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 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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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 卷二十五 严可均辑

◎郑鲜之

鲜之字道子,荥阳开封人,隆安末为桓伟辅国主簿,随府转安西功曹,入为员外散骑侍郎、司徒左西属大司马、琅邪王录事参军,迁御史中丞,转司徒左长史太尉咨议参军,进侍中,复为太尉咨议,补右长史。

宋国建,转奉常,及受禅,迁太常都官尚书,出为丹阳尹。

复入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封龙阳县子,出为豫章太守。

元嘉三年进尚书右仆射。

明年卒,赠金紫光禄大夫,有集二十卷。

◇谏北讨表伏思圣略深远,臣之愚管无所措其意。

然臣愚见,窃有所怀。

虏凶狡情状可见,自关中再败,皆是帅师违律,非是内有事故,致外有败伤。

虏闻殿下亲御六军,必谓见伐,当重兵守潼关,其势然也。

若陵威长驱,臣实见其未易;若舆驾顿洛,则不足上劳圣躬。

如此,则进退之机,宜在孰虑。

贼不敢乘胜过陕,远慑大威故也。

今尽用兵之算,事从屈申,遣师扑讨,而南夏清晏,贼方惧将来,永不敢动。

若舆驾造洛而反,凶丑更生揣量之心,必启边戎之患,此既必然。

江南,倾注舆驾,忽闻远伐,不测师之深浅,必以殿下大申威灵,未还,人情恐惧,事又可推。

往年西征,刘锺危殆,前年劫盗破广州,人士都尽。

三吴心腹之内,诸县屡败,皆由劳役所致。

又闻处处大水,加远师民敝,败散,自然之理。

殿下在彭城,劫盗破诸县,事非偶尔,皆是无赖凶慝。

凡顺而抚之,则百姓思安,违其所愿,必为乱矣。

古人所以救其烦秽,正在於斯。

汉高身困平城,吕后受匈奴之辱,魏武军败赤壁,宣武丧师枋头,神武之功,一无所损。

况偏师失律,无亏於庙堂之上者邪。

即之事实,非败之谓,惟龄石等可念耳。

若行也,或速其祸,反覆思惟,愚谓不烦殿下亲征小劫。

西虏或为河洛之患,今正宜通好北虏,则河南安。

河南安则济泗静。

伏愿圣鉴察臣愚怀。

"《宋书·郑鲜之传》。 宋国初建,转奉常,佛佛虏陷关中,高祖复欲北讨,行意甚盛,鲜之上表谏。 "

◇请立学表

至於洙泗之教,洋洋盈耳,所以柔渐性情,日用成器,国废胄子之教,家弛劝学之训,宜振起颓业,以回视听,接光太阳,烛之幽夜,令欣流者济津,怀宝者剖和。

"《艺文类聚》三十八。 "◇举谢绚自代

盖闻知贤弗推,臧文所以窃位;宣子能让,晋国以之获宁,鲜之猥承人乏,谬蒙过眷,既恩以义隆,遂再叨非服。

知进之难,屡以上请,然自退之志,未获暂申,夙夜怀冰,敢忘其惧。

伏见行参军谢绚,清悟审正,理怀通美,居以端右,虽未足舒其采章,升庸以渐,差可以位拟人。

请乞愚短,甘充下列,授为贤牧,实副群望。

"《宋书·郑鲜之传》,桓伟进号安西,转补功曹,举陈郡谢绚自代。 "

◇滕羡仕宦议

名教大极,忠孝而已,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本而寻之,皆是求心而遗迹。

迹之所乘,遭遇或异。

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或因迹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略言矣。

天可逃乎?而伊尹废君;君可胁乎?而鬻权见善;忠可愚乎?而箕子同仁。

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

而欲令百代之下,圣典所阙,正斯事於一朝,岂可易哉!

然立言明理,以古证今,当使理厌人情。

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

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

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

然无讥前哲者,厌情之谓也。

若王陵之母,见烹於楚,陵不退身穷居,终为社稷之臣,非为荣也。

鲍勋蹇谔魏朝,亡身为效,观其志非贪爵也。

凡此二贤,非滕之谕。

夫圣人立教,犹云「有礼无时,君子不行」。

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守一故耳。

若滕以此二贤为证,则恐人人自贤矣。

若不可人人自贤,何可独许其证。

讥者兼在於人,不但独证其事。

汉魏以来,记阙其典,寻而得者无几人。

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后,杨臻则七年不除丧,三十余年不关人事,温公则见逼於王命,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高世远则为王右军、何骑骠所劝割,无有如滕之易者也。

若以麻非为哀之主,无所复言矣。

文皇帝以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废婚宦。

明此,孝子已不自同於人伦,有识已审其可否矣。

若其不尔,居宗辅物者,但当即圣人之教,何所复明制於其间哉。

及至永嘉大乱之后,王敦复申东关之制於中兴,原此是为国之大计,非为训范人伦,尽於此也。

何以言之?父仇明不同载天日,而为国不可许复仇,此自以法夺情,即是东关、永嘉之喻也。

何妨综理王务者,布衣以处之。

明教者自谓世非横流,凡士君子之徒,无不可仕之理,而杂以情讥,谓宜在贬裁耳。

若多引前事以为通证,则孝子可顾法而不复仇矣。

文皇帝无所立制於东关,王敦无所明之於中兴。

每至斯会,辄发之於宰物,是心可不喻乎。

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若沧海横流,家国同其沦溺,若不仕也则人有余力。

人有余力,则国可至乎亡,家可致乎灭。

当斯时也,匹妇犹亡其身,况大丈夫哉。

既其不然,天下之才,将无所理,滕但当尽《陟岵》之哀,拟不仕者之心,何为证喻前人,以自通乎?且名为大才之所假,而小才之所荣,荣与假乘常,已有渐德,无欣工进,何有情事乎。

若其不然,则工进无欣,何足贵於千载之上邪。

苟许小才荣其位,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

所谓柳下惠则可,我则不可也。

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圣人之为教者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也。

而秦以郡县治天下,莫之能变;汉文除肉刑,莫之能复。

彼圣人之为法,犹见改於后王,况滕赖前人,而当必通乎?若人皆仕,未知斯事可俟后圣与不?况仕与不仕,各有其人,而不仕之所引,每感三年之下。

见议者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云若许讥滕,则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尽。

何斯言之过与。

夫忠烈之情,初无计而后动。

若计而后动,则惧法不尽命。

若有不尽,则国有常法。

故古人军败於外,而家诛於内。

苟忠发自内,或惧法於外,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耳。

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於所天。

不致力於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耳,何所而称乎。

夫恩宥十世,非不隆也,功高赏厚,非不报也。

若国宪无负於滕恬,则羡之通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沮之本乎?

议者又以唐虞邈矣,孰知所归,寻言求意,将所负者多乎。

后汉乱而不亡,前史犹谓数公之力。

魏国将建,荀令君正色异议,董昭不得枕苏则之膝,贾充受辱於庾纯。

以此而推,天下之正义,终自传而不没,何为发斯叹哉。

若以时非上皇,便不足复言多者,则夷齐於、望,子房於四人,亦无所复措其言矣。

至於陈平默顺避祸,以权济屈,皆是卫生免害,非为荣也。

滕今生无所卫,鞭塞已冥,义安在乎。

昔陈寿在丧,使婢丸药,见责乡闾,阮咸居哀,骑驴偷婢,身处王朝。

岂可以阮获通於前世,便可疑於后乎。

且贤圣抑引,皆是究其始终,定其才行。

故虽事有惊俗,而理必获申,诜葬母后园,而身登宦,所以免责,以其孝也。

日杀儿无讥,以其忠也。

今岂可以二事是忠孝之所为,便可许杀儿葬母后园乎?不可明矣。

既其不可,便当究定滕之才行,无所多辨也。

滕非下官乡亲,又不周旋,才能非所能悉。

若以滕谋能决敌,才能周用,此自追踪古人,非议所及。

若是士流,故谓宜如子夏受曾参之词,可谓善矣,而子夏无不孝之称也。

意之所怀,都尽於此,自非名理,何缘多其往复,如其折中,裁之居宗。

"《宋书·郑鲜之传》,为桓傅辅国主簿。 先是兖州刺史滕恬,为丁零翟远所没,死尸不反。 恬子羡仕官不废,议者嫌之。 桓玄在荆州,使群僚博议,鲜之议。 "◇父疾去职议

夫事有相权,故制有与夺,此有所屈,而彼有所申。

未有理无所明,事无所获,而为永制者也。

当以去官之人,或容诡托之事。

诡托之事,诚或有之,岂可亏天下之大教,以末伤本者乎。

且设法盖以众苞寡,而不以寡违众,况防杜去官而塞孝爱之实。

且人情趋於荣利,辞官本非所防,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

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义疾理,莫此为大。

谓宜从旧,於议为允。

"《宋书·郑鲜之传》,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父疾去职,鲜之因此上议,从之。 "◇启事

伏承明旦见南蛮,是四废日,来月朔好,不审可从否?

◇与沙门论踞食书

夫圣人之训,修本祛末,即心为教,因事成用,未有反性违形,而笃大化者也。

虽复形与俗乖,事高世表,至於拜敬之节,揖让之礼,由中所至,道俗不殊也。

故齐讲肆业,则备其法服;礼拜月序,先后有伦,敬心内充,而形肃於外,稽首至地,不容企踞之礼,敛衤任十拜,事非偏坐所预,而以踞食为心用,遗仪为敛粗,事理相违,未见其通者也。

夫有为之教,义各有之。

至若般舟若形以存道,道亲而形疏,行之有理,用之有本,踞食之教,义无所弘,进非苦形,退贻慢易。

见形而不及道者,失其恭肃之情,而启骇慢之言,岂圣人因事为教,章甫不适越之义邪?原其所起,或出於殊方之性,或於矫枉之中,指其所救,如病急则药速,非服御长久之法也。

夫形教相称,事义有伦。

既制其三服,行其礼拜,节以法鼓,列以次序,安得企踞其闲,整慢相背者哉。

在昔宜然,则适事所至。

一日之用,不可为永年之训,理可知也。

故问仁者众,而复礼为本。

今禅念化心,而守迹不变。

在理既末,於用又粗。

苟所未达,敢不布怀,郑君顿者。

"《弘明集》十二。 "

◇神不灭论多以形神同灭,照识俱尽,夫所以然,其可言乎。

十世既以周孔为极矣,仁义礼教,先结其心,神明之本,绝而莫言,故感之所体,自形已还,佛唱至言,悠悠弗信,余坠弱丧,思拔沦溺,仰寻玄旨,研求神要,悟夫理精於形,神妙於理,寄象传心,粗举其证,庶鉴诸将悟,遂有功於滞惑焉。

夫形神混会,虽与生俱存,至於粗妙分源,则有无区异,何以言之?夫形也,五脏六腑,四肢七穴,相与为一,故所以为生;当其受生,则五常殊授,是以肢体偏病,耳目互缺,无夺其为生,一形之内,其犹如兹,况神体灵照,妙统众形,形与气息俱运,神与妙觉同流。

虽动静相资,而精粗异源,岂非各有其本,相因为用者邪?近取诸身,即明其理,庶可悟矣。

一体所资,肌骨则痛痒所知,爪发则知之所绝,其何故哉?岂非肌骨所以为生,爪发非生之本也。

"《南藏》此下有「生之本邪生之所本」八字原注。 "生在本则知存,生在末则知灭。

一形之用,犹以本末为兴废,况神为生本,其源至妙,岂得与七尺同枯,户牖俱尽者哉。

推此理也,则神之不灭,居可知矣。

客难曰:子之辨神形尽矣,即取一形之内,知与不知,精矣,然形神虽粗妙异源,俱以有为分。

夫所以为有,则生为其本,既孰有本己尽,而资乎本者,独得存乎。

出生之表,则廓然冥尽,既冥尽矣,非但无所立言,亦无所立其识矣。

识不立,则神将安寄,既无所寄,安得不灭乎?答曰:子之难,辩则辩矣,未本诸心,故有若斯之难乎。

夫万化皆有也,荣枯盛衰死生代乎,一形尽,一形生,此有生之始终也。

至於水火,则弥贯群生,赡而不匮,岂非火体因物,水理虚顺,生不自生,而为众生所资,因即为功,故物莫能竭乎?同在生域,其妙如此,况神理独绝,器所不邻,而限以生表冥尽,神无所寄哉?因斯而谈,太极为两仪之母,两仪为万物之本,彼太极者,浑元之气而已。

犹能总此化根,不变其一,矧神明灵极,有无兼尽者邪?其为不灭,可以悟乎。

难曰:子推神照於形表,指太极於物先,诚有其义,然理贵厌心,然后谈可究也。

夫神形未尝一时相违,相违则无神矣,草木之无神,无识故也。

此形尽矣,神将安附,而谓之不灭哉。

苟能不灭,则自乖其灵,不资形矣。

既不资形,何理与形为生,终不相违。

不能相违,则生本是同,断可知矣。

答曰:有斯难也,形神有源,请为子循本而释之。

夫火因薪则有火,无薪则无火,薪虽所以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

若待薪然后有火,则燧人之前,其无火理乎。

火本至阳,阳为火极,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也,神形相资,亦犹此矣。

相资相因,生途所由耳,安在有形则神存,无形则神尽。

其本惚恍,不可言矣。

请为吾子广其类以明之,当薪之在水则火尽,出水则火生,一薪未改,而火前期,神不赖形,又如兹矣,神不待形,可以悟乎。

难曰:神不待形,未可顿辨,就如子言,苟不待形,则资形之与独照,其理常一。

虽曰相资,而本不相关,佛理所明,而必陶铸此神,以济彼形,何哉?答曰:子之问有心矣,此悠悠之所感,而未暨其本者也。

神虽不待形,然彼形必生,必生之形,此神必宅,必宅必生,则照感为一,自然相济。

自然相济,则理极於陶铸,陶铸则功存,功存则道行,如四时之於万物,岂有心於相济哉?理之所顺,自然之所至耳。

难曰:形神虽异,自然相济,则敬闻矣。

子既譬神之於形,如火之在薪,薪无意於有火,火无情於寄薪,故能合用无穷,自与化永,非此薪之火,移於彼薪然后为火,而佛理以此形暨尽,更宅彼形,形神去来,由於罪福。

请问此形为罪,为是形邪?为是神邪?若形也,则大冶之一物耳。

若神也,则神不自济,繁於异形,则子形神不相资之论,於此而踬矣。

答曰:宜有斯问,然后理可尽也。

所谓形神不相资,明其异本耳。

既以为生,生生之内,各周其用。

苟用斯生,以成罪福,神岂自妙其照,不为此形之用邪?若其然也,则有意於贤愚,非忘照而玄会,顺理玄会,顺理尽形,化神宅此形,子不疑於其始,彼此一理,而性於其终邪。

难曰:神即形为照,形因神为用,斯则然矣。

悟既由神,惑亦在神,神随此形,故有贤愚,贤愚非神,而神为形用,三世周回,万劫无算,贤愚靡始,而功显中路,无始之理玄,而中路之功未,孰有在未之功,而拔无始之初者邪?若有嘉通,则请从后尘。

答曰:子责其始,有是言矣。

夫理无始终,玄极无涯,既生既化,罪福往复,自然所生耳。

所谓聪明,诚由耳目。

耳目之本,非聪明也。

所谓贤愚,诚应有始,暨为贤愚,无始可知矣。

夫有物也,则不能管物,唯无物,然后能为物所归。

若有始也,则不能为终,唯无始也,然后终始无穷,此自是理所必然,不可征事之有始,而责神同於事。

神道玄远,至理无言,仿佛其宗,相与为悟,而自末征本,动失其统,所以守此一观,庶阶其峰。

若肆辩竞辞,余知其息矣,《洪范》说生之本,与佛同矣。

至乎佛之所演,则多河汉,此溺於日用耳。

商臣极逆,后嗣隆业,颜、冉德行,早夭无闻,周孔之教,自为方内,推此理也,其可知矣。

请广其证,以究其详。

夫禀灵乘和,体极淳粹,尧生丹朱,顽凶无章,不识仁义。

瞽瞍诞舜,原生则非所育,求理应传美,其事若兹,而谓佛理为迂,可不悟哉。

"《释藏》车五,《弘明集》五。 "

◇祭牙文

牲先事,荐兹敬祭,崇牙既建,义锋增厉。

人鬼一揆,三才同契。

惟兹灵鉴,庶必有察,逆顺幽辩,忠孝显节。

使凶丑时歼,主宁臣悦。

振旅上京,凯归西蕃。

神器增晖,四境永安。

"《艺文类聚》六十,《初学记》二十一,《御览》三百三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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