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 断讼〔一〕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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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笺校正》 断讼〔一〕第十九 王符

五代不同礼,三家不同教,非其苟相反也,盖世推移而俗化异也〔二〕。

俗化异则乱原殊,故三家符世〔三〕,皆革定法〔四〕。

高祖制三章之约〔五〕,孝文除克肤之刑〔六〕,是故自非杀伤盗臧,〔七〕文罪之法,轻重无常,各随时宜,要取足用劝善消恶而已〔八〕。

〔一〕○铎按:东汉狱讼繁兴,其流有二:一则王侯骄淫负债,残掠官民;一则奸徒迫嫁妇人,利其聘币。

祸根所在,绐欺而已。

故节信议重罚塞原而着之篇。

〔二〕史记秦始皇纪:‘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汉书武帝纪元朔六年诏曰:"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繇殊路,而建德一也。"

韩安国传:‘王恢曰:"臣闻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复乐,非故相反也,各因世宜也。"

’匡衡传:‘衡上疏曰:"臣闻五帝不同礼,三王各异教,民俗殊务,所遇之时异也。"

’数家语意相袭,而文或少异。

淮南子齐俗训云:"世异则事变,时移则俗易。"

修务训高诱注:‘"推移"犹"转易"也。

’〔三〕"符"当作"御",御、符字形相近。

或当为"抚",声之误也。

"御世"见叙录,"抚世"见忠贵、三式、德化篇。

○铎按:御、符字形绝远,无缘致误。

或说是已,而未得其字。

今按"符"当作"拊"。

拊、抚古通用,故"拊掌"或作"抚掌","抚循"或作"拊循",诗小雅蓼莪"拊我畜我",后汉书梁竦传引"拊"作"抚"也。

"抚世"字古书常见,故他篇皆作"抚"。

此"拊"字若不误为"符",则后人亦必改为"抚"矣。

凡因讹误而转足考见元本之旧者,多类此。

〔四〕管子正世篇云:"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 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 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

商子更法篇云:"伏牺、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壹言篇云:"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 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

〔五〕汉书高帝纪:‘元年,召诸县豪杰曰:"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

〔六〕汉书文帝纪:"十三年,除肉刑法。"

刑法志载诏云:"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克"与"刻"通,说文云:"克,象屋下刻木之形。"

〔七〕"臧"程本作"贼",误。

汉书高帝纪李奇注云:"伤人有曲直,盗臧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

〔八〕汉书刑法志云:‘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蠲削烦苛,兆民大说。

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

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循吏黄霸传:‘张敞云:"汉家承敝通变,造起律令,即以劝善禁奸。 条贯详备,不可复加。"

夫制法之意,若为藩篱沟堑以有防矣〔一〕,择禽兽之尤可数犯者,而加深厚焉。

今奸宄虽众,然其原少;君事虽繁,然其守约。

知其原少奸易塞,见其守约政易持〔二〕。

塞其原则奸宄绝〔三〕,施其术则远近治。

〔一〕楚语云:"为之关钥蕃篱而远备闭之。"

"堑"当作"堑"。

说文云:"堑,坑也。"

周礼雍氏:"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郑注:"阱,穿地为堑,所以御禽兽。"

〔二〕旧作"治",据下文改。

〔三〕盐铁论申韩篇云:"塞乱原而天下治。"

大戴礼盛德篇云:"刑罚之所从生有源,不务塞其源而务刑杀之,是为民设陷以贼之也。"

今一岁断狱,虽以万计〔一〕,然辞讼之辩〔二〕,斗贼之发,乡部之治,狱官之治者〔三〕,其状一也。

本皆起民不诚信,而数相欺绐也〔四〕。

舜敕龙以谗说殄行,震惊朕师〔五〕,乃自上古患之矣。

故先慎己喉舌〔六〕,以元示民〔七〕。

孔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八〕。"

"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九〕。"

脉脉规规〔一0〕,常怀奸唯〔一一〕,昧冒前利,不顾廉耻〔一二〕,苟且中〔一三〕,后则榆解奴抵〔一四〕,以致祸变者,比屋是也。

〔一〕汉书董仲舒传云:"一岁之狱,以万千数。"

盐铁论申韩篇云:"今断狱岁以万计。"

〔二〕说文云:" ,罪人相与讼也。 辩,治也。 从言在 之间。"

〔三〕汉书晁错传云:"狱官主断。"

○铎按:"狱官之治","治"字复上文,疑当作"决"。

淮南子时则训:"审决狱",高注:"决,断也。"

是其义。

〔四〕汉书韩延寿传云:"吏民不忍欺绐","绐"与"诒"同。

〔五〕书尧典。

〔六〕"喉"旧作"唯"。

诗烝民云:"王之喉舌。"

○铎按:凡从"侯"从"隹"之字,隶书往往讹溷。

淮南子兵略训:"疾如鍭矢",今本"鍭"作"锥";方言:"鸡雏,齐、鲁之间谓之●子",今本作"秋侯子";墨子非命下篇:"非将勤劳其喉舌",今本作"惟舌",皆以字形相似而误。

说见读书杂志卷九。

〔七〕"元"当为"玄德"之"玄"。

荀子正论篇云:"上周密则下疑玄矣。"

○俞樾云:‘读"元"为"玄"非是。

汪又引荀子"上周密则下疑玄矣",如此又读"玄"为"眩",与前说歧异,而义益不通矣。

汪所据者元刻本,而汉魏丛书本作"以示小民",今鄂局本从之,文义明白,不必徇元本之讹,曲为之说。

’○铎按:王氏读书杂志九墨子三引作"以示下民",虽不知所据何本,然知其亦不以作"以元示民"者为是。

又荀子正论篇"疑玄",解蔽篇作"疑元",并即"疑眩",是汪说义涉两歧。

〔八〕易系辞上传。

〔九〕系辞下传。

〔一0〕玉篇云:"眽眽,奸人视也。"

亦作""汉书东方朔传云:"跂跂脉脉善缘壁",颜师古注:"脉脉,视貌。"

庄子秋水篇云:"规规然自失",释文云:"规规,惊视自失貌。"

荀子非十二子篇:"莫莫然,瞡瞡然",杨倞注:‘"瞡"与"规"同。

规规,见小之貌。

’按"莫莫"与"脉脉"声亦相近。

〔一一〕"唯"当为"诈"。

礼记经解云:"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王侍郎云:‘"唯"疑"睢","奸睢"犹"恣睢"。

’○铎按:作"诈"是。

〔一二〕襄廿六年左传云:"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杜注:‘"昧"犹"贪冒"。

’周语云:"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

"昧冒"犹"冒没"也。

汉书匈奴传云:"单于咸弃其爱子,昧利不顾。"

说苑正谏篇云:"‘吴王欲伐荆,舍人少孺子曰:“园中有树,其上有蝉。 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 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 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 此三者,皆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

’盐铁论结和篇云:"登得前利,不念后咎。"

〔一三〕"中"下脱一字。

〔一四〕"榆"盖"偷"之误。

解,读为"懈"。

"奴抵"字未详。

非唯细民为然,自封君〔一〕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

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

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二〕。

苟崇聚酒徒无行之人〔三〕,传空引满〔四〕,啁啾骂詈〔五〕,昼夜鄂鄂,慢游是好〔六〕。

或殴击责主,入〔

七〕于死亡,群盗攻剽,劫人无异〔八〕。

虽会赦赎,不当复得在选辟之科,而州司公府反争取之。

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咸以崇骄奢而奉淫湎尔〔九〕。

〔一〕"君"字旧脱。

〔二〕崔实政论云:"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作使百工,及从民市,辄设计加以诱来之,器成之后,更不与直。 老弱冻饿,痛号道路,守阙告哀,终不见省。"

孟子云:"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书吕刑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

〔三〕史记郦生传云:"吾高阳酒徒也。"

淮阴侯传云:"始为布衣时,贫无行。"

汉书五行志:‘谷永云:"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 ’○铎按:郦生“高阳酒徒"之语,在朱建传内。

崇、丛古字通。

说文:"丛,聚也。"

书酒诰:"矧曰其敢崇饮",传:"崇,聚也。"

忠贵篇:"崇聚群小",并二字平列。

〔四〕汉书叙传云:"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

孟康曰:"举白,见验饮酒尽不也。"

"传空"犹"举白"也。

○铎按:"传空"犹"举白",想当然耳。

〔五〕礼记三年问云:"犹有啁 之顷焉",释文:"啁 ,声。"

"啁啾"与"啁 "同。

文选长笛赋李善注引苍颉篇:"啾,众声也。"

史记魏豹传云:"汉王慢而侮人,骂詈诸侯群臣,如骂奴耳。"

〔六〕书皋陶谟云:"惟慢游是好。"

又云:"罔昼夜。"

按、鄂声相近。

幽州人谓""为"鄂",见释名释形体。

○铎按:洪亮吉云:‘潜夫论云:"昼夜鄂鄂",则今文""又作"鄂"也。

〔七〕"入"旧作"人"。

〔八〕史记酷吏传云:"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

货殖传云:"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

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劫略。"

〔九〕成二年左传云:"淫湎毁常。"

诗荡云:"天不湎尔以酒",释文引韩诗云:"饮酒闭门不出客,曰湎。"

春秋之义,责知诛率〔一〕。

孝文皇帝至寡动,欲任德〔二〕,然河阳侯陈信坐负六月免国〔三〕。

孝武仁明,周阳侯田彭祖坐当轵侯宅而不与免国〔四〕,黎阳侯邵延坐不出持马,身斩国除〔五〕。

二帝岂乐以钱财之故〔六〕而伤大臣哉?乃欲绝诈欺之端〔七〕,必国家之〔八〕法,防祸乱之原〔九〕,以利民也。

故一人伏正罪而万家蒙乎福者,圣主行之不疑。

永平时〔一0〕,诸侯负责,辄有削绌之罚。

此其后皆不敢负民,而世自节俭,辞讼自消矣〔一一〕。

〔一〕王侍郎云:‘公羊桓五年:"葬陈桓公",何休注云:"不月者,责臣子也。 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

襄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

何休注云:"君子不怨所不知,故与巢得杀之。"

是责知也。

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何休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幷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率,后治其党。"

是诛率也。

’继培按:后汉书孔融传云:"汉律,与罪人交关三日以上,皆应知情。"

即"责知"之意。

盐铁论疾贪篇云;"春秋刺讥,不及庶人,责其率也。"

汉书孙宝传云:"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

皆用公羊谊。

○铎按;王绍兰又补公羊一条,见序"载附录"。

〔二〕○铎按:邵本"动欲"二字互易,似可从。

汉书景帝纪元年诏曰:"孝文皇帝减耆欲",即此所谓"至寡欲"也。

又赞云:"专务以德化民",即此所谓"动任德"也。

〔三〕"月"旧作"日"。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夺侯。"

○铎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免。"

〔四〕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作"田祖坐当归轵侯宅,不与,免",此脱"归"字。

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亦作彭祖。

轵侯作章侯,误。

表无"章侯"。

轵者,薄昭所封国也。

○铎按:汉表脱"彭"字。

〔五〕"除"旧空,据程本。

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作犁侯,汉书功臣表作黎侯,并无"阳字",此盖与"周阳"相涉而误。

"邵",史、汉并作"召"。

汉书颜师古注云:"时发马给军,匿而不出也。"

按武帝纪:"元狩五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

食货志云:"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牡马。"

"持马"盖"特马"之误,"特马"即"牡马"。

周礼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

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

○铎按:"持马"两表并误。

〔六〕庄子徐

鬼篇云:"钱财不积,则贪者忧。"

〔七〕汉书王尊传云:"绝诈欺之路。"

〔八〕"之"字旧脱。

〔九〕汉书金日磾传云:"乱国大纲,开祸乱原。"

春秋繁露度制篇云:"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 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蚤防之。 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

〔一0〕永平,后汉明帝纪元。

〔一一〕史记平津侯传后载王元后诏云:"俭化俗民,则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亲,争讼之原息。"

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崇推让之风,以销分争之讼。"

"消"与"销"同。

今诸侯贵戚,或曰〔一〕敕民〔二〕慎行,德义无违,制节谨度〔三〕,未尝负责,身絜规避〔四〕,志厉青云〔五〕。

或既欺负百姓,上书封租,愿且偿责〔六〕,此乃残掠官民〔七〕,而还依县官也〔八〕,其诬罔慢易〔九〕,罪莫大焉〔一0〕。

〔一〕"曰"字误。

○铎按:"曰"盖"有"之误。

或、有古同声,故连用。

〔二〕王先生云:‘"民"疑"己"之误。

’○铎按:疑当作"敕身"。

〔三〕孝经。

〔四〕王先生云:‘"规避"当作"圭璧"。

’继培按:后汉书冯衍传衍说鲍永云:"圭璧其行。"

〔五〕淮南子泛论训文。

〔六〕后汉书孝明八王传云:"梁节王畅少骄贵,颇不尊法度。 梁相举奏畅不道。 畅惭惧,上疏辞谢,不敢复有所横费,租入有余,乞裁食睢阳、谷孰、虞、蒙、宁陵五县。"

此类是也。

〔七〕"掠"与"略"同,注见下。

〔八〕"依"读为"薆",蔽也。

史记绛侯世家索隐云:"县官,谓天子也。 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王畿内县即国都也。 王者官天下,故曰官也。"

○铎按:说文:"依,倚也。"

广雅释诂三:"依,恃也。"

"还依县官"者,言反倚恃天子之宠以自保。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梁节王畅传云:‘畅上疏辞谢,乞裁食五县"全文见上注引"。

诏报曰:"朕惟王至亲之属,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纷纷有言。 今王深思悔过,朕恻然伤之。 王其强食自爱!"畅固让,章数上,卒不许。

’盖天子不许封租,则官民为之杜口,而王侯之负债自若也。

故曰"其诬罔慢易,罪莫大焉"。

汪读"依"为"薆",未得其恉。

〔九〕"罔"程本作"国",误。

"诬罔"亦汉时律令文,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乐通侯栾大坐诬罔"是也。

说文云:"嫚,侮易也。"

经典通作"慢",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云:"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

○铎按:说文:"●,轻也。"

苍颉篇:"●,慢也。"

书传通以"易"为之。

诬罔、慢易并二字平列。

〔一0〕昭五年左传:‘昭子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罪莫大焉。"

孝经曰:"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今欲变巧伪以崇美化,息辞讼以闲官事者,莫若表显有行〔一〕,痛诛无状〔二〕,导文、武之法,明诡诈之信〔三〕。

〔一〕白虎通辟雍篇云:"显有能,褒有行。"

〔二〕晏子春秋谏下云:"痛诛其罪。"

〔三〕"信"疑"罚"。

今侯王贵戚不得浸广〔一〕,奸宄遂多。

岂谓每有争斗辞讼,妇女必致此乎?亦以传见。

凡诸祸根不早断绝〔二〕,则或转而滋蔓,〔三〕人〔四〕若斯邪〔五〕。

是故原官察之所以务念〔六〕,臣主之所以忧劳者〔七〕,其本皆乡亭之所治者,大半诈欺之所生也〔八〕。

故曰:知其原少则奸易塞也,见其守约则政易持也〔九〕。

〔一〕下有脱文。

○铎按:"得"读为"德"。

"浸广"与"遂多"对,即有脱文,亦当在"浸广"上。

〔二〕韩非子初见秦篇云:"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

汉书匈奴传:‘陈饶曰:"椎破故印,以绝祸根。"

〔三〕隐元年左传云:"无使滋蔓。"

〔四〕疑"必"。

○铎按:疑"令"。

〔五〕疑"也"。

○铎按:"邪"犹"耳"。

〔六〕昭六年左传云:"明察之官。"

○铎按:"念"当作"急"。

"急"本作"●",故讹。

〔七〕越语:‘范蠡曰:"为人臣者,君忧臣劳。"

〔八〕汉书刑法志云:"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

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九〕"奸宄遂多"至此,当在篇末,盖总结一篇之意。

○铎按:"奸宄遂多",下接"或妇人之行",文义自顺。

错简乃自"岂谓"至"易持也"一段。

或妇人之行,贵令鲜絜〔一〕,今以〔二〕适矣,无颜复入甲门〔三〕,县官原之〔四〕,故令使留所既入家。

必未昭乱之本原〔五〕,不惟贞絜所生者之言也〔六〕。

贞女不二心以数变〔七〕,故有匪石之诗〔八〕;不枉行以遗忧〔九〕,故美归宁之志〔一0〕。

一许不改,盖所以长贞絜而宁父兄也。

其不循此而二三其德者〔一一〕,此本无廉耻之家,不贞专之所也〔一二〕。

若然之人,又何丑

?〔一三〕轻薄父兄,淫僻妇女〔一四〕,不惟义理,苟疏一德,借本治生〔一五〕,逃亡抵中〔一六〕,乎〔一七〕以致于刳腹芟颈灭宗之祸者〔一八〕,何所无之?

〔一〕诗采苹郑笺云:"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洁清。"

"鲜絜"犹言"洁清"。

荀子宥坐篇:‘"孔子曰:“夫水,以出以入,以就鲜絜。"

’〔二〕"以"、"已"同。

〔三〕"适"下当有"乙"字。

古人称人以甲乙。

韩非子用人篇云:"罪生甲,祸归乙。"

此其例也。

周礼司剌疏云:"甲乙者,兴喻之义。"

○铎按:日知录二十三有"假名甲乙"条,说颇备。

〔四〕周礼司厉疏云:"汉时名官为县官,非谓州县也。"

〔五〕"乱"上当有"治"字,说见述赦篇。

○铎按:"必"当依述赦篇作"此"。

〔六〕诗南有乔木郑笺云:"贤女虽出游流水之上,人无欲求犯礼者,亦由贞絜使之然。"

蝃蝀笺云:"淫奔之女,大无贞絜之信。"

〔七〕史记田单传论:‘王蠋曰:"贞女不更二夫。"

’成三年左传云:"无有二心。"

〔八〕柏舟。

○铎按:邶风柏舟。

〔九〕诗斯干云:"无父母诒罹",毛传:"罹,忧也。"

郑笺云:"无遗父母之忧。"

史记韩安国传:‘帝谢太后曰:"兄弟不能相教,乃为太后遗忧。"

〔一0〕诗葛覃云:"归宁父母",毛传:"宁,安也。 父母在,则有时归宁。"

草虫笺云:"君子待己以礼,庶自此可以宁父母。"

〔一一〕诗氓。

〔一二〕诗关雎:"窈窕淑女",毛传:"幽闲贞专之善女。"

文选颜延年秋胡诗李善注引薛君韩诗章句曰:"窈窕,贞专貌。"

列女传宋鲍女宗云:"妇人以专一为贞。"

梁寡高行传颂云:"贞专精纯。"

史记秦始皇纪会稽刻石云:"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一三〕方言云:"●,恨也。"

" "与"●"同。

〔一四〕礼记经解云:"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

列女传周主忠妾传颂云:"主妻淫僻。"

〔一五〕史记货殖传云:"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

〔一六〕史记孟尝君传:‘冯驩云:"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自捐之。 若急,终无以偿。 上则为君好利,不爱士民;下则有离上抵负之名。"

’周礼朝士:"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

郑注:"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而本主死亡,归受之数相抵冒者也。"

"抵中"之"抵",义与"抵负"、"抵冒"同。

〔一七〕"乎"当作"卒",属下读。

乎、卒字形相近,仪礼士冠礼:"啐醴",郑注:‘"啐"古文为"呼"。

’此其比也。

〔一八〕吕氏春秋顺说篇云:"刈人之颈,刳人之腹"。

"芟"当作"艾","艾"与"刈"通。

○铎按:"芟"当作"殳"。

释名:"殳,殊也。"

昭廿三年左传释文引说文:"殊,一曰:断也。"

"殳颈"犹"断颈"耳。

先王因人情喜怒之所不能已者,则为之立礼制而崇德让〔一〕;人所可已者,则为之设法禁而明赏罚〔二〕。

今市卖勿相欺,婚姻无相诈,非人情之不可能者也。

是故不若立义顺法,遏绝其原〔三〕。

初虽惭

于一人,然其终也,长利于万世〔四〕。

小惩而大戒〔五〕,此所以全小而济顽凶也〔六〕。

〔一〕旧脱"不"字。

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宫室舆马,衣服器械,丧祭饮食,声色玩好,人情之所不能已也。 故圣人为之制度以防之。"

礼记坊记云:"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

〔二〕韩非子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赏罚。"

〔三〕书吕刑云:"遏绝苗民。"

管子正法篇云:"遏之以绝其志意,毋使民幸。"

〔四〕周语云:"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

韩非子难一:‘文公曰:"雍季言,万世之利也。"

〔五〕易系辞下传。

"戒"王本作"诫"。

〔六〕"小"下当脱"人"字。

易曰:"此小人之福也。"

夫立法之大要〔一〕,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二〕。

诸一女许数家,虽生十子,更百赦〔三〕,勿令得蒙一还私家,则此奸绝矣。

不则髡其夫妻,徙千里外剧县〔四〕,乃可以毒其〔五〕心而绝其后〔六〕,奸乱绝则太平兴矣〔七〕。

〔一〕汉书陈万年传颜师古注:"大要,大归也。"

〔二〕昭卅一年左传云:"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三〕○铎按:汉书朱博传:"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诏决事,更三赦。"

师古注:"又经三赦也。"

更、经一声之转。

〔四〕汉时有剧县、平县之目,见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

〔五〕"其"旧作"者",据何本改。

〔六〕说苑政理篇云:"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七〕史记秦始皇纪云:"欲以兴太平。"

汉书路温舒传云:"太平之风,可兴于世。"

又贞絜寡妇,或男女备具,财货富饶〔一〕,欲守一醮之礼〔二〕,成同穴之义〔三〕,执节坚固〔四〕,齐怀必死〔五〕,终无更许之虑〔六〕。

遭值不仁世叔〔七〕,无义兄弟,或利其娉币〔八〕,或贪其财贿〔九〕,或私其儿子,则强中欺嫁〔一0〕,处〔一一〕迫胁遣送,人〔一二〕有自缢房中,饮药车上〔一三〕,绝命丧躯,孤捐童孩。

此犹迫胁人命自杀也〔一四〕。

〔一〕汉书地理志云:"民以富饶。"

〔二〕礼记郊特牲云:"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郑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

"齐"或为"醮"。

’列女传蔡人之妻曰:"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

宋鲍女宗云:"妇人一醮不改。"

陈寡孝妇传颂同。

〔三〕诗大车云:"死则同穴。"

〔四〕列女传齐孝孟姬颂云:"孟姬好礼,执节甚公。"

汉书贾捐之传云:"守道坚固,执义不回。"

〔五〕列女传节义传序云:"惟若节义,必死无二。"

召南申女传云:"守节持义,必死不往。"

〔六〕列女传息君夫人云:"人生要一死而已,终不以身更贰醮。"

〔七〕尔雅释亲云:"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八〕汉书陈平传云:"平贫,乃假贷币以聘。"

"聘"与"娉"同。

〔九〕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云:"齐之寡妇无子,不嫁,事姑谨敬。 姑无男有女。 女利母财,令母嫁妇。 妇益不肯。"

正此类也。

诗氓云:"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毛传:"贿,财;迁,徙也。"

郑笺:"径以女车来迎我,我以所有财迁徙就女也。"

贪其财贿,夺之使不得迁矣。

〔一0〕桓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谷梁传云:"为之中者归之也。"

范宁注:"中,谓关与婚事。"

〔一一〕○铎按:"处"疑当作"遽"。

〔一二〕○铎按:"人"即"妇人",故下文或言"人",或言"妇人"。

〔一三〕庄卅二年公羊传云:"季子和药而饮之。"

〔一四〕"命"当为"令"。

汉书景十三王传云:"河间王元迫胁凡七人,令自杀。"

又云:"赵王元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

或后夫多设人客,威力胁载,守将抱执〔一〕,连日乃缓,与强掠人为妻无异〔二〕。

妇人软弱〔三〕,猥为众强所扶与执迫〔四〕,幽阨连日,后虽欲复修本志,婴绢〔五〕吞药〔六〕。

〔一〕说文云:"●,扶也。"

"将"即"●"字。

汉书外戚传孝景王皇后传云:"女逃匿,扶将出拜。"

后汉书列女阴瑜妻传云:"扶抱载之。"

〔二〕史记陈丞相世家云:"曾孙何坐略人妻。"

"掠"与"略"同。

方言云:"略,强取也。"

〔三〕广韵云:‘Q,柔也。

"软"俗。

’史记货殖传云:"妻子软弱。"

按Q、软盖"●"之别体。

说文云:"●,弱也。"

汉书王尊传又作"耎弱"。

〔四〕○铎按:"与"疑"舁",说文:"舁,共举也。"

〔五〕汉书司马迁传云:"婴金铁受辱",颜师古注:"婴,绕也。"

史记秦始皇纪后班固论云:"素车婴组。"

"婴绢"犹"婴组",即上云"自缢"也。

〔六〕下有脱文。

何本增"晚矣"二字,大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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