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闲诂 附 录 一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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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闲诂》 附 录 一 卷 孙诒让

墨子篇目考毕沅述,今重校补。

汉书艺文志:

墨子七十一篇。

名翟,为宋大夫,在孔子后。

隋书经籍志:

墨子十五卷、目一卷。

宋大夫墨翟撰。

庾仲容子钞:见高似孙子略,毕本无,今补。

墨子十六卷。

马总意林:

墨子十六卷案:墨子名翟,高诱曰鲁人,一曰宋人,为宋大夫,善守御,务俭嗇。

所著书,汉志七十一篇,隋、唐志十五卷,目一卷,宋志十五卷,杨倞荀子注云三十五篇,宋潜溪曰二卷,亲士至经说十三篇。

明堂策槛刊本十五卷、七十一篇,与旧志合,闕节用下、节葬上中、明鬼上中、非乐中下、非儒上,共八篇。

盖杨据篇名摠计之,宋则未见全书也。

明刻文多重复,似亦非古本,但次第正与此同。

君子自难而易彼,「彼」字补,同下。

眾人自易而难彼。

亲士篇。

灵龟先灼,神蛇先暴。

「先」原作「近」。

君子虽有学,行为本焉。

战虽有陈,勇为本焉。

丧虽有礼,哀为本焉。

修身篇。

墨子见染丝而嘆曰「染於苍则苍,染於黄则黄。

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

詒让案:张海鹏本,「国」作「人固」二字。

舜染许由,桀染干辛,「干」,旧作「予」。

说苑作「干莘」。

原有推哆,韩非子曰「桀有侯侈"一"。

」紂染崇侯也。

所染篇。

"一"原作「哆」,据韩非子改。

圣人为舟车,完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

辞过篇。

子自爱不爱父,欲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欲亏兄而自利,非兼爱也。

句非原文。

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亦非旧讹「能」。

詒让案:张本不讹。

兼爱。

兼爱上篇。

节葬之法:三领之衣原作「衣三领」。

足以朽肉,节葬篇作「蔽形」。

三寸之棺原作「棺三寸」。

足以朽骸,深则通於泉。

原作「堀穴深不通於泉,流不发泄则止。

」节葬篇亦云「下无及泉,上无通臭」。

节用中篇。

诸侯不得恣己为政,有三公政之;政之之「政」,原作「正」,下同。

三公不得恣己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不得恣己为政,有天旧有「下」字。

政之。

天志下篇。

案此文两见,皆作「有天政之」。

断指以存脛,原作「●」。

下云「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

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

」以免於身者利。

原作「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

」言虽受伤而身得免,即谓之利。

大取篇

君子如钟,扣则鸣,不扣则不鸣。

美原作「义」。

女处不出,则爭求之;行而自衒,人莫之娶。

公孟篇。

墨子劝弟子学曰:「汝速学,君原作「吾」。

当仕汝。

」弟子学期年,就墨子责仕。

二字补。

责,求也。

墨子曰:「汝闻鲁人原作「语」。

乎?有昆弟五人,父死,其长子嗜酒不肯预葬,其四弟曰:兄若送葬,我当为兄沽酒。

此下与原文小异。

葬讫,就四弟求酒。

四弟曰:子葬父,岂独吾父也?吾恐人笑,欺以酒耳!今不学,人自笑子,故劝子也。

」遂不復求仕。

墨子谓门人曰:「汝何不学?」对曰:「吾族无学者。

」墨子曰:「不然。

岂谓欲好美,而曰吾族无此,辞不欲耶?欲富贵,而曰吾族无此,辞不用耶?强自力矣!」

甘瓜苦蔕,天下物无全美。

二句原书闕,见埤雅引。

下二条,亦原书所无。

古之学者得一善言,附於其身;今之学者得一善言,务以说人,言过而行不及。

书钞引新序「齐王问墨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何如?」对曰「古之学者」」云云说人,则为墨子之言甚明。

君子服美则益敬,小人服美则益骄。

詒让案:今本公输篇后,兵法诸篇之前,闕第五十一篇,以上数条疑皆此篇佚文。

案:史记:墨翟「或曰並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张衡谓当子思时,出仲尼后也。

抱朴子、小司马皆言在七十子后。

史邹阳书曰:「宋信子之计囚墨翟」,汉书「子」作「子冉」。

意其生稍后孔子,而先於孟子者歟?窃谓儒与杨墨犹阴与阳,而墨较近理,故与杨同一塞路,同经孟子辞辟,而墨氏之书至今犹有传者。

甚至尸佼谓孔子贵公,墨子贵兼,其实则一。

韩非子显学篇孔墨並尊。

史传以墨附孟,范书言墨孟之徒。

韩昌黎谓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是岂特秦越同舟已哉!荀卿书虽不醇,其礼论篇讥墨子薄葬,反覆数百言,大旨谓以倍叛之心事亲,棺槨三寸、衣衾三领,为刑余罪人之丧,又谓刻死而附生,所见实出孔鮒詰墨子上,唐开元从祀孔庭,其以此歟?詒让案:此条於墨子篇目及马氏书均无涉,姑录之,以存毕考之旧。

唐书经籍志:

墨子十五卷。

墨翟撰。

新唐书艺文志:

墨子十五卷。

墨翟。

宋史艺文志:

墨子十五卷。

宋墨翟撰。

崇文总目:毕本无,今补。

墨子十五卷。

墨翟撰。

郑樵通志艺文略:

墨子十五卷。

宋大夫墨翟撰。

墨翟与孔子同时。

汉志注「在孔子后」。

又三卷。

乐台注「唐志不载,当考」。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

墨子十五卷。

王应麟玉海:书目云「墨子十五卷,自亲士至杂守为六十一篇。

亡九篇。

一本自亲士至上同凡十三篇。

」詒让案:此即中兴馆阁书目,王氏所引,非全文。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战国时为宋大夫,著书七十一篇,以贵俭、兼爱、尊贤、右鬼、非命、尚衢本作「上」。

同为说云。

荀、孟皆非之,而韩愈独谓辨生於末学,非二师之道本然也。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

墨子三卷,宋大夫墨翟撰,孟子所谓邪说詖行,与杨朱同科者也。

韩吏部推尊孟子,而读墨一章,乃谓孔、墨相为用,何哉?汉志七十一篇,馆阁书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讹脱不相联属。

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当是此本也。

方杨、墨之盛,独一孟子讼言非之,谆谆焉惟恐不胜。

今杨朱书不传,列子仅存其余,墨氏书传於世者亦止於此。

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氏,与论语並行。

异端之学,安能抗吾道哉!焦竑国史经籍考:

墨子十五卷,又三卷。

乐台注。

四库全书总目:毕本无,今补。

墨子十五卷。

两江总督採进本。

旧本题宋墨翟撰。

考汉书艺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曰「名翟,宋大夫。

」隋书经籍志亦曰宋大夫墨翟撰。

然其书中多称子墨子,则门人之言,非所自著。

又诸书多称墨子名翟,因树屋书影则曰「墨子姓翟,母梦乌而生,因名之曰乌,以墨为道。

今以姓为名,以墨为姓,是老子当姓老耶?」其说不著所出,未足为据也。

詒让案:周亮工说,本元伊世珍瑯嬛记。

宋馆阁书目称墨子十五卷、六十一篇。

此本篇数与汉志合,卷数与馆阁书目合。

惟七十一篇之中,仅佚节用下第二十二、节葬上第二十三、节葬中第二十四、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中第三十、非乐中第三十三、非乐下第三十四、非儒上第三十八,凡八篇,尚存六十三篇,詒让案:此未数失目十篇也,今本实存五十三篇。

与馆阁书目不合。

陈振孙书录解题又称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今不可见,或后人以两本相校互有存亡,增入二篇歟?抑传写者讹以六十三为六十一也?墨家者流,史罕著录,盖以孟子所辟,无人肯居其名。

然佛氏之教,其清净取诸老,其慈悲则取诸墨。

韩愈送浮屠文畅序称儒名墨行,墨名儒行,以佛为墨,盖得其真,而读墨子一篇乃称墨必用孔,孔必用墨,开后人三教归一之说,未为篤论。

特在彼法之中,能自嗇其身,而时时利济於物,亦有足以自立者,故其教得列於九流,而其书亦至今不泯耳。

第五十二篇以下皆兵家言,其文古奥,或不可句读,与全书为不类,疑因五十一篇言公输般九攻,墨子九拒之事,其徒因採摭其术,附记其末。

观其称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是能传其术之征矣。

钱曾读书敏求记:詒让案:毕本在焦竑国史经籍考前,今移此。

墨子十五卷,潜溪诸子辨云「墨子三卷,战国时宋大夫墨翟撰。

上卷七篇号曰经,中卷、下卷六篇号曰论,共十三篇。

考之汉志七十一篇,馆阁书目则六十一篇,已亡节用、节葬、明鬼、非乐、非儒等九篇,今书则又亡多矣。

」潜溪之言如此。

予藏宏治己未旧抄本,卷篇之数恰与其言合;又藏会稽钮氏世学楼本,共十五卷七十一篇,內亡节用等九篇,盖所谓馆阁书目本或即此歟?潜溪博览典籍,其辨订不肯聊且命笔,而止题为三卷,岂犹未见完本歟?抑此书两行於世而未及是正歟?姑识此,以询藏书家。

詒让案:墨子书七十一篇,即汉刘向校定本,箸於別录,而刘歆七略、班固艺文志因之,旧本当亦有刘向进书奏录,宋以后已不传。

史记孟子荀卿传索隱「按別录云:今按墨子书有文子,文子即子夏之弟子,问於墨子,如此,则墨子者在七十子之后也。

」此即刘录之佚文。

攷文子,今书未见,它书载子夏弟子,亦无文子,唯史记儒林传云「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於子夏之伦」,则疑文子当为禽子。

又耕柱篇「子夏之徒问於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政或兼据彼文也。

又案:汉志兵技巧家注云「省,墨子重。

」则七略墨子书,墨家与兵书盖两收。

班志始省兵而专入墨,此亦足考刘、班箸录之异同。

谨附记之。

刘略入兵技巧家者,盖即备城门以下二十篇也。

墨子佚文毕沅述,今重校补。

乐者,圣王之所非也,而儒者为之,过也。

见荀子,当是非乐篇文。

詒让案:见乐论篇,然似约举非乐篇大意,毕以为佚文,未塙。

孔子「子」字皆鮒所更,墨本用孔子讳。

见景公,公曰:「先生素不见晏子乎?」对曰:「晏子事三君而得顺焉,是有三心,所以不见也。

」公告晏子,晏子曰:「三君皆欲其国安,是以婴得顺也。

闻君子独立不惭于影,今孔子伐树削跡,不自以为辱,身穷陈、蔡,不自以为约。

始吾望儒贵之,今则疑之。

」景公祭路寢,闻哭声,问梁丘据。

对曰:「鲁孔子之徒也。

其母死,服丧三年,哭泣甚哀。

」公曰:「岂不可哉?」晏子曰:「古者圣人非不能也,而不为者,知其无补於死者,而深害生事故也。

」见孔丛詰墨篇。

疑非儒上第三十八篇文。

詒让案:二条並见晏子春秋外篇,或墨子亦有是文。

堂高三尺。

索隱云「自此已下,韩子之文,故称曰也。

」詒让案:后汉书赵典传注,首有尧、舜二字,韩非子十过篇亦有此文,即索隱所据也。

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詒让案:后汉书、文选魏都赋注作「斲」,又文选东京赋注,引作「刊」。

食詒让案:后汉书注作「饭」。

土簋,啜土刑,詒让案:后汉书注作「歠土鉶」。

糲粱之食,詒让案:后汉书注作「饭」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

见史记太史公自序,又见文选注、后汉书注,文皆微异,今韩非子虽有之,然疑节用中、下篇文。

詒让案:此司马谈约引墨子语,似未必即节用中、下篇佚文。

群书治要及艺文类聚十一、太平御览八十,引帝王世纪云「墨子以为尧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採椽不斲,夏服葛衣,冬服鹿裘。

」论衡是应篇云「墨子称尧、舜堂高三尺,儒家以为卑下。

」以上诸书及后汉书注、文选注,疑並据史记,展转援引,非唐本墨子书实有此文也。

年踰十五,则聪明心詒让案:毕本作「思」,今据史记五帝本纪集解校正。

虑无不徇通矣。

见裴駰史记集解,索隱「十五」作「五十」,「无不」作「不」,云「作十五非是」。

詒让案:索隱云「俗本作「十五」,非是。

案谓年老踰五十不聪明,何得云十五」,盖小司马所见墨子犹是足本,故据以校正史注俗本之谬。

禽滑釐问於墨子曰:「锦\绣絺紵,將安用之?」墨子曰:「恶,是非吾用务也。

古有无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

卑小宫室,损薄饮食,土阶三等,衣裳细布。

当此之时,黼詒让案:旧本脱,卢文弨据御览八百二十校补,今从之。

黻无所用,而务在於完坚。

殷之盘庚,大其先王之室,而改迁於殷,茅茨不翦,采椽不斲,以变天下之视,当此之时,文采之帛將安所施?夫品庶非有心也,以人主为心,苟上不为,下恶用之?二王者,以詒让案:旧衍「化」字,今从卢校刪。

身先于天下,故化隆於其时,成名於今世也。

且夫锦\绣絺紵,乱君之所造也。

其本皆兴於齐景公喜奢而忘俭。

幸有晏子以俭鐫之,然犹几不能胜。

夫奢安可穷哉!紂为鹿台糟邱、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鏤,锦\绣被堂,金玉珍瑋,妇女优倡,钟鼓管絃,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国亡,为天下戮。

非惟锦\绣絺紵之用邪?今当凶年,有欲予子隨侯之珠者,不得卖也,珍宝而以为饰。

又欲予子一鍾粟者。

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將何择?」禽滑釐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穷。

」墨子曰:「诚\然,则恶在事夫奢也。

长无用好末淫,非圣人之所急也。

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

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

」禽滑釐曰:「善。

」见说苑,疑节用下篇文。

詒让案:节用诸篇无与弟子问荅之语,毕说未塙。

吾见百国春秋。

见隋李德林重答魏收书。

詒让案:见隋书本传,亦见史通六家篇。

「春秋」下,毕本有「史」字,今据史通刪。

攷德林书云「史者,编年也,故晋号纪年。

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

史又"一"有无事而书年者,是重年验也。

」审校文义,李书「史」字当属下为句,毕氏失其句读,遂并「史」字录之,谬也。

"一"「又」字下原有「无」字,据隋书李德林传刪。

禽子问:「天与地孰仁?」墨子曰:「翟以地为仁。

太山之上则封襌焉。

培塿之侧太平御览作「沈」。

则生松柏,下生黍苗莞蒲,水生黿鼉龟鱼,民衣焉,食焉,死焉,地终不责德焉。

故翟以地为仁。

」见艺文类聚,又见北堂书钞、太平御览,吴淑事类赋,文微异。

申徒狄曰:「周之灵珪,出於土石;楚之明月,出於蚌蜃。

」见艺文类聚。

詒让案:此即后申徒狄谓周公章之文,当并为一条。

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

见文选注。

墨子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

」见文选注。

詒让案:本书贵义篇云「子墨子南游於楚,见楚献惠王」,疑即献书惠王之误。

又余知古渚宫旧事二,亦云墨子至郢,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与李所引正同。

彼文甚详,疑皆本墨子,但不箸所出书,今不据补录。

详贵义篇。

时不可及,日不可留。

见文选注。

备冲篇见诗正义。

备冲法,绞善麻长八丈,內有大树,则系之,用斧长六尺,令有力者斩之。

见太平御览。

疑备冲篇文。

詒让案:通典兵守拒法云「敌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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