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续笔 卷第十二(十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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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续笔》 卷第十二(十二则) 洪迈

妇人英烈

妇人女子,婉耍闺房,以柔顺静专为德,其遇哀而悲,临事而惑。

蹈死而惧,盖所当然尔。

至于能以义断恩,以智决策,干旋大事,视死如归,则几于烈丈夫矣。

齐滑王失国,王孙贾从王,失王之处。

其母曰:"汝朝出而晚来,则吾倚门而望;汝暮出而不还,则吾倚闾而望。 汝今事王,不知王处,汝尚何归?"贾乃入市,呼市人攻杀淖齿,而齐亡臣相与求王子立之,卒以复国。

马超叛汉,杀刺史、太守。

凉州参军杨阜出见姜叙于历城,与议讨贼。

叙母曰。

"韦使君遇难,亦汝之负,但当速发,勿复顾我。"

叙乃与赵昂合谋。

超取昂子月为质,昂谓妻异曰,"当奈月何?"异曰:"雪君父之大耻,丧元不足为重,况一子哉!"超袭历城,得叙母,母骂之曰:"汝背父杀君,天地岂久容汝,敢以面目视人乎?"超杀之,月亦死。

晋卞壶拒苏峻,战死,二子随父后,亦赴敌而亡。

其母拊尸哭曰,"父为忠臣,子为孝子,夫何恨乎!"秦荷坚将伐晋,所幸张夫人引禹、稷、汤、武事以谏曰:"朝野之人,皆言晋不可伐,陛下独决意行之?"坚不听,曰:"军旅之事,非妇人所当预也。"

刘裕起兵讨逆,同谋孟昶谓妻周氏曰:"我决当作贼,幸早离绝。"

周氏曰,"君父母在堂,欲建非常之谋,岂妇人所能谏。 事之不成,当于奚官中奉养大家,义无归志也。"

昶起,周氏追昶坐,曰:"观君举措,非谋及妇人者,不过欲得财物耳。"

指怀中儿示之曰:"此儿可卖,亦当不惜!"遂倾赀以给之。

何无忌夜草檄文,其母,刘牢之姊也,登橙密窥之。

泣曰:"汝能如此,吾复何恨!"问所与同谋者,曰:"刘裕。"

母尤喜,因为言举事必有成之理以劝之。

窦建德救王世充,唐拒之于虎牢。

建德妻曹氏劝使乘唐国之虚,西抄关中,唐必还师自救。

建德曰:"此非女子所知。"

李克用困于上源驿,左右先脱归者,以汴人为变告其妻刘氏,刘神色不动,立斩之,阴召大将约束,谋保军以还。

克用归,欲勒兵攻汴,刘氏曰:"公当诉之于朝廷,若擅举兵相攻,天下孰能辨其曲直?"克用乃止。

黄巢死,时溥献其姬妾。

僖宗宣问曰:"汝曹皆勋贵子女,何为从贼?"其居首者对曰:"狂贼凶逆,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 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上不复问,戮之于市。

余人皆悲怖昏醉,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

唐庄宗临斩刘守光,守光悲泣哀祈不已,其二妻李氏,祝氏谯之曰:"事已如此,生复何益?妾请先死。"

即伸颈就戮。

刘仁瞻守寿春,幼子崇谏夜泛舟渡淮北,仁瞻命斩之。

监军使求救于夫人,夫人曰:"妾于崇谏,非不爱也,然军法不可私,若贷之,则刘氏为不忠之门矣。"

趣命斩之,然后成丧。

王师围金陵,李后主以刘澄为润州节度使,澄开门降越。

后主诛其家,澄女许嫁未适,欲活之。

女曰:"叛逆之余,义不求生。"

遂就死。

此十余人者,义风英气,尚凛凛有生意也。

虽载于史策,聊表出之。

至于唐高祖起兵太原,女平阳公主在长安,其夫柴绍曰:"尊公将以兵清京师,我欲往,恐不能偕,奈何?"主曰:"公往矣!我自为计。"

即奔鄂,发家赀招南山亡命,谕降群盗,申法誓众,勒兵七万,威振关中,与秦王会渭北,分定京师。

此其伟烈,又非他人比也。

无用之用

庄子云:"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

又云:"知无用,而始可与言用矣。 夫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 然则厕足而垫之致黄泉,所谓无用之为用也亦明矣。"

此义本起于《老子》"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一章。

《学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弗得不备;水无当于五色,五色弗得不章。"

其理一也。

今夫飞者以翼为用,絷其足,则不能飞。

走者以足为用,缚其手,则不能走。

举场较艺,所务者才也,而拙钝者亦为之用。

战陈角胜,所先者勇也,而老怯者亦为之用。

则有用、无用,若之何而可分别哉?故为国者,其勿以无用待天下之士,则善矣!

龙筋凤髓判

唐史称张鷟,早慧绝伦,以文章瑞朝廷,属文下笔辄成,八应制举,皆甲科。

今其书传于世者,《朝野金载》、《龙筋风髓判》也。

《金载》纪事,皆琐尾摘裂,且多媟语。

百判纯是当时文格,全类徘体,但知堆垛故事,而于蔽罪议法处不能深切,殆是无一篇可读,一聊可味。

如白乐天《甲乙判》则读之愈多,使人不厌。

聊载数端于此:"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不许。 判云:‘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蔽,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恕,曷陟屺之无情?’""辛夫遇盗而死,求杀盗者,而为之妻。 或责其失节,不伏。 判云:‘夫仇不报,未足为非;妇道有亏,诚宜自耻。 《诗》著靡他之誓,百代可知;《礼》垂不嫁之文,一言以蔽。 ’""丙居丧,年老毁瘠,或非其过礼,曰:‘哀情所钟。 ’判云:‘况血气之既衰,老天髦矣;纵哀情之罔极,吾子忍之。 ’"丙妻有丧,丙于妻侧奏乐,妻责之,不伏。

判云:‘严衰麻之在躬,是吾忧也;调丝竹以盈耳,于汝安乎?”"甲夜行,所由执之,辞云:‘有公事,欲早趋朝,所由以犯禁不听。 ’判云:‘非巫马为政,焉用出以戴星?同宣子俟朝,胡不退而假寐?""乙贵达,有故人至,坐之堂下,进以仆妾之食,曰:‘故辱而激之。 ’判云:‘安实败名,重耳竟惭干舅犯;感而成事,张仪终谢于苏秦。 ’""丙娶妻,无子,父母将出之,辞曰:‘归无所从。 ’判云:‘虽配无生育,诚合比于断弦;而归靡适从,度可同于束◆。 ’""乙为三品,见本州刺史不拜,或非之,称:‘品同’。 判云:‘或商、周不敌,敢不尽礼事君;今晋、郑同济,安得降阶卑我?’"若此之类,不背人情,合于法意,援经引史,比喻甚明,非"青钱学士"所能及也。

无微之有百余判,亦不能工。

余襄公集中,亦有判两卷,粲然可观。

张 ,字文成,史云:"调露中,登进士第,考功员外郎赛味道见所对,称天下无双。"

按《登科记》,乃上元二年,去调露尚六岁。

是年,进士四十五人,名在二十九,既以为无双,而不列高第?神龙元年,中才膺管乐科,于九人中为第五。

景云二年,中贤良方正科,于二十人中为第三。

所谓制举八中甲科者,亦不然也。

唐制举科目

唐世制举,科目猥多,徒异其名尔,其实与诸科等也。

张九龄以道佯伊、吕策高第,以《登科记》及《会要》考之,盖先天元年九月,明皇初即位,宣劳使所举诸科九人,经邦治国、材可经国、才堪刺史、贤良方正与此科各一人,藻思清华、兴化变俗科各二人。

其道侔伊、吕策问殊平平,但云:"兴化致理,必俟得人;求贤审官,莫先任举。 欲远循汉、魏之规,复存州郡之选,虑牧守之明,不能必鉴。"

次及"越骑攸飞,皆出畿甸,欲均井田于要服,遵丘赋于革车",并安人重谷,编户农桑之事,殊不及为天下国家之要道。

则其所以待伊、吕者亦狭矣。

九龄于神龙二年中材堪经邦科,本传不书,计亦此类耳。

渊有九名

《庄子》载壶子见季咸事云:"鲵旋之潘为渊,止水之潘为渊,流水之潘为渊,渊有九名,此处三焉。"

其详见于《列子·黄帝篇》,尽载其目,曰:"鲵旋之潘为渊,止水之潘为渊,流水之潘为渊,滥水之潘为渊,沃水之潘为渊,氿水之潘为渊,雍水之潘为渊,汧水之潘为渊,肥水之潘为渊,是为九渊。"

按《尔雅》云"滥水正出",即槛泉也。

"沃泉下出,氿泉穴出,◆者反入,汧者出不流。"

又"水决之泽为汧,肥者出同而归异。"

皆禹所名也。

《尔雅》之书,非周公所作,盖是训释三百《诗》篇所用字,不知列子之时,已有此书否?细碎虫鱼之文,列子决不肯留意,得非偶相同邪?《淮南子》有九璇之渊,许叔重云:"至深也。"

贾谊《吊屈赋》:"袭九渊之神龙。"

颜师古曰:"九渊,九旋之川,言至深也。"

与此不同。

东坡论庄子

东坡先生作《庄子祠堂记》,辩其不诋皆孔子。

"尝疑《盗跖》、《渔父》则真若低孔子者,至于《让王》,《说剑》,皆浅陋不入于道。 反复观之,得其《寓言》之终曰:阳子居西游于秦,遇老子。 其往也,舍者将迎其家,公执席,妻执中栉,舍者避席,炀者避灶。 其反也,与之争席矣。 ’去其《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以合于《列御寇》之篇,曰:‘列御寇之齐,中道而反,曰,吾惊焉,吾食于十浆,而五浆先馈。 ’然后悟而笑曰:是固一章也。 庄子之言未终,而昧者剿之,以人其言尔。"

东坡之识见至矣、尽矣。

故其《祭徐君猷文》云:"争席满前,无复十浆而五馈。"

用为一事。

今之庄周书《寓言》第二十六,继之以《让王》、《盗跖》、《说剑》、《渔父》,乃至《列御寇》为第三十二篇,读之者可以涣然冰释也。

予按《列子》书第二篇内首载御寇馈浆事数百言,即缀以杨朱争席一节,正与东坡之旨异世同符,而坡公记不及此,岂非作文时偶忘之乎!陆德明《释文》:"郭子玄云,一曲之才,妄窜奇说,若《阏奕》、《意修》之首,《危言》、《游凫》、《子胥》之篇,凡诸巧杂,十分有三。 《汉·艺文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众家并同。"

予参以此说,坡公所谓昧者,其然乎?《阏弈》、《游凫》诸篇,今无复存矣。

列子书事

《列子》书事,简劲宏妙,多出《庄子》之右,其言惠盎见宋康王,王曰:"寡人之所说者,勇有力也,客将何以教寡人?"盎曰:"臣有道于此,使人虽勇,刺之不入,虽有力,击之弗中。"

王曰:"善,此寡人之所欲闻也。"

盎曰:"夫刺之不入,击之不中,此犹辱也。 臣有道于此,使人虽有勇弗敢刺,虽有力弗敢击。 夫弗敢,非无其志也。 臣有道于此,使人本无其志也。 夫无其志也,未有爱利之心也。 臣有道于此,使天下丈夫女子莫不欢然皆欲爱利之,此其贤于勇有力也,四累之上也。"

观此一段语,宛转四反,非数百言曲而畅之不能了,而洁净粹白如此,后人笔力,渠复可到那!三不欺之义,正与此合。

不入不中者,不能欺也;弗敢刺击者,不敢欺也;无其志者,不忍欺也。

魏文帝论三者优劣,斯言足以蔽之。

天生对偶

旧说以红生白熟、脚色手纹、宽焦薄脆之属,为天生偶对。

触类而索之,得相传名句数端,亦有经前人纪载者,聊疏于此,以广多闻。

如"三川太守,四目老翁","相公公相子,人主主人翁","泥肥禾尚瘦,昼短夜差长","断送一生惟有,破除万事无过","北斗七星三四点,南山万寿十千年","迅雷风烈风雷雨,绝地天通天地人","筵上枇把,本是无声之乐;草间蚱蜢,还同不系之舟",皆绝工者。

又有用书语两句而证以俗谚者,如"尧之子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谚曰"外甥多似舅","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谚曰"便重不便轻"之类是也。

铜雀灌砚

相州,古邺都,魏太祖铜雀台在其处,今遗址仿佛尚存。

瓦绝大,艾城王文叔得其一,以为砚,饷黄鲁直,东坡所为作铭者也。

其后复归王氏。

砚之长几三尺,阔半之。

先公自燕还,亦得二砚,大者长尺半寸,阔八寸,中为瓢形,背有隐起六隶字,甚清劲,曰"建安十五年造"。

魏祖以建安九年领冀州牧,治邺,始作此台云。

小者规范全不逮,而其腹亦有六篆字,曰"大魏兴和年造",中皆作小簇花团。

兴和乃东魏孝静帝纪年,是时,正都邺,与建安相距三百年,其至于今,亦六百余年矣。

二者皆藏侄孙僩处。

予为铭建安者曰:"邺瓦所范,嘻其是邪?几九百年,来随汉搓。 淬尔笔锋,肆其滂葩。 僩实宝此,以昌我家。"

铭兴和者曰:"魏元之东,狗脚于邺。 吁其瓦存,亦禅千劫。 上林得雁,获贮归笈。 玩而铭之,衰泪栖睫。"

赣州零都县,故有灌婴庙,今不复存。

相传左地尝为池,耕人往往于其中耕出古瓦,可窾为砚。

予向来守郡日所得者,刓\缺两角,犹重十斤,沈墨如发硎,其光沛然,色正黄,考德仪年,又非铜雀比,亦尝刻铭于上曰:"范土作瓦,既埴既已。 何断制于火,而卒以囿水?庙于汉侯,今千几年?何址撅祀歇,而此独也存。 县赣之零,曰若灌池。 研为我得,而铭以章之。"

盖纪实也。

崔斯立

崔立之,字斯立,在唐不登显仕,他亦无传,而韩文公推奖之备至。

其《蓝田丞壁记》云:"种学绩文,以蓄其有,汛涵演逸,日大以肆。"

其《赠崔评事》诗云:"崔侯文章苦捷敏,高浪驾天输不尽。 顷从关外来上都,随身卷轴车连轸。 朝为百赋犹郁怒,暮作千诗转遒紧。 才豪气猛易语言,往往蚊璃杂蝼蚓。"

其《寄崔二十六》诗云:"西城员外丞,心迹两崛奇。 往岁战词赋,不将势力随。 傲兀坐试席,深丛见孤罴。 文如翻水成,初不用意为。 四坐各低面,不敢捩眼窥。 佳句喧众口,考官敢瑕疵?连年收科第,若摘颔底髭。"

其美之如是。

但记云"贞元初,挟其能,战艺于京师,再进再屈于人",而诗以为"连年收科第",何其自为异也?予按杭本韩文,作"再屈千人",蜀本作"再迸屈千人",《文苑》亦然。

盖他本误以千字为于也。

又《登科记》"立之以贞元三年第进士,七年,中宏同科",正与诗合。

观韩公所言,崔作诗之多可知矣,而无一篇传于今,岂非蝼蚓之杂,惟敏速而不能工邪?

汉书注冗

颜师古注《汉书》,评较诸家之是非,最为精尽,然有失之赘冗及不烦音释者。

其始遇字之假借,从而释之。

既云"他皆类此",则自是以降,固不烦申言。

然于"循行"字下,”必云"行音下更反";于"给复"字下,必云"复音方目反"。

至如说读曰悦,繇读曰谣,乡读曰向,解读曰懈,与读曰豫,又读曰欤,雍读曰壅,道读曰导,畜读曰蓄,视读曰示,艾读曰乂,竟读曰境,饬与敕同,繇与由同,敺与驱同,晻与暗同,娄占屡字,坠古地字,饟古饷字,犇古奔字之类,各以百数。

解三代曰夏、商、周,中都官曰京师诸官府,失职者失其常业,其重复亦然。

贷曰假也,休曰美也,烈曰业也,称曰副也,靡曰无也,滋曰益也,蕃曰多也,图曰谋也,耗曰减也,卒曰终也,悉曰尽也,给曰足也,浸曰渐也,则曰法也,风曰化也,永曰长也,省曰视也,仍曰频也,疾曰速也,比曰频也,诸字义不深秘,既为之辞,而又数出,至同在一板内再见者,此类繁多,不可胜载。

其豁、仇、恢、坐、邾、陕、治、脱、攘、蓺、垣、绾、颛、擅、酣、侔、重、禹、俞、选等字,亦用切脚,皆为可省。

志中所注,尤为烦芜。

《项羽》一传,伯读曰霸,至于四言之。

若相国何,相国参,太尉勃,太尉亚夫,丞相平,丞相吉,亦注为萧何、曹参,桓、文、颜、闵必注为齐桓、晋文、颜渊、闵子骞之类,读是书者,要非童蒙小儿,夫岂不晓,何烦于屡注哉?颜自著《叙例》云"至如常用可知,不涉疑昧者,众所共晓,无烦翰墨",殆是与今书相矛盾也。

古迹不可考

郡县山川之古迹,朝代变更,陵谷推迁,盖已不可复识。

如尧山、历山,所在多有之,皆指为尧、舜时事,编之图经。

会稽禹墓,尚云居高丘之颠,至于禹穴,则强名一罅,不能容指,不知司马子长若之何可探也?舜都蒲坂,实今之河中所谓舜城者,宜历世奉之唯谨。

按张芸叟《河中五废记》云:"蒲之西门所由而出者,两门之间,即舜城也,庙居其中,唐张宏靖守蒲,尝修饰之。 至熙宁之初,垣塘尚固。 曾不五年,而为埏陶者尽矣,舜城自是遂废。 又河之中冷一洲岛,名曰中潬,所以限桥。 不知其所起,或云汾阳王所为。 以铁为基,上有河伯祠,水环四周,乔木蔚然。 嘉祐八年秋,大水冯襄,了无遗迹。 中潬自此遂废。"

显显者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

记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

然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

谓物之废兴成毁,皆不可得而知,则区区泥于陈迹,而必欲求其是,盖无此理也。

《汉书,地理志》,扶凤雍县有橐泉宫,秦孝公起。

祈年宫,惠公起。

不以为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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