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梁文 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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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梁文》 卷二十四 严可均辑

◎萧子晖

子晖字景光,一作景先,子云弟。

为员外散骑侍郎。

迁南中郎,出为临安令,迁安西牙陵王谘议,带新繁令,随府转仪同从事、中郎骠骑长史。

有《集》九卷。

◇冬草赋

有闲居之蔓草,独幽隐而罗生,对离披之苦节,反蕤葳而有情。

若夫火山灭焰,汤泉沸泻,日悠扬而少色,天阴霖而四下,於时直木先摧,曲蓬多陨,众芳摧而萎绝,百卉飒以徂尽。

未若兹草,凌霜自保,挺秀色於冰涂,厉贞心於寒道。

已矣哉!徒抚心其何益。

但使万物之后凋,夫何独知於松柏。

"《艺文类聚》八十一"

◇反舌赋

彼陶嘉之盛月,气依迟於池沼。

眷霏霏之花落,爱翘翘之令鸟,无荣辱之可因,弄枢机而自表。

尔其声也,嘹唳结,郁抑萦咽,繁音琐碎,众响攒{山截}。

或急啭赴机,或缓引趋节;或洪纤共起,或长短俱折。

意疑续而更断,谓当举而忽垂;声赁林而逾厉,响因风而益危。

"《艺文类聚》九十二"

◎萧素素,南兰陵人,宋郢州刺史思话孙。

仕齐至太子洗马。

入梁,累迁丹阳尹丞、南徐州治中。

征为中书侍郎,辞不就。

天监八年卒。

亲故私谥曰贞文先生。

◇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辱告:并伏敕答臣下审《神灭论》。

性与天道,称谓理绝;积劫多幸,猥班妙训。

接足顶受,欢敬戴怀窃谓神道寂寞,法海难边。

是以智积麻苇而未测,识了色尘而犹昧。

岂其庸末,所能激仰?然自慧云东渐,宝舟南济,岁序绵长,法音流远,明君良宰,虽世能宗服,至於躬挹玄源,亲体妙极者,竟未闻焉。

是使两谛、八解,独阙皇言;九部、三藏,偏芜国学。

呜呼!可为叹息者也。

窃寻神灭之起,则人出楼伽,经名卫世,虽义屈提婆,而余俗未弭。

故使群疑异学,习以成见。

若不禀於先觉,实终累於后生。

道济天下,机洞无方。

虎观与龙宫井阅,至德与实相齐导。

故能符俗教而谛真道,即孝享以弘觉性,照此困蒙,拔兹疑网。

虽复牟尼之柔软巧说,孔文之博约善诱,曷以喻斯巍巍乎?十善已行,金轮何远。

法师禀空慧於旷生,习多闻於此运,法轮转而八部云会,微言发而天人摄受,故能播诫香於凤闱,藻觉华於宸侧。

信矣哉!能以佛道声,令一切闻者也。

弟子无记识藏,不逮孔门,虽愿朝闻,终惭吝薄。

庶缘无尽之法,兼利人我耳!疾塞甫尔,心虑昏悸,谨力裁白,不识诠次,倾迟咨展,亲承至教也。

弟子萧素顿首和南。

"《弘明集》十"

◎萧介

介字茂镜,素从弟。

齐永元末,为著作佐郎。

天监中除太子舍人,迁尚书金部郎,转主客郎,出为吴令。

普通中为湘东王谘议参军大通中,除给事黄门侍郎。

大同中,为武陵王府长史,出为始兴太守,征为少府卿,加散骑常侍,进侍中都官尚书。

大同二年臻仕,就家授光禄大夫。

◇谏纳侯景表

臣抱患私门,窃闻侯景以涡阳败绩,只马归命,陛下不悔前祸,复敕容纳。

臣闻凶人之性不移,天下之恶一也。

昔吕布杀丁原以事董卓,终诛董而为贼;刘牢反王恭以归晋,还背晋以构妖。

何者?狼子野心,终无驯狎之性;养虎之喻,必见饥噬之祸。

侯景兽心之种,鸣镝之类。

以凶狡之才,荷高欢翼长之遇,位忝台司,任居方伯,然而高欢坟士未干,即还反噬。

逆力不逮,乃复逃死关西;字文不容,故复投身於我。

陛下前者所以不逆细流,正欲以属国降胡以讨匈奴,冀获一战之效耳。

今既亡师失地,直是境上之匹夫,陛下爱匹夫而弃与国之好,臣窃不取也。

若国家犹待其更鸣之晨,岁暮之效,臣窃惟侯景必非岁暮之臣;弃乡国如脱履,背君亲如遗芥,岂知远慕圣德,为江淮之纯臣!事迹显然,无可臻惑。

一隅尚其如此,触类何可具陈。

臣朽老疾侵,不应辄干朝政;但楚囊将死,有城郢之忠,卫鱼临亡,亦有尸谏之节。

臣忝为宗室遗老,敢忘刘向之心。

伏愿天慈,少思危苦之语。

"《梁书·萧介传》"

◎萧琛

琛字彦瑜,素族弟。

齐永明中,为太学博士,历郡主簿,举秀才,迁司徒记室,进右长史,出为晋熙王长史,行南徐州事,还兼少府乡尚书左丞。

中兴初,为骠骑谘议,领录事,迁给事黄门侍郎。

梁台建,为御史中丞。

天监初,迁左庶子。

出为宣城太守,征为卫尉卿,迁员外散骑常侍,除中庶子,出为平西内史、江夏太守,迁安西长史、南郡太守,历护军长史太尉长史。

又出为东阳太守。

迁吴兴太守,普通初,征为宗正卿,迁左民尚书,领南徐州大中正、太子右卫率。

徙度支尚书、左骁骑将军、领军将军,转秘书监后军将军,迁侍中。

大通中,为金紫光禄大夫,加特进。

中大通元年,为云麾将军、晋陵太守,改授侍中特进,卒。

谥曰平子,有《皇览抄》二十卷。

◇嗣君庙见议

窃闻祗见厥祖,义著商书,朝于武宫,事光晋册。

岂有正位居尊,继业承天,而不虔敬祖宗,格于太室?《毛诗·周颂篇》曰: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

《郑注》云:新王即政,必以朝享之礼,祭於祖考,告嗣位也。

又《篇》曰:「闵予小子,嗣王朝庙也。

」《郑注》云:嗣王者,谓成王也。

除武王之丧,将始即政,朝於庙也。

则隆周令典,焕炳经记,体嫡居正,莫若成王。

又二汉由太子而嗣位者,西京七主,东都四帝。

其昭、成、衣、和顺五群,并皆谒庙,文存汉史;其、惠、景、武、元、明、章六君,前史不载谒事,或是偶有阙文,理无异说。

议者乃云先在储宫,已经致敬,卒哭之后,即亲奉时祭,则是庙见,故无别谒之礼。

窃以为不然。

储后在宫,亦从郊祀。

若谓前虔可兼后敬,开元之始则无;假复有配,天之祭矣。

若以亲奉时祭,仍为庙见者,自汉及晋,支庶嗣位,并皆谒庙。

既同有蒸尝,何为独修繁礼?且晋成帝咸和元年改号,已谒庙;咸康元年加元服,又更谒。

夫时非异主,犹不疑二礼相因;况位隔君臣,而追以一谒兼敬?宜远纂周、汉之盛范,近黜晋、宋之乖义,展诚一庙,骏奔万国。

"《南齐书·礼志上》,永泰元年,有司奏应庙见不,尚书令徐孝嗣以为无庙见之文,左丞萧琛议,奏可。 "

◇郎官缓杖密启

郎有杖起自后汉。

尔时郎官位卑,亲主文案,与令史不异,故郎三十五人。

令史二十人,是以古人多耻为此职。

自魏晋以来,郎官稍重。

今方参用高华,吏部又近於通贵,不应官高昔品,而罚遵曩科。

所以从来弹举,虽在空文,而许以推迁,或逢赦恩,或入春令,便得悉停。

宋元嘉大明中,经有被罚者,别由犯忤主心,非关常准。

自泰始建元以来,未经施行,事废已久,人情未习。

自奉敕之后,已行仓部郎江重欣杖督五十,皆无不人怀惭惧,兼有子弟成长,弥复难为仪适。

其应行罚,可特赐输赎,使与令史有异,以彰优缓之泽。

"《南史》十八《萧琛传》,齐明帝用法严峻,尚书郎坐杖罚者,皆即科行,琛乃密启,帝从之。 "

◇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弟子琛和南,辱告:伏见敕旨所答臣下审《神灭论》,妙测机神,发挥礼教,实足使净法增光,儒门敬业,物悟缘觉,民思孝道。

人伦之本,於兹益明;诡经乱俗,不自坏。

诵读藻,顶戴不胜。

家弟暗短招愆,今在北理。

公私前惧,情虑震越,无以仰赞洪谟,对扬精义。

奉化闻道,伏用竦怍;眷奖覃示,铭佩仁诱。

弟子萧琛和南。

"《弘明集》十"

◇难范缜《神灭论》"并序"

内兄范子缜著《神灭论》,以明无佛。

自谓辩摧众品,日服千人。

予意犹有惑焉,聊欲薄其稽疑,询其未悟。

论至今所持者形神,所诵者精理。

若乃《春秋》孝享,为之宗庙,则以为圣人神道设教,立礼防愚。

杜伯关弓,伯有被介,复谓天地之间,自有怪物,非人死为鬼。

如此,便不得诘以《诗》、《书》,校以往事,唯可於形神之中,辩其离合。

脱形神一体,存灭罔异,则范子奋扬蹈厉,金汤邈然。

如灵质分途,兴毁区别,则予克敌得俊,能事毕矣。

又,予虽明有佛,而体佛不与俗同尔。

兼陈本意,系之论左焉。

问曰:子云神灭,何以知其灭邪?答曰:神即形也。

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问曰:形者,无知之称;神者,有知之名。

知与无知,即事有异,神之与形,理不容一。

形神相即,非所闻也。

答曰: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

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

"凡问答并缜原论,难为琛辞。 "难曰:今论形神合体,则应有不离之证。

而直云神即形,形即神;形之与神,不得相异,此辩而无征,有乖笃喻矣。

予今据梦以验,形神不得共体。

当人寝时,其形是无知之物,而有见焉,此神游之所接也。

神不孤立,必凭形器,犹人不露处,须有居室。

但形气是秽暗之质,居室是蔽塞之地。

神反形内,则其识微昏;昏,故以见为梦。

人归室中,则其神暂壅;壅,故以明为昧。

夫人或梦上腾玄虚,远适万里,若非神行,便是形往邪。

形既不往,神又弗离,复焉得如此?若谓是想所见者,及其安寝,身似僵木,气若寒灰,呼之不闻,抚之无觉。

既云神与形均,则是表里俱倦,既不外接声音,宁能内兴思想?此即形静神驰,断可知矣!又疑凡所梦者,或反中诡遇。

"赵简子梦童子《身果》歌,而吴人邹。 晋小臣梦负公登天,而负公出诸厕之类是也。 "或理所不容,"吕《凿奇》梦射月中之兔,吴后梦肠出续间门之类是也。 "或先觉未兆,"吕姜梦天名其子曰虞,鲁人梦众君子谋欲亡鲁之类是也。 "或假借象类,"蔡茂梦禾失为秩,王浚梦三刀为州之类是也。 "或即事所无,"胡人梦舟,赵人梦骑之类是也。 "或乍验乍否。

"殷宗梦得传说,汉文梦获邓通,验也。 否事众多,不复具载。 "此皆神化茫渺,幽明不测,易以约通,难用理检。

若不许以神游,必宜求诸形内,恐块尔潜灵,外绝觐觌,虽复扶以六梦,济以相因,理亦不得然也。

问曰:神故非质,形故非用,不得为异,其义安在?答曰:名殊而体一也。

问曰:名既已殊,体何得一?答曰:神之於质,犹利之於刃;形之於用,犹刃之於利。

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

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难曰:夫刃之有利,砥砺之功,故能水截蛟螭,陆断兕虎。

若穷利尽用,必摧其锋锷,化成钝刃。

如此,则利灭而刃存,即是神亡而形在,何云舍利无刃,名殊而体一邪?刃利既不俱灭,形神则不其亡,虽能近取譬,理实乖矣。

问曰:刃之与利,或如来说,形之与神,其义不然。

何以言之,木之质无知也,人之质有知也,人既有如木之质,而有异木之知,岂非木有其一,人有其二邪?答曰:异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质以为形,又有异木之知以为神,则可如来论也。

今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

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

安在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问曰:人之质所以异木质者,以其有知耳。

人而无知,与木何异?答曰:人无无知之质,犹木无有有知之形。

问曰:死者之形骸,岂非无知之质也邪?答曰:是无知之质也。

问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质,而有异木之知矣。

答曰:死者犹如木之质,而无异木之知;生者有异木之知,而无如木之质。

问曰。

死者之骨骼,非生者之形骸邪?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己革矣。

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问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骼死者之骨骼,则应不由生者之形骸,不由生者之形骸,则此骨骼从何而至?答曰:是生者之形骸,变为死者之骨骼也。

问曰:生者之形骸,虽变为死者之骨骼,岂不因生而有死?则知死体犹生体也。

答曰:如因荣木变为枯木,枯木之质,宁是荣木之体?问曰:荣体变为枯体,枯体即是荣体。

如丝体变为缕体,缕体即是丝体,有何咎焉?答曰: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则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

又,荣木不应变为枯木,以荣即是枯,故枯无所复变也。

又,荣枯是一,何不先枯后荣,要先荣后枯何也?丝缕同时,不得为喻。

问曰:生形之谢,便应豁然都尽,何故方受死形,绵历未已邪?答曰:生来之体,要有其次故也。

夫而生者,必然而灭,渐而生者,必渐而灭。

而生者,飘骤是也;渐而生者,动植是也。

有有渐,物之理也。

难曰:论云,人之质有知也。

木之质无知也,岂不以人识凉燠,知痛痒,养之则生,伤之则死邪?夫木亦然矣。

当春则荣,在秋则悴,树之必生,拔之必死。

何谓无知?今人之质,犹如木也,神留则形立,神去则形废。

立也即是荣木,废也即是枯木,子何以辩此非神知,而谓质有知乎?凡万有皆以神知,无以质知者也。

但草木昆虫之性,裁觉荣悴生死;生民之识,则通安危利害。

何谓非有如木之质以为形,又有异木之知以为神邪?此则形神有二,居可别也。

但木禀阴阳之偏气,人含一灵之精照,其识或同,其神则异矣。

骨骼形骸之论,死生授受之说,义既前定,事又不经,安用典辩哉?

问曰:形即神者,手等亦是神邪?答曰:皆是神分。

问曰:若皆是神分,神应能虑,手等亦应能虑也。

答曰:手等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

问曰:知之与虑,为一为异?答曰:知即是虑。

浅则为知,深则为虑。

问曰:若尔应有二虑,虑既有二,神有二乎?答曰:人体惟一,神何得二?问曰:若不得二,安有痛痒之知,而复有是非之虑?答曰:如手足虽异,总为一人。

是非痛痒。

虽复有异,亦总为一神矣。

问曰:是非之虑不关手足,当关何也?答曰:是非之虑,心器所主。

问曰:心器是五脏之心,非邪,答曰,是也。

问曰:五脏有何殊别,而心独有是非之虑?答曰:七窍亦复何殊,而所用不均何也?问曰:虑思无方,何以知是心器所主?答曰:心病则思乖,是以知心为虑本。

问曰:何知不寄在眼等分中邪?答曰:若虑可寄於眼分,眼何故不寄於耳分。

问曰:虑体无本,故可寄之於眼分。

眼自有本,不假寄於他分。

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於我形,而可遍寄於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

难曰:论云,形神不殊,手等皆是神分。

此则神以形为体,体全即神全,体伤则神缺矣。

神者何。

识虑也。

今人或断手足、残肌肤,而智思不乱。

犹孙膑刖趾,兵略愈明,肤浮解腕,儒道方谧。

此神与形离,形伤神不害之切证也。

但神任智以役物,托器以通照,视听香味,各有所凭,而思识归乎心器。

譬如人之有宅,东阁延贤,南轩引景,北牖招风,西映月,主人端居中留,以收四时之用焉。

若如来论,口鼻耳目,各有神分,一目病即视神毁,二目应俱盲矣,一耳疾即听神伤,两耳俱应聋矣,今则不然,是知神以为器,非以为体也。

又云,心为虑本,虑不可寄之他分,若在於口眼耳鼻,斯论然也,若在於他心,则不然矣。

耳鼻虽共此体,不可以相杂,以其所司不同,器用各异也。

他心虽在彼形,而可得相涉,以其神理俱妙,识虑齐功也。

故《书》称:启尔心,沃朕心。

《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齐桓师管仲之谋,汉祖用张良之策,是皆本之於我形,寄之於他分。

何云张甲之情,不可托王乙之躯,李丙之性,勿得寄赵丁之体乎?

问曰:圣人之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之异矣。

答曰:不然。

金之精者能照。

秽者不能照,能照之精金,宁有不照之秽质?又岂有圣人之神,而寄凡人之器?亦无凡人之神,而托圣人之体。

是以八彩重瞳,勋、华之容;龙颜、马口,轩、之状,此形表之异也。

比干之心,七窍并列,伯约之胆,其大如拳,此心器之殊也。

是以知圣人区分,每绝常品,非惟道革群生,乃亦形超万有。

凡圣均体,所未改安。

问曰:子云圣人之形,必异於凡。

敢问阳货类仲尼,项籍似虞帝,舜、项、孔、阳,智革形同,其故何邪?启曰:珉似玉而非玉,ス类凤而非凤,物诚有之,人故宜尔。

项、阳、貌似而非实似,心器不均,虽见无益也。

问曰:凡圣人之殊,形器不一。

可也。

圣人圆极,理无有二。

而丘、旦殊姿,汤、文异状,神不系色,於此益明。

圣与圣同,同於圣器,而器不必同也。

犹马殊毛而齐逸,玉异色而均美。

是以晋棘、楚和,等价连城,ら骝、盗骊,俱致千里。

问曰:形神不二,既闻之矣,形谢神灭,理固宜然。

敢问《经》云:为之宗庙,以鬼飨之,何谓也?答曰:圣人之教然也,所以从孝子之心,而厉渝薄之意。

神而明之,此之谓矣。

问曰:伯有被甲,彭生豕见,《坟》、《素》著其事,宁是设教而已邪?答曰:妖怪茫茫,或存或亡。

强死者众,不皆为鬼,彭生、伯有,何独能然?乍人乍豕,未必齐、郑之公子也。

问曰:《易》称「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而不违。

」又曰,「载鬼一车。

」其义云何?答曰:有禽焉,有兽焉,飞走之别也。

有人焉,有鬼焉,幽明之别也。

人灭而为鬼,鬼灭而为人,则吾未知也。

难曰:论云,岂有圣人之神,而寄凡人之器?亦无凡人之神,而托圣人之体。

今阳货类仲尼,项籍似帝舜,即是凡人之神,托圣人之体也,珉玉ス凤,不得为喻。

今珉自名珉,玉实名玉,ス号ジス,凤曰神凤,名既殊称,见亦爽实。

今舜重瞳子,项羽亦重瞳子,非有珉玉二名,唯睹重瞳相类。

又有女祸蛇躯,皋陶马口,非直圣神。

入於凡器,遂乃托於虫畜之体。

此形神殊别,明暗不同,兹益昭显也。

若形神为一,理绝前因者,则圣应诞圣,贤必产贤,勇怯愚智,悉类其本。

既形神之所陶甄,一气之所孕育,不得有尧睿朱嚣,瞍顽舜圣矣。

《论》又云,圣同圣器,而器不必同,犹马殊毛而齐逸。

今毛复是逸气邪?马有同毛色而异驽骏者。

如此,则毛非逸相,由体无圣器矣。

人形骇无凡圣之别,而有贞脆之异,故遐灵栖於远质,促神寓乎近体,唯斯而已耳。

向所云圣人之指体,直语近舜之形,不言器有圣智,非矛盾之说,勿近於此惑也。

问曰:知此神灭,有何利用?答曰:浮屠害政,桑门蠹俗,风惊雾起,驰荡不休。

吾哀其弊,思拯其溺。

夫竭财以趣僧,破产以趋佛,而不恤亲戚,不怜穷匮者,何也?良由厚我之情深,济物之意浅。

是以圭撮涉於贫友,吝情动於颜色;千锺委於富僧,欢怀畅於容发。

岂不以僧有多余之期,友无遗秉之报?务施不关周给,立德必於在己。

又惑以茫昧之言,惧以阿鼻之苦,诱以虚诞之辞,欣以兜率之乐。

故舍逢掖,袭横衣,废俎豆,列瓶钵,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

至使兵挫於行间,吏空於官府,粟罄於惰游,货殚於土木。

所以奸宄弗胜,颂声尚拥,惟此之故也。

其流莫已,其病无垠。

若知陶甄禀於自然,森罗均於独化,忽焉自有,况悦尔而无,来也不御,去也不追,乘夫天理,各安其性。

小人甘其垄亩,君子保其恬素。

耕而食,食不可穷也;蚕以衣,衣不可尽也。

下有余以奉其上,上无为以待其下。

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为己,可以为人,可以匡国,可以霸君,用此道也。

难曰:佛之有无,寄於神理存灭。

既有往论,且欲略言。

今指辩其损益,语其利害,以弼夫子过正之谈子云,释氏蠹俗伤化,费货损役。

此惑者为之,非佛之尤也。

佛之立教,本以好生恶杀,修善务施。

好生非止欲繁育鸟兽,以人灵为重;恶杀岂可得缓宥逋逃,以哀矜断察!修善不必瞻丈六之形,以忠信为上;务施不苟使殚财土木,以周给为美。

若悉绝嗣续,则必法种不传,如并起浮图,又亦播殖无地。

凡人且犹知之,况我慈氏,宁乐尔乎!今守株桑门,迷务俗士,见寒者不施之短褐,遇馁者不锡以糠豆,而竞聚无识之僧,争造众多之佛,亲戚弃而弗眄,祭祀废而弗修,良缯碎於刹上,丹金縻于塔下,而谓为福田,期以报业。

此并体佛未深,解法不妙,虽呼佛为佛,岂晓归佛之旨;号僧为僧,宁达依僧之意?此亦神不降福,予无取焉。

夫六家之术,各有流弊,儒失於僻,墨失於蔽,法失於峻,名失於讦,咸由祖述者失其传,以致泥溺。

今子不以僻蔽诛孔、墨,峻讦责韩、邓,而独罪我如来,贬兹正觉,是忿风涛而毁舟楫也。

今悖逆之人,无赖之子,上罔君亲,下虐俦类。

或不忌明宪,而乍惧幽司,惮阎罗之猛,畏牛头之酷,遂悔其秽恶,化而迁善,此佛之益也,又,罪福之理,不应殊於世教,背乎人情。

若有事君以忠,奉亲惟孝,与朋友信,如斯人者,犹以一眚掩德,蔑而弃之,裁犯虫鱼,陷於地狱,斯必不然矣。

夫忠莫逾於伊尹,孝莫尚於曾参。

若伊尹宰一畜以膳汤,曾子烹只禽以养点,而皆同趋炎镬,俱赴锋树,是则大功没於小过,奉上反於惠下。

昔弥子矫驾,犹以义弘免戮。

呜呼!曾为灵匠。

不如卫君乎?故知此为忍人之防,而非仁人之诫也。

若能鉴彼流宕,不在佛,观此祸福,识悟教诱,思息末以尊本,不拔本以拯末,念忘我以弘法,不后法以利我,则虽曰未佛,吾必谓之佛矣。

"《弘明集》九"

◎萧靡

靡,南兰陵武进人,齐侍中尚书令、行荆州刺史颖胄子。

天监初,袭巴东公,历中书郎太子洗马。

早卒。

◇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惠示敕答臣下审《神灭论》,披览未周,情以悦。

主上凝神天纵,将圣多能,文奥不刊,辞溢系表。

义证周经,孝治之情爰著;旨该释典,大慈之心弥笃。

谨置之座隅,陈之机枕,寝兴钻阅,永用书绅。

班示不遗,戢眷良厚。

弟子萧靡和南。

"《弘明集》十"

◎萧和

和,爵里未详。

"《初学记》以为梁人。 "

◇萤火赋

聊披书以娱性,悦草萤之夜翔,乍依栏而回亮,或傍牖而舒光,或翔飞而暂隐。

时凌空而更扬,竹依窗而度影,兰因风而送香。

此时逸趣方遒,良夜淹留。

眺娥之澄景,观熠耀之群游。

类干沙之飞火,若清汉之星流。

入元夜而光净,出明灯而色幽。

时临池而泛影,与列宿而俱浮。

觉更筹之稍竭,见微光之惭收。

尔其斜月西倾,独照蓬楹。

瞩曙河之低汉,闻伺庙之远声。

望落星之掩色,见晨禽之晓征。

悲扶桑之吐曜,翳徼躯而不明。

写余襟其未尽,聊染翰以书情。

"《初学记》三十"

◎萧绮

绮,爵里未详。

"梅鼎祚以为梁人。 "

◇拾遗记序

《拾遗记》者,晋陇西安阳人王嘉字子年所撰,凡十九卷二百二十篇,皆为残缺。

当伪秦之季,主纲迁号,五都沦覆,河洛之地,没为戎墟,宫室榛芜,书藏堙毁,荆棘霜露。

岂独悲於前主;鞠为禾黍,弥深嗟於兹代。

故使典章散灭,黉馆焚埃,皇图帝册,殆无一存。

故此书多有亡败,文起羲、炎已来,事讫西晋之末,五运因循,十有四代。

王子年乃搜撰异同,而殊性必举,纪事存朴,爱广向奇,宪章稽古之文,绮综编杂之部,山海经所不载,夏鼎未之或存,乃集而记矣。

辞趣过诞,音旨迂阔,推理陈迹,恨为繁冗。

多涉祯祥之书,博采神仙之事,妙万物而为言,盖绝世而弘博矣。

世德陵夷,文颇缺略,绮更删其繁紊,纪其实美。

搜刊幽秘,捃采残落,言匪浮诡,事弗空诬。

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

若其道业远者,则辞省朴素;世德近著,则文存靡丽。

编言贯物,使宛然成章。

数运则与世推移,风政则因时回改。

至如金绳、鸟篆之文,玉牒、虫章之字,末代流传,多乖曩迹,虽探研镌写,抑多疑误。

及言乎政化,讹乎祯祥,随代而次之。

土地山川之域,或以名例相疑;草木鸟兽之类,亦以声状相惑,随所在而区别。

或因方而释之,或变通而会其道,宁可采於一说?今搜检残遗,合为一部,凡一十卷,序而录焉。

"《拾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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