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第07部 卷六百五十四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全唐文
《全唐文》 第07部 卷六百五十四 董诰等 纂修

◎元稹"八"

◇永福寺石壁法华经记

按沙门释惠皎自状其事云:永福寺一名孤山寺,在杭州钱塘湖心孤山上。

石壁《法华经》在寺之中,始以元和十二年严休复为刺史时惠皎萌厥心,卒以长庆四年白居易为剌史时成厥事。

上下其石六尺有五寸,短长其石五十七尺有六寸,座周於下,荩周於上,堂周於石,砌周於堂。

凡买工凿经六万九千二百有五十,钱十经之数。

经既讫,又成二石为二碑,其一碑,凡输钱於经者,由十而上,皆得名於碑,其输钱之贵者,若杭州刺史吏部郎中严休复、中书舍人杭州刺史白居易、刑部郎中湖州刺史崔元亮、刑部郎中睦州刺史韦文悟、处州刺史韦行立、衢州刺史张聿、御史中丞苏州刺史李谅、御史大夫越州刺史元稹、右司郎中处州刺史陈岵,九刺史之外,绅之由杭者,若宣慰使库部郎中知制诰贾饣束以降,鲜不附於经石之列,必以输钱先后为次第,不以贵贱、老幼、多少为先后;其一碑,僧之徒思得声名人文其事以自广。

予始以长庆二年相先帝无状,谴於同州,明年徙会稽,路出於杭。

杭民竞相观睹,刺史白怪问之,皆曰:「非欲观宰相,荩欲观曩所闻之元白耳。

」由是僧之徒误以予为名声人,相与日夜攻刺史白乞予文。

予观僧之徒所以经於石、文於碑,荩欲相与为不朽计,且欲自大其本术。

今夫碑既文,经既石,而又九诸侯相率贡钱於所事,由近而言,亦可谓来异宗而成不朽矣;由远而言,则不知几万千岁而外,地与天相轧,阴与阳相荡,火与风相射,名与形相灭,则四海九州,皆大空中一微尘耳,又安知其朽与不朽哉?然而羊叔子识枯树中旧环,张僧繇世世为画师,历阳之气,至今为城郭,狗一叱而异世卒不可化,锻之子学数息则易成,此又性与物一相游,而终不能两相忘矣;又安知夫六万九千之文,刻石永永,因众性合成,独不能为千万劫含藏之不朽耶?由是思之,则僧之徒得计矣。

至於佛书之妙奥,僧当为予言,予不当为僧言,况斯文止於纪石刻,故不及讲贯其义云。

长庆四年四月十一日,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通议大夫使持节都督越州诸军事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元稹记。

◇翰林承旨学士厅壁记

旧制,学士无得以「承旨」为名者,应对、顾问、参会旅次班第以官为上下,宪宗章武孝皇帝以永贞元年即大位,始命郑公为承旨学士,位在诸学士上,居在东第一ト。

乘舆奉郊庙,辄得乘厩马,自灶由内朝以从;揭鸡竿,布大泽,则升丹凤之西南隅;外宾客进见於麟德,则止直禁中以俟。

大礼大诰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专受专对,他人无得而参。

非自异也,法不当言。

用是十七年间,由郑至杜,十一人而九参大政,其不至者,卫公诏及门而返,事适然也,至於张,则弄相印以俟其病间者久之,卒不兴,命也已。

若此,则安可以昧陋不肖之稹,继居九丞相、二名卿之后乎?俯仰瞻睹,如遭大宾。

每自诲其心曰:「以若之不俊不明,而又使欲恶欹曲攻於内,且决事於冥冥之中,无暴扬报效之虑,遂忿行私易也。

然而阴潜之神,必有记善恶之余者,以君父之遇若如是,而犹举枉措直,可乎哉?使若之心忽而为他人尽,数若之所为而终不自愧,斯可矣。

」昔鲁共王余画先贤於屋壁,以自警临;我以十一贤之名氏,岂直自警哉!由是谨述其迁授,书於座隅。

长庆元年八月十日记。

◇重修桐柏观记

岁太和己酉,修桐柏观讫事,道士徐灵府以其状乞文於余,曰:有葛氏子,昔仙於吴。

乃观桐柏,以神其居。

葛氏既去,复荒於墟。

墟有犯者,神犹祸诸。

实唐睿祖,悼民之愚。

乃诏郡县,厉其封隅。

环四十里,无得樵苏。

复观桐柏,用承厥初。

俾司马氏,宅时灵都。

马亦勤止,率合其徒。

兵执锯铝,独持斧。

手缔上清,实劳我躯。

棱棱巨幢,粲粲流珠。

万五千言,体三其书。

置之妙台,以永厥图。

不及百年,忽焉而芜。

芜久将坏,坏其反乎。

神启密命,命友余徐。

徐实何力,敢告俸余。

侯用俞止,俾来不虚。

曾未讫岁,奂乎于于。

乃殿乃阁,以廪以厨。

始自础栋,周於墁圬。

事有终始,侯其识欤。

余观旧志,极其邱区。

我识全圮,孰烦锱铢。

克合徐志,冯陈协夫。

◇沂国公魏博德政碑陛下以元年正月壬戌诏臣稹曰:「朕有臣宏正,自魏入镇。

魏人思之,因守臣状其德政,乞文於碑。

尔司予言,其文以付。

」臣拜稽首,退而奏书於陛下曰:

始安禄山以元宗四十三年盗幽州兵,劫击郡县,逾关据京,天下掉挠。

肃宗征之,海内甫定,而夹河五十余州,或服或叛,更立迭夺,废置、征伐、朝觐、赋入之宜,皆自为意。

五纪四宗,容受隐忍。

田承嗣始有魏、博、相、卫、贝、澶之地,承嗣卒,以其地传兄子悦,悦传绪,绪传季安。

既而季安悍诞淫骄,风勃蛊蠹,发则喜杀左右,渐及於骨肉,往往顾妻子曰:「安用此?」由是内外惴悸。

妻元氏,因人不忍,移置他所。

余一月乃卒,是岁先皇帝元和之七年八月也。

季安子怀谏始十余岁,众袭故态,名为副大使,而家臣蒋士则逆虐用事。

士众不分服,日夜相告曰:「田中丞兴博大孝敬,於军谨廉,读儒家书,好言君臣事,傥可依倚为将帅乎?」闻者皆踊跃,一朝牙旗下"一作丁"众来捧附。

兴仆地不肯起,众亦不肯去。

乃大言曰:「尔辈即欲用吾语,能不杀副大使,且许吾取天子恩泽,洗汝痕秽,使千万众知君臣父子之道,从我乎?」皆曰:「诺。

」遂杀蒋士则等十数人,以兴知留后事,移怀谏於外,明年归之朝,荩七年之十月四日也。

兴乃图六州之地域,籍其人与三军之生齿,自军司马已下,至於郡邑吏之废置,尽献於先帝。

先帝诏兴以工部尚书长魏、博、相、卫、贝、澶之地,仍敕司封郎中知制诰裴度使於兴,且以钱一百五十万缗,赐其军,曲赦管内,使百姓一年勿复事,问耆羸,赈乏困,褒殛诛之不以法者。

魏之人相喜曰:「归天子乃如是耶!」兴又悉取魏之僭服、异器,人臣所不当为者,斥去之。

先帝曰:「兴吾六州善心者,田兴也。

使兴宏吾至正,不亦可乎!」因名曰宏正。

先是魏诸宾犹仆役也,将卒无畏避。

宏正始求副节度,以下於朝,至则迎迓承奉,虽功勋将,莫不乘者避,谒者趋,付授咨度,始用宾礼。

先是诸将之外有权者,莫不拘劫妻子以为固,四方之来聘问者,莫不防碍出入以为密,士吏工贾,限其往来,人多惧愁,稀复会聚,至是皆旷然矣。

魏之人又相喜曰:「人之生不当如是耶!」滑以水害闻於朝,请移河於卫之四十里,且役卫工三万余,诏宏正议之。

皆曰:「坏吾地,役吾人,以利他邑,古无有也。

」宏正曰:「魏於滑信彼此矣,朝廷何异焉。

」不时兴工,以教人让。

魏俗丕变,先帝多之,以右仆射就加焉。

十三年又加司空,以子布之会蔡有劳也。

是岁,李师道烧河阴,惊洛邑,阴通元济,诏宏正诛之。

明年,破贼五万於东阿,进收郓之阳谷,距其城四十里营焉。

二月壬戌,刘悟斩师道,加司徒平章事,复归於魏。

其年八月朝京师先帝待之有加焉,乞留不获,诏加侍中以遣之。

又明年,陛下以成德丧师,诏宏正入焉。

初王武俊以战朱滔功,得有赵地传子孙,凡三十九年,矣至承宗为卢从史、李师道所诖误,先皇帝征而赦之者再,忧畏戚恧,不克来觐,既而闻陛下天覆海深,悉包悉受,乃果自信,将朝有时,未行会病,将没,以志付其弟承元,听命於朝。

陛下语宰相曰:「宏正在魏,吾何患焉?」即日内出五诏,诏宏正为中书令,节度於镇,且诏父子皆为帅,以大其威。

十一月甲寅,成德献状曰:「宏正自去魏,魏人哭之,镇人歌之。

」奉宣诏条,除去僭异,犹魏政也。

且臣闻之,德之至者有二,政之大者有三。

三政:一曰仁,为惠政;二曰法,为善政;三曰谦,为和政。

二德:一曰忠,为令德;二曰孝,为吉德。

今宏正献魏博六州之地,平淄青四代之寇,入镇冀不测之泉,可以为忠矣;祖考食宗庙,父子分土疆,兄弟罗轩冕,可以为孝矣;始初山东键闭束缚,泳而游之,歌而舞之,可以为仁矣;始初山东逼越废怠,裁而制之,举而用之,可以为法矣;始初山东傲狠侵蓉,德以让之,功以助之,可以为谦矣。

谦法仁孝,资之以忠,不曰德政,谓之何哉?臣请奉制以一百九十二字付守臣,铭之石,用申约束,铭曰:

帝命宏正,予言是听。

理乱有数,其道甚明。

乱则隐约,理由乱生。

既理复乱,生於玩轻。

唐受天命,海内承平。

高祖太宗,不荒不宁。

元宗抑危,其否乃革。

四十三年,奄有丕宅。

始视燕寇,胡雏弄儿。

虽我宠重,彼将胡为。

所细所忽,忽焉而罹。

四后垂顾,山东不夷。

逮我圣父,殷忧俭克。

乘其淫骄,乃伐乃殛。

尔视群孽,胡为而亡。

僭久而大,顽昏暴狂。

尔亦自视,胡为而昌。

忧畏逼侧,永思悠长。

曩尔之无,今尔之有。

既克而有,在克而守。

惟尔惟我,而今而后。

尔虽穹崇,无忘辱诟。

我虽平宁,无忘燕寇。

铭之戒之,以永声臭。

◇葬安氏志

予稚男荆母曰安氏,字仙嫔,卒於江陵之金隈乡庄敬坊沙桥外二里妪乐之地焉。

始辛卯岁,予友致用悯予愁,为予卜姓而授之,四年矣。

供侍吾宾友,主视吾巾栉,无违命。

近岁婴疾,秋方绵痼,适予与信友约浙行,不敢私废,及还,果不克见。

大都女子由人者也,虽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释,况不得为人之妻者,则又闺衽不得专妒於其夫,使令不得专命於其下,外己子,不得以尊卑长幼之序加於人,疑似逼侧,以居其身,其常也。

况予贫,性复事外,不甚知其家之无,苟视其头面无蓬垢,语言不以饥寒告,斯已矣。

今视其箧笥,无盈丈之帛,无成袭之衣,无帛里之衾,予虽贫,不使其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予不察耳,以至於其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稚子荆方四岁,望其能念母亦何时?幸而立,则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为志且铭。

铭曰:

复土之骨,归天之魂。

亦既墓矣,又何为文。

且曰有子,异日庸知其无求墓之哀焉。

◇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

予读诗至杜子美,而知古人之才有所总萃焉。

始尧舜时,君臣以赓歌相和,是后诗人继作,历夏殷周千余年,仲尼缉拾选练,取其干预教化之尤者三百篇,其余无闻焉。

骚人作而怨愤之态繁,然犹去风雅日近,尚相比拟。

秦汉以还,采诗之官既废,天下俗谣、民讴、歌颂、讽赋、曲度、嬉戏之词,亦随时间作。

逮至汉武赋《柏梁诗》,而七言之体具,苏子卿、李少卿之徒,尤工为五言,虽句读、文律各异,雅、郑之音亦杂,而词意简远,指事言情,自非有为而为,则文不妄作。

建安之后,天下文士,遭罹兵战,曹氏父子鞍马间为文,往往横槊赋诗,故其遒文壮节,抑扬怨哀,悲离之作,尤极於古,晋世风概稍存。

宋、齐之间,教失根本,士以简慢、歙习、舒徐相尚,文章以风容、色泽、放旷、精清为高,荩吟写性灵,流连光景之文也,意义、格力无取焉。

陵迟至於梁、陈,淫艳、刻饰、佻巧、小碎之词剧,又宋、齐之所不取也。

唐兴,学官大振,历世之文,能者经出,而又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

由是而后,文体之变极焉,然而好古者遗近,务华者去实,效齐、梁则不逮於晋、魏,工乐府则力屈於五言,律切则骨格不存,闲暇则纤莫备。

至於子美,荩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言夺苏李,气吞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久古今之体势,而兼昔人之所独专矣。

使仲尼考锻其旨要,尚不知贵其多乎哉;苟以为能所不能,无可无不可,则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

时山东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称,时人谓之「李杜」。

予观其壮浪纵恣,摆去拘束模写物象,及乐府歌诗,诚亦差肩於子美矣;至若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则李尚不能历其藩翰,况堂奥乎?

予尝欲条析其文,体别相附,与来者为之准。

特病懒未就,适子美之孙嗣业,启子美之柩,襄事於偃师,途次於荆楚,雅知予爱言其大父之为文,拜予为讠志,辞不可绝。

予因系其官阀,而铭其卒葬云。

系曰:

晋当阳成侯姓杜氏,下十世而生依艺,今家於巩。

依艺生审言,善诗,官至膳部员外郎。

审言生闲,闲生甫。

闲为奉天令。

甫字子美,天宝中献《三大礼赋》,明皇奇之,命宰相试文,文善,授率府曹。

属京师乱,步谒行在,拜左拾遗。

岁余,以直言失官,出为华州司功。

寻迁京兆功曹。

剑南节度使严武拔为工部员外,参谋军事。

旋又弃去,扁舟下荆、楚间,竟以寓卒,旋殡岳阳,享年五十九。

夫人宏农杨氏女,父曰司农少卿怡,四十九年而终。

嗣子曰宗武,病不克葬,殁命其子嗣业。

嗣业以家贫无以给丧,收拾乞丐,焦劳昼夜,去子美殁后余四十年,然后卒先人之志,亦足为难矣。

铭曰:

维元和之癸巳,奥某月某日之佳辰,合窆我杜子美於首阳之山前。

呜呼!千岁而下,曰此文先生之古坟。

◇唐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兵部尚书兼左骁卫上将军充大内皇城留守御史大夫上柱国南阳郡王赠某官碑文铭

南阳王姓张氏,讳奉国,本名子良,以某年月日薨於家。

其子岌哭於其党曰:「唐制三品以上,殁既葬,碑於墓以文其行。

我父当得碑,家且贫,无以买其文。

卿大夫谁我肯哀者?」由是因其舅捧南阳王所受制诰凡八通,历抵卿大夫之为文者,予与焉。

予故闻南阳王忠功,每义之,然其请。

明日,子岌状其故闻官阀以告曰:

我南阳西鄂人。

我高祖盈,左武卫将军闲厩使,我曾祖兰,朝散大夫沙州别驾,我祖景春,朝请大夫太仆少卿。

我父南阳王,太仆府君之第某子也。

少学读经史子,至古今成败之言,尤所穷究,遂贯穿於神枢鬼藏之间,而久擒纵弛张之术矣。

大历末,始以戎服事郭汾阳於。

建中中,以骑五百讨希烈於蔡。

遭太夫人丧,号叫请罢,遂克终制。

仆射张建封以寿帅移於徐,始以涡口三城授於我。

仆射殁而徐师乱,子乘乱以自立,王不忍讨,以师二万归於润。

德宗异之,诏召至京,授侍御史,复职於浙西,就加御史中丞,又加国子祭酒,是元和之元年也。

二年,李叛,王擒之以献,加检校工部尚书兼右金吾卫将军御史大夫上柱国,进封南阳郡王,食实封一百五十户,遂锡嘉名。

寻迁检校刑部尚书充振武、麟、胜等州节度营田观察处置等使,复以刑部尚书兼左金吾卫将军御史大夫,历左龙武统军、鸿胪卿,就加检校兵部尚书,转左骁卫上将军,充大内皇城留守。

以疾薨,寿八十三,特诏赠某官。

我南阳郡夫人熊氏,祖元皓,皇朝礼部尚书左金吾卫将军进国公。

岌与嵩,南阳夫人之二子也,嵩任某官,岌以某官夺丧制。

葬以某年月日於某地。

岌不肖,能言先将军之职官,而不能知先将军之勋业矣。

乞为碑。

予按仆射张建封以贞元十六年薨於徐,徐人立其子求命,南阳王不义其所为,以涡之众尽弃去,由是泗、濠之守皆据郡,不能令卒帖徐,由南阳王之断其臂也。

元和之二年,润帅求觐京师,既许之,不克觐,辱中贵人,杀其臣寮以令下。

杨帅锷以叛告,朝廷甚忧之。

初管盐於润有年矣,削虐暴狠,其下甚畏之,而库庾之藏以亿计。

润之师故南韩晋公之所教训,弩劲剑利,号为难当。

是时初定蜀,兵始散,物力未完,加诛於,甚难之。

宪宗皇帝不得已下诛诏,不浃日,露章自润曰:「十月十二日,就擒,从乱者无遗余。

」问其状,则曰:「既叛,以是月十一日,命南阳王田少卿、李奉仙率锐众以图池。

南阳王喜养士,又能为逆顺言。

明日,与二将誓所部回讨,城守不敢出。

环其城。

是夕攻愈急,众坏散,缒於城下,遂就擒。

」自是南阳王勋名显於代。

性卑顺不伐,在振武时,以检俭同士卒劳苦,居余官皆谨慎专至如不及,在朝廷十余年,似无功能者,未尝图进取。

薨之日,家甚贫,几无以葬其身。

天子怜之,废视朝,赙布帛,给班剑鼓吹以葬之。

呜呼!举三十年为言,其间至将相者凡百数,耳目相远之后,非其子孙能识其姓名者,十不能一二焉。

若南阳王缚弃,全徐完润,自取爵位,以贻不朽,无几希矣。

碑於其墓,不亦宜乎。

铭曰:

在昔徐帅,知於南阳。

付授兵柄,涡俾为防。

徐丧其帅,徐人恃强。

强以嗣,不归其丧。

我欲尽殄,亦与亡。

不忍自我,焚其构堂。

我或不去,童必猖。

猖甚则蹶,其能久长?乃挈万众,宾於邻疆。

果惴惴,不假不狂。

逮及终殁,全归其吭。

润待我,不逾於行。

一日叛诞,肆其昏荒。

我乃遽取,归之天王。

非不可杀,示人不戕。

报以惠,报以常。

称示厚薄,俾之相当。

克勇克义,不伐不扬。

铭於墓石,以永无疆。

◇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江东道观察等使赠左散骑常侍河东薛公神道碑文铭

天下万族,言多大冠冕人物者,凡八姓,薛其一也。

自晋安西将军懿避寇汾阴,后世子孙遂与裴氏、柳氏为河东三著姓。

近世诸薛群从伯季,死丧犹相功者数十人,迭居中外要秩,皆州刺史宝胤之二世、三世孙。

公讳戎,字元夫,父曰湖州长史赠刑部尚书同,母曰赠某郡太夫人陆氏,尚书景融女,祖曰河南县令赠给事中缣,河南於州为季子。

刑部五男,终郎,丹终宾客,拥终御史,公实刑部府君第某子,今尚书兵部侍郎集贤殿学士放於公为季弟。

公初不乐为吏,徒以家世多贵富,门户当有持之者,会两弟相继举进士,皆中选,公自喜,遂入阳羡山,年四十余不出。

李衡为刺史,能以礼下公。

及衡观察江西,求公为幕中宾,公许衡。

衡迁,复为观察使齐映乞自佐。

映卒,河南观察使李巽遽辟之。

未几,福建观察使柳冕奏署书下,诏公判冕观察府中事。

累迁殿中侍御史,冕俾公摄行泉州刺史事,时贞元中,宠重方镇,方镇喜自用,不用朝廷法。

公在郡用朝廷法,不用冕所自用者,冕恶之。

先是宦者薛盈珍谮马总为泉州别驾,冕谕公陷总,总无罪,公不忍陷,冕怒,并囚之。

值冕病,俱得脱,公由总以义闻。

冕卒,阎济美代冕使福建,复请公副团练事,始受五品服。

济美使浙东,公亦随副之,转侍御史。

给事中穆质有直气,爱公,称於朝,因拜尚书刑部员外郎,改河南令。

王师出征,以中贵人护诸将,州府吏迎迓馆谷畏不及,持畚於道路者相接,唯公境内按故,道途无所役,且制无得授。

留守卒坏公制,公命诸狱,留守怒,遣将率徒略出之,公不与卒致留守,诸市人皆赖之。

迁衢州刺史,到所部,视前刺史所为皆便俗,公忻然无所改,不周月而政就。

移刺湖州,其最患人者,荻塘河水潴淤,逼塞不能负舟,公之百余里。

改刺常州,不累月,遽刺越州,仍以御史中丞观察团练浙东、西。

所部郡皆禁酒,官自为垆,以酒禁坐死者,每岁不知数。

而产生祠祀之家,受酒於官,皆ㄤ伪滓坏,不宜复进於否卷者。

公即日奏罢之。

旧制包橘之贡取於人,未三贡鬻者,罪且死。

公命市贡之鬻者无所禁,旬月之内,越俗无余弊,朝廷宜之。

积累岁不迁。

长庆元年,以疾自去。

九月庚申,薨於苏州之私第。

始生岁丁亥,至是七十五年矣。

天子废视朝,使使者赠、赙祭临,且以左散骑常侍追加焉。

十一月庚申,洎夫人韦氏葬偃师河南府君之墓左。

公后娶李夫人,亦又殁於夭。

子曰沂,始九岁;洽次之。

有女四人,皆及其嫁。

公始以隐者心为吏,不尚约束,不求名誉,人人便安,尤恶苛杂。

为郡时,有善归之所部县;为镇时,有善归之所部郡。

是以在郡、在镇时,无灼灼可惊者,既去人思。

赋敛多饶裕人,然而俭於用。

予视其库庾、案牍,盈羡无逋负。

予在中书时,公既殁,浙东使上公所羡之财,贯、缗、积帛之数,凡三十有九万,则其去他郡也可知矣。

惜乎今之人扬善政者少,公既不自称,人亦莫能尽知公之所以理。

至於脱马总之祸,抗居守之略,弛酒禁,市贡橘,惠施於人,而殁而盈羡,皆予之适知者,非公之不能有以多於此也。

性诚厚温重,然而欢爱亲戚,及为大官,远近多归之,衣食婚嫁之外无余财。

一旦尽所有分遗亲戚曰:「吾病矣,尔辈各为归去资。

」亲戚故旧皆哭泣,尽散去。

及公去越之日,徒御不过数十人,观者嗟叹多出涕。

公为河南令,余以御史理东台,自是熟公之所为,又尝与公季弟放为南北曹侍郎,公殁矣,非我传信,孰当传焉?铭曰:

婉婉州,厥生九子。

子又生孙,实大以祉。

祉延於公,有浙之东。

仲氏临汝,季氏南宫。

门户有赫,有赫斯融。

我禄斯美,我族斯丰。

朋旧亲戚,羁离困穷。

无远无迩,有来斯雍。

公之丧矣,族亦瘁止。

分散舟车,各自卿里。

有今之季,悲哀不已。

前年孟亡,今年仲死。

抚视遗孤,瞻望坟垒。

何以推之,古今同此。

贻之斯文,以永来祀。

◇唐故使持节万州诸军事万州刺史赐绯鱼袋刘君墓志铭

岁长庆之癸卯五月日乙亥,处士禄汾以予友保极丧讣於予,且告保极遗意,欲予志卒葬。

予哭泣受妻子宾友吊,又哭泣退叙事。

保极讳颇,姓刘氏。

汉燕王子孙之在其国者,皆称昌平人。

后世有清夷军使拯,为清夷军使时,会侯希逸叛,辽海侧近军郡守将皆弃走,拯独不弃军,军乱,害及拯,朝廷忠之,以平州刺史告其第。

平州生表里,表里官至深州长史,亦用忠战死於军。

长史生子骞,子骞官至银青光禄大夫唐州刺史,与周增等谋溃李希烈,觉皆杀之。

君实唐州之长子,希烈不忍其幼,养之麾下,凡攻战必携去。

年十四、五,始读书。

希烈死,得脱,举进士。

文咏词调,有古时人气候,不肯学蹙蹙近一题者,试一不中,遂不复试。

复田於唐,唐刺史愿得君为婿,君不顾为刺史婿,刺史怒,暴租其田。

君乃大集里中诸老曰:「刺史谓田足以累我耶?」由是火其居,出契书投火中,尽畀诸老田,弃去汝上,读书赋诗,厚自期待。

刺史陆长源器异之。

三十余试授秘书省校书郎,复以协律郎从事於。

元和初,高崇文方下蜀,宰相杜黄裳以君为大理评事画於君,后为寿安主簿。

适乌重允以怀、汝之师来伐蔡,请君为监察御史判怀、汝营田事,寻改节度判官,赐章服。

是时贼始盛,陈、许、怀、汝之众,怯怯未振举,都统韩宏在大梁,君乃请於乌曰:「青陵故城地高,要得之,可以据贼矣。

公能使我於韩,可以得。

」乌使之。

韩一见奇之,竟夕与语,遂命陈、许、怀、汝大梁之众据青陵,克日遂据之。

自是官军乃大振。

凡乌之战陈、谋取、案牍、书奏之事,皆咨之。

常为乌启事京师,宪宗皇帝语及阵法,曰:「卿何以知战?」对曰:「臣固淮西之战者也,读书余事耳。

遭太夫人丧,服阕,以从从来所赋诗投宰相令狐楚,楚屡吟赏於有文章者。

宰相段文昌在蜀时,爱君之磊落,善呼吸人,遂相奏天子,以君为殿中侍御史银州长史知刺史事。

先时,银之长不命於朝数十年矣,诸将摄理,夺其马牛,夷人苦,益复叛远。

君始受命,指赢输之白四足者谓予曰:「君为我识之,此马苟无死,不复易矣。

」至所治,党项诸羌来会聚,君告以忠信廉俭,皆出涕,无敢违告者。

岁余受代,酋长拓拔建宗等七百余众遮拥不欲去,君驰去之。

建宗等稍稍随至境,果以赢输之白四足者归京师,自外无余畜。

及君之没,诸羌之长不绝聘。

寻授河西令,侍中宏方在蒲,得君喜甚,因请自贰,朝廷以水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充河中节度副使。

又岁余,君所善元稹为宰相,朝谓君曰:「君将展矣。

」亟荐之,稹竟不能用。

寻除万州刺史,病於汝竟,以长庆三年某月日卒所寓,年若干,以某月日葬某所。

君五男二女,李氏妇洎处子,皆女也,统明、既明、越明、坎明、聪明,皆男也。

处士禄汾,始终视其丧。

始君善交人,凡气志豪健尚功名者多师之,投分誓且死为收。

长用慈俭,闾里皆爱惜。

少为陆尚书长源、李尚书元素、郑司徒余庆、杜司空黄裳所知,群公更处重位,君亦不能遂所欲。

乌之知且委也,事以丧废,韩之器且荐也,卒不能获用,命也已!予为监察御史时,始与君更相许与为将相,予果为相,而不能毫发加於君,非命也,予罪也。

抑不能专善善恶恶之柄耶?不然,何二世死忠之家,既生如是之杰,而卒不能成就之?呜呼!铭曰:

气成郁噎,必为风云。

有志不泄,死当能神。

神固不昧,故吾有云。

天子思我,朋嫉我恩。

虽我感,心我不泯。

誓致尧舜,封山侍巡。

恸告君墓,报君知人。

◇唐故京兆府县尉元君墓志铭

唐县尉讳某,字某,姓元氏。

於有魏昭成皇帝为十四世孙,曾曰尚食奉御某,祖曰绵州长史赠太子宾客某,父曰都官郎中岳州刺史某,母曰某望阎夫人,妻曰陇西李氏女,子曰某、曰某,女曰某。

君始以荫入仕,四仕为尉,丁太夫人忧,遂不复仕。

享年五十五,以疾殁於衢州,元和十五年四月某日,归於咸阳县之某乡某里。

君少孤力学,通《五经》书,善鼓琴,能为五言、七言近体诗。

事亲愉愉然,终身不忘婴儿之慕;奉兄恭恭然,若童子之爱敬;临弟、侄、妻、子煦煦然,穷年无愠厉。

居官以谨廉,贞顺而仁爱,寮友之悍诞鄙异者,游於君,则必怡然,无自疑於我矣。

呜呼!总是数者,非古之所谓淑人君子欤?不寿不达,命适然也。

是月二十一日,犹子晦跪於予曰:「某日孤子震襄事,请铭於季父。

」由是铭,铭曰:或仁而夭,或鄙而寿。

天乎不识,人乎安究。

我之北原,五世其墓。

子子孙孙,前后左右。

殁有令人,乃克来。

斯焉克终,亦又何疚。

◇有唐赠太子少保崔公墓志铭

公讳亻,字德长。

以孝公为从祖父,则其官族可知也。

沔弟涛,官至大理少卿,涛生仪甫,官至大理丞,赠刑部侍郎,公即刑部之第某子。

母曰范阳卢氏,赠本部太君。

公再娶,前夫人荥阳郑之尚女,后夫人范阳卢国倚女,封范阳郡君。

七女三男,三女既嫁,郑出也,两男三女出於卢,逞千牛,乃明经,迅挽郎。

公以长庆三年二月四日薨於洛阳时邕里,寿至七十一年,官至户部尚书,赠太子少保,阶至正议大夫,勋至上柱国,爵至安平县开国男,紫服、金鱼之赐其尚矣。

葬以其年十一月之某日,於某地。

公始以太庙郎,再任为东阳主簿,刺史李衡,一见自得,衡迁湖南,宾之府。

罢授宣州录事参军,观察使崔衍状为南陵。

会南陵赋钱三万,税输之户,天地相远,不可等度,由是岁累逋负,人被鞭迫,而又屠牛铸钱,贼杀吏卒,莫敢禁止者。

公始至,然无约束。

适有屠牛铸钱之徒败觉者,尽窟穴诛之,群盗皆散走。

一旦命负担者三四人,悉以米盐醯酱之具於担,从十数辈,直抵里中佛舍下,因召集老艾十余人与之坐。

遍谓里中:「赋输之粗等者,吾不复问;贫富高下之大不相当,亟言之。

不言,罪且死;不实,罪亦死。

」既言之,皆笔於书,然后取所负米盐醯酱,饱所从而去。

又一里亦如之。

不数十日,久诸里所传书,因为户输之籍,有自十万钱而降於千百者,有自千百钱而登於十万者。

卒事悬於门,莫敢隐匿者,是岁前逋负尽入焉。

宣使骇异之,当去复留者凡七载。

歙州阙刺史,府中宾皆愿去,宣帅衍不遣去,以公摄理之,用能也。

累迁京兆府司录,拜侍御史,转膳部员外郎、转运判官。

会朝廷始两税使,俾之听郡县,授公检校膳部郎中,襄州湖鄂之税皆莅焉,且主转运留务於江陵。

公乃取一大吏,劾其赃,其余眇小不法者牒按之,所莅皆震竦。

岁余计奏,宪宗皇帝深嘉之,面命金紫,加检校职方郎中,移治留务於扬子,仍兼淮、浙、宣、建等两税使。

寻拜苏州刺史,迁湖南都团练观察处使兼御史中丞潭州刺史,破坏豪黠,除去冗费。

岁中,廪藏皆羡溢。

宪宗驿召至京城,擢拜户部侍郎判度支。

不累月,会上新即位,顿堂内外,修奉景陵,一日下诏移五镇,幽州、镇州赐钱皆亿万,郊天地,上徽名,太和公主嫁可汗,吐蕃请降使,使者往返凡数辈,幽州囚将帅,镇州杀将帅,食饷半天下兵,自七月至十二月,一出於有司,则其供办之能可知也。

陛下特加工部尚书以偿之。

会凤翔阙节度,宰相奏名皆不可,上曰:「得之矣。

」明日出白麻书,以公为检校礼部尚书兼凤翔府尹御史大夫充凤翔、陇州节度观察处使。

先是岐吴诸山多椽栎柱栋之材,薪炭粟刍之数,京师藉赖焉,负气势者名为相市,实出於官,公则求者无所与,由是负气势者相与皆怨恨,又无可为毁,乃扬言曰:「以崔之峭削廉隘,好是非人,士众不愿久为帅。

」陛下一旦问宰相,予虽心知其不然,然亦惑於众口,卒不能坚辨上意,赖上仁圣不受谗,乃以公为检校礼部尚书河南尹。

是后岐下诸将,比比有来者,予谓曰:「公於里闾间,吾不复问矣,军怨乎?吏怨乎?何为谤?」皆曰:「举其一二可知也。

凡军之怨,怨不均也,先是岐之军,食於府者同一斛,食於省者盈一一焉,公乃岁以六十四万斛就其盈,由是言之,怨乎哉?吏之怨,怨不厚也,先是郑少师得请於上,吏之俸有加焉,然而后郑者辄以所加之俸管於库,其府吏以下未尝获一钱,公乃悉出所余,命纠掾以下均取之,仍著令曰,自是加俸贮於克府,赏信易取也,人人皆便之。

」言讫叹愤,多出涕。

理河南不旬月,家家自谓有崔尹,卒吏无敢过其门,识事者皆云:「五十年无是尹都者。

」是岁七月抗疏云:「臣七十当致仕。

」词意不可遏,朝廷嘉之,拜户部尚书以遂之。

近世未有心胆既强,声势方稳,而能自引去者。

明年春,暴疾薨於家。

予与公更相知善有年矣。

公之气性刚方,理家理身,廉俭峻直,颇有文章。

考公之所尚,仁孝友爱,内外死丧婚嫁之不能自持者,莫不己任之。

尝以户部侍郎为其兄乞换一五品致仕官,天子怜其意,特以太子谕德与其兄。

至於亲戚僚友,间无所阙,由是议论不能饶借所无者,而所无者亦以是畏避之。

为理尚严明,勤於举察,胥吏辈始皆难於公,然而终卒无大过。

词色朗厉,若不可支梧,然而下於己者,能以理干之,无不即时换己见。

此其所多也。

铭曰:

怯声佞,直持劲正根乎性。

抑厄病横,寿景盛由乎命。

我用其劲,齿与位并。

铭於子孙,用我为镜。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