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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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李延寿

孝义下

滕昙恭陶季直沉崇傃荀匠吉翂甄恬赵拔扈韩怀明褚修张景仁陶子锵成景隽李庆绪谢蔺

殷不害司马暠张昭

时有徐普济者,长沙临湘人。

居丧未葬,而邻家火起,延及其舍。

普济号恸伏棺上,以身蔽火。

邻人往救之,焚炙已闷绝,累日方苏。

又有建康人张悌,家贫无以供养,以情告邻富人。

富人不与,不胜忿,遂结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实无一钱入己。

县抵悌死罪。

悌兄松诉称:「与弟景是前母子,后母唯生悌,松长不能教诲,乞代悌死。

」景又曰:「松是嫡长,后母唯生悌。

若从法,母亦不全。

」亦请代死。

母又云:「悌应死,岂以弟罪枉及诸兄。

悌亦引分,乞全两兄供养。

」县以上谳,帝以为孝义,特降死,后不得为例。

陶季直,丹阳秣陵人也。

祖愍祖,宋广州刺史。

父景仁,中散大夫。

季直早慧,愍祖甚爱异之,尝以四函银列置于前,令诸孙各取其一。

季直时年四岁,独不取,曰:「若有赐,当先父伯,不应度及诸孙,故不取。

」愍祖益奇之。

五岁丧母,哀若成人。

初母未病,令于外染衣,卒后,家人始赎。

季直抱之号恸,闻者莫不酸感。

及长好学,澹于荣利,征召不起,时人号曰聘君。

后为望蔡令,以病免。

时刘彦节、袁粲以齐高帝权盛,将图之。

彦节素重季直,欲与谋。

季直以袁、刘儒者,必致颠殒,固辞不赴。

俄而彦节等败。

齐初为尚书比部郎,时褚彦回为尚书令,素与季直善,频以为司空司徒主簿,委以府事。

彦回卒,尚书令王俭以彦回有至行,欲谥「文孝公」。

季直曰:「文孝是司马道子谥,恐其人非具美,不如文简。

」俭从之。

季直又请为彦回立碑,始终营护,甚有吏节。

再迁东莞太守,在郡号为清和。

后为镇西谘议参军。

齐武帝崩,明帝作相,诛锄异己。

季直不能阿意取容,明帝颇忌之,出为辅国长史、北海太守。

边职上佐,素士罕为之者,或劝季直造门致谢,明帝留以为骠骑谘议参军,兼尚书左丞,迁建安太守。

为政清静,百姓便之。

梁台建,为给事黄门侍郎,常称仕至二千石始愿毕矣,无为久预人间事,乃辞疾还乡里。

梁天监初,就拜太中大夫。

武帝曰:「梁有天下,遂不见此人。

」十年,卒于家。

季直素清苦绝伦,又屏居十余载,及死,家徒四壁,子孙无以殡敛,闻者莫不伤其志事云。

沉崇傃字思整,吴兴武康人也。

父怀明,宋兖州刺史。

崇傃六岁丁父忧,哭踊过礼。

及长,事所生母至孝,家贫,常佣书以养。

天监二年,太守柳恽辟为主簿。

崇傃从恽到郡,还迎其母,未至而母卒。

崇傃以不及侍疾,将欲致死,水浆不入口,昼夜号哭,旬日殆将绝气。

兄弟谓曰:「殡葬未申,遽自毁灭,非全孝道也。

」崇傃心悟,乃稍进食。

母权瘗,去家数里,哀至辄之瘗所,不避雨雪。

每倚坟哀恸,飞鸟翔集。

夜恒有猛兽来望之,有声状如叹息者。

家贫无以迁厝,乃行乞经年,始获葬焉。

既而庐于墓侧,自以初行丧礼不备,复以葬后更行服三年。

久食麦屑,不噉盐酢,坐卧于单荐,因虚肿不能起。

郡县举至孝。

梁武闻,即遣中书舍人慰勉之,乃诏令释服,擢补太子洗马,旌其门闾。

崇傃奉诏释服,而涕泣如居丧。

固辞不受官,乃除永宁令。

自以禄不及养,哀思不自堪,未至县,卒。

荀匠字文师,颍阴人,晋太保勖九世孙也。

祖琼,年十五复父仇于成都巿,以孝闻。

宋元嘉末度淮,逢武陵王举义,为元凶追兵所杀,赠员外散骑侍郎。

父法超,仕齐为安复令,卒官。

匠号恸气绝,身体皆冷,至夜乃苏。

既而奔丧,每宿江渚,商侣不忍闻其哭声。

梁天监元年,其兄斐为郁林太守,征俚贼,为流矢所中,死于阵。

丧还,匠迎于豫章,望舟投水,傍人赴救,仅而得全。

及至,家贫不得时葬,居父忧并兄服,历四年不出庐户。

自括发不复栉沐,发皆秃落,哭无时。

声尽则系之以泣,目眦皆烂,形骸枯悴,皮骨裁连,虽家人不复识。

郡县以状言,武帝诏遣中书舍人为其除服,擢为豫章王国左常侍。

匠虽即吉而毁悴逾甚,外祖孙谦诫之曰:「主上以孝临天下,汝行过古人,故擢汝此职。

非唯君父之命难拒,故亦扬名后世,所显岂独汝身哉。

」匠乃拜,竟以毁卒。

吉翂字彦霄,冯翊莲勺人也。

家居襄阳。

翂幼有孝性,年十一遭所生母忧,水浆不入口,殆将灭性,亲党异之。

梁天监初,父为吴兴原乡令,为吏所诬,逮诣廷尉。

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

其父理虽清白,而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

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

武帝异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严加胁诱,取其款实。

法度乃还寺,盛陈徽纆,厉色问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为人所教,姓名是谁?若有悔异,亦相听许。

」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顾诸弟幼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胸臆,上干万乘。

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邪。

」法度知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

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

」翂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

但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着一小者。

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囚岂可减乎。

」竟不脱械。

法度以闻,帝乃宥其父。

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请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

翂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腼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

」拒之而止。

年十七,应辟为本州主簿,出监万年县。

摄官期月,风化大行。

自雍还郢,湘州刺史柳忱复召为主簿。

后秣陵乡人裴俭、丹阳尹丞臧盾、扬州中正张仄连名荐翂,以为孝行纯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举。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后因发而卒。

甄恬字彦约,中山无极人也,世居江陵。

数岁丧父,哀感有若成人。

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饭饲之,恬不肯食。

年八岁,尝问其母,恨生不识父,遂悲泣累日。

忽若有见,言形貌则其父也,时以为孝感。

家贫养母,常得珍羞。

及居丧,庐于墓侧,恒有鸟玄黄杂色集于庐树,恬哭则鸣,哭止则止。

又有白鸠白雀栖宿其庐。

州将始兴王憺表其行状,诏旌表门闾,加以爵位。

恬官至安南行参军。

赵拔扈,新城人也。

兄震动富于财,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动怒曰:「无厌将及我。

」文茂闻其语,聚其族诛之。

拔扈走免,亡命聚党,至社树祝曰:「文茂杀拔扈兄,今欲报之,若事克,斫树处更生,不克即死。

」三宿三枿生十丈余,人间传以为神,附者十余万。

既杀文茂,转攻傍邑。

将至成都,十余日战败,退保新城求降。

文茂,黎州刺史文炽弟,襄阳人也。

韩怀明,上党人也。

客居荆州。

十岁,母患尸疰,每发辄危殆。

怀明夜于星下稽颡祈祷,时寒甚切,忽闻香气,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须臾永差,无劳自苦。

」未晓而母平复,乡里以此异之。

十五丧父,几至灭性,负土成坟,赙助无所受。

免丧,与乡人郭麻俱师南阳刘虬。

虬尝一日废讲,独居涕泣,怀明窃问虬家人,答云是外祖亡日。

时虬母亦已亡矣,怀明闻之,即日罢学,还家就养。

虬叹曰:「韩生无丘吾之恨矣。

」家贫,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离母侧。

母年九十,以寿终。

怀明水浆不入口一旬,号哭不绝声。

有双白鸠巢其庐上,字乳驯狎,若家禽焉,服释乃去。

及除丧,蔬食终身,衣衾无所改。

梁天监初,刺史始兴王憺表言之。

州累辟不就,卒于家。

褚修,吴郡钱唐人也。

父仲都,善周易,为当时之冠。

梁天监中,历位五经博士。

修少传父业,武陵王纪为扬州,引为宣惠参军,兼限内记室。

修性至孝,父丧毁瘠过礼,因患冷气。

及丁母忧,水浆不入口二十三日,每号恸辄呕血,遂以毁卒。

张景仁,广平人也。

父梁天监初为同县韦法所杀,景仁时年八岁。

及长,志在复雠。

普通七年,遇法于公田渚,手斩其首以祭父墓。

事竟,诣郡自缚,乞依刑法。

太守蔡天起上言于州,时简文在镇,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属长蠲其一户租调,以旌孝行。

又天监中,宣城宛陵女子与母同床眠,母为猛兽所取,女啼号随挐猛兽,行数十里,兽毛尽落,兽乃置其母而去。

女抱母犹有气息,经时乃绝。

乡里言于郡县,太守萧琛表上,诏榜其门闾。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为卫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咸欲嫁之,誓而不许,乃截耳置盘中为誓乃止。

遂手为亡婿种树数百株,墓前柏树忽成连理,一年许还复分散。

女乃为诗曰:「墓前一株柏,根连复并枝。

妾心能感木,颓城何足奇。

」所住户有燕巢,常双飞来去,后忽孤飞。

女感其偏栖,乃以缕系脚为志。

后岁此燕果复更来,犹带前缕。

女复为诗曰:「昔年无偶去,今春犹独归。

故人恩既重,不忍复双飞。

」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节,乃起楼于门,题曰「贞义卫妇之闾」。

又表于台。

后有河东刘景昕事母孝谨,母常病癖三十余年,一朝而瘳,乡里以为景昕诚感。

荆州刺史湘东王绎辟为主簿。

陶子锵字海育,丹阳秣陵人也。

父延,尚书比部郎。

兄尚,宋末为幸臣所怨,被系。

子锵公私缘诉,流血稽颡,行路嗟伤。

逢谢超宗下车相访,回入县诣建康令劳彦远曰:「岂忍见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

」劳感之,兄得释。

母终,居丧尽礼。

与范云邻,云每闻其哭声,必动容改色,欲相申荐。

会云卒。

初,子锵母嗜莼,母没后,恒以供奠。

梁武义师初至,此年冬营莼不得,子锵痛恨,恸哭而绝,久之乃苏。

遂长断莼味。

成景隽字超,范阳人也。

祖兴,仕魏为五兵尚书。

父安乐,淮阳太守。

梁天监六年,常邕和杀安乐,以城内附。

景隽谋复雠,因杀魏宿预城主,以地南入。

普通六年,邕和为鄱阳内史,景隽购人刺杀之。

未久,重购邕和家人鸩杀其子弟,噍类俱尽。

武帝义之,每为屈法。

景隽家雠既雪,每思报效,后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时以比马仙琕。

兼有政绩见怀,北豫州吏人树碑纪德。

卒,谥曰忠烈云。

李庆绪字孝绪,广汉郪人也。

父为人所害,庆绪九岁而孤,为兄所养,日夜号泣,志在复雠。

投州将陈显达,仍于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缚归罪,州将义而释之。

梁天监中,为东莞太守。

丁母忧去职,庐于墓侧,每恸呕血数升。

后为巴郡太守,号良吏。

累迁卫尉,封安陆县侯。

益州三百年无复贵仕,庆绪承恩至此,便欲西归。

寻徙太子右卫率,未拜而卒。

谢蔺字希如,陈郡阳夏人,晋太傅安之八世孙也。

父经,北中郎谘议参军。

蔺五岁时,父未食,乳媪欲令先饭,蔺终不进。

舅阮孝绪闻之,叹曰:「此儿在家则曾子之流,事君则蔺生之匹。

」因名曰蔺。

稍授以经史,过目便能讽诵,孝绪每曰:「吾家阳元也。

」及丁父忧,昼夜号恸,毁瘠骨立。

母阮氏常自守视譬抑之。

服阕,吏部尚书萧子显嘉其至行,擢为王府法曹行参军。

累迁外兵、记室参军。

时甘露降士林馆,蔺献颂,武帝嘉之。

有诏使制北兖州刺史萧楷德政碑。

又奉诏令制宣城王奉述中庸颂。

后为兼散骑常侍,使魏。

会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蔺母既虑不得还,感气而卒。

及蔺还,入境夜梦不祥,旦便投列驰归。

及至,号恸呕血,气绝久之,水浆不入口。

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经月余日,因夜临而卒。

所制诗赋碑颂数十篇。

子贞。

贞字符正,幼聪敏,有至性。

祖母阮氏先苦风眩,每发,便一二日不能饮食。

贞时年七岁,祖母不食,贞亦不食,往往如此。

母王氏授以论语、孝经,读讫便诵。

八岁,尝为春日闲居诗,从舅王筠奇之,谓所亲曰:「至如「风定花犹落」,乃追步惠连矣。

」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隶虫篆。

十四,丁父艰,号顿于地,绝而复苏者数矣。

初贞父蔺以忧毁卒,家人宾客复忧贞,从父洽、族兄暠乃共请华严寺长爪禅师为贞说法。

仍譬以母须侍养,不宜毁灭,乃少进饘粥。

及魏克江陵,入长安。

暠逃难番禺,贞母出家于宣明寺。

及陈武帝受禅,暠还乡里,供养贞母,将二十年。

初贞在周,尝侍周武帝爱弟赵王招读,招厚礼之。

闻其独处,必昼夜涕泣,私问知母在乡,乃谓曰:「寡人若出居藩,当遣侍读还家。

」后数年,招果出,因辞,面奏请放贞还。

帝奇招仁爱,遣随聘使杜子晖归国。

是岁陈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还时,始兴王叔陵为扬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为记室,辟贞为主簿。

寻迁府录事参军,领丹阳丞。

贞知叔陵有异志,因与卓自疏于王。

每有宴游,辄以疾辞,未尝参预,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

及叔陵肆逆,唯贞与卓不坐。

再迁南平王友,掌记室事。

府长史汝南周确新除都官尚书,请贞为让表,后主览而奇之。

及问知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庆曰:「谢贞在王家未有禄秩,可赐米百石。

」以母忧去职。

顷之,敕起还府,累启固辞,敕不许。

贞哀毁羸瘠,终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书姚察与贞友善,及贞病笃,问以后事。

贞曰:「孤子衅祸所集,将随灰壤,族子凯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尘厚德。

弱儿年甫六岁,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为托。

」是夜卒。

后主问察曰:「谢贞有何亲属?「察以靖答,即敕长给衣粮。

初贞之病,有遗疏告族子凯:「气绝之后,若依僧家尸陀林法,是吾所愿,正恐过为独异。

可用薄板周身,载以露车,覆以草席,坎山次而埋之。

又靖年尚小,未阅人事,但可三月施小床,设香水,尽卿兄弟相厚之情。

即除之,无益之事,勿为也。

殷不害字长卿,陈郡长平人也。

祖汪,齐豫章王行参军。

父高明,梁尚书中兵郎。

不害性至孝,居父忧过礼,由是少知名。

家世俭约,居甚贫寠。

有弟五人,皆幼弱。

不害事老母,养小弟,勤剧无所不至,士大夫以笃行称之。

年十七,仕梁为廷尉平,长于政事,兼饰以儒术,名法有轻重不便者,辄上书言之,多见纳用。

大同五年,兼东宫通事舍人。

时朝政多委东宫,不害与舍人庾肩吾直日奏事,梁武帝尝谓肩吾曰:「卿是文学之士,吏事非卿所长,何不使殷不害来邪?」其见知如此。

简文以不害善事亲,赐其母蔡氏锦裙襦毡席被褥,单复毕备。

侯景之乱,不害从简文入台。

及台城陷,简文在中书省,景带甲将兵,入朝陛见,过谒简文,冲突左右,甚不逊,侍卫者莫不惊恐辟易,唯不害与中庶子徐摛侍侧不动。

简文为景所幽,遣人请不害与居处,景许之,不害供侍益谨。

梁元帝立,以不害为中书郎,兼廷尉卿。

魏平江陵,失母所在。

时甚寒雪,冻死者填满沟壑。

不害行哭寻求,声不暂辍。

遇见死人沟中,即投身捧视,举体冻僵,水浆不入口者七日,始得母尸。

凭尸而哭,每举音辄气绝,行路皆为流涕。

即江陵权殡,与王褒、庾信俱入长安。

自是蔬食布衣,枯槁骨立,见者莫不哀之。

太建七年,自周还陈,除司农卿。

迁晋陵太守。

在郡感疾,诏以光禄大夫征还养疾。

后主即位,加给事中。

初,不害之还也,周留其长子僧首,因居关中。

祯明三年,陈亡,僧首来迎,不害道卒,年八十五。

不害弟不佞。

不佞字季卿,少立名节,居父丧以至孝称。

好读书,尤长吏术。

梁承圣初,为武康令。

时兵荒饥馑,百姓流移,不佞循抚招集,襁负至者以千数。

会魏克江陵,而母卒,道路隔绝,久不得奔赴。

四载之中,昼夜号泣,居处饮食,常为居丧之礼。

陈武帝受禅,除娄令。

至是第四兄不齐始于江陵迎母丧柩归葬。

不佞居处之节,如始闻问,若此者又三年。

身自负土,手植松柏,每岁时伏腊,必三日不食。

文帝时,兼尚书右丞,迁东宫通事舍人。

及废帝嗣立,宣帝为太傅、录尚书辅政,甚为朝望所归。

不佞素以名节自立,又受委东宫,乃与仆射到仲举、中书舍人刘师知、尚书左丞王暹等谋,矫诏出宣帝。

众人犹豫未敢先发,不佞乃驰诣相府,面宣诏旨,令相王还第。

及事发,仲举等皆伏诛,宣帝雅重不佞,特赦之,免其官而已。

及即位,以为军师始兴王谘议参军。

后兼尚书左丞,加通直散骑常侍,卒官。

不佞兄不疑、不占、不齐并早亡,事第二寡嫂张氏甚谨,所得禄奉,不入私室。

长子梵童,位尚书金部郎。

司马暠字文升,河内温人也。

高祖柔之,晋侍中,以南顿王孙绍齐文献王攸后。

父子产,即梁武帝之外兄也,位岳阳太守。

暠幼聪警,有至性。

年十二,丁内艰,哀慕过礼,水浆不入口,殆经一旬。

每号恸,必至闷绝,父每喻之,令进粥,然犹毁瘠骨立。

服阕,以姻戚子弟入问讯,梁武帝见其羸疾,叹息久之。

字其小字谓其父曰:「昨见罗儿面颜憔悴,使人恻然,便是不坠家风,为有子矣。

」后累迁正员郎。

丁父艰,哀毁愈甚,庐于墓侧,日进薄麦粥一升。

墓在新林,连接山阜,旧多猛兽,暠结庐数载,豺狼绝迹。

常有两鸠栖宿庐所,驯狎异常。

承圣中,除太子庶子。

魏克江陵,随例入长安。

而梁宗屠戮,太子殡瘗失所,及周受禅,暠以宫臣,乃抗表求还江陵改葬,辞甚酸切。

周朝优诏答之,即敕荆州以礼安厝。

陈太建八年,自周还,宣帝特降殊礼。

历位通直散骑常侍、太中大夫,卒。

有集十卷。

子延义字希忠,少沈敏好学。

初随父入关,丁母忧,丧过于礼。

及暠还都,延义乃躬负灵榇,昼伏宵行,冒履冰霜,手足皲瘃。

至都,遂致挛废,数年乃愈。

位司徒从事中郎。

张昭字德明,吴郡吴人也。

幼有孝性,父熯常患消渴,嗜鲜鱼,昭乃身自结网捕鱼,以供朝夕。

弟干字玄明,聪敏好学,亦有至性。

及父卒,兄弟并不衣绵帛,不食盐酢,日唯食一升麦屑粥。

每一感恸,必致欧血,邻里闻之,皆为涕泣。

父服未终,母陆氏又卒,兄弟遂六年哀毁,形容骨立。

家贫,未得大葬,遂布衣蔬食,十有余年,杜门不出,屏绝人事。

时衡阳王伯信临州,举干孝廉,固辞不就。

兄弟并因毁成疾,昭一眼失明,干亦中冷苦癖,年并未五十,终于家,子胤俱绝。

宣帝时,有太原王知玄者,侨居会稽剡县,居家以孝闻。

及丁父忧,哀毁而卒。

帝嘉之,诏改所居青苦里为孝家里。

论曰:自浇风一起,人伦毁薄,盖抑引之教,导俗所先,变里旌闾,义存劝奖。

是以汉世士务修身,故忠孝成俗,至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

晋、宋以来,风衰义缺,刻身厉行,事薄膏腴。

若使孝立闺庭,忠被史策,多发沟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

以此而言声教,不亦卿大夫之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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