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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霨孙廷铨杜立德冯溥王熙弟燕吴正治黄机
宋德宜子骏业伊桑阿子伊都立阿兰泰子富宁安徐元文弟秉义
李霨,字坦园,直隶高阳人,明大学士国缙子。
少孤,劬学自厉。
顺治三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进编修。
十年,世祖亲试习国书翰林,霨列上等,擢中允。
累迁秘书院学士。
时初设日讲官,霨与学士麻勒吉、胡兆龙,侍读学士折库纳,洗马王熙,中允方悬成、曹本荣等并入直。
寻充经筵讲官。
十五年,拜秘书院大学士。
内三院改内阁,以霨为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以票拟疏误,镌四秩。
未几,复官,任事如故。
偕大学士巴哈纳等校定律例。
十八年,圣祖即位,复内三院,以霨为弘文院大学士。
时四大臣辅政,决机务,或议事龃《齿吾》,霨辄默然,既乃出片言定是非,票拟或未当,不轻论执。
每於谈笑间婉言曲喻,徐使更正。
其间调和匡救,保护善类,霨有力焉。
康熙八年夏,旱,奉诏清刑狱,释系囚,多所平反。
明年,复内阁,霨以保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
与修世祖实录,充总裁官。
十一年,书成,赐银币、鞍马,晋太子太傅。
未几,三籓叛,继以察哈尔部作乱。
上命将出征,凡机密诏旨,每口授霨起草,退直尝至夜分,或留宿阁中。
所治职务,出未尝告人,忠谨慎密,始终匪懈。
二十一年,重修太宗实录成,进太子太师。
台湾初定,提督施琅请设官镇守,廷议未决。
有谓宜迁其人、弃其地者,上问阁臣,霨言:"台湾孤悬海外,屏蔽闽疆。 弃其地,恐为外国所据;迁其人,虑有奸宄生事。 应如琅议。"
上韪之。
二十三年,卒,谥文勤。
霨弱冠登第,大拜时年裁三十有四,风度端重,内介外和。
久居相位,尤嫺掌故,眷遇甚厚。
四十九年,上追念前劳,超擢其孙工部主事敏启为太常寺少卿。
孙廷铨,初名廷铉,字枚先,山东益都人。
明崇祯进士,任永平推官。
顺治元年,授天津推官。
二年,以巡抚雷兴荐,擢吏部主事,历郎中。
与曲沃卫周祚同官文选司,有声於时。
累迁左通政。
十年,擢户部侍郎。
以大学士洪承畴荐,召对。
寻坐事,罚俸,论告归。
还朝,改兵部,擢尚书。
十三年,调户部。
廷铨以岁会无总录,无以剂盈绌之宜,殚心综覈,钱谷旧隶诸部者,各还所司,条贯釐然。
岁会之成自此始。
十四年,疏言:"山东、河南荒田,请招民垦辟。 其已熟者,清釐赋额,无使隐漏。"
上从其言。
十五年,调吏部,加太子太保。
十六年,谕奖其勤劳,加少保。
廷铨疏请复学道升补旧制,下所司集议,如廷铨请。
时吏部铨除,一事数例,吏胥因缘为奸。
给事中杨雍建、胡尔恺。
黏本盛、孙际昌、王启祚,御史许劭昕,交章发其弊,且劾廷铨因循为所蔽,夺加衔,罚俸。
十七年,疏言:"新辟边疆员缺,督抚委用,即予实授,与部选之员,一体迁转。 莅事未久,辄移内地,请定为试署二年,乃予实授。"
又言:"司道不宜轻易,非大计处分及贪酷被纠者,遇降革,仍留任。"
皆从之。
又因旱,疏请宽考成,兴屯政。
上命兵部议屯政,而询廷铨请宽考成议中有云"积资累荐,弃以一眚"语,何所指?廷铨言:"积疲州县,久累人材,宜稍宽减观后效,非为处分人员求免。"
世祖崩,二十七日制满。
廷铨发议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上所生母为皇太后,率九卿上请举大礼疏。
及议大行皇帝谥号,廷铨曰:"大行皇帝龙兴中土,混一六合,功业同於开创。 宜谥为高皇帝。 众皆和之,而辅臣鼇拜持异议,遂定谥章皇帝。 时太祖谥武皇帝,故廷铨议如是。 时论颇归之。 康熙二年,拜秘书院大学士。 奉职勤慎,终岁未尝休沐。 逾年,以父母年老,解职归养,闭户却扫,不与外事。 十三年,卒,谥文定。 杜立德,字纯一,直隶宝坻人。 明崇祯进士。 顺治元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中书科中书。 二年,考选户科给事中。 疏陈:“治平之道有三:一曰敬天。 君为天之子,当修省以迓天休。 今秦、晋、燕畿水旱风雹,天心示警。 凡开诚布公,懋德敦行,皆敬天事也。 一曰法古。 古者事之鉴,是非定於一时,法则昭於百代。 故合经而后能权,遵法而后能创。 凡建学明伦,立纲陈纪,皆法古事也。 一曰爱人。 自大臣以至百姓,宜一视同仁。 且无论新旧,悉存弃短取长之心。 凡亲贤纳谏,尚德缓刑,皆爱人事也。"
上以其有裨治理,深嘉纳之。
又累疏言:"牧民之官,宜久任以验成功。 凡遇赈蠲,宜分别款项,豫行颁示,使小民咸喻,胥吏不能为奸。"
"条编法简易便民。 军兴草豆无定额,宜敕部定价值,使民先事为备。"
皆下部议行。
累迁户科都给事中。
疏言:"漕运丛弊,今漕臣库礼搜获运官使费册三十本送部。 请敕穷究,以釐奸弊。"
再迁吏科都给事中。
八年,疏请举行经筵,择廷臣经明行修者为讲官,以裨圣治;又请定朝期,肃禁地,杜加派。
上甚韪之。
初,睿亲王多尔衮摄政,给事中许作梅,御史吴达、李森先、桑芸等交章劾大学士冯铨奸贪状,疏上旬日,未下廷议。
立德请令满、汉大臣集议,以伸公论,鼓直言之气;并及马士英、阮大铖、宋企郊等,在前朝或纳贿招权,或煽恶流毒,今并逋逃,宜急捕诛,以彰法纪。
下刑部,以事在赦前,寝其议。
世祖亲政,铨既黜,立德因言作梅等前以劾铨为所切齿,又佥都御史赵开心素为铨所忌,相继构陷去官,乞矜察。
由是开心等俱起用。
立德寻迁太常寺少卿,超擢工部侍郎,调兵部。
畿辅水灾,奉诏赈济大名,全活甚众。
再调吏部,以父忧去。
坐兵部任诖误,镌秩调用。
服阕,除太仆寺卿,擢刑部侍郎。
十六年,加太子少保衔。
领侍卫内大臣额尔克岱青家奴缚侍卫诬诉,部议罪侍卫,下内大臣索尼等察实,立德夺加衔。
十六年,擢尚书。
立德治狱仁恕,上闻其用法平,深嘉之。
尝入对,既出,上顾左右曰:"此新授刑部尚书杜立德也!不贪一钱,亦不妄杀一人。"
康熙元年,调户部。
考满,复加太子少保。
三年,调吏部。
八年,拜国史院大学士。
圣祖亲政,干清宫成,择日临御,钦天监奏吉神在隅,不宜从中门入。
立德言:"紫微帝星所在,吉神拱向。 皇上迁正新宫,臣庶观瞻,应从中门入。 监臣所奏非是。"
上从其言。
九年,改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进太子太傅。
三籓事起,立德与李霨、冯溥参预机务。
从容整暇,中外相安。
广东平,所司具正杂赋税之数以闻。
立德言:"广东杂税多尚之信所加,为民间大累,非朝廷正额。 今变乱甫定,宜与民休息。 其除之便。"
上从之。
十八年,自陈乞休。
其秋地震,复请罢,诏辄慰留。
云南平,议颁恩赦,立德告病未与议,遣大臣持诏旨就其家谘询,俟还奏乃下诏。
一日,上顾阁臣,谓在廷诸臣谁堪大用者,立德面疏数人以对。
比退,人讶其不稍引嫌,答曰:"自筮仕以来,惟此心可邀帝鉴。 他非所计也。"
二十一年夏,复乞休,上许之,赐御制诗及"怡情洛社"篆章,驰驿遣行人护归。
太宗实录成,进太子太师,赐银币、鞍马。
二十六年,太皇太后丧,立德诣京师哭临,上念其老病不任拜起,命学士张英扶掖以行,慰劳甚至。
三十一年,卒,年八十一,上闻,谕大学士曰:"杜立德秉性厚重,行事正大。 直言敷奏,不肯苟随同列。 可谓贤臣!"赐祭葬如礼,谥文端。
三十九年,帝南巡,其子恭俊迎驾三河,上问立德葬所,手书"永言惟旧"四字赐之,命揭诸阡。
恭俊官广信知府,好义,善济人急。
冯溥,字孔博,山东益都人。
顺治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
累迁秘书院侍读学士,直讲经筵。
世祖幸内院,顾大学士曰:"朕视冯溥乃真翰林也!"十六年,擢吏部侍郎。
会各省学道缺,部郎不足,以知府补之。
已,会礼部议奏,时尚书孙廷铨、侍郎石申并乞假;给事中张维赤因劾溥徇私,溥疏辨。
上曰:"朕知溥不为也!"置勿问。
明年,京官三品以上自陈,忽严旨黜满尚书科尔坤及两侍郎,独留汉官在部。
溥与廷铨疏言:"部事满、汉同治,今满臣得罪,汉臣安得免,乞并黜。"
诏供职如故。
康熙初,停各省巡按,议每省遣大臣二人廉察督抚。
吏部尚书阿思哈、侍郎泰必图议设公廨,颁册印。
溥谓:"国家设督抚,皆重臣。 今谓不可信,复遣两大臣监之。 权既太重,势复相轧,保无属吏仰承左右启隙端?"泰必图性暴伉,闻溥言,恚,瞋目攘臂起。
溥徐曰:"会议也,独不容吾两议耶?且可否自有上裁,岂敢专主?"疏入,上然溥言,事遂寝。
御史李秀以考绩黜,后夤缘得复官,劾溥为故相刘正宗党,主铨时违例徇私,溥疏辨,严旨责秀诬讦。
六年,迁左都御史。
内阁有红本,已发科钞,辅臣鼇拜取回改批。
溥抗言:"本章既批发,不便更改。"
鼇拜欲罪之,上直溥,戒辅臣详慎。
盛京工部侍郎缺,已会推,奉旨以规避者多,不旬日三易其人。
溥疏言:"王言不宜反汗,当慎重於未有旨之先,不当更移於已奉旨之后。"
首辅班布尔善寝其奏,上闻,取溥疏览之,称善,饬部施行。
八年夏,旱,应诏陈言,请省刑薄税。
略谓:"古者罪人不孥,今一事牵连佐证,或数人,或数十人。 往往本犯尚未审明,而被累致死者已多。 且或迟至七八年尚未结案,遂致力穑供税之人,抛家失业。 请敕部严禁。 百姓之财,不过取之田亩。 今正月已开征,旧税之逋甫偿,新岁之田未种,钱粮从何办纳?请敕部酌议。 自后征赋,缓待夏秋。"
下户、刑二部议。
刑部议,承审强盗、人命重案,限一年速结,不得牵累无辜,督抚及承审官隐漏迟延皆有罚。
户部议,春季兵饷不能待至夏秋,仍旧例便。
得旨,俟国用充足,户部奏请更定。
户部吏陈一魁冒领清苑等县钱粮事发,溥言:"钱粮者百姓之脂膏也,其已输在官,则朝廷之帑藏也。 若任胥吏侵盗,职掌谓何?请严定所司处分,惩前毖后。"
擢刑部尚书。
十年,拜文华殿大学士。
疏言:"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米麦丰收,谷价每斗值银三四分。 当此丰稔之时,宜广积贮,以备凶年。"
先是,溥以衰病累疏乞休,上曰:"卿六十四岁,未衰也,俟七十乃休耳。"
自吴三桂反,军事旁午,乃不敢复言。
十四年,建储礼成,内阁议恩赦,满大臣以八旗逃人应不赦,溥不可,遂两议以进。
诏下阁臣画一奏闻,有谓当从满大臣议者,溥持之力,仍以两议进,上卒从之。
十七年,福建平,溥以年届七十,复申前请,上仍慰留。
二十一年秋,诏许致仕,遣官护行驰驿如故事。
比将归,诣阙谢,赐游西苑,内侍携酒果,所至坐饮三爵。
临发,疏请清心省事,与民休息,言甚切,温旨报闻。
赐御制诗及"適志东山"篆章,命讲官牛钮、陈廷敬传谕曰:"朕闻山东仕於朝者,彼此援引,造为议论,务有济於私,又居乡多扰害地方,朕审知其弊。 冯溥久居禁密,可教训子孙,务为安静。"
太宗实录成,加太子太傅。
三十年,卒,年八十三,谥文毅。
溥居京师,辟万柳堂,与诸名士觞咏其中。
性爱才,闻贤能,辄大书姓名於座隅,备荐擢。
一时士论归之。
王熙,字子雍,顺天宛平人。
父崇简,明崇祯十六年进士。
顺治三年,以顺天学政曹溶荐,补选庶吉士,授检讨。
累迁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尝疏请赐血卩明季殉难范景文、蔡懋德等二十八人,又议帝王庙罢宋臣潘美、张浚从祀,北岳移祀浑源,皆用其议。
十八年,引疾解职。
康熙十七年,卒,谥文贞。
熙,顺治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
累迁右春坊谕德。
召直南苑。
译大学衍义,充日讲官,进讲称旨。
累擢弘文院学士。
时崇简方任国史院学士,上曰:"父子同官,古今所罕。 以尔诚恪,特加此恩。"
十五年,擢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考满,加尚书衔。
时崇简为尚书,父子复同官。
十八年正月,上大渐,召熙至养心殿撰遗诏,熙伏地饮泣,笔不能下,上谕勉抑哀痛,即御榻前先草第一条以进。
寻奏移干清门撰拟,进呈者三,皆报可。
是夕上崩,圣祖嗣位,熙改兼弘文院学士。
康熙五年,迁左都御史。
时三籓拥兵逾制,吴三桂尤崛强,擅署官吏,浸骄蹇,萌异志。
子应熊,以尚主居京师,多聚奸人,散金钱,交通四方。
熙首疏请裁兵减饷,略言:"直省钱粮,半为云、贵、湖广兵饷所耗。 就云、贵言,籓下官兵岁需俸饷三百余万,本省赋税不足供什一,势难经久。 臣以为滇、黔已平,绿旗额兵亟宜汰减,即籓下余丁,亦宜散遣屯种,则势分而饷亦裕。"
复疏言:"闽、广、江西、湖广等省官吏,挟赀贸易,与民争利。 或指称籓下,依势横行。 宜饬严禁。"
又言:"近例招民百家送至盛京,得授知县。 不肖奸人,借资为市,贻害地方,宜改给散秩。 现任官吏捐输银米,博取议叙,名出私橐,实取诸民,宜一切报罢。"
上俱从之。
七年夏,旱,金星昼见,诏求直言。
熙疏言:"世祖章皇帝精勤图治,诸曹政务,皆经详定。 数年来有因言官条奏改易者,有因各部院题请更张者,有会议兴革者,则例繁多,官吏奉行,任意轻重。 请敕部院诸司详察现行事例,有因变法而滋弊者,悉遵旧制更正。 其有从新例便者,亦条晰不得不然之故,裁定画一。"
上命各部院条议,遵旧制,删繁例,凡数十事。
迁工部尚书。
十二年,调兵部。
是年冬,三桂反,京师闻变,都城内外一夕火四起,皆应熊党为之也。
明年三月,用熙言诛应熊。
寻命熙专管密本。
汉臣与闻军机自熙始。
十七年,以父忧去。
二十一年,即家拜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
时三籓既平,熙以和平宽大,宣上德意,与民休息。
造次奏对,直陈无隐,上每倾听。
太祖实录成,加太子太傅。
三十一年,以疾累疏乞休,温旨慰留。
四十年,诏许致仕,晋少傅。
明年上元节,赐宴其家,遣官赍手敕存问。
四十二年,卒,上命皇长子直郡王允禔、大学士马齐临丧,行拜奠礼,举哀酹酒,恩礼有加,谥文靖。
熙持大体,有远虑。
平定三籓后,开方略馆。
一日,上谕阁臣:"当三桂反时,汉官有言不必发兵,七旬有苗格者。"
又其时汉官多移妻子回家,顾学士韩菼曰:"汝为朕载之!"菼退而皇恐。
熙乃昌言阁中曰:"‘有苗格’乃会议时魏象枢语。 告者截去首尾,遂失其本意。 然如其言,岂非误国?移家偶然耳,日久何从分别,其移者岂非背主?汉官负此两大罪,何颜立朝?"翌日入见,执奏如阁中语,上许之。
熙子克善、克勤,皆世祖命名。
克善能文,熙不令与试,遇乡、会典试,熙辄注假,以圣祖方恶汉人师生之习,故尤慎之。
二十七年,典会试,盖特命也。
雍正中。
入祀贤良祠。
弟燕,字子喜,以父廕,任户部郎中。
出为镇江知府,擢江苏按察使,治狱称平。
迁湖广布政使,巡抚贵州,建学设官,减赋税,教养兼施,善拊循苗人,颁条教,饬州县无纵奸人诡索土司。
抚黔三年,移疾归,卒。
吴正治,字当世,湖北江夏人。
顺治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国史院编修。
丁母忧,服阕,起故官。
迁右庶子。
十五年,特简翰林官十五人外用,正治与焉,得江西南昌道。
迁陕西按察使。
所至以清廉执法著称。
十七年,内擢工部侍郎,调刑部。
平亭疑狱,释江南逋赋无辜诸生二百余人。
疏论奉行赦款宜速,丈量田地宜停,禁状外指扳,严妇女私嫁,皆著为令。
康熙八年,以父忧去。
起兵部督捕侍郎,充经筵讲官。
十二年,迁左都御史。
疏言:"缉逃事例,首严窝隐。 一有容留,虽亲如父子,即坐以罪,使小民父子视若仇雠。 伏读律有亲属容隐之条,惟叛逆者不用此律。 逃人乃旗下家人之事,与叛逆轻重相悬。 请自今有父子窝逃,被人举发者,逃犯治罪,免坐窝隐。 若容留逾旬,父子首报者,逃犯依自首例减罪。 则首报者多,逃人易获。 朝廷之法与天性之恩,两不相悖矣。"
又言:"今岁雨泽愆期,方事祈祷。 近因直隶多盗,廷议於玉田、滦州、霸州、雄县增设驻防旗兵,构建营房,劳民动众,应暂停止。 俟农隙时酌行。"
疏入,下部议,俱如所请。
先是睿亲王多尔衮当国,严旗下逃人之禁,鰲拜继之,禁益严。
株连穷治,天下嚣然,而圈地建营房,凡涉旗务,汉大臣莫敢置喙。
自正治疏出,逃人禁稍宽,营房亦罢建,世多以是称之。
寻迁工部尚书,调礼部。
十八年,自陈乞休,诏嘉其端勤诚慎,慰留之。
二十年,拜武英殿大学士。
时修太祖实录、圣训、会典、方略、一统志,俱充总裁官,加太子太傅。
正治守成法,识大体。
一日,圣祖阅朝审册,有以刃刺人股致死而抵法者,上曰:"刺股伤非致命,此可宽也。"
正治对曰:"当念死者之无辜。"
他日,又阅册,有囚当死,上问此囚尚可活否,众皆以情实对。
正治曰:"皇上好生之德,臣等敢不奉行。"
退而细勘,得可矜状,遂从末减。
二十六年,复疏乞休,诏许原官致仕。
三十年,卒,谥文僖。
黄机,字次辰,浙江钱塘人。
顺治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弘文院编修。
世祖幸内院,询机里籍官职,命与侍讲法若真、修撰吕宫、编修程芳朝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论,上览毕,赐茶。
授左中允,寻迁弘文院侍读。
十二年,机疏言:"自古仁圣之君,必祖述前谟,以昭一代文明之治。 今纂修太祖、太宗实录告成,乞敕诸臣校定所载嘉言嘉行,仿贞观政要、洪武宝训诸书,辑成治典,颁行天下。 尤原万几之暇,朝夕省览。 法开创之维艰,知守成之不易,何以用人而收群策之效?何以纳谏而宏虚受之风?何以理财而裕酌盈剂虚之方?何以详刑而无失出失入之患?力行身体,则动有成模,绍美无极。"
上俞之,诏辑太祖、太宗圣训,以机充纂修官。
累迁国史院侍读学士,擢礼部侍郎。
康熙六年,进尚书。
疏言:"民穷之由有四:杂捐私派,棍徒哧诈,官贪而兵横。 请严察督抚,举劾当否,以息贪风、甦民命。 各省籓王、将军、提、镇有不法害民之事,许督抚纠劾。 请饬破除情私,毋更因循,贻误地方。"
七年,调户部,再调吏部。
机以疏通铨法、议降补官对品除用,为御史季振宜所劾。
既而给事中王曰温劾故庶吉士王彦即机子黄彦博,欺妄,应罢黜。
机以彦与彦博姓名不同,且彦博死已久,疏辨,得免议。
寻以迁葬乞假归,而论者犹不已。
十八年,特召还朝,以吏部尚书衔管刑部事。
御史张志栋言机老成忠厚,然衰迈,恐误部事,应令罢归。
上以志栋言过当,命机供职如故。
明年,授吏部尚书。
以年老请告,诏慰留。
二十一年,拜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
逾年,复乞休,许以原官致仕,遣官护行驰驿如故事。
二十五年,卒,谥文僖。
宋德宜,字右之,江南长洲人。
父学硃,明御史,巡按山东,死於难。
德宜年十七,伏阙请恤,与兄德宸、弟德宏并著文誉。
顺治十二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
累迁国子监祭酒,严立条教,六馆师生咸敬惮之。
圣祖亲政,释奠太学,御彝伦堂,命德宜东乡坐,讲周易干卦辞,称旨。
迁翰林院侍读学士,擢内阁学士。
德宜风度端重,每奏事,辄当上意。
康熙十一年,扈跸塞外,上从容询及江南逋赋之由,德宜极言苏、松赋役独重,民力凋敝,上为动容。
诏明年蠲苏、松四府钱粮之半。
迁户部侍郎,发龙江关大使李九官餽遗,上嘉其不私,褫九官职。
寻调吏部。
十五年,擢左都御史。
时陕、甘、闽、粤渐已底定,惟吴三桂未平。
德宜疏言:"三桂所恃,不过枪砲,枪砲专藉硝黄。 硝黄产自河南、山西,必奸民图利私贩,请饬严禁。"
上以督、抚、提、镇稽察不严,下兵、刑二部严定处分。
德宜又疏言:"频年发帑行师,度支不继。 皇上允廷臣之请,开例捐输。 三年所入,二百万有余。 捐纳最多者,莫如知县,至五百余人。 始因缺多易得,踊跃争趋。 今见非数年不得选授,徘徊观望。 请敕部限期停止,慎重名器。"
又疏言:"沿海居民,以渔为生。 佐赋税,备灾荒,而利用通商,又立市舶之制。 本朝以海氛未靖,立禁甚严。 近者日就荡平,宜及此时招携抚恤。 沿海居民,以捕鱼为业。 商人通贩海岛,皆许其造船出海,官给印票,仿旧例输税。 人口商货,往来出入,咸稽核之。"
事并下所司议行。
十七年,疏言:"自三桂煽乱,各路统兵大将军以下,亦有玩寇殃民,营私自便。 或越省购买妇女,甚者掠夺民间财物,稍不如意,即指为叛逆。 今当剋期灭贼,尤恐借端需索。 请严饬。"
上下王大臣申禁。
山东提督柯永蓁纵兵鼓讠喿,德宜劾奏,上命逮治。
孝昭皇后崩,德宜上疏请秉礼节哀,并言;"宵旰忧勤,天颜清减。 昔唐太宗锐意勤学,刘洎谏以多记损心。 宋儒程颐亦曰:‘帝王之学,与儒生不同。 ’伏原绎篇章,略方名象数之繁,择其有关政治、裨益身心者而讨论之。 稍节耳目之劳,用葆中和之德。"
上嘉纳焉。
迁刑部尚书,调兵部。
四川初定,大军糗粮皆运自陕西,出栈道,颠踣相望,陕西民大困。
工部侍郎赵璟、金鼐疏上陈,德宜因言:"大军下云、贵,需饷孔亟。 秦、蜀互相推诿,皆由总督分设。 川、陕设一总督,则痛痒相关,随地调发,可以酌剂均平。"
诏如议行。
靖逆将军张勇以甘肃防边事重,请缓裁前此添设官兵,部臣议如所请,德宜独谓:"当日河东有兵事,添设官兵,事平应即裁汰。 将军标下前以步兵二千名改为马兵,今宜复原,定经制马六步四。 惟以防边添设之兵,无可议裁。"
上遣尚书折尔肯往会勇等阅核,留河州、宁夏添设兵,余仍复原定经制,如德宜议。
迨三籓平,军中俘获妇女,并籍旗下。
德宜言宜听收赎,所释甚众。
调吏部。
左都御史魏象枢、副都御史科尔昆等劾德宜会推江西按察使事失当,德宜疏辨,部议降五级。
上以会推原令各出所见,免德宜处分。
二十三年,拜文华殿大学士。
重修太宗实录成,加太子太傅。
德宜严毅木讷,然议国家大事,侃侃独摅所见。
居官廉谨,未仕时有宅一区,薄田数顷;既贵,无所增益,门巷萧然。
二十六年,卒,谥文恪。
子骏业,自副贡授翰林院待诏,直御书处,历兵科给事中。
康熙四十一年,疏劾湖广总督郭琇、提督林本植、巡抚金玺、总兵雷如等办理苗疆剿抚失宜,鞫实,琇等降革有差。
终兵部侍郎。
伊桑阿,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黄旗人。
顺治九年进士,授礼部主事。
累擢内阁学士。
康熙十四年,迁礼部侍郎,擢工部尚书,调户部。
时吴三桂踞湖南,廷议创舟师,自岳州入洞庭,断贼饷道,命伊桑阿赴江南督治战舰。
明年,复命偕刑部侍郎禅塔海诣茶陵督治战舰。
二十一年,黄河决,命往江南勘视河工,以布政使崔维雅随往,维雅条上治河法,与靳辅议不合。
伊桑阿因请召辅面询,上以维雅所奏无可行,寝之。
寻疏陈黄河两岸堤工修筑不如式,夺辅职,戴罪督修。
复命筹海运,疏言:"黄河运道,非独输輓天庾,即商贾百货,赖以通行,国家在所必治。 若海运,先需造船,所费不赀;且胶、莱诸河久淤,开濬匪易。"
上是之。
是年冬,俄罗斯犯边,命往宁古塔造船备征调。
再调吏部。
二十三年夏,旱,偕王熙等清刑狱。
其秋,扈跸南巡,命阅视海口。
疏言车路、串场诸河及白驹、草堰、丁溪诸口,宜饬河臣疏濬,引流入海。
历兵、礼二部尚书。
二十七年,拜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充三朝国史总裁。
三十六年,上亲征噶尔丹,命往宁夏安设驿站,事平,与大学士阿兰泰充平定朔漠方略总裁官。
居政府十五年,尤留意刑狱,每侍直勾本,上有所问,辄能举其词,同列服其精详。
上尝御批本房,伊桑阿与大学士王熙、吴琠及学士韩菼等以折本请旨,上曰:"人命至重,今当勾决,尤宜详慎。 尔等苟有所见,当尽言。"
伊桑阿乃举可矜疑者十余人,皆得缓死,上徐曰:"此等所犯皆当死,犹曲求其可生之路,不忍轻毙一人。 因念淮、扬百姓频被水害,死者不知凡几。 河患不除,朕不能暂释於怀也!"伊桑阿陈灾民困苦状,上曰:"百姓既被水害,必至流离转徙。 田多不耕,赋安从出?今当预免明年田赋,俾灾黎於水退时思归故乡,粗安生业。"
伊桑阿等皆顿首,遂下诏免淮、扬明年田赋。
三十七年,以年老乞休。
上谕阿兰泰曰:"伊桑阿厚重老成,宣力年久。 尔二人自任阁事,推诚布公,不惟朕知之,天下无不知者。 伊桑阿虽年老求罢,朕不忍令去也。"
四十一年,复以病告,诏许原官致仕。
逾年卒,谥文端。
干隆中,入祀贤良祠。
子伊都立,自举人任内务府员外郎,历刑部侍郎,巡抚山西。
坐事夺职。
雍正七年,命赴大将军傅尔丹军治粮饷,授额外侍郎。
十三年,以侵蚀军粮事觉,褫职下狱,论大辟。
干隆七年,赦释。
阿兰泰,富察氏,满洲镶蓝旗人。
性敏慎。
初授兵部笔帖式。
康熙初,累迁职方郎中。
三籓事起,专司军机文檄。
议政王大臣以勤劳详慎疏荐,得旨以三品卿用。
二十年,擢光禄寺卿,迁内阁学士,充平定三逆方略副总裁,兼充明史总裁。
二十二年,迁兵部侍郎,兼管佐领。
擢左都御史。
上阅方略,以叙事多舛错,谕阁臣曰:"平逆始末,阿兰泰知之甚详,可与酌改,务期纪载得实。"
迁工部尚书。
累调吏部。
二十八年,上以雨泽愆期,命偕尚书徐元文虑囚,奏减罪可矜疑者四十五人。
是年拜武英殿大学士。
陕西饥,命阿兰泰与河督靳辅议运江、淮粮米自黄河溯西安,以备积储。
三十四年,上出古北口巡历塞外,命留京综阅章奏。
明年,上亲征噶尔丹,阿兰泰仍留京,与尚书马齐、佛伦宿卫禁城。
其秋,随驾出归化城,驻跸黄河西界,经画军务。
以扈从劳,赐内厮马。
厄鲁特台吉丹济拉来降,上驻跸翰特穆尔岭,召入见,阿兰泰及郎中阿尔法引之入御幄,上屏左右,令阿兰泰等出,独与丹济拉语良久。
及退,召阿兰泰谕曰:"尔偕降人入,以防不测,意甚善。 朕令尔出,欲推诚示不疑耳。"
三十七年,与伊桑阿俱以年老善忘奏解阁务,上曰:"大学士重任,必平坦雍和、任事谨慎者方为称职。 至於记事,可令学士任之。"
明年,卒。
方病剧,上欲临视,遣皇子先往,而阿兰泰已卒。
上为辍朝一日,遣皇子及内大臣奠醊,赠太子太保,加赠少保,谥文清。
阿兰泰操行清谨,处政府远权势,人莫敢干以私,以是为上所重。
后上与大学士论内阁旧臣,称阿兰泰能强记,且善治事云。
子富宁安,初袭其从祖尼哈纳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自侍卫历官正黄旗汉军都统,改授左都御史,迁吏部尚书。
富宁安内行修笃,事亲至孝,圣祖亟称之,又尝谕廷臣曰:"富宁安自武员擢用,人皆称其操守,是以授为吏部尚书。 今部院中欲求清官甚难,当於初为笔帖式时,即念日后擢用,可为国家大臣,自立品行也。"
五十四年,策妄阿喇布坦侵哈密,命富宁安赴西宁视师,许以便宜调遣。
贼旋遁,诏缓进兵,回驻肃州,经理粮马。
五十六年,授靖逆将军,驻军巴里坤,与将军傅尔丹等分路规贼。
旋率兵袭击厄鲁特边境,进屯乌鲁木齐,屡败贼。
五十九年,进兵乌兰乌苏,遣侍卫哲尔德等分道袭击,斩获甚众;别遣散秩大臣阿喇纳等谕降辟展回人,进击吐鲁番,降其酋长,获驼马无算。
时策妄阿喇布坦挟所属吐鲁番回人偕徙,中道多遁归,命富宁安收抚其众。
未几,贼复来犯,遣将援剿,自率兵进驻伊勒布尔和硕,调遣策应。
会阿喇纳连败贼,窜走,乃还驻巴里坤。
六十一年,疏言:"嘉峪关外、布隆吉尔之西,为古瓜、沙、燉煌地。 昔吐鲁番建城屯种,遗址犹存,若驻兵屯牧,设总兵官一人统之,可扼党色尔腾之路。"
又请专遣大臣领屯田粮储及牧驼运粮事,上可其奏。
世宗即位,授武英殿大学士,管军务如故。
雍正四年,还朝,赐御用冠服、双眼花翎、黄辔鞍马,并谕王大臣:"富宁安端方廉洁,年来领兵将军声名无出其右者。"
授世袭侯爵。
寻进一等侯,加太子太傅,署西安将军。
六年,坐事夺爵,仍留大学士任。
是年卒於西安,谥文恭,与父阿兰泰同祀贤良祠。
徐元文,字公肃,江西昆山人。
初冒姓陆,通籍后复姓。
少沉潜好学,与兄干学、弟秉义有声於时,称为"三徐"。
元文举顺治十六年进士第一,世祖召见干清门,还启皇太后曰:"今岁得一佳状元。"
赐冠带、蟒服,授翰林院修撰。
从幸南苑,赐乘御马。
尝奉命撰孚斋说,孚斋,世祖读书所也,上览之称善,命刊行。
康熙初,江南逋赋狱起,元文名丽籍中,坐谪銮仪卫经历,事白,复原官。
丁父忧,居丧行古礼。
起补国史院修撰,累迁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官。
元文闲雅方重,音吐宏畅,进讲辄称旨。
元文疏请"敕直省学臣间岁一举优生,乡试仍复副榜额,俱送监肄业"。
并著为令。
复请永停纳粟,章下所司。
居国学四年,端士习,正文体,条教大饬。
其后上语阁臣:"徐元文为祭酒,规条严肃。 满洲子弟不率教者,辄加挞责,咸敬惮之,后人不能及也。"
十三年,迁内阁学士,改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教习庶吉士。
先是熊赐履在讲筵,累称说孔、孟、程、硃之道,上欲博览前代得失之由,命词臣以通鉴与四书参讲。
元文因取硃子纲目,择其事之系主德、裨治道者,采取先儒之说,参以臆断,演绎发挥,按期进讲。
寻以母忧归。
十八年,特召监修明史,疏请征求遗书,荐李清、黄宗羲、曹溶、汪懋麟、黄虞稷、姜宸英、万言等,征入史馆,不至者,录所著书以上。
寻补内阁学士。
时有议遣大臣巡方者,元文言於阁中曰:"巡方向遣御史,以有台长约束,故偾事者鲜。 若遣大臣,或妄作威福,谁能禁之?"因入告,事得寝。
明年,擢左都御史。
会师下云南,吴三桂之徒多率众归附,耗饷不赀。
元文疏言:"三桂遗孽,旦夕伏诛。 凡胁从之众,恩许自新。 若仍留本土,既非永久之规;移调他方,亦多迁徙之费。 统以别将,则猜疑未化,终涉危嫌;摄之归旗,则放恣既久,猝难约束。 请以武职及入伍者,与绿旗一体录用。 余俱分遣为民,以裕饷需。 至耿精忠、尚之信、孙延龄旧隶将弁,尤宜解散,勿仍籓旗名目。"
又请"革三籓虐政,在粤者五:曰盐埠,曰渡税,曰总店,曰市舶,曰鱼课;在闽者四:曰盐税,曰报船,曰冒扰驿夫,曰牙行渡税;在滇者四:曰勋庄,曰圈田,曰矿厂,曰冗兵。"
疏入,俱下所司议行。
初,御史刘安国请察隐占田亩,州县利有升叙,多捏报累民。
元文力言其弊,谓名为加税,实耗粮户。
请饬督抚检举,复条列近时督抚四弊。
时部例捐纳官到任三年后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罢之。
既,复令捐银者免其具题,又生员得捐纳岁贡。
元文言捐纳事例,系一时权宜,请於收复滇南之日,降诏停止,言甚剀切。
云南平,告庙肆赦,廷臣多称颂功德。
元文独言:"圣人作易,於泰、丰、既济诸卦,垂戒尤切。 景运方新,原皇上倍切咨儆。 兼谕大小臣工,洗心涤虑,毗赞大业。 勿狃目前之浅图,务培国家之元气。 振纪纲以崇大体,核名实以课吏材,崇清议以定国是,厉廉耻以正人心,端教化以图治本,抑营竞以儆官邪,敦节俭以厚风俗,正名分以绝奸萌,并当今急务。"
上俞之。
时方严窝逃之禁,杭州将军马哈达以民间多匿逃人,请自句摄,勿移有司。
元文曰:"是重扰民也。 无已,当令督抚会同将军行之。"
京师奸人,多掠平民卖旗下,官吏豫印空契给之,屡发觉,元文疏请禁止。
又八旗家人投水、自经,报部者岁及千人,疏请严定处分。
上俱从之。
京察计典罢官者,谋入赀捐复,元文力持不可,遂罢议。
先后疏劾福建总督姚启圣纵恣谲诈,杭州副都统高国相纵兵虐民,两淮巡盐御史堪泰徇庇贪官,御史萧鸣凤居丧蔑礼,俱谳鞫得实,惟启圣辨释。
二十二年,以会推湖北按察使,坐所举不实,镌三秩调用。
寻命专领史局。
二十七年,复代其兄干学为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调户部。
二十八年,拜文华殿大学士,兼掌翰林院事。
上南巡,幸苏州,以江南浮粮太重,有旨询户部。
元文考宋、元以来旧额官田、民田始末及前明历代诏书以闻。
元文在内阁,上复谕及之,元文顿首曰:"圣明及此,三吴之福也。"
因下九卿议,有力尼之者,事遂寝。
元文兄干学,豪放,颇招权利,坐论罢;而元文谨礼法,门庭肃然。
二十九年,两江总督傅拉塔劾干学子侄交结巡抚洪之杰,招权竞利,词连元文,上置不问,予元文休致回籍。
舟过临清,关吏大索,仅图书数千卷,光禄馔金三百而已。
家居一年卒。
干学自有传。
弟秉义,字彦和,举康熙十二年进士第三,授编修,迁右中允。
乞假归。
干学卒,召补原官。
累迁吏部侍郎。
命偕刑部侍郎绥色克如陕西,谳粮盐道黄明受贿,拟罪失当,左迁詹事。
擢内阅学士,乞归。
上南巡,赐御书"恭谨老成"榜额。
五十年,卒。
论曰:康熙初叶,主少国疑,满、汉未协,四辅臣之专恣,三籓之变乱,台湾海寇之趒荡,措置偶乖,皆足以动摇国本。
霨、廷铨、立德、溥当多事之日,百计匡襄;熙预顾命,参军谋;正治等入阁,值事定后,从容密勿,随事纳忠;伊桑阿、阿兰泰推诚布公,受知尤深。
康熙之政,视成、宣、文、景驾而上之,诸臣与有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