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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
鸿,字彦鸾,光弟敬友之子。
太和末,为彭城王国左常侍。
景明中,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典起居注。
迁给事中,兼祠部郎,转尚书都兵郎中。
永平初,为镇南邢鸾行台长史。
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
迁员外散骑常侍。
延昌末,加中坚将军,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司徒长史。
正光初,加前将军。
撰高祖世宗《起居注》。
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
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
有《十六国春秋》一百二卷。
◇呈奏《十六国春秋》表
臣闻帝王之兴也,虽诞应图,然必有驱除,盖所以翦彼厌政,成此乐推。
故战国纷纭,年过十纪,而汉祖夷殄群豪,开四百之业。
历文景之怀柔蛮夏,世宗之奋扬威武,始得凉、朔同文,、越一轨。
于是谈、迁感汉德之盛,痛诸史放绝,乃钤括旧书,著成《太史》,所谓缉兹人事,光彼天时之义也。
昔晋惠不竞,华戎乱起,三帝受制于奸臣,二皇晏驾于非所,五都萧条,鞠为煨烬。
赵燕既为长蛇,辽海缅成殊域,穷兵锐进,以力相雄,中原无主,八十余年。
遗晋僻远,势略孤微,民残兵革,靡所归控。
皇魏龙潜幽代,世笃公刘,内修德政,外抗诸伪,并冀之民,怀宝之士,襁负而至者,日月相寻,虽岐之赴太王,讴歌之归西伯,实可同年而语矣。
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运,应天顺民,龙飞受命。
太宗必世重光,业隆玄默。
世祖雄才睿略,阐曜威灵,农战兼修,埽济氛秽。
岁垂四纪,而寰宇一同。
儋耳、文身之长,卉服、断发之酋,莫不请朔率职,重译来庭。
隐愍鸿济之泽,三乐击壤之歌,百姓始得陶然苏息,欣于尧舜之世。
自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
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
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宜审正不同,定为一书。
伏惟高祖以大圣应期,钦明御运,合德干坤,同光日月,建格天之功,创不世之法,开作生民,惟新大造。
陛下以青阳继统,睿武承天。
应符屈己,则道高三、五,颐神至境,则洞彼玄宗。
剖判百家,基酌六籍,远迈石渠,美深白虎。
至如导礼革俗之风,昭文变性之化,固以感彼禽鱼,穆兹寒暑。
而况愚臣沐浴太和,怀音正始,而可不勉强难革之性,砥砺木石之心哉?诚知敏谢允南,才非承祚,然《国志》、《史考》之美,窃亦辄所庶几。
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驱驰数岁。
又臣家贫禄薄,唯任孤力,至于纸尽,书写所资,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写乃向备。
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
区分时事,各系本录;破彼异同,凡为一体;约损烦文,补其不足。
三豕五门之类,一事异年之流,皆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定为实录。
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
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
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据蜀时书,寻访不获,所以未及缮成,辍笔私求,七载于今。
此书本江南撰录,恐中国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
其起兵僭号,事之始末,乃亦颇有,但不得此书,惧简略不成。
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但愚贱无因,不敢轻辄。
散骑常侍、太常少卿、荆州大中正臣赵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
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闻,奏敕欣惶,庆惧兼至。
今谨以所讫者,附臣邕呈奏。
臣又别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统括大义,俯明愚臣著录微体。
徒窃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无一可观,简御之日,伏深惭悸。
"《魏书·崔光附传》。 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未讫,迄不奏闻。 鸿后典起居,乃妄载其表。 又见《北史》四十四。 "
◇大考百寮议
窃惟王者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故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年岁数迁,岂拘一阶半级,阂以"阙"寮等位者哉?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人,人称此职,或超腾升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而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举目则朝贵皆然。
故能时收多士之誉,"《通典》作「称」。 "国号丰贤之美。
窃见景明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转一阶。
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才与不肖,比肩同转。
虽有善政如黄、龚,儒学如王、郑,史才如班、马,文章如张、蔡,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选曹亦抑为一概,不曾甄别。
琴瑟不调,改而更张,虽明旨已行,犹宜消息。
"《魏书·崔光附传》。 延昌二年,将大考百寮,鸿以考令于体例不通,乃建议。 又见《北史》四十四、《通典》十五。 "
◇驳元珍议乙龙虎罪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大祥。
诸儒或言祥月下旬而礻覃,或言二十七月,各有其义,未知何者会圣人之旨。
龙虎居丧已二十六月,若依王、杜之义,便是过礻覃即吉之月。
如其依郑玄二十七月,礻覃中复可以从御职事。
《礼》云:「祥之日鼓素琴。
」然则大祥之后,丧事终矣。
既可以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若如府判,礻覃中鼓琴,复有罪乎?求之经律,理实未允。
"《魏书·礼志》四。 延昌二年,偏将军乙龙虎丧父,给假二十七月,而龙虎并数闰月,诣府求上。 领军元珍上言:「冒哀求仕,五岁刑。 」三公府郎中崔鸿驳云云。 又见《通典》一百。 "◇又驳
案三年之丧,没闰之义,儒生学士,犹或病诸。
龙虎生自戎马之乡,不蒙稽古之训,数月成年,便惧违缓。
原其本心,非贪荣求位,而欲责以义方,未可便尔也。
且三年之丧,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礻覃。
郑玄以中为间,王、杜以为是月之中。
郑亦未为必会经旨,王、杜岂于必乖圣意。
既诸儒探赜先圣后贤,见有不同,晋武后虽从宋昌、许猛之驳,同郑礻覃议,然初亦从程猗,赞成王、杜之言。
二论得否,未可知也。
圣人大祥之后,鼓素琴成笙歌者,以丧事既终,余哀之中,可以存乐故也。
而乐府必以干戚羽毛,施之金石,然后为乐,乐必使工为之。
庶民凡品,于祥前鼓琴,可无罪乎?律之所防,岂必为贵士,亦及凡庶。
府之此义,弥不通矣。
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可矣。
尔则大祥之后,丧事已终,鼓琴笙歌,经礼所许。
龙虎欲宿卫皇宫,岂欲合刑五岁。
就如郑义,二十七月而礻覃,二十六月十五升、布深衣、素冠、缟纰及黄裳、采缨以居者,此则三年之余哀,不在服数之内也。
衰则埋之于地,杖则弃之隐处,此非丧事终乎?府以大祥之后,不为丧事之终,何得复言素琴以示终也。
丧事尚远日,诚如郑义。
龙虎未尽二十七月而请宿卫,实为匆匆,于戚之理,合在情责。
便以深衣素缟之时,而罪同杖苫块之日,于礼宪未允。
详之律意,冒丧求仕,谓在斩焉草土之中,不谓除衰杖之后也。
又龙虎具列居丧日月,无所隐冒,府应告之以礼,遣还终月。
便幸彼昧识,欲加之罪,岂是遵礼敦风,爱民之致乎?正如郑义,龙虎罪亦不合刑,匆匆之失,宜科鞭五十。
"《魏书·礼志》四。 元珍又上言,鸿又驳云云。 又略见《通典》一百。 "
◇费羊皮张回罪议
律称和卖人者,谓两人诈取他财。
今羊皮卖女,告回称良,张回利贱,知良公买。
诚于律俱乖,而两各非诈。
此女虽父卖为婢,体本是良,回转卖之日,应有迟疑,而卖者既以有罪,买者不得不坐。
但卖者以天性难夺,支属易遗,尊卑不同,故罪有异。
买者知良故买,又于彼无亲。
若买同卖者,即理不可。
何者?「卖五服内亲属,在尊长者死」,此亦非掠,从其真买,暨于致罪,刑死大殊。
明知买者之坐,自应一例,不得全如钧议,云买者之罪,不过卖者之咎也。
且买者于彼无天性支属之义,何故得有差等之理?又案别条,「知人掠盗之物而故买者,以随从论」。
依此律文,知人掠良,从其宜买,罪止于流。
然其亲属相卖,坐殊凡掠。
至于买者,亦宜不等。
若处同流坐,于法为深。
准律斟降,合刑五岁。
至如买者,知是良人,决便真卖,不语前人得之由绪。
前人谓真奴婢,更或转卖,因此流漂,罔知所在,家人追赎,求访无处,永沉贱隶,无复良期。
案其罪状,与掠无异。
且法严而奸易息,政宽而民多犯,水火之喻,先典明文。
今谓买人亲属而复决卖,不告前人良状由绪,处同掠罪。
"《魏书·刑罚志》。 延昌三年。 案今《志》误以此为宣武诏,据《通典》知是崔鸿议也。 先有杨钧议一篇,《魏书》及《通典》皆不载。 "案律:卖子,一岁刑,五服内亲属,在尊长者死,卖周亲及妾与子妇者流。
盖天性难夺,支属易遗。
又尊卑不同,故殊以死刑。
且买者于天性无支属,罪应一例。
明知是良,决便真卖。
因此流漂,家人不知,追赎无迹,永沈贱隶。
案其罪状,与掠无异。
"《通典》一百六十七。 三公郎中崔鸿议。 案:此约文足证前篇非宣武诏。 "
◎崔子元
子元,鸿子。
为秘书郎。
◇奏上父鸿《十六国春秋》臣亡考故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前将军、齐州大中正鸿,不殒家风,式缵世业,古学克明,在新必镜,多识前载,博极群书,史才富洽,号称籍甚。
年止壮立,便斐然怀著述意。
正始之未,任属记言,撰缉余暇,乃刊著赵、燕、秦、夏、凉、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
先朝之日,草构悉了,唯有李雄《蜀书》,搜索未获,阙兹一国,迟留未成。
去正光三年,购访始得,讨论适讫,而先臣弃世。
凡十六国,名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为备悉。
未曾奏上,弗敢宣流。
今缮写一本,敢以仰呈,傥或浅陋,不回睿赏,乞藏秘阁,以广异家。
"《魏书·崔光附传》。 鸿子子元永安中乃奏其父书。 "◎奚斤
斤,代人。
登国初,统禁兵,为侍郎。
皇始初,为征东长史、越骑校尉。
迁都水使者,出为晋兵将军、幽州刺史,赐爵山阳侯。
明元即位,为郑兵将军,行右丞相。
拜天部大人,进爵为公。
授司空、晋兵大将军、行扬州刺史。
太武即位,进爵宜城王。
为赫连定所擒,后得归,免为宰人。
寻拜安东将军,降爵为公。
太延初,为卫尉,改封弘农王,加征南大将军。
后为万骑大将军。
真君九年卒,年八十,谥曰昭王。
◇上疏请平赫连昌
赫连昌亡保上わ,鸠合余烬,未有盘据之资。
今因其危,灭之为易。
请益铠马,平昌而还。
"《魏书·奚斤传》"
◇伐凉州议
河西王牧犍,西垂下国,虽内不纯臣,而外修职贡,宜加宽宥,恕其微愆。
去岁新征,士马疲弊,未可大举,宜且羁縻。
其地卤薄,略无水草,大军既到,不得久停。
彼闻军来,必婴域固守。
攻则难拔,野无所掠,终无克获。
"《魏书·奚斤传》。 世祖大集群臣于西堂,议伐凉州。 斤等三十余人议。 又见《魏书·崔浩传》、《北史·崔浩传》。 并小异。 "
◎叔孙建
建,代人。
登国初,为外朝大人,历后将军、都水使者、中领军,赐爵安平公,加龙骧将军。
出为并州刺史。
免。
明元即位,以为正直将军、相州刺史。
迁广陵镇将,除楚兵将军、徐州刺史。
赐爵寿光侯,加镇南将军。
除平原镇大将,封丹阳王,加征南大将军。
太延三年卒,年七十三,谥曰襄王。
◇豫备宋军表
臣前遣沙门僧护诣彭城。
僧护还称,贼发军向北,前锋将徐卓之已至彭城,大将军到彦之军在泗口,发马戒严,必有举斧之志。
臣闻为国之道,存不忘亡。
宜缮甲兵,增益屯戊,先为之备,以待其来。
若不豫设,卒难擒殄。
且吴越之众,便于舟楫,今至北土,舍其所长。
逆顺既殊,劳逸不等,平寇定功,在于此日。
臣虽衰弊,谋略寡浅,过蒙殊宠,忝荷重任,讨除寇暴,臣之志也。
是以秣马枕戈,思效微节。
愿陛下不以南境为忧。
"《魏书·叔孙建传》"
◎安同
同,辽东胡人。
登国初,为外朝大人,加广武将军,赐爵北兴侯,加安远将军。
明元时,拜右光禄大夫。
太武即位,进爵高阳公,拜光禄勋。
除征东大将军、冀青二州刺史。
神二年卒,追赠高阳王,谥曰恭惠。
◇至并州上明元帝表窃见并州所部守宰,多不奉法。
又刺史擅用御府针工古彤为晋阳令,交通货贿,共为奸利。
请案律治罪。
"《魏书·安同传》"
◎安原
原,同次子。
明元时,为猎郎,出监云中军事。
赐爵武原侯,加鲁兵将军。
太武即位,征拜驾部尚书,迁尚书左仆射,封河间公,加侍中、征南大将军。
坐谋逆,伏诛。
◇临刑上疏臣闻圣不独明而治,鼎不单足而立,是以荧火之光,犹增日月之曜。
先臣同,往因圣运,归身太祖,竭诚戮力,立效于险难之中。
臣以顽暗,忝备股肱。
陛下恩育,委以朝政,思展微诚,仰报恩泽。
而鲁元奸佞,构成贝锦,天威遂加,合门俱戮。
此乃命也,非臣之枉。
但鲁元外类忠贞,内怀奸诈,而陛下任以腹心,恐衅发肘腋。
臣与鲁元,生为怨人,死为雠鬼,非以私故,谤毁鲁元。
不复眷眷,披露诚款。
"《魏书·安同附传》"
◎刘洁洁,长乐信都人。
袭父提爵信都男,进封会稽公。
太武即位,迁尚书令,改封钜鹿公。
坐罪,夷三族。
◇奏恤南州灾民臣闻天地至公,故万物咸育,帝王无私,而黎民戴赖。
伏惟陛下以神武之姿,绍重光之绪,恢隆大业,育济群生。
威之所振,无思不服,泽之所洽,无远不怀,太平之治,于是而在。
自顷边寇内侵,戎车屡驾,天资圣明,所在克殄。
方难既平,皆蒙酬锡,勋高者受爵,功卑者获赏,宠赐优崇,有过古义。
而郡国之民,虽不征讨,服勤农桑,以供军国,实经世之大本,府库之所资。
自山以东,偏遇水害,频年不收,就食他所。
臣闻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应加哀矜,以鸿覆育。
今南摧强寇,西败丑虏,四海晏如,人神协畅,若与兆民,共飨其福,则惠感和气,苍生悦乐矣。
"《魏书·刘洁传》。 太武时,南州大水,百姓阻饥。 洁奏。 "
◎古弼
弼,代人。
明元帝赐名曰笔,后改名弼。
为门下奏事、典西部。
太武即位,拜立节将军,赐爵灵寿侯。
进侍中、吏部尚书,拜安西将军。
赐爵建兴公,镇长安。
寻督陇右诸军,征为东宫四辅,迁尚书令。
南安王余即位,以为司徒。
文成即位,以忤旨免。
寻诛。
◇乞停发车牛表今秋谷悬黄,麻菽布野,猪鹿窃食,鸟雁侵费,风波所耗,朝夕参倍,乞赐矜缓,使得收载。
"《魏书·古弼传》。 世祖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 弼表。 "
◎司马楚之
楚之,字德秀,晋宣帝弟太常馗之八世孙。
宋受禅,谋兴复不果。
泰常末,降于魏,假使持节、征南将军、荆州刺史。
太武即位,以为安南将军,封琅邪王,屯颍川。
征为散骑常侍,寻拜假节侍中、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云中镇大将、朔州刺史。
和平五年卒,年七十五,谥曰贞王。
◇遣使请降表
江淮以北,闻王师南首,无不卞舞,思奉德化。
而逼于寇逆,无由自致。
臣因民之欲,请率慕义,为国前驱。
今皆白衣,无以制服人望。
若蒙偏裨之号,假王威以唱义,则莫不率从。
"《魏书·司马楚之传》"
◇上疏请乘胜南伐
臣奉命南伐,受任一方,而智力浅短,诚节未效,所以夙夜忧惶,忘寝与食。
臣屡遣人至荆、扬,所在陈说,具论天朝盛化之美,莫不忻承圣德,倾首北望。
而义隆兄弟,知人情摇动,遣臣私雠顺为司州刺史,统淮北七郡,代垣苗守悬瓠。
自巩、洛、滑台败散以来,义降耻其败北,多加罪罚。
到彦之削位,退同卒伍,杀姚纵夫于寿春,斩竺灵秀于彭城,王休元托疾,檀道济斥放。
凡在腹心,悉怀疑阻。
民怨臣猜,可谓今日。
臣闻平殄寇逆,必乘战胜之威,建立功勋,亦因离贰之势。
伏惟陛下圣德膺符,道光四海,神旌所指,莫不摧服,其未宾者,义隆而已。
今天网遐举,殊方仰德。
固宜埽清东南,齐一区宇,使济济之风,被于江汉。
"《魏书·司马楚之传》"
◎步还
还为司马楚之安南长史,封临邑子。
◇上太武帝表楚之渡河,百姓思旧,义众云集,汝颍以南,望风翕然,回首革面。
斯诚陛下应天顺民,圣德广被之所致也。
"《魏书·司马楚之传》"
◎许锺
锺,明元时太常博士。
◇上言庙祭有神异臣闻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
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
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声从北门入,殷殷监监,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栗。
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告天下,使咸知圣德之深远。
"《魏书·礼志》一。 泰常四年,帝尝于白登庙,将荐熟,有神异焉。 太常博士许锺上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