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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堂隆
隆字升平,泰山平阳人,鲁高堂生后。
建安中为丞相军议掾,后为历城侯相。
黄初中除堂阳长。
明帝初入为给事中博士、驸马都尉,迁陈留太守,进散骑常侍,赐爵关内侯。
青龙中迁侍中,领太史令。
景初初迁光禄勋。
有集十卷。
◇诏问崇华殿灾咎对
崇华殿灾,诏问隆:「此何咎?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隆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戒也。
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
《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
』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
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
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ず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
此则前代之明鉴也。
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戒。
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
」"《魏志·高堂隆传》,又见《续汉·五行志二》注"
◇诏问汉武厌灾对
诏问隆:「吾闻汉武帝时,柏梁灾,而大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隆对曰:「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经,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
《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也卫太子事。
』如《志》之言,越巫建章无所厌也。
孔子曰:「灾者修类应行,精相感,以戒人君。
」是以圣主睹灾责躬,退而修德,以消复之。
今宜罢散民役。
宫室之制务从约节,内足以待风雨,外足以讲礼仪。
清埽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立作,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
岂可疲民之力,竭民之财!实非所以致符瑞而怀远人也。
」"《魏志·高堂隆传》,又见《续汉·五行志二》注"
◇诏问鹊巢陵霄阙对
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帝以问隆。
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
』今兴宫室,起陵霄阙,而鹊巢之,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
天意若曰,宫室未成,将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
夫天道无亲,惟与善人,不可不深防,不可不深虑。
夏、商之季,皆继体也。
不钦承上天之明命,惟谗谄是从,废德适欲,故其亡也忽焉。
太戊、武丁,睹灾竦惧,祗承天戒,故其兴也勃焉。
今若休罢百役,俭以足用,增崇德政,动遵帝则,除普天之所患,兴兆民之所利,三王可四,五帝可六,岂惟殷宗转祸为福而已哉!臣备腹心,苟可以繁祉圣躬,安存社稷,臣虽灰身破族,犹生之年也。
岂惮忤逆之灾,而今陛下不闻至言乎?」"《魏志·高堂隆传》"
◇诏问未祖丑腊对
诏问:「何以用未祖丑腊?」臣隆对曰:「按《月令》,『孟冬十月,腊先祖五祀。
』谓荐田猎所得禽兽,谓之腊。
《左传》曰:『虞不腊矣,唯见此二者。
』而皆不书日。
闻先师说曰:『王者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终而腊。
』水始生于申,盛于子,终于辰。
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腊。
火始生于寅,盛于午,终于戍。
故火行之君,以午祖,以戌腊。
木始生于亥,盛于卯,终于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以未腊。
金始生于巳,盛于酉,终于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以丑腊。
土生于午,盛于戌,终于寅,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寅腊。
今魏据土德,宜以戌祖寅腊也。
」"《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通典》四十四,《御览》三十三引《魏台访议》,又略见《续汉·礼仪志中》注补"
◇地震对
地震者,臣下强盛,地故震动,冀所以警惧人主,不可不深思是灾。
"《御览》八百八十引《晋书》"◇陈灾异表
石氏星占曰:天五五,星天之杖也。
主挝乱兵。
客星彗干犯,兵大起,二年消复之,宜罢省百役,勿使士卒怨于勤苦而为乱,足其廪食,度其劬劳,然后用之,则士卒安而无乱兵矣。
"《御览》三百五十七"◇后妃配郊表
古来娥英姜姒,盛德之妃,未有配食于郊者也。
汉文初祭地于渭阳,以高帝配;孝武立后土于汾阴,亦以高帝配。
唯王莽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至以高后配地。
自此始也,臣谓宜依古典,以武皇配天地也。
"《通典》四十二引末二语"
◇谏取长安大钟疏
昔周景王不仪刑文、武之明德,忽公旦之圣制,既铸大钱,又作大钟,单穆公谏而弗听,泠州鸠对而弗从,遂迷不反,周德以衰,良史记焉,以为永鉴。
然今之小人,好说秦、汉之奢靡以荡圣心,求取亡国不度之器,劳役费损,以伤德政,非所以兴礼乐之和,保神民之休也。
"《魏志·高堂隆传》。 "
◇星孛于大辰上疏
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
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
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
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兴戎军国之费,所尽略齐。
民不堪命,皆有怨怒。
《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
」舆人作颂,则响以五福,民怒吁嗟,则威以六极,言天之赏罚,随民言,顺民心也。
是以临政务在安民为先,然后稽古之化,格于上下,自古及今,未尝不然也。
未采掾卑宫,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风也;玉台琼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
今之宫室,实违礼度,乃更建立九龙,华饰过前。
天彗章灼,始起于房心,犯帝坐而干紫微,此乃皇天子爱陛下;是以发教戒之象,始卒皆于尊位,殷勤郑重,欲必觉寤陛下,斯乃慈父恳切之训,宜崇孝子祗耸之礼,以率先天下,以昭示后昆,不宜有忽,以重天怒。
"《魏志·高堂隆传》"
◇谏用法深重疏
夫拓迹垂统,必俟圣明,辅世匡治,亦须良佐,用能庶绩其凝,而品物康也。
夫移风易俗,宣明道化,使四表同风,回首面内,德教光熙,九服慕义,固非俗吏之所能也。
今有司务纠刑书,不本大道,是以刑用而不措,俗弊而不敦。
宜崇礼乐,班叙明堂,修三雍、大射、养老,营建郊庙,尊儒士,举逸民,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布恺悌,尚俭素,然后备礼封禅,归功天地,使雅颂之声盈于六合,缉熙之化混于后嗣。
斯盖至治之美事,不朽之贵业也。
然九域之内,可揖让而治,尚何忧哉!不正其本而救其末,譬犹棼丝,非政理也。
可命群公卿士通儒,造具其事,以为典式。
"《魏志·高堂隆传》"
◇切谏增崇宫室疏
盖「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然则士民者,乃国家之镇也;谷帛者,乃士民之命也。
谷帛非造化不育,非人力不成。
是以帝耕以劝农,后桑以成服,所以昭事上帝,告虔报施也。
昔在伊唐,世值阳九厄运之会,洪水滔天,使鲧治之,绩用不成,乃举文命,随山刊木,前后历年二十二载。
灾眚之甚,莫过于彼,力役之兴,莫久于此,尧、舜君臣,南面而已。
禹敷九州,庶士庸勋,各有等差,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今无若时之急,而使公卿大夫并与厮徒,共供事役,闻之四夷,非嘉声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
是以有国有家者,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妪煦养育,故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今上下劳役,疾病凶荒,耕稼者寡,饥馑荐臻,无以卒岁,宜加愍恤,以救其困。
臣观在昔书籍所载,天人之际,未有不应也。
是以古先哲王,畏上天之明命,循阴阳之逆顺,矜矜业业,惟恐有违。
然后治道用兴,德与社符,灾异既发,惧而修政,未有不延期流祚者也。
爰及末叶,暗君荒主,不崇先王之令轨,不纳正士之直言,以遂其情志,恬忽变戒,未有不寻践祸难,至于颠覆者也。
天道既著,请以人道论之。
夫六情五性,同在于人,嗜欲廉贞,各居其一。
及其动也,交争于心。
欲强质弱,则纵滥不禁,精诚不制,则放溢无极。
夫情之所在,非好则美,而美好之集,非人力不成,非谷帛不立。
情苟无极,则人不堪其劳,物不充其求。
劳求并至,将起祸乱。
故不割情,无以相供。
仲尼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由此观之,礼义之制,非苟拘分,将以远害而兴治也。
今吴、蜀二贼,非徒白地小虏、聚邑之寇,乃据险乘流,跨有士众,僭号称帝,欲与中国争衡。
今若有人来告,权、备并修德政,复履清俭,轻省租赋,不治玩好,动咨耆贤,事遵礼度。
陛下闻之,岂不惕然恶其如此,以为难卒讨灭,而为国忧乎?若使告者曰:彼二贼并为无道,崇侈无度,役其土民,重其征赋,下不堪命,吁嗟日甚,陛下闻之,岂不勃然,忿其困我无辜之民,而欲速加之诛;其次,岂不幸彼疲弊而取之不难乎?苟如此,则可易心而度,事义之数亦不远矣。
且秦始皇不筑道德之基,而筑阿房之宫,不忧萧墙之变,而修长城之役。
当其君臣为此计也。
亦欲立万世之业,使子孙长有天下,岂意一朝匹夫大呼,而天下倾覆哉?故臣以为使先代之君知其所行必将至于败,则弗为之矣。
是以亡国之主自谓不亡,然后至于亡;贤圣之君自谓将亡,然后至于不亡。
昔汉文帝称为贤主,躬行约俭,惠下养民,而贾谊方之,以为天下倒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三。
况今天下凋弊,民无儋石之储,国无终年之畜,外有强敌,六军暴边,内兴土功,州郡骚动,若有寇警,则臣惧版筑之士不能投命虏庭矣。
又,将吏奉禄,稍见折减,方之于昔,五分居一;诸受休者又绝廪赐,不应输者今皆出半;此为宫入兼多于旧,其所出与参少于昔。
而度支经用,更每不足,牛肉小赋,前后相继。
反而推之,凡此诸费,必有所在。
且夫禄赐谷帛,人主所以惠养吏民而为之司命者也。
若今有废,是夺其命矣。
既得之而又失之,此生怨之府也。
《周礼》大府掌九赋之财,以给九式之用,入有其分,出有其所,不相干乘而用各足。
各足之后,乃以式贡之余,供王玩好,又上用财,必考于司会。
今陛下所与共坐廊庙治天下者,非三司九列,则台阁近臣,皆腹心造膝,宜在无讳,若见丰省而不敢以告,从命奔走,惟恐不胜,是则具臣,非鲠辅也。
昔李斯教秦二世曰:「为人主而不恣睢,命之曰天下桎梏。
」二世用之,秦国以覆,斯亦灭族。
是以史迁议其不正谏,而为世诫。
"《魏志·高堂隆传》"◇疾笃口占上疏
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
曾子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臣寝疾病,有增无损,常惧奄忽,忠款不昭。
臣之丹诚,岂惟曾子,愿陛下少垂省览!涣然改往事之过谬,勃然兴来事之渊塞,使神人响应,殊方慕义,四灵效珍,玉衡曜精,则三王可迈,五帝可越,非从继体守文而已也。
臣常疾世主莫不思绍尧、舜、汤、武之治,而蹈踵桀、纣、幽、厉之迹,莫不嗤笑季世惑乱亡国之主,而不登践虞、夏、殷、周之轨,悲夫!以若所为,求若所致,犹缘木求鱼,煎水作冰,其不可得明矣。
寻观三代之有天下也。
圣贤相承,历载数百,尺土莫非其有,一民莫非其臣,万国咸宁,九有有截,鹿台之金,巨桥之粟,无所用之,仍旧南面,夫何为哉!然癸、辛之徒,恃其旅力,知足以拒谏,才足以饰非,谄谀是尚,台观是崇,淫乐是好,倡优是说,作靡靡之乐,安濮上之音,上天不蠲,眷然回顾,宗国为墟,不夷于隶,纣县白旗,桀放鸣条;天子之尊汤、武有之,岂伊异人,皆明王之胄也。
且当六国之时,天下殷炽,秦既兼之,不修圣道,乃构阿房之宫,筑长城之守,矜夸中国,威服百蛮,天下震竦,道路以目;自谓本枝百叶,永垂洪晖,岂悟二世而灭,社稷崩圯哉?近汉孝武乘文、景之福,外攘夷狄,内兴宫殿,十余年间,天下嚣然。
乃信越巫,怼天迁怒,起建章之宫,千门万户,卒致江充妖蛊之变,至于宫室乖离,父子相残,殃咎之毒,祸流数世。
臣观黄初之际,天兆其戒,异类之鸟,育长燕巢,口爪胸赤,此魏室之大异也。
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
可选诸王,使君国典兵,往往棋寺,镇抚皇畿,翼亮帝室。
昔周之东迁,晋、郑是依,汉吕之乱,实赖朱虚,斯盖前代之明鉴。
夫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咏德政,则延期过历,下有怨欢,则掇录授能。
由此观之,天下之天下,非独陛下之天下也。
臣百疾所锺,气力稍微,辄自舆出,归还里舍,若遂沈沦,魂而有知,结草以报。
"《魏志·高堂隆传》"
◇上韦抱事
太史许芝所举韦抱,远不度于古,近不仪于今,每祭与吏争肉,自取百斤,犹恨其少也。
"《书钞》五十五"◇上言张掖瑞石事"青龙四年"古皇圣帝所未尝蒙,实有魏之祯命,东序之世宝。
"《魏志·管宁传》"
◇谏杀鹿抵罪
近日有司宣令,有杀禁地鹿者,身死,财产殁官。
有能先觉白者,厚赏赐之。
此为重禽兽而贱人,同于齐宣王矣。
"《御览》九百六引《高堂隆集》"
◇奏事
阳符一名阳燧,取火于日。
阴符一名阴燧,取水于月。
并入铜作镜,名曰阴阳之镜。
"《御览》七百一十七引《魏名臣奏》"
◇五祀议
国行、中ニ、门、井、灶多不遍,唯祀在者,故曰祭五祀在于庙。
今每门户辄祭之,自汉以来,非旧典也。
祭井自汉,从水类不列五祀,宜除之。
祭井祀行,《世本》曰:「微作伤五祀。
」《汉书仪》曰:「祠五祀谓五行金木水火土也。
」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贤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
主其神,祀之。
"《御览》五百二十九引《魏名臣奏》"◇荐新议
按旧典,天子诸侯,月有祭事,其孟则四时之祭也。
三牲黍稷,时物咸备。
其仲月、季月,皆荐新之祭也。
大夫以上将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备三牲也,士以豚,庶人则唯其时宜,鱼雁可也。
皆有黍稷。
《礼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余。
」羔豚则荐新之礼也。
太牢则时祭之礼也。
《诗》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周之四月,则夏之二月也。
月令仲春,天子乃献羔开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荐鲔;仲夏之月,天子乃尝鱼,咸荐之寝庙,此则仲春季月荐新之礼也。
"《通典》四十九"
◇祀功臣议"太和四年"按先典,祭祀之礼,皆依生前尊卑之叙,以为位次。
功臣配食于先王,象生时侍宴燕礼;大夫以上皆升堂,以下则位于庭;其余则与君同牢。
至于俎豆荐羞,唯君备。
公降于君,卿大夫降于公,士降于大夫。
使功臣配食于祭,所以尊崇其德,明其勋以劝嗣臣也。
议者欲从汉氏祭之于庭,此为贬损,非宠异之谓也。
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今使配食者因君之牢,以贵贱为俎,庶合事宜。
《周志》曰:「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
」共用谓之勇,言有勇而无义,死不登堂而配食,此即配食之义,位在堂之明审也。
下为北面,三公朝立之位耳,宴则脱履升堂在庭也。
凡献爵有十二、九、七、五、三之差,君礼大夫三献,太祝令进三爵于配食者可也。
"《通典》五十"
◇告瑞玺议"太和六年"
案典,瑞,天子有事,必告宗庙,以象生也。
凡宗庙,祖尊而祢亲,祭祀告事,皆先尊而后亲。
往者得瑞玺,以告宗庙而奠于亲庙,此则告于尊奠于亲故事。
明比文皇帝、文思皇后,其为慈亲一体也。
告之曰:质明,守官筵于庙堂之奥,设玉几近南,设洗于阼阶东南,酒人设醴酒于堂,脯人、醢人执笾脯、豆醢于洗北西面,公位于阼阶西南北面,太常位于阼阶北面,差出公后,百执事叙立于卿后,执玺使者立公西北东面。
诸博士差退,唯笾人、豆人不拜,余皆拜。
拜讫,解剑纳履。
博士引公,祝道盥,升自阼阶。
博士立于高皇庙室户外西东面,祝先入室南面,入户内西面;博士并引卿与从公笾人、醢人、百执事皆从升;博士引使者升阶,如在廷之位。
卿受脯于户外,入于筵前,醢人以醢授卿,卿拜兴受,设于笾北。
兴出,俟事于大皇帝室南面,祝酌酒奠笾南,祝道公。
博士引使者执邸受瑞玺于户,祝西面立于户外东,使者还复位,公奠玺于几东。
兴复位,祝入,公再拜稽首,兴立。
漏移一刻,公执玺邸授使者户外,遂造太皇帝、武皇帝、文皇帝,皆如高皇出。
礼毕之后,可使都督黄门兼诸官告瑞于文思皇后寝堂,如庙之礼。
"《通典》五十五"
◇告瑞玺又议
往者得瑞玺,祝文曰:「於惟往者,神灵吐耀,天球玉玺,见于宗庙之宫。
」今则西岳之精神,天意重出瑞玺王国之域,实为皇天后士明报皇高曾祖武文之德,德祚洋溢,光润万国。
孝皇帝讳谨使上公臣某,敢用嘉荐醴酒,奉呈瑞玺,以告先灵。
尚飨!」"《通典》五十五"
◇改正朔议
按自古有文章以来,帝王之兴,受禅之与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
《易》曰:「《革》,元亨利贞。
」「有孚改命吉。
」「汤武革命,应乎天,从乎人。
」其义曰,水火更用事,犹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也。
《易通卦验》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应天地三气三色。
」《书》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
」初「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荐玉以赤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荐玉以白缯。
」《尚书传》曰,舜定锺石,论人声,乃及鸟兽,咸变于前。
故更四时,改尧正。
」《诗》曰:「一之日发,二之日栗烈,三之日于耜。
」传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
」《诗推度灾》曰:「如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可知。
以前检后,文质相因,法度相改。
三而复者,正色也。
二而复者,文质也。
」以前检后,谓轩辕、高辛、夏后氏、汉皆以十三月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为正,高阳、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为正,后虽百世,皆以前代三而复也。
《礼大传》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
」《乐稽曜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雷雨,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
是以舜禹虽继平受禅,犹制礼乐,改正朔,以应天从民。
夏以十三月为正,法物之始,其色尚黑。
殷以十二月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
周以十一月为正,法物之萌,其色尚赤。
能察其类,能正其本,则岳渎致云雨,四时和,五稼成,麟皇翔集。
」《春秋》:「十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传》曰:「当夏四月,是谓孟夏。
」《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宝,质文再而改,穷则相承,周则复始,正朔改则天命显。
」凡典籍所记,不尽于此,略举大较,亦足以明也。
"《宋书·礼志一》"
◇瑞贽议"青龙二年"
按《周礼》,公执桓,公谓上公九命,分陕而理,及二王后也。
今大司马公大将军,实分征东西,可谓上公矣。
山阳公、卫国公,则二王后也。
侯执信圭,谓地方四百里;伯执躬,谓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
今郡王户数,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
子执谷璧,谓地方二百里;男执蒲璧,谓地方百里,皆五命也。
今县主户数,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
上公礼,其率诸侯以朝,则执桓,自非朝宗,则如八命之公;与王论道,有事而进,则执璧。
今二王后诸王,若入朝觐,二公率以进退,则执桓;其朝王,则与群公执璧。
按《周礼》,王官唯公执璧,汉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开府辟召掾属,与公同仪,则执璧可也。
孤皮帛,卿羔。
孤谓天子七命之孤。
及大国四命之孤。
副公与王论道,尊于六卿,其执贽以虎皮表束帛。
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禄勋卫尉尊于六卿,其执贽如孤也,其朝王执皮帛可也。
三府长史亦公之副,虽有似于孤,实卑于卿,大夫之礼可也。
公之孤ぽ聘于天子,及见于其君,其贽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谓山阳公之上卿可以当之。
卿谓六官六命之卿,及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
今六卿及命永寿、永安、长秋、城门五校皆执羔可也。
诸侯之卿,自于其君亦如之。
天子卿大夫饰羔雁以缋,诸侯卿大夫饰羔雁以布。
州牧郡守以功德赐劳,秩比中二千石者,其朝觐,宜依卿执羔。
金紫将军秩比中二千石,与卿同。
大夫执雁,谓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于卿,今王府长史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也。
博士儒官,历代礼服从大夫,如前执雁可也。
州牧郡守未赐者,宜依大夫执雁,皆饰以缋。
诸县千石六百石今士大夫若或会觐,宜执雁饰以布。
士执雉,谓天子三命之士,及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
府史以下,至于比长庶人,在官亦谓之士,诸县四百石三百石长,从士礼执雉可也。
"《通典》七十五"
◇服黄读令议"景初元年"
黄属土也,土王四季,各十八日。
土生于火,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
二季则不,其令则随四时,不以五行为令也。
是以服黄无令。
"《通典》七十。 景初元年,通事奏曰:「前后但见读四时令,至于服黄之时独阙。 」太令史高堂隆以为。 "
◇诸侯称薨议
诸侯曰薨,亦取陨坠之声也。
《礼》「王者之后公及王之上公九命为二伯」者,侯、伯皆执圭,子、男及王之公皆执璧,其卒皆曰薨。
今可使二王后公及诸国王执圭,大将军县亭侯有爵土者,车骑卫将军辟召掾属与三公俱执璧者,卒皆称薨。
《礼》大夫曰卒」者,言陈力展志功成事卒,无遗恨也。
今太中大夫秩千石,谏议中散大夫秩皆六百石,此正天子之大夫也。
而使下与二百石同列称不禄,为大夫死贬从事,殆非先圣制礼之意也。
士不禄者,言士业未卒,不终其禄也。
"《通典》八十三"
◇答卞兰难取钟
夫礼乐者,为治之六本也。
故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雷鼓六变,天神以降;政是以平,刑是以错,和之至也。
新声发响,商辛以陨;大钟既铸,周景以弊;存亡之机,恒由斯作,安在废兴之不阶也?君举必书,古之道也;作而不法,何以示后?圣王乐闻其阙,故有箴规之道;忠臣愿竭其节,故有匪躬之义也。
"《魏志·高堂隆传》"
◇对或问藏主
或问高堂隆曰:「昔受训云,冯君八万言章句,设正庙之主,各藏太室西壁之中,迁庙之主于太室北壁之中。
按《逸礼》藏主之处,似在堂上壁中。
」答曰:「章句但言藏太祖北壁中,不别堂室,愚意以堂上无藏主,当室之中也。
」"《通典》四十八"
◇对尚书曹访物故
尚书曹访云:「官寮终卒,依礼各有制。
至于其间,令长以下,通言『物故』,不知『物故』之名,本何所出?」高堂隆答曰:「闻之先师,物无也。
故事也。
言无复所能于事也。
」"《通典》八十三,又《蜀志·刘璋传》注"◇对尚书祠部问同母异父昆弟服
景初中,尚书祠郎问曰:「同母异父昆弟服,应几月?」太常曹毗述博士赵怡据子游郑注「大功九月」。
高堂隆云:「圣人制礼,外亲正服,不过缌麻,异外内之明理也。
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
舅缌服而已。
外兄弟异族无属,疏于外家远矣,故于礼序不得有服若以同居从同爨服,无缘章云『大功』,乃重于外祖父母,皆实先贤之过也。
」"《通典》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