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传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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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列传六十六 赵尔巽、柯劭忞等

杨方兴硃之锡崔维雅靳辅陈潢宋文运董讷熊一潇

于成龙孙在丰开音布张鹏翮

杨方兴,字浡然,汉军镶白旗人。

初为广宁诸生。

天命七年,太祖取广宁,方兴来归。

太宗命直内院,与修太祖实录。

崇德元年,试中举人,授牛录额真衔,擢内秘书院学士。

性嗜酒,尝醉后犯跸,论死,上贳之,命断酒。

顺治元年,从入关。

七月,授河道总督。

李自成决河灌开封,其后屡决屡塞,贼势浸张,土寇群起,两岸防守久废。

伏秋汛发,北岸小宋口、曹家寨堤溃,河水漫曹、单、金乡、鱼台四县,自兰阳入运河,田产尽没。

方兴至官,遣兵捕治土寇,扫穴擒渠,乃疏请修筑。

二年七月,河决流通集,分两道入运河,运河受河水淀浊淤塞,下流徐、邳、淮、扬亦多冲决。

方兴以防护无功自劾,上谕以殚力河防,不必引咎。

旋疏荐补管河道方大猷等。

四年,流通集决口将合,河下注湍激,又决汶上入独山湖。

方兴请修筑通济闸上下堤岸,并淮安东北苏淤、马罗等堤,又筑江都、高邮诸石堤,流通集合口。

进兵部尚书衔。

七年,加太子少保。

八月,河决荆隆口,南岸出单家寨,北岸出硃源寨。

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张秋以下堤尽溃,自大清河东入海。

方兴用大猷议,於上游筑长缕堤遏其势,复筑小长堤塞决口,期半年蕆事。

九年,方兴复乞休,不许。

大猷擢江南按察使,方兴请以新衔管河务。

九年,荆隆口工竟,方兴疏言:"清口,淮、黄交汇,黄强淮弱,岁需疏濬。 请於清江、通济二闸適中处修复福兴闸,启一闭二,以时蓄泄。"

从之。

给事中许作梅,御史杨世学、陈棐交章请勘九河故道,导河北流入海。

方兴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异宜。 宋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 元、明迄我清,东南漕运,自清口迄董家口二百余里,藉河为转输,河可南必不可北。 若欲寻禹旧迹,导河北行,无论漕运不通,恐决出之水东西奔荡,不可收拾。 势须别筑数千里长堤,较之增卑培薄,难易显然。 且河挟沙以行,束之为一,则水急沙流;播之为九,则水缓沙壅。 数年后河仍他徙,何以济运?臣愚以为河不能无决,决而不筑,司河者之罪;河不能无淤,淤而不濬,亦司河者之罪。 若欲保其不决不淤,谁敢任之?请敕下廷议,定画一之规,屏二三之说,俾有所遵守。"

疏入,上嘉纳焉。

十年,河决大王庙,距硃源寨口不远。

给事中周体观劾方兴治河罔效,方兴疏辨,因请罢斥,温诏慰留。

十一年,给事中林起龙复劾方兴侵蚀工需,累民捐费至六十余万;并劾大猷等奸贪不法。

上解方兴任,命入都质对,起龙以诬谴,方兴复任。

既,直隶总督李廕祖复劾大猷贪婪误工,方兴亦劾大猷,上以其不先举发,切责之。

给事中董笃行又劾方兴徇庇,降级留任。

十四年,乞休,上念其劳,以原官加太子太保致仕。

方兴还京师,所居仅蔽风雨,布衣蔬食,四壁萧然。

康熙四年,卒,赐祭葬。

硃之锡,字孟九,浙江义乌人。

顺治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十一年七月,擢弘文院侍读学士,四迁至吏部侍郎。

十四年,杨方兴乞休,上特擢之锡,以兵部尚书衔,总督河道,驻济宁。

十五年十月,河决山阳柴沟,建义、马逻诸堤并溢。

之锡驰赴清江浦筑戧堤,塞决口。

宿迁董家口为沙所淤,就旧渠迤东别开河四百丈通运道。

十六年,条上治河诸事,言:"河南岁修夫役,近屡经奏减,宜存旧额。 明制,淮工兼用民修,宜复旧例。 扬属运道与高、宝诸湖相通,淮属运道为黄、淮交会,旧有各堤闸,宜择要修葺。 应用柳料,宜令濒河州县预为筹备。 奸豪包占夫役,卖富佥贫,工需各物,私弊百出,宜责司、道、府、查报,徇隐者以溺职论。 额设水夫,阴雨不赴工,所扣工食,谓之旷尽,宜令管河道严覈。 河员升调降用,宜令候代始行离任。 河员有专责,不宜别有差委。 岁终察覈举劾,并宜复旧例。"

皆下部议行。

之锡丁母忧,命在任守制,疏请归葬,优诏给假治丧。

十七年,还任。

以捐金赈淮、扬、徐三府灾,加太子少保。

康熙元年,河决原武、祥符、兰阳县境,东溢曹县,复决石香炉村。

之锡檄济宁道方兆及董曹县役,而赴河南督塞西阎寨、单家寨、时利驿、蔡家楼、策家寨诸决口。

四年二月,疏言:"南旺为运河之脊,北至临清,南至台庄,四十余闸,全赖启闭得宜。 濒河春常少雨,伏秋雨多,东省久旱,山泉小者多枯,大者已弱。 若官船经闸,应闭者强之使开,泄水下注,则重运之在上者阻;应开者强之使闭,留水待船,则重运之在下者又阻。 乞饬各遵例禁。"

得旨,非奉极要差遣,擅行启闭者,准参奏。

八月,疏言:"部议停差北河、中河、南河、南旺、夏镇、通惠诸分司,归并地方官。 臣维河势变幻,工料纷繁,天时不齐,非水则旱,或绸缪几先,或补葺事后,或张皇於风雨仓遽之际,或调剂於左右方圆之间。 北河所辖三千余里,其间三十余闸;中河所辖黄、运两河,董口尤运道咽喉,清黄交接,浊流易灌;南河所辖在淮、黄、江、湖之间,相距窎远;南旺、泉源三百余处,近者或出道隅,远者偏藏僻壤;夏镇地属两省,凿石通漕,形势陡绝,节宣闸座,尤费经营;通惠浮沙易浅,峻水易冲,塞决之役,岁岁有之。 若云归并府佐,则职微权轻,上下掣肘。 至於地方监司,责以终年累月奔驰驻守,揆之事势,万万不能。 分司与各道界壤迥不相同,应合而分:一闸座也,上流以为应闭,下流以为应开;一额夫也,在此则欲求多,在彼又复患少。 不但纷竞日多,必致牵制误事。 应请仍循旧制。"

得旨允行。

五年二月,卒。

直隶山东河南总督硃昌祚疏言:"之锡治河十载,绸缪旱溢,则尽瘁昕宵;疏濬堤渠,则驰驱南北。 受事之初,河库贮银十余万;频年撙节,现今贮库四十六万有奇。 覈其官守,可谓公忠。 及至积劳撄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请告。 北往临清,南至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 年止四十有四,未有子嗣。 籥请恩恤,赐祭葬。"

徐、兗、淮、扬间颂之锡惠政,相传死为河神。

十二年,河道总督王光裕请锡封号,部议不行。

干隆四十五年,高宗南巡视河工,始允大学士阿桂等请,封助顺永宁侯,春秋祠祭。

嗣加号曰"佑安",民称之曰硃大王。

崔维雅,字大醇,直隶大名人。

顺治三年举人,授濬县教谕,迁河南仪封知县。

仪封濒河,岁苦泛滥,北岸三家庄当水冲,十四年,水势北注,岸崩五里余。

维雅於上游故流疏使东行,北岸得安。

复与塞封丘大王庙决口,之锡疏荐,擢开封南河同知。

康熙元年五月,曹县石香炉村河决,士民求速塞,维雅持不可。

工将成复溃,至冬乃塞,如维雅言。

迁浙江宁波知府,光裕疏荐,擢河南河道副使。

时沿河千余里,险工迭出,维雅常预为之备,得无事。

阳武潭口寺堤直河冲,水势迅急,下埽辄蛰。

维雅预於上流疏引河,埽定,堤得固。

虞城距河堤仅数里,堤没入河,北岸引河冲刷不利。

维雅预迎河溜挑濬,及秋水归新河,旧河为平陆。

桃源七里沟河屡塞屡决,光裕檄维雅往勘,维雅言引河浅狭,流缓沙停,激荡无力,宜令河头加宽阔,使足翕受全河;又待河水突涨,乃使开放,建瓴直下。

又言下游数十里已成平陆,而引河仅百丈,节短势蹙,力不能刷淤,当接挑二百丈阔,损十之八而深半之。

又言开放当在河头西北,留近埽五丈勿开,则河流入口有倒泻之势,埽亦迎流下。

光裕悉用其议。

复迁河南按察使,湖南、广西布政使,内召为大理寺卿。

卒。

维雅治河主疏导引河,使水有所归,故屡有功而后不为患。

当靳辅兴大工时,维雅奏上所著河防刍议、两河治略,并诋諆辅所行诸法,列二十四事难之。

辅疏辨,谓维雅说不可行,寝其议。

靳辅,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

顺治九年,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馆编修,改内阁中书,迁兵部员外郎。

康熙初,自郎中四迁内阁学士。

十年,授安徽巡抚。

疏请行沟田法,以十亩为一鞬,二十鞬为一沟。

沟土累为道,道高沟低,涝则泄水,旱以灌田。

会三籓乱起,不果行。

部议裁驿站经费,辅疏请禁差员横索、骚扰驿递,岁终节存驿站、摃脚等项二十四万有奇。

上奖辅实心任事,加兵部尚书衔。

十六年,授河道总督。

时河道久不治,归仁堤、王家营、邢家口、古沟、翟家坝等处先后溃溢,高家堰决三十余处,淮水全入运河,黄水逆上至清水潭,浸淫四出。

砀山以东两岸决口数十处,下河七州县淹为大泽,清口涸为陆地。

辅到官,周度形势,博采舆论,为八疏同日上之:首议疏下流,自清江浦至云梯关,於河身两旁离水三丈,各挑引河一道,俟黄、淮下注,新旧河合为一,即以所挑土筑两岸大堤,南始白洋河,北始清河县,并东至云梯关。

云梯关至海口百里,近海二十里,潮大土湿,不能施工;余八十里亦宜量加疏濬,筑堤以束之,限二百日毕工,日用夫十二万三千有奇。

次议治上流淤垫,洪泽湖下流自高家堰西至清口,为全淮会黄之所。

当於小河两旁离水二十丈,各挑引河一道,分头冲洗。

次议培修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涧至周桥闸临湖残缺堤岸,下筑坦坡,使水至平漫而上,顺缩而下,不至怒激崩冲。

堤一尺、坦坡五尺,夯杵坚实,种草其上。

次议塞黄、淮各处决口,例用埽,费钜且不耐久;求筑土御水之法,宜密下排椿,多加板缆,用蒲包裹土,麻绳缚而填之,费省而工固。

次议闭通济闸坝,濬清口至清水潭运河二百三十里,以所挑之土倾东西两堤之外,西是筑为坦坡,东堤加培坚厚,次议规画经费,都计需银二百十四万八千有奇。

宜令直隶、江南、浙江、山东、江西、湖北各州县预征康熙二十年钱粮十之一,约二百万。

工成后,令淮、扬被水田亩纳三钱至一钱;运河经过,商货米豆石纳二分,他货物斤四分;并开武生纳监事例,如数补还。

次议裁并冗员,明定职守,并严河工处分,讳决视讳盗;兼请调用官吏,工成,与原属河官吏并得优叙。

次议工竣后,设河兵守堤,里设兵六名至二名,都计五千八百六十名。

疏入,下廷议,以方军兴,复举大工,役夫每日至十二万余,召募扰民,应先择要修筑。

上命辅熟筹。

十七年,辅疏言:"以驴运土,可减募夫之半;初拟二百日毕工,今改为四百日,又可减募夫之半。"

河工故事,大堤谓之"遥堤",堤内复为堤逼水,谓之"缕堤",两堤间为横堤,谓之"格堤"。

辅疏请就原估土方加筑缕堤,有余量增格堤,南自白洋河,北自清河,上至徐州,视此兴筑。

余并如前议。

疏入,复下廷议,允行。

上谕以治河大事,当动正项钱粮。

辅疏言:"前议黄河两岸分筑遥、缕二是,勘有旧堤贴近河身,拟作为缕堤,其外更筑遥堤。 前议用驴运土,今议改车运。 前议离堤三十丈内不许取土,今因宿迁、桃源等县人弱工多,改令二十丈外取土。 前议河身两旁各挑引河一道,今以工费浩繁,除清河北岸浅工必须挑濬。 余俱用铁扫帚濬深河底。"

下部议,从之。

是岁吴三桂死,上趣诸将帅进兵,辅欲节帑佐军,又以兴工后需费溢出原估,均颇改前议,先开清口引河四道,塞高家堰、王家冈、武家墩诸决口,筑堤束水。

如所议施行。

顾下流未大治,伏秋盛涨,水溢出堤上,复决砀山石将军庙、萧县九里沟。

辅乃议设减水坝,於萧、砀、宿迁、桃源、清河诸县河南北两岸为坝十三,坝七洞,水盛藉以宣泄。

辅复察清口淮、黄交会,黄涨侵灌运河,乃自新庄闸西南开新河至太平坝;又自文华寺开新河至七里闸,复折向西南,亦至太平坝;改以七里闸为运口,由武家墩烂泥浅转入黄河。

运口距黄、淮交会处约十里,自此无淤垫之患。

疏报,并议行。

辅勘清水潭决口屡塞屡冲,乃弃深就浅,筑东西长堤二道,并挑新河八百四十丈,疏积水。

山阳、高邮等七州县民田,至是皆出水可耕。

十八年,辅疏报,并请名新河曰永安河,报闻。

翟家坝淮河决口成支河九道,辅饬淮扬道副使刘国靖等督堵塞,至是工竟,辅诣勘疏报,并言:"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潴水诸湖,逐渐涸出。 臣今广为招垦,俾增赋足民,上下均利。"

屯田之议自此起。

漕船自七里闸出口,行骆马湖达窑湾。

夏秋盛涨,冬春水涸,重运多阻。

辅议濬湖旁皁河故道,上接泇河通运。

疏入,下廷议,上问诸臣意若何,左都御史魏象枢曰:"辅请大修黄河,上发帑二百五十一万,计一劳永逸。 前奏堤坝已筑十之七,今又欲别开河道,所谓一劳永逸者安在?臣等虑漕运有阻,故议从其请。"

上曰:"象枢言良是。 河虽开,必上流浩瀚,方免淤滞。 今雨少水涸,恐未必有济。 即已成诸工,亦以旱易修,岂得恃为永固耶?"十九年五月,辅丁忧,命在任守制。

秋,河复决,辅疏请处分,上趣辅修筑。

二十年三月,辅疏言:"臣前请大修黄河,限三年水归故道。 今限满,水未归故道,请处分。"

下部议,当夺官,上命戴罪督修。

二十一年五月,上遣尚书伊桑阿、侍郎宋文运、给事中王曰温、御史伊喇喀勘工。

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奏上所著书,议尽罢辅所行减水坝诸法,大兴工,日役夫四十万,筑堤以十二丈为率。

上命从伊桑阿等往与辅议之。

伊桑阿等遍勘诸工,至徐州,令辅与维雅议,辅疏言:"河道全局已成十八九。 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 断不宜有所更张,隳成功,酿后患。"

伊桑阿等还京师,下廷议,工部尚书萨穆哈等请以萧家渡决口责辅赔修,上以赔修非辅所能任,未允;又议维雅条奏,伊桑阿请召辅询之。

十一月,辅入对,言萧家渡工来岁正月当竟,维雅所议日用夫四十万、筑堤以十二丈为率,皆不可行。

维雅议乃寝。

上命塞决口,仍动正项钱粮。

二十二年四月,辅疏报萧家渡合龙,河归故道,大溜直下,七里沟等四十余处险汛日加,并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均应修筑。

别疏请饬河南巡抚修筑开封、归德两府境河堤,防上流疏失。

上均如所请。

十二月,命复辅官。

二十三年十月,上南巡,阅河北岸诸工,谕辅曰:"萧家渡堤坝当培薄增卑,随时修筑。 减水坝原用以泄水,遇泛溢横流,安知今日减水坝不为他年之决口?且减水旁流,浸灌民田,朕心深不忍。 当筹画措置。"

上见堤夫作苦,驻辔慰劳久之,谕辅戒官役侵蚀工食。

复视天妃闸,谕辅宜改草坝,并另设七里、太平二闸杀水势。

舟过高邮,见田庐在水中,恻然愍念。

遣尚书伊桑阿、萨穆哈察视海口。

还跸,复阅高家堰,至清口,阅黄河南岸诸工,谕辅运口当添建闸座,防黄水倒灌;复召辅入行宫慰谕,书阅河堤诗赐之。

辅以上念减水淹民,因议於宿迁、桃源、清河三县黄河北岸堤内开新河,谓之中河。

於清河西仲家庄建闸,引拦马河减水坝所泄水入中河。

漕船初出清口浮於河,至张庄运口,中河成,得自清口截流,迳渡北岸,度仲家庄闸,免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

伊桑阿等还奏,议疏濬车路、串场诸河至白驹、丁溪、草堰诸口,引高邮等处减水坝所泄水入海。

上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董其事,仍受辅节制,奏事由辅疏报。

二十四年正月,辅疏请徐州迤上毛城铺、王家山诸处增建减水闸,下廷议。

上谕减水闸益河工无益百姓,不可不熟计,命遣官与辅详议,若分水不致多损民田,即令兴工。

九月,辅疏报赴河南勘黄河两岸,请筑考城、仪封、封丘、荥泽堤埽,下部议行。

成龙议疏海口泄积水,辅谓下河地卑於海五尺,疏海口引潮内侵,害滋大;议自高邮东车逻镇筑堤,历兴化白驹场,束所泄水入海,堤内涸出田亩,丈量还民,余招民屯垦,取田价偿工费。

疏闻,上谓取田价恐累民,未即许。

寻召辅、成龙驰驿诣京师廷议,成龙议开海口故道,辅仍主筑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敌海潮。

大学士、九卿从辅议,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鎯从成龙议,议不决。

上命宣问下河诸州县人官京师者,侍读宝应乔莱等乃言:"从成龙议,工易成,百姓有利无害;从辅议,工难成,百姓田庐坟墓多伤损,且堤高一丈五尺,束水至一丈,高於民居,伏秋溃决,为害不可胜言。"

上颇右成龙,遣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诣淮安会漕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详勘。

二十五年正月,萨穆哈等还奏,谓民间皆言濬海口无益。

寻授成龙直隶巡抚,罢濬海口议。

四月,召斌为尚书,入对,上复举其事以问,斌言濬海口必有益於民。

上责萨穆哈、穆称额还京时不以实奏,夺官。

召大学士九卿及莱等定议濬海口,发帑二十万,命侍郎孙在丰董其役。

工部劾辅治河已九年,无成功。

上曰:"河务甚难,而辅易视之。 若遽议处,后任者益难为力,今姑宽之,仍责令督修。"

二十六年,辅疏言:"运堤减水以下河为壑,东即大海,濬海口似可纾水患;惟泰州安丰、东台、盐城诸县地势甚卑,形如釜底,若止就此挑濬,徒增其深。 淮流甚涨,高家堰泄水汹涌而来,仍不能救民田之淹没。 臣以为杜患於流,不若杜患於源。 高家堰堤外直东为下河,东北为清口,当自翟家坝起至高家堰筑重堤万六千丈,束减水北出清口,则洪泽湖不复东淹下河。 下河十余万顷皆成沃产,而高、宝诸湖涸出田亩,可招民屯垦,以裕河库。"

上使以辅疏示成龙,成龙仍言下河宜开,重堤不宜筑。

上遣尚书佛伦,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与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会勘。

佛伦等皆欲用辅议,天颜、在丰与相左。

佛伦等还奏,下廷议,会太皇太后崩,议未上。

二十七年春,给事中刘楷,御史郭琇、陆祖修交章论辅,琇辞连辅幕客陈潢,祖修请罢辅,至以舜殛鲧为比;天颜、在丰亦疏论屯田累民,及辅阻挠开濬下河状。

琇旋劾大学士明珠等,语复及辅。

辅入觐,亦疏讦成龙、天颜、在丰等朋比谋陷害。

上曰:"辅为总河,挑河筑堤,漕运无误,不可谓无功;但屯田、下河二事,亦难逃罪。 近因被劾,论其过者甚多。 人穷则呼天,辅若不陈辨朕前,复何所控告耶?"三月,上御干清门,召辅与成龙、琇等廷辨,辅、成龙各持所见不相下。

琇言辅屯田害民,辅言属吏奉行不善致民怨,因引咎,坐罢,以王新命代,佛伦、讷、在丰、达奇纳皆左迁,天颜、吉士并夺官,陈潢亦坐谴。

时中河工初竣,上遣学士开音布、侍卫马武往勘,还奏中河商贾舟楫不绝。

上谕廷臣曰:"前者于成龙奏河道为靳辅所坏,今开音布等还奏,数年未尝冲决,漕运亦不误。 若谓辅治河全无所裨,微特辅不服,即朕亦不惬。"

因遣尚书张玉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侍郎成其范、徐廷玺阅工,遍察辅所缮治,孰为当改,孰为不当改,详勘具奏。

玉书等还言河身渐次刷深,黄水汎溜入海,两岸闸坝有应循旧者,有应移改者,多守辅旧规。

十一月,上遣尚书苏赫等阅通州运河,命辅偕往,请於沙河建闸蓄水,通州下流筑堤束水,从之。

二十八年正月,上南巡阅河,辅扈行。

阅中河,上虑逼近黄河,水涨堤溃;辅对若加筑遥堤即无患。

还京师,谕奖辅所缮治河深堤固,命还旧秩。

二十九年,漕运总督董讷以北运河水浅,拟尽引南旺河水北流;仓场侍郎开音布复疏请濬北运河。

上谘辅,言南旺河水尽北流,南河必水浅,惟从北河两旁下埽束水,自可济运。

上命偕开音布董理。

三十一年,王新命坐事罢,上曰:"朕听政后,以三籓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 河务不得其人,必误漕运。 及辅未甚老而用之,亦得纾数年之虑。"

令仍为河道总督,辅以衰弱辞,命顺天府丞徐廷玺为协理。

会陕西西安、凤翔灾,上命留江北漕粮二十万石,自黄河运蒲州。

辅疏言水道止可至孟津,亲诣督运,上嘉之。

辅疏请就高家堰运料小河培堤使高广,中河加筑遥堤,并增建四闸,堵塞张庄旧运口,皆前此缮治所未竟者。

别疏请复陈潢官,并起用熊一潇、达奇纳、赵吉士。

辅病剧,再疏乞解任,命内大臣明珠往视,传谕调治。

十一月,卒,赐祭葬,谥文襄。

三十五年,允江南士民请,建祠河干。

四十六年,追赠太子太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雍正五年,复加工部尚书。

子治豫,袭职。

世宗以其侍父在官,知河务,命自副参领加工部侍郎衔,协理江南河工。

陈潢,字天一,浙江钱塘人。

负才久不遇,过邯郸吕祖祠,题诗壁间,语豪迈。

辅见而异焉,踪迹得之,引为幕客,甚相得。

凡辅所建白,多自潢发之。

康熙二十三年,上巡河,问辅:"孰为汝佐?"以潢对。

二十六年,辅疏言潢十年佐治勤劳,下部议,授潢佥事道衔。

二十七年,郭琇劾辅,辞连潢。

辅罢,潢削职衔,逮京师,未入狱,以病卒。

辅复起,疏请复潢官,部议以潢已卒,寝其奏。

潢佐治河,主顺河性而利导之,有所患必推其致患之由;工主覈实,料主豫备,而估计不当过省,省则速败,所费较所省尤大;慎固堤防,主潘季驯束水刷沙之说,尤以减水坝为要务;有溃决,先固两旁,不使日扩,乃修复故道,而疏引河以注之;河流今昔形势不同,无一劳永逸之策,在时时谨小慎微,而尤重在河员之久任。

张霭生采潢所论,次为治河述言十二篇。

高宗以霭生河图能得真源,命采其书入四库,与辅治河奏绩并列。

宋文运,字开之,直隶南宫人。

顺治六年进士,授山东滋阳知县,行取刑部主事。

再迁吏部郎中,掌选政,清直守正。

以魏象枢荐,擢鸿胪寺少卿,累擢刑部侍郎。

命佐伊桑阿行河,上特谕之曰:"尔有所见,当坚持详议,毋以伊桑阿为尚书而阿其意也。"

以病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

卒,谥端悫。

久之,上犹谓文选司事要,文运操守声名,无能及之者。

董讷,字兹重,山东平原人。

康熙六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

累擢至江南总督。

为政持大体,有惠於民。

左迁去,江南民为立生祠。

二十八年,上南巡,民执香跪讷生祠前,求复官讷江南。

上还跸,笑谓讷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

旋以侍读学士复出为漕运总督。

卒。

熊一潇,字蔚怀,江西南昌人。

康熙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浙江道监察御史。

请罢投诚武官改授文官例,并议裁并各关,皆下部议行。

累官工部尚书,坐夺官。

以辅遗疏荐,起太常寺卿,复至工部尚书。

致仕,卒。

孙学鹏,进士,官广东巡抚。

于成龙,字振甲,汉军镶黄旗人。

康熙七年,自廕生授直隶乐亭知县。

八年,署滦州知州。

以逸囚当降调,乐亭民列善政,两叩阍籥留,下巡抚金世德勘实,得复任。

十三年,以缉盗逾限未获,又当降调,世德疏请留,上特许之。

十八年,迁通州知州。

二十年,直隶巡抚于成龙迁两江总督,疏荐可大用;会江宁府缺员,疏请敕廷臣推清操久著与相类者,上即以命成龙。

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宁,嘉成龙廉洁,亲书手卷赐之。

超擢安徽按察使。

上还京师,赐其父参领得水貂裘,并谕八旗诸大臣有子弟为外吏者,各贻书训勉,视得水之教成龙。

上以江南下河诸州县久被水,敕议疏濬,命成龙分理,仍听河道总督靳辅节制。

辅请於上流筑堤束水;成龙拟疏海口,濬下河水道,持异议。

上遣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往谘於民,萨穆哈等还奏,言众谓濬海无益,乃命缓兴工。

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龙直隶巡抚。

入对,上问:"治畿辅利弊应兴革者宜何先?"成龙对:"弭盗为先。 奸宄倚旗下为渊薮,有司莫敢谁何,臣当执法治之。"

濒行,赐白金千、表里二十端。

上官,疏言:"弭盗当力行保甲,旗下庄屯不属於州县,本旗统领远在京师,仅有拨什库在屯,未能约束。 应令旗人与民户同编保甲,拨什库、乡长互相稽察,盗发,无问所劫为旗为民,协力救护。 得盗,赏;藏盗、纵盗,罚。"

又疏言:"燕山六卫,所辖辽阔,与州县不相统属,盗发止责汛弁捕治,而卫官置不问。 请以卫地属所近州县同编保甲,并於通州、卢沟桥、黄村、沙河各设捕盗同知,守备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庄屯,悉归稽察。"

并下部议行。

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司九、张破楼子等,置於法。

二十六年,上奖成龙廉能,加太子少保。

幸霸州,成龙朝行在,赐白金千、马具黄鞍辔。

湖广巡抚张汧以贪被劾,命与副都御史开音布、山西巡抚马齐往按,得实,论如律。

初,成龙分理下河,未兴工而罢。

上又以汤斌言,复命濬治,以侍郎孙在丰董其役。

辅仍主重堤束水,并议开中河,疏拦马河减水坝所泄水。

上命学士禅布以疏示成龙,成龙力主濬下河,罢筑重堤,并谓中河虽开无益。

辅诣京师,疏言在丰及总漕慕天颜附和成龙,朋谋陷害。

成龙自湖广还,上命诸臣廷辨之。

辅言濬海口虑倒灌,成龙言高家堰筑堤,纵上流水不来,而秋雨时至,天长、六合诸水泄归何处,故海口仍当濬。

上罢辅,代以王新命。

及中河工竟,遣学士开音布、侍卫马武阅视,还奏天颜令漕船退出中河。

上逮问天颜,天颜发成龙私书,嘱毋附辅。

下廷臣议,削太子少保,降调,命留任。

二十九年,迁左都御史,兼镶黄旗汉军都统。

三十一年,新命罢,辅复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龙。

辅领帑购柳束,工部驳减,成龙覈无虚冒。

辅筑高家堰重堤,募夫远方,预给银安家,工中止,未扣抵。

新命题销,格部议,成龙复以请,上并与豁免。

三十三年,召诣京师,疏言运河自通州至峄县,黄河自荥泽至砀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筑高厚,并高家堰诸处改石工,毛城铺诸处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并江都、高邮诸堤工,策大举修治。

别疏请设道员以下各官,又计工费,请开捐例,减成核收;并推广休革各员,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复。

上召成龙入,问:"开捐例得无累民?"成龙言:"无累。"

请益力,上廷折之,成龙乃请罪。

上因问:"尔尝短靳辅,谓减水坝不宜开,今果何如?"成龙曰:"臣彼时妄言,今亦视辅而行。"

廷臣议成龙怀私妄奏,当夺官,上命留任。

仍兴举简要各工,乃请先将高家堰土堤改筑石工。

三十四年,命复官。

旋丁父忧,还京师,以董安国代。

上亲征噶尔丹,再出塞,命成龙以左都御史衔督饷,噶尔丹窜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三十七年,命以总督衔管直隶巡抚,请修永清、固安浑河堤,并加以濬治,上为改河名曰永定。

旋疏请设南北岸分司。

董安国罢,复授河道总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临阅高家堰、归仁堤诸处,谕以增筑疏濬诸事。

寻以病乞假,命在任调治,遣医往视。

三十九年,卒,赐祭葬,谥襄勤。

孙在丰,字屺瞻,浙江德清人。

康熙九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

直起居注,充日讲官,进讲屡称旨。

累迁工部侍郎,仍兼翰林院学士。

二十六年,命率郎中鄂素等赴淮、扬濬海口,铸监修下河工部印授之。

在丰疏言开新不如循旧,筑高不如就低,迤远不如取近。

施工以冈门镇为最先,次白驹场,次丁溪场,次草堰。

上悉从之,并以在丰请,令辅闭高家堰及高邮诸减水坝。

辅仍主筑堤束水。

上令辅会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及在丰集议,遂会疏用辅议。

在丰监修海口冈门镇、白驹工已毕,丁溪、草堰工俱停。

上以谘成龙,成龙言:"上遣在丰监修下河,万民欢颂。 今冈门、白驹诸工将竣,而辅又以为无益,欲於高家堰等处筑堤。 在丰先经履勘,始行兴工;若果无益,何待开濬年余又会议请停?此实臣所不能解也。"

二十七年,在丰疏劾辅阻挠下河,辅亦劾在丰与天颜结姻,附和成龙。

下廷臣议,辅罢,成龙坐镌秩,责在丰前后言不仇,降调。

上命仍以翰林官用,俄授侍读学士。

二十八年,迁内阁学士。

卒。

开音布,西林觉罗氏,满洲正白旗人。

自笔帖式授内阁中书,累迁至左副都御史。

康熙二十六年,偕成龙按湖广巡抚张汧,论罪如律。

二十七年,擢户部侍郎,命监理高邮、宝应下河工程。

二十八年,上南巡,成龙扈行,命与侍郎徐廷玺阅视下河,还奏丁溪至白驹,水三道入海,上流冯家坝引河当仍开濬,余工悉可停。

乃召开音布还,授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寻擢步军统领,迁兵部尚书,授镶白旗满洲都统。

三十八年,命专管步军统领。

四十一年,卒,谥肃敏。

张鹏翮,字运青,四川遂宁人。

康熙九年进士,选庶吉士。

改刑部主事,累迁礼部郎中。

十九年,授江南苏州知府,丁母忧。

除山东兗州知府,举卓异,擢河东盐运使,内迁通政司参议,转兵部督捕副理事官。

从内大臣索额图等勘定俄罗斯界,还擢大理寺少卿。

二十八年,授浙江巡抚。

疏言绅民原亩捐谷四合,力不能者听。

旋以杭州、嘉兴等府秋收歉薄,请暂免输谷。

上曰:"昨岁浙江被灾,循例蠲赋,并豁免钱粮,岂可强令捐输?鹏翮原题力不能者听,自相矛盾。"

下部议,夺官,上宽之。

寻授兵部侍郎,督江南学政。

三十六年,迁左都御史。

三十七年,迁刑部尚书,授江南江西总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命鹏翮扈从入京,赐朝服、鞍马、弓矢。

初,陕西巡抚布喀劾四川陕西总督吴赫等侵蚀贫民籽粒银两,命鹏翮与傅腊塔往按。

还奏未称旨,命鹏翮与傅腊塔复往陕西详审。

三十九年春,还奏布喀、吴赫及知州蔺佳选、知县张鸣远等侵蚀挪用,各拟罪如律。

上谕大学士曰:"鹏翮往陕西,朕留心访察,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

寻授河道总督,入辞,上谕令毁拦黄坝通下流,濬芒稻河、人字河湖入江。

鹏翮到官,请撤协理徐廷玺及河工随带人员,并乞敕工部毋以不应查驳之事阻挠,并从之。

寻疏言:"臣过云梯关,见拦黄坝巍然如山,下流不畅,无怪上流之溃决。 应拆拦黄坝,挑濬河身,与上流一律宽深。"

又言清口淤垫,应於张福口开引河,引清水入运敌黄,建闸以时启闭。

又言人字河至芒稻山分二派,又名芒稻河,应濬使畅流;并濬凤凰桥引河及双桥、湾头二河,皆汇芒稻河入江。

俱下部议行。

寻以拦黄坝既撤,河身开濬深通,畅流入海,疏请赐名大通口。

上嘉鹏翮章奏词简意明,治事精详,遣员外郎拖抗拖和、中书张古礼驰驿令鹏翮举所规画入奏。

鹏翮疏陈开濬引河、运口,培修河岸堤坝诸事,并下部速议行。

寻又疏陈河工诸弊,并请河员承挑引河,偶致淤垫,免其赔修;夫役劳苦,工成日请给印票免杂徭。

上嘉其陈奏切要周备。

寻又请於归仁堤五堡建矶心石闸,并於三义坝旧中河筑堤,改入新中河,合为一河,便粮艘通行。

上谓所议甚当,并如所请。

上倚鹏翮治河,谓鹏翮得治河秘要,谕大学士曰:"鹏翮自到河工,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 居官如鹏翮,更有何议?"鹏翮以修治事状遣郎中王进楫入奏,上谕进楫归语鹏翮,加意防守高家堰。

鹏翮乃增筑月堤及旁近诸堤坝。

洪泽湖溢,泗州、盱眙被灾,上询修治策,鹏翮言:"泗州、盱眙屡被灾,即开六坝亦不能免。"

上怒曰:"塞六坝乃于成龙题请,不自鹏翮始。 顷因泗州、盱眙灾,令与阿山议修治,非欲开六坝救泗州、盱眙而令淮、扬罹水患也。 鹏翮何昏愦乃尔!"四十一年,鹏翮疏请加筑清河县黄河南北岸戧堤,天妃闸改筑运口,草坝建石坝,改卞家庄土堤为石堤,皆议行。

又以桃源城西烟墩黄水大涨,请加筑卫城月堤,并於邵家庄、颜家庄开引河,上虑部议迟延,特允之。

四十二年,上南巡视河,制河臣箴、淮黄告成诗以赐,并书榜赉鹏翮父良。

山东泰安、沂州等州饥,上命截漕二万石交鹏翮往赈。

鹏翮令河员动常平仓谷二十八万余石散赈,疏请以山东各官俸工补还。

上责鹏翮河员发仓谷邀誉,乃令山东各官补还,鹏翮谢罪,仍以"殚心宣力、清洁自持",加太子太保。

河决时家马头,数年未堵塞。

鹏翮以淮安道王谦言劾山安同知佟世禄冒帑误工,夺官追偿。

世禄再叩阍,上令尚书徐潮按治,鹏翮、谦坐诬劾当谴,上特宽鹏翮。

工部侍郎赵世芳又劾鹏翮浮销十三万有奇,请逮治。

上曰:"河工钱粮原不限数,水大所需多,水小所需少。 如谓鹏翮以十三万入己,必无之事。 河工恃用人,鹏翮用人不胜事,故至此耳。"

因还世芳疏。

上南巡,阅清口,见黄水倒灌,诘鹏翮,鹏翮不能对。

上曰:"汝为王谦辈所欺,流於刻薄。 大儒持身如光风霁月,况大臣为国,若徒自表廉洁,於事何益?"上舟渡河阅九里冈,嘉鹏翮修治如法,御制诗书扇以赐。

及秋,淮、黄并涨,古沟、清水沟、韩家庄并溢,廷臣议夺官,上命仍留任。

寻督塞诸处漫口。

四十五年,疏请开鲍家营引河,寻用通判徐光启言,拟开引河出张福口,分洪泽湖异涨,即为高家堰保障,谓为溜淮套。

鹏翮与总督阿山、总漕桑额合疏请上莅视。

四十六年,上南巡,阅所拟引河道,谕曰:"朕自清口至曹家庙,见地势甚高,标竿错杂。 依此开河,不惟坏田产,抑且毁冢墓。 鹏翮读书人,乃为此残忍事,读书何为?"诘责鹏翮,鹏翮谢罪。

上以议为河山所主,非鹏翮意,削太子太保,夺官,仍留任。

四十七年,以黄、运、湖、河修防平稳,命复官,并免应追帑银。

寻迁刑部尚书。

四十八年,调户部。

五十一年,江南总督噶礼与巡抚张伯行互劾,命鹏翮与总漕赫寿往按。

鹏翮等右噶礼,请罢伯行。

五十二年,调吏部。

伯行劾布政使牟钦元,赫寿时为总督,与异议。

五十三年,命鹏翮与副都御史阿锡鼐往按,复请雪钦元,议伯行罪斩。

事互详伯行传。

寻丁父忧,以原官回籍守制,服阕还朝。

六十年,汶水旱涸阻运,命往勘。

请疏濬坎河、鸡爪诸泉分注南旺,而於彭口筑堤,障沙水入微山湖。

河决开州,横流至山东张秋,阻运,命往勘。

请筑南旺、马场等湖堤,蓄水济运;并陈引沁入运利害,谓地势西北高於东南,若沁水从高直下,而河蹑其后,害且叵测。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加太子太傅。

雍正元年,授武英殿大学士。

河决马营口,久未塞,命往勘。

议并塞詹家店四口,濬治黄、沁合流处积沙,从之。

三年,卒,加少保,命於定例外加祭,汉堂上官、科道皆会赐葬,谥文端。

论曰:明治河诸臣,推潘季驯为最,盖借黄以济运,又借淮以刷黄,固非束水攻沙不可也。

方兴、之锡皆守其成法,而辅尤以是底绩。

辅八疏以濬下流为第一,节费不得已而议减水。

成龙主治海口,及躬其任,仍不废减水策。

鹏翮承上指,大通口工成,入海道始畅。

然终不能用辅初议,大举濬治。

世以开中河、培高家堰为辅功,孰知辅言固未尽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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