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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纪喀尔吉善子定长孙鄂云布雅尔图晏斯盛瑚宝
卫哲治苏昌鹤年吴达善崔应阶王检吴士功
崔纪,初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济人。
年幼丧母,哀毁如成人。
事父及后母孝。
康熙五十七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迁国子监司业,以母忧归。
服阕,补故官。
三迁祭酒。
干隆元年,提督顺天学政。
雍正间,采安徽学政李凤翥、河南学政习俊、浙江学政王兰生条议:每岁令诸生五人互结,无抗粮揽讼;诸生有事告州县,当先以呈词赴学挂号;为人作证及冒认命盗案,先革后审;诸生殴杀人及代写词状,加常罪一等;已斥诸生不许出境;诸生欠粮,必全完乃收考。
纪疏请罢之。
又定诸生月课三次不到,详革,纪请改一年;诸生完粮,上户限十月,中、下户限八月,纪请改岁底。
下部议行。
迁詹事,再迁仓场侍郎,署甘肃巡抚。
二年,移署陕西巡抚。
疏言:"陕属平原八百余里,农率待泽於天,旱则束手。 惟凿井灌田,实可补雨泽之缺。 臣居蒲州,习见其利。 陕属延安、榆林、邠、鄜、绥德各府州,地高土厚,不能凿井。 此外西安、同州、凤翔、汉中四府并渭南九州县最低,渭北二十余州县地较高,掘地一二丈至六七丈,皆可得水。 劝谕凿井,贫民实难勉强。 恳准将地丁羡银借给充费,分三年缴完。 民力况瘁,与河泉自然水利不同。 请免以水田升科。"
上谕曰:"此极应行之美举,当徐徐化导,实力奉行,自不能视水田升科也。"
擢吏部侍郎,仍留巡抚,寻实授。
纪疏言:"陕西水利,莫如龙洞渠,上承泾水,中受诸泉。 自雍正间总督岳锺琪发帑修濬,泾阳、醴泉、三原、高陵诸县资以灌溉。 惟未定岁修法,泾涨入渠,泥沙淀阏,泉泛出渠,石罅渗漏。 拟於龙洞高筑石堤,以纳众泉,不使入泾。 水磨桥、大王桥诸泉亦筑坝其旁,收入渠内。 并额定水工,司启闭。"
均从之。
陕西民惮兴作,言纪烦扰。
上令详勘地势,俯顺舆情。
三年,命与湖北巡抚张楷互调,时报新开井七万余,上令楷察勘。
楷言民间食其利者三万二千余,遇旱,井效乃见。
民益私凿井,岁岁增广矣。
纪至湖北,自陈不职,部议降调。
上谕曰:"纪在陕西凿井灌田,料理未善,致反贻民累。 惟其本意为民,命从宽留任。"
五年。
总督德沛劾纪以公使钱畀护粮道崔乃镛,上又闻纪以淮盐到迟,令民间暂食私盐,谕纪自列,纪疏辨,下部议,降调。
六年,再授祭酒。
九年,督江苏学政。
以父忧归。
十四年,起授山东布政使。
以东省贫民借官谷累百万石,请视部定价石六钱,收折色,纾民力。
十五年,命以副都御史衔再督江苏学政,力疾按试。
旋卒。
纪潜心理学,上亦闻之,再任祭酒,召见,命作太极图说。
历官所至,以教养为先。
遇事有不可,辄艴然曰:"士君子当引君当道,奈何若是?"
喀尔吉善,字澹园,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黄旗人。
先世居瓦尔喀,有赫臣者,当太祖创业时来归,授牛录额真。
使叶赫,叶赫部长金台石使人戕之。
太祖灭叶赫,令其子克宜福手刃其仇以祭。
克宜福从军有功,世职至三等阿达哈哈番。
克宜福子喀齐兰,官至正黄旗副都统;孙凯里布,官至吏部尚书:皆袭世职。
喀尔吉善降袭拜他喇布勒哈番,授上驷院员外郎。
历工部郎中,兼袭世管佐领。
雍正六年,命偕通政使留保如广东按署巡抚阿克敦等被劾状。
八年,擢兵部额外侍郎。
九年,授侍郎。
十三年,以验马不实夺官,令往盛京收粮。
干隆元年,起废籍,命管圆明园八旗兵丁。
复往盛京收粮,奏禁八旗台站官兵与朝鲜贸易。
上谕曰:"官兵不暇贸易,亦不谙贸易。 当令商民与互巿,务均平交易,毋抑价,毋强索。"
三年,擢内阁学士。
迁户部侍郎,协理步军统领刑名事务。
调吏部,四年,命兼管三库。
五年,授山西巡抚。
上闻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学政哈尔钦皆贪婪,询喀尔吉善。
喀尔吉善疏劾,命侍郎杨嗣璟会鞫,论如律。
上以喀尔吉善不即劾,下部议,夺官,命宽之。
又劾河东盐政白起图贪婪,白起图疏辨,命副都统塞楞额往鞫,论如律。
七年,调安徽。
八年,复调山东。
疏言:"山东岁饥,民多流亡,而邻省贫民亦有转入山东觅食者,请饬官吏劝各回故土以待治赈。"
上谕曰:"所见甚得体。 各省督抚当於平居无事时委曲开导,使知敦本务实,力田逢年;若轻弃其乡,本业既荒,无所依倚。 即国家收养资送,亦不得已之举,非可恃为长策也。"
又以济南、武定、东昌三府遇旱,济南、东昌府仓存谷缓急可相通;武定无仓,请拨登、莱二府仓谷以济民食。
九年,疏言:"方春粮价踊贵,贫民艰食,请酌量减粜。"
又言:"山东兵米,本折兼支,春季价昂支折色,秋季价减支本色,请春秋二季本折更换。"
又请修德州、海丰、惠民、乐陵城工以代赈。
复以济南、武定诸属县麦复不登,令於曹、沂诸府丰收之区采买接济。
上皆允之。
直隶藁城知县高崶请开临淄、即墨、平阴、泰安、沂、费、滕、峄诸县银、铜、铅、铁各矿,事下喀尔吉善勘奏,奏言:"东省拱卫神京,地跨四府八县,形势联属。 矿洞久经封禁,未便开采。 利之所在,众必共趋。 恐济、武灾区,沂、曹盗薮,别生事端,应仍封禁。"
上亦如其请。
十一年,迁闽浙总督。
台湾生番为乱,遣兵讨之。
奏言:"台湾流民日多,匪类肆窃,甚或恣行不法,民间谓为闯棍。 请令窃案再犯及闯棍治罪后,并逐回内地。"
又请在台人民迎取眷属,限一年给照过台。
浙江处州总兵苗国琮请於官山种树,储战船桅木之用,下喀尔吉善勘奏。
奏言:"令有司种树,须先糜帑,且必百十年后始中绳墨,日久稽察非易。 不若许民自种,在官不费经营,而巨材可获实用。"
从之。
疏劾浙江巡抚常安贪婪,命大学士讷亲往鞫得实,论如律。
诏嘉其公直,加太子少保。
疏言:"宁海东湖旧与海通,宋后失修,饬府县察形势土性,导士民输资筑堤,拨为世业,定限升科。"
上谕曰:"劝课农桑,兴修水利,务本之图也。 欣悦览之!"十五年,加兵部尚书衔。
十六年,上南巡,蠲江南积逋二百余万,浙省无逋赋,亦特蠲本年正赋三十万,制诗褒之。
十七年,以年老乞休,温诏慰留。
疏言:"闽省产米少,本岁丰稔,宜为储备。 请现存仓谷不及半者,令购足数;已及半而本地谷贱,亦以原存粜价买补。"
上是之。
漳州民蔡荣祖谋乱,事泄,捕获,寘之法,予议叙。
十九年,加太子太保。
上以八旗生齿日繁,许在京汉军改入民籍,推行於各省。
喀尔吉善与福州将军新柱疏言:"汉军原为民,无问世族、闲散,许入民籍。 如别无生计,坐补绿营粮缺。 所遗马、步甲,以满洲兵坐补。"
二十二年秋,病疡,遣医偕其子定敏驰视,赐人葠。
未几,卒,赐祭葬,谥庄恪。
定长,喀尔吉善子。
初授内阁中书,迁侍读。
擢江南徐州知府。
四迁至巡抚,历安徽、广西、山西、贵州诸省。
干隆十八年,湖广总督永常奏请於邻省会哨,定长奏:"贵州与邻省联界,苗、夷环处。 遽行会哨,苗性多猜,或滋事变。 请停止。"
从之。
二十年,题请原任黔西知州黄秉忠入祀名宦,上以秉忠为总督廷桂父,瞻徇巿恩,降旨严斥。
二十二年,上南巡,请入觐,命便道省喀尔吉善,赐诗褒宠。
寻命与尚书刘统勋按云贵总督恒文贪婪状,即命署云贵总督。
调山西巡抚,未之任,丁父忧。
旋授副都统衔,往西路军营督屯田事。
补兵部侍郎,授福建巡抚,迁湖广总督。
三十三年,卒,谕部议恤。
寻署总督高晋劾荆州副都统石亮衰庸,上责定长徇庇,罢恤典。
鄂云布,喀尔吉善孙。
初授笔帖式。
三迁工科给事中。
嘉庆元年,授陕西汉中知府。
上以鄂云布喀尔吉善孙,家风具在,即擢甘肃西宁道。
再迁江苏布政使,护安徽巡抚。
旋以秋审诸案原拟缓决,刑部多改情实,责鄂云布宽纵,下吏部议降调,命留任。
寻迁贵州巡抚,年老召还,鄂云布闻命即行。
上闻之,不怿,下吏部议,夺官,授笔帖式,赏蓝翎侍卫,充叶尔羌办事大臣。
旋卒。
雅尔图,蒙古镶黄旗人。
雍正四年,自笔帖式入赀授主事,分工部。
再迁郎中。
十三年,授镶蓝旗满洲副都统。
干隆元年,疏言:"京员无养廉,请将户部余平银给部院办事官。 八旗参佐等员视步军营例,予空粮。"
如所议。
师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
三年,命暂管定边副将军印。
四年,召授左副都御史,迁兵部侍郎。
河南新乡民及伊阳教匪为乱,命往按治,就授河南巡抚。
疏言:"河南多盗,不逞之民阴为之主,俗谓‘窝家’。 保甲、甲长等畏窝家甚於官法。 大河以南,深山邃谷。 民以防鸟兽为名,皆有刀械。 惑於邪教,怀私角斗,何所不为。 如梁朝凤、梁周、张位等辈,党类甚多,愚民易遭煽惑。 与其发觉后尽置诸法,何如於未发觉前设法销散。 文武会遣兵役搜查,仍令自首免罪。"
又言:"各省提镇以下官皆有伴挡兵丁及各色工匠,一营有数名虚粮,即少数名额兵。 请照官级核定数目,不得虚占兵额。"
俱下部议行。
五年,奏报捕得女教匪首一枝花,命议叙。
寻谕河南止设河北、南阳二镇,与巡抚不相统属,视山西例兼提督衔。
疏陈整饬营务:足兵额,勤差操,明赏罚,练技艺,整军械,重兵食,验马匹,谨守望,严约束;并请以州县民壮之半交驻防汛弁操练;并戒兵民和衷,不得偏袒,平时试习骑射,期於嫺熟:俱如所请行。
三月,疏言:"河南上年霪雨,省城多积水。 臣令浅处濬深,窄处开宽。 为合城受水之区通沟建闸,时其蓄泄。 养鱼植木,以利民用。"
又言:"河南上年被水,奉命濬省城干河涯及淮、颍、汝、蔡各水。 目前二麦成熟,农务正殷,余请概停开浚。"
上从之。
又奏言:"现获盗百余,多系邻省人,臣迭饬员弁分路访缉。 出省捕盗,例须赴地方官挂号,盗闻而潜逃,请得迳行往捕。"
上命勉为之。
六年,又奏言:"河南界连五省,西南伏牛、嵩山、桐柏等山,支干交错,地多林木,易於藏盗。 请每岁秋冬,与联界各省文武订期巡察。"
上命如所请行。
七年,奏言开、归等处积水,无妨田亩,上责其掩饰。
寻又奏:"河南地平土{髟松},水利诚不如东南之通达。 开、归等处地当下游,夏秋大雨,涧水汇注。 积水未消,多系邻近黄河州县。 历来豁免钱粮,於民生并无妨碍。 且土性咸卤,难以种植。 未便一律疏泄,以损田庐。"
上谕曰:"实难宣泄,朕不怪汝。 若避而为饰辞则不可。"
八年,自陈"戆直致被人言。"
上谕曰:"汝必欲以丰年为政效,水旱漠不关心。 此奏殊属客气。"
命来京,改授镶蓝旗满洲副都统。
授刑部侍郎,调吏部。
十二年,命往山西按治安邑、万泉民乱,中途称病,上责其逗遛,命解任。
寻起授内阁侍读学士,复擢兵部侍郎。
十三年,调仓场侍郎,兼正红旗满洲副都统。
迭署户部侍郎、步军统领。
十八年,因疾解任。
三十二年,卒。
晏斯盛,字虞际,江西新喻人。
康熙五十九年,举乡试第一。
六十年,成进士,改庶吉士。
雍正元年,授检讨。
五年,考选山西道御史。
镶红旗巡役,以斯盛从骑惊突,拘辱之。
斯盛以闻,命治罪。
疏言:"各州县立社仓,原以通济丰歉。 贫民借谷,石收息十升。 如遇歉,当不取其息。"
从之。
九年,督贵州学政。
迁鸿胪寺少卿。
干隆元年,擢安徽布政使。
奏言:"各省水旱灾,督抚题报,应即遴员发仓谷治赈,仍於四十五日限内题明应否加赈。 其当免钱粮,将丁银统入地粮覈算,限两月题报。 或分年带征,或按分蠲免,请旨遵行。"
三年,疏言:"安徽被灾州县,仓储不敷赈粜,请留未被灾州县漕米备赈。"
四年,奏言:"江北向多游食之人,每遇歉岁,轻去其乡。 惟寓赈於工,人必争趋。 凤阳、颍州以睢水为经,庐州以巢湖为纬,六安、滁、泗旧有堤堰,请援淮、扬水利例,动帑修濬。"
皆从之。
七年,擢山东巡抚。
山东有老瓜贼,巡抚硃定元令汛兵巡大道。
斯盛疏言:"贼情狡獪,大道巡严,必潜移僻路;或假僧道技流,伏匿村落。 应令州县督佐杂分地巡察。"
又奏:"邪教惑民,莫如创立教会,阳修善事。 此倡彼和,日传日广,大为风教之害。 尽法深求,株连蔓延,恐生事端。 请将创教授徒为首者如法捕治,被诱者薄惩,出首者免究。"
上从其请。
寻以莱州被水,请暂禁米出海。
上谕曰:"此不过属吏为一郡一邑之说,汝等封疆大吏,不可存遏粜之心。 若无米可贩,百姓自不运,何待汝等禁乎?"又言兗、沂等府州被水,而江南饥民复至,疏请无灾州县留养限五百人,有灾州县限二三百人,上命实力料理。
八年,调湖北巡抚。
九年,迁户部侍郎,仍留任。
斯盛究心民事,屡陈救济民食诸疏,以社仓保甲相为经纬,因言:"周礼族师、遂人之法,稽其实则井田为之经。 盖就相生相养之地,而行政教法令於其中。 是以习其事而不觉,久於其道而不变。 周衰,管子作轨里连乡,小治而未大效。 秦、汉、隋、唐,庞杂无纪。 宋熙宁中,编闾里之户为保甲,事本近古,然亦第相保相受,而未得其相生相养之经。 臣前奏推广社仓之法,请按堡设仓,使人有所恃,安土重迁,保甲联比,相为经纬。 顾欲各堡一仓,仓积谷三千,一时既有难行;而入谷之数,则变通於额赋之中,别分本折,稍觉纷更。 虽然,社仓保甲,原有相通之理,亦有兼及之势。 求备诚难,试行或易。 加意仓储,既虑贵粜妨民,停止采买,又虑积贮无资。 详加酌剂,拟请停户部捐银之例,令各省捐监于本地交纳本色,以本地之谷实本地之仓,备本地之用。 不采买而仓储自充,诚为兼济之道。 窃谓常平之积便於城,未甚便於乡。 城积多,则责之也专,而无能之吏或以为累;乡积多,则守之者众,而当社之民可以分劳。 且社仓未有实际,以仓费无所出也。 名有社仓,而仓不在社,社实无仓,往往然矣。 今捐谷多在於乡,而例又议有仓费。 拟请将此项捐纳移入社仓,捐多则仓亦多。 取乡保谷数而约举之,大州县八十堡,四堡一仓,仓一千二百五十石,总二万五千石,中小州县,以此类推。 储蓄之方,莫便於此。 方今治平日久,一甲中不少良善,四堡之仓,轮推甲长递管,互相稽覈,年清年款。 则社长累弊自除,而官考其成,隐然有上下相维之势矣。"
奏入,上嘉纳之。
十年,进喜雨诗四章,用其韵赐答。
京师钱贵,上令廷臣议平巿值,下各督抚仿行。
斯盛疏请视京师例,禁民间铜铺毁钱;又令州县每岁秋以平粜钱巿谷。
时设局令商民以银平易,又疏请捕私钱,并禁民私剪钱缘,兼限民间用银二三两以上、粜米二三石以上,皆不得以钱准银,下廷臣议行。
寻以母老请终养回籍。
十七年,卒。
斯盛著楚蒙山房易经解,唐鉴称其"不废象数而无技术曲说,不废义理而无心性空谈,在近日易家犹为笃实近理"云。
瑚宝,伊尔库勒氏,满洲镶白旗人。
雍正五年武进士,授三等侍卫。
补陕西永兴堡守备。
八年,准噶尔二万余犯科什图卡伦,从总兵樊廷进剿,遇於尖山,获驼九十。
又进败之於北山,又遇於乌素达阪,击之退。
翌日,分七队迎战,瑚宝督兵奋击,自辰至申,至科什图,殪敌无算。
敌围峨仑矶,瑚宝赴援,乘夜来袭,领先锋转战雪中七昼夜,夺波罗砖并白墩、红山、镜儿泉诸地,得其渠六,敌溃遁。
九年,准噶尔复犯吐鲁番,瑚宝从廷进剿,以劳赐白金三百。
累迁肃州镇右营游击。
高宗即位,复累迁山西大同总兵,赐孔雀翎。
干隆十二年,迁固原提督。
上谕之曰:"固原兵骄纵,犯上不法。 瑚宝当加意整饬,使兵知畏法,渐次转移。"
又谕之曰:"固原城内外兵多民少,回民过半,私立掌教等名。 应时时体访,期杜衅端。 回人充标兵,应留意分别:豪悍者惩黜,怯弱者淘汰,使营伍肃清。"
旋疏请营兵具互结,以弓箭、鸟枪、技艺三项轮操;冬季借支春饷,次年四季扣除。
下部议行。
师征金川,调固原步兵二千。
瑚宝请驮载军装,以二骡代三马,可省费三分一,从之。
十三年,署甘肃巡抚,兼办总督。
奏言:"陕西歉收,师行采买草料为难。 将甘肃仓贮豆石拨用,俟兵过照买还仓。"
上以通融协济,有益军需,温谕嘉勉。
召授兵部尚书。
寻署陕甘总督,调湖广。
又改授漕运总督。
坐失察卢鲁生伪造奏稿事,夺官,仍留任。
寻卒,谥恭恪。
卫哲治,字我愚,河南济源人。
雍正七年,以拔贡生廷试优等,发江南委用。
初署赣榆知县,调盐城。
值蝗灾,设六条拊循:优礼德望,馈饷高年,旌奖孝义,经理茕独,讥警游惰,约束过犯。
县北有司河,汇上游七县水入海。
夏旱水弱,海潮至,咸苦不可食,甚乃浸溢民田;秋水盛,又患河宽流缓,入海不速。
哲治建闸立斗门,蓄泄有备。
斥卤化膏腴,岁有涸出地,给无业民承耕。
田沉没而粮未除者,悉请豁免。
循海筑土墩九十余,潮大,渔者得就墩逃溺,号"救命墩"。
干隆二年,补长洲,兼摄吴县。
请豁坍荒逋赋十余万。
八年,迁海州知州。
岁歉治赈,全活二十万人,流民有自山东就食者。
擢淮安知府。
十年,河决陈家堡,漂溺男女、田庐无算。
哲治遣小舟载饼饵救之,躬涉风涛,往来存问。
山东复灾,流民南下。
哲治捐俸,益以劝募,葺草屋,自清江浦属鱼沟以北,衔接二百余里,所在给粥糜、衣、药。
十三年,山东又灾,两江总督尹继善令哲治运赈米至台庄。
上闻哲治善治赈,调山东登莱青道。
居数月,擢布政使。
十四年,授安徽巡抚。
奏言:"歙县马田地在休宁,请折征充饷。"
又言:"广德催粮,每图有单头,数图有经催。 前巡抚潘思榘改行顺庄,转有未便,请得仍旧。"
皆下部议行。
旋召诣京师。
十五年,令回任,上谕之曰:"汝不满朕意。 以一时无人,故仍留汝。 宜奋勉改过。"
调广西。
入觐,哲治具言亲老不便迎养,命仍留安徽。
寻丁忧。
十八年,服阕,署兵部侍郎,暂管户部事。
复授安徽巡抚。
疏建歙县惠济仓。
再调广西。
二十年,内擢工部尚书。
因病乞回籍。
二十一年,卒。
苏昌,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蓝旗人,满丕孙。
康熙五十九年,自监生考取内阁中书,迁侍读。
考选浙江道御史。
干隆元年,命巡察吉林。
奏言:"船厂、宁古塔、三姓、白都讷、阿尔楚喀等处满官不知律例,讼案稽延累民,请自京师遣官往理。"
三年,转礼科给事中。
屡擢至奉天府尹。
十一年,奉天被水,苏昌请设厂四乡,增办赈官吏公费;又请禁止游民往来奉天等处。
十四年,擢广东巡抚。
十六年,署两广总督。
广西巡抚舒辂请於思陵土州沿边种竻竹,杜私越;土目因以侵夷地致衅。
苏昌奏:"镇安、太平、南宁等沿边二千余里,无论种竹难遍。 料理稍疏,事端转启,请更正。"
上责舒辂轻率,寝其事。
苏昌奏:"琼州海外瘠区,贫民生计艰难,有可垦荒地二百五十余顷,请招民开垦,免其升科。"
从之。
召来京。
十九年,授吏部侍郎。
二十四年,署工部尚书,授湖广总督。
在籍御史孙绍基称与按察使沈作朋旧为同官,因以取赇。
苏昌劾奏抵罪,并请定回籍之员与有司交结处分。
苏昌劾湖北巡抚周琬乖张掩饰,上调苏昌两广,命继任总督爱必达察琬。
爱必达发琬匿灾徇劣吏状,夺官,戍巴里坤。
苏昌至广东,又劾碣石总兵王陈荣贪黩,夺官,论如律。
加苏昌太子太保。
二十九年,奏言:"广东产米不敷民食,宜多贮社谷,以补常平不足。 请嗣后息谷统存州县备赈,免其变价。"
从之。
调闽浙总督。
在两广荐盐运使王概,概以赃败,下吏议。
御史罗暹春因劾苏昌瞻徇糊涂,不堪节制海疆。
上曰:"苏昌不能辞失察之咎。 节制海疆,乃朕所简用,非御史所宜言。"
苏昌别疏劾知县刘绍汜,下刑部。
上以暹春与绍汜同为江西人,疑暹春劾苏昌为绍汜地,诘责暹春,改主事;命苏昌留任。
三十年,台湾淡水生番为乱,焚鲎壳庄,民死者五十余。
苏昌檄按察使余文仪会台湾总兵督兵讨平之。
三十三年,入觐。
卒,谥恪勤。
子富纲,官云贵总督。
苏昌在两广,有巨室横毙人母,诬其子,狱久具,勾决本已下。
苏昌疑其冤,亲鞫之,得实,疏自劾,上奖谕之,寘知县於法,时论称焉。
鹤年,字芝仙,伊尔根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
父春山,康熙五十一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盛京兵部侍郎。
鹤年,干隆元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兼公中佐领。
三迁内阁学士。
十五年,擢仓场侍郎。
以京师米贵,疏请京、通俸饷米先半月支放。
十八年,劾坐粮郎中绰克托刚愎自用,迟延徇纵,绰克托坐夺官。
又奏:"通州南仓建自明天顺间,后并入中仓。 雍正间,复分为二,与西仓分贮漕白米。 臣见中西仓足敷收贮,请裁南仓归并中西仓。"
从之。
十九年,授广东巡抚。
奏陈平米价,严保甲,缉窃盗案,禁私铸、私雕诸事。
上谕曰:"诸凡行之以实,持之以久。 勉之!"寻复疏请以化州石城官租谷碾给海安营兵米。
又奏海阳蔡家园土堤改筑灰墙,出俸倡修。
二十一年,奏言:"番禺、花、阳春诸县征收兵米,有所谓厨房米、官眷米,相传起於明代籓府。 后为旗营武职俸米,凡万二千余石,必细长洁白,产少价昂,甚为民累,应请禁革。"
上嘉之。
调山东巡抚。
奏言济宁、鱼台、金乡、滕、峄诸州县积水为灾,上命加意赈恤。
二十二年,上南巡,迎跸。
奏言:"海丰地处海滨,东北乡尤低下,易罹水患。 积年逋赋请豁免,干隆十一年至二十年旧欠并改用下则。"
复奏济宁等五州县积水尚未尽涸。
上以江南宿虹、灵壁,河南永城、夏邑,皆有积水,命侍郎裘曰修会诸督抚筹度疏消。
七月,擢两广总督。
奏:"东省水患频仍,正与裘曰修商度,拟濬伊家河,泄微山湖水。 河自韩庄迤西至江南梁旺城入运河,计程七十里,需银十三四万,一切正须经理。 又与河臣张师载商濬运河,并及建堤。 事不容已,恳留任督办。"
上谕曰:"览奏,具见良心。 然朕以无人,不得不用汝。 汝仍遵前命。"
十月,复命以总督衔管山东巡抚事,综理工程。
奏言:"濬运河必先濬伊家河以泄积水,使久淹地亩渐次涸出,然后履勘估修,庶工实费省。 请俟春暖鸠工,不致有误新运。"
又偕师载疏言:"运河淤垫日甚,寻常修濬,非经久之策。 应自济宁石佛闸起北至临清闸,逐一探底,以深八尺为度,俾河身一体平坦。"
上韪其言。
十二月,伊家河工竟。
又奏言:"运河淤浅处分段筑坝,测量纤路,多民居。 草土屋原售,给价拆除;瓦屋不原售,量将纤路加宽。 被水民田速为疏消,俾为种麦;应修桥梁,察有解江余石应用,不使估报买采。"
上以"实心经理,不负任使"嘉之。
寻卒,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衔,祀贤良祠,赐祭葬,谥文勤。
子桂林,自有传。
吴达善,字雨民,瓜尔佳氏,满洲正红旗人,陕西驻防。
干隆元年进士,授户部主事。
累擢至工部侍郎、镶红旗满洲副都统。
二十年,授甘肃巡抚。
赴巴里坤督理军需,以劳赐孔雀翎。
二十二年,疏言:"军粮自肃州运哈密至军,石需费十二、三两。 凯旋官兵粜口粮制衣履,请改二成本色,八成折价。 既得随时支用,亦可稍省运费。"
从之。
加太子少保。
二十四年,代黄廷桂为陕甘总督,寻复以命杨应琚,改总督衔管巡抚事。
奏言:"宁夏横城堡河涨城圮。 相度水势,分别添筑草坝,俾大溜北注,化险为平。"
旋以总督衔调河南巡抚。
奏改延津、封丘、胙城、荥泽、卢氏、灵宝诸县营制,议行。
授云贵总督。
二十七年,奏言:"云南、贵州各镇协营每兵千设藤牌兵百,少不適用。 请以七成改习鸟枪,三成改习弓箭。"
从之。
寻兼署云南巡抚。
二十九年,奏改都匀、铜仁二协营制。
调湖广总督,兼署湖北巡抚。
巴陵民熊正朝伪称县人巡抚方显子,居省城与绅士交结,乘间盗窃,捕得寘诸法。
三十一年,调陕甘总督,奏言:"木垒地广土沃。 请将招集户民编里分甲,里选里长,百户选渠长,乡约保正。 讼狱,守备审理;命盗案,守备验讯。 巴里坤同知审解。"
从之。
三十三年,复调湖广总督,兼署荆州将军。
命赴贵州,偕内阁学士富察善、侍郎钱维城按巡抚良卿、按察使高积营私骫法,论如律。
三十五年,兼署湖南巡抚。
三十六年,复调陕甘总督,值土尔扈特部内附,上命分赉羊及皮衣。
吴达善料理周妥,上嘉其能。
以病乞解任。
寻卒,赠太子太保,祀贤良祠,赐祭葬,谥勤毅。
崔应阶,字吉升,湖北江夏人。
父相国,官浙江处州镇总兵。
应阶,廕生。
初授顺天府通判,迁西路同知。
雍正中,擢山西汾州知府。
干隆十五年,授河南驿盐道。
擢安徽按察使。
丁母忧,服阕,补贵州按察使。
二十一年,擢湖南布政使,署巡抚。
总督硕色劾应阶子甘肃东乐知县琇附驿寄家书,应阶不检举,上特命降调。
二十二年,补江南常镇扬道。
再迁山东布政使。
二十八年,迁贵州巡抚,调山东。
疏请濬荆山桥旧河,泄积水。
二十九年,疏言:"武城运河东岸牛蹄窝、祝官屯,西岸蔡河陂水汇注,俱为堤隔,浸灌民田,请各建闸启闭。"
均如所议。
三十一年,疏言:"各州县民壮有名无实,饬属汰老弱,选精壮,改习鸟枪,与营伍无二。 不增粮饷,省得精壮三千三百余名。"
得旨嘉奖。
三十二年,疏言:"武定滨海,屡有水患:一在徒骇尾闾不畅,一在钩盘淤塞未开。 徒骇上游宽百余丈,至霑化入海处仅十余丈,纡回曲折,归海迟延。 徒骇旧有漫口,径二十五里,宽至四五十丈,水涨赖以宣泄。 若就此开濬,庶归海得以迅速。 又有八方泊为众水所汇,伏秋霖雨,下游阻滞,淹及民田。 泊东北为古钩盘河,经一百三十余里,久成湮废。 若就此开濬,引水入海,则上游不致停蓄,积水亦可顺流而下。"
皆如所请。
调福建,三十三年,擢闽浙总督,加太子太保。
三十四年,劾兴泉永道蔡琛贪鄙,论如律。
调漕运总督,奏粮道专司漕务,无地方之责,令亲押赴淮,不得转委丞倅。
召授刑部尚书,调左都御史。
四十五年,以原品休致。
寻卒。
王检,字思及,山东福山人。
父趯,官太常寺卿。
检,雍正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
干隆元年,授编修。
大考四等,休致。
十三年,上幸阙里,召试,复授编修。
十四年,授直隶河间知府,迁甘肃凉庄道。
以官河间有政声,即调直隶霸昌道。
累擢安徽按察使。
奏:"外任官员眷属外,定例州县家人二十名,府道以上递加十名,违者降级。 定额本宽,近则州县一署几至百人,毋论招摇滋弊,即养廉亦不足供,请申明定例,违数详参。"
又奏:"皖城滨临大江,岁多劫案,请加重沿江乘危抢夺旧例,边海有犯视此。"
均得旨允行。
调直隶,又调山西。
二十八年,迁广西布政使,调甘肃。
奏:"各省大计举劾,例由籓司主稿。 请嗣后籓司新任,得援督抚例展限三月,以重考核。"
二十九年,擢湖北巡抚,署湖广总督。
以前巡抚爱必达请於沔阳新堤设文泉县治,地处低洼,城仓库狱俱未兴工,且於民情未便,奏请裁撤,移沔阳州同驻新堤,下部议行。
调广东巡抚。
秋审,刑部进湖广招册,检所定拟,多自缓决改情实,或改可矜。
上覈刑部九卿所改皆允,谕检"秋谳大典,宜详慎持平,失出失入,厥过维均",传旨申饬。
三十一年,奏:"凡盗出洋肆劫,伙党、器械,招买皆自内地。 如果保甲严查,岂能藏匿?请嗣后洋盗案发,询明由某地出口,将专管及兼辖、统辖各员,照保甲不实力例议处。"
从之。
广东有名竹洲艇者,其制上宽下锐,行驶极速。
海盗用以行劫,追捕为难。
检令凡船皆改平底。
琼州地悬海外,黎人那隆等劫商骫法,为诸盗最。
检亲督剿捕,决遣如律。
又以民多聚族而居,置祭田名曰"尝租",租谷饶裕,每用以纠众械斗。
奏请"尝租自百亩以上者,留供每年祭祀,余田归本人。 其以租利所置,按支均派,俾贫民有田以资生,凶徒无财以滋事"。
上谕曰:"所奏意在惩凶息讼,惟恐有司奉行不善,族户贤否不齐,难免侵渔攘夺。 嗣后因恃祠产丰厚,纠众械斗,按律惩治。 即以祠田如检所请分给族人,俾凶徒知所警惧,而守分善良仍得保其世业。"
三十二年,因病请假,有诏慰问。
旋卒。
子启绪,自编修官河南开归陈许道;燕绪,自编修官侍讲;孙庆长,内阁中书,官福建按察使。
吴士功,字惟亮,河南光州人。
雍正十一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吏部主事。
累迁郎中,考选御史。
奏言:"部院大臣简用督抚,调所属司员以道府题补,恐滋偏听、交结诸弊,请照雍正旧例停止。"
从之。
御史仲永檀言密奏留中,近多泄漏。
敕王大臣诘问,举士功劾尚书史贻直疏以对。
上出士功疏,戒以不悛改,当重谴。
干隆七年,授山东济东泰武道,丁忧,服阕,调直隶大名道。
改山东兗沂曹道,属县饥,上南巡,迎驾,召对,以闻。
为截留粮米六十万石赈之,命士功董其事。
旱蝗为灾,督吏捕治,昼夜巡阅,未及旬,蝗尽。
调湖南粮道,巡抚阿克敦疏留,调山东粮道。
再迁湖北按察使。
二十二年,护巡抚。
河南饥,敕湖北发毗连州县仓米运河南,即留本年应运漕粮归仓。
士功奏湖北地卑湿,米难久贮,请以一米改收二谷还仓,报闻。
迁陕西布政使,护巡抚。
疏言:"宜君、榆林、葭州、怀远、府谷、神木、靖边、宁远诸州县先旱后潦。 拨宁夏米麦五万石分赈怀远、靖边诸县,中阻黄河,河冰即难挽运,臣饬先期速运;拨绥德等四州县米二万石协济榆林、葭州,山路崎岖,臣饬添雇骡驼速运,俾民早霑实惠。"
谕令竭力妥为之。
调直隶,奏请:"抚籓离任,将库项有无亏空奏明。 新任抚籓亦於交代限内另摺奏闻,仍照例出结保题,以除挪借积弊。"
上以所奏简而易行,命著为例。
二十三年,复调陕西,护巡抚。
疏言:"延安府兵米,各县运府仓。 弁兵赴府支领,路远费倍,耗损过半。 请甘泉、宜川、延川、延长四县本县征收支给。"
又奏:"陇州汧阳县跬步皆山,岁征屯豆,请改折色解司充饷。"
俱从之。
擢福建巡抚。
二十四年,奏请捕私铸,按钱数多寡治罪。
又奏获南洲盗八十余人,与总督杨廷璋疏请改定南洲塘汛。
又奏:"福建九府二州,常平缺额谷三十一万石有奇;台湾积年平粜未买谷十五万石有奇:皆令补足。 浙西歉收,请拨台湾谷十万石听浙商贩运。 风汛不便,先发内地沿海府县仓谷拨给,俟台湾谷运到还仓。 一转移间,无妨於闽,有益於浙。"
上嘉之。
二十五年,奏:"寄居台湾皆闽、粤滨海之民,干隆十二年复禁止移眷,民多冒险偷渡,内外人民皆朝廷赤子。 向之在台湾为匪者,均只身无赖。 若既报垦立业,必顾惜身家,各思保聚。 有的属在内地者,请许报官给照,迁徙完聚。"
又条奏稽查滨海渔船,令取船主、澳甲保结;出口逾期不还,责成澳甲、船主查报;稽察携带多货,帆樯编字号,书姓名,免匪舟溷迹:均从之。
寻以福建民多械斗,由大族欺凌小族,疏请大户恃强纠众拟情实,小户被欺抵御拟缓决。
刑部拟驳,上谕曰:"福建械斗最为恶俗。 士功乃欲以族大族小分立科条,是使械斗者得以趋避其词,司谳者因而高下其手。 士功夙习沽名,宜刻自提撕,勿自贻伊戚!"
二十六年,廷璋劾提督马龙图挪用存营公项,命士功严谳。
会奏龙图借用公项,已於盘查时归补,援自首例减等拟徒。
上以龙图败露后始行归补,且将登记数簿焚毁,又增舞文之罪,不得以自首论,因究诘出何人意,寻覆奏士功主政。
上夺士功官,发巴里坤效力自赎。
二十七年,廷璋奏闽县民杨魁等假造敕书承袭世职,投抚标效力。
上命巴里坤办事大臣诘责士功,并令自揣应得处分,赎罪自效。
士功输银赎罪,命释回。
旋卒。
子玉纶,二十六年进士,自检讨累迁兵部侍郎,督福建学政,复降授检讨。
论曰:疆政首重宜民。
纪督凿井,反贻怨讟。
喀尔吉善遂阻开矿、种树之议,兴利诚不易言也。
雅尔图、应阶治水,斯盛治社仓,哲治治赈,才有洪纤,效有巨细,要皆有益於民。
苏昌劾大吏,颇见风力,瑚宝等亦各有建树。
自古未有不尽心民事而可以称善治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