
而云"天乃锡禹",知此天与禹者即是《洛书》也。
《汉书·五行志》:"刘歆以为伏羲系天而王,河出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先达共为此说,龟负《洛书》,经无其事,《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
纬候之书,不知谁作,通人讨核,谓伪起哀平,虽复前汉之末,始有此书,以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故孔以九类是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从一而至于九。
禹见其文,遂因而第之,以成此九类法也。
此九类陈而行之,常道所以得次叙也。
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语,必当简要,不应曲有次第。
丁宁若此,故以为禹次第之。
禹既第之,当有成法可传,应人尽知之,而武王独问箕子者,《五行志》云:"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之位而典之。 周既克殷,以箕子归周,武王亲虚已而问焉。"
言箕子典其事,故武王特问之,其义或当然也。
若然,大禹既得九类,常道始有次叙,未有《洛书》之前,常道所以不乱者,世有浇淳,教有疏密,三皇已前,无文亦治,何止无《洛书》也。
但既得九类以后,圣王法而行之,从之则治,违之则乱,故此说常道攸叙攸斁由《洛书》耳。
"初一曰五行,九类,类一章,以五行为始。 次二曰敬用五事,五事在身,用之必敬乃善。 次三曰农用八政,农,厚也,厚用之政乃成。 ○农,马云:“食为八政之首,故以农名之。"
次四曰协用五纪,协,和也,和天时使得正用五纪。
次五曰建用皇极,皇,大。
极,中也。
凡立事当用大中之道。
次六曰乂用三德,治民必用刚柔正直之三德。
次七曰明用稽疑,明用卜筮考疑之事。
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乡用五福,威用六极。
言天所以乡劝人用五福,所以威沮人用六极。
此已上禹所第叙。
○向,许亮反,又许两反。
沮,在汝反。
此已上,时掌反。
禹所第叙,马云:"从‘五行’已下至‘六极’,《洛书》文也。 《汉书·五行志》以‘初一’已下皆《洛书》文也。"
[疏]"初一"至"六极"○正义曰:天所赐禹大法九类者,初一曰五材气性流行,次二曰敬用在身五种之行事,次三曰厚用接物八品之政教,次四曰和用天象五物之纲纪,次五曰立治用大为中正之道,次六曰治民用三等之德,次七曰明用小筮以考疑事,次八曰念用天时众气之应验,次九曰乡劝人用五福,威沮人用六极。
此九类之事也。
○传"农厚"至"乃成"○正义曰:郑玄云:"农读为醲。"
则"农"是醲意,故为厚也。
政施于民,善不厌深,故"厚用之政乃成"也。
张晏、王肃皆言"农,食之本也。 食为八政之首,故以农言之"。
然则农用止为一食,不兼八事,非上下之例,故传不然。
"八政"、"三德"总是治民,但"政"是被物之名,"德"是在己之称,故分为二畴也。
○传"协和"至"五纪"○正义曰:"协,和",《释诂》文。
天是积气,其状无形,列宿四方,为天之限。
天左行,昼夜一周。
日月右行,日迟月疾。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有余,日则日行一度,月则日行十三度有余,日月行于星辰,乃为天之历数。
和此天时,令不差错,使行得正用五纪也。
日月逆天道而行,其行又有迟疾,故须调和之。
○传"皇大"至"之道"○正义曰:"皇,大",《释诂》文。
"极"之为中,常训也。
凡所立事,王者所行皆是,无得过与不及,常用大中之道也。
《诗》云"莫匪尔极",《周礼》"以为民极",《论语》"允执其中",皆谓用大中也。
○传"信人"至"第叙"○正义曰:"贫"、"弱"等六者,皆谓穷极恶事,故目之"六极"也。
"福"者人之所慕,皆乡望之。
"极"者人之所恶,皆畏惧之。
"劝",勉也,勉之为善。
"沮"止也,止其为恶。
福、极皆上天为之,言天所以乡望劝勉人用五福,所以畏惧沮止人用六极,自"初一曰"已下至此"六极"已上,皆是禹所次第而叙之。
下文更将此九类而演说之,知此九者皆禹所第也。
禹为此次者,盖以五行世所行用,是诸事之本,故"五行"为初也。
发见于人则为五事,故"五事"为二也。
正身而后及人,施人乃名为政,故"八政"为三也。
施人之政,用天之道,故"五纪"为四也。
顺天布政,则得大中,故"皇极"为五也。
欲求大中,随德是任,故"三德"为六也。
政虽在德,事必有疑,故"稽疑"为七也。
行事在于政,得失应于天,故"庶征"为八也。
天监在下,善恶必报,休咎验于时气,祸福加于人身,故"五福"、"六极"为九也。
"皇极"居中者,总包上下,故"皇极"传云"大中之道"。
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是也。
"福"、"极"处末者,顾氏云:"前八事俱得,五福归之。 前八事俱失,六极臻之。 故福极处末也。"
发首言"初一",其末不言"终九"者,数必以一为始,其九非数之终,故从上言"次"而不言"终"也。
五行不言"用"者,五行万物之本,天地百物莫不用之,不嫌非用也。
传于"五福"、"六极"言天用者,以前并是人君所用,五福六极受之于天,故言天用。
传言此"禹所第叙",不知《洛书》本有几字。
《五行志》悉载此一章,乃云:"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
计天言简要,必无次第之数。
上传云"禹因而第之",则孔以第是禹之所为,"初一曰"等二十七字必是禹加之也。
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龟背先有总三十八字。
小刘以为"敬用"等亦禹所第叙,其龟文惟有二十字。
并无明据,未知孰是,故两存焉。
"皇极"不言数者,以总该九畴,理兼万事,非局数能尽故也。
"稽疑"不言数者,以卜五筮二,共成为七,若举卜不得兼筮,举筮不得兼卜,且疑事既众,不可以数总之故也。
"庶征"不言数者,以"庶征"得为五休,失为五咎,若举休不兼咎,举咎不兼休,若休咎并言,便为十事,本是五物,不可言十也。
然"五福"、"六极"所以善恶皆言者,以沮劝在下,故丁宁明言善恶也。
且"庶征"虽有休咎,皆以念虑包之。
"福"、"极"乡威相反,不可一言为目,故别为文焉。
知"五福"、"六极"非各分为畴,所以其为一者,盖以龟文"福"、"极"相近一处,故禹第之总为一畴。
等行五事,所以福五而极六者,大刘以为"皇极"若得,则分散总为五福,若失则不能为五事之主,与五事并列其咎弱,故为六也。
犹《诗》平王以后与诸侯并列同为国风焉。
咎征有五而极有六者,《五行传》云:"皇之不极,厥罚常阴。"
即与咎征"常雨"相类,故以"常雨"包之为五也。
"一,五行。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皆其生数。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言其自然之常性。 ○炎,荣钳反。 上,时掌反,又如字,下同。 木曰曲直,金曰从革,木可以揉曲直,金可以改更。 ○揉,如酉反。 土爰稼穑。 种曰稼,敛曰穑。 土可以种,可以敛。 润下作咸,水卤所生。 ○咸音咸。 卤音鲁。 炎上作苦,焦气之味。 曲直作酸,木实之性。 从革作辛,金之气味。 稼穑作甘。 甘味生于百谷。 五行以下,箕子所陈。 [疏]“一五行"至"作甘"○正义曰:此以下箕子所演陈禹所第畴名于上,条列说以成之。
此章所演,文有三重,第一言其名次,第二言其体性,第三言其气味,言五者性异而味别,各为人之用。
《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 是为人用。"
"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言五者各有材干也。
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
○传"皆其生数"○正义曰:《易·系辞》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即是五行生成之数。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数也。
如此则阳无匹,阴无耦,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于是阴阳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焉,故谓之成数也。
《易·系辞》又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谓此也。
又数之所起,起于阴阳。
阴阳往来,在于日道。
十一月冬至日南极,阳来而阴往。
冬,水位也,以一阳生为水数。
五月夏至日北极,阴进而阳退。
夏,火位也,当以一阴生为火数。
但阴不名奇,数必以偶,故以六月二阴生为火数也。
是故《易说》称干贞于十一月子,坤贞于六月未,而皆左行,由此也。
冬至以及于夏至,当为阳来。
正月为春木位也,三阳已生,故三为木数。
夏至以及冬至,当为阴进。
八月为秋金位也,四阴已生,故四为金数。
三月春之季,四季土位也,五阳已生,故五为土数,此其生数之由也。
又万物之本,有生于无,者生于微,及其成形,亦以微着为渐。
五行先后,亦以微着为次。
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
火渐着,为二。
木形实,为三。
金体固,为四。
土质大,为五。
亦是次之宜。
大刘与顾氏皆以为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故水成数六,火成数七,木成数八,金成数九,土成数十。
义亦然也。
○传"言其自然之常性"○正义曰:《易·文言》云:"水流湿,火就燥。"
王肃曰:"水之性润万物而退下,火之性炎盛而升上。"
是"润下"、"炎上",言其自然之本性。
○传"木可"至"改更"○正义曰:此亦言其性也,"揉曲直"者,为器有须曲直也。
"可改更"者,可销铸以为器也。
木可以揉令曲直,金可以从人改更,言其可为人用之意也。
由此而观,水则润下,可用以灌溉;火则炎上,可用以炊爨,亦可知也。
水既纯阴,故润下趣阴。
火是纯阳,故炎上趣阳。
木金阴阳相杂,故可曲直改更也。
○传"种曰"至"以敛"○正义曰:郑玄《周礼注》云:"种谷曰稼,若嫁女之有所生。"
然则"穑"是惜也,言聚畜之可惜也。
共为治田之事,分为"种"、"敛"二名耳。
土上所为,故为土性。
上文"润下"、"炎上"、"曲直"、"从革",即是水火木金体有本性。
其稼穑以人事为名,非是土之本性,生物是土之本性,其稼穑非土本性也。
"爰"亦"曰"也,变"曰"言"爰",以见此异也。
"六府"以"土"、"谷"为二,由其体异故也。
○传"水卤所生"○正义曰:水性本甘,久浸其地,变而为卤,卤味乃咸。
《说文》云:"卤,西方咸地。 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
《禹贡》云:"海滨广斥。"
是海浸其旁地,使之咸也。
《月令·冬》云"其味咸,其臭朽"是也。
土言"曰"者,言其本性。
此言"作"者,从其发见。
指其体则称"曰",致其类即言"作"。
下"五事"、"庶征"言"曰"、"作"者,义亦然也。
○传"焦气之味"○正义曰:火性炎上,焚物则焦,焦是苦气。
《月令·夏》云"其臭焦,其味苦",苦为焦味,故云"焦气之味"也。
臭之曰"气",在口曰"味"。
○传"木实之性"○正义曰:木生子实,其味多酸,五果之味虽殊,其为酸一也,是木实之性然也。
《月令·春》云"其味酸,其臭膻"是也。
○传"金之气味"○正义曰:金之在火,别有腥气,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辛为金之气味。
《月令·秋》云"其位辛,其臭腥"是也。
○传"甘味生于百谷"○正义曰:"甘味生于百谷",谷是土之所生,故甘为土之味也。
《月令·中央》云"其味甘,其臭香"是也。
"二,五事。 一曰貌,容仪。 ○貌,本亦作《豸页》。 二曰言,词章。 三曰视,观正。 ○视,常止反,徐市止反。 四曰听,察是非。 五曰思,心虑所行。 ○思如字,徐息吏反,下同。 貌曰恭,俨恪。 ○俨,鱼检反。 言曰从,是则可从。 视曰明,必清审。 听曰聪,必微谛。 ○谛音帝。 思曰睿。 必通于微。 ○睿,悦岁反,马云:“通也。"
恭作肃,心敬。
从作乂,可以治。
明作澈,照了。
○澈,之舌反,徐丁列反,又之世反。
聪作谋,所谋必成当。
○当,丁浪反。
睿作圣。
于事无不通谓之圣。
[疏]"二五"至"作圣"○正义曰:此章所演亦为三重,第一言其所名,第二言其所用,第三言其所致。
"貌"是容仪,举身之大名也,"言"是口之所出,"视"是目之所见,"听"是耳之所闻,"思"是心之所虑,一人之上有此五事也。
貌必须恭,言必可从,视必当明,听必当聪,思必当通于微密也。
此一重即是敬用之事。
貌能恭,则心肃敬也。
言可从,则政必治也。
视能明,则所见照澈也。
听能聪,则所谋必当也。
思通微,则事无不通,乃成圣也。
此一重言其所致之事。
《洪范》本体与人主作法,皆据人主为说。
貌总身也,口言之,目视之,耳听之,心虑之,人主始于敬身,终通万事,此五事为天下之本也。
五事为此次者,郑云:"此数本诸阴阳,昭明人相见之次也。"
《五行传》曰:"貌属木,言属金,视属火,听属水,思属土。"
《五行传》伏生之书也。
孔于太戊桑谷之下云"七日大拱,貌不恭之罚",高宗雊雉之下云"耳不聪之异",皆《书传》之文也。
孔取《书传》为说,则此次之意亦当如《书传》也。
木有华叶之容,故貌属木。
言之决断若金之斩割,故言属金。
火外光,故视属火。
水内明,故听属水。
土安静而万物生,心思虑而万事成,故思属土。
又于《易》东方震为足,足所以动容貌也。
西方兑为口,口出言也。
南方离为目,目视物也。
北方坎为耳,耳听声也。
土在内,犹思在心。
亦是五属之义也。
○传"察是非"○正义曰:此五事皆有是非,《论语》云:"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又引《诗》云:"思无邪。"
故此五事皆有是非也。
此经历言五名,名非善恶之称,但为之有善有恶,传皆以是辞释之。
"貌"者言其动有容仪也,"言"道其语有辞章也,"视"者言其观正不观邪也,"听"者受人言察是非也,"思"者心虑所行使行得中也。
传于"听"云"察是非",明五者皆有是非也,所为者为正不为邪也。
于"视"不言"视邪正",于"听"言"察是非",亦所以互相明也。
○传"必通于微"○正义曰:此一重言敬用之事。
貌戒惰容,故"恭"为俨恪。
《曲礼》曰:"俨若思。"
"俨"是严正之貌也。
"恪",敬也,貌当严正而庄敬也。
言非理则人违之,故言是则可从也。
视必明于善恶,故必清彻而审察也。
听当别彼是非,必微妙而审谛也。
王肃云:"睿,通也。 思虑苦其不深,故必深思使通于微也。"
此皆敬用使然,故经以善事明之。
郑玄云:"此恭、明、聪、睿行之于我身,其从则是彼人从我,以与上下违者,我是而彼从,亦我所为不乖倒也。"
此据人主为文,皆是人主之事,《说命》云"接下思恭,视远惟明,听德惟聪",即此是也。
○传"于事"至"之圣"○正义曰:此一重言所致之事也。
恭在貌而敬在心,人有心慢而貌恭,必当缘恭以致敬,故貌恭作心敬也。
下从上则国治,故人主言必从,其国可以治也。
视能清审,则照了物情,故视明致照澈也。
听聪则知其是非,从其是为谋必当,故听聪致善谋也。
睿、圣俱是通名,圣大而睿小,缘其能通微,事事无不通,因睿以作圣也。
郑玄《周礼注》云:"圣通而先识也。"
是言识事在于众物之先,无所不通,以是名之为圣。
圣是智之上,通之大也。
此言人主行其小而致其大,皆是人主之事也。
郑云:"皆谓其政所致也。 君貌恭则臣礼肃,君言从则臣职治,君视明则臣照澈,君听聪则臣进谋,君思睿则臣贤智。"
郑意谓此所致皆是君致臣也。
案"庶征"之意,休征、咎征皆肃、乂所致,若肃、乂、明、聪皆是臣事,则休、咎之所致,悉皆不由君矣。
又圣大而睿小,若君睿而致臣圣,则臣皆上于君矣,何不然之甚乎!"澈"字王肃及《汉书·五行志》皆云:"澈,智也。"
定本作"澈",则读为哲。
"三,八政。 一曰食,勤农业。 二曰货,宝用物。 三曰祀,敬鬼神以成教。 四曰司空,主空土以居民。 五曰司徒,主徒众,教以礼义。 六曰司寇,主奸盗,使无纵。 ○纵,子用反,或作从,音同。 七曰宾,礼宾客,无不敬。 八曰师。 简师所任必良,士卒必练。 ○卒,子忽反。 [疏]“三八政"至"曰师"○正义曰:"八政"者,人主施政教于民有八事也。
一曰食,教民使勤农业也。
二曰货,教民使求资用也。
三曰祀,教民使敬鬼神也。
四曰司空之官,主空土以居民也。
五曰司徒之官,教众民以礼义也。
六曰司寇之官,诘治民之奸盗也。
七曰宾,教民以礼待宾客,相往来也。
八曰师,立师防寇贼,以安保民也。
八政如此次者,人不食则死,食于人最急,故食为先也。
有食又须衣货为人之用,故"货"为二也。
所以得食货,乃是明灵佑之,人当敬事鬼神,故"祀"为三也。
足衣食、祭鬼神,必当有所安居,司空主居民,故"司空"为四也。
虽有所安居,非礼义不立,司徒教以礼义,故"司徒"为五也。
虽有礼义之教,而无刑杀之法,则彊弱相陵,司寇主奸盗,故"司寇"为六也。
民不往来,则无相亲之好,故"宾"为七也。
寇贼为害,则民不安居,故"师"为八也。
此用于民缓急而为次也。
"食"、"货"、"祀"、"宾"、"师"指事为之名,三卿举官为名者,三官所主事多,若以一事为名,则所掌不尽,故举官名以见义。
郑玄云:"此数本诸其职先后之宜也。 食谓掌民食之官,若后稷者也。 货掌金帛之官,若《周礼》司货贿是也。 祀掌祭祀之官,若宗伯者也。 司空掌居民之官。 司徒掌教民之官也。 司寇掌诘盗贼之官。 宾掌诸侯朝觐之官,《周礼》大行人是也。 师掌军旅之官,若司马也。"
王肃云:"宾掌宾客之官也。"
即如郑、王之说,自可皆举官名,何独三事举官也?八政主以教民,非谓公家之事,司货贿掌公家货贿,大行人掌王之宾客,若其事如《周礼》,皆掌王家之事,非复施民之政,何以谓之"政"乎?且司马在上,司空在下,今司空在四,司马在八,非取职之先后也。
○传"宝用物"○正义曰:"货"者,金玉布帛之总名,皆为人用,故为"用物"。
《旅獒》云"不贵异物贱用物"是也。
食则勤农以求之,衣则蚕绩以求之,但货非独衣,不可指言求处,故云得而宝爱之。
《孝经》云:"谨身节用。"
《诗序》云:"俭以足用。"
是宝物也。
○传"主空土以居民"○正义曰:《周官》篇云:"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周礼》司徒教以礼义,司寇无纵罪人,其文具矣。
○传"简师"至"必练"○正义曰:经言"宾"、"师",当有宾师之法,故传以"礼宾客,无不敬",教民待宾客相往来也。
"师"者,众之通名,必当选人为之,故传言"简师",选人为师也。
"所任必良",任良将也。
"士卒必练","练"谓教习使知义,若练金使精也。
《论语》:"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是士卒必须练也。
"四,五纪。 一曰岁,所以纪四时。 二曰月,所以纪一月。 三曰日,纪一日。 四曰星辰,二十八宿迭见以叙气节,十二辰以纪日月所会。 ○宿音秀。 迭,田节反。 见,贤遍反。 五曰历数。 历数节气之度以为历,敬授民时。 [疏]“四五纪"至"历数"○正义曰:"五纪"者,五事为天时之经纪也。
一曰岁,从冬至以及明年冬至为一岁,所以纪四时也。
二曰月,从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所以纪一月也。
三曰日,从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为一日,所以纪一日也。
四曰星辰,星谓二十八宿,昏明迭见;辰谓日月别行,会于宿度,从子至于丑为十二辰。
星以纪节气早晚,辰以纪日月所会处也。
五曰历数,算日月行道所历,计气朔早晚之数,所以为一岁之历。
凡此五者,皆所以纪天时,故谓之"五纪"也。
五纪不言"时"者,以岁月气节正而四时亦自正,时随月变,非历所推,故不言"时"也。
五纪为此节者,岁统月,月统日,星辰见于天,其曰"历数",总历四者,故岁为始,历为终也。
○传"二十"至"所会"○正义曰:二十八宿,布于四方,随天转运,昏明迭见。
《月令》十二月皆纪昏旦所中之星。
若《月令》孟春昏参中,旦尾中;仲春昏弧中,旦建星中;季春昏七星中,旦牵牛中;孟夏昏翼中,旦婺女中;仲夏昏亢中,旦危中;季夏昏心中,旦奎中;孟秋昏建星中,旦毕中;仲秋昏牵牛中,旦觜觿中;季秋昏虚中,旦柳中;孟冬昏危中,旦七星中;仲冬昏东壁中,旦轸中;季冬昏娄中,旦氐中;皆所以叙气节也。
气节者,一岁三百六十五日有余,分为十二月,有二十四气。
一为节气,谓月初也。
一为中气,谓月半也。
以彼迭见之星,叙此月之节气也。
昭七年《左传》晋侯问士文伯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也?"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
"会"者,日行迟,月行疾,俱循天度而右行,二十九日过半月行一周天,又前及日而与日会,因谓会处为辰。
则《月令》孟春日在营室,仲春日在奎,季春日在胃,孟夏日在毕,仲夏日在东井,季夏日在柳,孟秋日在翼,仲秋日在角,季秋日在房,孟冬日在尾,仲冬日在斗,季冬日在婺女,十二会以为十二辰。
"辰"即子丑寅卯之谓也,十二辰所以纪日月之会处也。
郑以为"星,五星也"。
然五星所行,下民不以为候,故传不以"星"为五星也。
○传"历数"至"民时"○正义曰:天以积气无形,二十八宿分之为限,每宿各有度数,合成三百六十五度有余。
日月右行,循此宿度。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余,二十九日过半而月一周与日会,每于一会谓之一月,是一岁为十二月,仍有余十一日。
为日行天未周,故置闰以充足。
若均分天度以为十二次,则每次三十度有余。
一次之内有节气、中气,次之所管,其度多每月之所统,其日入月朔,参差不及,节气不得在月朔,中气不得在月半。
故圣人历数此节气之度,使知气所在,既得气在之日,以为一岁之历,所以敬授民时。
王肃院"日月星辰所行,布而数之,所以纪度数"是也。
"岁"、"月"、"日"、"星"传皆言"纪","历数"不言"纪"者,历数数上四事为纪,所纪非独一事,故传不得言"纪"。
但成彼四事为纪,故通数以为五耳。
"五,皇极。 皇建其有极,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 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 敛是五福之道以为教,用布与众民使慕之。 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君上有五福之教,众民于君取中,与君以安中之善。 言从化。 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 民有安中之善,则无淫过朋党之恶、比周之德,为天下皆大为中正。 ○比,毗志反,注同。 [疏]“五皇极"至"作极"○正义曰:"皇",大也。
"极",中也。
施政教,治下民,当使大得其中,无有邪僻。
故演之云,大中者,人君为民之主,当大自立其有中之道,以施教于民。
当先敬用五事,以敛聚五福之道,用此为教,布与众民,使众民慕而行之。
在上能教如此,惟是其众民皆效上所为,无不于汝人君取其中道而行。
积久渐以成性,乃更与汝人君以安中之道。
言皆化也。
若能化如是,凡其众民无有淫过朋党之行,人无有恶相阿比之德,惟皆大为中正之道。
言天下众民尽得中也。
○传"大中"至"之义"○正义曰:此畴以"大中"为名,故演其大中之义。
"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欲使人主先自立其大中,乃以大中教民也。
凡行不迂僻则谓之"中",《中庸》所谓"从容中道",《论语》"允执其中",皆谓此也。
九畴为德,皆求大中,是为善之总,故云"谓行九畴之义",言九畴之义皆求得中,非独此畴求大中也。
此大中是人君之大行,故特叙以为一畴耳。
○传"敛是"至"慕之"○正义曰:五福生于五事,五事得中,则福报之。
"敛是五福之道",指其敬用五事也。
用五事得中,则各得其福,其福乃散于五处,不相集聚。
若能五事皆敬,则五福集来归之。
普敬五事,则是敛聚五福之道。
以此敬五事为教,布与众民,使众民劝慕为之。
福在幽冥,无形可见,敬用五事,则能致之,"敛是五福",正是敬用五事。
不言"敬用五事以教",而云"敛是五福以为教"者,福是善之见者,故言"福"以劝民,欲其慕而行善也。
"汝"者,箕子"汝"王也。
○传"君上"至"从化"○正义曰:凡人皆有善性,善不能自成,必须人君教之,乃得为善。
君上有五福之教,以大中教民,众民于君取中。
"保"训安也,既学得中,则其心安之。
君以大中教民,民以大中向君,是民与君皆以大中之善。
君有大中,民亦有大中,言从君化也。
○传"民有"至"中止"○正义曰:民有安中之善,非中不与为交,安中之人则无淫过朋党之恶,无有比周之德。
"朋党"、"比周"是不中者。
善多恶少,则恶亦化而为善,无复有不中之人,惟天下皆大为中正矣。
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
民戢有道,有所为,有所执守,汝则念录叙之。
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
凡民之行,虽不合于中,而不罹于咎恶,皆可进用,大法受之。
○罹,马力驰反,又来多反。
行,下孟反。
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
’汝则锡之福,汝当安汝颜色,以谦下人。
人曰:"我所好者德。"
汝则与之爵禄。
○好,呼报反。
下,遐嫁反。
时人斯其惟皇之极。
不合于中之人,汝与之福,则是人此其惟大之中。
言可勉进。
无虐茕独而畏高明。
茕,单,无兄弟也。
无子曰独。
单独者,不侵虐之宠贵者,不枉法畏之。
○无虐,马本作亡侮。
茕,岐扃反。
畏如字,徐云:"郑音威。"
[疏]"凡厥"至"高明"○正义曰:又说用人为官,使之大中。
凡其众民,有道德,有所为,有所执守,汝为人君则当念录叙之,用之为官。
若未能如此,虽不合于中,亦不罹于咎恶,此人可勉进,宜以取人大法则受取之。
其受人之大法如何乎?汝当和安汝之颜色,以谦下人。
彼欲仕者谓汝曰:"我所好者德也。"
汝则与之以福禄,随其所能,用之为官。
是人庶几必自勉进,此其惟为大中之道。
又为君者无侵虐单独而畏忌高明,高明谓贵宠之人,勿枉法畏之。
如是即为大中矣。
○传"民戢"至"叙之"○正义曰:"戢",敛也,因上"敛是五福",故传以"戢"言之。
"戢"文兼下三事,民能敛德行智,能使其身有道德,其才能有所施为,用心有所执守。
如此人者,汝念录叙之,宜用之为官也。
"有所为",谓艺能也。
"有执守",谓得善事能守而勿失,言其心正不逆邪也。
○传"凡民"至"受之"○正义曰:"不合于中,不罹于咎",谓未为大善,又无恶行,是中人已上,可劝勉有方将者也,故皆可进用,以大法受之。
"大法"谓用人之法,取其所长,弃瑕录用也。
上文人君以大中教民,使天下皆为大中,此句印敝痢邦不合于中亦用之者,上文言设教耳。
其实天下之大,兆民之众,不可使皆合大中;且庶官交旷,即须任人,不可待人尽合大中,然后叙用。
言各有为,不相妨害。
○传"汝当"至"爵禄"○正义曰:安汝颜色,以谦下人,其此不合于中人之,皆人言曰:"我所好者德也。"
是有慕善之心,有方将者也。
汝则与之爵禄以长进之。
上句言"受之",谓治受以,此言"与爵禄",谓用为官也。
○传"不合"至"勉进"○正义曰:"不合于中之人",初时未合中也,汝与之爵禄,置之朝廷,见人为善,心必慕之,则是人此其惟大中之道,为大中之人,言可劝勉使进也。
《荀卿书》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白沙在,与之俱黑。"
斯言信矣。
此经或言"时人德",郑、王诸本皆无"德"字。
此传不以"德"为义,定本无"德",疑衍字也。
○传"茕单"至"畏之"○正义曰:《诗》云:"独行茕茕。"
是为单,谓无兄弟也。
"无子曰独",《王制》文。
"高明"与"茕独"相对,非谓才高,知宠贵之人位望高也。
"不枉法畏之",即《诗》所谓"不畏强御"是也。
此经皆是据天子,无陵虐茕独而畏避高明宠贵者。
顾氏亦以此经据人君,小刘以为据人臣,谬也。
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
功能有为之士,使进其所行,汝国其昌盛。
○其行,如字,徐下孟反。
凡厥正人,既富方谷,凡其正直之人,既当以爵禄富之,又当以善道接之。
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
不能使正直之人有好于国家,则是人斯其诈取罪而去。
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
于其无好德之人,汝虽与之爵禄,其为汝用恶道以败汝善。
○其为,于伪反。
[疏]"人之"至"用咎"○正义曰:此又言用臣之法。
人之在位者,有才能,有所为,当褒赏之,委任使进其行,汝国其将昌盛也。
凡其正直之人,既以爵禄富之,又复以善道接之,使之荷恩尽力。
汝若不能使正直之人有好善于汝国家,是人于此其将诈取罪而去矣。
于其无好德之人,谓性行恶者,汝虽与之福,赐之爵禄,但本性既恶,必为恶行,其为汝臣,必用恶道以败汝善。
言当任善而去恶。
○传"功能"至"昌盛"○正义曰:"功能有为之士",谓其身有才能,所为有成功,此谓已在朝廷任用者也。
"使进其行"者,谓人之有善,若上知其有能有为,或以言语劳来之,或以财货赏赐之,或更任之以大位,如是则其人喜于见知,必当行自进益,人皆渐自修进,汝国其昌盛矣。
○传"凡其"至"接之"○正义曰:"凡其正直之人",普谓臣民有正直者。
爵禄所设,正直是与。
已知彼人正直,必当授之以官。
"既当与爵禄富之,又当以善道接之",言其非徒与官而已,又当数加燕赐,使得其欢心也。
○传"不能"至"而去"○正义曰:授之以官爵,加之以燕赐,喜于知己,荷君恩德,必进谋树功,有好善于国家。
若虽用为官,心不委任,礼意疏薄,更无恩纪,言不听,计不用,必将奋衣而去,不肯久留,故言"不能使正直之人有好于国家,则是人斯其诈取罪而去"也。
○传"于其"至"汝善"○正义曰:"无好"对"有好","有好"谓有善也。
"无好德之人",谓彼性不好德、好恶之人也。
《论语》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
传记言好德者多矣,故传以"好德"言之。
定本作"无恶"者,疑误耳。
不好德者性行本恶,君虽与之爵禄,不能感恩行义,其为汝臣,必用恶道以败汝善也。
《易·系辞》云:"无咎者善补过也。"
"咎"是过之别名,故为恶耳。
无偏无陂,遵王之义。
偏,不平。
陂,不正。
言当循先王之正义以治民。
○陂音秘,旧本作颇,音普多反。
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言无有乱为私好恶,动必循先王之道路。
○好,呼报反。
恶,乌路反,注同。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言开辟。
○辟,婢必反。
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言辩治。
○平平,婢绵反。
治,直吏反。
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言所行无反道不正,则王道平直。
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言会其有中而行之,则天下皆归其有中矣。
[疏]"无偏"至"有极"○正义曰:更言大中之体。
为人君者当无偏私,无陂曲,动循先王之正义。
无有乱为私好,谬赏恶人,动循先王之正道。
无有乱为私恶,滥罚善人,动循先王之正路。
无偏私,无阿党,王家所行之道荡荡然开辟矣。
无阿党,无偏私,王者所立之道平平然辩治矣。
所行无反道,无偏侧,王家之道正直矣。
所行得无偏私皆正直者,会集其有中之道而行之。
若其行必得中,则天下归其中矣。
言人皆谓此人为大中之人也。
○传"偏下"至"治民"○正义曰:"不平"谓高下,"不正"谓邪僻,与下"好"、"恶"、"反"、"侧"其义一也。
偏颇阿党是政之大患,故箕子殷勤言耳。
下传云"无有乱为私好私恶"者,人有私好恶则乱于正道,故传以"乱"言之。
○传"言会"至"中矣"○正义曰:"会"谓集会,言人之将为行也,集会其有中之道而行之,行实得中,则天下皆归其为有中矣。
"天下"者,大言之。
《论语》云:"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此意与彼同也。
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
曰者,大其义,言以大中之道布陈言教,不失其常,则人皆是顺矣。
天且其顺,而况于人乎?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
凡其众民中心之所陈言,凡顺是行之,则可以近益天子之光明。
○近,附近之近。
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言天子布德惠之教,为兆民之父母,是为天下所归往,不可不务。
[疏]"曰皇"至"下王"○正义曰:既言有中矣,为天下所归,更美之曰,以大中之道布陈言教,不使失是常道,则民皆于是顺矣。
天且其顺,而况于人乎?以此之故,大中为天下所归也。
又大中之道至矣,何但出于天子为贵?凡其众民中和之心,所陈之言,谓以善言闻于上者,于是顺之,于是行之,悦于民而便于政,则可近益天子之光明矣。
又本人君须大中者,更美大之曰,人君于天所子,布德惠之教,为民之父母,以是之故,为天下所归往,由大中之道教使然。
言人君不可不务大中矣。
"六,三德。 一曰正直,能正人之曲直。 二曰刚克,刚能立事。 ○克,马云:“胜也。"
三曰柔克。
和柔能治,三者皆德。
平康正直,世平安,用正直治之。
彊弗友刚克,友,顺也。
世强御不顺,以刚能治之。
○御,鱼吕反。
能治,直吏反。
燮友柔克。
燮,和也。
世和顺,以柔能治之。
○燮,息协反。
沈潜刚克,沈潜谓地,虽柔亦有刚,能出金石。
高明柔克。
高明谓天,言天为刚德,亦有柔克,不干四时,喻臣当执刚以正君,君亦当执柔以纳臣。
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言惟君得专威福,为美食。
○辟,徐补亦反。
玉食,张晏注《汉书》云:"玉食,珍食也"。
韦昭云:"诸侯备珍异之食。"
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
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人用侧颇僻,民用僣忒。
在位不敦平,则下民僣差。
○颇,普多反。
僻,匹亦反。
僣,子念反。
忒,他得反,马云:"恶也。"
[疏]"六三得"至"僣忒"○正义曰:此三德者,人君之德,张弛有三也。
一曰正直,言能正人之曲使直。
二曰刚克,言刚强而能立事。
三曰柔克,言和柔而能治。
既言人主有三德,又说随时而用之。
平安之世,用正直治之。
强御不顺之世,用刚能治之。
和顺之世,用柔能治之。
既言三德张弛,随时而用,又举天地之德,以喻君臣之交。
地之德沉深而柔弱矣,而有刚,能出金石之物也。
天之德高明刚强矣,而有柔,能顺阴阳之气也。
以喻臣道虽柔,当执刚以正君;君道虽刚,当执柔以纳臣也。
既言君臣之交,刚柔递用,更言君臣之分,贵贱有恒。
惟君作福,得专赏人也。
惟君作威,得专罚人也。
惟君玉食,得备珍食也。
为臣无得有作福作威玉食,言政当一统,权不可分也。
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者,其必害于汝臣之家,凶于汝君之国,言将得罪丧家,且乱邦也。
在位之人,用此大臣专权之故,其行侧颇僻。
下民用在位颇僻之故,皆言不信,而行差错。
○传"和柔"至"皆德"○正义曰:刚不恒用,有时施之,故传言"立事"。
柔则常用以治,故传言"能治"。
三德为此次者,正直在刚柔之间,故先言。
二者先刚后柔,得其叙矣。
王肃意与孔同。
郑玄以为"三德,人各有一德,谓人臣也"。
○传"友顺"至"治之"○正义曰:《释训》云:"善兄弟为友。"
"友"是和顺之名,故为顺也。
传云"燮,和也",《释诂》文。
诂此三德是王者一人之德,视世而为之,故传三者各言"世"。
世平安,虽时无逆乱,而民俗未和,其下犹有曲者,须在上以正之,故世平安用正直之德治之。
世有强御不顺,非刚无以制之,故以刚能治之。
世既和顺,风俗又安,故以柔能治之。
郑玄以为人臣各有一德,天子择使之,注云:"安平之国,使中平守一之人治之,使不失旧职而已。 国有不顺孝敬之行者,则使刚能之人诛治之。 其有中和之行者,则使柔能之人治之,差正之。"
与孔不同。
○传"高明"至"纳臣"○正义曰:《中庸》云:"博厚配地,高明配天。"
高而明者惟有天耳,知"高明谓天"也。
以此"高明"是天,故上传"沈潜谓地"也。
文五年《左传》云:"天为刚德,犹不干时。"
是言天亦有柔德,不干四时之序也。
地柔而能刚,天刚而能柔,故以"喻臣当执刚以正君,君当执柔以纳臣"也。
○传"言惟"至"美食"○正义曰:于"三德"之下说此事者,以德则随时而用,位则不可假人,故言尊卑之分,君臣之纪,不可使臣专威福,夺君权也。
衣亦不得僣君而独言食者,人之所资,食最为重,故举言重也。
王肃云:"辟,君也。 不言王者,关诸侯也,诸侯于国得专赏罚。"
其义或当然也。
○传"在位"至"僣差"○正义曰:此经"福"、"威"与"食"于君每事言"辟",于臣则并文而略之也。
"作福作威"谓秉国之权,勇略震主者也。
"人用侧颇僻"者,谓在位小臣见彼大臣威福由己,由此之故,小臣皆附下罔上,为此侧颇僻也。
下民见此在位小臣秉心僻侧,用此之故,下民皆不信恒,为此僣差也。
言在位由大臣,下民由在位,故皆言"用"也。
传不解"家",王肃云:"大夫称家,言秉权之臣必灭家,复害其国也。"
"七,稽疑。 择建立卜筮人,龟曰卜,蓍曰筮。 考正疑事,当选择知卜筮人而建立之。 ○蓍音尸。 乃命卜筮。 建立其人,命以其职。 曰雨,曰霁,龟兆形有似雨者,有似雨止者。 ○霁,子细反。 曰蒙,蒙,阴暗。 ○蒙,武工反,徐亡钩反。 曰驿,气洛驿不连属。 ○驿音亦,注同。 属音烛。 曰克,兆相交错。 五者卜兆之常法。 曰贞,曰悔,内卦曰贞,外卦曰悔。 凡七。 卜筮之数。 卜五,占用二,衍忒。 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立是知卜筮人,使为卜筮之事。 夏殷周卜筮各异,三法并卜。 从二人之言,善钧从众。 卜筮各三人。 ○占用二,马云:“占,筮也。"
衍,以浅反。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将举事而汝则有大疑,先尽汝心以谋虑之,次及卿士众民,然后卜筮以决之。
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
人心和顺,龟筮从之,是谓大同于吉。
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
动不违众,故后世遇吉。
○逢,马云:"逢,大也。"
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
三从二逆,中吉,亦可举事。
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
君臣不同,决之卜筮,亦中吉。
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
民与上异心,亦卜筮以决之。
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
二从三逆,龟筮相违,故可以祭祀冠婚,不可以出师征伐。
○冠,官唤反。
龟筮共违于人,皆逆。
用静吉,用作凶。
安以守常则吉,动则凶。
[疏]"七稽"至"之言"○正义曰:"稽疑"者,言王者考正疑事。
当选择知卜筮者而建立之,以为卜筮人,谓立为卜人筮人之官也。
既立其官,乃命以卜筮之职。
云卜兆有五。
曰雨兆,如雨下也。
曰霁兆,如雨止也。
曰雺兆,气蒙暗也。
曰圛兆,气落驿不连属也。
曰克兆,相交也。
筮卦有二重,二体乃成一卦。
曰贞,谓内卦也。
曰悔,谓外卦也。
卜筮兆卦其法有七事,其卜兆用五,雨、霁、蒙、驿、克也。
其筮占用二,贞与悔也。
卜筮皆就此七者推衍其变,立是知卜筮人,使作卜筮之官。
其卜筮必用三代之法,三人占之,若其所占不同,而其善钧者,则从二人之言,言以此法考正疑事也。
○传"龟曰"至"立之"○正义曰:"龟曰卜,蓍曰筮",《曲礼》文也。
考正疑事,当选择知卜筮人而建立之。
"建"亦"立"也,复言之耳。
郑、王皆以"建"、"立"为二,言将考疑事,选择可立者,立为卜人筮人。
○传"兆相"至"常法"○正义曰:此上五者,灼龟为兆,其璺拆形状有五种,是"卜兆之常法"也。
《说文》云:"霁,雨止也。"
"霁"似雨止,则"雨"似雨下。
郑玄曰:"霁如雨止者,云在上也。"
"雺"声近蒙,《诗》云"零雨其蒙",则蒙是暗之义,故以雺为兆,蒙是阴暗也。
"圛"即驿也,故以为兆。
"气落驿不连属","落驿",希稀之意也。
"雨"、"霁"既相对,则"蒙"、"驿"亦相对,故"驿"为落驿气不连属,则"雺"为气连蒙暗也。
王肃云:"圛,霍驿消减如云阴。 雺,天气下地不应,暗冥也。"
其意如孔言。
郑玄以"圛"为明,言色泽光明也。
"雺"者气泽郁郁冥冥也。
自以"明"、"暗"相对,异于孔也。
"克"谓兆相交错。
王肃云:"兆相侵入,盖兆为二拆,其拆相交也。"
郑玄云:"克者如雨气色相侵入。"
卜筮之事,体用难明,故先儒各以意说,未知孰得其本。
今之用龟,其兆横者为土,立者为木,斜向径者为金,背径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曲为水,不知与此五者同异如何。
此五兆不言"一曰"、"二曰"者,灼龟所遇,无先后也。
○传"内卦"至"曰悔"○正义曰:僖十五年《左传》云,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
其卦遇蛊,蛊卦巽下艮上,说卦云,巽为风,艮为山。
其占云:"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是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也。
筮法爻从下起,故以下体为内,上体为外。
下体为本,因而重之,故以下卦为贞。
贞,正也,言下体是其正。
郑玄云:"悔之言晦,晦犹终也。"
晦是月之终,故以为终,言上体是其终也。
下体言正,以见上体不正;上体言终,以见下体为始;二名互相明也。
○传"立是"至"三人"○正义曰:此经"卜五,占用二,衍忒",孔不为传。
郑玄云:"‘卜五占用’谓雨、霁、蒙、驿、克也,‘二衍忒’谓贞、悔也。"
断"用"从上句,"二衍忒"者,指谓筮事。
王肃云:"‘卜五’者,筮短龟长,故卜多而筮少。 ‘占用二’者,以贞、悔占六爻。 ‘衍忒’者,当推衍其爻义以极其意。"
"卜五,占二",其义当如王解,其"衍忒"宜总谓卜筮,皆当衍其义,极其变,非独筮衍而卜否也。
传言"立是知卜筮人,使为卜筮之事"者,言经之此文覆述上句"立卜筮人"也。
言"三人占",是占此卜筮,法当有三人。
《周礼》:"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杜子春以为"玉兆,帝颛顼之兆。 瓦兆,帝尧之兆"。
又云"《连山》,虙牺。 《归藏》,黄帝。 三兆三易皆非夏殷"。
而孔意必以三代夏殷周法者,以《周礼》指言"一曰"、"二曰",不辩时代之名。
案《考工记》云,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周曰明堂。
又《礼记·郊特牲》云"夏收,殷冔,周冕"。
皆以夏殷周三代相因,明三易亦夏殷周相因之法。
子春之言,孔所不取。
郑玄《易赞》亦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
与孔同也。
所言三兆三易,必是三代异法,故传以为夏殷周卜筮各以三代异法,三法并卜,法有一人,故三人也。
"从二人之言"者,二人为善既钧,故从众也。
若三人之内贤智不等,虽少从贤,不从众也。
"善钧从众",成六年《左传》文。
既言"三法并卜",嫌筮不然,故又云"卜筮各三人"也。
经惟言三占从二,何知不一法而三占,而知"三法并用"者?《金縢》云:"乃卜三龟,一习吉。"
《仪礼》士丧卜葬,占者三人,贵贱俱用三龟,知卜筮并用三代法也。
○传"将举"至"决之"○正义曰:非有所举,则自不卜,故云"将举事",事有疑,则当卜筮。
人君先尽己心以谋虑之,次及卿士众民,人谋犹不能定,然后问卜筮以决之。
故先言"乃心",后言"卜筮"也。
郑玄云:"卿士,六卿掌事者。"
然则"谋及卿士",以卿为首耳,其大夫及士亦在焉。
以下惟言"庶人",明大夫及士寄"卿"文以见之矣。
《周礼》:"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 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
是有大疑而询众也。
又曰"小司寇以叙进而问焉",是谋及之也。
大疑者不要是彼三询,其谋及则同也。
谋及庶人,必是大事,若小事不必询于万民,或谋及庶人在官者耳。
《小司寇》又曰:"以三剌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
彼"群臣"、"群吏"分而为二,此惟言"卿士"者,彼将断狱,令众议然后行刑,故臣与民为三,其人主待众议而决之;此则人主自疑,故一人主为一,又总群臣为一也。
○传"人心"至"于吉"○正义曰:人主与卿士庶民皆从,是"人心和顺"也。
此必臣民皆从,乃问卜筮,而进龟筮于上者,尊神物,故先言之。
不在"汝则"之上者,卜当有主,故以人为先,下三事亦然。
改"卜"言"龟"者,"卜"是请问之意,吉凶龟占兆告以人,故改言"龟"也。
"筮"则本是蓍名,故不须改也。
○传"动不"至"遇吉"○正义曰:物贵和同,故大同之吉,延及于后。
宣三年《左传》称"成王定鼎,卜世三十,卜年七百",是"后世遇吉"。
○传"三从"至"举事"○正义曰:此与下二事,皆是三从二逆,除龟、筮以外,有汝与卿士、庶民,分三者各为一从二逆,嫌其贵贱有异,从逆或殊,故三者各以有一从为主,见其为吉同也。
方论得吉,以从者为主,故次言"卿士从",下言"庶民从"也。
以从为主,故退"汝则"于下。
传解其意,卿士从者,"君臣不同"也;庶民从者,"民与上异心"也。
解臣民与君异心,得其筮之意也。
不言四从一逆者,吉可知,不假言之也。
四从之内,虽龟筮相违,亦为吉,以其从者多也。
若三从之内,龟筮相违,虽不如龟筮俱从,犹胜下龟筮相违,二从三逆。
必知然者,以下传云"二从三逆,龟筮相违",既计从之多少,明从多则吉。
故杜预云:"龟筮同卿士之数者,是龟筮虽灵,不至越于人也。"
上言"庶人",又言"庶民"者,嫌"庶人"惟指在官者,变"人"言"民"见其同也。
民人之贱,得与卿士敌者,贵者虽贵,未必谋虑长,故通以民为一,令与君臣等也。
○传"民与"至"决之"○正义曰:天子圣人,庶民愚贱,得为识见同者,但圣人生知,不假卜筮,垂教作训,晦迹同凡,且庶民既众,以众情可否,亦得上敌于圣。
故《老子》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是也。
○传"二从"至"征伐"○正义曰:此"二从三逆"为小吉,故犹可举事。
"内"谓国内,"故可以祭祀冠婚"。
"外"谓境外,"故不可以出师征伐"。
征伐事大,此非大吉故也。
此经"龟从,筮逆",其筮从、龟逆为吉亦同。
故传言"龟筮相违",见龟筮之智等也。
若龟筮智等,而僖四年《左传》云"筮短龟长"者,于时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既不吉,而更令筮之,神灵不以实告,筮而得吉,必欲用之,卜人欲令公舍筮从卜,故曰"筮短龟长",非是龟实长也。
《易·系辞》云:"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
神以知来,智以藏往,然则知来藏往,是为极妙,虽龟之长,无以加此。
圣人演筮为易,所知岂是短乎?明彼长短之说,乃是有为言耳。
"此二从三逆",以汝与龟为二从耳。
卿士庶民课有一从,亦是二从,凶吉亦同,故不复设文,同可知也。
若然,汝、卿士、庶民皆逆,龟、筮并从,则亦是二从三逆,而经无文者,若君与臣民皆逆,本自不问卜矣,何有龟从筮从之理也?前三从之内,龟筮既从,君与卿士庶民各有一从以配龟筮,凡有三条。
若惟君与卿士从配龟为一条,或君与庶民从配龟又为一条,或卿士庶民从配龟又为一条,凡有三条。
若筮从龟逆,其事亦然。
二从三逆,君配龟从为一条,于经已具。
卿士配龟从为二条,庶民配龟从为三条。
若筮从龟逆,以人配筮,其事亦同。
案《周礼·筮人》:"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
郑玄云:"于筮之凶则止。"
何有筮逆龟从及龟筮俱违者?崔灵恩以为筮用三代之占,若三占之俱主凶,则止不卜,即郑注《周礼》"筮凶则止"是也。
若三占二逆一从,凶犹不决,虽有筮逆,犹得更卜,故此有筮逆龟从之事。
或筮凶则止而不卜,乃是郑玄之意,非是《周礼》经文,未必孔之所取。
《曲礼》云:"卜筮不相袭。"
郑云:"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谓渎龟筮。"
《周礼》太卜小事筮,大事卜,应筮而又用卜,应卜而又用筮,及国之大事先筮后卜,不吉之后更作卜筮,如此之等,是为相袭,皆据吉凶分明,不可重为卜筮,若吉凶未决,于事尚疑者,则得更为卜筮。
僖二十五年晋侯卜纳王,得阪泉之兆,曰:"吾不堪也。"
公曰:"筮之。"
遇大有之睽;又哀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又筮之,遇泰之需之类是也。
《周礼》既先筮后卜,而春秋时先卜后筮者,不能依礼故也。
"八,庶征。 [疏]正义曰:“庶",众也。
"征",验也。
王者用九畴,为大中,行"稽疑"以上为善政,则众验有美恶,以为人主。
自"曰雨"至"一极无凶",总言五气之验,有美有恶。
"曰休征"叙美行之验,"曰咎征"叙恶行之验。
自"曰王省"至"家用平康",言政善致美也。
"日月岁时"至"家用不宁",言政恶致咎也。
"庶民惟星"以下,言人君当以常度齐正下民。
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
雨以润物,旸以干物,暖以长物,寒以成物,风以动物,五者各以其时,所以为众验。
○旸音阳。
干音干。
暖,乃管反。
长,之丈反。
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庑。
言五者备至,各以次序,则众草蕃滋庑丰也。
○蕃音烦。
庑,无甫反,徐莫柱反。
一极备,凶。
一极无,凶。
一者备极,过甚则凶。
一者极无,不至亦凶。
谓不时失叙。
[疏]"曰雨"至"无凶"○正义曰:将说其验,先立其名。
五者行于天地之间,人物所以得生成也。
其名曰雨,所以润万物也。
曰旸,所以干万物也。
曰燠,所以长万物也。
曰寒,所以成万物也。
曰风,所以动万物也。
此是五气之名。
"曰时"言五者各以时来,所以为众事之验也。
更述时与不时之事,五者于是来皆备足,须风则风来,须雨则雨来,其来各以次序,则众草木蕃滋而丰茂矣。
谓来以时也。
若不以时,五者之内,一者备极,过甚则凶。
一者极无,不至亦凶。
雨多则涝,雨少则旱,是备极亦凶,极无亦凶。
其余四者亦然。
○传"雨以"至"众验"○正义曰:《易·说卦》云:"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
日,旸也;烜,干也;是"雨以润物,旸以干物,风以动物"也。
《易·系辞》云:"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是言天气有寒有暑,暑长物而寒成物也。
《释言》云:"燠,暖也。"
舍人曰:"燠,温暖也。"
是"燠"、"暖"为一,故传以"暖"言之。
不言"暑"而言"燠"者,"燠"是热之始,"暑"是热之极,"凉"是冷之始,"寒"是冷之极,长物举其始,成物举其极,理宜然也。
五者各以其时而至,所以为众事之验也。
所以言"时"者,谓当至则来,当止则去,无常时也。
冬寒夏燠,虽有定时,或夏须渐寒,冬当渐热,雨足则思旸,旸久则思雨,草木春则待风而长,秋则待风而落,皆是无定时也。
不言"一曰"、"二曰"者,为其来无先后也。
依五事所致为次,下云"休征"、"咎征"、"雨若"、"风若",是其致之次也。
昭元年《左传》云:"天有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也。"
以彼六气校此五气,"雨"、"旸"、"风"文与彼同,彼言"晦"、"明",此言"寒"、"燠"则"晦"是"寒"也,"明"是"燠"也,惟彼"阴"于此无所当耳。
《五行传》说五事致此五气云:"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罚恒雨,惟金沴木。 言之不从,是谓不又,厥罚恒旸,惟木沴金。 视之不明,是谓不澈,厥罚恒燠,惟水沴火。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罚恒寒,惟火沴水。 思之不睿,是谓不圣,厥罚恒风,惟木金水火沴土。"
如彼《五行传》言,是雨属木,旸属金,燠属火,寒属水,风属土。
郑云:"雨,木气也,春始施生,故木气为雨。 旸,金气也,秋物成而坚,故金气为旸。 燠,火气也。 寒,水气也。 风,土气也。 凡气非风不行,犹金木水火非土不处,故土气为风。"
是用《五行传》为说,孔意亦当然也。
六气有"阴",五事休咎皆不致阴,《五行传》又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是阴气不由五事,别自属皇极也。
盖立用大中,则阴顺时为休。
大之不中,阴恒若为咎也。
○传"言五"至"庑丰"○正义曰:五气所以生成万物,正可时来时去,不可常无常有,故言"五者备至,各以次序"。
须至则来,须止则去,则众草百物蕃滋庑丰也。
《释诂》云:"庑,丰茂也。"
"草蕃庑"言草滋多而茂盛也。
下言"百谷用成",此言"众草蕃庑"者,举草茂盛则谷成必矣,举轻以明重也。
○传"一者"至"失叙"○正义曰:此谓不以时来,其至无次序也。
"一者备极,过甚则凶",谓来而不去也。
"一者极无,不至亦凶",谓去而不来也。
即卜云"恒雨若"、"恒风若"之类是也。
有无相刑,去来正反,恒雨则无旸,恒寒则无燠,恒雨亦凶,无旸亦凶,恒寒亦凶,无燠亦凶,谓至不待时,失次序也。
如此则草不茂,谷不成也。
曰休征。
叙美行之验。
○行,下孟反。
曰肃,时寒若。
君行敬,则时雨顺之。
曰乂,时旸若。
君行政治,则时旸顺之。
○治,直吏反,下"政治"、"治其职"皆同。
曰澈,时燠若。
君能照澈,则时燠顺之。
○澈,之设反,徐音制,又音哲。
曰谋,时寒若。
君能谋,则时寒顺之。
曰圣,时风若。
君能通理,则时风顺之。
[疏]"曰休征"至"风若"○正义曰:既言五者次序,覆述次序之事,曰美行致以时之验,何者是也?曰人君行敬,则雨以时而顺之。
曰人君政治,则旸以时而顺之。
曰人君照澈,则燠以时而顺之。
曰人君谋当,则寒以时而顺之。
曰人通圣,则风以时而顺之。
此则致上文"各以其次,叙庶草蕃庑"也。
曰咎征。
叙恶行之验。
○咎,其九反。
曰狂,恒雨若。
君行狂妄,则常雨顺之。
曰僣,恒旸若。
君行僣差,则常旸顺之。
曰豫,恒燠若。
君行逸豫,则常燠顺之。
○豫,羊庶反,徐又音舒。
曰急,恒寒若。
君行急,则常寒顺之。
曰蒙,恒风若。
君行蒙暗,则常风顺之。
[疏]"曰咎之"至"风若"○正义曰:上既言失次序,覆述失次序之事。
曰恶行致备极之验,何者是也?曰君行狂妄,则常雨顺之。
曰君行僣差,则常旸顺之。
曰君行逸豫,则常暖顺之。
曰君行急躁,则常寒顺之。
曰君行蒙暗,则常风顺之。
此即致上文"一极备凶,一极无凶"也。
○传"君行"至"顺之"○正义曰:此"休"、"咎"皆言"若"者,其所致者皆顺其所行,故言"若"也。
《易·文言》云:"云从龙,风从虎,水流湿,火就燥。"
是物各以类相应,故知天气顺人所行以示其验也。
其咎反于休者,人君行不敬则狂妄,故"狂"对"肃"也。
政不治则僣差,故"僣"对"乂"也。
明不照物则行自逸豫,故"豫"对"澈"也。
心无谋虑则行必急躁,故"急"对"谋"也。
性不通晓则行必蒙暗,故"蒙"对"圣"也。
郑玄以"狂"为倨慢,以对"不敬",故为慢也。
郑、王本"豫"作"舒",郑云"举迟也",王肃云"舒,惰也",以对"昭澈",故为迟惰。
郑云:"急促,自用也。"
以"谋"者用人之言,故"急"为自用己也。
郑云:"蒙,见冒乱也。"
王肃云:"蒙,瞽蒙。"
以"圣"是通达,故"蒙"为瞽蒙。
所见冒乱,言其不晓事,与"圣"反也。
与孔各小异耳。
曰王省惟岁,王所省职,兼所总群吏,如岁兼四时。
○省,息井反。
卿士惟月,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
○别,彼列反。
师尹惟曰。
众正官之吏,分治其职,如日之有岁月。
岁月曰时无易,各顺常。
百谷用成,乂用明,岁月日时无易,则百谷成。
君臣无易,则政治明。
俊民用章,家用平康。
贤臣显用,国家平宁。
日月岁时既易,是三者已易,喻君臣易职。
百谷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
君失其柄,权臣擅命,治暗贤隐,国家乱。
[疏]"曰王省"至"不宁"○正义曰:既陈五事之休咎,又言皇极之得失,与上异端,更复言曰,王之省职,兼总群吏,惟如岁也。
卿士分居列位,惟如月也。
众正官之长各治其职,惟如日也。
此王也,卿士也,师尹也,掌事犹岁月日者,言皆无改易,君秉君道,臣行臣事。
则百谷用此而成,岁丰稔也。
其治用是而明,世安泰也。
俊民用此而章,在官位也。
国家用此而平安,风俗和也。
若王也,卿士也,师尹也,掌事犹如日月岁者,是已变易,君失其柄权,臣各专恣。
百谷用此而不成,岁饥馑也。
其治用此昏暗而不明,政事乱也。
俊民用此而卑微,皆隐遁也。
国家用此而不安泰,时世乱也。
此是皇极所致,得中则致善,不中则致恶。
岁月日无易,是得中也。
既易,是不中也。
所致善恶乃大于庶征,故于此叙之也。
○传"王所"至"四时"○正义曰:下云"庶民惟星"以"星"喻民,知此"岁月日"者,皆以喻职事也。
于王言"省",则卿士师尹亦为"省"也。
王之所省,职无不兼,所总群吏如岁兼四时。
下句惟有"月"、"日",群臣无喻"时"者,但时以统月,故传以"四时"言之,言其兼下月日也。
○传"众正"至"岁月"○正义曰:师,众也。
尹,正也。
"众正官之吏"谓卿士之下。
有正官大夫,与其同类之官为长。
《周礼》大司乐为乐官之长,太卜为卜官之长,此之类也。
此等分治其职,属王属卿,"如日之有岁月",言其有系属也。
《诗》称"赫赫师尹",乃谓三公之官,此以"师尹"为正官之吏,谓大夫者,以此"师尹"之文在"卿士"之下,卑于卿士,知是大夫。
与小官为长,亦是众官之长,故师尹之名同耳。
郑云"所以承休征、咎征言之者,休咎五事得失之应,其所致尚微,故大陈君臣之象,成皇极之事。 其道得,则其美应如此。 其道失,则败德如彼。 非徒风雨寒燠而已"是也。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
星,民象,故众民惟若星。
箕星好风,毕星好雨,亦民所好。
○好,呼报反。
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
日月之行,冬夏各有常度。
君臣政治,小大各有常法。
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月经于箕则多风,离于毕则多雨。
政教失常以从民欲,亦所以乱。
[疏]"庶民"至"风雨"○正义曰:既言大中治民,不可改易,又言民各有心,须齐正之。
言庶民之性惟若星然。
"星有好风,星有好雨",以喻民有好善,亦有好恶。
"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言日月之行,冬夏各有常道,喻君臣为政小大,各有常法。
若日月失其常道,则天气从而改焉。
月之行度失道,从星所好,以致风雨,喻人君政教失常,从民所欲,则致国乱。
故常立用大中,以齐正之,不得从民欲也。
○传"星民"至"所好"○正义曰:星之在天,犹民之在地,星为民象,以其象民,故因以星喻,故"众民惟若星"也。
直言"星有好风",不知何星,故云"箕星好风"也。
毕星好雨亦如民有所好也,不言"毕星好雨",具于下传。
○传"日月"至"常法"○正义曰:日月之行,四时皆有常法,变冬夏为南北之极,故举以言之。
"日月之行,冬夏各有常度",喻人君为政小大,各有常法。
张衡、蔡雍、王蕃等说浑天者皆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天体圆如弹丸,北高南下,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三十六度。
南极去北极直径一百二十二度弱,其依天体隆曲。
南极去北极一百八十二度强,正当天之中央。
南北二极中等之处谓之赤道,去南北极各九十一度。
春分日行赤道,从此渐北夏至赤道之北二十四度,去北极六十七度,去南极一百一十五度,日行黑道。
从夏至日以后日渐南,至秋分还行赤道,与春分同。
冬至行赤道之南二十四度,去南极六十七度,去北极一百一十五度,其日之行处谓之黄道。
又有月行之道与日道相近,交络而过,半在日道之里,半在日道之表,其当交则两道相合,交去极远处,两道相去六度。
此其日月行道之大略也。
王肃云:"日月行有常度,君臣礼有常法,以齐其民。"
○传"月经"至"以乱"○正义曰:《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是离毕则多雨,其文见于经。
经箕则多风,传记无其事。
郑玄引《春秋纬》云:"月离于箕,则风扬沙。"
作纬在孔君之后,以前必有此说,孔依用之也。
月行虽有常度,时或失道从星,经箕多风,离毕多雨,此天象之自然,以箕为簸扬之器,毕亦捕鱼之物故耳。
郑以为"箕星好风者,箕东方木宿,风中央土气,木克土为妻,从妻所好,故好风也。 毕星好雨者,毕西方金宿,雨东方木气,金克木为妻,从妻所好,故好雨也。 推此则南宫好旸,北宫好燠,中宫四季好寒,以各尚妻之所好故也"。
未知孔意同否。
顾氏所解,亦同于郑,言"从星者,谓不应从而从,以致此风雨,故喻政教失常以从民欲,亦所以乱也"。
上云"日月之行",此句惟言"月"者,郑云:"不言日者,日之从星,不可见故也。"
"九,五福。 一曰寿,百二十年。 二曰富,财丰备。 三曰康宁,无疾病。 四曰攸好德,所好者德福之道。 五曰考终命。 各成其短长之命以自终,不横夭。 ○横,华孟反,又如字。 六极。 一曰凶短折,动不遇吉,短未六十,折未三十,言辛苦。 ○凶,马云:“终也。"
折,时设反,又之舌反。
二曰疾,常抱疾苦。
三曰忧,多所忧。
四曰贫,困于财。
五曰恶,丑陋。
六曰弱。”
尪劣。
○尪,鸟黄反。
[疏]"九五福"至"曰弱"○正义曰:"五福"者,谓人蒙福佑有五事也。
一曰寿,年得长也。
二曰富,家丰财货也。
三曰康宁,无疾病也。
四曰攸好德,性所好者美德也。
五曰考终命,成终长短之命,不横夭也。
"六极"谓穷极恶事有六。
一曰凶短折,遇凶而横夭性命也。
二曰疾,常抱疾病。
三曰忧,常多忧愁。
四曰贫,困之于财。
五曰恶,貌状丑陋。
六曰弱,志力尪劣也。
"五福"、"六极",天实得为之,而历言此者,以人生于世,有此福极,为善致福,为恶致极,劝人君使行善也。
"五福"、"六极"如此次者,郑云:"此数本诸其尤者,福是人之所欲,以尤欲者为先。 极是人之所恶,以尤所不欲者为先。 以下缘人意轻重为次耳。"
○传"百二十年"○正义曰:人之大期,百年为限,世有长寿云百二十年者,故传以最长者言之,未必有正文也。
○传"所好"至"之道"○正义曰:人所嗜好,禀诸上天,性之所好,不能自已。
好善者或当知善是善,好恶者不知恶之为恶,是善,故好之无厌。
任其所好,从而观之,所好者德,是福之道也。
好德者天使之然,故为福也。
郑云:"民皆好有德也。"
王肃云:"言人君所好者道德为福。"
《洪范》以人君为主,上之所为,下必从之,人君好德,故民亦好德,事相通也。
○传"各成"至"横夭"○正义曰:成十三年《左传》云:"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 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是言命之短长虽有定分,未必能遂其性,不致夭枉,故各成其短长之命以自终,不横夭者亦为福也。
○传"动不"至"辛苦"○正义曰:"动不遇吉"者,解"凶"也。
传以"寿"为"百二十年","短"者半之,为"未六十","折"又半,为"未三十"。
"辛苦"者,味也,辛苦之味入口,犹困厄之事在身,故谓殃厄劳役之事为辛苦也。
郑玄以为"凶短折皆是夭枉之名。 未龀曰凶,未冠曰短,未婚曰折"。
《汉书·五行志》云:"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 一曰凶,夭是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
并与孔不同。
○传"尪劣"○正义曰:"尪"、"劣"并是弱事,为筋力弱,亦为志气弱。
郑玄云:"愚懦不毅曰弱。"
言其志气弱也。
《五行传》有"致极"之文,无致福之事。
郑玄依《书传》云:"凶短折,思不睿之罚。 疾,视不明之罚。 忧,言不从之罚。 贫,听不聪之罚。 恶,貌不恭之罚。 弱,皇不极之罚。 反此而云,王者思睿则致寿,听聪则致富,视明则致康宁,言从则致攸好德,貌恭则致考终命。 所以然者,不但行运气性相感,以义言之,以思睿则无拥,神安而保命,故寿。 若蒙则不通,殇神夭性,所以短所也。 听聪则谋当,所求而会,故致富。 违而失计,故贫也。 视明照了,性得而安宁。 不明,以扰神而疾也。 言从由于德,故好者德也。 不从而无德,所以忧耳。 貌恭则容俨形美而成性,以终其命。 容毁,故致恶也。 不能为大中,故所以弱也。"
此亦孔所不同焉。
此福极之文,虽主于君,亦兼于下,故有"贫"、"富"、"恶"、"弱"之等也。
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赋宗庙彝器酒樽赐诸侯。
○班,本又作般,音同。
作《分器》。
言诸侯尊卑,各有分也。
亡。
○分,扶问反,注同。
[疏]"武王"至"分器"○正义曰:武王既已胜殷,制邦国以封有功者为诸侯。
既封为国君,乃班赋宗庙彝器以赐之,于时有言诰戒敕。
史叙其事,作《分器》之篇。
○传"赋宗"至"诸侯"○正义曰:序云"邦诸侯"者,立邦国,封人为诸侯也。
《乐记》云"封有功者为诸侯",《诗·赉》序云"大封于庙",谓此时也。
《释言》云:"班,赋也。"
《周礼》有司尊彝之官,郑云:"彝亦尊也。 郁鬯曰彝。 彝,法也,言为尊之法正。"
然则盛鬯者为彝,盛酒者为尊,皆祭宗庙之酒器也。
分宗庙彝器酒尊以赋诸侯,既封乃赐之也。
○传"言诸"至"也亡"○正义曰:篇名《分器》,知其篇"言诸侯尊卑,各有分也"。
昭十二年《左传》楚灵王云:"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溪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
十五年传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
杜预云:"谓明德之分器也。"
是诸侯各有分也,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