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传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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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列传五十五 赵尔巽、柯劭忞等

米思翰子李荣保顾八代玛尔汉田六善杜臻萨穆哈

米思翰,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

先世居沙济。

曾祖旺吉努,当太祖时,率族来归,授牛录额真。

父哈什屯,事太宗,以侍卫袭管牛录。

擢礼部参政,改副理事官。

讨瓦尔喀,招明总兵沈志祥。

从攻锦州,明总兵曹变蛟夜袭御营,先众扞御,被创,力战却之。

顺治初,授内大臣、议政大臣,世职屡进一等阿达哈哈番兼拖沙喇哈番。

睿亲王多尔衮摄政,诸大臣巩阿岱等并附之,哈什屯独持正,忤睿亲王,降世职拜他喇布勒哈番。

肃亲王豪格以非罪死,巩阿岱等议杀其子富绶,哈什屯与巴哈力持,事乃已。

世祖亲政,累进世职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加拖沙喇哈番。

十二年,奖奉职恪勤诸大臣,加太子太保。

康熙初卒,谥恪僖。

米思翰,其长子也,袭世职,兼管牛录,授内务府总管。

辅政大臣从假尚方器物,力拒之。

圣祖亲政,知其守正,授礼部侍郎。

八年,擢户部尚书,列议政大臣。

是时各直省岁赋,听布政使存留司库,蠹弊相仍,米思翰疏请通饬各直省俸饷诸经费,所余悉解部,由是勾稽出纳权尽属户部。

十二年,尚可喜疏请撤籓,吴三桂、耿精忠疏继入,下户、兵二部议。

米思翰与兵部尚书明珠议三籓并撤,有言吴三桂不可撤者,以两议入奏。

复集诸大臣廷议,米思翰坚持宜并撤,议乃定。

既而吴三桂反,上命王贝勒等率八旗兵讨之,议者谓军需浩繁,宜就近调兵御守。

米思翰言:"贼势猖獗,非绿旗兵所能制,宜以八旗劲旅会剿。 军需内外协济,足支十年,可无他虑。"

於是请以内府所储分年发给,复综覈各直省库金、仓粟,以时拨运,悉称旨。

又疏言:"师行所至,屡奉明诏以正赋给军需,恐有司尚多借端私派,请敕各督抚严察所属,供应粮饷薪刍,一切动官帑,毋许苛派;其购自民间者,务视时价支给,勿纤毫累民。"

上命如议速行。

米思翰寻卒,年甫四十三,上深惜之,予祭葬,谥敏果。

时三桂势方张,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议者追咎撤籓主议诸臣,上曰:"朕自少时,以三籓势日炽,不可不撤。 岂因其叛,诿过於人耶?"及事定,上追忆主议诸臣,犹称米思翰不置。

米思翰子马斯喀、马齐、马武,皆自有传。

李荣保,袭世职,兼管牛录,累迁至察哈尔总管,卒。

干隆二年,册李荣保女为皇后,追封一等公。

十三年,册谥孝贤皇后,推恩先世,进封米思翰一等公。

十四年,以李荣保子大学士傅恒经略金川功,敕建宗祠,祀哈什屯、米思翰、李荣保,并追谥李荣保曰庄悫。

顾八代,字文起,伊尔根觉罗氏,满洲镶黄旗人。

父顾纳禅,事太宗,从伐明,次大同,攻小石城,先登,赐号"巴图鲁",予世职牛录章京。

旋授甲喇额真。

顺治初,从入关,定陕西、湖南、江南、浙江,皆在行间,进三等阿达哈哈番。

子顾苏,袭,进二等。

顾八代,其次子也。

任侠重义,好读书,善射。

以廕生充护军。

顺治十六年,从征云南有功,授户部笔帖式。

旋以顾苏及子佛岳相继卒,无嗣,顾八代袭世职,迁吏部郎中。

康熙十四年,圣祖试旗员第一,擢翰林院侍读学士。

吴三桂陷湖南,遣其将掠两广。

镇南将军莽依图自江西下广东,驻韶州。

十六年,上命顾八代传谕莽依图规复广西,即留军,从征广西。

巡抚傅弘烈为三桂将吴世琮所败,莽依图引兵与相合。

顾八代按行诸军,谓结营散乱,敌至虑不相应。

世琮兵至,师复败,还驻梧州。

世琮来追,击却之。

顾八代策世琮且复至,益诫备。

会除夕,世琮以三万人奄至,又击败之。

十七年,师进次盘江,与世琮军遇,莽依图病甚,以军事属顾八代;偕副都统勒贝等渡江,与世琮战,分兵出敌后,破其左而合击其右。

世琮溃围出,遣精骑追之,自杀。

师进克南宁,叛将马承廕与三桂军合,可十万,拒战。

诸将或难之,顾八代奋入阵,诸将皆力战,遂破敌。

十八年,京察,掌院学士拉萨里、叶方蔼以顾八代从征有绩效,注上考;大学士索额图改注"浮躁",坐夺官。

莽依图疏言顾八代从征三载,竭诚奋勉,运筹决胜,请留军委署副都统,参赞军务,上命以原衔从征。

十九年,莽依图卒於军,顾八代从平南大将军赉塔下云南,攻会城。

顾八代议当先取银锭山,俯瞰城内,攻得势。

及勇略将军赵良栋师至,用顾八代策,先取银锭山,克会城,云南平。

师还,授侍讲学士。

二十三年,命直尚书房,累迁礼部侍郎。

二十八年,授尚书。

三十二年,坐事,上责其不称职,夺官,留世职,仍直尚书房。

三十七年,以病乞休。

四十七年,卒。

顾八代直尚书房时,世宗从受学;及卒,贫无以敛,世宗亲临奠,为经纪其丧。

雍正四年,诏复官,加太傅,予祭葬,谥文端,又以其贫,赐其家白金万。

八年,建贤良祠京师,谕满洲大臣当入祀者五人,大学士图海、都统赉塔,次即顾八代,及尚书玛尔汉、齐苏勒。

子顾俨,袭世职,自参领官至副都统。

孙顾琮,自有传。

玛尔汉,兆佳氏,满洲正白旗人。

顺治十一年,繙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刑部员外郎。

康熙十三年,陕西提督王辅臣叛应吴三桂,上命扬威将军阿密达自江宁移师讨之,玛尔汉以署骁骑参领从。

十四年,与副都统鄂克济哈、穆舒珲等自泾州进兵,屡破垒,斩级数百,克宁州。

十五年,大将军图海督兵围平凉,辅臣降,玛尔汉还京师。

图海请调凉州、宁夏、固原诸镇兵进攻兴安、汉中,上命副都统吴丹及玛尔汉赴诸镇料理征发,兼询缓急机宜。

甘肃提督张勇请缓师,上命图海固守凤翔、秦州诸要隘,分兵授征南将军穆占下湖广,命玛尔汉从。

十七年,授御史。

十九年,穆占师进贵州,二十年,师进云南,玛尔汉皆在行间,得功牌十二。

云南平,师还,追论征湖南不力援永兴,致损将士,夺功牌九。

二十一年,命巡视河东盐政。

御史许承宣、罗秉伦劾山西巡抚图克善令平阳属十三州县增报盐丁加课累民,下巡抚穆尔赛会玛尔汉覈实,请免虚报一万七千余丁。

二十五年,以按治归化城都统固穆德不实,吏议左迁。

二十六年,授理籓院司务。

从大学士索额图等使鄂罗斯定边界,辞辨明析,鄂罗斯人折服。

事闻,圣祖嘉其能。

寻迁户部郎中。

三十三年,迁翰林院侍讲学士,再迁兵部侍郎。

三十五年,上亲征噶尔丹,命玛尔汉驻土木董理驿站,以送军马羸,吏议夺官,命宽之。

三十八年,迁左都御史。

再迁兵部尚书,充经筵讲官、议政大臣。

四十三年,岁饥,流民就食京师。

命与内大臣佟国维、明珠、阿密达等监赈。

四十六年,调吏部。

四十八年,以老病乞休。

五十七年,卒,年八十五。

上遣内大臣临奠,赐祭葬。

雍正八年,世宗谕奖玛尔汉谨慎忠厚,事圣祖宣力多年,完名引退,赠太子太傅。

贤良祠成,命入祀。

干隆元年,高宗命追谥恭勤。

田六善,字兼山,山西阳城人。

顺治三年进士,授河南太康知县,时当兵后,劳来安集。

九年,巡抚吴景道疏荐才守兼优,迁户部主事,监临清关,复监凤阳仓兼临淮关。

罢滥征,革奇羡,商民称便。

累迁郎中。

十五年,授江南道御史。

兵部议禁民乘马,六善疏言其不便,下廷臣集议,弛禁。

十六年,疏言:"欲安民在劝清吏,乞敕各督抚实行荐举,吏部於各督抚莅任一二年后,列奏荐举何人,能否察吏安民,即可以是鉴别。 议者或谓举荐清吏,无以处乎不在清吏之列者,一难也;恐督抚依旧受贿徇私,二难也;征粮缉逃处分罣碍,三难也。 然臣谓清吏果得荐举,则为清吏者见公道尚存,益坚其持守,一便也;群吏以不著清名为愧,力自濯磨,二便也;某省有清吏几人,以验政治修废,三便也;天下晓然知有能必先有守,风俗丕变,四便也;向日督抚厌憎清吏无益於己,今必且卵翼而亲爱之,五便也。 不惑於三难,力致其五便,将循良兴起,不让前古矣。"

下部议行。

寻命巡视长芦盐政。

十七年,还掌江南道事。

康熙元年,乞假归。

三年,补贵州道御史。

四年,疏言:"兵部议裁山西、陕西、河南等处兵额,三营裁一营。 遇裁之兵,挟久练之技,处坐困之时,穷无所归,遂为贼盗。 请谕总督、提督诸臣,察已裁之兵,如弓马娴熟、膂力精强,仍收入伍。 自后老弱必斥,逃亡不补。 所渐去者疲卒,不虑其为非;所招回者劲兵,可资其实用。"

下部议,令各营汰去老弱,其年力精壮者仍留充伍。

又疏言:"吏部於往日曾行之事,率皆援以为例,惟意所彼此,莫穷其弊。 请敕部以上所裁定及有旨著为例者,汇为一册,敬谨遵守,余仍循旧章。"

得旨,如所请。

七年,命巡视京、通仓,还掌山东道事,得旨内升,回籍待缺。

十一年,授刑科给事中,秩视正四品。

疏言:"臣里居读上谕,以苏克萨哈为鼇拜仇陷,杀其子孙,连坐族人白尔赫图,恩予昭雪。 臣思法律为天下共者也,以满洲劳苦功高之人,因与执政诸臣意见相左,辄牵连兴大狱,恐尤而效之,报复相寻,借端推刃。 周礼有八议,罪大可减,罪小可赦。 请特制昭示,满洲犯罪非反叛有实迹者,一准於律,勿妄议株连。 储人才,固国本,於是乎在。"

上韪其言,下王大臣议,从之。

又疏言:"圣学宜先读史。 史者,古帝王得失之林也。 其君宽仁明断,崇俭纳谏,则其民必安,其事必治,其世必兴必平。 若夫苛察因循,恶闻过,乐逞欲,其民必不安,其事必不治,其世必衰必乱。 乞谕日讲诸臣,以通鉴与经史并进。"

得旨俞允。

寻转户科掌印给事中。

三迁至右佥都御史。

十三年,疏言:"吴三桂负恩叛逆,处必灭之势。 绿旗月饷,步兵一两有奇,马兵二两有奇,甲胄不必坚强,弓刀不必精利,登山涉水,资以先驱。 臣谓绿旗力虽弱,善用之则强;心虽涣,善收之则聚。 供给宜足,劳逸宜均。 至先登破阵,无分满、汉,赏赉公平。 斯忠勇自奋,克佐劲旅以奏肤功,今日所宜急计者也。"

下部议鼓励绿旗官兵叙给爵赏例。

迁顺天府尹。

未几,复迁左副都御史。

十四年,疏言:"臣昔为河南知县时,孙可望、李定国尚据云、贵、四川,其势不减於吴三桂。 金声桓叛江西,姜瓖叛大同,亦不异耿精忠、王辅臣。 而当日民心未若今之惊惶疑惧者,由其时督抚有孟乔芳、张存仁、吴景道诸臣,敦行俭朴,慎守廉隅,吏治肃清,民生乐遂也。 宜特颁严谕,令各督抚禁杂派,覈军实。 有司或剥民败检,立行纠劾,以省民力、安众心。 师行所至,更宜审酌剿御。 近见江西、浙江报捷诸疏,屡言杀贼累万。 然必待杀尽而后入闽,恐愚顽之民无尽,草窃之贼亦无尽。 臣谓先取精忠,则群贼自息。 昔姜瓖乍叛,土寇群起,瓖灭,土寇亦尽,其明验也。 至三桂狡谋,觊以一隅之地困天下全力,我即以天下全力困此一隅。 三桂授首,则四川、广西不烦兵而自定。"

又疏言:"臣籍山西,与陕西接壤。 黄河自边外折入内地,至蒲州一千余里。 蒲州上至禹门,为平阳府属,河西为西安,有提督、总兵重兵驻守。 自此以北,永宁州、临县为汾州府属,渡口有孟门镇、高家塔诸处;更北保德州为太原府属,渡口有黑田沟、穷狼窝诸处。 河西为延安,素称荒野,河东为交城,路险山深,草窃潜匿。 请敕巡抚、提督分兵驻防。"

又疏言:"师已抵平凉,辅臣迫於必死,困兽犹斗,杀贼百不偿失兵一。 宜驻军城下,以逸待劳,急攻固原,绝其粮道。 平凉地瘠,非比湖南地广米多,可以持久。 粮道不通,人心自散,必有斩辅臣献军门者。 若贼东出则东应,贼西出则西应,疲我师徒,分我威力,固原围解,贼气贯通,此断断不可者也。"

诸疏并下王大臣议行。

十六年,擢工部侍郎。

十七年,以夏旱求言,疏言:"今日官至督抚,居莫敢谁何之势,自非大贤,鲜不纵恣。 道府岁纳规礼,加之以搜括,则道府所辖官民,不啻鬻之道府矣。 州县岁纳规礼,重之以勒索,则州县所属士民,不啻鬻之州县矣。 世祖朝,山东巡按程衡劾巡抚耿焞,江南巡按秦世祯劾土国宝,皆置重典,天下肃然。 今巡按久停,虽欲议复,恐一时难得多人。 惟有出自上意,欲清一省,则选一人遣往,不必一时俱发。 出其不意,示以不测,使天下奸恶吏不敢恃督抚而肆志,即有不肖之督抚,亦莫敢庇贪而害民。"

疏入,报闻。

调户部。

十八年,疏言:"国家有钱法以通有无、利民用,自秦、汉及唐、宋,公私皆悉用钱;至金、元,以银与钱钞并行;至明中叶,乃专资於银。 闯逆之乱,或沉江河,或埋山谷,又以贪吏厚藏,银益少,民益困。 今欲救天下之穷,惟有多铸钱。 铸钱所资,铜六铅四,而可采之山,所司每深讳之,盖恐时有时无,贻累偿税。 且上官闻其地开采,此挟彼制,诛求甚多也。 臣谓宜令天下产铜铅之地,任民采取,有则以十分二输税於官,无则听之州县自行稽察,毋使多官旁挠。 报采多者予议叙,则官与民皆乐为,资以鼓铸,钱不可胜用矣。"

下九卿详议,拟例以上,得旨:"采铜关系国计,其令各督抚率属殚力奉行。"

六善以老病乞罢,上不许。

二十年,命致仕。

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一。

杜臻,字肇余,浙江秀水人。

顺治十五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

累迁内阁学士,擢吏部侍郎。

国初以海上多事,下令迁东南各省沿海居民於内地,画界而设之禁。

界外皆弃地,流民无所归,去为盗。

及师定金门、厦门,总督姚启圣请以界外地按籍还民,弛海禁,收鱼盐之利给军食,廷臣持不可。

康熙二十二年,台湾平,上命以界外地还民。

会给事中傅感丁请以江、浙、闽、粤滨海界外地招徠开垦,乃命臻及内阁学士席柱赴福建、广东察视展界,进臻工部尚书。

臻与席柱如广东,自钦州防城始,遵海以东而北,历府七、州三、县二十九、卫六、所十七、巡检司十六、台城堡砦二十一,还民地二万八千一百九十二顷,复业丁口三万一千三百。

复如福建,自福宁州西分水关始,遵海以北,历府四、州一、县二十四、卫四、所五、巡检司三、关城镇砦五十五,还民地二万一千一十八顷,复业丁口四万八百。

於是两省滨海居民咸得复业。

别遣使察视江南、浙江展界复业,同时毕事。

臻以母丧还里,席柱复命,奏陈滨海居民还乡安业。

上曰:"民乐处海滨,以可出海经商捕鱼,尔等知其故,前此何以不准议行?边疆大臣当以国计民生为念,曩禁令虽严,私出海贸易初未尝断绝。 凡议出海贸易不可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

臻丧终,起刑部尚书。

旧制,方冬狱囚月给煤,狱吏率干没,囚多以寒疾死,臻力禁之。

调兵部。

时议裁各省驻防及督、抚、提、镇标兵,臻谓:"兵冗可裁而不宜骤行,请自今老弱、物故、额缺概不补,数岁额自减。"

从之。

再调礼部。

以疾告归,寻卒於家。

上南巡,书"眷怀旧德"额追赐之。

臻少贫力学,事祖母及父母孝,宏奖人才,诗文剀切中条理。

萨穆哈,吴雅氏,满洲正黄旗人。

顺治十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员外郎。

康熙十二年,圣祖允吴三桂疏请撤籓,遣萨穆哈偕郎中党务礼、席兰泰,主事辛珠,笔帖式萨尔图如贵州,具舟及刍粟,谕以毋骚扰,毋迟悮。

既至,三桂谋反,提督李本深与谋,书招贵州巡抚曹申吉,总督甘文焜得之,告萨穆哈等,趣诣京师告变,并请兵赴援。

萨穆哈与党务礼、席兰泰行至镇远,三桂已举兵,镇远将吏得三桂檄,不给驿马。

萨穆哈、党务礼得马二,驰至沅州。

乃乘驿,十一昼夜至京师,诣兵部,下马喘急,抱柱不能言,久之始苏,上三桂反状。

席兰泰自镇远乘小舟至常德,乃乘驿,后七日至。

辛珠、萨尔图不及行,死之。

十三年,擢萨穆哈刑部郎中。

十四年,叙告变功,萨穆哈、党务礼、席兰泰并应升光禄、太仆诸卿。

十五年,授太仆寺卿。

十六年,再迁户部侍郎。

命监赈山东。

十七年,还京师。

疏言:"臣屡奉使命,所过州县,间有藉差科派民财,深滋扰累。 请嗣后有大事,特遣部院官,余并责督抚料理。"

上为下廷臣会议,定州县科敛俱视贪吏治罪。

调吏部。

二十年,再迁工部尚书。

二十一年,命察视石景山至卢沟桥石是,疏言:"堤内本官地,康熙初招民垦荒,致侵损堤根。 请敕部免其赋,罢勿复耕。"

从之。

二十二年,命察视山西地震,疏请被灾最重州县发帑治赈。

二十四年,河道总督靳辅请於高邮、宝应诸州县筑堤,束黄河注海,按察使于成龙主濬海口,下廷臣议,用辅策。

上询日讲官籍江南者,侍读乔莱力请用成龙策。

上曰:"乡官议如此,未知民意如何?"令萨穆哈与学士穆成额,会漕运总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详察民间利害。

萨穆哈等行历海口诸州县,诸州县民陈状参差不一;檄诸州县,令各择通达事体者十人询利害,皆言濬海口不便。

二十五年,萨穆哈还奏,谓详问居民,从成龙议;积水不能施工,从辅议;水中亦不能取土,请两罢之。

是时成龙召诣京师,上命廷臣及萨穆哈、成龙再议。

成龙言濬海口当兼治串场河,费至百余万。

廷臣以为费钜,疏请停。

未几,斌入为尚书,奏言:"海口不急濬,再遇水,下游诸州县悉付巨浸。"

上召问萨穆哈,萨穆哈不坚执前奏。

复下廷臣议,始定用成龙策。

上责萨穆哈前覆奏不实,夺官。

寻授步军翼尉。

三十二年,仍授工部尚书。

三十九年,上察知工部积弊,河工糜帑,受请讬,发银多侵蚀,诘责萨穆哈等。

萨穆哈寻以老疾乞罢,上斥其伪诈,命夺官,仍留任,察工部积弊,一一自列。

四十三年,以疏濬京师内外河道侵蚀帑银,萨穆哈得赇,逮治拟绞。

卒於狱。

论曰:米思翰赞撤籓之议,绸缪军食,足以支十年,知定谋有由也。

顾八代、玛尔汉皆文臣,能克敌,复以廉勤建绩。

六善於军事有建白,收绿旗之用,其效著於后矣。

臻巡复海疆,兵后一大政也。

萨穆哈以告变受赏,亦附著於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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