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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
冲字思顺,陇西狄道人。
西凉武昭王之曾孙。
献文末,为中书学生。
孝文初,迁秘书、中散、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转南部尚书,赐爵顺阳侯。
又进爵陇西公。
五等建,封荥阳郡开国侯,拜廷尉卿,迁侍中、吏部尚书、咸阳王师。
东宫建,拜太子少傅,领将作大匠,加辅国大将军,进镇南将军。
改封阳平郡开国侯,兼左仆射。
迁尚书仆射,改封清渊县开国侯。
太和二十二年卒,谥曰文穆。
◇谏预召兵戍南郑表秦州险厄,地接羌夷,自西师出后,饷援连续,加氐胡叛逆,所在奔命,运粮擐甲,迄兹未已。
今复豫差戍卒,悬拟山外,虽加优复,恐犹惊骇,脱终攻不克,徒动民情,连胡结夷,事或难测。
辄依旨密下刺史,待军克郑城,然后差遣,如臣愚见,犹谓未足。
何者?西道险厄,单径千里,今欲深戍绝界之外,孤据群贼之中,敌攻不可卒援,食尽不可运粮。
古人有言,「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南郑于国,实为马腹也。
且昔人攻伐,或城降而不取;仁君用师,或抚民而遣地。
且王者之举,情在拯民;夷寇所守,意在惜地。
校之二义,德有浅深。
惠声已远,何据千一城哉?且魏境所掩,九州过八,民人所臣,十分而九。
所未民者,惟漠北之与江外耳。
羁之在近,岂急急于今日也?宜待大开疆宇,广拔城聚,多积资粮,食足支敌,然后置邦树将,为吞并之举。
今锺离、寿阳,密迩未拔,诸城、新野,跬步弗降。
所克者舍之而不取,所降者抚之而旋戮。
东道既未可以近力守,西蕃宁可以远兵固?若果欲置者,臣恐终以资敌也。
又今建都土中,地接寇壤,方须大收死士,平荡江、会。
轻遣单寡,弃合陷没,恐后举之日,众以留守致惧,求其死效,未易可获。
推此而论,不戍为上。
"《魏书·李冲传》"
◇答诏有
臣等徼逢幸会,生遇昌辰。
才非利用,坐班位列;功无汗马。
猥受山河,叨忝之宠,终古无比;莫大之施,万殒靡酬。
而睿、丕识乖犬马,心同枭獍,潜引童稚,构兹妖逆,违悖天常,罪逾万殒。
睿结衅在心,阴构不息,间说戚蕃,拟窥干象。
虽睹休平,未怀疑惑,何尝片辞披露宿志,原心语迹,实为贼首。
丕之二子,从恶累年,交扇东西,窥扰并夏,测观此状,无容不知。
惟圣慈含育,恕其生命,其若天地何!其若神何!夫效诚尽节,为下之恒分;刑兹无赦,在上之常法。
况曲蒙莫大之恩,奖以忠贞之义,而更违天背道,包藏奸逆,求情推理,罪乃常诛。
而慈造宽渥,更流恩贷,续睿三断之骸,还丕已绝之魄,二三纵宥,实亏宪典。
犹复上延天眷,言念畴日。
不以臣等背负余党,别垂明诏,再申齐信之恩,重喻皎日之旨,伏读悲惭,惟深愧惕。
"《魏书·陆俟附传》。 陆睿构逆赐死。 高祖诏仆射李冲、领军于烈云云。 冲烈表。 "◇表弹李彪
臣闻范国匡人,光化升治,舆服典章,理无暂失。
故晋文功建九合,犹见抑于请隧;季氏藉政三世,尚受讥于,固知名器之重,不可以妄假。
先王既宪章于古,陛下又经纶于今,用能车服有叙,礼物无坠。
案臣彪,昔于凡品,特以才拔,等望清华,司文东观,绸缪恩眷,绳直宪台,左加金,右珥蝉冕。
"阙"东省。
宜感恩厉节,忠以报德。
而窃名忝职,身为违傲,矜势高亢,公行僭逸。
坐舆禁省,冒取官材,辄驾乘黄,无所惮慑。
肆志傲然,愚聋视听,此而可忍,谁不可怀!臣辄集尚书以下、令史以上并治书侍御史郦道元等于尚书都座,以彪所犯罪状告彪,讯其虚实,若或不知,须讯部下。
彪答臣言:「事见在目,实如所劾,皆彪所知,何须复召部下。
」臣今请以见事,免彪所居职,付廷尉治狱。
"《魏书·李彪传》"
◇又表
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载,彪始南使之时,见其色厉辞辩,才优学博,臣之愚识,谓是拔萃之一人。
及彪位宦升达,参与言燕,闻彪评章古今,商略人物,兴言于侍筵之次,启论于众英之中,赏忠识正,发言恳恻,惟直是语,辞无隐避。
虽复诸王之尊,近侍之要,至有是非,多面抗折。
酷疾矫诈,毒愆非违,厉色正辞,如鹰之逐鸟雀,懔懔然实似公清之操。
臣虽下才,辄亦尚其梗概,钦其正直,微识其褊急之性,而不以为瑕。
及其初登宪台,始居司直,首复驺唱之仪,肇正直绳之体,当时识者,佥以为难。
而彪秉志信行,不避豪势,其所弹劾,应弦而倒。
赫赫之威,振于下国;肃肃之称,著自京师。
天下改目,贪暴敛手。
臣时见其所行,信谓言行相符,忠清内发。
然时有私于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绳之官,人所忌疾,风谤之际,易生音谣,心不承信。
往年以河阳事,曾与彪在领军府,太尉、空及领军诸卿等,阅廷尉所问囚徒。
有人诉枉者,二公及臣少欲听采。
理未尽,彪便振怒东坐,攘袂挥赫,口称贼奴,叱吒左右,高声大呼云:「南台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虽有此言,终竟不取。
即言:「南台所问,唯恐枉活,终无枉死,但可依此。
」时诸人以所枉至重,有首实者多,又心难彪,遂各默尔。
因缘此事,臣遂心疑有滥,审加情察,知其威虐,犹未体其采访之由,讯检之状。
商略而言,酷急小罪,肃禁为大。
会而言之,犹谓益多损少。
故怀寝所疑,不以申彻,实失为臣知无不闻之义。
及去年大驾南行以来,彪兼尚书,日夕共事,始乃知其言与行舛,是己非人,专恣无忌,尊身忽物,安己凌上,以身作之过深劾他人,己方事人,好人佞己。
听其言,同振古忠恕之贤;校其行,是天下佞暴之贼。
臣与任城,卑躬曲己,若顺弟之奉暴兄。
其所欲者,事虽非理,无不屈从。
依事求实,悉有成验。
如臣列得实,宜殛彪于有北,以除奸矫之乱政;如臣无证,宜投臣于四裔,以息青蝇之白黑。
"《魏书·李彪传》"
◇上书言宜立三长
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疆谨者。
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
三载亡愆则陟用,陟之一等。
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
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
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
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内外百官俸,此外杂调。
民年八十以上,听一子不从役。
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
"《魏书·食货志》。 太和十年,给事中李冲上言云云,书奏。 高祖从之。 "
◇奏录刘丙子孙丙,河右硕儒,今子孙沉屈,未有禄润,贤者子孙,宜蒙显异。
"《魏书·刘丙传》。 太和十四年,尚书李冲奏,于是除其一子为郢州郧阳令。 "
◇奏养子不从坐前彭城镇将元拔与穆泰同逆,养子降寿宜从拔罪。
而太尉、咸阳王禧等以为律文养子而为罪,父及兄弟不知情者不坐。
谨审律意,以养子于父非天性,于兄弟非同气,敦薄既差,故典刑有降,是以养子虽为罪,而父兄不预。
然父兄为罪,养子不知谋,易地均情,岂独从戮乎?理固不然。
臣以为:依据律文,不追戮于所生,则从坐于所养明矣。
又律惟言父不从子,不称子不从父,当是优尊厉卑之义。
臣禧等以为:「律虽不正见,互文起制,于乞也举父之罪,于养也见子坐,是为互起。
互起两明,无罪必矣。
若以嫡继,养与生同,则父子宜均,祗明不坐。
且继养之注云:『若有别制,不同此律。
』又令文云:『诸有封爵,若无亲子,及其身卒,虽有养继,国除不袭。
』是为有福不及己,有罪便预坐。
均事等情,律令之意,便相矛盾。
伏度律旨,必不然也。
」臣冲以为:指例条寻,罪在无疑,准令语情,颇亦同式。
"《魏书·李冲传》"
◎李韶
韶字元伯,冲兄子,孝文赐名。
延兴中,补中书学生。
袭父承爵姑臧侯,除仪曹令。
迁给事黄门侍郎。
后例降侯为伯。
兼太鸿胪卿。
迁太子詹事、秦州大中正。
出为安东将军、兖州刺史。
宣武初,征拜侍中,领七兵尚书。
寻除抚军将军、并州刺史。
免。
起兼将作大匠。
出为抚军将军、秦州刺史。
征还,行定州事,转相州刺史。
孝明即位,入为殿中尚书,行雍州事。
后除中军大将军、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
出为冀州刺史。
迁车骑大将军,转定州刺史。
正光五年卒,赠司空、雍州刺史,谥曰文恭。
◇奏狱成许家人诉枉
使虽结案,处上廷尉,解送至省,及家人诉枉,尚书纳辞,连解下鞫,未检遇宥者,不得为案成之狱。
推之情理,谓崔纂等议为允。
"《魏书·刑罚志》。 兼廷尉卿元志上言,狱成不许家人陈诉。 大理正崔纂等以为宜许陈诉。 尚书李韶奏。 诏从之。 "◎李琰之琰之字景珍,小字默蠡,韶从弟。
孝文时,举秀才,不就,后为彭城王勰行台参军,入兼著作郎。
熙平初,为国子博士,领尚书仪曹郎中,转中书侍郎、司农少卿、黄门郎。
迁国子祭酒,转秘书监、兼七兵尚书。
迁太常卿。
孝庄初,兼御史中尉。
除征东将军。
出为卫将军、荆州刺史,兼尚书左仆射、三荆二郢大行台。
孝武初,征兼侍中、车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
永熙二年卒,赠侍中、司徒、雍州刺史,谥曰文简。
◇宗室助祭议
案《祭统》曰:「有事于太庙,群昭群穆咸在。
」郑氏注:「昭穆咸在,谓同宗父子皆来。
」古礼之制,如是其广,而当今仪注,唯限亲庙四,愚窃疑矣。
何以明之?设使世祖之子男于今存者,既身是戚蕃,号为重子,可得宾于门外,不预碑鼎之事哉?又因宜变法,《礼》有其说。
《记》言:「五庙之孙,祖庙未毁,为庶人,冠娶必告,死必赴。
」注曰:「实四庙而言五者,容显考始封之君子。
」今因太祖之庙在,仍通其曾玄侍祠,与彼古记,甚相符会。
且国家议亲之律,指取天子之玄孙,乃不旁准于时后。
至于助祭,必谓与世主相伦,将难均一。
寿有长短,世有延促,终当何时可得齐同。
谓宜入庙之制,率从议亲之条;祖祧之裔,各听尽其玄孙。
使得骏奔堂坛,肃承礻勺,则情差通。
不宜复各为例,令事事舛驳。
"《魏书·礼志》二。 江阳王继表言,道武曾孙宜得预祭。 李琰之议。 又见《通典》五十一。 "
◎李神俊
神俊名挺,以字行,小名提,冲兄子。
释褐奉朝请,转司徒祭酒、从事中郎,拜骁骑将军、中书侍郎、太常少卿。
出为前将军、荆州刺史,征拜大司农。
孝昌末,除镇军将军、行相州事。
未之任。
孝庄即位,拜散骑常侍、殿中尚书。
封千乘县侯,转中书监、吏部尚书。
以忤尔朱荣,除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孝武即位,拜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
孝静初,行并州事。
寻除肆州刺史。
入为侍中。
兴和二年卒,赠都督雍秦泾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左仆射、司徒、雍州刺史。
◇奏定常侍员限
比因多故,常侍遂无员限。
今以王元景等为常侍,定限八员。
"《北史》二十四《王昕传》。 太昌初,吏部尚书李神俊奏言。 "
◎于烈
烈,代人。
少拜羽林中郎,迁羽林中郎将。
延兴初,领宁光宫宿卫事。
迁屯田给纳。
太和初,以本官行秦雍二州事。
迁司卫监。
转左卫将军,爵昌国子。
迁殿中尚书。
加散骑常侍、前将军,进爵洛阳侯。
转卫尉卿,加镇南将军。
迁光禄卿,封聊城县开国子。
除领军将军。
加金紫光禄大夫。
宣武即位,出为征北将军、恒州刺史。
不行。
寻拜车骑大将军、领军事,进爵为侯。
◇乞黜落子登表
臣上或近臣,下不决引一人,"疑"而恩出分外,冀荷荣禄。
当今圣明之朝,理应谦让,而臣子登引人求进,是臣素无教训,请乞黜落。
"《魏书·于栗附传》。 太和十九年,大选百僚,烈子登引例求进。 烈表。 "◇因子忠奏事
臣虽朽迈,心力犹可,此等猖狂,不足为虑。
愿缓跸徐还,以安物望。
"《魏书·于栗附传》。 咸阳王禧谋反,世宗敕烈子忠驰觇虚实。 因忠奏。 "
◎于忠
忠字思贤,烈子,本字千年。
为侍御中散。
太和中,授武骑侍郎,赐名登。
转太子翊军校尉。
宣武即位,迁长水校尉。
寻除左右郎将,领直寝。
改赐今名。
迁司空长史、征虏将军,封魏郡公。
迁散骑常侍,兼武卫将军。
进太府卿。
正始中,除安北将军、相州刺史。
入为卫尉卿、河南邑中正,寻领左卫将军、恒州大中正。
延昌中,除都官尚书,加平南将军。
进侍中、领军将军。
孝明即位,除车骑大将军,封常山郡公,加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
灵太后临朝,出为征北将军、冀州刺史。
夺爵。
寻封灵寿县公。
除尚书右仆射,加侍中。
神龟元年卒,赠司空,谥曰武敬。
◇矫诏诛裴植凶谋既尔,罪不合恕。
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也。
"《魏书·裴叔业附传》。 时于忠专擅朝权,既构成其祸,又矫为此诏。 "
◇疾病上胡太后表
先帝录臣父子一介之诚,昭臣家世奉公之节,故申之以婚姻,重之以爵禄,至乃位亚三槐,秩班九命。
自大明利见之始,百官总己之初,臣复得猥摄禁戎,缉宁内外,斯诚社稷之灵,兆民之福,臣何力之有焉。
但陛下以睿明御宇,皇太后以圣善临朝,衽席不遗,簪屦弗弃,复乃宠穷出内,荣遍宫闺,外牧两河,入参百揆。
顾服知妖,省躬识戾。
而臣将慎靡方,致兹疴疚。
自去秋苦痢,缠绵迄今,药石备尝,日增无损。
又今年以来,力候转恶,微喘绪息,振复良难。
鸿慈未酬,伏枕涕咽。
臣薄福无男,遗体莫嗣,贪及余生,谨陈宿抱。
臣先养亡第四弟第二子司徒掾永超为子,犹子之念,实切于心,乞立为嫡,传此山河。
"《魏书·于栗附传》"◎裴宣
宣字叔令,河东闻喜人。
举秀才。
孝文初,征为尚书主客郎,转都官郎,迁员外散骑侍郎。
及迁洛,除司空谘议参军。
转司州治中,兼司徒右长史,又转别驾,仍长史。
宣武即位,除太中大夫,领本郡中正,仍别驾。
又为司州都督,迁太尉长史。
出为征虏将军、益州刺史。
永平四年卒,赠左将军、豫州刺史,谥曰定,改谥曰穆。
◇怀田赋◇上言葬埋战亡者
自迁都以来,凡战陈之处,及军罢兵还之道,所有骸骼,无人覆藏者,请悉令州郡戍逻,检行埋掩。
并符出兵之乡:其家有死于戎役者,使皆招魂复魄,祭先灵,复其年租调;身被伤痍者,免其兵役。
"《魏书·裴骏附传》。 裴宣迁太尉长史,上言。 "
◎薛真度
真度,河东汾阴人。
镇南大将军安都从祖弟。
初从安都南奔,为徐州长史,后同归国。
太和初,赐爵河北侯,加安远将军,迁镇远将军、平州刺史,假阳平公。
后例降侯为伯,除冠军将军。
假平南将军。
除南蛮校尉、平南将军、荆州刺史。
徙持节、冠军将军、东荆州刺史。
改封临晋县公,转征虏将军、豫州刺史。
景明中,迁华州刺史,转荆州刺史。
入为大司农卿。
正始初,除平南将军、扬州刺史。
还,除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改封敷西县公。
永平中卒,赠左光禄大夫,谥曰庄。
◇豫州大饥表去岁不收,饥馑十五,今又灾雪三尺,民人萎馁,无以济之。
臣辄日别出州仓米五十斛为粥,救其甚者。
"《魏书·薛安都附传》。 真度为豫州刺史。 景明初,豫州大饥,真度表。 "
◎薛孝通
孝通字士达,真度族曾孙。
正光中,萧宝夤引为骠骑府参军,后去职。
永安中,除员外散骑侍郎,氽朱天光表为行台郎中,赐爵汾阴侯。
普泰初,拜银青光禄大夫、散骑常侍、兼中书舍人,封蓝田县子。
迁中书郎,出为贺拔岳行台右丞。
太昌初入朝,除中书侍郎。
永熙末,为常山太守。
兴和二年,卒于邺。
武平初,赠郑州刺史。
西魏赠车骑将军、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博谱
乌曹作博,其所由来尚矣。
双箭以象日月之照临,十二博以象十二辰之缠次,则天地之运动,法阴阳之消息,表人事之穷达,穷变化之机微。
履谦谢则知冲退以致福,观杀罚则知当路而速祸,行其道则掎鹿有归,保其家乃瞻乌爰集。
隐显藏用,莫不合道,龙潜雀起,率皆趣良。
足以谐易至娱,洽协妙赏者也。
"《御览》七百五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